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可再生能源规划落地:大规模、高消纳、市场化
全文 1940 字,阅读大约需要 5 分钟 未经许可严禁以任何形式转载 南方能源观察 欢迎投稿,投稿邮箱: eomagazine@126.com 编辑 黄燕华 审核 冯洁 6月1日下午,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联合发布了《“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要目标,同时更加注重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开发、高水平消纳以及市场化发展。大规模开发 中国已经承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明确2030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截至2020年底,全国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达到5.3...全文
确定激励性消纳责任权重。
对各省级行政区域规定应达到的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简称“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按超过最低消纳责任权重一定幅度确定激励性消纳责任权重。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是指按省级行政区域对电力消费规定应达到的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包括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简称“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和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简称“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
一、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经济运行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牵头责任,按照消纳责任权重认真组织制定实施方案,积极推动本行政区域内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推动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积极落实消纳责任,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任务。各地要在2021年2月底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报送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
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切实承担组织责任,密切配合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消纳责任权重组织调度运行部门和交易机构等,认真做好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消纳、跨省跨区域输送和各类市场交易。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省级电网企业和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在2021年1月底前向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经济运行管理部门和能源派出监管机构报送2020年本经营区及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完成情况。
三、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要切实承担监管责任,密切配合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消纳责任权重积极协调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消纳和跨省跨区交易,对监管区域内各承担消纳责任市场主体的消纳量完成情况、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情况等开展监管。各派出机构要在2020年12月底前,向国家能源局报送监管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部门将加强跟踪监测,计划2020年9月组织开展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执行情况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督促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各电网企业、各派出机构进一步落实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研究提出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初步安排。
了解到,“十三五”前四年,在地区生产总值(GDP)年均增长7.8%、城镇率年均提高1.5个百分点、能源消费年均增长3.2%的情况下,全省能源消费产生的碳排放稳定在2.7亿吨左右;人均碳排放在全国经济体量最大的6个省份中最低。
据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碳排放梯次达峰方面,一是气候治理大格局初步构建,创新构建以《四川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四川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为核心的政策体系,首次将碳排放约束性指标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污染防治攻坚战、省政府目标绩效等评价考核体系,开展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全面启动省、市(州)两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
二是经济低碳水平稳步提升。化肥使用量连续五年减少,年均营林造林近1000万亩,林木蓄积量达18.97亿立方米。落后产能退出和“散乱污”企业整治持续推进,第一大产业(电子信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万亿元大关,率先在全国构建出口产品低碳认证体系,上线绿色金融超市“绿蓉融”。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生态圈加快构建,全球首个10吉瓦(GW)光伏电池基地在川建成,涌现出了通威太阳能、东方电气等一批龙头企业。2019年,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超过30%,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比提升至52.4%,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2.6%。
三是能源低碳转型成效明著。乌东德水电站首批机组投产发电,全省水电装机量稳居全国第一,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量、发电量占比均达80%以上,基本建成全国最大清洁能源基地。四川电网跨省最大外送能力居全国第一,近五年年均外送绿色电能约1400亿千瓦时,1998年以来累计外送电能突破1万亿千瓦时,相当于为长江中下游地区减少4亿吨电煤消耗、减排10亿吨二氧化碳和800万吨二氧化硫。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2019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达2139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81%,占比在经济大省中最高;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升至35.9%,高于全国20个百分点;近四年煤炭消费年均减少3.2%,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至30%以下。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能耗强度累计下降16%,相当于节约能源近3400万吨标准煤。
四是低碳人居环境持续拓展。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广元低碳城市建设持续深化,成都市创新“碳惠天府”机制建设,攀枝花、眉山碳排放连续四年下降,雅安碳排放强度保持低位。全省累计建成绿色建筑面积超过1.4亿平方米,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达49%。交通运输结构纵深调整,累计开行蓉欧班列超6000列,成都平原城市群铁路实施公交化运营,省会城市轨道交通加速成网。长江干线五大类港口岸电配备率达100%;累计投放燃料电池汽车220 辆,安全运行超350万公里;城市公交新增和更新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占比超50%;近四年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年均增长60%;成都市日均绿色出行人次近1000万。
五是市场激励机制不断拓展。截至2020年10月底,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累计成交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CCER)1572.82万吨,单边成交金额突破1亿元,按可比口径居全国第三。250家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监测、报告与核查体系基本建成,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成都)中心累计开展培训100多场、1.2万人次。率先在全国实现主要行业碳披露全覆盖,双流机场、攀钢集团等200多家企业和四川省人民医院、成都博物馆等6家公共机构披露碳排放近2.2亿吨,相当于58个金堂电厂的碳排放量。
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碳排放梯次达峰方面,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围绕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目标,积极探索符合四川战略定位、发展阶段、产业特点、能源结构和资源禀赋的低碳转型路径。
一是科学谋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积极衔接国家战略规划,启动碳中和先行区建设路线图研究,加快制定长期低碳发展战略,编制“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支持各地区编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按照分阶段、梯次有序达峰的原则,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支持成都都市圈、攀枝花等具备条件的地区和行业先行达峰,推动三次产业及能源、建筑、交通绿色复苏和低碳转型,加强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实施控制甲烷排放行动,力争碳汇项目规模达3000万亩。
二是强化温室气体降碳协同减排。统筹制定战略目标、行动规划、引导政策和准入标准,推动应对气候变化与区域战略、产业布局、行业发展、城乡建设、能源转型、数字变革、金融创新、环境管控有效协同,加强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管控,合理控制化石能源密集型产业,全面推动降碳减排。将适应气候变化理念融入空间规划、防灾减灾、粮食安全、生态修复等领域,提高重点区域、领域和人群适应能力。促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融合增效,为温室气体精细化管控、低碳发展目标责任落实、气候变化科普宣传等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三是创新推进引领示范工作。支持更多地区开展低碳城市、气候适应型城市等试点。依托新城新区、产业功能区、园区景区社区,谋划布局一批低碳发展示范区、绿色发展基地、近零碳示范区、碳捕集利用和封存、大型活动碳中和、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等示范。发展氢经济,开展氢发电,打造成渝氢走廊,到2025年燃料电池汽车应用规模达6000辆。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实施碳资产能力提升行动,创新构建区域碳减排机制。积极申报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成都气候投融资产业促进中心,加快形成绿色金融与气候投融资协同发展新格局。
四是推动气候治理体系现代化。推动构建并有效发挥政府及应对气候变化议事协调机构统一领导、气候变化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各部门相互配合、各地方全面参与、全社会积极行动的工作机制,全面开展绿色生活行动创建。建立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导向、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技术创新和平台建设。深化川渝、友好省州、校省等框架下合作。
发布会最后,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应对气候变化事关全局、事关长远,也事关当前、事关民生。相信通过“十四五”时期的努力,我们一定能为全省碳达峰奠定良好基础,夯实美丽繁荣和谐四川绿色本底
(1)碳源、碳汇的计算理论及方法。
(2)增加碳汇的方案及路径。
(3)减少碳源特别是减少化石能源消费的方案及路径。
(4)碳达峰、碳中和整体行动方案。
(5)碳达峰、碳中和与产业结构、工业结构的相关性及其演进变化,相应的产业政策等。
(6)碳排放政策、政府决策及相关软科学研究。
(7)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等考核指标的实现方案。
(8)低碳金融相关课题研究及方案设计。
(9)减排技术及产业化相关软科学研究。
国家能源局官网3月23日发布《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共六章二十五条。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是指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和能源发展规划,对各省级行政区域全社会用电量规定最低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比重指标。
该办法提出,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保障完成本行政区域内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的政策和措施。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能源发展规划中将可再生能源电力占比作为约束性指标,在电力市场改革方案中鼓励和支持保障可再生能源电力优先消纳利用,按照可再生能源优先发展和充分消纳的原则开展电力建设和运行管理。
跨省跨区输送通道送受端地区通过政府间送受电协议或市场化交易促进可再生能源跨省跨区消纳,省级人民政府签订的送受电协议应明确其中可再生能源最低送受电量,并纳入本省电力电量平衡。电力交易机构负责监测并提供跨省跨区送电可再生能源电量信息,存在争议时由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裁决认定。
电力消纳:就是消化、吸纳。因为发电厂(无论是水电、火电、核电、风电电源)发电后送上网,电能无法方便地储存,不用掉就是浪费,所以就要将富余的电能经调度送到有电能需求的负荷点,这个过程就是消纳。
水电消纳,就是水力发电后的消化吸纳,我国水电发展较为迅猛,但是西部地区水电装机增长迅猛与水电消纳的矛盾,东部抽水蕾能增长缓慢与调峰需求之间的矛盾依照突出。
全国人大代表、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石玉东则表示:四川清洁能源的消纳问题应该放在全国范围来考虑,士须坚持” 两条腿走路”,一个是外送,一个是内消。实施西电末送。促进以四川为代表的西南水电开发利用是国家重要的战略措施。加快特高压直流,交流电网发展。
构建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促进水电等清洁能源在全国范围优化配置。有利于推动西部贫因地区和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有利干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有利于防治大气污染,建设美丽中国。
扩展资料:
相关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水电设备平均利用率依然处于下滑态势,低于2016年同期36小时,局部地区水电设备平均利用率下滑高于1000小时。
行业内人士由此纷纷吐槽:2017年的弃水量只多不少。更为严峻的是,在此前实施“西电东送”背景下,国家在西南规划建设了不少水电项目,按照规划,每年将有上千万千瓦的新增水电投产。
可再生能源消纳,关乎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能否成功,已引起国家层面高度重视。2017年1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明确指出,解决该问题,要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
《方案》强调,要强化能源相关规划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监督考核机制。着力完善市场体系和市场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鼓励以竞争性市场化方式实现可再生能源充分利用。
参考资料:人民网-四川水电消纳难应破除送出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