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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绿色低碳节能先行活动方案

满意的电灯胆
欣慰的西牛
2022-12-29 19:32:50

2022绿色低碳节能先行活动方案

最佳答案
土豪的小鸭子
粗犷的发卡
2026-04-20 21:30:30

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所以不用落款,只有标题、成文时间和正文三部分内容。以下是我给大家带来的2022绿色低碳节能先行活动方案,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2022绿色低碳节能先行活动方案1

节能减排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根据太教发财〔20__〕6号文件要求,以及国家、 教育 部关于开展节能减排学校行动的有关精神,为全面推进“节约型、友好型、廉政型”校园建设,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节约资源,降低能耗,保护环境,和谐发展”的原则,紧紧围节能减排低碳绿色目标任务,大力开展节能减排活动,使节约意识深入人心,成为全体师生员工的自觉行动,为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和学校事业的全面推进做出积极贡献。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节能减排活动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职责:负责学校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负责对全校节能减排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信息通报。

三、活动目标

1.建立健全节能减排 规章制度 ,形成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创建节约型校园的长效机制。努力使学校水、电、办公耗材等费用开支比上年度减少5%。

2.通过大力宣传、强化教育、任务分解、监督检查等 措施 ,使广大师生和教职工牢固树立节能意识,养成良好的节能习惯。

四、活动时间

6月11日至17日。

五、工作措施

学校节能减排活动要紧密结合“创建节水型校园”工作而开展,教育大家“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扎实做好节能减排各项工作。

1.开一次会。学校利用校会升旗时间,举行20__年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启动仪式,向全体学生发出活动倡议,通报活动安排和要求。安排班级召开以“节能有我,绿色共享”为主题的班会。

2.上一堂课。学校组织学生收看节能低碳专题片和宣传展板。

3.参加一次实践活动。学校组织学生统一回收废旧电池活动发动学生编写节约用水好习惯、好 方法 、好措施等。

4.开展一次征文撰写和点评活动。结合语文教学实际,开展一次以节能、低碳为主题的 作文 撰写和点评活动,使学生更加深刻理解节能低碳重要意义。

5.加强学校水、电及办公耗材的管理,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并完善节能减排相关制度。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组织落实。学校成立节能减排工作机构,并把节能减排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真正做到让每一位师生员工都参与到这一活动中来。

2.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学校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并将加大经费投入,在人力、物力及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以保证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完成。

3.检查指导,规范管理。为保证各项节能减排工作任务的落实,学校必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管理,在工作中指导广大师生和教职工认真开展节能减排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制定措施逐个化解。

4.收集资料,及时上报。要重视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将涌现出的典型推荐给媒体进行宣传。

2022绿色低碳节能先行活动方案2

一、宣传周和低碳日主题:

全省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领跑绿色发展”低碳日活动主题为“绿色发展低碳创新”。

二、宣传形式:

采取媒体宣传、网络宣传、 事迹报告 会、专题讲座、宣讲团巡讲、技术交流会、展览展示会、现场体验活动、悬挂宣传条幅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宣传内容:

(一)开展节能低碳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展示、技术交流、互动体验等方式,弘扬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存共荣的生态文明理念,宣传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新资源观和节能、节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发展循环经济、改善生态环境等新举措,普及节能低碳科学知识,表彰节能低碳先进典型,推广高效节能低碳技术和产品,倡导勤俭节约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二)开展节能低碳进机关行动:发挥公共机构在节约能源资源中的重要作用,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全面贯彻国家《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 实施方案 》。组织各类公共机构开展节约能源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引领全社会厚植崇尚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普及节能科技和常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等新产品、新技术,培养绿色生活、绿色办公、绿色消费的良好行为习惯,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医院、节约型校园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头作用。责任部门: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开展节能低碳进校园行动:把生态文明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以节能低碳、绿色文明、节粮节水节电等为重点内容的教育教学和 社会实践 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节能低碳环保理念,培养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行为习惯,营造节约型绿色校园的良好氛围。在青少年中大力宣传节能环保低碳的理念与知识。在企业青年职工中开展节能减排创新创效活动,组织发动青年志愿者、青年环保组织和学生社团开展宣传实践活动。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和短视频、动漫等新媒体手段,增强节能环保意识,倡导低碳生活理念。责任部门:省教育厅、团省委。

(四)开展节能低碳科普宣传活动:广泛开展节能减排低碳适用技术成果的宣传与推广活动,深入开展全民节能减排低碳科技示范,宣传国内外简单实用的节能减排低碳的窍门和技巧,在日常生活中逐步形成万众节能减排低碳的科技创新意识。责任部门:省科技厅。

(五)开展节能低碳进企业行动:大力宣传并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在工业行业推广一批先进适用的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在企业宣传普及节能减排低碳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知识,引导企业职工自觉参与节能减排,形成良好的绿色发展氛围。积极引导国有企业带头履行节能减排与低碳的社会责任,深入开展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及减碳活动。各国有企业要加快推进产业结构的升级转型,加快实现能源结构的清洁化、低碳化,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和高耗能、高污染工艺与装备,积极推广应用节能减排低碳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切实做好全省企业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的表率。开展“践行新理念、建功"十三五"”主题劳动竞赛活动,将生态文明作为职工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职工中开展绿色生活行动,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观。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节能减排达标竞赛活动,围绕工艺技术装备更新改造开展对标竞赛。组织职工立足岗位,增强节能减排意识,掌握节能减排技术,为企业节能减排做贡献。发挥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作用。责任部门:省工信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

(六)开展建筑节能低碳宣传行动:抓住建筑领域绿色发展、能源节约、资源循环利用等重点环节,加强宣传引导,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社会环境。积极引导建筑行业坚持符合科学、利于节约的规划和设计理念,广泛应用节约能源资源的设计方案、施工技术和产品。积极宣传绿色建筑、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的良好效益。推广钢结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木结构建筑和绿色建材,积极开展相关示范,宣传典型案例和 经验 做法。推广绿色建筑适用技术、创新产品、运行管理措施等。推进超低能耗建筑、高性能绿色建筑示范。积极倡导实行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措施,降低建筑用电需求。责任部门:省住建厅。

(七)开展交通节能低碳宣传行动:大力宣传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成效,利用视频、微博、微信、海报等多种方式在车、船、路、港领域宣传交通运输绿色发展理念。推广节能减排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倡导公众绿色出行,营造绿色交通氛围。责任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八)开展节能减排农村行活动:大力推广农村沼气、清洁炉灶和秸秆综合利用等技术,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大力推进节水农业,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强化畜禽水产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开展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为主的农业清洁生产示范,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加大技术咨询和宣传培训,引导农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提高节能意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责任部门:省农委。

(九)开展商务节能低碳宣传行动:以“绿色产品进商场、绿色消费进社区、绿色回收进校园”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鼓励流通企业开展绿色产品采购和节能产品促销,加强与节能技术产品供应商的对接交流。开展社区绿色消费宣传活动,促进旧货和闲置物流通,培养节约和绿色消费理念。开展校园绿色回收教育和实践活动,普及回收知识和节约技能。责任部门:省商务厅。

(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行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相关要求,利用节能宣传周主题活动,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中来,努力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坚持“更新理念、夯实基础、节约优先、绿色消费、创新驱动、政策引导、典型示范、全民行动”的基本原则,准确把握“个人自律、绿色消费、激励带动”的实践要求,通过全面构建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全民行动体系、创新开展全民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搭建绿色生活方式的行动网络和平台等措施,使生产方式绿色化和生活方式绿色化理念深入人心。责任部门:省环境保护厅。

(十一)开展媒体宣传专项行动:组织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以新闻、专题、访谈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节能低碳理念和知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开设专栏宣传接地气、贴近性强的节能低碳技术,在全省范围内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责任部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十二)开展建设美丽家园行动:在城乡妇女和广大家庭中持续推进“共建美丽家园行动”等主题实践活动,倡导节俭养德、低碳环保理念,引导妇女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身体力行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影响他人、奉献社会,携手共建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吉林。充分发挥妇联系统所属新媒体的作用,开展节能低碳、绿色生活、节俭养德等方面的宣传和教育,从而增强妇女和家庭保护生态、节俭节能、低碳生活的意识和能力。责任部门:省妇联。

(十三)开展低碳发展宣传行动:加强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与活动的舆论宣传,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宣传低碳发展理念,倡导低碳生活方式,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意识。各低碳试点要从自身低碳发展实际出发,在全省低碳日前后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低碳发展经验宣传和交流活动,引导公众广泛参与,选择重点行业推选低碳先进典型,形成低碳行动热潮。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协同配合:全省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涉及部门较多,宣传覆盖面较广,任务艰巨而繁重,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全面开展好本地区、本领域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今年全省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是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开展的一次重要节能低碳宣传活动。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和手段,利用媒体、网络等资源,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影响力,全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022绿色低碳节能先行活动方案3

根据中省活动方案精神,按照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现就开展20__年全市教育系统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20__年节能宣传周主题是:“节能领跑,绿色发展”,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是:“绿色发展,低碳创新”。

二、活动时间

6月12日至18日是为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4日为第4个全国低碳日。

三、活动内容

1.开一次会。各中小学校利用校会升旗时间,举行20__年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启动仪式,向全体学生发出活动倡议,通报活动安排和要求。安排召开一次针对教职工的专题学习工作会和针对学生的主题班会,组织广大职工师生学习节能相关法律法规。

2.上一堂课。各学校要上好一堂节能低碳主题课,学习宣讲观看节能减排低碳绿色循环发展知识和专题片,使学生了解节能低碳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中小学生正确树立低碳生活理念。

3.参加一次实践活动。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和安全的前提下,各中小学校可以组织一次集中或分散的节能低碳实践活动,从力所能及的小事做起,少用一杯水、一张纸、一度电,分类回收废旧用品等,塑造强化环保理念,养成环保习惯。

4.开展一次征文撰写和点评活动。各学校结合语文教学实际,开展一次以节能、低碳为主题的作文撰写和点评活动,使学生更加深刻理解节能低碳重要意义。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开展。要充分认识深入持久开展节能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在节能宣传周期间形成节能低碳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各校校长要高度重视,把节能宣传周活动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局属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节能环保教育和宣传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落实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宣传周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局属各中小学校于6月24日前将 工作 总结 及活动照片报送市教育局规划财务科。宣传周活动期间,市教育局将组成督导组对各县区、各学校进行督导抽查,请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022绿色低碳节能先行活动方案4

一、前期准备工作

印制宣传材料、宣传条幅(“节能领跑,绿色发展”、“绿色发展,低碳创新”)

二、活动时间安排

201_年6月12日至18日

三、活动宣传主题

本次宣传周活动主题为:“节能领跑,绿色发展”。 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为:“绿色发展,低碳创新”。

四、组织领导

组 长:曹顺玉

副组长:艾显军

成 员:赵波 李垒 蒋灿 谢宇 马琼连 刘仕力 文洪清

吴恒方 吴小超 胡吉

五、活动流程

1、召开班组例会,传达《关于20__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__〕1179号)相关精神,通过QQ群、微信群等多 渠道 进行节能宣传,并组织员工学习《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__〕12号)、《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__〕353号)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文件。

2、在施工区、办公区及生活区醒目位置悬挂以节能减排为内容的横幅和贴画,进行节能公益宣传,向广大职工宣传、普及节能常识,推广应用节能节水新技术,培养节能低碳行为习惯。

3、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办公区及生活区进行节能减排排查活动,开展以“节约一滴水、节约一度电、节约一张纸、节约一粒米”为主要内容的节约资源活动,针对于“跑、冒、滴、漏”,浪费情节严重进行拍照。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并给予公布,限责任部门定期制定出整改计划及预防措施。

4、购买或下载相关节能减排宣传资料,然后组织员工学习资源节约的措施,让节水、节电、节气、节材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人心,同时开展节能环保培训,增强员工节能减排、环保和节约资源的知识。

5、结合 安全生产 月活动安排,组织人员对现场的施工用电、施工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对私拉乱接造成的窃电等情况和浪费水电、浪费材料、跑冒滴漏的情况进行通报考核。

六、宣传总结

在活动期间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及时进行宣传报道,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活动中的一些不足以便于下次活动改进。

2022绿色低碳节能先行活动方案5

一、活动宗旨和指导思想:以党的__大和__届三中、__全会精神为指导,综合利用资源,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推动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倡导绿色、节能、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减少能源和资源的消耗降低学校运行成本促进节约型绿色校园建设。

二、活动主题:节能有道、节俭有德

三、活动时间:20__年6月__日-__日

四、宣传教育内容

充分利用电子屏、校园广播、报刊、橱窗、网络和制作宣传单、学生班会、社会实践等形式,在全校开展以“节能有道、节俭有德”为主题的节能宣传活动,开展校情宣传教育,树立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传播节能理念,普及节能知识,营造浓厚的节约节能环保校园氛围。

五、节能活动内容

1、6月25日“节能环保低碳校园日”组织学生在校园设点宣传,开展千名学子签名活动。与团委联动组织青年志愿者在教学区、学生宿舍及校园人群密集的相关地段设点开展签名和宣传活动。

2、开展节能讲座。组织教职工及校内从商人员、基建人员,普及节能知识,培养提高能效、减少浪费的节能理念,进一步提高各类人员的节能减排意识。

3、开展节能作品展览。结合国家开展的节能宣传作品征集活动,对我校的上报的平面设计类作品进行展出。

4、建立校园节能督查机制。加强对宿舍用电、教学用电、校园长明灯,长流水的检查与督查,对发现浪费现象的单位或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

5、加强水电维修服务。加强对校园用水管网跑、冒、滴、漏的巡查工作,加强公共用电,教学用电、 其它 用电以及教职工、学生宿舍用电的节能管理,及时维修供电、供水故障,确保校园生活与教学秩序。

6、倡导节约用电用水。要对商业区、路灯及校园相关公共场所,做出规定,倡导使用节能设备,严禁在公共场所使用100w以上的白炽灯办公场所及各住户每天减少开启空调时间,禁止学生宿舍、教室长流水、长明灯的现象。

7、实行错峰用电、用水办法。校园高峰用电用水时段,后勤能源中心做好节能工作预案,在确保师生生活与教学秩序正常的前提下,做好供电供水调配等相关事务。

8、建立节能责任制。水、电的节能管理公共区域白天由保洁员负责(宿舍由房管员负责),晚上由学生志愿者(主要在环保协会中选取)负责(教室和宿舍)。实验室由各二级学院和系部安排相关责任人,各机关处室和教辅部门由各自负责确定相关责任人。

校园节能宣传周的具体安排

(一)各单位、各二级学院要围绕节能活动周的主题,行动起来,积极推广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要结合夏季用电形势,加强有序用电,鼓励节约用电、用水,倡导绿色消费,践行节约行动。

(二)学生社团各组织,要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开展校园节能宣传周的各种宣传活动,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志愿者到食堂、宿舍、教室等地,开展“四个一”(节约一滴水、节约一度电、节约一张纸、节约一粒米)为主要内容的主体实践活动。

(三)后勤服务部门,要充分为广大师生,广大学生生活提供优质、快捷、便利、有效、节能的服务要在校园里推广和运用节能技术、低碳技术,要加强节能的有效管理和用电用水的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学生宿舍、物业中心要组织清除学生宿舍以及校园垃圾、清除“牛皮癣”校园行动,确保师生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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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减肥的花生
端庄的冬瓜
2026-04-20 21:30:30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及其管理等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空气能等非化石能源。第三条 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应当遵循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节约与开发并举的原则,注重保护生态环境。禁止对可再生能源进行破坏性开发利用。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作的领导,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第五条 省发展和改革(能源)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统称可再生能源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相关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做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宣传和教育,普及可再生能源应用知识。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引导作用。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再生能源综合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可再生能源资源进行调查。

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提供可再生能源资源调查所需的资料与信息。

可再生能源资源的调查结果应当公布。但是,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内容除外。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再生能源综合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机构,根据其上一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结合当地实际,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可再生能源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其中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报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和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可再生能源种类、发展目标、区域布局、重点项目、实施进度、配套电网建设、服务体系和保障措施等。第九条 编制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遵循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合理布局、有序发展的原则,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相衔接。

编制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依法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并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再生能源综合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机构应当依法公布经批准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及其执行情况,为公众提供咨询服务。第十条 可再生能源综合管理部门和城乡规划、国土资源、海洋等部门在履行项目审批、选址审批、用地或者用海审核等职责时,不得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确定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场址用于其他项目建设。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再生能源综合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可再生能源投资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或者备案以及其他相关监督管理职责,并对依法需经国家批准或者核准的投资建设项目提出审查意见。第十二条 省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省气候特征和工程建设标准依法制定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的地方标准。

省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依法制定除前款规定以外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地方标准。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能源管理部门依法履行沼气利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对可再生能源设备制造产业发展和相关项目技术改造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

爱撒娇的水壶
虚幻的画笔
2026-04-20 21:30:30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实施方案1】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围绕“节能有道、节俭有德”的活动主题,重点宣传绿色、节能、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培养广大师生员工良好的节约环保习惯,强化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营造浓厚的节能环保校园氛围。

一、活动宗旨和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综合利用资源,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推动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倡导绿色、节能、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减少能源和资源的消耗降低学校运行成本促进节约型绿色校园建设。

二、活动主题:节能有道、节俭有德

三、活动时间:2017年6月23日-26日

四、宣传教育内容

充分利用电子屏、校园广播、报刊、橱窗、网络和制作宣传单、学生班会、社会实践等形式,在全校开展以“节能有道、节俭有德”为主题的节能宣传活动,开展校情宣传教育,树立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传播节能理念,普及节能知识,营造浓厚的节约节能环保校园氛围。

五、节能活动内容

1、6月25日“节能环保低碳校园日”组织学生在校园设点宣传,开展千名学子签名活动。与团委联动组织青年志愿者在教学区、学生宿舍及校园人群密集的相关地段设点开展签名和宣传活动。

2、开展节能讲座。组织教职工及校内从商人员、基建人员,普及节能知识,培养提高能效、减少浪费的节能理念,进一步提高各类人员的节能减排意识。

3、开展节能作品展览。结合国家开展的节能宣传作品征集活动,对我校的上报的平面设计类作品进行展出。

4、建立校园节能督查机制。加强对宿舍用电、教学用电、校园长明灯,长流水的检查与督查,对发现浪费现象的单位或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

5、加强水电维修服务。加强对校园用水管网跑、冒、滴、漏的巡查工作,加强公共用电,教学用电、其它用电以及教职工、学生宿舍用电的节能管理,及时维修供电、供水故障,确保校园生活与教学秩序。

6、倡导节约用电用水。要对商业区、路灯及校园相关公共场所,做出规定,倡导使用节能设备,严禁在公共场所使用100w以上的白炽灯办公场所及各住户每天减少开启空调时间,禁止学生宿舍、教室长流水、长明灯的现象。

7、实行错峰用电、用水办法。校园高峰用电用水时段,后勤能源中心做好节能工作预案,在确保师生生活与教学秩序正常的前提下,做好供电供水调配等相关事务。

8、建立节能责任制。水、电的节能管理公共区域白天由保洁员负责(宿舍由房管员负责),晚上由学生志愿者(主要在环保协会中选取)负责(教室和宿舍)。实验室由各二级学院和系部安排相关责任人,各机关处室和教辅部门由各自负责确定相关责任人。

校园节能宣传周的具体安排

(一)各单位、各二级学院要围绕节能活动周的主题,行动起来,积极推广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要结合夏季用电形势,加强有序用电,鼓励节约用电、用水,倡导绿色消费,践行节约行动。

(二)学生社团各组织,要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开展校园节能宣传周的各种宣传活动,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志愿者到食堂、宿舍、教室等地,开展“四个一”(节约一滴水、节约一度电、节约一张纸、节约一粒米)为主要内容的主体实践活动。

(三)后勤服务部门,要充分为广大师生,广大学生生活提供优质、快捷、便利、有效、节能的服务要在校园里推广和运用节能技术、低碳技术,要加强节能的有效管理和用电用水的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学生宿舍、物业中心要组织清除学生宿舍以及校园垃圾、清除“牛皮癣”校园行动,确保师生生活质量。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实施方案2】

为深入贯彻学习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广泛宣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深入进行节能减碳宣传教育,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自治区发改委等14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201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方案的通知》(新发改环资〔2017〕98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乌鲁木齐市2017年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节能宣传周:节能领跑 绿色发展

全国低碳日:绿色发展 低碳创新

二、活动时间

节能宣传周:2017年6月12日至18日

全国低碳日:2017年6月14日

三、总体要求

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沟通协作,会同联合主办部门做好本辖区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的组织工作。要以建设生态文化为主线,以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节能降碳为重点,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和知识,形成崇尚节约节育绿色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降碳。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四、活动内容

(一)宣传活动。6月12日(星期日)为此次节能宣传周启动日,6月14日(星期二)为全国低碳日。各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相关单位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启动活动,同时负责职责范围内节能宣传资料发放工作。

(二)媒体宣传行动。节能宣传周及全国低碳日期间,各区辖区内宣传媒体围绕节能宣传周主题开设全国低碳日、全社会节能、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节能、公共机构节能等访谈、宣传栏目。

(三)节能进机关行动。组织各公共机构在本单位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制作节能宣传展板,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节能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节电、节油、节水、节约办公耗材等活动,推动机关带头厉行节约,创建节约型机关。

(四)节能进企业行动。开展“进百家企业 倡节能减排”活动,深入企业一线,大力宣讲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先进节能技术推广展示”等活动,在各重点用能企业间总结和推广节能增效的经验和成效普及节能技术,降低能耗、提高能效,调动相关行业协会积极配合开展节能宣传活动。

(五)节能进学校行动。组织开展各类学校“校园低碳行动”。利用校园网、广播、板报等形式开展节能宣传,强化学生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开展“节水、节电进行时”活动,节能宣传周期间,各学校半天限电、限水,培养学生珍惜资源、合理用能的行为习惯。

(六)节能进社区行动。选择部分社区发放节能宣传手册等活动,积极宣传节能小技巧、小窍门,推广普及节能、低碳生活用品。

五、任务分工

(一)市节能减排办

会同联合主办单位搞好本地区的节能宣传周活动,加强组织协调,制定社会影响力大、公众参与度高、预期效果较好的实施方案。通过宣传展示、技术交流、互动体验、印制宣传海报、宣传手册等方式,弘扬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存共荣的生态文明理念,普及节能低碳知识,宣传节能低碳先进典型,推广高效节能低碳技术和产品,倡导勤俭节约的生产方式、模式和生活习惯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倡导低碳消费,组织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利用宣传周大力推广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空调、节能汽车、高效电机等。

(二)市党委宣传部

部署宣传媒体以“节能领跑 绿色发展”为主题在重要栏目、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加大节能减排宣传力度,通过营造宣传声势,增强全民节能意识组织电信运营商发送倡议节能减排的公益短信。

(三)市经信委

积极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推广节能减排低碳的先进经验,在企业中宣传普及节能减排低碳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知识。鼓励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的生产、使用和推广。

(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继续组织各类公共机构开展节约能源资源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引领形成节能减碳、生态环保的社会风尚,普及节能常识,推广应用节能节水新技术,培养节能低碳行为习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市教育局

把生态文明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以节能低碳、绿色文明、节粮节水节电等为重点内容的教学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节能低碳环保理念,培养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行为习惯,营造节约型绿色校园的良好氛围。

(六)市科技局

广泛开展节能减排低碳适用技术成果的宣传与推广活动,深入开展全民节能减排低碳科技示范,宣传国内外简单实用的节能减排低碳的窍门和技巧,在日常生活中逐步形成万众节能减排低碳的科技创新意识。

(七)市环保局

要充分利用节能宣传周主题活动,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中来,努力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努力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习惯养成,坚持“更新理念、夯实基础、节约优先、绿色消费创新驱动、政策引导、典型示范、全民行动”的`基本原则,准确把握“个人自律、绿色消费、激励带动”的实践要求,通过全面构建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全民行动体系、创新开展全民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搭建绿色生活方式的行动网络和平台等措施,使生产方式绿色化和生活方式绿色化理念深入人心。

(八)市建委

大力宣传绿色建筑行动,要抓住建筑领域绿色发展、能源节约、资源循环利用等重点环节,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及天山网、微信、微博、短信等新兴媒体大力宣传建筑领域节能低碳成效、知识等,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社会环境。积极引导建筑行业坚持符合科学、利于节约的规划和设计理念,广泛应用节约能源资源的设计方案、施工技术和产品。积极宣传绿色建筑、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的良好效益。推广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积极开展相关示范,宣传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推广绿色建筑适用技术创新产品、运行管理措施等。推进超低能耗建筑、高性能绿色建筑示范。积极倡导实行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措施,降低建筑用电需求。

(九)市交通局

以“绿色交通引领交通运输现代化发展”为主线,积极宣传绿色低碳交通发展理念,引导社会公众自身做起,自觉参与节能减排,推广应用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推动交通运输行业新能源汽车应用,提升行业节能减排监管和服务能力,唱到公众绿色出行,营造绿色交通氛围。

(十)市农牧局

继续深入开展农村节能减排活动,大力推广农村沼气、清洁炉灶和秸秆综合利用等技术,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大力推进节水农业,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强化畜禽水产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加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市和示范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大技术咨询和宣传培训,引导农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提高节能意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十一)市商务局

以“绿色产品进商场、绿色消费进社区、绿色回收进校园” 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鼓励流通企业开展绿色产品采购和节能产品促销,加强与节能技术产品供应商的对接交流。开展社区绿色消费宣传活动,促进旧货和闲置物流通,培养节约和绿色消费理念。开展校园绿色回收教育和实践活动,普及回收知识和节约技能。

(十二)市国资委

积极引导国有企业带头履行节能减排与低碳的社会责任,深入开展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及减碳活动。自治区国有企业要加快推进产业结构的升级转型,加快实现能源结构的清洁化、低碳化,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和高耗能、高污染工艺与装备,积极推广应用节能减排低碳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切实做好自治区企业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的表率。

(十三)市广电局

组织我市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以新闻、专题、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节能低碳理念和知识,开设专栏宣传接地气、贴近性强的节能低碳技术。

(十四)市工会

深入开展“践行新理念、建功‘十三五‘”主题劳动竞赛活动,将生态文明作为职工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职工中开展绿色生活行动,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观。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节能减排达标竞赛活动,围绕工艺技术装备更新改造开展对标竞赛。组织职工立足岗位,增强节能减排意识,掌握节能减排技术,为企业节能减排做贡献。发挥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作用。

(十五)市团委

要在青少年中开展节能减排创新创效活动,组织发动青年志愿者、青年环保组织和学生社团开展宣传实践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和短视频、动漫等新媒体手段,增强青少年节约能源保护生态、低碳生活的意识和能力。

(十六)各区(县)节能主管部门

根据各辖区(县)实际情况,在本辖区内中心公共场所举办2017年节能宣传周主题活动。如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出宣传黑板报、展板,搞节能宣传知识竞赛,倡导企业等单位养成良好的节能意识习惯。

六、组织机构

2017年乌鲁木齐市节能宣传周活动由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党委宣传部,市财政局、教育局、科技局、经信委、环保局、建委、交通局、农牧局、商务局、国资委、广电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总工会、团委,各区(县)节能主管部门为联合主办单位。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晚报社、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和各单位门户网站负责对外宣传工作。

七、其他要求

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及各区(县)节能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工作分工负责组织本辖区、本系统的节能宣传周活动,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次宣传周全国低碳日活动的统一协调与沟通工作,活动期间,各协作单位和重点企业要积极配合,作好宣传活动。各单位、各企业内部还应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低碳、节能宣传活动,切实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进行和有效开展。

耍酷的烤鸡
阔达的火龙果
2026-04-20 21:30:30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快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发展农村循环经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村可再生能源,是指农村生产生活中使用的生物质能(沼气、秸秆气化、秸秆固化等)、太阳能、风能、地热能、微水能等非化石能源。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以及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第四条 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全省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省农村能源管理机构负责。

市(行署)、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已设立的农村能源管理机构负责。

乡(镇)人民政府在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作。第五条 县级以上发展和改革、财政、科技、建设、畜牧、环保、林业、国土资源、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公安消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各自的职责,做好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六条 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应当坚持因地制宜、农民自愿,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节约、安全、清洁、方便并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农村可再生能源科研开发、推广应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开发与推广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群众性科技组织、企业和个人研究先进适用的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节约常规能源,普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科技知识;鼓励和支持农村用能单位和个人使用先进适用的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设备和产品。

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新项目、新技术,由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和评估后,方可推广。第九条 引进省外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应当具有国家或者省级有关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鉴定证书,报省农村能源管理机构备案。

引进国外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第十条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推广下列技术:

(一)农林废弃物生物质气化、固化、液化、炭化和发电技术;

(二)利用非耕地种植能源植物和薪炭林营造技术;

(三)利用太阳能取暖、热水、干燥、种植、养殖等技术;

(四)小型风能、微水能和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

(五)农村生产生活污水沼气净化技术;

(六)用于农村生产、生活的地热利用技术;

(七)先进适用的农产品加工、太阳房、节能农宅、生物质高效炉灶等生产生活节能技术;

(八)其他先进适用的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第十一条 从事农村可再生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推广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推广技术成熟、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技术、设备和产品,加强对用户的技术指导。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农村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纳入村镇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重点支持沼气的开发利用;鼓励农村户用沼气开发利用与日光节能温室、太阳能畜禽舍相结合,在建设沼气池的同时,配套进行改圈、改厕、改厨、改炕灶、改庭院。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沼气生产单位和个人对沼渣、沼液实行综合利用,发展有机、绿色和无公害农产品。第十三条 畜禽养殖场、畜禽养殖小区、畜禽屠宰场、酿造厂、豆制品厂等排放有机废水的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沼气工程技术处理有机废弃物,实现集中供应沼气、发电或者生产高效有机肥。

引导和支持新建的畜禽养殖场、畜禽养殖小区建设沼气工程等利用和处理废弃物的环保工程。第十四条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协同科技、建设、环保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开发利用,加快推广秸秆气化、固化和热电联供技术,逐年减少秸秆直接用于燃烧的比例。第十五条 农村新建、改建、扩建农宅、公益设施、办公场所和农业生产经营场所等,应当优先采用太阳能利用技术、新型节能建筑材料、节能炉和燃池、节能炕灶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