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1000万煤炭纳税多少
一般纳税人缴纳130万,小规模纳税人缴纳60万。
一般纳税人的煤炭企业销售居民用煤炭制品适用税率为百分之13。因此,销售1000万,应该缴纳130万的税款。
工业小规模纳税人是百分之6。因此,销售1000万,应该缴纳60万的税款。
还要交增值税额的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各地还要交水利基金不等
还有残疾人方面的基金,数字很少。
主要是增值税,按增值额的17%缴纳
另外,要缴纳资源税,各地不等,一般吨煤3元。
所得税要看你的经营状况,多少难定。这是煤炭生产企业的。
要是销售煤炭的,就简单多了。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153号)第四条第(五)款规定,煤炭企业应当分别核算煤炭和煤矸石的产量、销量、库存量和销售额。销售的煤矸石,按照法定的税率或征收率计征增值税。
2、《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附件资源税税目税率明细表,并未列明煤矸石。
参考《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资源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川地税发[2010]52号)第二条规定,一些单位在采矿过程中伴随产生的废弃矿产品,如煤矸石、页岩等,以有偿或无偿方式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着有偿使用国有资源的原则,按规定应征收资源税。
3、《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煤炭企业应当分别核算煤炭和煤矸石销售产量、销量、库存量和销售额,销售煤矸石应缴纳增值税,煤矸石不属于增值税低税率货物,应按17%税率计征。资源税税目税率明细表中未列明煤矸石,但各地方有规定征收资源税,请进一步咨询主管税务机关。销售货物属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煤炭税率是:
1、为制成型的无烟碳,最惠国税率是百分之三;
2、炼焦煤,最惠国税率是百分之三;
3、未制成型的其于烟煤,最惠国税率是百分之六;
4、未制成型的其余煤,最惠国税率是百分之五;
5、煤砖、煤球及用煤制成的类似固体燃料,最惠国税率是百分之五;
6、未制成型的褐煤,最惠国税率是百分之三;
7、制成型的褐煤,最惠国税率是百分之三。
二、分析详情
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煤炭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以下简称洗选煤。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率等于应税煤炭销售额乘适用税率对衰竭期煤矿开采的煤炭,资源税减征百分之三十。衰竭期煤矿,是指剩余可采储量下降到原设计可采储量的百分之二十含以下,或者剩余服务年限不超过5年的煤矿。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百分之五十。纳税人开采的煤炭,同时符合上述减税情形的,纳税人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执行,不能叠加适用。我国实行的煤炭资源税是从价计征,因此煤炭资源税税率是有一个税率幅度的,幅度是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十,每个地区根据煤炭资源的条件以及企业的承受能力的大小等来拟定煤炭资源税税率。
三、煤炭增值税的核算办法是
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等于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等于销售额乘适用税率,进项税额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等于销售额乘征收率,不可以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核算。
法律分析:煤炭企业销售居民用煤炭制品适用税率为13%,除此以外的煤炭制品适用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是6%(工业或加工业企业)或4%(商业企业)。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3%。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3%。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50%为中央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
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中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售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资源税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资源税在理论上可区分为对绝对矿租课征的一般资源税和对级差矿租课征的级差资源税,体现在税收政策上就叫做“普遍征收,级差调节”,即所有开采者开采的所有应税资源都应缴纳资源税;同时,开采中、优等资源的纳税人还要相应多缴纳一部分资源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四条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三条 资源税按照《税目税率表》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
《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可以选择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的,具体计征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实行从价计征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资源产品(以下称应税产品)的销售额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实行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应税产品为矿产品的,包括原矿和选矿产品。
第五条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资源税;但是,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资源税:
(一)开采原油以及在油田范围内运输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
(二)煤炭开采企业因安全生产需要抽采的煤成(层)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资源税:
(一)从低丰度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百分之二十资源税;
(二)高含硫天然气、三次采油和从深水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
(三)稠油、高凝油减征百分之四十资源税;
(四)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国务院对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环境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需要交煤炭资源税和煤炭增值税。
我国于1984年开征资源税,设立资源税的初衷是为了调节资源开采中的级差收入、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最初,主要对开采天然气、石油、煤炭的企业开征,按照销售利润率超过12%的利润部分征税。
财政部目前正在研究将煤炭增值税税率由目前的17%调减为13%。数据显示,2015年年前2个月,规模以上煤炭企业主营业务收入3966.6亿元,同比下降8.3%。面对行业困境,今年管理部门将进一步控制煤炭总量,力争今年煤炭产量同比减少5%,上市煤企也在加速业务转型。
1994年,我国对原有资源税进行了改革,形成现有资源税,征税范围扩至7个税目: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原矿、黑色金属原矿、有色金属原矿、盐,全部实行从量计征。其中,煤炭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原煤的加工产品。
剩余税目为从量定额征收,目前炼焦煤需缴纳资源税8元/吨,动力煤的税额标准根据省份的不同略有差异,一般在2~4元/吨,这大约相当于坑口煤价的1%。煤炭资源税从量计征对销售价格的变动缺乏直接影响。
扩展资料:
目前推行煤炭资源税改革,正是基于当前煤炭价格变化较大,煤炭价格已经处于相对低位,这为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提 供了基础。现行的从量计征标准已不适应煤炭市场的发展,正因为从量计征费用偏低,造成了部分地区煤炭资源浪费严重的现象,所以煤炭资源税改革势在必行。
资源税从价计征是未来发展趋势,也是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必由之路。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所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优势非常明显。
首先,能真实地反映煤炭价格的波动程度。从量计征最大的局限在于不能真实地反映煤炭的价格变动状况,实施从价计征后,资源税征收的多少直接跟现行的煤炭价格相关联,与煤炭市场价格呈现正相关的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煤炭资源税的“前世今生”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煤炭增值税税率或下调至13% 上市煤企业绩惨淡谋转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规定: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71号)规定:“一、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到17%.
三、本通知所称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黑色和有色金属矿采选产品;
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除金属矿采选产品以外的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煤炭和盐。
四、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94〕财税字第2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工业盐和食用盐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7〕10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色金属焙烧矿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4〕621号)同时废止。“
因此,煤炭企业销售居民用煤炭制品适用税率为13%,除此以外的煤炭制品适用税率为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