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推进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大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下面是我收集的2017开展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开展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工作方案1】为贯彻落实省、漳州、龙海重大安保活动工作部署和省、市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整体水平,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镇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组织开展全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各级行业部门职能作用,全面发动基层组织,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责任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职责任务。
(一)政府责任。镇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推进排查整治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建立并落实以下六项机制:一是建立清单机制。要明确工作职责,制定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倒排时间表,逐一明确相关部门和各村(居)的具体工作职责、任务要求、时间安排。二是建立工作调度机制。每半月要通过工作例会、情况通报等形式,通报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督促相关部门和各村(居)照单履职、照单排查、照单施策,确保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排查整治工作。三是建立形势研判机制。要在5月10日前完成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出台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的具体办法、措施和计划安排。要督促辖区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备可燃重要物资的仓库以及火灾危险高、规模大的重要危险源企业开展第三方消防安全评估,并根据专业评估报告,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每月分析研判本地区火灾形势,并对火灾易发、多发的区域和行业领域,采取针对性的火灾防范措施。四是建立跟踪问效机制。要将排查整治工作纳入政务督查内容、纳入领导督办事项,采取明察暗访形式,定期开展督查,加强过程监督,推动责任落实。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督办,责令改正。五是建立严防严控机制。要对重点敏感区域、场所采取严防严控措施。对火灾事故易发、多发的区域和行业领域,要采取明察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专家会诊等各种形式,督促落实死看死守措施,封堵漏洞。六是建立工作问责机制。坚持权责一致、依法履职、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肃追究责任。对于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方式、程序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依法免于追究责任。
(二)行业部门责任。镇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全面掌握单位底数和火灾隐患情况,切实找准消防安全风险点和薄弱环节,通过整治提升消防安全整体水平。在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东园派出所、综治办、民政办等部门要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村建站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管理区域内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东园派出所要负责排查整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加强与各行业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培训指导和技术支持,要将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纳入治安要素大排查专项行动内容。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村(居)责任。各村(居)是排查整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要依托社会综治管理网络,组织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切实摸清辖区三合一、小场所、出租屋、小作坊等场所底数,查明情况,并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全面掌握各类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发动基层网格力量,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开展“四清一查”专项检查,即:小场所清违规住人,住宅楼道清违规存放电动车、摩托车和可燃物,住宅阳台清可燃杂物,消防通道清违规停放车辆和障碍物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要扎实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实现“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工作职责落实、防范措施有力、基础设施完备、帮扶措施具体、宣传教育到位、火灾形势稳定”七个创建目标。要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切实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处置要在三分钟”要求。要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做好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电动车火灾防范、出租屋火灾防范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火灾防范意识。
(四)社会单位责任。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社会单位要按照《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定期组织防火巡查,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和疏散演练等工作。在此基础上,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等大型企业要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单位开展第三方消防安全评估工作。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六加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全面清洗一次油烟管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确保一旦发生火灾,3分钟内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火灾高危单位要按照《福建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三、工作步骤
排查整治工作从即日起到2017年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排查整治内容为是否存在“三合一”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消防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主要致灾因素。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30日前)。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可操作的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广泛动员,层层部署。要将整治工作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情况向社会发布,发动社会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发动群众进行监督和举报,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要立足厦门会晤安保工作需求,对涉及厦门会晤期间维护全市社会面管控的各类安保力量、参战警力、社会面管控的群防群治力量开展一次消防业务培训。
(二)全面排查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排查整治网络。各行业、各部门要根据行业系统特点,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以村(居)为基本单元,依托社会综治管理网络,组织开展本辖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掌握列管对象底数,建立名册,逐一进行实名制排查,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管理状况,逐一进行记录,建立工作台账。在开展排查的同时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向受检单位发放一份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宣传。
(三)集中整改阶段(6月1日至8月31日)。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各行业、部门、村(居)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督促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到位、整改到位。对排查发现具有行业特点的火灾隐患,行业主管部门要专门成立整治专班,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定准整改措施,倒排时间表,集中攻坚,确保隐患整治到位。对属于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的,行业主管部门和政府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逐个区域、逐个单位督促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并采取“关、停、改、搬、防”等行政措施,加快整改。要严格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对于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和村镇,连片生产、经营和住宿的区域性“三合一”场所要作为政府挂牌督办的重点,组织力量紧盯不放,确保整改到位。要集中关停、挂牌、曝光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
(四)严防严控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督促严防严控措施落实到位。党的十九大会议等国家重大活动召开期间,对尚未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该限制使用的立即予以限制使用。对违规住人、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的,要一律依法立即清理。对不放心的住宅小区和居民楼院,各村(居)要组织网格力量,开展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的防火安全巡查,并组织微型消防站现场守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镇政府设立全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办公室(挂靠镇消防联席会议办公室)。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务必充分认识排查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排查整治的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的火灾形势,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协调,序时推进。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将省委省政府“四项行动”、市委市政府“六大专项行动”“三合一”场所火患清剿百日会战等工作进行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倒排时序,按照“宁可有交叉、不能留缝隙”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既定目标任务,实现“七个100%”:所有管理对象必须100%排查到位,所有安全隐患必须100%排查清楚,所有排查出来的隐患必须100%建立台账,所有隐患必须100%告知管理对象,100%落实整改责任人,100%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100%销号整改到位。
(三)协同配合,齐抓共管。要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部门合力,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深入开展火灾大隐患大排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务必做到火灾隐患有人检查、有人跟踪、有人落实,整治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闭环管理到位。
(四)强化督导,扎实推进。各村(居)、各有关部门采取“回头看”、“找茬”和“挑刺”等形式认真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排查整治职责是否照单履职、火灾隐患是否照单排查、隐患整治是否照单施策,切实推进排查整治各项工作的落实。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积极协调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加大对排查整治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隐患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每个阶段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阶段工作小结,11月3日前报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到镇消防办。
【2017开展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工作方案2】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精准治安”的理念和要求,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特点和规律,认真分析安全风险大的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快推行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实现关口前移、精准监管、源头治理、科学预防。力争到2017年年底,在全市构建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市、县、乡三级无缝隙对接,实现标准化、信息化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着力构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
(一)推动企业全面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体系。
1.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企业应当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风险集中辨识阶段于2017年6月底结束。
2.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企业应当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采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安全风险评估过程要高度关注暴露人群,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型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1级(重大风险)、2级(较大风险)、3级(一般风险)和4级(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对各级安全风险,应当填写清单、汇总造册,建立风险管控档案,形成“一企一册”,并按照职责范围报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
3.有效管控安全风险。企业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通过隔离危险源、采取技术手段、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设施等措施,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对安全风险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尤其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
4.加强安全风险公告警示。企业应当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管理层和每名员工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应当配置现场应急设备设施和撤离通道,强化风险监测和预警。将本单位风险信息及应急处置措施告知相邻企业单位。
5.防控职业危害。企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明示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作业现场应当配备职业危害防护装备,定期检查更新。依法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防护用品用具,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定期组织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现状评价,切实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二)推动企业全面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1.加强隐患排查。企业应当严格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和岗位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职责范围、防控责任,推动全员自主排查隐患,并根据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及时完善更新隐患整改档案。根据国家、行业、地方有关事故隐患的标准、规范、规定,围绕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风险,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清单,明确和细化事故隐患排查事项、内容和频次,推行隐患排查治理“一企业一标准、一岗位一清单”,实现对隐患的精准排查。2017年上半年,全市在危化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冶金有色、涉氨涉粉、纺织、机械、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企业各选择2-5家企业进行隐患精准化排查试点,逐步推广。
2.强化隐患治理。企业对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应当立即组织整改消除对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在向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的同时,制定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依法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防止事故发生。
3.加强事故隐患的信息化管理。企业应当通过全市数字化安全监管平台,及时将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全过程记录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提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水平。2017年,全市非煤矿山、危化品、冶金有色、涉氨涉粉企业和建材、纺织、机械、轻工、烟草、商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全部纳入隐患自查自纠自报范围,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率达到80%以上。
三、健全完善促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政府监管体系
(一)加快构建企业分级管控体系。
1.建立完善企业风险分级管控档案。各县区要收集整理企业备案的“一企一册”,建立本辖区安全风险“一县区一册”。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收集整理本行业(领域)企业的“一企一册”,建立“一行业一册”。2017年6月底前,建立覆盖各行业(领域)企业的安全风险“一县区一册”“一行业一册”,自2017年7月起,每月定期更新。
2.实施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企业风险辨识以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确定企业整体安全风险等级。推行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检查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对企业报告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明确属地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和综合协调,推动企业加快实施管控整治措施。对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严格依法查处。
3.强化标杆引领带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分行业选择一批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效果较好的企业作为标杆企业,组织专家进行重点指导,形成一整套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发挥标杆企业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召开现场会、观摩会等方式,推广标杆企业的安全文化、理念以及标准、制度、管理方法,以点带面,提高行业(领域)企业整体安全生产水平。2017年年底前,工矿商贸行业(领域)绝大部分企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和火力发电等行业(领域)80%的企业建立起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二)加快构建城乡公共领域风险管控体系。
1.加强城乡公共领域安全风险源头管理。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城乡公共领域事故教训,全面强化风险源头管控。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充分考虑安全因素,注重城乡规划安全风险的前期分析,加强城乡发展规划与城市地下公用基础设施规划特别是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线等规划的衔接,严格高风险项目建设安全审核把关,严禁违规在人口密集区建设高风险项目,或者在高风险项目周边设置人口密集区。制定重大政策、实施重大工程、举办重大活动,要开展专项安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2.强化城乡公共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城乡公共领域特别是车站、地下空间、公园景区、商场超市、学校等人员集聚场所以及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线、建筑堆场等城市重点部位风险源排查,根据风险分布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确定风险等级,汇总建立区域安全风险数据库,形成城乡公共领域风险源“一县区一册”“一行业一册”。对不同等级的安全风险,要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实行差异化管理对高风险等级区域,要实施重点管控。
(三)加快构建支持双重预防机制的智能化信息化系统。建立完善全市数字化安全监管平台,加强市、县两级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对接,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以平台建设应用促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强风险和事故隐患信息化管理,企业应当通过信息系统及时录入风险管控及隐患整改情况,履行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利用该系统对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记录、管理、分析、处置,对没有落实管控措施的风险点和没有按期整改的重大隐患,根据工作痕迹倒查责任,问责到位。加强对城乡公共领域风险源的智能管控,针对可能引发事故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强远程监测、自动化控制、自动预警和紧急避险等设施设备的使用,提升公共领域风险防控水平。
四、强化政策引导和技术支撑
(一)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政策引导力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推动建立双重预防机制。以重点行业(领域)、高风险区域、生产经营关键环节为重点,支持、推动建设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程、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和隐患治理示范工程,带动企业强化安全技术措施。鼓励企业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推动高危行业企业逐步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有效降低安全风险。大力推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将保险费率与企业安全风险管控状况、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挂钩,积极发挥保险机构在企业构建风险管控体系中的作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建设和部门联合惩戒,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企业主动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二)充分发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促进作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引导企业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与标杆企业创建相结合,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在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创建、运行过程中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年度自评,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进行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与更新完善,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双重预防机制的持续改进。
(三)加强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培育和使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培育扶持风险管理、安全评价、安全培训、检验检测等专业服务机构,形成全链条服务能力,并为其参与企业安全管理和辅助政府监管创造条件。加强对专业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规范专业机构从业行为。政府、部门和企业在安全风险识别、管控措施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相关专家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帮助实施。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推进,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方法和步骤,落实责任部门,强化工作经费保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紧紧围绕遏制重特大事故,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抓住辨识管控重大风险、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两个关键,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各项标准、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重要意义、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推广一批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方面取得良好效果的先进典型,曝光一批重大隐患突出、事故多发的地区和企业,为加快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
(三)严格考核问责。改进考核方式,加强对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过程监督和考核问责,把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从事后问责向事前问责转变。对工作被动应付、体系建设落后的县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厉问责。建立健全事故倒查追责机制,对没有及时发现、管控而引发系统性风险、区域性风险并酿成事故的企业和监管部门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金属制造业的风险如下:
1.全国工业经济运行继续放缓,海内外市场需求疲弱,抑制产出增长,采购活动和未完成业务量的增速也因此减弱。
2.资金面仍多方位承压,但三季度市场资金紧张状况较上半年有所缓解价格行情态势。
3.铜价爆跌,企业开始面临资金压力。
有色金属行业属于典型的传统产业,早已融入国际市场的竞争行业,国内外有色金属的市场竞争一直处于非常激烈的状态。
提高企业危险因素防范能力应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中,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指导、源头管控、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当前和长远相结合、抓基础建设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的责任和措施逐级落实到企业岗位,抓实抓细,促进企业提升企业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能力。具体危险因素如下:
(1)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设备、设施缺陷;
防护缺陷;
电危害;
噪声危害;
振动危害;
电磁危害;
运动物危害;
明火;
造成灼伤的高温物质;
造成冻伤的低温物质;
粉尘与气溶胶;
作业环境不良;
信号缺陷;
标志缺陷;
其他。
(2)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
易燃、易爆性物质;
自燃性物质;
有毒物质;
腐蚀性物质;
其他;
(3)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
致病微生物;
传染病媒介物;
致害动物;
致害植物;
其他。
(4)心理、生理性危害因素
负荷超限:体力、听力、视力、其他负荷超限;
健康状况异常;
心理异常:情绪异常、冒险心理、过度紧张、其他;
辨识功能缺陷:感知延迟、辨识错误、其他;
其他。
(5)行为性危害因素
指挥错误:指挥失误、违章指挥、其他;
操作失误:误动作、违章作业、其他;
监护失误;
其他。
(6)其他。
一、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条例,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建立安全台账,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设立安全监督责任岗位。
2、本公司将为所有现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包括:安全帽、防砸鞋、劳保衣等物品现场施工工人应穿戴整齐,不得存在无配带安全帽、穿拖鞋、穿短裤,不穿上衣等违规现象。
3、特种作业人员需持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作业,严禁无证作业。
4、健全安全交底的制度。各分项工程施工要实行逐级安全、消防技术交底,并不定期的向相关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5、开展班组安全自检和互检活动。工地现场每月召集一次安全检查活动,并实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6、所有施工人员进场,必须进行安全消防三级教育,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7、制度具体安全目标,实行目标管理,强化对工作指令、技术措施、操作规程、人员素质、设备完好、安全检查等方面工作,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并抓住事故苗头实行“三不放过”的原则。
8、本工程派往施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保证在安全使用年限内,杜绝带病作业,项目部定期对所有施工机械进行检查维护。
9、在交叉作业中,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同时作业,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的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此条件时,中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10、严防带电金属导线乱扯乱放,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各项规定。随时监督和检查导线完好情况。
11、质量安全部应定期抽检、当班焊工应每天检查安全带有无烧损,其安全带用选挂绳必须全部加套。并不得穿戴化学纤维制作的防护用品。
12、严禁在带压、带电和装有易燃、易爆和有毒介质的设备或管道上施焊。
13、当沟槽深度超过1.5米时,应认真检查是否有塌方危险,并设相应防范措施后方可进入沟底作业。
14、管道设备吊装作业时,起重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书,严禁无资质人员指挥吊装吊装管道时,严禁吊车臂下和吊装管道下面站人。
15、项目部应根据管道重量和吊装难易程度编制专项吊装方案或作业指导书。
16、开挖沟槽,应对作业带内的电线杆、树木进行加固处理。
17、在沿车行道、人行道施工时,应在管沟沿线设置安全护栏,并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在施工路线沿线,应设置夜间警示灯,夜间有必要时,应设有负责安全的人员进行留守。
18、在道路(包括人行道)施工,施工人员必须着穿具有反光作用的劳保衣。
二、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
1、安全标志:划分安全区域,充分和正确使用安全标志,布置适当的安全标语和标志牌,各种施工机构均需挂设操作规程。
2、在道路穿跨越地段进行施工,应选择在车流量、行人较少的时段,首尾两端必须竖放安全警示牌及路障措施,当车流量较大时,应设有负责安全的人员,专门进行疏通、指导过路车辆及行人注意安全。
3、安全防护:
(1)管沟开挖后,应在管沟两侧设置显眼的警示牌。穿越车辆和人多的道路施工时夜间须设警示灯。
(2)沿市政道路敷设管道施工停止作业后应用钢板将管沟盖好,不能影响交通。
4、尚未回填的沟槽,应设置安全警示带或临时护栏,夜间必须设置安全警示灯,夜间车流量较大的地段,宜设置专人进行看护。
三、安全管理
1、临时工棚的安全管理
(1)设置工棚
工棚选址应由项目经理、施工队长等在进场前和有关部门共同商定,应避开高压线、地势低洼地带、居民区的主要道路进出口,并应尽量靠近施工现场。搭建工棚的材料应使用非易燃材料,工棚的架设应坚固,并具有抗台风、防雨雪、防潮的功能,工棚应分间设置,住人间必须和工具设施存放间分开设置。
(2)安全防火用电
工棚内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并派专人负责管理。住人间严禁存放易燃物品。工棚内的电气设施应由专业电工负责布置、安装和日常的管理,不同用途的房间应分别装设电气控制箱,电气配管配线应符合规范要求,架空电缆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电缆线不得用来悬挂物品。
(3)材料存放
工程施工用的材料设备应分类堆放。PE燃气管、已做防腐的管材管件、仪器仪表、施工机具等不得露天堆放露天堆放的材料必须固定,并应有防水淹、防雨淋、防滑散、防盗窃措施。乙炔、氧气瓶必须分开存放和运输,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应做到随领随用, 未用完的应放人密闭容器内,存于指定地点,专人管理。
2、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工程施工期间的现场临时用电,均从配电接线盒用电缆线引接,派专人负责供电设备及线路的维护与保养,对电气设施的配置和使用实施规范化管理,确保施工生产、生活的正常用电。在安全用电措施方面,可根据工程的不同特点,采取一些有针对性的.措施,如接地接零保护系统、二级漏电保护系统、三级配电等。
3、高空、临边作业的安全管理
燃气立管敷设在外墙时,经常要进行攀登作业、悬空作业、临边作业、洞口作业及上下交叉作业。一些洞口、临边及外墙,虽然都设置了防护栏杆、安全网及脚手架,但是高空坠落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对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特别留意以下有关事项:技术措施及所需材料机具要完整地列入施工计划进行技术教育和现场技术交底所有安全标志、工具和设备等,在施工前逐一检查做好对高空作业人员的考核、持证和体检。
在高层建筑外墙立管的安装作业中,施工工程质量及安全成为施工环节的重点。为了便于立管安装,可在高层建筑屋顶适当的位置上安装小型蜗轮蜗杆起重机、单滑轮、钢丝绳,组合成简易的吊装设备,对管径较大的燃气立管进行吊装,分段焊接安装,保障了高层建筑燃气立管安装的工程质量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4、防物体坠落打击的安全管理
在恶劣天气情况下进行燃气施工极易遭受坠落物的打击,造成人身伤害。为有效防止物体打击,必须采取以下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不得随意堆放物品,高处堆积物必须采取有效的固定措施,禁止在脚手架及高空中抛接物体,材料、机具的传送须配有安全绳,在危险的区域必须有可靠的围护设施和有明显的禁人标志,并加强监督和检查。
5、施工机械使用的安全管理
①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于重型机械的拆装、重大构件的吊装、运输、机械保养、修理作业,要提出保障人身和机械安全的措施。
②对机械设备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包括机械本身的故障检查和安全装置的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装置灵敏可靠。同时,还要进行机械施工条件、现场作业环境的检查。
③杜绝机械责任事故。应杜绝由于操作不当、违章作业、维护保养不当、修理质量不合格、带病运转、管理不严、保管不善、指挥失误等造成机械损坏、人员伤亡的机械责任事故。
④机械设备发生故障后,应由专人排除,避免操作人员擅自拆除而造成事故。
⑤严禁在机械运转过程中,对其进行维修、保养和调整作业。
⑥操作人员在机械上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6、挖掘作业的安全管理
埋地燃气管道施工时,要进行大量的挖掘作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受土壤结构、硬度、地下水位、天气等影响,开挖管沟及沟内作业时易发生塌方事故。因此,在施工前要特别注意了解清楚气象、水文地质资料、地下管道资料,编制好挖掘作业方案。
7、定向钻穿越工程的安全管理
在定向钻穿越铺管时,应重点防范现场出现路面沉降、塌陷事故、地下管线破损以及交通事故等等。因此,在顶管作业施工前,应及时与当地水利、交通等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了解穿越地段水文地质资料以及地下管线情况,从而有针对性地制定施工技术方案以及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工程施工前的技术、安全交底。
在穿越施工过程中,加强地面变化和地下水位情况的观察,根据测量的技术数据,及时调整泥浆的配比、注浆压力和注浆量,确保顺利成孔。地面上每隔一定距离设置观测点,根据顶进位置进行不间断的测量,发现沉降超过3CM应立即停止作业。根据找出的原因调整施工方案,确认相应措施有效后方可继续作业。钻头出土前应做好出洞前的准备工作,机头出洞后,及时处理孔内泥浆和洞口封门止水,使洞内土体和水量不流失,使孔内泥水平衡得到有效控制,保证管道的顺利拖进。
8、清管和压力试验的安全管理
试压位置应确保附近人员及构筑物安全,采取空旷地带进行,划出安全范围,并用警示围栏和警示带进行分隔,悬挂明显警示标识,24小时安排人员值守。试压和清管期间,安排人员沿线进行巡视和检查,并配备必要的通讯器材和交通工具。
四、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一)安全用电措施
1、接地与接零
施工用电源采用三相五线制,设专用接地线。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应设防雨罩,同时设相应漏电保护器,并要正确布置。严格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装置”,一切电气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电动机械必须定机定人专门管理,使用小型手持电动工具时均使用带漏电保护的闸箱。
(1)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或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2)保护零线应与工作零线分开单独敷设,不作它用,保护零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
(3)保护零线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配电线路中间和末端至少三处作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4)保护零线的截面积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积,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其中,架空敷设间距不大于12米时,采用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mm2,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16mm2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5)电气设备的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轨道、金属操作台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金属门等均应用保护接零。
2、配置漏电保护器
(1)施工现场的配电箱(配电室)和开关箱至少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器。
(2)漏电保护器应选用电流动作型,一般场合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潮湿和有腐蚀性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乘积的极限值为(大于)30MA.S。
(3)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的选用应与动力设备的容量大小、相数等实际情况相适应、相配合,如三相电动机则应选用参数匹配的三相三线的漏电保护器照明用电必须与动力用电分开,照明应选用单相二线的漏电保护器。
3、开关箱按三级设置,即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开关箱距离机具不能超过三米,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
4、外电保护
(1)在建工程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和最小安全操作距离电压1KV以下为4米电压1KV-10KV之间为6米。
(2)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电压1KV以下为6米,电压1KV-10KV之间为7米。
5、照明
(1)在夜间施工或自然采光的场所、料具堆放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等采取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
(2)根据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选择相应的照明器。
(3)夜间施工照明电压不超过36V,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米等场所照明电压不大于36V。潮湿及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照明电压不大于24V。
(4)根据需要设置警卫和红色信号照明和事故照明,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并配备电源。
6、对各类用电人员进行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培训。
二)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1、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建立技术交底的制度。
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载明交底日期。
3、建立安全检测制度。
从临时用电工程竣工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检测内容为: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4、建立电气维修制度。
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5、本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用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6、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
7、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过考核合格者持证上岗。禁止无证或随意串岗。
(三)电气防火技术措施
1、合理配置、整定、更换各种保护电器,对PE焊机和逆变焊机等大功率电器和设备的过载、短路故障进行可靠的保护。
2、在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准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介质,不使用火源。
3、在本工程电气装置相对集中的场所,须配置绝缘灭火器材,并严格禁止烟火。
4、加强电气设备相同和地间绝缘,防止闪烁。
5、合理设置防雷装置。
(四)电气防火组织措施
1、建立易燃、易爆物和强腐蚀介质管理制度。
2、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认真做好电气安全工作,现场电工必须做到“装得安全、拆得彻底、修得及时、用的正确”,严禁乱拉乱接。
3、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变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接地装置及一切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要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4、建立电气防火责任制,加强电气防火重点场所烟火管制,并设置禁止烟火标志。
5、建立电气防火教育制,经常进行电气防火知识教育和宣传,提高各类用电人员电气防火自觉性。
6、建立电气防火检查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主要施工机具安全技术措施
所有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均应在安装完毕后,向公司安全部门验收合格后,才可使用。
(一)焊接与焊接设备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1、在狭小空间、容器和管道内工作时,为防止触电,必须穿绝缘鞋,脚下垫有橡胶板或其他绝缘衬垫最好两人轮换工作,以便互相照看。否则就需有一名监护人员,随时注意操作人的安全情况,一遇有危险情况,就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
2、推拉闸刀开半时,脸部不允许直对电闸,一防止短路造成的火花伤及面部
3、下列操作必须在切断电源后才能进行:
(1)更改焊机接头时
(2)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
(3)更换保险装置时
(4)焊机发生故障需进行检修时
(5)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机时
(6)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工作现场时。
4、操作前应检查所有工具、电焊机、电源开关及线路是否良好,金属外壳应有安全可靠接地。
5、注意安全用电,电线不准乱拉,电源线均应完好无损。
(二)水泵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1、水泵的安装应牢固、平稳,有防雨措施。多台水泵并列安装时,间距不小于80cm。管径较大的进出水管,须用支架支撑,转动部分要有防护装置。
2、电动机轴应与水泵轴同心,螺旋要坚固,管路密封,接口严密,吸水管阀无堵塞,无漏水。
3、用水泵排出沟底积水时,严禁人与水泵在同一个位置时送电启泵。
4、水泵起动时,应将出水阀关闭,起动后逐渐打开。
5、运行中,若出现漏水、漏气、填料部位发热、机温升高、电流突然增大等不正常现象,要停机检修。
6、水泵运行中,严禁从水泵机组上跨越。
7、升降吸水管量,要站到有防护栏杆的平台上操作。
8、应先停机,后关闭出水阀。
(三)配电箱安全使用措施
1、配电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配电箱设有防雨防尘措施。
2、固定式配电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大于1.3米、小于1.5米,移动式配电箱尺寸大于0.6米、小于1.5米。
3、每台用电设备备用专用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锁、一漏电”保护制,严禁用同一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并按规定正确使用漏电开关。
4、配电箱中导线的进出线口设在箱体的下面,进出线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好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5、配电箱中熔丝必须符合要求,不得堆放杂物,凡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四)起重装卸工作安全技术措施
1、搬运工在搬运前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操作规程中的装卸要求,并遵照执行,对零星装卸也要符合安全运输的有关规定。
2、起重搬运各种大小设备室,必须统一规定口号、统一指挥进行操作。
3、起重搬运工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不准使用。
4、搬运机器,必须查明重量、尺寸、装卸地点后,才能操作。
5、装运各种材料、物件时严禁超载、超高、超宽、超长。
6、车辆未停稳,严禁人在车辆上操作或上下扒车,物件堆放平稳车辆行驶时,禁止人坐在栏板上或车顶高处,并不准站在物件的顶头,防止急刹车物件往前突然移动而轧伤人装运构件,必须选好枕木、挂好紧线器,防止物件倒坍造成事故。
7、密切配合驾驶员,车辆进出照顾前后,倒车、转弯、领车、正常行驶时应注意前后左右马路上的动态。
8、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上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9、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10、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捣混凝土加固。
(五)挖掘机工作安全技术措施
1、挖掘机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
2、进入现场,首先与工地技术员和挖掘司机进行技术交底,做到心中有数。
3、挖掘机驾驶室的外露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取土、卸土时不得有障碍物,在挖掘时任何人不得在铲斗作业回转半径范围内停留。
4、装车作业应待运输车辆停稳后进行,铲斗应尽量放低,且不得砸撞车辆,车箱内严禁有人,司机也应该离开驾驶室,严禁铲斗从汽车驾驶室顶上越过。卸土时铲斗应尽量放低,且不得撞击汽车的任何部位。
5、在较大边坡处进行挖掘作业时,应随时注意作业面有没有松动的大块土石, 发现有坍塌危险时应立即处理或挖掘机撤离至安全地带。
6、施工沟渠、河道等项作业时,应根据沟渠、河道的深度、坡度及土质来确定距坡沿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得大于2m。
7、反铲作业时,必须待大臂停稳后再吃土、收斗,伸头不得过猛、过大。
8、雨季施工时,机械作业完毕应停放在远离河道、水库且较高坚实的地面上。
9、配合挖掘作业的清底、刮路、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的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如必须在回转半径内工作时,必须停止机器回转,并制动好机器方可开始工作。机上机下人员应随时保持联系,确保安全生产。
10、操作人员离开驾驶室时,不论时间长短,必须将铲斗落地,停机。
11、利用挖掘机挖沟时,必须注意机身下部土质的稳定性。
12、挖掘机行驶前应检查机器四周是否有人或障碍物,并按喇叭发出警告,确认安全后方可慢慢开动,然后进入正常作业。严禁快速起步、快速行驶、转弯、 制动。
13、行走前应检查行走机构及制动系统。
14、回转时,注意臂杆高度及回转半径不要碰到洞壁、沟槽。
15、驾驶司机若要离开操作位置,不论离开时间长短都必须将铲斗落地开关闭发动机。
16、不得用铲斗吊运物料。
17、作业结束后,应将挖掘机开到安全地带,落下铲斗并制动好回转机构,操作杆应放在空档位置。
劣势:由上资源垄断,所以导致股价偏离市值,基本都是虚高,所以风险比较高。在熊市行情中,跌幅相对其它板块也偏大。
有色金属概念,是金融市场里针对部分周期股、周期类商品品种的称谓。按照化学元素的定义,有色金属指的是铁、锰、铬以外所有金属的称呼。从材料的角度看,有色金属还包括有色合金。目前,国内各商品交易所的主要有色金属品种包括铜、锌、镍、铝、锡等基本金属品种,以及金、银等贵金属品种,这些品种都是在工业领域具备重要价值的金属品种。不少其他种类的金属,虽然不在商品交易所交易,但依然属于重要的工业有色金属范畴。而A股上市公司中,生产、销售、经营有色金属材料的相关上市公司,都属于有色金属概念股。
有色金属概念股,往往被划分为周期股的重要组成部分。有色金属概念股价格的上涨、下跌都有着较强的周期性。在经济周期向上、社会对有色金属需求增强、有色金属价格整体上涨的阶段里,有色金属概念股的价格更容易出现上涨行情;在经济周期向下、社会对有色金属需求减弱、有色金属价格整体承压的阶段里,有色金属概念股的价格更容易出现回落。
从价格围绕内在价值波动的角度看,有色金属概念股的价格涨跌,和商品价格的波动有关,但归根结底是和它们的经营业绩有关。商品价格的大幅上涨,往往伴随着有色金属公司的净利润上涨。不过,传统的市盈率等估值方法,对周期股而言,并不完全适用。有色金属概念股市盈率偏高的阶段,往往伴随着其股价的低迷阶段;而它们市盈率偏低的阶段,往往伴随着其股价的高峰阶段。
因此,对投资者而言,有色金属概念股的交易,并不是一项非常好做的交易。在任何时候,我们都应该牢记“投资有风险,买卖需谨慎”的原则。
1.信用风险
客户的业务能力、业务量及商品来源的合法性,对物流企业来说都是潜在的风险。如:客户的商品来源是走私商品,则该商品存在被罚没的风险;客户对商品不具有完全的取得资格,则该商品存在非法性。这些都会给物流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风险。再如:客户资信不佳,在今后的操作中可能存在种种不良行为,如在滚动提取货物时提好补坏,则物流企业有坏货风险;客户将商品以次充好,则物流企业存在商品质量风险。此外,还要考察客户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如果客户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太高,客户企业存在破产的可能。
2.市场风险
由于市场价格的波动和金融汇率的变化,会造成质押物在某段时间的价格随时发生变化,从而造成质押物变现能力的改变,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适合作仓单质押。对于那些应用不广泛、不易于处置、易变质、价格波动大的商品作质押品会存在较大的风险。如:商品在质押期间,市场价格大幅下降,可能会出现贷款额高于质押物价值的现象,使贷款企业产生赖债的动机。因此在开展仓单业务时,物流企业一定要对货主企业的质押商品究竟适不适合质押做出判断。
3.法律风险
法律缺失致使仓单质押业务面临风险。如我国现行《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动产质押有效性、排他性的规范条款过于原则化,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概念模糊及操作困难。这方面的风险也表现在货物的所有权问题和合同的条款规定上。货物的所有权在各主体之间进行流动,很可能产生所有权纠纷。另外,目前我国与仓单质押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除了《担保法》等相关条款外,也没有行业性的指导文件。仓单操作程序完备与否也会引起法律风险。我国《合同法》规定:“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仓单转移,仓储物的所有权也随之转移。所以,仓单操作程序完备与否将影响到银行、借款人和物流企业三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可能引起质押物所有权的法律纠纷。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仓单方面。仓单是质押贷款和提货的凭证,是有价证券,也是物权证券。但目前仓库所开的仓单还不够规范,如有的仓库甚至以入库单作为质押凭证,以提货单作为提货凭证。二是程序方面。物流企业工作人员在对仓单操作时没有执行严格的程序,也将导致质押物所有权的法律纠纷,给物流企业带来风险。
4.操作风险
商品监管方面。由于仓库同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信息失真或信息滞后都会导致任何一方决策的失误,造成质押商品的监管风险。目前,多数物流企业管理粗放、设备陈旧、信息化程度低,造成监管脱节。另外,在异地仓库质押监管中,由于用于质押监管的仓库有可能是第三方仓库或是客户自身仓库,所以给物流企业质押监管带来了更大的风险。如:同一商品重复质押的风险、质押商品被非法挪用的风险等。
内部操作和管理风险方面。目前我国的物流业正处在从传统物流向现代物流发展的过程中,许多物流企业的信息化程度很低,还停留在人工作业的阶段,这无形中增加了内部人员作案和操作失误的机会,形成管理和操作风险。如:某些内部工作人员与货主企业合谋,伪造仓单,允许货主企业私自提货等现象,将严重损害银行和物流企业的利益。
供应链金融风险应对
任何风险的存在都有可能会使企业蒙受到经济和资信的损失,要降低风险,企业应该针对不同的风险采取不同的防范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针对上节分析的几种风险,本节将提出一些相应对策。
1.信用风险方面
信用的建立与整合。客户资信风险、仓单风险、商品的监管风险都与信用有联系。所以,在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时就需要物流企业建立和整合这些信用。物流企业是联结客户与银行的服务平台,在仓单质押业务关系中,物流企业、银行和客户之间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而物流企业是两种委托代理关系的联结点,一是作为银行的代理人,监管客户在仓库中的商品,一是作为客户的代理人管理仓库中的商品。它不仅要建立信用,还要具备信用的整合功能。物流企业要与客户、银行建立起信用关系;客户能放心把商品存放在仓库中,这是最基本的信用;银行质押贷款业务的开展则是建立在仓单的真实有效性和对仓库监管的信任之上。仓库可以利用双方都信任的关系开展仓单质押业务,完成信用的整合。
加强对客户信用管理。通过建立客户资信调查核实制度、客户资信档案制度、客户信用动态分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对客户进行全方位信用管理。首先应调查客户偿还债务的历史状况;其次,分析客户在以往的履约中所表现的履约能力;最后,应调查客户履约是处于自愿,还是被采取法律诉讼或其他行动的结果。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应杜绝与其合作。同时充分发挥与银行的合作关系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物流企业应借鉴银行对信用评估和风险控制的方法,利用自己掌握客户及质押物第一手资料的优势,在双方信息共享的情况下,与银行联系开展融资项目的信用和风险评估。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形成互动的监管和控制机制。这样既能更加有效地控制风险,又能加强与银行的信用关系。
2.市场风险方面
在开展仓单质押业务时,货主企业希望质押商品品种、数量和标准化程度能不受限制,而且不同品种之间具有可替代性,即只要总价值能满足银行的要求即可。但是,目前仓单质押作为一项动产质押,银行要求该动产应能在一定时间内保值且易于处理,而物流企业出于自身保管的需要,要求商品易于保管、不易变质。所以,在从事仓单质押业务过程中,应严格控制质押品的品种。目前能用于仓单质押的商品多局限于适应广泛、易于处置、价格波幅较小且不易变质的商品,比如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大豆等。
为正确选择质押商品,要求物流企业应建立灵活快速的市场商品信息收集和反馈体系。这样有利于物流企业把握市场行情的脉搏,掌握商品的市场价值和销售情况变化规律,及时获得真实的资料,以利于质押货物的正确评估和选择,避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对质押物的评估失真。随着仓单质押业务的不断开展、管理经验的不断积累和技术手段的进一步提高,可用于仓单质押的商品的种类会不断增加。
3.法律风险方面
为避免法律漏洞对仓单质押业务的开展造成影响,物流企业应仔细研究涉及仓单质押的各部法律,将法律未明之处写入质押合同,以协议的形式对各方权责作出规定,避免法律风险的出现。
另外,要对仓单进行规范和科学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仓单可以作为权利凭证进行质押,以仓单质押的应该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给质权人,质押合同自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因此,仓单是仓单质押业务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凭证,应对其进行规范和科学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规定仓单上必须记载的内容:存货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储存场所、储存期间、仓储费、仓储货物保险情况、填发人、填发地点和填发时间。但目前我国使用的仓单还是由各家仓库自己设计的,形式很不统一,因此,要对仓单进行规范化,使用固定的格式,按规定的方式印刷;同时应派专人对仓单进行管理,保证仓单的真实性、唯一性和有效性。
对仓单进行科学的管理,需要制定严密的仓单操作规程:对仓单提货、换单及解除质押的仓单认真审核;以文件的形式规定质押仓单签发、确认程序;仓单管理员在与银行联系确认后方可办理提货出库,并严格遵守发货下限;对于同一仓单项下的货物在不同时间提取的情况,依据货主和银行共同签署的“专用仓单分提单”释放,同时按照仓单编号、日期、金额等要素登记明细台账,每释放一笔,在相应仓单下作销账记录,直至销售完成为止。
4.操作风险方面
仓库作为银行和客户双方信任的第三方,在商品的监管和处置环节扮演着特殊的角色,负有特殊的责任。所以,在开展仓单质押业务时,应尽量使各项手续完备,严格按合同行使权利。
在商品监管环节,首先要和客户企业签订“仓储协议”明确商品的入库验收和养护要求,并开具明确表明商品已属抵押给银行的专用仓单,并向指定的保险公司申请办理仓储物的保险。其次,要与银行签订“不可撤销的协助银行行使质押权保证书”承诺银行:保证仓单与商品存储情况相符,手续完备;质押期间无银行同意不得向借款人或任意第三人发货;不以存货方未付有关保管费为由阻挠、干涉、妨碍银行行使质押权等;客户提货要在银行的监管下采取仓单提货。
在商品处置环节,物流企业应本着为银行服务,为货主企业服务的双重观念,严格按照事先签订的协议内容处置质押晶。物流企业要能够尽职尽责地做好工作,降低银行的风险,也尽可能降低货主企业的质押成本,做到三方共赢。
当物流企业从传统的仓储物流服务向现代的物流金融服务延伸和拓展时,信息化管理就成了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服务的必要条件和保障。仓储信息化的过程中会不断地优化管理和业务过程。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服务,使其与客户的关系多向化,服务的内容多样化,服务的地域扩大化,物流企业要收集和处理的信息也大量增加,这些信息既隐藏着商机,也存在着危机和风险。既关系到服务效率和质量的保障与提高,也关系到经营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企业的信息化,首先是企业信息系统的建立和信息技术的应用,其次是信息的收集和处理,最后是信息的管理和反馈。对物流企业来说,信息化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其内部管理流程的信息化,一是和其合作伙伴、客户以及监管机构协同作业的信息化。内部的信息化能协调各个部门和环节的工作,优化操作流程的系统,提高工作效率,防范和减少内部操作的失误。而与银行、客户等合作伙伴的协同作业信息化,使物流企业高效地同他们进行信息的沟通与共享,减少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风险,方便银行对业务的监管和客户对服务过程的跟踪,为客户提供更完善、更高效的物流及其增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