好消息,这些地方安装光伏不用那么麻烦了
7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完善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政策 保障“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其中提到,落实不需要办理节能审查的项目政策。做好项目节能审查“放管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相关规定,对风电站、光伏电站(光热)、水电站、抽水蓄能电站、核电站、生物质能、地热能、电网工程、输油管网、输气管网、水利、铁路(含独立铁路桥梁、隧道)、公路、城市道路、信息(通信)网络(不含数据中心)、电子政务、卫星地面系统项目,不需办理节能审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政策 保障“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事业单位: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发〔2021〕3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发改环资〔2021〕1310号)及自治区《2022年坚持稳中求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内政发〔2022〕7号),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优化完善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保障“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原则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统筹处理好节能降耗和经济 社会 发展的关系,按照“能耗强度严格控制、能耗总量弹性管理”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完善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加强能耗强度约束性管理,有效增强能耗总量管理弹性,合理保障重大项目用能需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低水平盲目发展,强化能耗双控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保障,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任务,推动全区坚定不移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二、优化能耗双控目标管理方式(一)优化盟市能耗强度目标设置。自治区对各盟市“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实行“基本目标+激励目标”双目标管理,其中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为约束性指标。以能源产出率为重要依据,综合考虑发展阶段等因素,科学合理分解确定各盟市“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确保各盟市支撑自治区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目标。自治区按照各盟市“十四五”目标完成进度,分解下达各盟市年度能耗强度降低目标任务。(二)完善盟市能耗总量指标确定方式。各盟市根据自治区下达的能耗强度降低年度目标和本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年度目标,合理确定本地区能耗总量年度目标。能耗总量目标为预期性指标,经济增速超过预期目标的盟市可相应调整能耗总量目标。三、实行能耗总量弹性管理(三)落实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政策。对纳入国家能耗单列范围的重大项目,其由国家承担的能耗量不计入所在盟市“十四五”期间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考核。(四)实行自治区重大项目能耗单列。制定自治区《“十四五”重大项目能耗单列实施方案》,加强自治区重大项目能耗指标统筹。自治区层面预留一定的能耗强度指标,对符合条件的国家或自治区规划布局的重大项目实行能耗单列,单列项目由自治区承担的能耗量不计入所在盟市“十四五”期间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考核。(五)实行能耗强度降低激励性考核政策。对能耗强度降低达到自治区下达激励目标的盟市,其能耗总量在“十四五”期间能耗双控考核中免予考核。(六)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纳入能耗总量考核。以各盟市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为基数,对各盟市“十四五”期间新增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在能耗总量考核时予以扣除。(七)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考核。“十四五”期间,对各盟市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考核。原料用能具体包括生产烯烃、芳烃、化肥、农药、醇类等产品过程中作为原料或辅助材料使用、不作为燃料和动力使用的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产品消费。四、优化评价考核和监测预警(八)优化能耗双控评价考核方式。调整优化能耗双控考核频次,实行“年度评价、中期评估、五年考核”,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核。(九)优化能耗双控监测预警方式。充分考虑市场“淡旺季”、用能“峰谷季”等客观规律,实行“季度监测、半年研判”,增强监测预警的灵活性,加强对高预警地区的窗口指导,避免采取短期简单化行为。五、改革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十)强化新上项目能耗强度标杆引导。以确保自治区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目标为核心,按照“一盟(市)一策,标杆引导”的原则,对标各盟市2025年单位GDP能耗目标值,分盟市设置新上项目能耗强度标杆值,合理保障低能耗强度优质项目用能需求,有效化解高能耗强度项目对地区能耗强度的影响,强化新上项目对地区能耗强度的影响评估,切实做好项目节能审查与地区能耗双控目标的衔接。(十一)合理保障低能耗强度优质项目用能需求。对各盟市单位增加值能耗达到或低于本地区能耗强度标杆值、有利于促进能耗强度降低的新上项目,原则上不需落实能耗指标。(十二)有效化解高能耗强度项目对地区
全文 1940 字,阅读大约需要 5 分钟 未经许可严禁以任何形式转载 南方能源观察 欢迎投稿,投稿邮箱: eomagazine@126.com 编辑 黄燕华 审核 冯洁 6月1日下午,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联合发布了《“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要目标,同时更加注重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开发、高水平消纳以及市场化发展。 大规模开发 中国已经承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明确2030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截至2020年底,全国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达到5.3...全文
近日,华润电力(00836.HK)正式发布的《2018年可持续发展报告》(下称《报告》)显示,2018年,华润电力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进一步降低能耗与排放。截至2018年底,整个公司的清洁能源运营权益装机占比较上年提升3个百分点至20.4%。其中,火电和风电利用小时均大幅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在此之前,笔者注意到,华润集团董事长傅育宁明确表示,当前,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取代传统能源的变革趋势越来越明显。此后,华润电力进一步把业务重心向可再生能源倾斜。
华润电力能源结构的变化是中国能源结构变化的缩影。近年来,中国不断加大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比例。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一的可再生能源国家,打破国际间固有的中国严重依赖煤炭的负面形象。
根据国家发改委此前发布的《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下称《战略》),到2030年,中国新增能源需求将主要依靠清洁能源满足。《战略》提出,到2020年,中国能源消费总量将控制在50亿吨标煤以内,清洁能源成为增量主体,非化石能源占比1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5%。
数量重要,质量更重要。过去一年,华润电力坚持创新驱动增长,全年科研投入约1.97亿元,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促进公司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通过继续加大节能减排投入,华润电力附属燃煤电厂98%的权益装机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主要能耗和排放指标进一步改善,平均供电煤耗同比下降3.62g/kWh。
过去一年,通过优化资产结构,华润电力大幅减持和处置煤炭资产,减持和处置了部分火电资产和其他低效资产,提质增效成绩显著,果断处置和出售了位于山西的煤炭资产,收回高达95亿元人民币现金。
与此同时,华润电力积极 探索 火电厂固废处置掺烧发电技术,旗下广东海丰、江苏常熟等13家电厂参与市政污泥垃圾处置,2018年全年累计掺烧污泥40.3万吨,为城市解决污泥围城难题,也拓展了自身发展空间。此外,该公司高度重视水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2018年全年环保总投入超过15亿元。
华润电力还创新地将可再生能源发展与精准扶贫攻坚相结合,通过产业扶贫、教育扶贫等方式“授人以渔”,全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2018年,华润电力向 社会 捐款捐物合计606.69万元。
笔者从华润电力获悉,今年是华润电力连续第九年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系统披露华润电力2018年在环境、 社会 、治理等方面的政策、举措和绩效。华润电力董事局主席李汝革表示:“通过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发布,进一步促进公司提升在环境、 社会 、治理等方面的责任落实和实践水平。”
一、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经济运行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牵头责任,按照消纳责任权重认真组织制定实施方案,积极推动本行政区域内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推动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积极落实消纳责任,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任务。各地要在2021年2月底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报送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
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切实承担组织责任,密切配合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消纳责任权重组织调度运行部门和交易机构等,认真做好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消纳、跨省跨区域输送和各类市场交易。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省级电网企业和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在2021年1月底前向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经济运行管理部门和能源派出监管机构报送2020年本经营区及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完成情况。
三、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要切实承担监管责任,密切配合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消纳责任权重积极协调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消纳和跨省跨区交易,对监管区域内各承担消纳责任市场主体的消纳量完成情况、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情况等开展监管。各派出机构要在2020年12月底前,向国家能源局报送监管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部门将加强跟踪监测,计划2020年9月组织开展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执行情况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督促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各电网企业、各派出机构进一步落实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研究提出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初步安排。
据悉,中国国家能源局10月31日对外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中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约占中国全部电力新增装机的67%左右,目前可再生能源已成为中国新增电力的主力。
数据显示,中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到今年三季度末,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6.3亿千瓦,其中,水电装机3.39亿千瓦、风电装机1.57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1.20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1423万千瓦。前三季度,各类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6300万千瓦,其中光伏发电4300万千瓦、风电970万千瓦、水电820万千瓦。
此外,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不断提高。前三季度,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1.17万亿千瓦时,约占规模以上全部发电量的25%,其中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发电量分别为8147亿、2128亿、857亿和568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0.3%、26%、70%和25%;弃风、弃光率分别为12%和5.6%,同比分别下降了6.7个百分点和3.8个百分点。
中国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李创军在当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中国可再生能源装备技术、管理运行水平不断提高,风电、光伏发电成本持续下降。新能源开发正在从资源集中地区向负荷集中地区推进,今年前三季度新增风电装机中约一半位于中东部和南方地区。
你好,我国新能源光伏发电新能源行业前景非常的好!
在最近召开的十四五计划会议中,明确出要:“推进能源革命”、“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和“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要求,为能源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
而光伏发电光技术降本空间大、技术进步快、产业化确定性强,是未来主要发展的低成本节能发电方式之一。
未来,我国很多城市农村家庭房屋、建筑的屋顶都会安装光伏电站,来推动清洁能源产业的发展。
按照我国2050年近零排放,深度脱碳的愿景目标,“十四五”能源转型的步伐还需要进一步的加快。大家可以看到,煤电基本要关门了,煤炭提前达峰是大概率的事件。另外,我们要力保非化石能源占比不低于20%的比例,是非常关键的一个指标,风电和光伏就要担当主力了。光伏发电在“十四五”期间,至少要新增2.5亿千瓦,要达到累计装机5亿千瓦。这样我们才能为2030年光伏累计不少于8亿千瓦,实现25%的非化石能源打下基础,进而再一步实现到2030年和2050年非化石能源占到35%和70%的高比例目标。所以我们要坚信并且看见光伏发电将成为未来最重要的发电电源。
所谓,新能源光伏发电的发展前景非常好!
而且,国家在推动光伏发电普及上,每年都会有补贴政策发布。
2020年3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文件《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2020年度新建光伏发电项目补贴预算总额度为15亿元。其中:5亿元用于户用光伏,补贴竞价项目(包括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按10亿元补贴总额组织项目建设。即是户用补贴总额为5亿元,工商业与地面竞价项目位10亿元。
2020年4月2日,国家发改委共同发布权威文件,明确说明里2020年光伏补贴政策。明确到:纳入2020年财政补贴规模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08元。即是,户用电站每发一度电的补贴是0.08元。
由这两个政策可以得出,2020年的户用补贴规模为:
按照户用光伏总补贴额度5亿元、年利用小时数1000小时和国家有关价格政策测算,并按照50万千瓦区间向下取整确定。
当户用光伏度电补贴强度为每千瓦时0.08元时,5亿元÷1000小时÷0.08元/千瓦时=625万千瓦。向下取整为600万千瓦。即6GW。即是2020年可纳入补贴的容量为6GW。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解读,2020年纳入规模的户用项目为:2020年1月1日~并网截止日。需要重点强调是:国家不允许提前抢户用指标,先建先得的行为。
所以,整个资本市场和社会对新能源发展非常看好,值得期待!
资讯来源:碳银网 碳盈协同
总体来讲,“十三五”时期要积极稳妥地发展水电,全面协调推进风电的开发,推动太阳能的多元化利用,因地制宜地发展生物质能,加快地热能开发利用,同时推进海洋能发电示范应用。另外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在供热、燃料、供气等方面也提出了明确的发展目标:供热系统中太阳能热水器80000万平方米,地热能利用160000万平方米燃料产业中生物燃料乙醇年产400万吨,生物柴油年产200万吨供气达到年产80亿立方米。
截至一季度末,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6.66亿千瓦,一季度新增1535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3.42亿千瓦、风电装机1.68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1.4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1575万千瓦,一季度新增分别为77万千瓦、394万千瓦、965万千瓦和99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36.9%,比2017年提高了0.3个百分点。
同时,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显著提升。一季度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34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22%,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三弃”问题有效缓解:全国基本无弃水;弃风电量91亿千瓦时,弃风率8.5%,同比下降8个百分点;弃光电量16.2亿千瓦时,弃光率4.3%,同比下降5.4个百分点。
“一季度弃水弃风弃光率同比均有较大幅度降低,一方面得益于相关部门努力解决消纳难题,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一季度主要用电行业需求增加,电力消费大幅增长,有更大的市场空间消纳风电光电。”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表示。来源:人民日报
可再生能源前三季度发展的整体情况
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稳步扩大。截至2018年9月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06亿千瓦,同比增长12%其中,水电装机3.48亿千瓦,包括抽水蓄能2999万千瓦、风电装机1.76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1.65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1691万千瓦。前三季度,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5596万千瓦,占全部新增电力装机的69%。
2018年前三季度电增速超预期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电力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9月份,全社会用电量57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3%第二产业用电量362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第三产业用电量10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8%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03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9%。
2018年1-9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5106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9%。增速比去年同期提高2个百分点,创6年来新高。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55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8%第二产业用电量3471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3%第三产业用电量82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5%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75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5%。
推动电增速超预期发展因素——三个驱动、一个支撑
1、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驱动。2018年前三季度,二产用电比重为68.0%,较去年同期下降1个百分点,三产和居民合计用电比重为30.9%,较去年同期上升1个百分点。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增速分别为13.5%、11.5%,较去年同期分别提高3.0和4.0个百分点,对全社会用电增长的贡献率合计达到42.4%,比去年同期提高8.2个百分点。
2、终端用能结构优化的驱动
电能替代是终端用能结构优化的重要途径。前三季度,全国累计完成电能替代量1216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4%,对用电增长的贡献率达29.1%,上拉用电增速2.6个百分点。工农业生产、居民生活、交通运输领域电能替代量分别占77%、11%、8%。特别是冶金电炉、辅助电动力、建材电窑炉、工业电锅炉为电能替代量排名前四位,在电能替代量中的占比分别为21%、12%、10%和9%。
3、装备制造业和新经济发展的驱动
今年以来,传统行业用电低速增长的同时,新兴产业用电增速遥遥领先。前三季度,汽车制造业、金属制品业、计算机通信设备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用电增速分别为17.3%、13.9%、13.4%、10.4%,分别持续9—19个月高于制造业用电增速。服务业中的数据中心、比特币挖矿年耗电量成倍增长。
4、一个支撑是电网建设的有力支撑
近年来,农网升级改造、输配电网和跨区输电通道建设力度不断加大,电力供应和资源配置能力不断加强,为电力消费增长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有力支撑。前8个月,全国跨区、跨省送出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5.9%、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