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光伏发电站的流程
【法律分析】:申请安装户用光伏电站需要申请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或者土地使用证)没有的可以到街道办事处开证明,证明是自己的房子。银行卡(后期结算电费用)到所在区域电管所申请。申请后方可安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太阳能利用系统与建筑结合的技术经济政策和技术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的技术规范,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中,为太阳能利用提供必备条件。对已建成的建筑物,住户可以在不影响其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的太阳能利用系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申请光伏发电需要手续:
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对于公共屋顶光伏项目,还需提供物业、业主委员会或同一楼宇内全体业主的同意建设证明以及建筑物、设施的使用或租用协议;
4、对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还需提供项目业主和电能使用方签订的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协议;
5、如为代办情况,还需项目业主出具《分布式电源并网业务授权委托书》;
6、银行卡复印件;
7、用电户能表照片、光伏安装的全景照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第十三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
建设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
建设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有多人申请同一项目许可的,应当依法通过招标确定被许可人。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公司和电网企业,应通过国家能源局官方网站首页(www.nea.gov.cn)的“在线办事-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并按“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提示,按顺序完成“前期工作”、“核准备案”、“项目建设”和“补助目录申报”等页面的信息填报和附件上传工作;已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和填报项目信息的项目公司和电网企业,需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项目业主应通过“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和填报项目相关信息;自然人分布式发电光伏项目由电网企业代为申报电价补贴,无需个人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填报。
需要说明的是,补贴目录申报,一定要取得项目并网验收意见单。
第一步:登录国家能源局网站(http://www.nea.gov.cn/)。
注意:务必使用IE8及以上浏览器,切记切记!
第二步:点击进入“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
第三步:账号注册。记住网页下方的技术服务电话,后面会有用处。
注册信息提交以后,一定要拨打上面的技术服务电话,请求审核,审核通过后,对方会电话通知,就可以登录了。
第四步:信息填报。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的界面如下图示:
需要先将项目前期信息填报,提交后,才可以继续填报项目信息
2、信息中心形式校验
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对各省(区、市)申报项目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形式上的校验,并对企业填报项目信息提供指导和服务。
3、省级主管部门初审
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对通过形式校验的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申报项目信息进行在线初审,对初审通过的项目,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导出打印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申报表(申报表格式参见《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2〕102 号)附 1)。
对完成在线初审的项目,项目业主按照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要求,将申报工作所需的项目纸质申报材料分别报送至本省(区、市)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最终由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联合上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并提交项目纸质申报材料。
在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分布式项目,由其下属省(区、市)电力公司汇总,并经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4、补助目录申报审核要点
对于已实行年度开发计划管理的风电项目和光伏电站项目,需经能源主管部门确认进入风电核准计划、年度开发方案或光伏发电年度实施方案的具体项目名单后,由信息中心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后企业方可进行在线信息填报。
各级主管部门和信息中心重点对审批、核准或备案项目是否符合规划和年度开发计划、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并网时间是否符合本次目录申报条件进行审查核实。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业主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化管理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358 号)要求,完整填报建成后的月度运营信息,并上传电费结算单、结算发票等,便于确认并网建成时间,加快补助目录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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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鼓励再生能源青睐垃圾发电。作为《中国可再生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的配套法规,明确给出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审批和管理方式。此规定是继鼓励国内各类经济主体参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之后,给企业进入可再生能源发电产业提供了指导方向和实施标准。
近十几年来,我国用于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逐年增加,但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仍然较低,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缺乏已成为污染城镇环境、制约城镇发展的社会问题。如何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通过安全卫生、环境友好、技术可靠、经济适用的处理技术,实现城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是政府履行公共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面对肆虐的城市生活垃圾,如不能进行科学处理,将后果不堪设想。但如何对其进行环保、经济、有效的处理,这已成为了一个世界性难题。专家认为,相比较填埋法和堆肥法,对垃圾进行焚烧处理发电能更有效地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按照我国主要中心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目前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正处于加速起步阶段。其产业化的形成,首先应该是有经济实力的地区和城市,然后逐步向中、西部推进,将迎来一个大发展时期。垃圾发电产业化正是对传统垃圾处置最深刻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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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请参阅http://www.chinairn.com/doc/50150/82777.html
参考资料:http://www.chinairn.com/doc/50150/82777.html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计委(计经委),科委,物价局(委员会),电力局:
为了进一步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加速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国产化进程,经报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可再生能源主要包括: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地热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国家计委和科技部在安排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和国家科技攻关项目时,将积极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可由银行优先安排基本建设贷款。贷款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主,也鼓励商业银行积极参与。其中由国家审批建设规模达3000千瓦以上的大中型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国家计委将协助业主落实银行贷款。对于银行安排基本建设贷款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给予2%财政贴息,中央项目由财政部贴息,申请条件为:
申请银行贷款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在项目建议书阶段应取得银行贷款意向书,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获得有关银行的贷款承诺函。
可再生能源项目资本金应占项目总投资的35%及以上。
贴息一律实行“先付后贴”的办法,即先向银行付息,然后申请财政贴息。贴息实行逐年报批。报批程序为:由项目业主填制贴息申请表(一式2份),并附利息计息清单和借款合同,经贷款经办行签署审查意见后,分别报送国家计委、财政部和有关银行。国家计委会同财政部、有关银行审核汇总后,由财政部按国家有关规定下达批准项目贴息资金计划。
地方项目由地方财政贴息,具体办法由地方按国家有关规定知定。
三、对利用国产化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的建设项目,国家计委、有关银行将优先安排贴息贷款,还贷期限经银行同意可适当宽限。
四、对利用可再生能源进行并网发电的建设项目,在电网容量允许的情况下电网管理部门必须允许就近上网,并收购全部上网电量,项目法人应取得与电网管理部门的并网及售电协议。项目建议书阶段应出具并网意向书,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出具并网承诺函。
五、对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在还款期内实行“还本付息+合理利润”的定价原则,高出电网平均电价的部门由电网分摊。利用国外发电设备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在还款期内的投资利润率以不超过“当时相应贷款期贷款利率+3%”为原则。国家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利用国产化设备,利用国产化设备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在还款期内的投资利润率,以不低于“当时相应贷款期贷款利率+5%”为原则。其发电价格应实行同网同价,既与采用进口设备的项目享有同等的电价。
六、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在项目建议书阶段应出具当地物价部门对电价的意向函,可行性研究阶段由当地物价部门审批电价(包括电价构成),并报国家计委备案。经当地物价部门批准和国家计委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电价从项目投产之日起实行。还本付息期结束以后的电价按电网平均电价确定。
七、对于独立供电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国家鼓励采用租赁、分期付款方式推广应用,具体办法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研究制定,并报国家计委备案。
八、本通知中的条款由国家计委负责解释。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二日
第一,消费者可能面临逾期还款,甚至独自还清巨额贷款的情况
购买一台家庭光伏电站的初期投入不是小数目,譬如按照市场价10元/瓦的价格来算,装10kw的电站就意味着要投入10万元左右。很多消费者一下拿不出这么多钱,光伏公司会提出以银行贷款的方式帮他们解决资金问题。
还有一种所谓的“免费装”。这是一些不正规的光伏公司为招揽客户,在与消费者的合同中写明,电站是双方的合作项目,所有权和收益权为双方共有。光伏公司会以消费者的名义申请贷款,还说能帮消费者还贷。
不仅如此,这些光伏公司还会在合同中约定,一定期限内(譬如10年)电站的发电收入和补贴归光伏公司所有,消费者可以从中获得一定比例的分成。
在上述期限之后的另一段期限(譬如15年)的发电收入与补贴收入归光伏公司所有,消费者可以从中获得更高比例的分成。
首先,这些光伏公司可能会提高合同价,以消费者名义从银行获取更多贷款。再者,消费者无法确定自己家装的光伏电站,真的就是价值10万元的合格电站。此外,每个地区的供电局、发改委下发补贴和发电收益的时间是不一样的,有的是按季度发,有的是半年发一次。但银行的贷款却是要每个月按时还的!要是光伏公司没有按时还款,那么消费者就必须先垫付这笔款项,如果逾期,消费者的个人征信将会受到影响,以后要贷款买车买房都很困难。
第二,消费者的银行卡,可能会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有些光伏公司会在合同中约定,让消费者办理一张新的储蓄卡,作为这个光伏项目的专用卡,用作申报、领补贴、领卖电收入唯一的银行卡。
并且约定这张卡要统一设置光伏公司提供的原始密码,卡办下来之后交由光伏公司保管,消费者不能对新卡片做任何行为,包括冻结、注销、停止功能、更换、修改交易密码。
在这种模式下,光伏公司可以自由支配这张银行卡。如果光伏公司利用这张卡片进行走账、洗黑钱等违法犯罪活动,追究起来银行卡的持有者,也就是消费者本人脱不了关系!这不但会影响消费者的征信,甚至带来刑事上的风险!
第三,消费者有可能拿不到应得的收益
前面说了,合同里会约定这张卡是由光伏公司代为保管的。由于这张卡不在消费者手上,收益、补贴什么时候到账,消费者是不知道的。
等到消费者知道钱已经到账,要是光伏公司故意拖延甚至耍赖不肯给,消费者就不得不通过法律诉讼或者其他途径想要回这笔钱。
这必然要投入大量时间、金钱和精力。影响正常生活不说,打官司往往会让人心力交瘁,疲惫不堪。
第四,消费者不得不面临高价回购电站的情况
这种合同条款会约定,在合同期内如果消费者想提前买回电站的使用权,可以按照装机容量乘以一定金额(譬如1.2万),然后按照一定比例(譬如5%)、年限折算后一次性支付,并且管理期中光伏公司所获收益不退还。
假如光伏公司规定管理一台10kw电站的年限为25年,消费者在第5年时想要买回使用权,需要怎么计算这笔支付费用呢?
光伏公司可以这么算:10kw*12000元/kw *(1-5%)5;还可以这么算:10kw*12000元/kw -(20年*12000元/kw*5%),也有可能会有其他算法。
合同里的这种约定是模棱两可的。最终执行时,光伏公司会以最利于自己的方式计算,而不是用一个市场公认的折算标准。
这种条款对于消费者而言是不平等的!
第五,消费者将承担光伏公司破产清算的风险
由于补贴和收益不一定能及时划至消费者的卡中,而且银行还款的金额要远远高于电站的各种收益,这就要求光伏公司需要先垫钱偿还银行贷款。
在这种入不敷出的模式下,光伏公司就存在资金链断裂导致破产清算的风险。
一旦光伏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环节,根据合同约定,电站是光伏公司和消费者共有的,那么电站就可能被纳入光伏公司的破产财产,被拿去做银行抵押或者变卖。
第六,消费者房屋出售可能受限
很多消费者会将出租房或者自建房的屋顶拿来建电站。如果这些房子被征收或者消费者想要出售,就会面临这种情况。
根据合同中规定,电站是消费者与光伏公司共有的,万一买房子的人不同意继续与光伏公司合作,那这套房子的出售将直接受到限制。
针对以上六种情况,建议多走访安装光伏发电的邻居和亲戚,了解光伏电站的真实购买价格及真实收益,并到供电局咨询相关补贴政策和该地区补贴发放的时间。还应到银行咨询光伏贷相关条款,明确还贷资质、还款流程、还款期限、借款主体。不要忘了查证该公司资产状况,资产实力越雄厚,公司规模越大,越值得信赖。还可以邀请自己的律师朋友帮忙看合同中是否存在相关风险,或者在有疑问时及时向专业法律机构咨询。最后注意保留一切票据、合同、甚至通话记录作为证据,并在你觉得自己利益受损时及时拨打法律援助热线。
前款所称生物质发电包括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发电、农林废弃物气化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填埋气发电、沼气发电。第三条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电力监管机构)依照本办法对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上网电量的情况实施监管。第四条 电力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从事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建设、生产和交易,并依法接受电力监管机构的监管。
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应当协助、配合。第二章 监管职责第五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电网企业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工程的情况实施监管。
省级以上电网企业应当制订可再生能源发电配套电网设施建设规划,经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报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电网企业应当按照规划建设或者改造可再生能源发电配套电网设施,按期完成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工程的建设、调试、验收和投入使用,保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机组电力送出的必要网络条件。第六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与电网并网的情况实施监管。
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并网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技术标准,并通过电力监管机构组织的并网安全性评价。
电网企业应当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特点,制定并发布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的示范文本。第七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电网企业为可再生能源发电及时提供上网服务的情况实施监管。第八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电力调度机构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情况实施监管。
电力调度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保证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上网的要求,编制发电调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电力调度机构进行日计划方式安排和实时调度,除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外,不得限制可再生能源发电出力。本办法所称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由电力监管机构组织认定。
电力调度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符合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特性、保证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上网的具体操作规则,报电力监管机构备案。跨省跨区电力调度的具体操作规则,应当充分发挥跨流域调节和水火补偿错峰效益,跨省跨区实现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上网。第九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安全运行的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当加强输电设备和技术支持系统的维护,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保障设备安全,避免或者减少因设备原因导致可再生能源发电不能全额上网。
电网企业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设备维护和保障设备安全的责任分界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未明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十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量的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可再生能源发电未能全额上网的,电网企业应当及时将未能全额上网的持续时间、估计电量、具体原因等书面通知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应当将可再生能源发电未能全额上网的情况、原因、改进措施等报电力监管机构,电力监管机构应当监督电网企业落实改进措施。第十一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电费结算的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核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补贴标准和购售电合同,及时、足额结算电费和补贴。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上网电价、电费结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电力企业记载和保存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资料的情况实施监管。
电力企业应当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有关资料。第三章 监管措施
你好,光伏发电早就纳入新能源政策之中了哦!
国家能源局一般会在每年的三四月份出台当年的风光电具体的推动政策,具体可以详细关注。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的光伏发电资讯,可以去碳银网看看!
希望能够帮到你!
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充发挥价格杠杆引导资源优化配置积极作用促进光伏发电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发[2013]24号)关要求决定进步完善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现关事项通知:
、光伏电站价格
()根据各太阳能资源条件建设本全三类太阳能资源区相应制定光伏电站标杆网电价各资源区光伏电站标杆网电价标准见附件
(二)光伏电站标杆网电价高燃煤机组标杆网电价(含脱硫等环保电价同)部通再能源发展基金予补贴
二、布式光伏发电价格
()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政策电价补贴标准每千瓦0.42元(含税同)通再能源发展基金予支付由电网企业转付;其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余网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燃煤机组标杆网电价收购
(二)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各类基金附加及系统备用容量费其相关并网服务费
三、执行间
区标杆网电价政策适用于20139月1备案(核准)及20139月1前备案(核准)于20141月1及投运光伏电站项目;电价补贴标准适用于除享受央财政投资补贴外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四、其规定
()享受家电价补贴光伏发电项目应符合再能源发展规划符合固定资产投资审批程序关管理规定
(二)光伏发电项目自投入运营起执行标杆网电价或电价补贴标准期限原则20家根据光伏发电发展规模、发电本变化情况等素逐步调减光伏电站标杆网电价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标准促进科技进步降低本提高光伏发电市场竞争力
(三)鼓励通招标等竞争式确定光伏电站网电价或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标准通竞争式形网电价电价补贴标准高于家规定标杆网电价电价补贴标准
(四)电网企业要积极光伏发电项目提供必要并网接入、计量等电网服务及与光伏发电企业按规定结算电价同要及计量审核光伏发电项目发电量与网电量并据申请电价补贴
(五)光伏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必须真实、完整记载保存光伏发电项目网电量、自发自用电量、电价结算补助金额等资料接受关部门监督检查弄虚作假视同价格违行予查处
(六)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光伏发电网电价执行电价附加补助结算监管确保光伏发电价格政策执行位
附件:全光伏电站标杆网电价表
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七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的通知》,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需申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
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补贴目录除提交申报文件外还需由项目单位在“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http://djfj.renewable.org.cn/,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注册,通过信息平台填报项目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