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跑者”对光伏组件有哪些要求
所谓光伏“领跑者”计划,是国家能源局拟从今年开始,每年实行的光伏扶持专项计划,“领跑者”计划将通过建设先进技术光伏发电示范基地、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等方式实施。同时,未来在财政支持和采购中,也将优先使用“领跑者”所开发的技术及生产的产品。
领跑者对于使用的供应商都有要求的,比如使用的光伏组件转换效率不达到一定标准,就不能被列为领跑者。具体参数在能源局的文件里有详细说明
1)光伏扶贫不受影响,继续执行原电价(0.65、0.75、0.850.42)年底会开展十三五第二批(预期为4.5GW左右)2)领跑者光伏项目第二批(1GW)、第三批(5GW)不受影响年底计划开展第四批的相关工作3)普通光伏项目(之前7省市不限规模)获得2017年指标,630前并网还可以获得2017年电价(0.65、0.75、0.85),630后并网只能执行最新电价(0.5、0.6、0.7)7个不限规模的省份(除西藏外)也不允许新增带指标项目4)工商业分布式(之前不限规模)全额上网:未来按照普通地面电站管理自发自用、余电上网:10GW的规模指标,531之后并网无国家补贴(地方政府想办法?),要参与竞价根据各地行业协会的统计,初步了解,531前已经备案但受531政策影响尚未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近20GW。部门省份电网对823号文件理解偏差,停止并网(93号文主要针对这一现象)。分布式的先建先得?2019年新分布式还能有指标吗?有的话会不会瞬间被抢光?5)户用光伏531后并网无法获得补贴,能源局正在与财政部积极协商,尚未出最终官方正式结果光伏新政对于市场预期的影响
“光伏领跑者计划”:中国国家能源局拟从2015年开始,每年实行的光伏扶持专项计划,“领跑者”计划将通过建设先进技术光伏发电示范基地、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等方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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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跑者’计划不能仅仅把效率作为唯一的指标,而更应把系统的整体质量作为衡量标准。应该通过市场准入等手段来保证中国光伏电站建设不出任何大的问题。”原国务院参事、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长石定寰告诉媒体记者,最新的“领跑者”计划征求意见稿的确响应了业内一些呼吁,也比之前的版本有所提高,但关键还在于落实。
他认为,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当前“领跑者”计划都局限在集中式电站,而国家下一步力推的分布式发电却没有得到很好的“领跑”,“‘领跑者’不应该仅仅针对制造业,也应该在分布式系统的应用上有所体现。后者目前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至于此前诟病较多、甚至被部分业内人士视为“拔苗助长”的光伏发电前沿技术应用依托基地(即“超级领跑者”)计划,石定寰表示,这个问题不大,毕竟不是所有企业都能进来。
“这个计划肯定会‘助长’,但是否‘拔苗’则仁者见仁了。”阿特斯电力集团董事局主席瞿晓铧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最新的文件要求这个计划在三年内全部建成并促进相应前沿技术产业化,应该说也留出一定技术升级的空间。
在他看来,“领跑者”计划一定会引领和促进光伏技术的发展,一些指标的调整也进一步接近了行业现状。目前,这个计划已成为全世界范围内最有影响力的光伏技术政策,也反映了能源局的确“想做事”。
但他建议,这次“领跑者”计划中有一个“如果融资成本低于现行基准利率10%及以上的可以加分”的条款应该修改或去掉,“阿特斯在海外也可以拿到这样的融资成本,但在中国,能够达到这条标准的基本只有央企了。而央企说到底用的还是国家的钱。”
“我们认为,根本办法还在于国家能否下决心解决光伏补贴发放拖欠的问题。我甚至建议可以成立一个国家光伏主权债,用于保证光伏补贴的足额发放。如此,则光伏开发商、运营商们可以把资金成本降到基准利率的40%,意味着度电成本还可降5分钱。”瞿晓铧说。
如何定义“领跑者”?根据2015年1月8日发改委等八部门发布的《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所谓“能效领跑者”是指同类可比范围内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产品、企业或单位。发改委将同有关部门制定激励政策,鼓励能效“领跑者”产品的技术研发、宣传和推广。而“光伏领跑者”则是与其并行的一种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加强光伏产品和工程质量管理的专项方案。(参考资料来自:太阳能电站建设专家-广东太阳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一)优先足额拨付第一批至第三批国家光伏扶贫目录内项目(扶贫容量部分)至2022年底;
(二)优先足额拨付50kW及以下装机规模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至2022年底;
(三)优先足额拨付2019年采取竞价方式确定的光伏项目以及2020年采取“以收定支”原则确定的符合拨款条件的新增项目至2021年底;
(四)对于国家确定的光伏“领跑者”项目,以及国家认可的地方参照中央政策建设的村级光伏扶贫项目,优先保障拨付项目至2021年底应付补贴资金的50%;
(五)其他发电项目,按照各项目并网之日起至2021年底应付补贴资金,采取等比例方式拨付;
(六)对于发电小时数已达到合理利用小时数的项目,补贴资金拨付至合理利用小时数后停止拨付。拨付资金已超过合理利用小时数的项目,应在后续电费结算中予以抵扣,抵扣资金用于其他符合条件项目的补贴资金;
(七)电网企业应加强补贴资金管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扣除厂用电外购电部分后按规定享受补贴。同时,电网企业应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防治掺煤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综新能〔2016〕623号)要求加强补贴资金拨付审核,杜绝掺煤等情况的发生。
项目建成之后,股权是否可以转让,对于不同类型的项目,国家有不同的规定。
1、普通光伏项目
为了防止倒卖路条,国家规定:建成之前股权不可转让,建成投产之后可以转让。
2、领跑者光伏项目
根据领跑者基地的招标文件,项目建成 5年内,股权不可转让。3、光伏扶贫项目
对于光伏扶贫项目的股权转让,相关文件中并未做具体的要求。
由于有更多的人参与的光伏扶贫项目中,越来越多的人关注扶贫项目的股权是否可以转让。
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和基地建设以促进光伏发电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市场应用和成本下降为目的,
通过市场支持和试验示范,以点带面,加速技术成果向市场应用转化,
以及落后技术、产能淘汰,实现2020年光伏发电用电侧平价上网目标。
2020年后,按国家届时新发布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