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秒知道
登录
建材号 > 有色金属 > 正文

国务院关于发布《国营企业奖金税暂行规定》的通知

复杂的宝马
坚强的火
2022-12-29 19:17:54

国务院关于发布《国营企业奖金税暂行规定》的通知

最佳答案
大气的枫叶
发嗲的冬日
2026-04-21 00:24:25

第一条 为了推动国营企业落实内部经济责任制,调动企业和职工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积极性,贯彻奖金“不封顶”的原则,并从宏观上控制消费基金的过快增长,特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 凡国营企业使用奖励基金发放的各种奖金(包括用奖励基金开支的各种形式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实物奖励,下同),都应按照本暂行规定,缴纳国营企业奖金税(以下简称奖金税)。第三条 奖金税以企业为纳税义务人,职工个人不缴纳奖金税。第四条 奖金税按超额累进的办法计征。分级税率如下:

全年发放奖金总额不超过标准工资两个半月的,免税;

全年发放奖金总额超过标准工资两个半月至四个月的部分,税率为30%;

全年发放奖金总额超过标准工资四个月至六个月的部分,税率为100%;

全年发放奖金总额超过标准工资六个月的部分,税率为300%。第五条 标准工资以企业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等级、工资标准进行计算。企业自己调整的工资不包括在内。

企业职工每人月平均标准工资不足五十元的,按五十元计算。第六条 下列奖金免缴奖金税:

一、发给矿山采掘工人、搬运工人、建筑工人的奖金;

二、按国家规定颁发的创造发明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自然科学奖;

三、经批准试行的十种特定的燃料、原材料(有色金属、优质钢材、汽油、柴油、重油、原油、焦炭、煤炭、电力、木材)节约奖;

四、外轮速遣奖;

五、其他经国务院批准免缴奖金税的单项奖金。第七条 奖金税一律在纳税义务人所在地缴纳。第八条 奖金税由税务机关征收和管理。第九条 奖金税按年计算缴纳。第十条 纳税义务人应在年度终了后三十五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按实际发放奖金数额计算的纳税申报表。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后,向纳税义务人填发纳税缴款书,限期入库。第十一条 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义务人发放奖金的情况进行检查。纳税义务人必须据实报告,并提供帐册、凭证,工资报表和有关资料,不得隐瞒或者拒绝。第十二条 纳税义务人违反第十条规定,不按期据实申报的,税务机关除应限期令其补报外,并可酌情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不按期限缴纳税款的,应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第十三条 纳税义务人偷税、抗税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据实申报奖金发放数额,限期追缴税款外,并可酌情处以应补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税务机关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十四条 纳税义务人拖欠税款、罚款和滞纳金,经催缴无效的,税务机关应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扣缴。银行在接到税务机关书面通知后,应负责从其帐户内办理扣缴手续。第十五条 纳税义务人在纳税问题上与税务机关发生争议时,应先按税务机关的规定缴税,然后再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税务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在三十日内作出答复。第十六条 纳税义务人依法缴纳的奖金税、罚款和滞纳金,应在企业提取的职工奖励基金中列支,不得列入成本。

纳税义务人当年提取的职工奖励基金不够缴纳税款、罚款和滞纳金时,应从下年度提取的职工奖励基金中缴纳。第十七条 本暂行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暂行规定从一九八四年起实行。

最新回答
丰富的鸡翅
搞怪的鸵鸟
2026-04-21 00:24:25

1.国家对有色金属销售,如果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适用17%的基本税率,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

2.有色金属开采,征收资源税,不同品种的有色金属适用不同的定额税:,

1).如果是在中国新疆,那么资源税的税率改成了按率征收,以你实际销售的10%征收。

2).如果是出口,对于有色金属来说,目前国家大部分实施了禁止出口或者出口不退税政策,一部分退税,不同品目的,适用的退税率也不同如果是进口,进口关税税率是10%,同时海关代征17%的进口增值税。

开放的发夹
简单的蛋挞
2026-04-21 00:24:25
有色金属贸易商缴税。

涉及多大金额的再生有色金属回收开始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根据财40号文内容,纳税人在境内收购的再生资源,应按规定从销售方取得增值税发票;适用免税政策的,应按规定从销售方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方为依法依规无法申领发票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自然人,应取得销售方开具的收款凭证及收购方内部凭证,或者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本款所称小额零星经营业务是指自然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按次起征点的业务。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以是否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作为划分标准。除特殊规定外,则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有关规定,每次销售额未达到500元的免征增值税,达到500元的则需要正常征税。

废旧有色金属回收需要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 。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向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关于经营特种行业的申请书。

2、填写省公安厅统一制发的《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记表》。

3、申请单位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复。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从业人员登记情况。

5、申请单位对于房屋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房屋工程质量竣工核定书。

碧蓝的龙猫
完美的花卷
2026-04-21 00:24:25
资源税的减免税优惠政策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资源税: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

纳税人的减税、免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课税数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课税数量的,不予减税或者免税。(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139号)2、联合企业矿山暂减按规定税额的75%征收,独立矿山暂减按规定税额的50%征收,在下次铁矿石调价时恢复按规定税额征收。

其他采、选单位,在开采过程中伴采的铁矿石原矿,暂时比照公布的附近铁矿山实际征收税额标准,减按50%征收,待下次铁矿石价格调整时,恢复按照规定税额标准,减按50%征收;伴选的铁精矿,先按1:2.62的选矿比折算成原矿,再比照附近铁矿山实际征收税额标准,减按50%征收,待下次铁矿石价格调整时,恢复按照规定税额标准,减按50%征收。(摘自《财政部关于征收铁矿石资源税的通知》财税字【1991】022号)3、企业1994年期初库存原油已纳的资源税数额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可以从其1994年1月1日以后所销售或自用的原油应纳的资源税中予以抵扣。(摘自《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抵减1994年年初库存原油已纳的资源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80号)4、自1995年1月1日起,暂时调整宣化钢铁公司、梅山冶金矿山公司、北台钢铁总厂、水城钢铁公司、洒泉钢铁公司、邢台钢铁厂六家企业的铁矿石资源税适用税额,按规定税额标准的60%征收。 (摘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六家企业铁矿石资源税适用税额的通知》财税字【1995】010号)5、自1996年7月1日起,对冶金独立矿山应缴纳的铁矿石资源税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独立矿山铁矿石资源税减按规定税额60%征收的通知>[(94)财税字041号]规定减征40%的基础上,再减征20%,即按规定税额标准的40%征收。从1996年7月1日起,对有色金属矿的资源税减征30%,即按规定税额标准的70%征收。.本通知到达之日前企业多缴纳的资源税,可在文件到达以后应缴纳的资源税中抵扣。(摘自《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冶金独立矿山铁矿石和有色金属矿资源税的通知》财税字【1997】082号)6、对内昆铁路建设工程单位自来自用的石料免征资源税。对其他单位和个人开采销售给建设工程的石料,照章征收资源税。 (摘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内昆铁路征免耕地占用税和资源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47号)7、自2002年4月1日起,对冶金联合企业矿山(含1993年12月31日后从联合企业矿山中独立出来的铁矿山企业)铁矿石资源税,减按规定税额标准的40%征收。对于由此造成地方财政减少的收入,中央财政将予以适当补助。(摘自《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冶金联合企业矿山铁矿石资源税适用税额的通知》财税【2002】17号)8、自2004年7月1日起,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国税发〔1998〕49号)第二条中“扣缴义务人应当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有关手续。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批准后,发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及报告表”的规定予以废止。资源税的代扣代缴事宜,一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资源税扣缴义务人资格审批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4】817号)9、中外合作油(气)田按合同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应按实物征收矿区使用费,暂不征收资源税。(摘自《关于中外合作开采陆上原油资源矿区使用费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5号)10、对青藏铁路建设工程单位为建设青藏铁路自采自用的砂、石等材料免征资源税;对青藏铁路建设工程单位自采外销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开采销售给青藏铁路建设工程的砂、石等材料应照章征收资源税。(摘自《关于青藏铁路建设期间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28号)11.贵州省内铁路、公路建设中,对红外线以内因工程建设需要,开挖的弃喳用于铺路的部分,免征砂石资源税。公路、铁路附属设施建设所用的砂石,不属于免征范围,应按税源规定按时足额缴纳资源税。铜仁大兴机场红线内取高补低平整土地所用的砂石应依法缴纳资源税。洪家渡水电站红线内取石筑坝所用砂石免交资源税。外购及地上建筑所用砂石应依法缴纳资源税。(摘自《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砂石资源税的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地税发【1999】第188号)

友好的小丸子
缓慢的紫菜
2026-04-21 00:24:25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原油和天然气

政策依据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10〕54号)

要点提示:

在新疆开采原油、天然气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率先进行资源税改革。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5%。纳税人开采的原油、天然气,自用于连续生产原油、天然气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依照本规定计算缴纳资源税。同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

(一)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

(二)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资源税减征40%。

(三)三次采油资源税减征30%。

上述所列项目的标准或条件如需要调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及实际情况的变化作出调整。纳税人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同时符合本条第(二)、(三)款规定的减税情形的,纳税人只能选择其中一款执行,不能叠加适用。

政策依据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4号)

要点提示:

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

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资源税减征40%。

三次采油资源税减征30%。

低丰度油气田资源税暂减征20%。

深水油气田资源税减征30%。

政策依据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作开采陆上原油资源矿区使用费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5号)

要点提示:

中外合作油田免税。中外合作油(气)田,按合同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应按实物征收矿区使用费,暂不征收资源税。

政策依据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东北老工业基地部分矿山油田企业资源税税额的通知》(财税〔2004〕146号)

要点提示:

东北老工业基地部分矿山油田企业不超过30%的幅度内降低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自2004年7月1日起,对低丰度油田和衰竭期矿山在不超过30%的幅度内降低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

政策依据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煤层气抽采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6号)

要点提示:

对地面抽采煤层气暂不征收资源税。

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黑色金属矿原矿

有色金属矿原矿

政策依据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石灰石、大理石和花岗石资源税适用税额的通知》(财税〔2003〕119号)

要点提示:

石灰石、大理石和花岗石税额调整。从2003年7月1日起,石灰石资源税适用税额由每吨2元调整为每吨0.5元~3元大理石和花岗石适用税额由每立方米3元调整为每立方米3元~10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地税局可在上述幅度内确定适用税额标准。

政策依据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岩金矿资源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69号)

要点提示:

自2006年5月1日起,调整各等级岩金矿资源税税额标准和岩金矿各等级的范围。同时明确:原矿已缴纳过资源税,选冶后形成的尾矿进行再利用的,只要纳税人能够在统计、核算上清楚地反映,并在堆放等具体操作上能够同应税原矿明确区隔开,不再计征资源税。尾矿与原矿如不能划分清楚的,应按原矿计征资源税。

政策依据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钼矿石等品目资源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8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锡矿石等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的通知》(财税〔2012〕2号)

要点提示:

自2006年1月1日起,调整对冶金矿山铁矿石资源税减征政策,暂按规定税额标准的60%征收,取消对有色金属矿资源税减征30%的优惠政策,恢复按全额征收。自2012年2月1日起,铁矿石资源税由减按规定税率的60%征收调整为减按规定税率的80%征收。

政策依据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江苏海盐改按南方海盐征收资源税问题的批复》(财税字〔1996〕24号)

要点提示:

从1996年1月1日起,江苏海盐由北方盐每吨20元,改为按南方海盐每吨12元征收资源税。

政策依据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天津塘沽盐场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财税〔2005〕173)

要点提示:

自2006年1月1日起,对利用废水制盐的塘沽盐场暂减按10元/吨征收应缴纳的资源税。

政策依据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盐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财税〔2007〕5号)

要点提示:

自2007年2月1日起,北方海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15元征收南方海盐、湖盐、井矿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10元征收液体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2元征收通过提取地下天然卤水晒制的海盐和生产的井矿盐,其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暂维持不变,仍分别按每吨20元和12元征收。

政策依据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3号)

要点提示:

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的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其他特案规定的税收优惠

政策依据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独立矿山铁矿石资源税后有关财政税收问题的批复》(财税字〔1995〕21号)

要点提示:

攀钢集团矿业公司从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分离出来,有关部门没有对其按独立核算企业管理。因此,攀钢集团矿业公司不能按照独立矿山征收铁矿石资源税,应按照税法规定的税额,全额征收铁矿石资源税。

政策依据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内昆铁路征免耕地占用税和资源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47号)

要点提示:

为支持内昆铁路建设,经国务院批准,对内昆铁路建设多种单位自采用的石料免征资源税。对其他单位和个人开采销售给建设工程的石料,照章征收资源税。

政策依据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青藏铁路公司运营期间有关税收等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1号)

要点提示:

对青藏铁路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自采自用的砂、石等材料免征资源税对青藏铁路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自采外销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开采销售给青藏铁路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砂、石等材料照章征收资源税。

政策依据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落实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2号)

要点提示: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地震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由受灾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减征或免征资源税。

优惠政策操作注意事项

政策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

操作要点: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依照本条例缴纳资源税。

纳税人的减税、免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不予减税或者免税。

政策依据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

操作要点:

减免税分为报批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纳税人享受报批类减免税,应提交相应资料,提出申请,经按本办法规定具有审批权限的税务机关审批确认后执行。未按规定申请或虽申请但未经有权税务机关审批确认的,纳税人不得享受减免税。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应提请备案,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自登记备案之日起执行。纳税人未按规定备案的,一律不得减免税。

纳税人同时从事减免项目与非减免项目的,应分别核算,独立计算减免项目的计税依据以及减免税额度。不能分别核算的,不能享受减免税核算不清的,由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核定。

希望可以帮到您,谢谢。

沉静的大侠
傻傻的哈密瓜
2026-04-21 00:24:25
当前,我国限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的政策仍未松动,保障资源优先供应国内及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仍是资源管理的核心目标之一。因此,根据资源出口管理政策的基本原则,应继续对原矿及精矿砂实施取消出口退税制度对高纯度的金属冶炼产品,根据其技术含量及附加值的高低,在不过量出口而导致资源流失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实施低档退税税率政策。

出口产品的关税征收幅度,理论上不能突破《中国加入议定书》附件6的承诺范围,这是出口关税政策调整的总原则。2009年6月,美欧对我国的萤石、焦碳等产品的出口限制问题向WTO提起诉讼,其主要原因就是我们对这些原材料出口加征了出口关税,并且突破了《中国加入议定书》附件6中的承诺范围。从国内外的实践情况看,要做到完全不违规是不太现实的,关键是要把握好度的问题,同时应积极认真地做好应对争议,甚至是应对诉讼的准备,尽可能为政策争取一定的执行期,以便利用时机提高国内经济发展质量。实践中,我国资源型产品出口关税政策调整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符合《中国加入议定书》附件6中的产品出口关税调整,另一类是不符合《中国加入议定书》附件6中的产品出口关税调整。针对这两类问题,出口产品关税政策调整有两种思路:

(1)对符合《中国加入议定书》附件6中的产品。对于符合附件6中的产品,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而加征出口关税来限制出口,但是其前提条件是不能突破承诺范围的上限,否则需要征得相关成员国的许可。

(2)对不符合《中国加入议定书》附件6中的产品。对于不符合附件6中的产品,原则上是不能加征出口关税的,但是WTO规则中有个例外原则,主要体现在GATT1994第20条中的(g)款:为了保护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可以适当限制出口,但是国内也必须同样限制生产与消费换言之,只要我们国内做好了限制生产与消费的准备工作,仍可以利用传统的出口管理工具来限制过量出口问题。当前,在资源领域,这些限制生产与消费的相关措施主要有: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或环境标准、落实相关生产总量控制指标、停发采矿许可证、提高相关的税费标准及在规划或行政批文中明确相关限产措施等。在做好国内限制生产与消费相关措施的条件下,根据需要限制出口的急需程度不同,可以针对不同的产品而采取差异化的出口关税水平,为限制出口管理服务。

实践中,各成员国所关注的重点一般都是其他国家优势资源的出口管理情况。在我国,我们的优势资源主要有钨、锑、稀土、萤石及高铝矾土等资源。2009年,我国的钨、稀土等资源型产品也加征了出口关税,然而却没有被列入诉讼的范畴,其主要原因肯定与国内搞生产总量控制及停发采矿许可证等系列限产措施密切相关。

活力的皮带
受伤的爆米花
2026-04-21 00:24:25

此文原载《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1994年第8期

摘要 本文对我国中小型有色金属矿山规模划分标准进行了分析,认为存在不适之处,建议重新制定划分标准;对我国中小型有色矿山特点、作用进行了分析,认为有色中小型矿山的地位不可忽视,政府应该采取扶持政策;根据国外发展矿业的经验及采取的政策,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若干政策建议。

关键词 中小型;有色金属矿山;特点;政策建议

1 我国中小型有色金属矿山规模划分标准及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比较

矿业生产与其他工业生产的显著区别是劳动对象的不可移动性及赋存量的相对固定性。这就决定了矿山生产规模的确定要遵循客观事实,既不宜过大,造成设备使用的不充分,亦不宜过小,使储采比相差悬殊,资源效益发挥延时过长。它的确定除充分考虑地下资源的合理开发,最大效益实现外,还要认真权衡投资能力、规模经济效益、矿山设备折旧年限等因素来确定。国家计委〔1978〕234号文件规定的“工业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将有色金属矿山年采选砂矿矿石200万吨以上(脉矿100万吨以上)的称为大型矿山;将年采选砂矿矿石100万~200万吨之间(脉矿20万吨~100万吨)的称为中型矿山;年采选砂矿、脉矿分别为100万吨、20万吨以下的矿山称为小型矿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根据国统字〔1992〕337号通知精神,更加详细地对有色金属矿山规模的划分标准作了界定,分别将大、中型矿山细划为大一、大二、中一、中二,见表1。需要提到的是,作为全国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综合部门——地质矿产部矿产开发管理局目前执行的仍是1978年的划分标准。本文由于资料所限,使用的中小型有色金属矿山的概念与1978年规定的相对应。

表1 我国有色金属矿山规模划分标准 单位:万吨

关于国外矿山规模大小的划分,各国不尽相同,而且差异较大。如玻利维亚将日产400吨矿石的矿山称为大型矿山,而在美国只属小矿之列。表2列举部分发展中国家的划分标准。即使发展中国家,划分标准也不同;有的国家不同时期的划分标准也不同。印度把开采中没有使用深爆破孔钻进和重型挖土设备、坑采职工不超过150人,露采职工不超过400人的矿山定为小矿山。墨西哥前几年以年销售收入作为划分标准,将年产值低于80万美元的矿山称为小矿山;1992年以后将日产矿量小于100吨或年销售额小于1万美元的矿山定为小矿山;将日产矿量在100吨~1000吨之间,年销售额在1万~160万美元的矿山定为中型矿山。联合国通过调查,也提出了一个标准,把年产矿量小于5万吨的矿山划为小矿山。

表2 某些发展中国家中小型矿山划分标准

从表2可以看出,我国矿山的规模划分有些偏高。统计资料表明,1991年我国国有有色金属矿山单矿产量在1.5万吨—64.1万吨之间,多数矿种单矿产量只有几万吨,见表3。乡镇有色金属矿山年产量更低,1992年单矿年产量只有几千吨,铅锌矿、汞矿只有几百吨。从这些情况可以看出,我国有色金属矿山规模的划分存在不适之处,它既不易与世界其他国家对比,也不易作出针对性较强的政策引导。因此,建议尽快重新制定我国有色金属矿山规模的划分标准。

表3 我国国有有色金属矿山单矿产量一览表 单位:万吨

2 我国中小型有色金属矿山的特点

我国中小型有色金属矿山除具有一般中小企业的小型性、分散性、灵活性和从属性特点之外,还具有如下显著特征。

2.1 大矿与中小矿同地同比例出现,小矿数量与产量同幅变化

在535座国有有色金属矿山中,有近50%集中在江西、湖南、广西、云南,与之相对应50%以上的中小矿山也分布在这些省份。乡镇有色矿山8000多座,分布集中程度较高,产量也相应占有较高份额。表4列出了我国乡镇主要有色金属矿的矿山分布及产量情况。可以看出,乡镇矿山数量与产量如剔除特殊因素干扰其对应关系是很理想的,这反映了一个事实,即乡镇有色矿山生产规模相差不大。

表4 1991年我国主要有色金属乡镇矿山分布及产量情况

2.2 中小型有色金属矿山投资较大型矿山高

受规模经济的影响,我国20世纪80年代设计或建成投产的国有中小型有色金属矿山,单位基本建设投资较大型矿山平均高出30元~90元,其中采矿高16元/吨·年,选矿高出9元/吨·年。表5列出了地下开采有色金属矿的投资情况。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统计的矿山均是国有的,乡镇有色金属矿山的投资则少得多,甚至无需什么投资,用些简陋的镐头、钢钎等即可开采,并以此为资本积累资本扩大再生产,甚至投资于下游的选冶加工业。

表5 地下开采的有色金属矿山投资实例

2.3 中小型有色金属矿山开发的多为小而富的矿床

中小型矿山开发中小规模的矿床是由探明储量决定的,这是一般规律;开发富矿则多是由中小矿山生产成本高,必须开发富品位矿石才能盈利决定的。因此,中小型有色金属矿开发小而富的矿床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它生存的基础,尤其是资金投入较少的地方矿。乡镇矿更是如此。当然,并不排除大矿山开采高品位矿石的可能。如凡口铅锌矿1991年入选矿石品位达4.26%,较系统平均高出1.8个百分点。表6列出了铜、铅锌矿入选矿石品位,可以看出大型矿山与中型矿山入选矿石品位的差距是相当大的。

表6 1991年总公司系统大、中型铜、铜锌矿山入选品位对比

一般认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资源分配的首选对象是中央各部门所属企业,尤其是大型矿床的开发,地方由于筹资渠道窄、投资规模较小,不易形成大规模生产,因此,一般地说地方及非有色总公司直属的有色金属矿山为中小矿山。由表7可以看出中小矿山的入选矿石品位均高于大型矿山。

表7 1990年我国有色金属矿山入选矿石品位一览表 单位:%

2.4 中小型有色金属矿山数量所占比例大、产量份额大

统计资料表明,1991年我国中小型有色金属矿山(包括8000多座乡镇矿山)占全部有色金属矿山的99%,国有矿山中的中小型有色金属矿山占93%(表8)。

表8 1991年我国有有色金属矿山中小型矿山所占比例一览表

关于中小型矿山的产量在我国尚未作准确的估计。据国外统计机构计算,1981年市场经济国家中小有色金属矿山产量所占比例是较大的,表9。我国中小有色金属矿山产量估计(表10)。可见,我国中小有色金属矿山的生产地位是不容忽视的。

表9 1981年市场经济国家中小有色金属矿山产量占全部产量的比例

表10 1992年我国中小型有色金属矿山产量估计

3 充分发挥我国中小型有色金属矿山作用的政策建议

目前,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对中小型矿山的发展基本态度是扶持,尤其是世界性的矿山经营向私有化转移趋势加速之后,政府的扶持行为更明显化,鼓励措施更有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如墨西哥政府1985年10月实施的一项名为“扶持中小型矿业的特殊补充方案”,投资2.1亿美元鼓励和援助那些没有什么融资渠道的中小矿业集团,使全国200个矿山得到帮助,矿产品产量提高,同时为社会提供了5000~6000个就业机会。1987年墨政府推出的“产品税贴现”方案,贴现率分别为大型公司20%、中型公司40%,小型公司80%,该方案更有利于中小矿业的发展。

矿业大国秘鲁对占全国固体矿产总产值40%的中小型矿业公司更为重视。20世纪80年代以来,秘鲁政府一直坚持从税收、融资、技术及服务等方面对中小矿山予以支持。在税收方面,政府规定对新建或扩建的中小型矿业项目免征部分所得税,而且对这些矿业公司进口的物资和零部件等,免征一般销售税等(1986年);1990年4月,政府又宣布对中小型矿业公司实行税收减免;1991年7月,政府又对银矿山实施“再出口退税”政策,允许它们收回所得税和财产税。在金融贷款方面,政府授权秘鲁矿业银行为中小型矿山提供贷款。1976年贷款额为640万美元;1982年1月,又在银行中设立了4000万美元的“矿山补偿基金”。1982年矿业银行贷款额的39%流向中小型矿业公司;1983年60%贷给了中小矿业公司。另外,政府有关机构还为中小矿山提供地质、矿业和冶金等多方面的服务和援助,如投资1200万美元,在全国各地开办20个选矿厂,处理中小矿山的矿石。矿业贸易公司为中小矿山的矿产品销售提供方便。

借鉴国外在扶持中小矿山发展中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中小型矿山生产实际,笔者提出如下发展政策建议。

3.1 破除所有制界限的束缚,明确有利于中小型矿山发展、壮大的法律、政策

首先,从法律上保证中小型矿山有开发国内资源的充分权力。在资源分配上应以资源的利用效益为标准,综合效益好的优先取得资源的占有、开采权,反之就应限制其开发。同时对土地使用权的优先性及矿产开发权的可转让性作出法律界定。

其次,为保证国内中小矿山的持续、健康发展,应在矿山的融资、贷款方面给予特殊政策;税收减免上使矿山切实感到优惠,以保证其发展后劲。

第三,在勘探、开发等技术资料方面给予经常性的产前、产中指导与帮助,在产品销售、资金回收方面作到一条龙服务。在中小矿山分布比较集中的地方,选点建立中心选厂、冶炼厂,卫星式地辐射指导、服务,处理周围矿山生产的原矿,解决长途运输困难。

第四,建立“中小型矿山发展基金”。扶持那些有资源但无资金或资金短缺的贫困地区开发当地资源;或已开采矿山因遇到不可抗拒的外力干扰而停产的矿山企业,促使其恢复生产;资助那些有能力经营好的企业、发展前景光明而资源利用程度低的中小矿山进行技术改造,提高其综合利用伴、共生矿产的能力。

第五,大胆进行经营方式的改革。改国有国营为国有民营,或进行股份制改造。既可按中央、地方股份分割,也可以直接向社会、向企业内部引进股份,扩大企业的融资渠道,分散经营风险。

3.2 积极引导中小型矿山走联合化发展道路

我国中小型矿山企业走分工协作、广泛联合进而步入区域集团化经营发展道路,是由我国矿产赋存区域集中、相对分散产出的客观实际决定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更是市场经济发展到生产社会化、专业化阶段的必然产物。自1987年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提出新模式办矿以来,已组建18年的企业集团,许多联合体相继问世,铝联合体、铜联合体、铅锌联合体、稀土联合体、铌钽冶炼企业联合体等以其良好的经济效果、巨大的竞争能力及潜在的发展势头,越来越引起各界关注。

近年在中原大地崛起的长城铝业公司,其新的办矿模式作为“可贵探索”取得的显著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长城铝业公司与地方联办矿山、破碎场、储运,使地方的资源、土地、劳力优势同公司的资金、技术、设备优势有机结合,使总公司的规模得到扩大,效益大增;联办后的地方矿山或企业借助总公司的强大推动力,带动效益也勃勃发展,双方均从联合中获得了独立所不可比拟的效益。可以预见,不远的将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和其他矿业部门会出现大批区域性的探、采、选、冶、加联合或某几个环节、某几个企业的联合组织,共同推进我国矿业的发展。

关于联合的方式,笔者认为有如下三种。

(1)勘探—开采联合。

目前,国内矿业生产既存在勘探资金投入不足,又存在开采矿山后备接续资源紧张的双重压力。以股份形式由勘探和开采双方共同筹资勘探远景区或生产矿山周围的有利成矿地段,扩大开采储量,然后根据探、采合资双方的出资比例共同占有、分享探明储量的开发效益。

(2)矿山间的联合。

这种联合一种形式是大型矿山与中小矿山的联合;另一种是中小矿山之间的联合。联合内容是广泛的,既可以是资金的互相融通,也可以是技术、设备方面的互补,发挥双方优势,共同实现资源效益的最大程度发挥。资金方面的联合,可以共同投资规划开拓工程、购置大型采选设备,并按股份占有份额分享资源开发效益;技术、生产设施的联合,目的在于提高技术、设备的使用效率,使中小矿山可以依附大矿山生存、发展。中小矿山可以在政府指导下,统筹开发规划,兴建选、冶厂,实现资源的就地加工增殖。

(3)采—选—冶联合。

这应是一种协议式的联合,每个环节以合同形式约束双方的行为。矿山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地为选矿企业提供稳定的原矿石,同时选矿企业又保证冶炼企业的精矿粉供应;反过来,冶炼企业应及时反馈选矿企业各种信息,并足额将款项付给选矿企业,选矿企业又保证履行对采矿企业的各种承诺,以保证双方责、权、利的顺利实现。这种协议式联合在我国已较普遍。有的大型联合体或企业集团已经营多年,效果较好。

各种方式的联合,都必须摒弃所有制界限的框框,大型企业要放下架子主动与中小矿山联合(投资入股式联合更理想),改变过去的买卖关系为协议式(或合作式)联合,这样会共同促进,协调发展。需要强调的是,这种协议式联合是以利益分享法则、经济互惠杠杆达成并维系的,违背这个规则,协议会在执行中产生摩擦,直至破裂。

怕黑的小蚂蚁
标致的小馒头
2026-04-21 00:24:25
6亿左右。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位于安徽省铜陵市,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根据天眼查可得知,2022年该企业所得税为6亿左右。企业注册资本1052653.3308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42178.67万人民币,并已于2021年完成了定向增发。

难过的刺猬
粗暴的山水
2026-04-21 00:24:25
【卖废品就上废品之家 我来回答您的问题】

我国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轮胎、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旧纺织品、废玻璃、废电池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巨大市场的背后是困难重重,2018年6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28号)。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随着这一文件的发布与执行,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传统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上游是零散的个体工商户,较大型的回收站整合当地资源再向下游销售。而最上游零散的个体户往往都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直接导致中下游的企业缺乏进项发票,税金成本极高。而行业内过去的操作是抬高价格提高企业利润,利用税收洼地解决增值税全额无抵扣硬缴税负过重的问题,所得税进项票据的缺乏则采取核定进项的方式解决。随着国税第28号文出台以来,各地税务部门对于再生资源行业的监管更加严格,过去的做法不再使用,导致行业内许多企业经营困难、税金负担极重。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税负过重,合理的进行税务筹划,成为了行业迫切所需!

耍酷的柚子
单纯的小懒虫
2026-04-21 00:24:25

政府来税收奖励源,就是政府对纳税大户做出的纳税返还。税收是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政府可以支配税收,奖励纳税人,也是政府花钱的一种形式。政府税收奖励,目前备受争议。很多人认为这是不正当行为。

比如税收奖励20万,不是就少上税20万。是直接发20万给企业。省级以下政府没有减免税权利,但有拿税收开支的权利。

扩展资料:

税收特性:

1、强制性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税收是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凭借政权力量,依据政治权力,通过颁布法律或政令来进行强制征收。负有纳税义务的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国家强制性的税收法令,在国家税法规定的限度内,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

2、无偿性

税收的无偿性是指通过征税,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的一部分收入转归国家所有,国家不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或代价。税收这种无偿性是与国家凭借政治权力进行收入分配的本质相联系的。

3、固定性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税收是按照国家法令规定的标准征收的,即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目、税率、计价办法和期限等,都是税收法令预先规定了的,有一个比较稳定的试用期间,是一种固定的连续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