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秒知道
登录
建材号 > 有色金属 > 正文

项目融资的成功案例有哪些

勤奋的墨镜
温柔的糖豆
2022-12-30 02:04:52

项目融资的成功案例有哪些

最佳答案
兴奋的小天鹅
雪白的长颈鹿
2026-04-13 13:28:27

一个融资明明白白,回报也明明白白;一个则是融资不明不白,回报更不明不白。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项目融资成功案例,欢迎阅读!

项目融资成功案例1

1、电厂融资背景

恒源电厂有限公司(集团)前身为恒源电厂,始建于1977年。1996年10月,由所在市人民政府批准改组为恒源电厂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8500万元。集团公司下辖发电厂、自备电厂、水泥厂、铝业公司等14个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现有总资产17亿元,形成了以电力为龙头,集煤炭、建材、有色金属及加工、电子电器等为一体的、具有鲜明产业链特色和优势的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其中发电一厂及自备电厂装机容量共25.6万千瓦,自有煤矿年产原煤45万吨,铝厂年生产能力3万吨,粉煤灰水泥厂年生产规模30万吨。此外,铝加工厂及铝硅钛多元合金项目计划于1999年内投产。1998年,集团实现销售收入5.5亿元,实现利税1.1亿元,居所在市预算内企业前茅,经济实力雄厚。

恒源电厂在1995年向国家计委递交了一份拟建立2 ×300兆瓦火力发电厂的项目 建议书 ,并于同年获准。1997年9月5日-8日,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对可行性研究又进行了补充审查,并下发了补充可行性 报告 审查意见。恒源电厂在建议书中,计划项目总投资382261万元。其中资本金(包括中方与外方)9556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5%),项目融资(包括境内融资与境外融资)286696万元(占总投资额的75%)。境内融得的86009万元主要从国家开发银行获得,而境外拟融资24179万元,恒源电厂拟通过在境外设立SPC发债,即资产证券化来实现。

2、电厂融资模式的选择

1997年5月21日,公司通过招标竞争的方式向美国所罗门兄弟公司、摩根•斯坦利公司、雷曼兄弟公司、JP摩根公司、香港汇丰投资银行及英国BZW银行等6家世界知名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发出邀请,为本项目提供融资方案建议书。1997年7月至9月,投资各方对上述各家融资方案进行了澄清、分析、评估。6家均提出了由项目特设SPC发债的方案,后两家银行同时也提出了银团贷款的方案。公司经过慎重考虑,鉴于以下原因决定选择以ABS特设工具机构发债的方式融资,并由雷曼兄弟公司作为恒源电厂的融资顾问。

(1)在国外资本市场发行债券主要是指在美国、日本和欧洲等国际大型资本市场发债。其中美国资本市场是世界上最大的资本市场,发行期限是最长的,同时市场的交易流动量为世界第一。由于资本市场有大量的投资者,在资本市场发债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发债规模和利率较有竞争性,融资能在较短时间内完成,融资期限也较一般银团贷款长得多。近年来世界各地有许多大型基建项目以及美国较大的企业,都采用在资本市场发债方式达到融资的目的。

(2)银团贷款是指由数家商业银行形成一个贷款集团向项目或企业放贷。目前贷款给中国项目的商业银行主要为一些欲扩大其在世界银行市场占有率的中小型银行,项目能取得的融资额一般较小。由于东南亚及东亚金融危机,愿意借贷给亚洲国家的商业银行已经减少了。目前,国内还没有既能成功取得银团融资,而又采用国产设备、国内总承包商、有限追索权且没有某种国际风险 保险 的项目。另外,银团贷款一般由出口信贷牵头,在没有出口信贷的情况下银团贷款非常不容易。与发行债券相比,银团对项目的要求较多,介入项目的操作较多,取得融资所需时间一般也较长。

(3)由于恒源电厂采用国产设备及国内总承包商,出口信贷不包括在本项目的融资考虑范围内。要取得世行、亚行贷款需要较长的时间,而且恒源电厂也不是世行、亚行的贷款项目。

(4)恒源电厂各投资方的安全融资顾问设计了一个低成本、融资成功可能性较高,能在较短时间内(6个月左右)有效取得融资的方案。雷曼兄弟公司有丰富的发债 经验 及对恒源项目的深入了解,提出了切合实际的融资考虑同时,雷曼兄弟公司的费用是各家中最低的。基于以上所述的项目特点,以及各种融资 渠道 和融资顾问提出的融资方案的优劣比较,恒源电厂决定选择雷曼兄弟公司作为融资顾问,通过在美国资本市场发行债券形式进行融资。

项目融资成功案例2

欧洲海峡隧道项目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bot项目,隧道全长50km,包括两条7.3m直径的铁路隧道和一条4.5m直径的服务隧道,隧道将英法两国连接起来。1986年2月签订特许协议,1993年项目建成,特许期为55年。项目发起人由英国海峡隧道集团。英国银行财团、法国建筑商组成。

欧洲海峡隧道项目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bot项目,隧道全长50km,包括两条7.3m直径的铁路隧道和一条4.5m直径的服务隧道,隧道将英法两国连接起来。1986年2月签订特许协议,1993年项目建成,特许期为55年。项目发起人由英国海峡隧道集团。英国银行财团、法国建筑商组成。

项目总投资为103亿美元,其中股本17亿美元,借款85亿美元,在项目资金结构中负债权益比率为83:17。

50家国际银行参加了信贷协议谈判, 1987年9月由215家国际银行组成的辛迪加与欧洲隧道公司签署了信贷协议。信贷协议谈判是与股本筹款同步进行的。信贷协议规定贷款偿还期为18年,且要求严格执行特许协议、铁路使用合同和建设合同。

1986年底以前发起人投入的2.8亿美元作为一期股本。1986年底私营机构投入了3.7亿美元作为二期股本,保证了这一阶段项目所需要的资金。1987年、1988年、1989年三次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分别筹集8.0亿美元2.75亿美元和2.75亿美元股本金。

一期股本由发起人投入后,在签定特许协议之前部分银行作了临时贷款承诺。一期和二期股本注入之间,开始谈判信贷协议,三期股本发行之前形成了贷款辛迪加。1988年9月辛迪加第一次向欧洲隧道公司支付了贷款。

从实际运作过程看,在建设过程中欧洲海峡隧道项目成本严重超支,在项目建成后由于 其它 交通设施的竞争,其效益也不理想,该项目到目前为止,不是一个很成功的bot案例。

项目融资成功案例3

重庆某餐饮趸船项目成功融资6000万。

该项目位于南滨路海棠溪码头,系重庆森泰诺亚饮食 文化 有限公司投资1.5亿元人民币组建的集旅游观景休闲、餐饮、KTV娱乐、高端商务会议于一体的餐饮文化项目。该船舶总共长80.32米,宽26米,高31.5米,满载吃水4米,满载排水量4773吨,共7层,总面积14000平方米,分为餐饮,娱乐,旅游休闲,高端商务会所四个区域,其中餐饮部分设有36个豪华包间,多功能厅可容纳700人同时用餐,娱乐部分设有KTV大小包房25间。高端商务会所面积2000平方,旅游休闲部分1500平方米。是重庆两江四岸所有餐饮趸船档次最高的项目,是同洪崖洞相互映衬的又一景观。

项目亮点:

1、聘请重庆迪航船舶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主体设计,聘请重庆华凯装饰有限公司进行装修设计,还专门聘请了重庆港航船舶技术公司对建造船舶的全工程进行监理,保证了森泰诺亚餐饮趸船安全舒适、豪华、适用的整体效果。

2、该船技术要求和标准均严格按照港航,海事,消防,环保等政府职能部门的规定审查,手续规范齐全。并由海事管理部门牵头多次组织专家会议论证,决策。

3、该船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废水、废气、废渣全部按照环保要求进行专门处理,参照历年最高洪峰水位,增设锚机电控设备三台,以确保趸船安全经营,对火灾,洪水,爆炸等不可预计因素按1.5亿元人民币校准进行了财产投保,另外对场所进出人员进行了公众责任险,项目风控能力有绝对保障。

4、配合党和政府提倡的节俭不浪费观念,改变传统的点菜方式,推出定值配菜方式,让不同消费档次的顾客享受到价格公道,品种多样,色香味美的餐饮服务,确保回头率。

5、在保证高端硬件服务创新基础上,全力抓好软件服务质量的提升,让高中低端的顾客均能享受到超星级服务,让森泰诺亚的软硬件服务誉满全市,成为行业标杆。

猜你喜欢:

1. 项目投资成功案例

2. 民间借贷十个经典案例

3. 百度融资案例分析全面研究

4. 项目融资成功案例

5. 股权投资成功案例分析

最新回答
聪慧的斑马
神勇的战斗机
2026-04-13 13:28:27

项目融资案例

项目融资是近些年兴起的一种融资手段,是以项目的名义筹措一年期以上的资金,以项目营运收入承担债务偿还责任的融资形式。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项目融资案例,欢迎大家分享。

项目融资案例 篇1

1 项目背景

波特兰铝厂位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的港口城市波特兰,始建于1981年,后因国际市场铝价大幅度下跌和电力供应等问题,于1982年停建。在与维多利亚州政府达成30年电力供应协议之后,波特兰铝厂于1984年重新开始建设。1986年11月投人试生产,1988年9月全面建成投产。

波特兰铝厂由电解铝生产线、阳极生产、铝锭浇铸、原材料输送及存储系统 电力系统等几个主要部分组成,其中核心的铝电解部分采用的是美国铝业公司20世纪80年代的先进技术,建有两条生产线,整个生产过程采用电子计算机严格控制,每年可生产铝锭30万吨,是目前世界上技术先进、规模最大的现代化铝厂之一。

1985年6月,美国铝业澳大利亚公司(以下简称¨美铝澳公司¨)与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公司”)接触,邀请中信公司投资波特兰铝厂。经过历时一年的投资论证、可行性研究、收购谈判、项目融资等阶段的紧张工作,中信公司在1986年8月成功地投资于波特兰铝厂,持有项目10%的资产,每年可获得产品3万吨铝锭。与此同时,成立了中信澳大利亚有限公司(简称“中信澳公司”),代表总公司管理项目的投资、生产、融资 、财务和销售,承担总公司在合资项目中的经济责任。

波特兰铝厂投资是当时中国在海外最大的工业投资项目。中信公司在决策项目投资的过程中,采取了积极、慎重、稳妥的方针,大胆采用了当时在我国还未采用过的国际上先进的有限追索杠杆租赁的项目融资模式,为项目的成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项目融资结构

1)波特兰铝厂的投资结构

波特兰铝厂采用的是非公司型合资形式的投资结构。这个结构是在中信公司决定参与之前就已经由当时的项目投资者谈判建立起来了。因而,对于中信公司来讲,在决定是否投资时,没有决策投资结构的可能,所能做到的只是在己有的结构基础上尽量加以优化:第一,确认参与该投资结构是否可以实现中信公司的投资战略目标第二,在许可的范围内,就合资协议的有关条款加以谈判以争取较为有利的参与条件。 1986年中信公司参与波特兰铝厂之后,项目的投资结构组成为:

美铝澳公司 45%

维多利亚州政府 35%

第一国民资源信托基金 10%

中信澳公司 10%

(1992年,维多利亚州政府将其在波特兰铝厂中的10%资产出售给日本丸红公司,投资结构又发生了变化)

图9-1是波特兰铝厂的投资结构和管理结构示意图。波特兰铝厂的项目投资者在合资协议的基础上组成了非公司型的投资结构,组成由四方代表参加的项目管理委员会作为波特兰铝厂的最高管理决策机构,负责项目的建设、生产、资本支出和生产经营预算等一系列重大决策,同时通过项目管理协议委任美铝澳公司的一个全资拥有的单一目的项目公司——波特兰铝厂管理公司作为项目经理负责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在项目投资结构一章论述项目投资结构时所列举的非公司型合资结构的特点在波特兰铝厂的投资结构中均有所体现。其主要特点有:

(1)波特兰铝厂的资产根据投资比例由项目投资者直接拥有,铝厂本身不是一个法人实体。投资各方单独安排自己的项目建设和生产所需资金。这种资产所有形式为中信公司在安排项目融资时直接提供项目资产作为贷款抵押担保提供了客观上的可能性。

(2)项目投资者在支付了项目生产成本之后直接按投资比例获取项目最终产品——铝锭,并且,电解铝生产的两种主要原材料——氧化铝和电力,也是由项目投资者分别与其供应商签订长期供应协议,因而每个投资者在项目中的生产成本构成是不尽相同的,所获得的利润也不一样。

(3)波特兰铝厂的产品销售由各个项目投资者直接控制和掌握。

(4)由于波特兰铝厂资产由投资者直接拥有,项目产品以及项目现金流量直接为投资者所支配,因而

与一切非公司型合资结构一样,波特兰铝厂自身不是一个纳税实体。与项目有关的纳税实体分别是在项目中的投资者,各个投资者可以自行安排自己的税务结构问题。

波特兰铝厂的投资结构所具备的以上几种主要特征,为中信公司自行安排有限追索的项目融资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2)中信澳公司在波特兰铝厂中所采用的融资模式

中信澳公司在波特兰铝厂投资中所采用的是一个为期12年的有限追索杠杆租赁项目融资模式,其融资结构如图9-2所示。

在图9-2中的有限追索杠杆租赁融资中有四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1)股本参与银团。

由五家澳大利亚主要银行组成的特殊合伙制结构,以及其所任命的波特兰项目代理公司——“项目代理公司”,是杠杆租赁中的股本参与者,是10%波特兰铝厂资产的法律持有人和杠杆租赁结构的出租人。特殊合伙制是专门为波特兰项目的有限追索杠杆租赁结构组织起来的,负责为中信澳公司在波特兰铝厂项目中10%投资提供股本资金(占项目建设资金投资的1/3)和安排债务资金。股本参与银团直接享有项目结构中来自加速折旧以及贷款利息等方面的巨额税务好处,并通过与中信澳(波特兰)公司签署的资产租赁协议(亦称委托加工协议),将项目资产出租给中信澳(波特兰)公司生产电解铝。股本参与银团通过租赁费收入支付项目的资本开支、到期债务、管理费用、税收等。股本参与银团本身的投资收益来自两个部分:第一,来自项目的巨额税务亏损,通过利用合伙制结构特点吸收这些税务亏损抵免公司所得税获取第二,吸收税务亏损的不足部分,通过租赁费形式获取。

股本参与银团在波特兰项目中不直接承担任何的项目风险或者中信公司的信用风险。这些风险由项目债务参与银团以银行信用证担保的方式承担。

(2)项目债务参与银团。

在波特兰项目杠杆租赁结构中,债务资金结构由两个部分组成:比利时国民银行和项目债务参与银团。全部的债务资金贷款(占项目建设资金投资的三分之二)是由比利时国民银行提供的。但是,由于比利时国民银行并不承担任何的项目信用风险(全部风险由项目债务参与银团以银行信用证形式承担),所以比利时国民银行不是杠杆租赁结构中真正意义上的“债务参与者”。

比利时国民银行在融资结构中的作用是为项目提供无需交纳澳大利亚利息预提税的贷款。比利时税法允许其国家银行申请扣减在海外支付的利息预提税。因而澳大利亚利息预提税成本就可以不由项目的实际投资者和借款人——中信澳公司承担。从项目投资者的角度,这样的安排可以节省融资成本,尽管需要支付给比利时银行一定的手续费。

杠杆租赁结构中真正的“债务参加者”是由澳大利亚、日本、美国、欧洲等几家银行组成的贷款银团。贷款银团以银行信用证的方式为股本参与银团和比利时国民银行提供信用担保,承担全部的项目风险。

以上股本参与银团、债务参与银团以及实际提供全部项目债务资金的比利时国民银行三方组成了波特兰铝厂项目融资中具有特色的一种资金结构,为全部项目投资提供了96%的资金,基本上实现了100%融资。在这个资金结构下,对于项目投资者来说,无论是来自股本参与银团的资金投人,还是来自比利时国民银行的项目贷款,都是项目融资中的高级债务资金,都需要承担有限追索的债务责任但是,对于项目融资中的各方面来说,根据其资金性质又可以进一步划分为股本资金和债务资金两个组成部分,股本资金的收益主要来自于投资结构中的税务收益和资本回收,而债务资金的收益主要来自于利息收人。项目债务参与银团提供的银行信用证作为一种主要的融资工具第一次使用在杠杆租赁的结构中,通过信用证担保安排比利时国民银行贷款,充分利用政府对利息预提税的法规,为中信公司节约了总值几百万美元的利息预提税款。

(3)项目资产承租人。

中信澳公司合资拥有的中信澳(波特兰)公司是杠杆租赁结构中的资产承租人。中信澳(波特兰)公司通过一个12年期的租赁协议,从项目代理公司(也即从由股本参与银团组成的特别合伙制)手中获得10%波特兰铝厂项目资产的使用权。中信澳(波特兰)公司自行安排氧化铝购买协议、电力供应协议等关键性生产合同,使用租赁的资产生产出最终产品铝锭,并根据与其母公司——中信澳公司签署的“提货与付款”性质的'产品销售协议,将铝锭销售给中信澳公司。由于项目融资的有限追索性质,中信澳(波特兰)公司的现金流量被处于融资经理人的监控之下,用来支付生产成本、租赁费等经营费用,并在满足了一定的留置基金条件下,可以用利润的形式返还给股东——中信澳公司。

在项目融资结构中,中信澳(波特兰)公司是项目投资者专门建立起来的单一目的项目子公司。根据融资安排,在12年融资期限结束时,中信澳(波特兰)公司可以通过期权安排,收购股本参与银团在项目中资产权益,成为10%波特兰铝厂资产的法律持有人。

(4)项目融资经理人。

图9-2中的美国信孚银行澳大利亚分行(Bankers Trust Australia Ltd,简称“BT银行”)在有限追索的杠杆租赁融资结构中扮演了四个方面的重要角色:第一,作为中信公司的融资顾问,负责组织了这个难度极高被誉为澳大利亚最复杂的项目融资结构第二,在融资结构中承担了杠杆租赁经理人的角色,代表股本参与银团处理一切有关特殊合伙制结构以及项目代理的日常运作第三,担任了项目债务参与银团的主经理人第四,分别参与了股本参与银团和债务参与银团,承担了贷款银行的角色。

3)融资模式中的信用保证结构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在杠杆租赁融资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之外,图8-2中由中信公司和中信澳大利亚公司联合组成的信用担保结构同样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作为一个有限追索的项目融资,项目投资者(在这里是中信公司和100%控股的中信澳公司)所承担的债务责任以及所提供的信用支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提货与付款”形式的市场安排。中信澳公司通过与中信澳(波特兰)公司签署一项与融资期限

相同的“提货与付款”形式的长期产品购买协议,保证按照国际市场价格购买中信澳(波特兰)公司生产的全部项目产品,降低了项目贷款银团的市场风险。

但是,由于在1986年建立的中信澳公司与中信澳(波特兰)公司一样均为一种“空壳公司”,所以贷款银行要求中信公司对中信澳公司与中信澳(波特兰)公司之间的“提货与付款”协议提供担保。

第二,“项目完工担保”和“项目资金缺额担保”。中信公司在海外的一家国际一流银行中存人一笔固定金额(为项目融资总金额的10%)的美元担保存款,作为项目完工担保和资金缺额担保的准备金。在项目建设费用超支和项目现金流量出现缺额时,根据一定的程序项目融资经理人可以动用担保存款资金。但是这个担保是有限的,其限额为担保存款的本金和利息。事实上,由于项目经营良好,担保存款从来没有被动用过,并在1990年通过与银行谈判解除。

第三,中信公司在项目中的股本资金投入。中信公司以大约为项目建设总金额的4%的资金购买了特殊合伙制结构发行的与融资期限相同的无担保零息债=,成为中信公司在项目中的实际股本资金投人。虽然投资金额很少,但是作为顶目投资者的一种实际投人,可以对贷款银团起到一种良好的心理作用。

3.融资结构简评

(1)虽然中信公司投资波特兰铝厂时,该项目的投资结构早已确定下来,但是,由于该项目采用的是一种非公司型合资结构,使得中信公司在制定投资决策时单独安排项目融资成为可能。

(2)电解铝项目资本高度密集,根据澳大利亚的有关税法规定可享有数量相当可观的减免税优惠,如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投资扣减等。但是,在项目投资初期,中信澳公司刚刚建立,没有其他方面的经营收人,不能充分利用每年可得到的减税优惠和税务亏损即使每年未使用的税务亏损可以向以后年份引起结转,但从货币时间价值的角度考虑,这些减税优惠和税务亏损如能尽早利用,也可以提高项目投资者的投资效益进一步,如果能够利用减税优惠和税务亏损偿还债务,还可以减少项目前期的现金流量负担,提高项目的经济强度和抗风险能力。

从这一考虑出发,中信公司选择了杠杆租赁的融资模式,充分利用这种模式可以吸收减税优惠和税务亏损的特点,减少了项目的直接债务负担,提高了投资的综合经济效益。

(3)项目融资结构复杂,为修改融资结构以及后期的重新融资带来许多不便因素。杠杆租赁融资结构由于大量使用和转让减税优惠和税务亏损,结构设计除了要在各贷款银行之间取得一致意见之外,还需要得到税务部门的批准。融资结构一旦确定下来之后,任何涉及结构性的调整,也需要得到大多数银行以及税务部门的重新审核。这一过程交易成本很高,因而这种复杂的融资结构多数情况下只适用于大型或超大型项目的融资实践。

项目融资案例 篇2

1.项目背景

欧洲迪斯尼乐园位于法国首都巴黎的郊区,筹划于上世纪80年代后期,是一个广受注意同时又备受争议的项目。一方面,美国文化与欧洲文化传统的冲突,使得这个项目经常成为新闻媒体跟踪的目标另一方面,不时传出来的有关项目经营出现困难的消息也在国际金融界广受关注。

然而,从项目融资的角度,欧洲迪斯尼乐园项目具有相当的创造性和典型意义。首先,欧洲迪斯尼乐园完全不同于传统的项目融资工作的领域,即资源型和能源型工业项目、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等,其项目边界以及项目经济强度的确定要比工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复杂得多,因而其融资结构走出传统的项目融资模式也成为必然的发展结果其次,作为项目的发起人美国迪斯尼公司,欧洲迪斯尼乐园项目融资是一个非常成功的结构,这不仅体现在美国迪斯尼公司只用了很少的自有资金就完成了这项复杂工程的投资和融资(以项目第一期工程为例,总投资为149亿法郎,按当时汇率折合23.84亿美元,美国迪斯尼公司只出资21.04亿法郎,仅占总投资的14.12%),而且表现在该公司对项目的完全控制权上,这在一般的项目融资结构中是较难做到的,因为贷款银行总是要求对项目具有一定的控制能力。

2.项目融资结构

1)欧洲迪斯尼乐园项目的投资结构

1987年3月,美国迪斯尼公司与法国政府签署了一项原则协议,在法国巴黎的郊区兴建欧洲迪斯尼乐园。

法国东方汇理银行被任命为项目融资的财务顾问,负责项目的投资结构和融资结构的设计和组织工作。美国迪斯尼公司对结构设计提出了三个具体要求:

(1)融资结构必须保证可以筹集到项目所需资金(2)项目的资金成本必然低于“市场平均成本”(3)项目发起人必须获得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经营自主权。

对美国迪斯尼公司的第一个目标要求,法国东方汇理银行从开始就不认为是一个重要问题然而,其第二和第三个目标要求,则是对项目融资结构设计的一个重大挑战。首先,欧洲迪斯尼乐园项目是一个极为复杂的工程,其开发时间前后长达20年,在一个2000公顷的土地上不仅要建设迪斯尼乐园,而且还要开发饭店、办公楼、小区式公寓住宅、高尔夫球场、度假村等设施,与传统的项目融资结构不同,它没有一个清楚的项目边界的界定(如项目产品、生产和原材料供应),并且与项目开发有关的各种参数、变量也是相对广义而非具体的,在这种条件下要实现低于“市场平均成本”的项目融资,无论是从融资结构的复杂性还是从成本控制的角度,其难度是可以想像的。其次,由于在美国迪斯尼公司与法国政府签署的原则协议中规定欧洲迪斯尼项目的多数股权必须掌握在欧洲共同体居民手中,这样限制了美国迪斯尼公司在项目中的股本资金投入比例,同时也增加了实现其要求获得高于“市场平均成本”的经营自主权目标的难度。

法国东方汇理银行通过建立项目现金流量模型,以20年期的欧洲迪斯尼乐园及其周边相关的房地产项目开发作为输人变量,以项目税收、利息成本、投资者收益等为输出变量,对项目开发作了详细的现金流量分析和风险分析。在大量方案筛选、比较的基础上,最后确定出建议美国迪斯尼公司使用的项目投资结构。

欧洲迪斯尼项目的投资结构由两个部分组成(见图9-3):欧洲迪斯尼财务公司(Euro Disneyland SNC)和欧洲迪斯尼经营公司(Euro Disneyland SCA)

欧洲迪斯尼财务公司的设计是为了有效地利用项目的税务优势。欧洲迪斯尼项目,与所有利用项目融资方式安排资金的大型工程项目一样,由于其初期的巨额投资所带来的高额利息成本,以及由于资产折旧、投资优惠等所形成的税务亏损无法在短期内在项目内部有效地消化掉更进一步,由于这些高额折旧和利息成本的存在,项目也无法在早期形成会计利润,从而也就无法形成对外部投资者的吸引力。

为了有效地利用这些税务亏损,降低项目的综合资金成本,因而在欧洲迪斯尼项目的投资结构中部分地使用了类似杠杆租赁融资结构的税务租赁模式。欧洲迪斯尼财务公司所使用的SNC结构,是一种近似于我们在项目投资结构中所介绍的普通合伙制结构。SNC结构中的投资者(合伙人)能够直接分享其投资比例的项目税务亏损(或利润),与其他来源的收人合并纳税。在项目融资结构中,欧洲迪斯尼财务公司将拥有迪斯尼乐园的资产,并以一个20年期的杠杆租赁协议,将其资产租赁给欧洲迪斯尼经营公司。根据预测,在项目的头10年中,由于利息成本和资产折旧等原因项目将产生高额的税务亏损,而这些税务亏损将由SNC投资结构中的合伙人所分享。在20年财务租赁协议中止时,欧洲迪斯尼经营公司将从SNC结构手中以其账面价值(完全折旧后的价值)把项目购买回来.而SNC结构则被解散。

拓展:项目融资协议模板

甲方(政府主体):

乙方(社会资本主体):

甲乙双方在此达成如下条款:

一、项目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成本约 亿元(含前期征迁安置补偿费、土地费用及建设期利息)。项目总体规划用地面积约 亩,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

1.1.2 项目公司融资利息:项目公司的融资利息以项目公司融资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计入项目公司的投资总费用。项目公司融资利率水平原则上不高于基准利率(可视项目情况适当上浮 %, %以内部分由政府给予融资补贴,超出20%部分的利息由中标人承担)。

1.1.3项目实施:计划201 年初开工建设,201 年初建成使用。本项目项目特许经营期 年,其中计划建设期 年,运营期 年。

1.2项目合作范围

3.2.1 项目项下的投融资、施工总承包建设(含土建工程、机电工程、弱电工程、专业设备设施、室外工程及其他工程等)、竣工移交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修复、项目运营、维护管理等具体工程范围以本项目经有资质单位审核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3.2.2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负责项目合作期间涉及的债务偿还、风险承担及享受相应的运营收益。

3.2.3项目运营期的绩效考评。

1.3项目批准文件

(1)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

(2)发改委的招标核准文件。

(3)由甲方建设 项目的双流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

二、项目公司

2.1项目公司成立条件

5.1.1项目公司必须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设立。项目公司的住所地设在项目所在地。

5.1.2甲方应协助项目公司获得设立项目公司所必需的政府有权部门的批文,以使项目公司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组建、设立项目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

2.2项目公司注册

5.2.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即 万元,其中:甲方出资 万元,占项目公司 %的股权乙方出资 万元,占项目公司 %的股权。股东注册资本金根据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同时同股权比例到位,具体事项在项目公司章程中约定。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股东变更、股权转让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2.3 项目公司的出资方式

甲乙双方均以现金方式对项目公司出资。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支付给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以外的款项作为甲乙双方各自对项目公司的债权。

2.4项目公司成立时限

乙方必须保证配合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60日内设立项目公司完毕,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并达到可以对外营业的法定条件。

2.5项目公司的组织结构项目公司采用现代法人治理结构,成立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保证项目公司顺利运行。甲方在董事会拥有控制权。

2.5.1股东会

由甲乙双方组成,是本协议项下项目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具体职权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下列事项由股东会决定,并由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1)任何一方转让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在全部或部分股权上设置担保的

(2)项目公司对与本项目建设、运营无关的融资及担保的

(3)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

(4)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

(5)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2.5.2董事会

项目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 (5) 人组成,甲方委派 (3) 人,乙方委派 (2) 人。董事会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下列事项由董事会决定,并经董事会过半数后生效:

(1)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

(2)制定项目运作方案和管理团队考核目标

(3)制定项目运营方案

(4)决定项目公司员工的劳动报酬。营。

5.6.2项目管理团队应当接受董事会、监事会的监督。

2.7项目公司财务管理

5.7.1项目公司所涉的会计、税务由项目公司统一处理。

5.7.2项目所需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出的原则。

2.8项目公司风险

5.8.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因项目风险而形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按项目公司股权比例进行负担。

2.9项目退出及移交

项目移交:特许经营期届满,项目无偿移交给政府,政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和项目运营情况提前接收。

2.10其他

5.11.1项目公司的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均应当符合本协议的约定。

5.11.2除本合同约定外: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行使股东会的表决权项目公司的成立时间及组织机构的设立、运作程序、利润分配等按本协议的相关约定执行。

三、相关建议

目前我县实施PPP投资有两个政策限制有待突破

1.建议项目公司与甲方签订《 项目投资建设合作合同》进行投资建设,与乙方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进行工程施工总承包。

2.我县项目为纯公益性项目和提供公共产品的项目,须配置资源给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公司回报的保证,而我县目前有现金流的资源只有土地收益权的出让,建议尽快完善土地作为匹配资源注入项目的相关手续。

大力的世界
哭泣的招牌
2026-04-13 13:28:27

一、种子资本

种子资本是指在规模勘查前期就投入的资本,是最早进入勘查领域的风险投资,有的甚至称为前风险投资。因进入勘查最早,风险最大,潜在收益也最大,是一种权益资本。可以说,种子资本为的是孵化地质学家头脑中的一个找矿理念或找矿设想。利用种子资本,做了进一步的采样、地质调查和研究后,当找矿线索进一步明朗,再转化为规模勘查。

在矿产勘查领域,可表现为私募股权基金 (PE) 。即以私募形式,对非上市公司的权益性投资。在勘查阶段,是种子期或初创期的投资。在投资初期,就考虑了未来的退出机制。现在国内已形成了一批境外勘查的 PE 基金,例如华东有色地质勘查局就拟组建境外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种子资本单个项目的规模很小,从其名称来看,它是做 “种子”的,不是 “吃”的,因此数量不大。勘查前期的种子资本,一般来说,可能只有几十万美元,这是一种投资的试探行为。种子投资对投资对象的鉴别至关重要,要有相当的眼力来判断,勘查地质学家的找矿设想有没有价值。根据他的经验、能力和敬业精神,来决定种子资本的投放。境外矿产勘查的种子资本,主要来自风险投资机构的风险投资基金,或来自个人或多个人联合的风险投资基金,又称天使基金。

举一个种子资本投资成功的实例。地质学家、独立找矿人菲甫克 (Chuck Fipke) 在分析对比了加拿大西北地区的湖区地质条件后,通过近 10 年的探索,形成了在该区寻找金刚石矿的 “疯狂想法”。1990 年4 月,菲甫克用掉了他的 “最后一块加元”,租了一架直升机,来到耶洛奈夫以北 300 千米的一个无名湖畔,沿着冰川追索,在一个非常寒冷的日子里,穿过冰层,终于发现了指示矿物——镁铝榴石,证实了有可能发现含金刚石的金伯利岩筒。迪亚麦特 (Dia Met) 投资公司董事长独具慧眼,赏识这个 “疯狂想法”,向这位杰出的勘查地质学家提供了 80 万加元种子资本。有了这宝贵的种子资本,菲甫克可以继续开展寻找金刚石的探索。这个“疯狂想法”最后被证实了,在波因特湖底找到了金伯利岩筒。BHP 公司跟进,投入大规模勘查,找到了 Diavik 等金刚石矿床。迪亚麦特风险投资公司股票的价格上升了 100 多倍,菲甫克也得到矿权 10%的权益。到 2003 年,加拿大已产金刚石 1 130 万克拉,产值17. 7 亿加元。从来不产金刚石的加拿大,现在排在俄罗斯、博茨瓦纳之后,成为全球第三大金刚石生产国。勘查的种子资本,发芽、生长、开花、结果,获得了大丰收。

二、上市融资

上市融资,是初级勘查公司在矿产勘查资本市场获得勘查资金的主渠道。初级矿产勘查公司通过上市融资,可以取得矿产勘查的高回报,吸引分散的市场资金。初级勘查公司的股票在初始上市时,因为公司的探矿权仅是一个含有找矿潜力和设想的靶区,探矿权的价值不高,所以此时初级勘查公司的股票价格不高,一般为0. 3 ~ 0. 4 加元 / 股。一旦勘查有新发现,股价会迅速上涨一旦发现可以赢利的大矿,股价会几倍、几十倍或成百倍地上涨。这种资本的高成长性,吸引了大量投资机构和中小股民投资,将社会上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投入矿产的风险勘查。从某种意义上说,矿产勘查业外人士,购买初级勘查公司的股票,就好像是进了一个 “矿产勘查赌场”。西方国家的投资有大量这样的机构投资者和股民。

上市融资给了风险投资者退出的路径。从矿产勘查,经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到矿山建设,再到矿山生产还本赢利,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一般来说要10 年以上。矿产勘查投资者一般不可能从草根勘查阶段开始投资,等到找到矿,开发获利后才得到回报。投资一个未上市的矿产勘查私公司,还要不断地投入,对于投资矿产勘查,不是一个投资方式好的选项。大多数找矿项目是失败的,股价会有所下降,若不打算继续投资,勘查投资者可以适时退出,不会血本无归。投资上市的初级勘查公司,是风险勘查投资者的“金降落伞”。但投资到一个未上市的矿产勘查私公司,风险大得多,许多投资是彻底失败,血本无归。对于广大的矿产勘查投资者来说,需要一个有保障的投资退出机制,在矿产勘查的任何阶段、任何时刻,可以通过退出来实现投资效益和回避风险。矿产勘查投资,能在勘查的任何阶段顺畅地退出勘查运作,是矿产勘查投资得以顺利、连续运行的关键。

虽然上市融资可以得到借贷难以得到的宝贵的风险勘查资金,但也会给初级勘查公司带来不少麻烦,因此有些有资金来源的初级勘查私公司,并不急于上市融资。准备招股书、和股票承销商谈判、每季度的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审计、信息披露、内部交易报告、大量的文件工作量,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等繁琐的会议,这些工作对于行政资源匮乏的初级勘查公司是沉重的负担。有位初级矿产勘查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对笔者讲,他的 50% 的时间要用到上述工作中。另外,上市初级勘查公司必须及时披露找矿信息,在矿业秩序不好的国家和地区,会给初级勘查公司带来麻烦。金属价格的波动、证券市场的起伏,也会给初级勘查公司的运作带来一些影响。

三、定向增发

定向增发是指上市的初级勘查公司,为了再融资而再次发行股票的行为。对于进入方,则是参与境外矿产勘查的一种运作方式。定向增发是非公开地向特定投资者发行,实际上就是海外常见的私募。由于许多初级勘查公司上市后,发行的股票并未出售,定向增发常常是存量发行。已发行股票的初级勘查公司经一定时期后,发行股售完或为扩充股本筹资,则是增量发行的定向增发。初级勘查公司总是倾向于在找矿形势好、股票价值与市场被市场价格高估时实施定向增发计划。若因勘查资金无法继续支持勘查计划,在股票价格不好时或在市场价格低于股票价值时,不得已实施增发,这对公司原有股东无异于是一次盘剥,对矿产勘查的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投资信心都是一种打击。

定向增发不超过总股本的 10%,可以不经过证监会的批准,还可以连续增发一次,简单易行。例如,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通过私募方式,定向投资加拿大锌业金属公司 Canada ZincMetal Corp. ,获得 1 150 万股 (每股含 0. 5 股期权) ,占该公司总股本的 13%。意味着加拿大锌业金属公司筹得 489 万加元勘查资金,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则获得了进入加拿大 BC 省 Akie 铅锌矿运作的机会。

一个初级勘查公司,能否以定向增发的方式吸引投资,D.Casey 提出了 8P 标准: ① People (人才) 。初级勘查公司的团队是否专业、敬业,过去是否有成就。② Property (资产) 。对初级勘查公司而言,就是公司探矿权的质量。③ Financing (现金状况及融资需求) 。④ Paper (管理层拥有股票) 。拥有越多,工作越上心。⑤ Promotion (业务的推进力) 。董事长或总经理应当是一位勘查商务的有力推手。⑥ Politics (项目所在地的政治风险) 。⑦ Push (紧迫性) 。是否是赚钱的好时机。⑧ Price (价格) 。把握好金属价格起伏态势,开展融资。

四、合资勘查

合资勘查实质上是初级勘查公司融资的一种方式。对于进入方,则是一种运作方式。拥有探矿权的初级勘查公司,一般来说在投入矿产勘查以后,以具有找矿潜力探矿权的部分权益,对价换取另一个投资者的现金投入,成立新的法人或非法人的合作或合资公司,继续进行矿产勘查。关于合资勘查的融资性质和运作方式,将在第五章 境外矿产勘查运作中作进一步的论述。

五、出售项目

初级勘查公司一般都有几个勘查项目,当公司可供勘查的现金存量不多时,有的公司会出售其中的某个项目,换取现金,维持其他项目的勘查运作。有出高价的项目买家时,只要不是旗舰项目,公司有可能出售某个项目。例如,加拿大初级勘查公司 CarderoResources Corp. ,在 墨 西 哥、秘鲁、阿 根 廷 拥有 8 个勘查项目。2009 年 5 月 21 日,将在秘鲁的邦沟铁矿 (Pampa De Pongo) 100%的权益,以 1 亿美元的价格,全部卖给了山东南金兆集团,由买家继续勘查。

六、发行债券

发行债券是指发行人以借贷资金为目的,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投资人要约发行,代表一定债权和兑付条件的债券的法律行为。上市的初级勘查公司,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来进行融资。采用发行债券的方式进行融资,其好处在于还款期限较长,附加限制少,资金成本也不太高。用这种融资手段,一般在预可行性研究以后进行。

七、抵押贷款

由于矿产勘查属于高风险投资,在勘查阶段现金流为负值,难以评估投入、产出,因此在勘查阶段难以以贷款的方式获得勘查资金。如果在勘查中,已发现了品位厚度较好的矿体,进入了可行性研究阶段,控制了一定数量的资源量/储量,有净现值、内部收益率、生产成本、投资回收期等基本参数后,这类矿权,有可能得到抵押贷款。因为已发现可能开发的矿床,探矿权已经升值,风险已经减小。对于初级勘查公司,固定资产和现金资产很有限,主要资产是探矿权资产。在上述情况下,以探矿权作抵押,有可能贷到继续勘查的资金。

八、自有资金

因为矿产勘查的高风险,除了像必和必拓公司、力拓公司、英美公司、巴厘克公司、纽蒙特公司、淡水河谷公司等大型跨国矿业公司以外,一般矿业公司都不用自有资金开展矿产勘查。初级勘查公司则没有能力用自有资金开展矿产勘查。在财务运作上,有的国家允许将勘查费作为公司的长期投资处理,分年度摊销抵扣所得税。

在境外开展矿产勘查,如果用自有资金,从勘查做到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大致相当于国内的预查、普查、详查、勘探,把所有的勘查风险都由自己担起来,或寄希望于国家支持,是违背商业性矿产勘查的市场规律的,所需的资金量大,也是不经济的。打算到境外勘查矿产的企业和地勘单位,可用少量自有资金,对上市的初级勘查公司,进行定向增发,或在海外上市,再利用这些平台筹资,推进境外勘查持续发展。用辛苦挣来的有限的自有资金,在缺乏退出路径的情况下,投入到境外勘查的高风险环境中,实在不是一个明智的选项。

九、“借金还金”

“借金还金”是为金矿勘查开发融资的一种产品借贷方法。商业银行对黄金勘查项目进行评估以后,将银行储备的黄金 “借”给初级勘查公司或矿业公司。例如一家商业银行将 10 000 盎司黄金借给一家初级勘查公司,实际上是按借出时的金价,借出等值的现金,以金价 400 美元/盎司计,实际借出 400 万美元现金,用于黄金勘查开发。到期归还 10 000 盎司黄金实物。“借金还金”的利率不高,一般在 1% ~2%,或零利率。到期若金价上扬,则商业银行赢利若金价下跌,则有利于勘查公司。这取决于双方对黄金价格长期走势的预测。在 2006 年,以 600 ~ 900 美元/盎司的价位,通过“借金还金”获得黄金勘查贷款的初级勘查公司,若在 2011 年还金,这时的金价为 1 500 美元/盎司左右,则意味着 “借金”的矿业公司付出了高额的利息。在近年金价飙升的市场环境中,没有公司愿意用 “借金还金”的方式来融资勘查。

为了降低融资成本,最大限度减少股东权益被稀释,考虑到金属价格的周期性,在矿产勘查开发不同阶段的融资方法是有差别的。定向增发和建立合资企业的融资方式,可以贯穿勘查、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矿山建设和矿山生产的各个阶段。出售项目,最好是在预可行性研究以后,根据项目净现值、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的数据,可以定出一个有一定精度的价格。发行债券一般放在矿山建设之前,需要大量资金的阶段。

老实的冬天
纯真的口红
2026-04-13 13:28:27

供应链金融风控案例分析

供应链服务模式是基于供应链管理需求出发,由贸易企业牵头、针对客户提供的集采购、销售、仓储、运输、金融等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方案。下面我为大家整理的供应链金融风控案例分析,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供应链服务模式详解

供应链服务模式是基于供应链管理需求出发,由贸易企业牵头、针对客户提供的集采购、销售、仓储、运输、金融等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方案。供应链服务的盈利模式不再追求于传统贸易业务中的产品价差,而是围绕单一客户提供生产型服务+贸易融资服务,通过被服务企业生产效率的提升最终实现业务盈利。理想供应链服务模式下,贸易企业可以获得更为稳定的客户关系并承担更多的高附加值业务,生产企业可以节约供应链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然而,在贸易企业深度介入客户经营活动的同时,其与客户的利益联系和风险联动关系也更为紧密,更易因客户爆发经营或财务风险而发生连带业务损失。因此,供应链服务模式下贸易企业经营风险已由传统模式的“产品风险”向“企业风险”转移,客户的企业风险、贸易企业的风控能力,成为该业务模式下的核心风险要素。一旦客户的企业风险失控,贸易企业将面临巨大的资产损失。

风险案例分析—中钢集团

事件回顾

中钢股份由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钢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为公司上市筹备而设立,承接中钢集团核心业务。中钢集团成立于1993年,为国务院国资委下属大型全资企业,为钢材、铁矿石贸易,冶金设备设计、制造等多个服务环节为一体的大型钢铁工业综合服务集团。2006~2011年连续入围中国企业500强(最高排名为33位)。

2007年,中钢集团发挥其在采购规模、销售渠道以及资金成本方面的优势,与钢铁生产企业山西中宇钢铁有限公司(下称山西中宇)开展供应链服务业务。山西中宇月产量约为20万吨(年产能约300万吨),中钢集团提前两个月预付货款(约20亿元)以保证山西中宇的正常生产经营,同时对山西中宇生产的钢材产品进行包销。

2008年11月,中钢集团被曝出因山西中宇陷入亏损,26亿元预付款项无法收回。同年,为避免资产损失大规模暴露,中钢集团通过国丰钢铁旗下的唐山丰南国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丰贸易”)对山西中宇实行托管。2009年山西中宇经营持续恶化,国丰贸易于退出托管。中钢集团多次寻求外部重组未果,为维持山西中宇持续运营,继续对山西中宇提供各类资金支持(包括冶金原料赊销、流动资金补充等),对其资金净输入规模增加至38亿元。2011年5月,根据国家审计署通报文件显示,中钢集团被合作伙伴占用资金达88.07亿元,其中山西中宇占资规模约40亿元,最终计提减值损失约30亿元。

案例分析

从中钢集团供应链服务风险演变路径来看,客户风险高、自身风控能力不足为危机爆发埋下伏笔,而中钢集团内部管理失衡导致风险事件进一步失控:

1、客户风险方面:

1)山西中宇生产效率始终处于较低水平,生产成本无竞争力,经营风险偏高。公开资料显示,山西中宇拥有粗钢年产能300万吨,但因其生产手续审批、生产设备质量及配套能力以及日常资金周转、设备检修维护等方面均存在较大问题,生产能力始终无法充分释放。根据公开资料,山西中宇月粗钢生产能力约为20吨,但实际产出仅为10吨/月,产品的综合成本竞争力较弱,经营风险偏高。

2)钢材市场周期性较强、山西中宇存在法律瑕疵加大其经营风险。2008年8月以来中国钢材价格出现断崖式下跌,12个月内钢材价格下降幅度达50%以上,导致钢铁生产企业竞争压力明显加剧,经营压力大幅上升,对山西中宇盈利及获现能力产能冲击与此同时,由于生产手续存在瑕疵,销往重庆等地的大批线材产品被扣押、查封,进一步加重了山西中宇的资金周转困境。为维持山西中宇的正常生产运转,中钢集团继续加大对其的资金支持,资金占用规模持续攀升,资金风险加速累计。

2、自身风控能力方面:

1)客户过于集中且融资规模过大。2007年对山西中宇预付款项为34.26亿元,占同期预付款项总额的约13%。而根据钢铁生产企业流动资金需求简单测算,山西中宇既有产能月所需流动资金仅为7~10亿元。在钢价大幅上升的'巨大诱惑下,中钢集团采取了十分激进的投资策略,对山西中宇一次性提供资金支出规模达20亿元之巨,为山西中宇流动资金的2倍,远超日常经营所需。也导致其在与山西中宇后续合作的过程中失去了有利的谈判地位和议价能力,陷入被动局面。

2)对山西中宇的日常生产监督不足。由于缺乏钢铁生产从业经验及配套的仓储物流监管和信息化监控手段,中钢集团对山西中宇日常生产经营的监督能力有限,未能及时发现其经营异常情况,最终导致后续风险失控。

3、内部管理风险方面:

内部管理失衡导致供应链服务模式经营风险进一步失控。2008年山西中宇大幅资金占用事件爆发以来,中钢集团管理层并没有及时进行债务重组、减值计提。为了不影响中钢股份上市进展,中钢集团管理层借国丰贸易名义对山西中宇进行股权重组及托管,除代国丰贸易支付1.8亿元股权收购款外,每月仍需向国丰贸易支付400万元的托管费用。此外,在托管期间,中钢集团调动下属贸易公司、炉料公司继续向山西中宇提供物资支持,导致资金占用规模进一步增加。受此影响,山西中宇的占款规模在托管期内大幅增加20亿元,净输出资金额高达38亿元,导致风险最终走向失控。

业务模式易发风险点梳理

通过对中钢集团风险事件分析可以发现,与传统贸易业务中普遍存在的“价格风险”、“结算风险”、“货权控制风险”相比,供应链服务业务模式易发风险点集中在客户结构及资质,其所在市场的运行稳定性,以及贸易企业自身的风险控制意识和能力,总结为如下几点:

服务对象过于集中且企业资质不佳

贸易业务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对资金周转要求较高。而行业本身因缺乏统一的市场准则、交易行为标准以及有效的监管平台,因此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风险。在此情况下,过于集中的上下游客户结构以及巨额的资金支持,都将面临很大的经营风险。一旦核心客户爆发财务风险或经营风险,将会对贸易企业自身产生很大的连带影响。另一方面,若核心客户自身生产经营资质不佳,且过往历史中存在失信、违法等不良记录,贸易企业经营风险也将明显升高。

被服务企业核心产品周期性较强

钢铁、煤炭、有色金属、石油、化工产品等大宗商品的需求与价格均与固定资产投资及工业生产密切相关,具有较强的周期性。而轻工、纺织、服装等产成品主要供应终端消费,与居民消费水平及消费偏好联系紧密,稳定性相对较强。若被服务企业核心产品周期性较强,宏观市场走势以及经济结构调整将导致产品需求及价格的明显变化,一旦被服务企业贸易企业资信水平下降,贸易企业将面临较大风险传导压力。

进入新行业

供应链服务业务较传统贸易来讲,对被服务企业有更为深度的的介入,因此需对被服务企业所在行业、地区市场环境、企业日常经营、生产管理、资金周转等方面的特征要有更为深入的了解和更为准确的判断,从而有效控制企业风险。进入新行业往往面临行业经验不足及人才储备匮乏,易造成对合作对象了解不足或后期监督不力,导致经营风险失控。

对服务对象的监管介入不足

由于供应链服务模式未涉及股权投资,且市场供需关系导致合作双方在谈判地位上存在差异,若贸易企业为谈判弱势一方,则较难对服务对象进行日常经营监督,从而对风险防范带来较大困难。另一方面,受制于有限的信息管理技术和手段,供应链服务企业往往无法对生产企业的产出、库存等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进行掌握,也导致因内部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监控困境。

业务模式较易复制

供应链服务业务以其准确的模式定位、可复制的操作手段和较强的盈利能力,获得了贸易企业及被服务企业的欢迎,具有较为旺盛的发展活力。然而通过前述分析,我们也发现供应链服务业务对贸易企业的市场经验、风控制度和风控手段要求十分严格,对企业的管理能力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然而,由于模式可复制能力很强,且业务风险爆发具有滞后性,贸易企业易因自身过快扩张的冲动而忽略风控及管理能力的匹配性,从而导致产生风险隐患。

供应链服务模式本质为在深度嵌入的商品流通服务基础上,融入更为灵活便利的融资服务,提供服务的贸易企业与被服务方的利益联系更为紧密,而风险传递也必将更为迅速,一旦合作企业出现风险事件,贸易也将遭受严重损失。因此,被服务对象的资信水平以及客户集中度、资金支持规模与生产能力匹配度、日常风控制度及执行手段、风控能力与其业务发展速度的匹配程度等,成为评价此类高风险业务模式的核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