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发生火灾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措施有哪些
(一)、煤炭自燃发火的预兆:
1、巷道温度、湿度增高,有时出现雾气或巷道壁出汗等异常现象。
2、巷道内出现类似松节油的气味。
3、巷道流出的水温增高。
4、人体有不舒适感,如头晕、气闷、精神疲乏、四肢无力等现象。
5、通过气体检测,巷道空气中氧气浓度降低,出现一氧化碳气体并且浓度逐渐增高。
(二)、矿井火灾的预防措施
1、杜绝引火源:预防明火(即严禁吸烟、严禁用灯炮取暧等)、放炮引火、电气引火、摩擦引火。
2、采用不燃性材料:井口房、支架和井口建筑物都应采用不燃性材料进行建筑。
3、设置防火门:进风井口必须安装防火门。
4、设置消防材料库:井口附近设置消防材料库,井下主要运输大巷和机电硐室都备有灭火器材。
5、建立井下消防系统:在地面设置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
(三)、发生火灾处理的基本原则及注意事项
最先发现火灾的人员,必须保持镇静,除采取措施尽力灭火外,应立即向井口调度室报告,说明事故的地点、性质、范围等情况;调度室应立即通知救护队和井口领导,井口领导应迅速组织力量按矿井事故应急求援预案进行抢救,先撤出并救护直接受害地区的人员。
井下遇险人员应迎着新鲜风流选择安全避灾路线,有秩序地撤离危险区,同时注意风流方向的变化,如遇到有毒烟雾时,应立即戴上自救器,尽快通过附近风门进入新入鲜风流中。如确实无法撤退时,应进入避难硐室;进行自救或等待救护。如该处有压风管路,应打开阀门或切断管路,放出高压气维持呼吸。救护队到现场后,应进行侦察,抢救遇险人员并弄清火源地点、火灾范围、巷道完好情况,以便确定灭火措施。
(四)、灭火基本常识
在发生火灾时,若火势不大,可直接组织身边人员用水、砂子、干粉、化学灭火器和直接挖去火源等方法灭火。若火灾范围或火势太猛,现场人员无力抢救、自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迅速戴好自救器撤离灾区。
1、用水灭火应注意的安全注意事项:
(1)、要确保有不间断的供应充足水量。
(2)、要监测瓦斯与一氧化碳含量,并采用正常通风,排除水蒸气与火烟。
(3)、灭火人应站在进风侧,为防止火势蔓延,回风侧应设水幕或拆除一段可燃性支架。
(4)、只能从边沿向中心地带灭火,不能一下子往中心喷水,因为水蒸气会分解为氧和氢,两者能助燃和自燃,混合体会爆炸。
(5)、用于灭油类火灾时,只能细水喷雾,把油与空气隔开,不能用射流,以防止油飞溅或飘浮于水面。
2、电气火灾灭火法。先要断电,再用不导电器材灭火,以免漏电与杂散电流伤害。一是用砂子使燃烧与空气隔开。二是用四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三是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3、灭火过程预防一氧化碳中毒。救灾人员必须在进风流中待命,不得随意进入回风烟流中。当人员撤离必须过烟流时,应戴自救器在救护人员带领下迅速穿过。若无自救器,应用湿毛巾堵住嘴、鼻、力求一氧化碳溶于水,减轻对人体的伤害。
所谓广义的预防煤层自燃发火概念,旨在是防止煤层自燃火灾发生,其次是防止已形成的自燃火灾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小火灾损失。其内容包括煤层自燃倾向性和自然发火危险性预测、火灾预防、火情预报和火灾处理4道防线。
预测是防自燃火灾的第一道防线。所谓预测即是采用科学的方法、已有的知识和成熟的经验,通过实验室试验和现场调研分析,在煤层开采之前预测其自燃危险程度以及可能产生火源的时间和空间位置,为有针对性预防提供科学依
据。准确的预测可大大降低防火的盲目性,使防
自燃发火行为具有针对性,提高防火效益。
第二道防线是预防,即防止自燃火灾发生。预防建立在预测的基础上。根据预测结果,针对有自然发火危险性区域采取开采技术、通风安全和专项防火措施,破坏引起煤层自然发火条件中的一个或多个,达到防止自燃火灾发生的目的。
第三道防线是预报。在预防失效后,煤层自燃处于萌芽状态,即产生了高温点。利用先进的仪器设备、监测监控系统.检测自燃火源产生的物理和化学现象,及时发出报警,以便让人们及时采取措施,将处于萌芽状态高温点和自燃火源进行处理和消除,防止火灾形成或扩大,避免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最后一道防线是火灾应急处理。在预防和预报都失效后,及时而迅速地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达到抑制火灾规模扩大,减少火灾损失的目的。
预测是基础,预防是中心,预报以弥补预防之不足,充分的灭火准备则可大大减少火灾损失。
出现火险,在迅速、正确报警的同时,要努力实现自救。对此,消防专家总结出的自救“九诀”,应引起大家的重视。
第一诀,熟悉环境,临危不乱。对自己工作、学习或居住建筑物的结构及行走路径做到心中有数。身处新的环境时,如进入娱乐场所、入住酒店,应留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楼梯的方位,留意消防器材和救生器具的位置,以便在关键时刻提供帮助。
第二诀,扑灭小火,险而无灾。消灭火险,就是最好地保护自己。小火初起,在报警的同时,应奋力将小火控制、扑灭。如电器起火先切断电源,燃气设施起火及时关闭阀门,办公设施起火马上用灭火器扑救等等。千万不要惊慌失措,更不要置小火于不顾而酿成大灾。
第三诀,撤离险地,不贪财物。在火场中,人的生命最重要。火灾有初起、发展、猛烈、减弱和熄灭五个阶段。火情一旦难以控制,就应尽快撤离,不要因害羞或顾及贵重物品,把宝贵的逃生时间浪费再穿衣或寻找、搬离贵重物品上。
第四诀,保持镇定,明辨方向。确定撤离时,要强令自己保持镇定,要根据平时对环境的熟悉情况,迅速判断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决定逃生办法。不要盲目地跟从人流和相互拥挤、乱冲乱撞;要朝明亮处或外面空旷地方跑;尽量往楼层下面跑,若通道口已被烟火封阻,则背向烟火方向离开,也可通过阳台、窗台等逃生。
第五诀,简易防护,匍匐撤离。为了防止火场浓烟呛人,可采用湿毛巾、口罩蒙住口鼻,也可采用向身上浇水的方法,或者用湿毯子将身子裹好,再冲出去。烟雾很大时最好采用匍匐前进的方法。
第六诀,选择通道,慎入电梯。规范标准的高层建筑,都会有两条或两条以上的疏散楼梯或通道。火势一旦起来,就要及时选择相对安全的通道撤离。有消防专用电梯的,可乘消防电梯逃生;无专用消防电梯,千万不要去乘普通电梯。因为普通电梯的供电系统在火灾发生时会随时断电,或因热的作用导致电梯变形而将人困在电 梯内。同时,由于电梯井犹如贯通的烟囱般直通各楼层,有毒的烟雾会直接威胁被困人员的生命。
第七诀,缓降逃生,滑绳自救。高层、多层公共建筑内一般都备有高空缓降器或救生绳、救生袋,人员可以通过这些设施安全地离开危险的楼层;或用床单、窗帘、衣服等自制简易救生绳,可用水打湿,从窗台或阳台沿绳缓降到下面楼层或地面,安全逃生。
第八诀,避入房内,固守待援。如逃生通道已被切断,或房门用手摸时已烫手,这时若再开门火苗与浓烟就会迎面扑来。此时应关紧迎火的门窗,打开背火的门窗, 用湿毛巾、湿布塞堵迎火的门缝,或用水浸湿棉被蒙上门窗,然后不停的用水淋湿房间门窗等可燃物件,防止烟火渗入,固守在房内,等待救援人员的到来。
第九诀,巧示信号,寻求援助。被烟火围困暂时无法逃离的人员,应尽量在阳台、窗口等易于被人发现和能避免烟火近身的地方。白天,可以向窗外晃动颜色鲜艳的衣物等;晚上,则可以用手电筒不停地在窗口闪动,或者敲击盆子等声响大的东西,发出求救信号,引起救援者的注意。
火是无情的,看你怎么做;大火封门,可顺下水道爬下来成功逃生;无路可走,可躲进卫生间泼水自救;高层楼内浓烟滚滚,可翻身到窗外,双手扒窗台等待救助。 从这些成功自救的事例中我们可以得到有益的启发:日常生活中多掌握一些自救的方法,知道自救的路径,关键时刻,就可以最大限度的拯救自己,获得第二次生命。
一、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根据我矿的实际情况,煤层不存在自然发火的可能性,但矿井的机械化生产程度较高,井下有大量的电气设备及胶带输送机,易发生电气设备火灾或胶带输送机火灾。
1、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地点:
(1) 电气设备集中的地点;
(2) 胶带输送机机头及机尾;
2、矿井火灾的危害程度分析:
(1)火灾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中毒或死亡;
(2) 火灾有可能导致瓦斯、煤尘爆炸;
(3) 火灾可能造成大量设备和资源被毁。
3、可能发生的季节:全年。
二、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加强各种机电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严格落实各项防灭火措施。
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3、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
急机制。
4、自救互救,安全抢救。事故发生初期,应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线路撤离,防止事故扩大。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事故。
5、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准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逐步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体系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董事长 总经理
副总指挥:各副总经理
指挥部成员:各副总、安监部、工程部、机电部、通防部、供销部、财务部、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保卫部、救护队等主要负责人。
2、组织机构及职责
1)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①发生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②向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和友邻单位通报事故的情况。
③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发出紧急救援请求。
④负责事故调查的组织工作。
⑤负责总结事故的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
⑥负责建立通信与警报系统,储备抢险、救援、救护方面的装备、物资。
⑦ 负责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检查工作。
2)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职责:
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是矿事故处理的第一指挥者,在事故现场协同事故单位第一责任者,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制定和落实营救遇难人员及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3) 事故应急救援副总指挥职责:
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参与制定和落实营救遇难人员及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救援所需的其他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救援操作。
4)总工程师、各副总工程师职责:
负责事故发生时的技术保障工作,对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进行分头把关。
5) 安监部职责:
协助总指挥负责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和事故处置工作。
6) 保卫部职责:
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7)通风部职责:
负责日常的通风系统管理,确保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
8) 机电部职责:
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工作,保证各类设备运转正常。
9)办公室职责:
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伤亡、中毒人员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10) 供销部职责:
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11)救护队职责:
负责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矿山救护大队的行动计划,组织各中队参加事故抢险救灾。
12)工会:协助事故单位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13)办公室:负责事故抢救所需车辆的调配。
14)财务部: 保证抢险资金及时到位。
15)人力资源部:做好应急队伍的人力资源配置工作。
四、预防与预警
1、危险源监控
(1)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1)防止出现明火:井口房和扇风机房附近20米范围内不得有烟头或用火炉取暖井下等候室采用不燃性材料进行支护,设立防火门。
2)预防放炮起火:要严格火工品管理制度,放炮员按章操作,按正确方法装药,使用好水炮泥,保证炮眼封泥长度,不准使用可燃物代替炮泥,不准放明炮、糊炮。
3)预防电气火花: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防止失爆现象发生。
4)预防磨擦起火:禁止穿化纤衣服入井,皮带运输、轨道运输、各种保护传动、滚动装置完好。
5)井下全部使用阻燃皮带、阻燃风筒和阻燃电缆。
6)加强对大巷架空线的管理,禁止使用可燃性材料进行腰帮背顶。
7)井下火药库、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皮带机硐室、人车候车室、井口房等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并由保卫科定期检查。井上、下消防材料库由通风部管理,消防器材的数量、品种、规程按需要储备齐全,定期检查,对失效的要及时进行更换。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要熟悉常见火灾的扑灭方法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知本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8)随着井下采掘地点的变化,不断完善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加强消防水管路系统的管理,检查和维修。
9)每年组织一次区域性的火灾救灾演习,开展全矿职工在灾害面前如何救灾和如何进行自救的培训工作,以提高全矿职工在灾害面前的自救应变能力。
(2)内因火灾(煤炭自燃)的预防措施:
我矿煤层属不易自燃类煤层,但仍然按自燃类煤层管理。
1)111901回风顺槽、111901运输顺槽掘进期间,加强对煤层温度的监测。
2)加强对采区防灭火的管理,定期对密封墙内的气体、温度情况进行检查,对回风巷及其它可能发火地点加强监测,做好自然发火的预测预报工作。
2、预警行动
调度室接到发生矿井火灾事故的信息后,必须立即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通知矿领导及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或采取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五、报告程序
1、在发生火灾事故时应按照如下程序进行报告:
(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和撤人准备工作。
(2)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立即汇报总经理、矿值班领导及相关部门。
(3)矿领导、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开展抢救等事故处理工作。
2、现场报警方式:采用电话报警。
3、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见贵州****煤炭开发有限公司通讯录:(附后)
4、通知、报警形式均采用电话。
六、应急处置
1、响应分级
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事故)响应、Ⅱ级(重大事故)响应、Ⅲ级(较大事故)响应、Ⅳ级(一般事故)响应等。
(1)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Ⅰ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 30 人及以上
死亡,或造成 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等。
(2)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Ⅱ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 10~29人死亡,或造成 50~100人中毒、重伤,或造成 5000~10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3)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Ⅲ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 3~9 人死亡,或造成 30~50 人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4)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Ⅳ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 1~3 人死亡,或造成 3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2、响应程序
矿井井下火灾事故发生后,矿井调度室负责启动报警器报警,调度室应同志立即撤出井下人员。
当进行Ⅰ、Ⅱ、Ⅲ级响应行动时,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有关上级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当进行Ⅳ级响应行动时,事故发单位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1)应急指挥
煤矿发生火灾事故,指挥部启动并实施本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需要上级部门或地方政府应急力量支援的,通知相关部门,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全力控制事故次生、衍生和耦
合事故的发生。
(2)应急行动
事发单位和应急救援队伍,必须有效的实施先期处置、救助伤员、组织撤离。
(3)资源调配
指挥部全力调动相关救援队伍、物资。
(4)应急避险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相应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提供紧急救护装备、特种药品并派专家和医防人员进行支援。
(5)扩大应急
超出公司处置能力时,应向地方政府申请组织救援。事故发生影响群众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与地方政府组织群众的撤离、疏散的安全防护。
3处置措施
(1)迅速查明并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积极组织矿山救护队抢救遇难人员。同时探明火区地点、范围和发火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火灾、瓦斯向有人员的巷道蔓延。
(2)切断火区电源。
(3)根据已探明的火区地点和范围,确定井下通风制度,其中:在进风井口、井筒内及井底车场发生火灾时,可采用反风或使风流短路
的措施。在井下其它地点发生火灾时,应保持事故前的风流方向,控制火区供风量;在入风的下山巷道发生火灾时,必须有防止由于火风压而造成的主风流逆转的措施;在掘进巷道发生火灾时,不得随意改变原有通风状态,需进入巷道侦察或直接灭火时,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无论是正常通风或增减风量、反风、风流短路、隔绝风流及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等,都必须:
1)不致瓦斯聚积、煤尘飞扬,造成爆炸事故;
2)不致危及井下人员的安全;
3)不使超限的瓦斯通过火源或不使火源蔓延到瓦斯积聚的地方;
4)有助于阻止火灾扩大,抑制火势,创造接近火源的条件;
5)在火灾初期,火区范围不大时,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控制火势,直接灭火。直接灭火无效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并规定隔离火区而建筑的密闭墙位置和建筑顺序。封闭火区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爆炸;
6)必要时应将排水、注浆、充填、压风管路临时改为消防管路。
七、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1、井下火灾事故专项应急救援物资保障
应按照《**煤矿2015年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建立井上、井下防突所需要的材料库,储备灭火器材、施工材料等必须的救灾装备、物资等。
2、应急准备保障
矿山救护和医疗救护装备配备专用警灯、警笛,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
请求地方政府及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最大限度赢得抢险救灾的时间。同时,矿方应建立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基础应急通信系统,并提供相应的通信设备。
井下火灾应急预案 [篇2]
为确保煤矿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能安全、迅速、有效地抢救人员,防止火灾蔓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特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如下:
一、救灾指挥中心和组织机构
救灾指挥中心:矿调度室
总 指 挥:矿长:王德民
副总指挥:技术矿长: 梁 锁
成员:安全矿长:陈 超
生产矿长:王文成
机电矿长;王占吉
二、救灾步骤:重大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撤出灾区人 员和停止灾区供电(掘进巷道发生火灾不能停风机)→通知矿长、工程师等有关人员→立即向调度汇报→召请矿山救护大队→成立抢救指挥部→派救护队进入灾区救人、侦察灾情→指挥部根据灾情制定救灾方案→救护队进行救灾工作,直至灾情消灭,恢复正常生产。
三、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急预案
1、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视火灾的性质和通风、瓦斯情况,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立即上报矿调度室,汇报内容包括:火灾性质,发火位置,火势大小,火灾蔓延方向和速
度,遇险人员的分布及伤亡情况,灾区风流(风量大小及其流向)及瓦斯等情况。
2、在现场的班、队长,应将有可能受火灾威胁的地区人员迅速撤离危险区域,对能控制的无爆炸危险的火灾,应组织人员利用一切工具和器材直接灭火。
3、电器设备,电缆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未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或扑灭带电设备的火源。
4、如果灾区严重失控,灾区人员应考虑采取如下撤离措施:
(1)位于灾区入风侧人员应按照火灾撤退路线迅速撤退到地面。
(2)位于灾区回风侧人员,应顺风撤退并尽快由最近的联络川进入新鲜风流巷道撤离。
(3)巷道如有烟气,应俯身弯腰撤离,并迅速带上自救器,撤到新鲜风流中直至地面。
(4)如果作业人员被灾区隔绝,应尽快在附近的采后备,机电硐室双风门之间等地点构筑临时的避难硐室,带上自救器救援,并敲击管路,铁道发出求救信号。
四、必须作出决定并下达的命令:
1、切断火区电源(掘进巷道发生火灾不能停局部通风机)。
2、撤出灾区和可能影响区域的人员。
3、向主管部门汇报并召请救护队。
4、成立抢救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视火灾性质,发火位置,
火势大小,火灾蔓延方向和速度,遇险人员的分布及伤亡情况和风流瓦斯等因素制定救灾方案。
5、保证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保证升降人员和井筒正常提升,选派机电有关领导去主要通风机房,主井绞车房和候车硐室组织督促工作,确保正常运转和提升井下人员以及救护队员入井。
6、清点井下人员,控制入井人员。通知各区队,矿灯室、调度室准确统计当班井下人数及其姓名,统计已升井的人数及姓名,以使分析灾区人员数据及公布。指定一定副职矿领导负责签发下井许可证,通知矿灯室和入井考核站,没有下井许可证的人员不准发放矿灯和入井。
7、矿山救护队到矿后,按照救灾方案部署救护队抢险遇险人员,侦察灾情,扑灭火灾恢复系统,防止发生瓦斯爆炸。
8、命令供应,通风等有关单位准备救灾物资,医院准备抢救伤员。
五、扑灭不同地点火灾的方法:
1、矿井进风井口、井筒、井底车场等处发生火灾,可利用付井绕道风门和主运巷通付井人行门进行风流短路,将烟气引入总回风道,避免窜入生产区域。
2、机电硐室火灾处理,首先切断其电源,关闭防火门,用干粉灭火装置灭火,火势较大无法扑灭时,应予在封闭。
3、掘进作面发生火灾时,一般要在正常通风的情况下灭火。采煤面从进风侧进行灭火。掘进面发生火灾严禁随意停风机,可根据瓦
斯情况适当控制风量,防止瓦斯积聚,利用防尘管路的水源灭火。
六、处理火灾时如何防止瓦斯爆炸:
1、在火灾处理过程中,必须掌握瓦斯的变化,合理调整风流,其原则是有助于控制火势,又能冲火瓦斯,及时排走瓦斯。不能随意减少或中断灾区的供风,必要时(瓦斯浓度上升还要加大火区供风量。加强巷道维护,防止冒顶堵塞巷道、切断风流,避免瓦斯积聚而产生爆炸。
2、上、下山和运输平巷发生火灾时,如果在火源的上风侧有掘进头和废巷,应将积存瓦斯的巷道严密封堵。在火源的下风侧有高冒、废巷和掘进头积聚瓦斯时,对灭火存在极大威胁,为防止瓦斯爆炸应封闭火区,或者进行局部反风,将这些瓦斯库封闭后,再组织灭火。
3、处理高冒处火灾时,必须在雾喷水枪的掩护下(迫使火源局限在高冒处),在火源的下风侧设水幕,然后在高冒处两端用水枪灭火。
4、处理独头巷道火灾时,不能停风,要在保持正常通风或加大风量的条件下处理火灾。但是,由于某种原因(如人员撤退时停掉局部通风机或火焰烧断风筒),风流中断或风机停转时,应检查巷道中瓦斯和烟雾情况,只有在瓦斯浓不超过2%时才能进入灭火。
上山独头煤巷发火,如果风机已停转,在无需救人情况下,严禁进入侦察或灭火,应立即在远距离封闭。
在下山掘进煤巷迎头发火,在通风条件下,瓦斯浓度不超过2%时可直接灭火。若在下山中段发火时,无论通风与否,都不得直接灭
火,要在远距离封闭。
5、当直接灭火无效或不可能时,应封闭火区,防止瓦斯事故发生。
(1)根据瓦斯涌出情况,通过加大风量将瓦斯浓度降到2%以下,在火区的进风侧和回风侧同时建造防爆墙,并在2/3高度处留有通风排气口,然后在统一指挥下同时封口。防火墙建成后,火区氧气消耗快,可生成大量CO2有助于抑制火势。同时,瓦斯上升慢,不易达到
爆炸浓度,24小时后,在防爆墙掩护下建筑永久密闭,完成火区的封闭工作。
(2)如果人力、物力不足时,也可先封闭火区进风,但密闭墙的位置应尽量靠近发火点,并且保证墙体绝对严密,否则由于入风侧空间过大或密闭质量不好,积存大量瓦斯,极易造成爆炸。进风侧封闭后,等待1-3天,待火区稳定后封闭火区回风。
(3)封闭火区时,应考虑巷道封闭后,火区内负压增高,能否将近采空区的瓦斯吸入火区,引起爆炸。在任何情况下,不准先堵回风,后堵进风,否则会造成火烟逆退或发生瓦斯爆炸。
鹤岗市兴达煤矿 井下火灾应急预案
鹤岗市兴达煤矿
2012年1月
为了做好我矿内部的消防工作,确保所有员工的人身生命财产安全,落实消防工作“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基本原则,应对突发的火灾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以矿领导为总负责,组建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由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警戒组、供电(水)组、医疗救护组、通信联络组、灭火保障组、专家组组成,具体分工如下:
1、灭火行动组:由运行队长担任组长,带领兼职消防队员、消防车、负责火场灭火工作,协助仓管人员抢救没有被火灾包围的财产;
2、通信联络组:由办公室副主任担任组长,负责利用地面广播发出警报,指挥职工冷静、有序、快速撤离受火灾威胁的区域;
3、疏散引导组:由安全指挥中心主任担任组长、保卫科人员负责区域内、道路上人员疏散;
4、安全防护救护组:由调度室主任担任组长,负责火灾时车辆、医疗救护等后勤保障工作;
5、警戒组:由保卫科长担任组长,负责火灾现场拉起警戒带,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起火区域;
6、供电组:由机电科科长担任组长,负责对现场电源控制,保障好备用电源;
7、灭火保障组:由企管科科长担任组长,负责调配灭火所用的消防材料,联络总指挥部做好保障工作;
8、医疗救护组:由办公室主任担任组长,医务室主任任副组长,负责医护人员调动并备足各种急救、救护的医药器械及安排急救车辆。
9、专家组:由安全副矿长担任组长、各专业副矿长担任副组长,安全科、生产科、机电科、调度室、办公室、医务室等任成员,组织火灾灾害评估、处理措施,为总指挥部灭火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二、报警和接处警程序
1、报警监控中心必须配备火警电话,值班人员坚守工作岗位,对企业的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全方位24小时监控。
2、监控中心收到监控区的火警信号及火警电话后,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值班人员、巡逻员赶赴现场,并电话通知值班领导。
3、值班室必须配备必要的救灾设施。值班人员赶赴现场后,如未发生火灾,应查明警示信号的报警原因,并做详细记录。
4、如有火灾发生,应根据火情,立即拨打“119”报告消防队,并将信息反馈监控报警中心,同时进行灭火及疏散工作。
5、监控中心根据火灾情况,调集有关人员启动灭火和应急预案。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与措施
1、为使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顺利进行,保卫部门应加强日常性检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2、公共聚集场所(人员相对集中的场所)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出入口有明显标志,消防通道及安全门不能锁闭,疏散路线有明显的引导图例。
3、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人员应迅速赶赴火场,利用应急广播指挥人群有组织地疏散。
4、疏散路线尽量简捷,就近安排,走道内应设疏散指示。
5、疏散引导组工作人员要分工明确,统一指挥。
四、扑救一般初级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当火灾发生时要沉着冷静,采用适当的方法组织灭火、疏散。
2、对于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抓住战机,迅速消灭。
3、对于不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先控制火势的蔓延,再开展全面扑救。
4、火灾扑救要服从火场临时指挥员的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密切配合。
5、当消防人员赶到后,临时指挥员应将火场现场情况报告消防人员,并服从消防人员统一指挥,配合消防队实施灭火、疏散工作。
6、火灾扑救完毕,保卫部门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落实“四不放过”原则,处理火灾事故。
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所有参加灭火与应急疏散工作的工作人员应打开通信工具,确保通讯畅通,服从通信联络组长的调遣。
2、救灾小组成员应在火场待命。
3、医务室人员在现场及时救治火场受伤人员,必要时与地方医院联系救治工作。
4、应调集车辆,确保交通畅通。
5、指定专人对被抢救、转移的物资进行登记、保管,对火灾损失情况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登记。
六、日常工作
1、落实消防责任制,宣传消防知识,提高员工消防意识。
2、每年应保证1次消防演习。
3、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
煤矿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2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增强防范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快速高效应对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煤矿安全规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煤矿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长治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长治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减少煤矿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市煤炭局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煤矿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在当地人民政府和市局的指挥协调下,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煤矿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当地政府及部门统一指挥,上级部门指导协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专家提供技术支持,企业充分发挥自救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预防与事故应急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煤矿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
1.4预案体系
长治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长治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县市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成。本预案与《山西省煤矿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长治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相衔接。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煤矿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市直监管煤矿发生的一般事故;
(2)较大和重大煤矿事故;
(3)跨县市区的较大煤矿事故;
(4)县市区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不足,需要增援的煤矿事故;
(5)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有重要批示,社会影响较大的煤矿事故;
(6)市煤炭局认为有必要启动本预案的煤矿事故。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应急领导机构与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煤炭局成立煤矿事故应急工作领导组。
组 长:市煤炭局局长
副 组 长:市煤炭局各副处级领导
成员单位:办公室、安全科、行业管理科、瓦斯治理科、防治水科、规划科发展科、经济运行科、科技环保科、财务科、安全信息调度中心、市矿山救护队、煤炭安全纠察支队、驻矿安全员管理中心、煤矿工程质量监督站、安全技术服务中心等。
职责:按照市应急指挥部安排,组织协调全市较大及以上煤矿安全事故和市直监管煤矿一般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做好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国务院、省及有关部门做好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事故信息报送工作。
2.2 应急成员单位职责
(1)办公室:及时向局领导报告事故信息,传达局领导关于事故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见;接收省煤炭厅、省煤监局、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迅速呈报领导阅批,并负责应急值班办公室;需派工作组前往事故现场协助救援和开展事故调查时,及时向市政府有关部门、事发各级政府等通报情况,并协调有关事宜;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接待有关新闻单位记者,统一发布事故救援及现场情况信息,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2)安全科:提供有关煤矿事故单位相关信息。根据事发煤矿情况,具体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并负责对事故发生做出初步原因认定。
(3)行业管理科:提供有关煤矿事故单位相关基础资料和信息。根据事发煤矿情况,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4)瓦斯治理科:提供有关煤矿事故单位相关基础资料和信息。参与事故应急救援,根据事发煤矿情况,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5)防治水科:提供有关煤矿事故单位相关基础资料和信息。参与事故应急救援,根据事发煤矿情况,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6)科技环保科:提供有关煤矿事故单位相关信息,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事发煤矿情况,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7)规划发展科:提供有关煤矿事故单位相关信息,参与事故应急救援。
(8)经济运行科:提供有关煤矿事故单位相关信息,参与事故应急救援。
(9)财务科:负责必要的应急救援经费保障,并跟踪监督经费的使用情况。
(10)安全信息调度中心:负责应急值班,接收、处置事发煤矿上报的事故信息,全面掌握应急处置期间的重要事项和突发情况,及时报告办公室和局领导。在办公室指导下,向省煤炭厅、省煤监局、市委值班室、市政府应急办报送《值班调度信息》;跟踪、续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并负责保障安全监管网络畅通运行,必要时通过网络发布事故信息及救援进展情况。
(11)矿山救护队:根据局领导指示和有关规定,依托当地人民政府,指导、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抢险中急需物资的组织工作;根据事发煤矿情况,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建议,写出事故抢险报告,并报局领导审定。
(12)煤炭安全纠察支队:提供有关煤矿事故单位相关信息。根据局领导指示和有关规定下达有关指令,起草事故救援工作指导意见,协助制订应急救援方案,跟踪事故救援情况,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3)驻矿安检员管理中心:提供有关煤矿事故单位相关信息,参与事故应急救援。
(14)煤矿工程质量监督站:提供有关煤矿事故单位相关信息,参与事故应急救援。
(15)安全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所需安全检验检测仪器的后勤保障工作。
各县市区煤炭部门和各级煤矿企业分别成立相应的煤矿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及职责根据各自职能,结合实际予以确定。
2.3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按事故等级和安全监管权限,遵循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原则,由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煤矿企业有关人员成立相应的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全面负责抢险救援工作。
2.4煤矿应急救援专家组及职责
市、县煤炭局设立煤矿应急救援专家组,为煤矿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煤矿应急救援专家组的职责是:
(1)参与煤矿事故灾难救援方案的研究和制定;
(2)研究分析事故信息、灾害情况的演变和救援技术措施,为应急救援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3)提出事故防范措施与建议;
(4)为恢复生产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控与报告
市、县煤炭部门、各煤矿企业要根据煤矿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对可能发生的煤矿事故灾难进行监测。
(1)市煤炭局负责全市煤矿企业较大、重大事故及市直监管煤矿一般事故的信息接收、报告、初步处理、统计分析,制定相关工作制度。
(2)市煤炭局对市直监管煤矿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监控,及时分析重点监控信息并跟踪整改情况。
(3)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要建立辖区内煤矿基本情况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实施重点监控并跟踪整改,同时将重大危险源情况上报市煤炭局。
(4)煤矿企业根据地质条件、可能发生灾害的类型、危害程度,建立本企业基本情况和危险源数据库,同时报送当地煤炭管理部门备案。
3.2 预警预防行动
3.2.1煤炭部门预警预防工作
市、县煤炭部门应定期分析、研究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及时通知有关单位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发生事故后,根据事故的情况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救援。必要时,请求上级机构协调增援。较大(Ⅱ级)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及市直监管煤矿一般事故,由市煤炭局信息调度中心负责调度、了解事态发展并及时上报,第一时间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同时根据指示,及时通知有关矿山应急救援队伍、救援专家和救援技术支持机构,做好应急准备。
3.2.2 煤矿企业预警预防工作
(1)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及时消除隐患;认真落实企业安全风险方案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风险分析,有效利用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进行实时动态预警预报。
(2)遇重大危险源失控或重大安全隐患出现事故征兆时,立即发布和传递预警信息,按程序向上级报告;下达预警指令,启动预警行动方案,停止生产,组织撤离人员,执行相应预防性处置措施;加强监控,密切跟踪事态发展,检查措施执行情况并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一旦发生事故,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并按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及时予以处置。
(3)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等在遇到险情时有权在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指令,控制人员进入或关闭、限制使用有险情的场所。
4 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1)煤矿企业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煤矿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市、县煤炭、安监部门及市煤监分局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煤炭部门报告。
(2)县市区煤炭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逐级向市煤炭局、长治煤监分局及省煤炭厅报告。
(3)市煤炭局接到煤矿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市委市政府及省煤炭厅。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4)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等。
4.2 分级响应程序
4.2.1 I级响应
市、县煤炭局接到重大以上或有可能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报告后,立即启动I级响应,协调有关部门、相关单位和矿山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先期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和衍生事故发生。当上级启动应急响应并接管指挥权后,市、县煤炭局在上级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配合工作。
4.2.2 Ⅱ级应急响应
市、县煤炭局接到较大或有可能发生较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Ⅱ级响应,迅速通知应急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县煤炭局按照本级预案做好先期处置工作,配合市指挥部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工作。当情况有变应急力量不足时,市指挥部及时请求上级协调有关力量进行增援。
4.2.3 Ⅲ级应急响应
县煤炭局接到一般或有可能发生一般事故的报告(市煤炭局接到市直监管煤矿一般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本级预案,立即启动Ⅲ级应急响应,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市应急指挥部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加强信息沟通、传递和反馈,通知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随时准备救援,并派员赶赴事故现场督导救援工作。事发煤矿和事发地县市区应急指挥部应当按照要求协调有关力量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当应急力量不足时,应及时请求市指挥部协调有关力量进行增援。
4.3 指挥协调和应急处置
(1)煤矿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按有关规定迅速上报,并按照本级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职工开展自救、互救,并根据事故情况和抢险救援需要,通知或请求有关专业救援机构、队伍增援。
(2)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主体企业接到报告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并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按照本级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开展先期的应急处置工作。
(3)根据事故应急响应的级别,上、下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当进行衔接,共同成立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指挥协调事项:
①根据抢险救援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抢险救援进展情况,提出抢险救援重大事项决策建议;
②认真贯彻落实现场指挥部的决策指示,及时制订或修订科学施救方案,实施抢险救援;
③协调落实队伍、物资、经费、交通、医疗、通信、电力、自然灾害信息、社会动员和技术支持等各种保障措施;
④组织治安警戒;
⑤做好新闻报道工作等。
(4)参加抢险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下,按照抢险救援工作部署和方案,积极开展抢险救援行动和各种保障行动。行动内容:
①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
②迅速找到并控制或消除事故的危险源,标明或划定危险区域,防止事故扩大;
③根据事故类型,迅速恢复被损坏的供电、通风、提升运输、排水、通讯等系统,并采取措施为遇险人员逃生创造条件;
④组织专业人员加强灾区环境、气体等监测监控,确保抢险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⑤积极组织各种应急保障等。
(5)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6)在抢险救援过程中,出现继续进行抢险救援对救援人员的生命有直接威胁,可能引发次生事故,或不具备救援条件无法实施抢险救援,或没有继续实施抢险救援的价值等情况时,经过救援专家充分论证,提出中止抢险救援的意见,由现场指挥部决定,影响重大的报市人民政府决定。
4.4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在抢险救灾过程中,专业或辅助救援人员,根据煤矿事故的类别、性质,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救援煤矿事故必须由专业煤矿救护队进行,严格控制进入事故现场的人员的数量。所有应急救援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防护装备,才能进入事故救援区域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所有应急救援工作地点都要安排专人检测井下空气和有害气体成分、风向和温度等,保证工作地点的安全。
4.5信息发布
市煤炭局配合市政府做好煤矿较大事故信息对外发布工作。县煤炭部门配合县政府做好一般煤矿事故的信息对外发布工作,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发布应当准确、客观,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4.6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煤矿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市、县煤炭局和当地政府,政府宣布应急处置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矿主体企业及煤矿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整理应急救援记录、图纸、写出救援报告。
煤矿企业应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制定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2 保险
事故发生后,协调保险机构及时派员开展相关的保险受理和赔付工作。
5.3 工作总结与评估
应急响应结束后,煤炭部门、各煤矿企业应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县级煤炭部门或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在应急响应结束1个月内,将总结评估报告报市煤炭局。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市、县煤炭部门有关人员必须做到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同时做好单位应急值守工作。市煤炭局与各县市区煤炭部门、市直监管各煤矿、市矿山救护大队等建立畅通的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网络;协调移动、联通、电信运营企业保障事故救援通讯需求。
6.2 应急支援与保障
6.2.1 救援装备的储备
各县市区要根据区域内煤矿分布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灾难,建立相应的救援装备资源基地,包括具有高技术含量的先进救援装备、设施等,以提高全市应对复杂煤矿事故的能力。
6.2.2紧急征用救援装备
在应急救援中,储备的资源不能满足救灾需求,需要紧急征用有关部门的救援装备时,市、县煤炭部门必须积极协调,保证救灾的顺利进行。征用救援装备所需的费用,由当地政府和事故单位予以解决。
6.2.3救援队伍保障
(1)长治市现有专职矿山救护队伍7支,分别为:市矿山救护大队、潞安集团救护大队、晋煤集团救护消防中心赵庄中队、沁源县矿山救护中队、长治县矿山救护中队、襄垣县矿山救护队、山西三元煤业矿山救护中队。
(2)长治市监管各煤炭生产企业均建有兼职矿山救护队。
6.2.4经费保障
煤矿企业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6.2.5医疗卫生保障
市、县煤炭部门积极协调卫生计生部门和医疗急救机构,做好现场急救和后续救治工作。
6.2.6交通运输保障
市、县煤炭部门积极协调公安、交通、住建等部门做好应急处置交通保障工作,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紧急输送。
6.3 技术支持与保障
市、县煤炭部门设立煤矿应急救援专家组,为煤矿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同时依托有关院校和科研单位,开展事故预防和应急技术的教育和培训。
6.4 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 公众信息交流
各县市区煤炭局、各煤矿企业要按规定向公众和员工说明煤矿作业的危险性及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
6.4.2 培训
(1)市矿山救护队要加强日常战备训练,加强对辅助救援人员的培训,确保煤矿应急救援队伍的战斗力。
(2)煤矿企业负责组织本企业职工救援与自救、互救知识的培训。
6.4.3 演习
市、县煤炭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煤矿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煤矿企业要严格按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矿井事故应急演练。
6.5 监督检查
市、县煤炭局对煤矿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7 附则
7.1 响应分级标准
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煤矿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重大及特别重大事故)响应、Ⅱ级(较大事故)响应、Ⅲ级(一般事故)响应。(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及以上级别事故的划分标准执行国务院规定)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县级煤炭管理部门都要根据本预案和所承担的应急处置任务,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抄送市煤炭局;市直监管煤矿按程序报市煤炭局备案。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由市煤炭局及时组织修订。市煤炭局定期组织对本预案评审,并及时根据评审结论组织修订。
7.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煤炭工业局负责解释。
7.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扑救初期火灾
①迅速关闭火灾部位的上下游阀门,切断进入火灾事故地点的一切物料;
②在火灾尚未扩大到不可控制之前,应使用移动式灭火器,或现场其他各种消防设备、器材,扑灭初期火灾和控制火源。
(2)采取保护措施
为防止火灾危及相邻设施,可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①对周围设施及时采取冷却保护措施;
②迅速疏散受火势威胁的物资;
③有的火灾可能造成易燃液体外流,这时可用沙袋或其他材料筑堤拦截飘散流淌的液体,或挖沟导流将物料导向安全地点;
④用毛毡、海草帘堵住下水井、阴井口等处,防止火焰蔓延。
(3)火灾扑救
扑救危险化学品火灾决不可盲目行动,应针对每一类化学品,选择正确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来安全地控制火灾。化学品火灾的扑救应由专业消防队来进行,其他人员不可盲目行动,待消防队到达后,介绍物料介质,配合扑救。
2.扑救压缩或液化气体火灾的基本对策。
压缩或液化气体总是被贮存在不同的容器内,或通过管道输送。其中贮存在较小钢瓶内的气体压力较高,受热或受火焰熏烤容易发生爆裂。气体泄漏后遇火源已形成稳定燃烧时,其发生爆炸或再次爆炸的危险性与可燃气体泄漏未燃时相比要小得多。遇压缩或液化气体火灾一般应采取以下基本对策。
(1)扑救气体火灾切忌盲目扑灭火势,在没有采取堵漏措施的情况下,必须保持稳定燃烧。否则,大量可燃气体泄漏出来与空气混合,遇着火源就会发生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
(2)首先应扑灭外围被火源引燃的可燃物火势,切断火势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
(3)如果火势中有压力容器或有受到火焰辐射热威胁的压力容器,能疏散的应尽量在水枪的掩护下疏散到安全地带,不能疏散的应部署足够的水枪进行冷却保护。为防止容器爆裂伤人,进行冷却的人员应尽量采用低姿射水或利用现场坚实的掩蔽体防护。对卧式贮罐,冷却人员应选择贮罐四侧角作为射水阵地。
(4)如果是输气管道泄漏着火,应设法找到气源阀门。阀门完好时,只要关闭气体的进出阀门,火势就会自动熄灭。
(5)贮罐或管道泄漏关阀无效时,应根据火势判断气体压力和泄漏口的大小及其形状,准备好相应的堵漏材料(如软木塞、橡皮塞、气囊塞、黏合剂、弯管工具等)。
(6)堵漏工作准备就绪后,即可用水扑救火势,也用干粉、二氧化碳、卤代烷灭火,但仍需用水冷却烧烫的罐或管壁。火扑灭后,应立即用堵漏材料堵漏,同时
及时报告灾情:在灾害事故发生初期,现场作业人员应尽量了解和判断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在积极、安全地消除或控制事故的同时,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报告灾情,并迅速向事故可能波及区域人员发出警报。
积极消除灾害:利用现场条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抢救人员时要做到“三先三后”(即“先抢救生还者,后抢救已死亡者;先抢救伤势较重者,后抢救伤势较轻者;对于窒息或心跳、呼吸停止不久、出血和骨折的伤工,先复舒、止血和固定,然后搬运”)。
妥善安全避灾:当灾害事故发生后,避灾路线因冒顶、积水、火灾或有害气体等原因造成阻塞,现场作业人员无法撤退时,或自救器有效工作时间内不能达到安全地点时,应迅速进入避难硐室和灾区较安全地点,或者就进快速构造临时避难硐室,进行自救互救,妥善安全避灾,努力维持和改善自身生存条件,等待营救。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
1.1危险源评估 3
1.2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3
3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
3.1、应急组织体系 3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4
3.2.1、应急救援指挥部 4
3.2.2应急救援行动组 5
4预防与预警 9
4.1危险源监控 9
4.2、预防外因火灾的措施 9
4.3、预警行动 10
5信息报告程序 10
6应急处置 11
6.1响应分级 12
6.2响应程序 12
6.2.1应急救援行动启动程序 12
6.2.2现场救援指挥与控制程序 12
6.2.3向公司及其他上级主管、相关部门报告程序 14
6.2.4本矿内部职工的事故情况的告知程序 14
6.2.5现场医疗救护响应程序 14
6.2.6现场警戒保卫程序 15
6.2.7需要外部支援的请求及联系程序 16
6.2.8媒体信息沟通及公众信息告知程序 16
6.3处置措施 16
6.4、矿井发生火灾事故现场人员的避灾自救: 17
6.5 发生灾变时人员避灾路线 19
7应急物质与装备保障 19
7.1井下非常仓库消防器材现存一览表 19
7.2医院需要准备的救灾物资: 20
8 井下火灾事故处理通知顺序表 21
###2011年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危险源评估
###煤层具有自燃性。井田范围内共有3个生产盘区,矿井使用胶带输送机运输,回采、掘进采用综合机械化生产,也可能在井下使用可燃物如油类等。
由上分析可知,###存在发生火灾事故潜在危险。
1.2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煤层自然发火可能引发采空区瓦斯爆炸、外因火灾事故、人员窒息事故。
矿井外因火灾事故,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矿井外因火灾事故可能引发瓦斯爆炸或煤尘爆炸,给矿山以突然性的袭击,酿成严重灾害,不管矿井任何一个地点发生了火灾,若不及时进行采取灭火措施,控制火势蔓延,可能导致矿毁人亡的结果。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先救人后救物,先救命搜索后治伤,先重伤后轻伤。
3、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应急组织体系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办公室和应急救援行动小组组成。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矿长
副总指挥: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机电矿长、矿长助理
成员:调度室、生产科、安监站、通风区、救护队、机电科、运输队、保卫科、行政科、劳财科、矿办、事故单位等负责人。
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修订煤矿井下可能发生的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与发布;
3)负责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4)负责组织预案的演练,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组织修订、补充和完善;
5)负责应急资源的定期检查评估,并组织落实;
6)负责落实事故处理方案和营救遇险人员方案;
7)负责按照《预案》程序,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反应组织进行应急救援行动;
8)负责选定井下救援基地,任命井下基地指挥;
9)负责清点井下被困人员数量和姓名;
10)负责签发下井许可证;
11)负责指导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12)负责配合事故调查;
13)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
主任:调度室主任
成员:调度室各副主任及调度室全体调度员
报警电话:
办公室职责:
1)在接到报警信号时,保证迅速、准确地向报警人员询问事故现场的重要信息。
2)事故发生后负责通知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行动组成员。
3)及时传达指挥部的命令。
4)掌握现场救援情况,并向指挥部报告。
3.2.2应急救援行动组
1)技术组
组 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技术科科长
成 员:技术科、通风区、机电科
职 责:
(1)收集现场有关资料、记录事故处理情况;
(2)了解掌握事故的发展动向、综合分析各种数据,为事故的正确处理提供技术依据;
(3)提供事故现场的有关图纸、技术资料等;
2)抢险救灾行动组
组 长:生产矿长
成 员:调度室、生产科、机电科、通风区
职 责:
(1)保养并维护好各类装备、仪器。
(2)经常组织本部人员搞好岗位练兵和事故应急救援的演练工作,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3)发生灾变事故时,根据事故性质的不同,进行具体的抢险救灾。
(4)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提高警惕,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
(5)当发生灾害时,组织一切力量进行抢险救灾。
3)医疗急救行动组
组 长:分管医院的副矿长
副组长:医院院长
成 员:医院全体成员
职 责:
(1)备足抢险救灾过程中所需的各类药品、医疗器械。
(2)建立与上级及外部医疗机构的联系与协调。
(3)指定医疗指挥官,建立现场急救和医疗服务的统一指挥、协调系统。
(4)建立现场急救站,设置明显标志,保证现场急救站的安全以及空间、水、电等基本条件保障。
(5)建立对受伤人员进行分类急救、运送和转院的标准操作程序,建立受伤人员治疗跟踪卡,保证受伤人员都能得到及时的救治。
(6)保障现场急救和医疗人员的人身安全。
4)治安保卫行动组
组 长:分管治安保卫的副矿长
副组长:保卫科长
成 员:保卫科成员
职 责:
①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设置警戒区,实施交通管制,对危害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的人员及车辆,避免出现意外的人员伤亡或引起现场的混乱。
②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疏散、撤离或者采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③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严防不法分子乘机破坏。
④必要时承担抢险救灾工作。
⑤搞好灾变期间,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的监控和管理工作。
5)物资供应行动组
组 长:分管机电和材料的副矿长
副组长:机电科科长
成 员:机电科、矿办等部门有关人员
职 责:
(1)根据不同灾变分类备好相应的救灾物资;
(2)按规定及时为抢险救灾人员配齐救援装备,提高救援队伍的技术装备水平;
(3)组织人员和车辆,运送救灾物资,保证救援物资快速、及时供应到位。
6)后勤生活服务组
组 长:分管后勤的副矿长
副组长:行政科科长
成 员:行政科、矿办等部门有关人员
职 责:
(1)负责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
(2)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活;
(3)做好抢险救灾的后勤保障工作;
(4)负责安排增援人员的饮食和休息。
7)宣传教育行动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矿办室主任
成 员:矿办、安监站、保卫科等部门负责人。
职 责:
(1)负责及时收集、掌握准确完整的事故信息;
(2)向新闻媒体、应急人员及其它相关机构和组织发布事故的有关信息;
(3)负责谣言控制,澄清不实传言;
(4)做好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稳定灾民情绪,坚定信念,鼓舞士气;
(5)发动群众,战胜困难。
8)善后处理行动组
组 长:分管后勤的副矿长
副组长:劳资财务科
成 员:劳资财务科、安监站、矿办室、行政科、车队等部门负责人。
职 责:
(1)组织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
(2)督促、指导事故单位及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
(3)落实用于接待伤亡人员家属的车辆和住宿,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抚解释工作,并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善后处理的动态。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通过定期对井下各采空区密闭及工作面上隅角进行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检查,预测煤炭的自然发火情况,以此来对火灾事故进行预防工作。
4.2、预防外因火灾的措施
(1)进风井口20米范围内,不得有烟火,严禁用火炉、电炉取暖。
(2)加强井口管理,严格入井检身制度,禁止将烟火带入井下。
(3)井下使用的油脂、棉纱等严格管理,定期清理出井,严禁乱扔乱放,井下不准设油库。
(4)皮带运输机必须上齐并用好各种保护装置,防止摩擦起火,并在皮带头设灭火器和砂箱。
(5)各机电峒室、设备库、火药库均要不燃烧材料支护,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灭火器、砂箱、消防锹、消防镐、消防桶要登记入册,设专人管理。
(6)井下严禁使用灯炮和电炉取暖。
(7)井下全部使用阻燃皮带,皮带需在井下硫化,在硫化过程中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措施,并严格执行。同时在矿井各运输皮带头、尾部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和消防器材。采掘工作面皮带头配备灭火器和灭火砂。
(8)井下每个皮带头都安装20米的消防软管。
4.3、预警行动
⑴ 井下出现促成火灾事故征兆时,在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首先排除隐患,积极组织撤人,利用电话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情况和危害程度向矿调度室汇报。井下其他区域的人员,在发现异常现象后,也应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⑵ 调度室及汇报人要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蔓延趋势,以最迅速有效的方式,向可能受事故波及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
⑶ 在抢救事故期间,井下救灾负责人应随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灾区状况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如现有抢救力量、人员的情绪及身体状况、救灾的现有条件、事故发展趋势及后果、所采取的措施及所取得的效果等),也可对下一步抢救工作的开展提出建议和措施,取得矿井抢险组织部门指示和支持。
5信息报告程序
矿调度室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有专人负责应急救援接警工作,具体联络方式如下:
调度室井下程控电话:
报警程序
⑴ 井下发生火灾事故后,在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应利用电话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事故的性质、发生地点、原因和危害程度向矿调度室汇报。井下其他区域的人员,在发现异常现象后,也应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⑵ 调度室及汇报人要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蔓延趋势,以最迅速有效的方式,向可能受事故波及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
⑶ 在抢救事故期间,井下救灾负责人应随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灾区状况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如现有抢救力量、人员的情绪及身体状况、救灾的现有条件、事故发展趋势及后果、所采取的措施及所取得的效果等),也可对下一步抢救工作的开展提出建议和措施,取得矿井抢险组织部门指示和支持。
接警、记录程序
接警人员在接到报警后,必须迅速、准确地向报警人员了解事故的性质和规模等初始信息,并记录在案。具体了解、记录内容见下表:
事故汇报人姓名
汇报时间
事故性质
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发生地点
人员伤亡情况
事故地点通风情况
事故可能波及的区域
是否伴生其它灾害
事故区域有何异常现象
备 注
通知程序
接警人员在接到报警后,首先要迅速向当日值班领导汇报,然后迅速按照附表所列顺序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发出事故通知,以采取相应的行动。接到灾害通知后,指挥部成员要立即赶赴指挥部集中,由总指挥统一安排工作,不准擅离职守。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一般分为三级:
一级紧急情况:能够利用本矿的资源处理的紧急情况。
二级紧急情况:需要利用太原华润煤业公司的资源处理的紧急情况。
三级紧急情况:需要太原华润煤业公司和政府部门响应的紧急情况。
6.2响应程序
发现事故人员通知矿调度室,矿调度室通知总指挥,总指挥决定启动预案等级,由矿调度室通知指挥部相关人员。指挥部相关人员接到通知后立即根据预案要求落实相关物资,并根据总指挥命令运送到相应地点。然后根据预案要求实施。
6.2.1应急救援行动启动程序
指挥部一旦接到火灾事故的报警后,应根据事故级别,立即按如下程序启动应急救援系统,用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调动各方人力和物力,对所发生的事故进行控制和紧急救援。
(1)命令救护队立即赶赴事故区域进行救援。
(2)调度指挥邻近队组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紧急控制,避免事态扩大或波及范围扩大。
(3)通知医疗行动组,一是赶赴现场抢救;二是在医院内部按医疗系统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对伤员的抢救准备工作。
(4)通知物资供应行动组,提供一切抢险、救护所需的材料设备。
(5)如果控制事态有困难,应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邻近单位请求增援。
6.2.2现场救援指挥与控制程序
(1)立即召集救灾指挥部所有成员,首先听取当班值班矿领导的灾情汇报以及已经下达的命令情况汇报。继续组织撤人、停电、保证主要通风机,副井提升及压风机的正常运转(派专人去风机房、副井绞车房、压气机房组织与督促工作)。
(2)通知事故单位和有关区队、电脑考勤室准确统计出发生事故时已下井的人数及姓名,以便分析灾区人员数量及分布,通知各救灾行动组准备救灾材料,医院准备急救伤员。
(3)指定一名副职领导签发下井许可证,并通知副井口保卫人员和信息站,没有下井许可证不准入井。
(4)选定井下救援基地,指定具有救护知识的领导担任井下救护基地指挥。同时明确基地指挥只起“上传下达”作用,不得自行发号命令,以免形成多头指挥。落实井下救护基地所需的通讯设备、救灾器材等,选定安全岗哨位置及其人员,明确其任务。
(5)命令救护队进入灾区引导人员撤退;将伤员救到井下救护基地或其他安全地点进行现场急救后,送到地面,得知受伤人员困在灾区时,一方面设法与受阻人员联系、稳定其情绪,一方面立即报告抢救指挥部采取措施组织特别抢救。
⑹、救灾指挥部根据井下灾情报告,责成协助成员,将抢险人员组成二线、三线力量。当抢险人员不足时应及时报告上级机关和兄弟单位请求支援。及时满足井下需要,千方百计完成撤人抢险任务。
(7)井下撤出人员和抢救人员完成后,应投入二线或三线力量,命令救护队进行侦察工作,掌握灾情性质、影响范围、灾区通风与瓦斯等灾情,同时撤出一线部分人员。救护队长应具体负责指挥救护队按救护规程的要求完成侦察任务,提出测定数据、灾区示意图及灾区处理建议,供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侦察结束后,应安排救护队在安全地点监视灾情变化,具体位置应由井下救护基地负责人提出建议,报总指挥部确定。
(8)指挥部组织所有成员听取侦察情况汇报后,结合灾情实际,尽快提出事故处理方案,并将成员明确分工,限定时间完成救灾准备工作,并派员检查核实。
(9)根据灾区现场情况不断协调平衡力量,确保方案顺利进行。当遇灾情变化时,应及时修改救灾方案,调整救灾力量。事故处理结束稳定一定时间后,应抓紧恢复事故破坏的各个系统,使之正常,特别是通风系统。当各系统恢复正常后,即可恢复正常生产秩序,抢险指挥部结束工作。
(10)事故处理结束后,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事故调查报告,并进行全面分析。对事故发生、抢救处理过程、重要的经验教训以及今后应采取的预防措施等,形成文件后上报并存档。
6.2.3向公司及其他上级主管、相关部门报告程序
当井下发生火灾事故时,在矿井积极组织事故救援的同时,要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受灾情况及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等部门进行汇报。
6.2.4本矿内部职工的事故情况的告知程序
由矿抢险指挥部启动该程序;应由矿指派专人通过会议、媒体及时将事故情况传达到每个员工、家属,以稳定员工、家属情绪,确保事故抢险及时、顺利进行。
6.2.5现场医疗救护响应程序
医疗急救行动组成员在接到应急救护指挥部命令后要迅速到原相矿医疗卫生救援领导组办公室,听取灾害事故,简单情况介绍。研究部署应急医疗救援工作,统一指挥和调遣各医疗队伍及医疗资源的动用,决定是否向上级医疗机构救援。原相矿应急救援现场急救小分队、伤员运送小分队、临床医疗小分队成员立即整装待命,做好救治准备工作。
(1)现场救护:现场人员要根据现场受伤人员受伤原因和受伤情况,立即进行救治。
①、如遇重伤者,如呼吸心跳骤停者立即给予胸外心脏按压或人工呼吸,直到病人清醒或医院、医疗组接手为止。
②、如遇烧伤时,对伤员撤离火灾现场,保护好烧伤创面,尽量避免污染,对利于以后的院内救治。
③、如遇中毒、窒息伤员,立即将中毒者从危险区运到新鲜风流中,并安置在顶板良好、无淋水和通风正常的地点。给予氧气吸入;必要时做口对口人工呼吸。
(2)现场急救小分队在接到指令后要立即下井,组织进行现场急救,伤员运送小分队要携带药品、抢救器件奔赴现场或指定地点,运送和急救伤员,临床医疗小分队做好伤员的准备工作。
(3)现场小分队要本着时间就是生命,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立即实施现场急救措施,进行止血、包扎、固定及心肺复苏等紧急处理。按照国际统一标准对伤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兰、红、黄、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扣系在伤员的手腕和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时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4)运送小分队在现场处于危险或伤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运,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就地予以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在监护下进行转运。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要合理分流伤员,及时将伤员转运到指定医院救治。
(5)临床急救小分队在医院内组织好接收伤员工作,对接收的收员,按检伤分类实施临床救治。
(6)医疗急救行动组要及时向指挥部和上级医疗机构汇报救治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向上级医疗机构请救增援。
⑺医院救治:医院要将出井伤员分类组织救治,必要时将伤重人员送到上级医院救治。
6.2.6现场警戒保卫程序
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
⑴警戒保卫组要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在井下受灾区、及井口工业广场各路口设置警戒区,实施交通管制,对危害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的人员及车辆,避免出现意外的人员伤亡或引起现场的混乱。
⑵在警戒保卫的同时,要尽量抽调力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疏散、撤离或者采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⑶必要时承担抢险救灾工作。
6.2.7需要外部支援的请求及联系程序
当事故灾情重大,应及时请求公司向太原市矿山救护大队求援。
6.2.8媒体信息沟通及公众信息告知程序
⑴对需要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和批准,保证发布信息的统一性,避免出现矛盾信息;
⑵指定新闻发布人,适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准确发布事故信息,澄清事故传言;
⑶为公众了解事故信息、防护措施以及查找亲人下落等有关咨询提供服务安排;
⑷接待、安抚死者及受伤人员的家属。
6.3处置措施
(1)井下发生火灾,井下人员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及时就近组织力量,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直接灭火。如电器设备着火,要立即切断电源,直接灭火无效时,应及时撤离火区。
(2)调度室接到火灾报告后,总指挥立即组织救护和通风有关人员查明火灾地点、范围和蔓延方向,并通知灾区危险人员佩带自救器按规定的避灾路线撤离险区,同时切断险区电源。
(3)根据已探明的情况,确定井下通风方式。若在进风井筒、井底车场发生火灾时,如不能就地灭火,可采用风流短路或反风的措施;若盘区皮带巷、轨道发生火灾时,可采用保持事故前风流方向措施,控制火区供风量,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区域性反风;若在进风下山巷道发生火灾时,要特别注意形成火风压使风流逆转烟火弥漫巷道;若火灾发生在回采工作面上下顺槽,要立即打开风门、风桥,使风流短路,根据着火工作面的有害气体情况调整工作面的风量;或者在进风巷道中构筑临时风墙,减少或切断向火区供风,若火灾发生在掘进工作面时,根据本巷道和工作面瓦斯的涌出情况,决定采用保持正常通风或停止局扇运转。
(4)根据已探明的火灾情况,采取灭火方法,对范围较大的火区,采用现有洒水设备直接灭火无效时,要采取隔绝灭火方法,切断火区供氧,使火区窒息。
(5)在灭火过程中,要控制煤尘飞扬,防止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6)在封闭火区时,必须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尽量缩小火区范围,可先作临时密闭,然后建筑永久密闭。
6.4、矿井发生火灾事故现场人员的避灾自救:
(1)火灾事故后现场工作人员自我防护
①、发现火灾中进行的自我防护
现场工作人员一旦遇到或发现火灾预兆,要沉着、冷静、采取措施进行自救。具体方法是:选择合理的避灾路线,沿新鲜风流撤离,若需要穿越着火地点时用毛巾捂住口鼻,防止把火焰吸入肺部。最好用衣物盖住身体,尽量减少肉体暴露面积,以减少烧伤。火灾下风侧人员,要迅速按规定佩戴好自救器,弄清方向,沿着避灾路线,赶快撤退到新鲜风流中。撤退中,假如巷道破坏严重,不知撤退是否安全时,可以到棚子较完整的地点躲避,等待救护队前来救护。
(2)烧伤人员的现场急救
矿井火灾中的烧伤,现场急救是救治烧伤的起点,非常重要。其重点可概况为灭、查、防、包、送五个字,即:
灭:熄灭病人身上的火,使病人尽快脱离热源,缩短烧伤时间;对已灭火而未脱去衣服的人,务必仔细检查其衣服,特别是对已失去知觉的病人要特别注意。
查:病人呼吸、心跳怎样?是否会合并其他外伤和有害气体中毒?对爆炸冲击烧伤病人,应特别注意有无颅脑损伤、胸腹腔内脏损伤和呼吸道烧伤。
防:防休克、窒息创伤污染。病人因疼痛和恐惧常常发生休克,可用针法止痛或给止痛药;若发生急性喉头梗阻或窒息时,可请医务人员进行气管切开,保证通气;在现场检查和搬运病人时,一定要注意保护创面,防止污染。为了减少创伤的污染和损伤,病人已灭火的衣服可以不脱或剪开除去。
包:就是用较干净的衣服,把伤面包裹起来,防止再次污染。在现场,除化学烧伤可用大量流动的清水持续冲洗外,对创伤一般不作处理,尽量不弄破水泡,保护表皮。
送:就是迅速离开现场,把严重烧伤病人送往医院。注意在搬运病人时,动作要轻柔,行进要平稳,随时观察伤情。
(3)对井下中毒、窒息人员的急救
①、对井下有害气体中毒人员的急救
井下工作人员由于受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中毒时,应采取如下综合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急救:
A、立即将中毒者从危险区运到新鲜风流中,并安置在顶板良好、无淋水和通风正常的地点。进入有害气体中毒场所,急救者一定要佩用呼吸系统的个体防护装备。
B、迅速将中毒者口、鼻内妨碍呼吸的粘液、血块、泥土、碎煤等除去,并将上衣、腰带解开,胶鞋脱掉。
C、对中毒者要进行保暖,用棉被或毯子将身体盖起来。有条件时,可在中毒者身旁放置热水袋。
D、为促使体内毒物的排除,要及时输氧或进行人工呼吸。受一氧化碳中毒时,如有条件输氧,应请医务人员或急救员(以下简称医务人员)在纯氧加入5%的二氧化碳,以刺激呼吸中枢,增强肺部的呼吸能力,使毒物尽快地排除体外。
②、对井下有害气体中毒窒息人员的急救
井下各种有害气体中毒,严重者都有窒息的可能。窒息一旦发生,伤员生命就处于危机状态。因此,必须千方百计、争分夺秒地进行抢救。
A、迅速将伤员运送道空气新鲜的地方区 ,给予氧气吸入;必要时做口对口人工呼吸。
B、对昏迷的伤员,一定要取侧俯卧位,使口中的分泌物流出,防止舌后坠;同时,把舌拉出口外,必要时请医务人员进行气管切开。
C、如果伤员出现脉搏微弱、血压下降等循环衰竭症状或体征时,应请医务人员注射强心、升压药物,如皮下注射苯甲酸钠咖啡因25%2毫升。经过抢救待病情平稳后,迅速送往医院救治。
6.5 发生灾变时人员避灾路线
附,原相煤矿火灾避灾线路图
7应急物质与装备保障
7.1井下非常仓库消防器材现存一览表
名称 数量 名称 数量
7.2医院需要准备的救灾物资:
矿井发生火灾事故时,井下工作人员可能出现以下伤害:颅脑损伤、胸腹腔内脏损伤、呼吸道烧伤、一氧化碳有害气体中毒、表面皮肤烧伤、肢体创伤、眼睛损伤等。因此,医院需要准备以上伤害所需要的应急救援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