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能与动力工程和暖通专业的联系和区别
我是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的,专业有多个方向,其中一个是暖通,算是包含吧,我们专业选修课就有暖通工程,因为我们专业主要方向不是暖通,所以是选修。老师说了,我们暖通工程的差别就是,他们用几个学期学的东西,我们一个学期就都过了一遍。
热能考工程师,到中级工程师,应该就制冷和暖通两个吧,具体看你们学校热能的主要方向是什么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
相关但不同。热能与动力相对来说关注在动力源、能源和动力的生产方面。比如典型的锅炉、燃气轮机,热机。
暖通工程是具体的使用能源,是能源系统的产生、运输、使用,重点在建筑领域,如何组织热源、管道、传输、末端设备,实现对建筑各部分的环境控制。
比如对于锅炉,暖通专业重点考虑如何使用锅炉(比如要配多大的锅炉),而热能动力则重点研究锅炉本身的结构,如何才能提高锅炉效率等等。
现在暖通专业都改名叫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好的学校基本都有制冷,空调,燃气方向。比较牛的学校
有:哈工大,清华,同济,天大,上海交大,重大,中南大学,湖南大学。
2、暖通在学科分类中的全称为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包括:采暖、通风、空气调节这三个方面,从功能上说是建筑的一个组成部分。本专业培养具备室内环境设备系统及建筑公共设施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管理、及国民经济各部门所需的特殊环境的研究开发的基础理论知识及能力,能在设计研究院、建筑工程单位、物业管理部门及相关的科研、生产和教学单位从事工作的高级人才。
3、热力专业和暖通专业相同的地方是:都是研究热能的开发和利用。不同之处是:热力专业主要研究高位热能的高效利用,如何提高热力发电厂的热效率。暖通专业研究的是热能如何用于改变室内环境,使人们生活的更舒适。
热能与动力工程是工学类专业。该专业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的专业。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热能动力工程有关设备运行和管理的基本训练,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专业技术和热能动力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的知识,并具有较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基础。
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毕业生能从事能源与动力工程及相关方面的研究、教学、开发、制造、安装、检修、策划、管理和营销等工作。也可在本专业或其它相关专业继续深造,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可在大型企业、相关公司以及相关的研究所、设计院、高等院校和管理部门从事热能工程、动力工程、制冷工程方面的研究与设计、产品开发、制造、试验、管理、教学等工作。主要就业方向为发电厂、内燃机厂、汽车制造厂、物流调控、锅炉厂、大型机械厂、造船厂、空调厂、制冷设备厂、暖通工程等等。
我现在在一个热力研究所工作,虽然现在的热力行业没有前两年那么火了,但比起大部分职业来说,就业,薪水还是可以的.热能这两年的就业没有前几年那么好了,但暖通的就业情况似乎在上升,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了,暖通找工作似乎也比热能范围广,这从各大招聘网站上就能看得出来.还有一个注意的一点是,如果有可能,建议上个低温与制冷技术的,注意要是深冷的.我们所去年想招一个制冷的,到好几个学校去都没有,现在的深冷在很多高科技中都有运用,但学校培养的人好像很少.
希望对你有帮助.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
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
专业考试。
(三)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规定的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3、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四)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
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
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五)上述考试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或学位。
(六)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4、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
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
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8、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七)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
人员,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
法》的规定,也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参加考试。
(八)报考人员应参照规定的报考条件,结合自身情况,自行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经本人所在
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凡不符合基础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其考试成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