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有色金属交易中心是不是真的,不是骗子吧
陕西有色金属交易中心及132会员单位诈骗15万元
2015-12-30 10:19:56 责任编辑: 来源: 点击数: 464
现在此揭露陕西省有色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简称陕金所)及陕西九鼎德胜有色金属经营有限公司和团伙成员披着合法公司外衣,以现货为名,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违法经营期货,诈骗众多客户钱财的犯罪行为。
一 、本人被骗经过陈述
我 在2015年11月收到自称是陕西九鼎德胜有色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业务员叫张君的QQ信息(QQ号 )说:“他们公司是陕西省有色金属交易中心(简称陕金所)132号综合会员单位,目前公司以陕西省有色金属交易中心现货原油品种的投资为主,原油可以买涨也可以买跌,22小时交易,与国际接轨,是一个稳赚钱的好产品,资金是银行第三方托管,尽可以放心”。还鼓动我在网上了解陕西九鼎德胜有色金属经营有限公司实力,其公司在官网上大肆宣传他们目标是让客户的投资品种更丰富,财富稳步升值。宣传他们有能力、有信心、有恒心,为投资者创造价值。
我就在2015年11月16日网上发了身份证及银行卡照片给那位叫张君的经理(QQ号 )帮开户(给交易帐户号132132012000056),在没有亲笔签署合同的情况下,张君经理让我在电脑上安装了交易系统和行情分析软件,并教我怎么操作建仓平仓后,多次电话崔促我入金,我于2015年11月17日开始入金,当天开户专员电话核实本人身份后,就开通了电子交易盘。从此我步入了诈骗集团设下的骗局和陷井 ,在两周交易期间故意安排范老师老师(QQ 356413183说是百万级别的老师)、分批次QQ指导下单,2015年11月17日至12月5日,我先后入进去的190000元就亏损150000万元。通过学习有关文件,以及网络电视的报道揭露,我才醒悟到:我的投资亏损不是正常亏损,而是被陕西省有色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简称陕金所)及132会员(陕西九鼎德胜有色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以非法隐弊手段骗取的。他们所作所为己构成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和聚众赌博罪。
二、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以现货为名经营期货,涉嫌非法经营,谋取他人钱财。
陕西省有色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简称陕金所,公司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2路1号招商银行大厦21层 电话:029-68295370 400-109-3399)宣称:他们公司是陕西金控集团子公司经陕西省政府同意,由陕西省金融办批复成立,公司合法成立,毋须质凝,从事白银及其它有色金属、原油现货的交易及收兑业务,并为其提供现货电子交易平台服务;白银、长安油销售。但是我从有关方面了解公司业务范围并没有明确可从事白银、原油期货经营项目。又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任何机构或市场,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采用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同时采用以下交易机制或者具备以下交易机制特征之一的,为变相期货交易:
1、为参与集中交易的所有买方和卖方提供履约担保的;
2、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和保证金制度,同时保证金收取比例低于合约(或者合同)标的额20%的。”而公司却采用低于货款总价20%的保证金来诱惑客户交易,纯属期货性质。
1、违反《原油市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06年第24号)文件规定;
2、违反《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第六条规定;
3、违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第一至第六条规定;
4、违反(证监发【2013】74号)《中国证监会关于禁止以电子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的通知》;
5、违反商品现货交易市场特别规定(试行)》(商务部令2013年第3号)第八、第十条规定;
6、违反《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
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25条的规定。
(二)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涉嫌诈骗,非法占有客户钱财。
陕西省有色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简称陕金所)及132会员(陕西九鼎德胜有色金属经营有限公司)披着合法公司的外衣干着非法的事,以欺骗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置骗局,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骗取数额较大的私有钱财。
1、借现货之名掩盖期货的特征。该公司及会员打着现货投资招牌,设置电子化网络交易系统,以白银、长安油为商品名,采用T 0、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交易方式,采用放大杠杆倍数,减小履约准备金(现货款总价值的5%、3%)来诱骗众多客户到他们设立的交易平台参与虚拟的白银、原油标准化合约交易。
2、制定不公平的制度。公司却采用期货模式设立电子交易平台,并制定对公司及会员有利、缺失公平公证的交易规则,在全国招揽客户参与原油(长安油)、金融衍生产品白银(白银)交易活动,从而达到座庄收取高额的手续费,点差,仓储延时费等目的,甚至以隐蔽、欺诈的手段让客户亏损(行话为“头寸”)直接诈取客户的钱财!非法获得盈利。
3、虚假宣传。宣称资金由银行第三方托管,实际是客户与银行在网上签订的“E商贸通”给客户一个所谓的席位,投资者入金通过银行转帐直接划入了陕西省有色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帐户,当客户参与不公平交易造成资金亏损后,交易平台公司、会员、业务员共同分成,他们是天然的利益共同体,都必须靠榨取客户钱财才能生存和挣钱。
4、由于陕西省有色金属交易中心(简称陕金所)有限公司及132会员(陕西九鼎德胜有色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不具备现货仓储交割的条件,蓄意制定高成本的实物交割制度,让客户自动放弃实物交割,让投资者买空卖空,允许交易者以对冲平仓方式了结交易,欺骗投资者。
5、公司吹虚市场与国际接轨。而我国有严格的外汇管理制度,众多客户聚拢的资金是无法流向外盘参与竟价的。为迷惑投资者,他们就参照外盘数据换算成交价格,价格涨跌也是该公司参照外盘数据设定的。在广东省贵金属平台所有交易者无论买涨买跌都影响不了市场行情转势(价格涨跌不是参与交易者竟价的真实反应)。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金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陕西省有色金属交易中心(简称陕金所)有限公司及132会员(陕西九鼎德胜有色金属经营有限公司)行为纯属金融和合同诈骗性质。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66条的规定
(三)、涉嫌聚众赌博,座庄收取高额费用渔利。
1、陕西省有色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简称陕金所)及132会员(陕西九鼎德胜有色金属经营有限公司)平台为赌博平台的模式,招揽众多客户参与所谓的粤贵银、粤贵油交易,表面上客户成交平顺,却互为对手,实质剥夺客户资金,参与交易标的价格论证,互为对赌,客户亏而会员盈,客户盈而会员亏,这不是投资,纯粹是赌博,实行做市商的模式就是聚众赌博,该公司及132会员却座庄抽头渔利(收取高额的手续费,点差,仓储延时费,头寸等)。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陕西省有色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简称陕金所)及132会员(陕西九鼎德胜有色金属经营有限公司)是作弊的赌场,吃人的老虎机,该诈骗中心及其会员单位为了一己私利,惨无人道、丧尽天良、坑害了多少脆弱的百姓。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303条的规定 。目前,公司发展会员30多家,代理商若干个。可见,这样的赌场多么大啊!试想,该平台如果是现货白银、原油交易,会有这么多“现货白银、原油”供投资者交易交割吗?
综上所述,陕西省有色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简称陕金所)及132会员(陕西九鼎德胜有色金属经营有限公司)所作所为己构成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和聚众赌博罪。所以,客户与交易中心(会员)的合同无效,一切交易都是无效的, 无论哪个会员单位(代理商)招揽客户进行交易,会员单位均是获得陕西省有色金属交易中心(简称陕金所)的授权和许可之下进行的交易。陕西省有色金属交易中心(简称陕金所)为双方交易提供了设施便利和制度安排,在整个非法交易中起核心、领导作用,应当对非法收取客户的全部本金承担返还、赔偿损失责任。
四、我的诉求:
请求陕西省各级政府责令公安部门依法侦查这个诈骗团伙的违法违规行为,帮助我这样的受害人追回被他们诈骗的全部投资21万元及相关损失。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斩断骗子公司财路,避免更多的人受骗,挽救更多的家庭免受倾家荡产的灭顶之灾!
他们自称是经陕西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合法公司,但该公司披着合法外衣干着不合法的勾当,自成立以来,不知招揽了多少客户,诈骗了多少钱财,现在维权民众风生云起,已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再次请求陕西省政府查处取缔类似诈骗公司,拯救千千万万个受害者吧。
寻找机会,合法投资赚钱,本是每个人迫切的理想和愿望, 陕西省有色金属交易中心(简称陕金所)却苗准了人们投资欲望和需求,违法违规开设贵金属、原油电子交易黑平台,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众多投资者-步-步地走进了他们事先挖好的陷井。他们采取伪劣违法的手段骗取投资者巨额资金, 使众多投资者蒙受其害。现在, 他们还未收手, 还在继续坑骗, 日进斗金, 逍遥法外, 仍在诱骗千千万万个不明真相的投资者前仆后继步入他们的骗局,致使受骗者倾家档产, 妻离子散, 造成大面积严重的负面影响,其行为后果已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应立案查处。
上一篇:【原油诈骗陷阱】广东壹银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欺骗下一篇:返回列表
声明:广州晚报(gzeveningpaper.com)工作人员(编辑)所编写的稿件外、其余所登载、转载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
虚开增值税案件已移交公安经侦立案处理,税务部门不会重复处罚。法院判了的话,补交税款也是交到税务部门,公安局没有权利收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第三十三条:在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案例:
合肥破获安徽经侦史上最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案值50亿元
2017年2月,合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经过近一年的缜密侦查,破获案值达50亿元的公安部督办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抓获了犯罪嫌疑人余某(男,38岁,安徽太和人)、李某(女,43岁,安徽太和人)、陈某某(女,30岁,安徽合肥人)等9人,成功破获安徽省经侦成立以来案值最大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6年3月,合肥市国税稽查局向合肥警方移送安徽大蒲贸易有限公司、安徽德耀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线索,案值特别巨大。接到线索后,合肥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协调税务机关组成联合专案组开展工作。
此时距案发已经过去半年时间,相关嫌疑人伪造销毁证据,订立攻守同盟,专案工作一度陷入僵局。面对这一情况,专案组通过对资金流、发票流的分析梳理,终于发现一个以“黄金票”为源头的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团伙。同时,专案组发现该该团伙还控制另外四家公司,用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牟利。
查清犯罪事实后,专案组开始调查犯罪嫌疑人身份,并开展抓捕工作。但该案嫌疑人十分狡猾,具有极强的反侦查意识,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利用代办人员注册成立空壳公司,在税务机关管理过程中从未留下任何蛛丝马迹,侦查工作难度很大。
面对这一情况,专案组充分利用“大数据”开展深度研判、分析,一个以余某、李某夫妻二人为首的虚开犯罪团伙终于浮出了水面。
2016年5月至8月,专案组开展抓获工作,李某等八名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但主要犯罪嫌疑人余某始终在逃。
此后,专案组先后多次前往新疆、河南等地,行程近万里实施抓捕,通过不懈努力,2017年1月1日凌晨,专案组在太和县成功将犯罪嫌疑人余某抓获。至此,该案嫌疑人全部归案。
经查,为牟取非法利益,余某、李某先后纠集于某、陈某某等人,在合肥成立大蒲公司、德耀公司、海即兴公司、皆运公司、艾利克公司、晶仙雅华公司,在没有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采取低买高卖的形式。
从全国五十余家公司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再向全国两百余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金额高达50亿余元,金额特别巨大,犯罪嫌疑人余某、李某等人非法牟利数千万元。
目前,该案已移交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参考资料:人民网-合肥破获安徽经侦史上最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案值50亿元
正确.
根据《公司法》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也是股东会的常设权力机构。
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经董事会研究,现将董事会职责及议事规则明确如下: 一、董事会职责
1、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4、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
6、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方案;
8、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并决定其奖惩。
根据"2 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如投资风险过大,对公司正常营运产生影响. 董事会有权否决此项投资.
二.
在投标前应先将标书交予董事会审议, 获得通过后再进行投标.
从事此项投标工作的相关管理人员需为公司带来的损失及员工声誉受损负上责任. 建议交由人力资源部重新评估其领导及决策能力是否适合公司的发展需要
销售,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 贷;库存商品
第二步选取对象:依据技术图形形态三种类型:底部、顶部、盘整,辅以趋势线和技术指标,预见日后是上涨、下跌还是盘整,判明时下处于某种趋势的初始、中继还是尾声
现货的经营活动主要体现在采购和销售的环节上。套期保值的对象和数量统计应为定量未定价的现货。担心价格上涨,在期货市场做采购的买期保值锁定成本;担心价格下跌,在期货市场做销售的卖期保值锁定利润;不担心价格的变化,观望也是参与的方式。
第三步选择市场:国内铜、铝、锌冶炼、加工企业和贸易公司可选择上海交易所;黄金、白银、铂金可选择上海黄金交易所。其他品种的大宗现货套期保值或国际进出口贸易的套期保值则可联系经国家批准的可从事境外期货交易的经纪公司在国际期货市场进行运做。
第四步分批“建仓”:按照保值品种相同、数量相同、月份相同的交易原则,在期货市场分批“建仓”,买进或卖出远期合约。涨跌方向和升降幅度关联度高的加工产品,例如紫铜管、棒、线、板、带、箔,可与铜视为相同近似品种;涨跌方向和升降幅度关联度低甚或背道而驰的品种,例如氧化铝和电解铝不能视为相同近似品种。
第五步对冲“平仓”:期货市场远期合约到期前,如果趋势发展如期所料,可在接近交割日时对冲“平仓”,弥补定量未定价采购或销售货物的损失;如果判断有误,可及早对冲“平仓”,用低价采购或高价销售现货上肯定可以获取的利差弥补“套期”的损失,达到现货保值的目的。
远期合约到期后进行实买实卖,不必在期货市场上进行“平仓”,但计算成本上除保证金外,还要加上运费、保险费和仓储费。
第六步长期跟踪:由专人长期跟踪行情,分析判断短、中、长期趋势,力争捕捉到一年仅有的两三个时间段操作趋势保值的大机会。机会来临重复前五个步骤。
套期保值本身是企业供销业务常备不懈的工具,既不神秘,也不复杂。程序中没有涉及到人员组织、资金调配、操作手法等具体问题,因为这些需要依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才能在套期保值方案中做出回答。
税务稽查后,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将被认定为偷税,这句话是错误的,只有在税务稽查确定有偷税漏税等行为,才会被认定偷税。税务稽查对象是通过电子计算机选案分析系统筛选;或根据稽查计划、按照征管户数的一定比例筛选或者随机抽样选择;也会根据公民举报、有关部门转办、上级交办、情报确定。
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十条 稽查局应当在所属税务局的征收管理范围内实施税务稽查。前款规定以外的税收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发现地的稽查局查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对税务稽查管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 税务稽查管辖有争议的,由争议各方本着有利于案件查处的原则逐级协商解决;不能协商一致的,报请共同的上级税务机关协调或者决定。
扩展资料: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十八条 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应当对检举信息进行分析筛选,区分不同情形,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分别处理:
(一)线索清楚,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虚开发票、制售假发票或者其他严重税收违法行为的,由选案部门列入案源信息;
(二)检举内容不详,无明确线索或者内容重复的,暂存待办;
(三)属于税务局其他部门工作职责范围的,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不属于自己受理范围的检举,将检举材料转送有处理权的单位。
第十九条 选案部门对案源信息采取计算机分析、人工分析、人机结合分析等方法进行筛选,发现有税收违法嫌疑的,应当确定为待查对象。待查对象确定后,选案部门填制《税务稽查立案审批表》,附有关资料,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立案检查。
税务局相关部门移交的税收违法信息,稽查局经筛选未立案检查的,应当及时告知移交信息的部门;移交信息的部门仍然认为需要立案检查的,经所属税务局领导批准后,由稽查局立案检查。对上级税务机关指定和税收专项检查安排的检查对象,应当立案检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