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项目开工前报备手续有哪些
一、项目前期考察洽谈。跟踪考察光伏项目用地资源、屋面资源、并网接入条件、进场施工环境、政策环境、投资环境等在此基础上,与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进行洽谈。
二、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与用地协议后,到县工商局核准公司名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
三、县规划局出具项目选址意见、项目用地红线图县国土局出具项目土地预审意见牵涉到水利、林业部门的土地出具相关项目行政许可。
四、项目公司向县发改委报送项目备案材料(项目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选址意见、项目用地红线图、项目用地预审,市供电公司原则同意并网的函等发改委所需材料)。
五、县发改委对项目审核通过备案后,项目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压矿勘探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做环评材料,报县环保局行文批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电力接入方案设计,报市供电公司发展策划部进行方案评审。
六、县国土局向市省国土厅申报办理项目征地手续(综合楼、电控楼建设用地)。到县规划部门办理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到住建部门办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七、市供电公司对光伏电站并网接入系统方案评审通过后,由市供电公司报省供电公司备案,市供电公司下发电力接入方案批复。地方政府为接入系统塔基占地、架线清障等施工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八、到县环保、安监、消防、地震、气象等相关部门,分别按照对项目建设的有关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九、地方政府做好项目用地的腾地工作,及时完成土地流转、地面障碍物的清除等工作,按照项目建设要求以净地交付项目用地保障在开工前水、电、路、电话、网络等通到项目施工现场,保证项目建设的重型运输车辆进场畅通。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为项目用地、项目报批、实施与验收等提供良好的环境与帮办服务,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按时竣工并网发电。
光伏电站项目备案流程及所需材料
光伏电站项目前期阶段主要的工作有考察、备案申请、开工前准备、开工许可等主要工作。
一、项目前期考察
对项目地形、周边环境条件(交通、物资采购、市场的劳动力、道路、水电)电网结构及年负荷量、消耗负荷能力、接入系统的电压等级、接入间隔合适、送出线路长度廊道的条件、和当地电网公司的政策等条件进行考察。二、项目备案申请阶段
根据前期考察的情况。确定项目地,与当地政府签订开发协议书(投资框架协议),然后进入项目的备案申请阶段。开始开展项目备案申请工作。
三、电网接入的批准
电网接入批准所需的要件有:
※业主递交《项目并网请示》
※省网公司批准后,出具《项目并网批复》
※凭《项目并网批复》,委托具备资质设计院,编制《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方案》
※报省网公司,由省网公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出具《项目接入系统方案审查意见》
※根据《项目接入系统方案审查意见》,出具终板《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方案》,并出具《项目电网接入意见》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相关规划和本地区电网消纳能力,按照2020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要求,规范有序组织项目建设;严格落实监测预警要求,以电网消纳能力为依据合理安排新增核准(备案)项目规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十三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
建设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
建设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有多人申请同一项目许可的,应当依法通过招标确定被许可人。第十四条 电网企业应当与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并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上网服务。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
(1)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建设条件、工程技术方案、实施计划、经济评估等;
(2)项目业主资信证明:项目业主身份证明资料;
(3)资金证明材料;
(4)项目所依托建筑物及设施合法性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等;项目单位与所依托的建筑物、场地及设施所有人非同一主体时,还需提供项目单位与所有人签订的建筑物、场地及设施的使用或租赁协议。
2、非居民项目由业主自行准备:(1)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建设条件、工程技术方案、实施计划、经济评估等;(2)项目业主资信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3)资金证明材料;(4)项目所依托建筑物及设施合法性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等;项目单位与所依托的建筑物、场地及设施所有人非同一主体时,还需提供项目单位与所有人签订的建筑物、场地及设施的使用或租赁协议资料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发改委电力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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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投资的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与其他大型屋顶分布式及地面分布式项目手续基本相同,先备案,后施工。备案资料大体如以下:项目立项的请示、县区初审意见。董事会决议。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规划部门选址意见(规划局)。土地证(非直接占地项目,为所依托建筑的土地证)。资金证明。节能审查意见(发改委)。电力接入系统方案(供电公司营销部)。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或企业是否同意证明。屋顶抗压、屋顶面积可行性证明(设计院复核证明)。项目申请报告(或可研)。登记备案申请表。
法律依据:
《国家能源局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对光伏电站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建设的通知 》第一条 公用地面光伏电站和装机6兆瓦及以上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其他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备案以及不申请政府补贴的光伏发电工程登记由区市县发展改革局、先导区管委会发展改革部门负责。
1、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项目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地理位置照片(百度截屏),厂房屋顶照片
4、企业房产证,土地证
5、企业厂房建筑设计公司的资质复印件和出示厂房承重证明(如没有可以找有资质的建筑设计公司)
6、项目清单,项目实施方案
7、项目登记表(项目公司盖章)
8、房屋租赁合同
9、能源管理合同(租赁不需要)
以上全都要盖红章
扩展资料:
分布式光伏前期工作流程
1、寻找到合适的屋顶,签订租赁协议;
2、与用电方签订能源服务合同;
3、开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确定项目的主要方案和盈利水平;(非必须)
4、向当地县级电网企业提出并网接入申请(电网企业应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并网接入意见,对于集中多点接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延长到30个工作日)
5、向地市级发改委提出项目备案申请。(项目备案工作应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特点尽可能简化程序,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及社会风险评估等支持性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光伏发电
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法人委托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土地证等用地合法性支持文件。
3、发电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所需要资料。
4、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公共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还需要提供建筑物及设施使用或租用协议。
属非居民家庭220/380伏,所需资料如下:①竣工检验申请表;②工程竣工图及竣工报告;③项目备案资料; ④用电业务办理授权书(加样版);⑤设计变更证明文件(如存在变更);⑥施工、设计和试验单位委托书;⑦施工、设计、试验单位资质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⑧施工单位工程施工记录、自检报告;⑨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报告(记录);⑩主要电气设备一览表,设备技术参数、产品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逆变器还需提供“金太阳”或国家认可的其他产品认证证明;⑪若委托第三方管理,提供项目管理方资料(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与客户签署的合作协议复印件);⑫客户受电工程电子化移交图纸资料。
属10/20千伏接入电网,所需资料如下:①竣工检验申请表;②工程竣工图及竣工报告;③项目备案资料; ④用电业务办理授权书;⑤设计变更证明文件(如存在变更);⑥施工、设计和试验单位委托书;⑦施工、设计、试验单位资质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⑧施工单位工程施工记录、自检报告;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检验报告;⑩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报告(记录);⑪主要电气设备一览表,设备技术参数、产品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逆变器还需提供“金太阳”或国家认可的其他产品认证证明;
⑫缺陷整改记录;⑬运行人员值班电工名单及进网作业资格;⑭若委托第三方管理,提供项目管理方资料(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与客户签署的合作协议复印件);⑮提供客户受电工程电子化移交图纸资料;⑯并网启动方案。
1、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务变更申请表(表格由供电部门提供);
2,客户身份证明资料(如为非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则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资料)。注意事项:销户前,需结清相关费用(完成上网电量、下网电量、光伏发电补贴结算)方可完成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