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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有哪些

标致的香氛
内向的皮带
2022-12-30 03:29:15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有哪些?

最佳答案
俊秀的月光
精明的银耳汤
2026-04-12 19:40:28

常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包括:风电、光伏电站、生物质电站、地热能电站和海洋能电站等。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请致电24小时供电服务热线95598咨询。

最新回答
高高的衬衫
儒雅的跳跳糖
2026-04-12 19:40:28

首批获得通过的城市仅有北京、上海、天津、钦州、唐山、南京、武汉、洛阳、重庆、宁波、合肥、德州、威海、鹤壁、襄樊、铜陵、太原、株洲、珠海、深圳,西宁、建德铜陵(增补),福州,新余,等25个城市。

2010二批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银川市、扬州市、涟水市、承德市、南宁市、柳州市、青岛市、烟台市、黄山、芜湖 、萍乡市,贵阳,丽江等18个城市。

微笑的学姐
顺心的钥匙
2026-04-12 19:40:28
英利集团 百科名片

英利集团英利品牌创建于1987年,总部位于河北保定,拥有雄厚的技术力量,聘请了在光伏领域从事多年研究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教授为指导,并与多家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目录[隐藏]

英利集团简介

集团产业六九硅业有限公司

西藏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英利能源(北京)有限公司

成都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海南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谷锦江国际酒店

保定源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定英利水牛物流有限公司

国香养殖

英利顺通(北京)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近五年公益活动英利集团简介

集团产业 六九硅业有限公司

西藏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英利能源(北京)有限公司

成都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海南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谷锦江国际酒店

保定源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定英利水牛物流有限公司

国香养殖

英利顺通(北京)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近五年公益活动

[编辑本段]英利集团简介

英利品牌创建于1987年,总部位于河北保定,22年来英利人以超常规的思维和战略,创建了独特的运营模式,应用于集团旗下各子公司、分公司及关联企业中,在管理、技术、市场等各个环节不断改革、创新。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和成熟、健康的成长轨迹,使英利不断创造新的价值并保持活力。特别是顺应了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绿色能源,科学发展的理念。凭借其特立独行,敢为天下先的开拓、倡导精神,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始终保持了品牌优势,英利逐步成为产品品牌,进而成为了公司品牌,并走向世界,尤其在新能源领域中英利的全球品牌战略,使得其在欧、美等国家建立了较高的行业知名度。英利一炮走红却是在2010南非世界杯上,英利作为赞助商成功的走上前台,为亿万人所知。 英利集团是以新能源投资与经营管理为主业的国际化企业集团。目前集团旗下实际控制的有英利绿色能源、英利新能源、英利能源(中国)、六九硅业、源盛融通公司等近三十六家子分公司。 英利集团秉承 “高新技术,绿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企业宗旨,以敢为人先的精神,勇于开拓,积极进取,目前英利涉及领域以绿色能源产业为龙头,是集能源、化工、科技、工业、贸易、金融、地产等多元化产业,员工近万名,在欧洲、亚洲、美国等多个国家拥有本土化的生产、贸易、工程公司。 “英利”作为民营企业以做实做强的信念,以坚实、稳健的步伐成为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上的开拓者,并发展成为大规模的跨国企业集团。 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是英利绿色能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国河北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注册资本12000万美元。 英利中国拥有雄厚的技术力量,聘请了在光伏领域从事多年研究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教授为指导,并与多家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效的保障。英利集团地址董事长:苗连生,高级经济师,拥有超过10年太阳能光伏领域从业经验,及21年的企业管理经验,现任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委员会常务委员,并于2005年取得中国北京大学MBA硕士学位。1998年创立英利新能源公司,担任总经理,承担由国家计委批复立项的高技术项目——“多晶硅太阳能电池及应用系统示范工程”,引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太阳能硅片、电池、组件生产线,填补了中国不能商业化生产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的空白。2007年6月8日他带领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YGE)成功登陆纽交所,使之成为河北省第一家在纽交所上市的光伏企业。 主营产品、业务:硅太阳能电池及其相关配套产品、风机及其相关配套产品、热发电产品、控制器、逆变器、兆瓦级跟踪器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及服务;太阳能光伏电站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

[编辑本段]集团产业

六九硅业有限公司

六九硅业有限公司是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YGE)的全资子公司,凭借YGE进入太阳能光伏行业十余年的丰富经验,对光伏行业原料——多晶硅市场发展趋势的准确把握,于2008年3月投资成立了六九硅业有限公司。其太阳能及电子级多晶硅材料项目,总设计产能1.8万吨,分四期建成。第一期设计产能3000吨/年,预计于2010年年底达产。 六九硅业名称的由来:六九硅业所生产出的第一块硅锭,硅含量达到99.9999%,公司名称也由此而来。

西藏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西藏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是由中国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在自治区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建立的一家以研究、开发、示范、推广太阳能光电及光热产品为主营方向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公司。中国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98年的太阳能光伏产品专业制造商,是目前国内唯一、全球四家之一的具备从铸锭、切片、电池片、电池组件到光伏系统应用完整光伏产业链的高科技企业,并于2007年6月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为实现立足本土、长远发展,西藏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总公司的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的支持下、在自治区各级领导和政府的关心和帮助下,于2006年8月在达孜县工业园区建成了西藏第一条也是目前唯一一条光伏生产线,产能达3兆瓦,与此同时,西藏英利紧紧抓住市场机遇,准备引进适合高原气候特点的蓄电池生产线、太阳能户用系统(控制器、逆变器)生产线,西藏英利也将成为自治区唯一具备组件封装、应用系统、蓄电池完整产业链的规模化生产企业,填补了自治区不能商业化生产太阳能光伏产品的空白。 在强大的技术力量支持和现代企业经营模式的管理下,西藏英利成为带动西藏自治区光伏产业化的龙头企业,先后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1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于2005年成为国家发改委/全球环境基金(GEF)世界银行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项目入选公司。 在两年多的工程实践中,西藏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锻炼出一支优秀的工程队伍,积累了丰富的施工经验和应用设计数据具备了雄厚的技术研发实力,自主设计并承建了多座大型光伏电站及独立应用系统等光伏项目。目前,在西藏自治区的独立电站、通信、气象、户用等光伏应用领域均有西藏英利的身影。2005年在西藏自治区成立40周年之际,英利向自治区捐赠了价值400万元的户用太阳能发电系统。 西藏英利的产品和服务涵盖了从多晶硅铸锭、硅片、光伏电池片、光伏电池组件的生产到系统安装的整个光伏行业产业链。西藏英利为德国、西班牙、中国、美国和意大利等世界多个市场的光伏系统集成安装商和经销商提供高品质的光伏组件产品。 西藏英利经过近几年的市场开发,公司目前已初步形成了覆盖西藏主要区县的服务、营销和培训网络,并实现了各地区间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公司拥有完善的销售机制,高素质的营销、服务人员,时刻为客户提供优质、快捷、便利的服务。 西藏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中国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强大的技术和规模优势为后盾,以达孜工业园厂区生产能力为依托,以立足本土、建设西藏、为西藏人民服务为己任,以光伏应用为重点,致力于加速西藏光伏产业化进程,用环保清洁的能源撑起这片雪域蓝天。 另外西藏英利为了实现多元化经营,于2007年4月独家投资建设了位于拉萨市的三星级酒店——西藏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英利酒店。 酒店位于拉萨市鲁定南路269号档案局旁,按三星级标准承建,酒店硬件设施齐全,设有前厅部、客房部、茶园、商务中心、保安部、洗车场等部门,酒店设有36间(套)客房,其中套房三间,商务标间3套,标准间25间,单间5间。茶园设有包间14间。

英利能源(北京)有限公司

英利能源(北京)有限公司是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主要涉及生产太阳能电池组件、光伏并网及独立应用系统、太阳能照明设备、太阳能路灯、城市道路及景观照明设备、风力发电机的控制器与逆变器;太阳能兆瓦级跟踪器、热发电系统、风光互补系统等产品的设计、研发、加工和安装服务。 公司拥有承接、设计、建设大规模光伏并网电站的能力,并参与德国、西班牙等国家多项兆瓦级大规模光伏并网系统项目的建设,通过工程项目的建设,培养了一批光伏并网项目设计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积累了丰富的工程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经验。 英利能源(北京)有限公司旗下还设有英利顺通(北京)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主要提供海运进出口、空运进出口、产地装箱、商检报验、海关报关、国内物流等服务。

成都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都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成都市新都区,由保定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成都红光电工公司(原电子部八七九厂)太阳能应用研究所的专家和技术业务骨干共同合作出资组建。主要从事太阳能电池及配套产品的开发研制和推广应用,是我国开发与推广应用太阳能光伏应用产品的主要专业单位之一。 公司积极利用红光太阳能应用研究所20余年的光伏应用产品的研究、生产、销售服务经验,以及遍布川、藏、滇等西南地区的客户群和销售服务网;并依托保定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太阳能电池生产和研发的技术、产品优势;不断创新、拓展太阳能发电应用领域,为客户提供高性能的太阳能电源产品。架构起为广大客户提供太阳能光伏应用产品和服务的平台。 公司严格按照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模式运行,建立起从原料、配件采购到制造工艺、生产设备、员工培训、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产品和服务的优良品质,从而保证了客户的利益。 主经产品: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户用电源、太阳能街灯、控制器、逆变器、不间断电源、充电机、通信用太阳能电源、太阳能直放站电源、小灵通电源、对讲机电源、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信号灯。 主经行业:太阳能设备、光电池、逆变器、太阳能灯、信号灯、庭院灯、太阳能电池、其他未分类、草坪。 英利太阳能供电系统在地震灾区发挥积极通信作用 2008年5月12日,汶川遭受8.0级大地震,在该地区所有房屋和通讯系统皆受毁灭性损坏的同时,由我公司提供的太阳能电源对讲机系统基本保持完好,发挥了积极的通信作用。 2008年9月,为了使汶川县至映秀镇的交通干警便于对车辆的交通指挥和疏导。汶川县公安局决定,在汶川县城旁的大山顶上安装一套对讲机太阳能电源,该电源系统采用我公司生产的130W太阳能电池组件2块,用角钢支架固定在山顶普通民房的平台上,为对讲机提供电源。该系统由成都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设计、安装、维护,从2004年10月安装后,平稳运行3年,期间由我公司工程安装人员对蓄电池进行更换,确保了系统的正常运行。 汶川地震发生后,该地区所有房屋和通讯系统,皆受到毁灭性的损坏。而由我公司设计建设的对讲机太阳能电源,除所在民房损坏外,整个系统基本保持完好,经简单维护后又投入使用,在汶川的抗震救灾期间,发挥了积极的通信作用。 据悉,鉴于我公司太阳能供电系统在地震灾区发挥的积极通信作用,当地公安部门紧急增订6套,立即安装使用,并准备在灾后恢复重建中,对该电源系统进行推广应用。

海南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海南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销售太阳能光伏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由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海口市创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09年共同投资成立。公司位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狮子岭“飞地工业”园区,占地面积305亩,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依靠全球最完整产业链企业——英利集团强大的光伏生产技术优势和海南控股、海口创投雄厚的本土资源优势,海南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启动了“一期年产100兆瓦多晶硅太阳能电池完整产业链”项目,全力建设海南省光伏产业基地。该项目得到了海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及各级政府的高度关注和支持,海南省卫留成书记、罗保铭省长、海口市陈辞书记、徐唐先市长等省市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都亲自参加了2009年7月17日举行的项目签约仪式。 “一期年产100兆瓦多晶硅太阳能电池完整产业链”项目总投资7671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是从铸锭、切片、电池到组件的完整光伏产业链,设计年生产能力为100兆瓦太阳能电池。 该项目已于2009年8月动工,计划于2010年5月份投产,达产后可实现年产值103500万元、利润18138万元、利税22673万元,可提供1200个就业岗位,并带动当地相关产业的发展,为海南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电谷锦江国际酒店

电谷锦江国际酒店是英利集团投资建设、由锦江国际酒店管理公司托管的五星级酒店,也是保定市第一家集接待、娱乐、餐饮、会展谷的标志性建筑。 “电谷锦江”的设计理念是把它定义为“金属与玻璃的时装”,整个设计充分吸纳了国际时尚、高品质的现代设计元素,将建筑节能——太阳能光伏玻璃幕墙融入到整体设计之中。太阳能玻璃幕墙的优点是:遮阳、环保、节能、隔音、美化建筑、具有良好的透光率、产生电能、降低工作及管理成本、结构牢固等。 整个大厦采暖、制冷、供生活热水,采用了污水源热泵系统,提高了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效率。 太阳能并网发电技术、BIPV技术和污水源热泵技术的应用全面提升“中国电谷”的整体形象,一个集绿色、环保、原生态、人性化的CBD将展现在世人面前。

保定源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定源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1亿元,是保定源盛融通贸易有限公独资的企业,是一家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公司。 保定源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英利集团下属的专业从事房地产投资和开发的企业。公司秉承英利企业文化的精髓、弘扬“节约资源、共创和谐”的精神,倡导“品质成就生活”的开发理念。自成立以来,公司致力于以人性化和生态环保的角度去开发项目,努力使每一个项目不但成为城市发展的亮点,同时也是城市历史和文脉的自然延续。 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公司重视提高建筑品质,改善人居环境,促、国际会议交流于一体的综合性的国际商务五星级酒店;位于保定·中国电谷的核心地带,是中国首座利用太阳能光伏玻璃幕墙与建筑相结合的建筑,成为国家新能源与能源设备产业基地及中国电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的理念。同时努力弘扬祖国的历史与文化,推广健康文明的生活理念。公司正在保定市建设我国建设部推广的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电谷广场,该项目是国内首次利用太阳能光伏玻璃幕墙并网发电系统及污水源热泵技术,充分吸纳国际时尚、高品质现代设计元素外,其最大的亮点就是充分考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 源盛房地产以全面提升人居生活水平为己任,倾力打造中国地产品牌。

保定英利水牛物流有限公司

国香养殖

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注册资金1300万元,是致力于对优良种猪、商品猪养殖、开发、销售的大型股份制民营企业。公司以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科院、河北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所为技术依托,新建年出栏10万头商品猪生产基地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2亿元,位于河北省定州市全国文明生态村—钮店村,项目占地600亩,新建现代化猪舍及配套饲料厂、开发实验室、办公区共计约5万平方米,饲料加工设备、养殖设备、科研开发设备60台套,是目前国内最大的商品猪集约化养殖生产基地在建项目之一。一期工程年出栏5万头商品猪项目竣工在即,已建成现代化猪舍44幢,约1.6万平方米,大型饲料厂约5000平方米及配套办公区、宿舍、化验室2000平方米,预计在今年10月底正式投产。

英利顺通(北京)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英利顺通(北京)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是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2007年6月8日在纽交所上市)的全资子公司,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准,并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注册成立的货运一级代理企业,是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会员。 主要经营范围: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等物流业务。 具体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检、物流及咨询等业务。 公司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先进的物流管理理念、优秀的专业化团队、完善的国内外代理网络和信息系统平台,为您提供全球化的物流服务! 海运部年出口总量为6000TEU,进口总量为3000TEU,且与CMA、HANJIN、MAERSK和COSCO等世界顶级船公司保持着紧密的合作关系。空运部目前年进出口总量在5000吨左右。

[编辑本段]近五年公益活动

英利自成立以来积极投身和参与公益事业,21年来累计向西藏、新疆、青海、河北边远山区及贫困地区等地无偿捐助资金和物品数千万余元。英利集团公益活动2008年9月13日,董事长苗连生率队赴甘肃会宁参加向三房吴中学捐赠光伏电站的启动仪式,捐赠总价值达232.9万元。为助教事业,英利人不辞辛苦,慷慨捐助。正如会宁县委书记常守远在捐赠仪式上讲的一句话:英利的捐赠,为会宁带来的有远比一座太阳能光伏电站还要多的精神财富。 2008年7月31日上午九点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八十一周年来临之际,英利集团董事长苗连生带领集团部分退伍老兵员工和工作人员到保定第二炮兵干休所走访慰问,并为部队离退休老干部们带去了食用油、水果等慰问品,向大家带去节日的问候。 2008年5月13日,英利向灾区捐款1107.5126万元及200支太阳能手电筒,向灾区献上英利人的爱心。 2007年11月17日,英利组织员工向贫困灾区“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共捐款21.88万元。 2007年1月26日上午,英利在河北省优抚医院向省慈善总会捐款20万元,捐款平均分配给河北省14名在非洲开展服务工作的志愿者。 2006年1月13日,英利员工自发向退休老干部和特困职工捐款5万元。 2005年8月24日,为庆祝西藏自治区成立40周年,英利向西藏捐赠了400套太阳能发电系统和20套太阳能车载制氧机,总价值为400万元,将用于改善西藏牧区人民的生产生活。 2005年5月30日,英利向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芦家营侨联侨心小学、张纪镇中心小学以及油篓沟乡喜顺沟小学捐赠三套太阳能照明系统和一批学习用品。 2004年9月27日,英利向新疆阿勒泰军分区捐赠了两套价值5万元的独立太阳能发电系统,来自新疆阿勒泰军分区的董副司令员代表军分区接受了捐赠。 2003年2月27日,英利得知新疆伽师、巴楚发生地震之后,向灾区人民捐赠了两套价值20万元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为灾区人民送去光明。 英利与2010南非世界杯 今年2月,来自中国保定的英利绿色能源公司与国际足联签署协议,成为了2010年南非世界杯的全球官方赞助商。这不仅是中国首家获得世界杯足球赛全球赞助权的企业,同时也是全球范围内首家可再生能源公司的赞助商进军世界杯。在中国足球无缘世界杯赛场的大背景下,英利集团实际上成为世界杯赛场上“中国元素”的体现。 据介绍,英利能源将在南非世界杯上“出场”64场比赛。在每场90分钟的比赛里,英利在球场广告中有8分钟的滚动播放广告时间,广告中将突出英利产品特点,也会强调中国元素。此外,在2014年巴西世界杯前,只有在英利没有继续赞助意愿的情况下,才能寻找其他新能源。

积极的店员
坚定的金毛
2026-04-12 19:40:28

未来的生活是什么样子?打开电器,电能大多来自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而非传统的火电走出家门, 马路上再难见到石化汽油车的身影,取而代之的更多是新能源 、清洁燃料 汽车 等……

自从2020年中国“双碳”目标后,随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 财经 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等均提出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碳达峰、碳中和成为全 社会 热议的话题。

为实现2030年之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的目标,各地陆续推出详细的进程规划,而像石化、煤炭等高污染、高能耗行业,将面临新的能源结构调整压力。近期,全国17省市(自治区)已发布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均涉及新能源利好消息。规划文件均在绿色低碳发展、清洁能源转型方面进行了着重强调,其中,广东、江苏、河北等部分省市出台的文件中制定的目标水平整体较高。

河北省:

建设张家口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区、以及构建综合能源体系,加快清洁能源设施建设,强化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强度。

上海市:

在“十四五”规划期间,优先将节能环保产业做大做强,持续推进能源结构优化,推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绿色化改造,加快培育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新增长点,延展绿色经济产业链。在公共领域全面推广新能源 汽车 ,加快构建与超大城市相适应的绿色交通体系。

贵州省:

2021年,贵州省将抓好四个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建设,利用现有水电站送出通道,大力发展光电、风电、氢能等非化石能源,加快清洁能源推广,可再生能源并网装机新增600万千瓦。

    西藏:

十四五期间,西藏将加快推进“光伏+储能”研究和试点,推动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和电气化走在全国前列。到2025年底,装机容量将突破1000万千瓦水电建成和在建装机容量突破1500万千瓦。

    甘肃省:

甘肃酒泉将加快建设风光水火核多能互补、源网氢储为一体的绿色能源体系,主攻千万千瓦级风电、光伏光热、电网升级、调峰电源、储能装置等八类工程,致力于建成千亿级规模的清洁能源产业链。

陕西省:

十四五期间,将大力发展风电和光伏,有序开发建设水电和生物质能,扩大地热能综合利用,提高清洁能源占比。

山西省:

全力培育生物基新材料、光伏、智能网联新能源 汽车 等潜力型新兴产业,打造一批全国重要的新兴产业制造基地。深化能源革命综合改革,促进可再生能源增长、消纳和储能协调有序发展,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

青海省:

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绿色化改造,支持建立动力电池、光伏组件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系统,发展光伏、风电、光热、地热等新能源。建设多能互补清洁能源示范基地,促进更多实现就地就近消纳转化。发展储能产业,贯通新能源装备制造全产业链。打造海南、海西清洁能源基地,推进黄河上游水能资源保护性开发,开展水风光储等多能互补示范。

江苏省:

江苏将继续发展光伏产业,同时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和“光伏+”产业。到2025年底,全省光伏发电装机将达到2600万千瓦。其中,分布式与集中式光伏发电装机分别达到12GW、14GW,江苏省在“十四五”期间预计新增光伏装机9.16GW。

浙江省:

大力发展生态友好型非水可再生能源。实施“风光倍增工程”,到2025年为止,光伏、风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2800万千瓦和630万千瓦的目标,新增光伏发电1300万千瓦,积极发展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

四川省:

四川的“三州一市”光伏基地,即甘孜、阿坝、凉山州及攀枝花市,在“十四五”期间的总装机容量预计达到2000万千瓦。

基于在资源和政策方面的优势,成都将氢能产业的发展纳入“十四五”规划。为了完善氢能产业的基础设施,成都将在2022年之前建设加氢站15座以上1条氢能源新型轨道1个氢燃料发动机研究中心等。

山东省:

在“十四五”期间,新增光伏发电1300万千瓦,2021年山东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将达到409万千瓦以上。积极发展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高质量推广生态友好型“光伏+农渔业”开发模式。近日,山东利津县刁口乡4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并网。项目采用“渔光互补”光伏发电模式,提升了单位面积土地的经济价值。

云南省:

“十四五”期间,云南将优先布局绿色能源开发,以绿色电源建设为重点,加快金沙江、澜沧江等国家水电基地建设。统筹协调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以金沙江下游、澜沧江中下游大型水电站基地以及送出线路为依托,建设“风光水储一体化”国家示范基地。

广东省:

十四五期间,要推进能源革命,积极发展风电、核电、氢能等清洁能源,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创新的现代化能源体系。制定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动碳排放率先达峰。

江西省:

积极有序推进新能源发展,到2025年力争装机达到1900万千瓦以上,其中风电、光伏、生物质装机分别达到700、1100、100万千瓦以上。

内蒙古:

大力发展新能源,推进风光等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发展,壮大绿色经济,推进大规模储能示范应用。“十四五”期间,新能源项目新增并网规模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到“十四五”末,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力争超过1亿千瓦。

辽宁省:

培育壮大氢能、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产业,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推动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建议”指出要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聚焦洁净能源等产业部署一批创新链。

迅速的雨
隐形的时光
2026-04-12 19:40:28
全文 1940 字,阅读大约需要 5 分钟 未经许可严禁以任何形式转载 南方能源观察 欢迎投稿,投稿邮箱: eomagazine@126.com 编辑 黄燕华 审核 冯洁 6月1日下午,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联合发布了《“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要目标,同时更加注重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开发、高水平消纳以及市场化发展。 大规模开发 中国已经承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明确2030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截至2020年底,全国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达到5.3...全文

顺心的冬天
眼睛大的康乃馨
2026-04-12 19:40:28
1、企业信息填报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公司和电网企业,应通过国家能源局官方网站首页(www.nea.gov.cn)的“在线办事-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并按“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提示,按顺序完成“前期工作”、“核准备案”、“项目建设”和“补助目录申报”等页面的信息填报和附件上传工作;已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和填报项目信息的项目公司和电网企业,需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项目业主应通过“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和填报项目相关信息;自然人分布式发电光伏项目由电网企业代为申报电价补贴,无需个人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填报。

需要说明的是,补贴目录申报,一定要取得项目并网验收意见单。

第一步:登录国家能源局网站(http://www.nea.gov.cn/)。

注意:务必使用IE8及以上浏览器,切记切记!

第二步:点击进入“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

第三步:账号注册。记住网页下方的技术服务电话,后面会有用处。

注册信息提交以后,一定要拨打上面的技术服务电话,请求审核,审核通过后,对方会电话通知,就可以登录了。

第四步:信息填报。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的界面如下图示:

需要先将项目前期信息填报,提交后,才可以继续填报项目信息

2、信息中心形式校验

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对各省(区、市)申报项目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形式上的校验,并对企业填报项目信息提供指导和服务。

3、省级主管部门初审

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对通过形式校验的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申报项目信息进行在线初审,对初审通过的项目,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导出打印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申报表(申报表格式参见《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2〕102 号)附 1)。

对完成在线初审的项目,项目业主按照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要求,将申报工作所需的项目纸质申报材料分别报送至本省(区、市)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最终由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联合上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并提交项目纸质申报材料。

在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分布式项目,由其下属省(区、市)电力公司汇总,并经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4、补助目录申报审核要点

对于已实行年度开发计划管理的风电项目和光伏电站项目,需经能源主管部门确认进入风电核准计划、年度开发方案或光伏发电年度实施方案的具体项目名单后,由信息中心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后企业方可进行在线信息填报。

各级主管部门和信息中心重点对审批、核准或备案项目是否符合规划和年度开发计划、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并网时间是否符合本次目录申报条件进行审查核实。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业主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化管理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358 号)要求,完整填报建成后的月度运营信息,并上传电费结算单、结算发票等,便于确认并网建成时间,加快补助目录审核工作。

拉长的银耳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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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9:40:28

7月19日,河北张家口人民政府发布的《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项目筛选工作方案》指出,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自2015年7月获国务院批准设立起,先后推出了《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2015-2017年)》等一系列规划或指导文件,规划到2020年,风电装机规模达到1300万千瓦,光伏发电规模达到600万千瓦。近几年张家口市结合示范区定位及相关规划先后推动了张家口风电基地三期、张家口光伏廊道的规划建设。

截至2017年底,张家口市风电已安排规模为1627万千瓦,已超出2020年规划目标(1300万千瓦);光伏发电已安排规模为435万千瓦,距离2020年规划目标(600万千瓦)还有一定空间。

以下为原文!

一、工作背景

张家口市位于我国“三北”地区交汇处,是“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重要节点城市,是京津冀地区重要的生态涵养区和规划的新能源基地之一。依托张家口的独特优势开展可再生能源应用综合示范,对引领可再生能源创新发展,推动能源革命,促进经济落后地区转型升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确保完成《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主要任务,尽快将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打造成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和推动能源消费革命的标杆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窗口区、河北省绿色发展的先导区,为河北乃至全国能源体制改革积累经验,提供示范,以“技术先进、模式创新、绿色示范”为目标,坚持“统筹协调,优中选优”的基本原则,在统筹考虑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消纳能力的情况下,建立适用于示范区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筛选及运行监测评估机制,充分做好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管理,促进示范区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基本情况

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自2015年7月获国务院批准设立起,先后推出了《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2015-2017年)》等一系列规划或指导文件,规划到2020年,风电装机规模达到1300万千瓦,光伏发电规模达到600万千瓦。近几年张家口市结合示范区定位及相关规划先后推动了张家口风电基地三期、张家口光伏廊道的规划建设。

截至2017年底,张家口市风电已安排规模为1627万千瓦,已超出2020年规划目标(1300万千瓦);光伏发电已安排规模为435万千瓦,距离2020年规划目标(600万千瓦)还有一定空间。

张家口可再生能源建设已取得巨大成就,但随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全面实施及电源结构性矛盾的加剧,地方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动力与电网消纳能力的矛盾日益凸显,成为示范区可再生能源的进一步发展需重点关注要素。当前,做好可再生能源电源项目建设和并网友好协调发展,以及推动技术进步是促进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产业健康发展的当务之急。一方面应着力提高可再生能源项目自身技术先进性和经济竞争性,另一方面应加快协调解决可再生能源项目并网消纳和送出问题。

三、工作目标

根据《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项目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18〕54号)的要求,结合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基本情况及示范区2020年规划目标,开展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筛选工作。本次项目筛选工作将在不超过示范区2020年光伏规划目标的前提下,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呈报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推进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请示》(冀发改能源〔2017〕552号)所申报的20个示范工程项目、基于百兆瓦压缩空气储能系统的综合能源应用示范项目及涿鹿县可脱网运行的100%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黄帝城示范小镇项目为基础,对具备接入条件的项目,综合项目已开展前期工作深度、技术与产业先进性、项目创新性及示范性等因素进行筛选排序,并结合《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规划目标及电网相关规划,合理确定可实施项目及其开发规模、开发时序,提出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实施方案。在明确示范区建设和运行监测评估机制后,有序推进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建设,提高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

四、工作原则

(一)公平竞争、项目优选

建立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筛选体系,营造比学赶超的市场化竞争氛围。针对各能源品种特性,采用技术类和经济类等筛选指标,纵向分类,横向比较,评判项目前期工作深度、工程设计方案、技术先进程度、项目方案合理性、成本效益,遴选出一批技术先进、成本优化的示范项目,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二)创新驱动、维度升级

建立强调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的筛选方法,在筛选过程中,不仅考虑单体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同时,应从先进技术引领、绿色转型示范、京津冀能源协同发展等多维度评判项目先进性、创新性和示范性,提升可再生能源发展质量。

(三)规划引领、分步实施

根据《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规划期为2015—2030 年,其中近期为2015—2020 年,2020年可再生能源建设规模达到2000万千瓦,本筛选方案暂适用于近期2018—2020 年新建项目筛选工作。

五、工作程序

(一)筛选主体

在《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呈报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推进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请示》(冀发改能源〔2017〕552号)所申报的20个示范工程项目、基于百兆瓦压缩空气储能系统的综合能源应用示范项目及涿鹿县可脱网运行的100%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黄帝城示范小镇项目中,对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在《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对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示范项目电网接入系统条件的复函》、《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对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新增示范项目电网接入系统条件确认的复函》、《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关于支持张家口市涿鹿县可脱网运行的100%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黄帝城示范小镇建设的复函》中确认的13个项目进行筛选排序。项目清单见附件。

(二)筛选工作流程

确认项目筛选工作方案→公开发布筛选文件→企业编制并递交申报材料→项目筛选排序→确定实施方案。各步骤依次为:

1. 确认项目筛选工作方案

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确认项目筛选工作方案,并将确认的项目筛选工作方案报备能源局。此外,由张家口市发展改革委在张家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对项目筛选工作方案予以发布,水电总院予以转发。

2. 公开发布筛选文件

水电总院根据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确认的项目筛选工作方案,研究编制包括申报资格、评分标准、申报企业须知、资料格式等要求的项目筛选文件。由张家口发展改革委在张家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项目筛选公告,水电总院予以转发,具备申报资格的企业可向水电总院报名,购买项目筛选文件,参与项目筛选。

3. 企业编制并递交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应按筛选文件要求编制对应项目申报文件,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递交申报文件。具体申报文件递交要求将在递交申报文件前另行通知。

4. 项目筛选排序

项目筛选排序工作自企业递交申报文件截止后开始。筛选排序具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合格性评审,第二阶段为详细评审。

(1)合格性评审

合格性评审主要审核申报项目是否在筛选项目清单中、各申报投资企业递交的材料是否完整。

(2)详细评审

通过合格性评审的申报项目由专家根据评分标准进行客观评分并排序。

5. 确定实施方案

结合《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规划目标、电网相关规划,以及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电力送出和消纳方案,依据专家筛选排序结果,由张家口市发展改革委提出项目实施方案,报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审定后,由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公示(网址:www.hbdrc.gov.cn),公示时间为5天。公众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需在公示期间以实名书面写明事实依据和理由,反馈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实施方案确定后由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报备能源局。

六、项目筛选标准

(一)项目基本要求

结合《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及《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呈报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推进示范工程建设实施的请示》,按照“先进性、创新性、示范性”的原则,本次示范工程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1. 申报企业应与具备筛选资格项目清单中的开发业主相对应,且不得变更。开发业主为联合体的,应明确各方权益比例,同时需有绝对控股方(业绩按权益考核),联合体入选后按申报权益比例注册合资公司,合资比例不得调整。

2.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整个建设经营期不得进行变更和转让。

3.申报企业应承诺按照“先进性、创新性、示范性”的原则,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方案有关工程技术指标实施项目建设,做好项目验收和运行工作,并接受相关方的监督和检查。

4.项目已开展土地利用、林地、环保、压矿、文物等颠覆性因素排查,不得位于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范围、自然保护区和规定其他不允许建设的范围。对于已取得相关职能部门支持性文件的优先考虑。

5.入选项目应承诺按照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实施方案的时间及规模要求如期开展工作。对于未能如期开展工作的企业,取消其规模配置,此外该企业不得参与后续张家口市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竞争或优选工作。

6.入选项目中涉及的风电建设规模,在2020年前建成的,按平价上网安排;在2020年后建成的,届时根据可安排建设规模统筹安排。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按照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的要求,提出项目筛选工作方案,公平公正地组织开展示范区项目筛选工作,并配合做好实施方案。

八、工作要求

1.公平公正。各参与组织项目筛选的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项目筛选有关文件要求,坚持竞争配置资源,不搞区别对待,对所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公平对待。

2.严格规范。在组织申报和筛选的各个环节,坚决做到政策严、操作严、纪律严、执行严和要求严。全部参与项目筛选排序人员接受监督,遵守廉政和保密要求。

九、时间安排

2018年7月20日前,公开项目筛选工作方案;7月25日前,张家口市发展改革委、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发布项目筛选文件; 8月10日企业申报材料提交截止;8月15日前,完成项目筛选排序工作;8月20日前,张家口市发展改革委提出项目实施方案意见,并报送请示文件;8月25日前,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审定项目实施方案,并在省发改委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8月31日前,下达张家口市示范区项目实施方案。

优秀的巨人
拼搏的战斗机
2026-04-12 19:40:28

财建[2006]237号

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海洋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进一步缓解能源供应压力,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中央财政设立了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基金。为了规范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基金的管理,我们制定了《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06年5月30日

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可再生能源”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的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本办法所称“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发展专项资金)是指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依法设立的,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专项资金。

发展专项资金通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

第三条 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资助以下活动:

(一)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标准制定和示范工程;

(二)农村、牧区生活用能的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

(三)偏远地区和海岛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建设;

(四)可再生能源的资源勘查、评价和相关信息系统建设;

(五)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设备的本地化生产。

第四条 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应遵循的原则:

(一)突出重点、兼顾一般;

(二)鼓励竞争、择优扶持;

(三)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章 扶持重点

第五条 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潜力大、前景好的石油替代,建筑物供热、采暖和制冷,以及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第六条 石油替代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重点是扶持发展生物醇燃料、生物柴油等。

生物醇燃料是指用甘蔗、木薯、甜高粱等制取的燃料乙醇。

生物柴油是指用油料作物、油料林木果实、油料水生植物等为原料制取的液体燃料。

第七条 建筑物供热、采暖和制冷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重点扶持太阳能、地热能等在建筑物中的推广应用。

第八条 可再生能源发电重点扶持风能、太阳能、海洋能等发电的推广应用。

第九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确定的其他扶持重点。

第三章 申报及审批

第十条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国务院可再生能源归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组织专家编制、发布年度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第十一条 申报使用发展专项资金的单位或者个人,根据国家年度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向所在地可再生能源归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地方归口管理部门)和地方财政部门分别进行申报。

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需要申请国家资金扶持的,通过“863”、“973”等国家科技计划(基金)渠道申请;农村沼气等农业领域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项目,现已有资金渠道的,通过现行渠道申请支持。上述两类项目,不得在发展专项资金中重复申请。

第十二条地方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会同同级地方财政部门逐级向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财政部门进行申报。

第十三条 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申报情况,委托相关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或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对使用发展专项资金进行重点支持的项目,凡符合招标条件的,须实行公开招标。招标工作由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参照国家招标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招标结果,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提出资金安排建议,报送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批。

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安排额度审核、批复资金预算。

第十五条 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发展专项资金划拨手续,及时、足额将专项资金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六条 在执行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或者撤销的,项目承担单位或者个人按照申报程序报批。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十七条 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式包括: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

(一)无偿资助方式。

无偿资助方式主要用于盈利性弱、公益性强的项目。除标准制订等需由国家全额资助外,项目承担单位或者个人须提供无偿资助资金等额以上的自有配套资金。

(二)贷款贴息方式。

贷款贴息方式主要用于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符合信贷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项目。在银行贷款到位、项目承担单位或者个人已支付利息的前提下,才可以安排贴息资金。

贴息资金根据实际到位银行贷款、合同约定利息率以及实际支付利息数额确定,贴息年限为1~3年,年贴息率最高不超过3%。

第十八条 项目承担单位或者个人获得国家拨付的发展专项资金后,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

第十九条 获得无偿资助的单位和个人,在以下范围内开支发展专项资金:

(一)人工费。

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项目工作人员的工资性费用。

项目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有财政事业费拨款的,人工费由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费中足额支付给项目工作人员,并不得在项目经费中重复列支。

(二)设备费。

设备费是指购置项目实施所必须的专用设备、仪器等的费用。

设备费已由其他资金安排购置或者现有设备仪器能够满足项目工作需要的,不得在项目经费中重复列支。

(三)能源材料费。

能源材料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直接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及动力、低值易耗品等支出。

(四)租赁费。

租赁费是指租赁项目实施所必须的场地、设备、仪器等的费用。

(五)鉴定验收费。

鉴定验收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必须的试验、鉴定、验收费用等。

(六)项目实施过程中其他必要的费用支出。

以上各项费用,国家有开支标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考核与监督

第二十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对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第二十一条 项目承担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发展专项资金具体执行情况逐级上报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

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对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编制年度发展专项资金决算,并在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决算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批。

第二十二条 发展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对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截留、挪用发展专项资金的,除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外,必须将已经拨付的发展专项资金全额收回上缴中央财政。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依据本办法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有关具体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6年5月3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