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相关部门确认,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在2022年内正式终止,今年12月31日后上牌的车辆将不再给予补贴。2022年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也进一步退坡,以续航400公里(单价需低于30万元)的普通纯电动乘用车为例,2021年购车可享上限为1.8万元新能源补贴,而2022年这一金额降至1.26万元。续航里程大于300公里且小于400公里的车型补贴上限为9100元,插电式混动车型补贴为4800元。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国内还施行有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而在今年年底后,该政策是否会发生变动,还需官方给出更多信息。
法律依据
《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为加强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尽管补贴政策顺延两年给国内的新能源车企吃下了一颗定心丸,但是补贴滑坡对行业的冲击依然不小。按照刚刚推出的新能源补贴新政策,2020年到2022年每年依次下滑10%、20%和30%。
除了补贴门槛的提高和补贴金额的下降,2020年的新政策还设置了30万元这个价格封顶线。很明显是在逼特斯拉降价,按国产Model 3目前的生猛势头,杀伤力确实很大。那么,谁最受伤?
特斯拉逆势涨价的逻辑
新政一出,首先提出质疑的是理想汽车的创始人李想,他认为这个政策“助攻特斯拉搞残自主电动车”。但特斯拉表现得似乎不在意补贴,反倒豪横的宣布涨价,国产Model 3标准续航升级版和长续航版售价分别上涨4500元和5000元,起价超过了30万。
当然,表象非相。因为新政策有3个月的过渡期,这期间特斯拉仍可享受2020年标准的补贴,但因为由去年的2.5万降到2.25万(续航400公里以),所以特斯拉要通过涨价赚回来。而等过渡期过后,毛利高达30%的特斯拉随时可以把价格降下来,尤其是占成本大头儿的电池换上宁德时代之后。
所以,30万封顶价刺激特斯拉降价,对自主品牌纯电动车,尤其是还想在高端市场有所作为的企业,无疑冲击非常大。以理想ONE为例,该车定价是32.80万元,以后就不能享受补贴,而且买自主品牌新能源车的消费者,对价格还是比较在意的。作为一个创业公司,理想汽车目前只有一款车,所以受到的影响确实不小。虽然理想ONE作为增程式混动,目前补贴只有8500元。
目前来看,国产特斯拉Model 3的影响力确实强,3月销量轻松破万,随着长续航版的推出,以及接下来Model Y的上市,销量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自主品牌在定价上也主动避其锋芒,比如刚刚上市的小鹏P7定价是22.99万-34.99万元,而这款车一直是明确以特斯拉Model 3为竞争对手的。
能做到30万+的主流自主品牌纯电车型还有比亚迪的唐EV600和即将上市的汉EV,以及定位豪华车的蔚来。如果特斯拉主销车型降到30万以内,再享受到国家补贴,27万的价格杀伤力确实足够大,李想的担忧确实有一定道理。
传统豪华车品牌将受冲击
当然,受冲击的不只自主品牌新能源汽车,传统豪华品牌也不能幸免。目前,传统豪华车品牌也都在电动化方面发力,在中国市场奥迪推出了e-tron,奔驰推出了EQC,宝马也将推出iX3,还有沃尔沃的极星2、捷豹I-PACE等。
这些车的价格基本都在30万以上,唯一比较亲民的极星2,在售车型价格也达到了41.8万,29.8万的版本还没上市。30万的门槛,特斯拉可以轻松击穿,并保证仍有很高的利润,而这些传统豪车企业的产品能跟上吗?
最重要是,是豪华品牌燃油车市场的冲击,月销量过万对于BBA的主力燃油车也不是容易的事。根据上线数据,2019年30万+的车型月均销量过万的只有区区十余款车型,基本都是BBA的主力车型,最高的是奔驰E级21,499辆,而奥迪Q5L和宝马X3都是1.1万-1.2万之间,而按照3月的销量特斯拉已经追上了这两个主力燃油豪华车型。
要知道,国家一路绿灯引入特斯拉国产,除了通过“鲶鱼效应”倒逼自主新能源车品牌进步,也是为了推动电动车的普及,实现从油到电的能源转换,很明显靠自主品牌很难快速实现这个目标。也就是说,特斯拉的竞争对手是所有燃油车企业,尤其目前正在吃中国汽车消费升级红利的传统豪车品牌。
混动打败纯燃油才能活
还有,混动车型(尤其是插电混动)受到的冲击也非常大。这次新政,对于混合动力车型(主要指插电和增程)影响有限,第一门槛仍是纯电50公里,第二补贴由1万降到8500元。
尽管如此,插电混动的危机依然不小。由于门槛低,再加上双积分政策,混动成了燃油车的影子,市场上的主流燃油车都在推混动,下到卡罗拉上到宝马5莫不如此,毕竟油改电的混动很容易造出来,而且还享受新能源的福利,何乐而不为?
但关键是,消费者买插电混动图什么?由于插电混动也能上绿牌,而消费者对纯电动车又不信任,所以买插电混动过渡的甚多,像宝马530Le、途观PHEV、比亚迪唐DM等车型销量都非常可观。但是,随着特斯拉的引进国产,消费者有了新的选择,混动销量应声下滑。
以去年排名第一的比亚迪唐DM为例:2019年的销量是3.4万多辆,但是销量却是下降趋势,去年11和12连续两月销量只有1000辆,而今年3月只有600多辆。原因很简单,唐DM价格在20万-25万元这个区间,与国产特斯拉太接近了,很多客户被抢走了。受伤的不只是比亚迪,根据上线数据,2019年12月插电混动的市场份额还有35.62%,到今年3月份就下降到15.84%。
插电混动的生存逻辑就是享受电动车的政策红利,但可以当燃油车用,所以是政策催生的怪胎,很多插混车型就是给燃油车加电池,一旦没电了就是半残。像比亚迪唐DM已经是插混中很优秀的了,但销量仍然下滑,可见形势多么严峻。
插电混动要想生存,必须有比纯燃油车更有优势的卖点,就像日系油电混动或增程式混动那样。最近一汽-大众推出的插混品牌GTE,提出“一车三得”的概念,纯电模式、混动模式和燃油模式三种动力三种体验,用电时不逊任何电动车,用油时也不辱“GT”之名,是一个不错的尝试。
说到底,混动只是一种过渡产品,所以其发展方向不应该是抢新能源的红利,更应该是作为能源转换的缓冲区,以替代纯燃油汽车为目标,让消费者切实感受到比燃油车更实用,能做到这点才会有自己的生存空间。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1、在电动面包车不开电门的情况下按住刹车同时把转把拧到头。
2、然后在打开店门等待5到8秒。3、关掉电门,然后再松开刹车跟转把就解锁成功了。
出行特征VS里程焦虑
大数据论文:北京市每日出行特征,文中显示80%的每日出行都在50公里以下,95%的出行在100公里以下。
虽然理论上说,200公里的续航就妥妥的了。然而,理论终究是理论,消费者还是会产生“里程焦虑”,原因上大体上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充电余量:一般车主都不会等到剩余电量不足时进行充电,多数人都习惯还有几十公里续航的时候就去充电。考虑到充电桩的数量要少于加油站,那剩下100公里续航的时候,就得去充电了。所以,以200公里续航为基准的话,这下除去100公里,那么至少要300公里续航。
2. 真实续航vs工信部续航:中国厂家给的是NEDC续航,美国的是EPA续航,欧洲目前是WLTP续航。大体上来说EPA比较准,而NEDC就要大打折扣了。给各位车主举个例子就是说是300公里续航,实际上大约开到的里程在260左右吧。开空调、高速的话,可能还要再除去一些。如此看来,要想开的舒服,那至少要200+200+100=500公里续航。
3. 远行需求/突发需求:即使说是95%的情况下都在市区开,但大家也是希望周末去郊个游、春节回家等,那电动汽车该怎么办?
考虑到以上情况来说,大多数消费者在选电动汽车的时候,还是希望续航里程越多越好;然而,就目前来说这是由问题的。
高续航带来的问题
电动汽车电池很重,往往要占到整个车重的20—30%左右。相对于燃油车来说,这部分车重是额外增加的,相当于是“能量征税”。
也就是说,我再多加1度电的电池,需要先被征走0.3度,只有0.7度是真正可以增加续航的。随着续航边长,电池增加;这种“能量税”会越来越重,从经济上变得不再可行。
通俗解释:能量密度决定了堆电池数量的难度!在能量密度受限的情况下,电池数量堆到一定程度,就会变得相当不经济了。
那么有没有解决方案?
一. 硬核方案:提高电池能量密度
如果说能量密度是关键问题,那我不断地研发,提高电池能量密度不就行了吗?
这个道路其实是非常艰难的。
短期来看:面临能量密度与安全性的矛盾。
长期来看:面临物理化学的上限瓶颈。
二. 提高充电便利性
有两个方向:
1. 提高充电速度
2. 增加充电桩数量
最根本的方法便是解决基础设施。
三. 电池充电宝
目前市场上有外置的充电宝还有一款内置的充电宝,也就是传说中的“增程式电动汽车”;此款电动汽车在定义上都不一定能归纳在电动汽车里。这里米神也就不一一细说了。
写在最后:
对消费者来说,如果不加钱,续航自然是越高越好。所以说,在特定条件下,电动汽车时续航越多越好的。
对于全社会来说,即使不加钱,过高续航也就意味着更不节能,更不环保。核心问题在于电池能量密度低。所以综合来看,电动汽车并不是续航越多越好。
车东西(公众号:chedongxi)
文|Juice
车东西6月22日消息,今日,工信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这项决定已经在今年4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议同意,明年元旦开始实行。
▲工信部官网发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
在这份新文件中,对此前发布的《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中的部分内容做了一些修改,比如对未来三年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做出了明确的要求,此外还调整了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积分的计算方式。
当然其中还有多处关键信息的变动,车东西对其中的关键信息进行了提取,并在文后附上文件全文。
新文件的要点有:
1、明确规定了未来三年的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的积分比例要求
三年前的《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中只对2019年和2020年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做出了要求,其中2019年的比例为10%,2020年比例为12%。
此次文件中,又明确了未来三年的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的积分比例要求,文件显示,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4%、16%、18%,2024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则会另行公布。
这个比例要求的意思就是,车企需要用新能源汽车的积分去弥补车企每年传统燃油车产量/进口量相应的比例,在具体年份的表现就是,到2021年,车企需要用新能源汽车的积分去弥补车企每年传统燃油车产量/进口量的14%。
到2022年,车企需要用新能源汽车的积分去弥补车企每年传统燃油车产量/进口量的16%,2023年,车企则需要用新能源汽车的积分去弥补车企每年传统燃油车产量/进口量的18%。
这样做的目的有两个,一个是让车企增加新能源汽车的产量,另一个目的则是让车企适当减少燃油车的产量。
2、新能源汽车双积分制的计算方法也发生了变化
根据此前的新能源汽车双积分计算方法,纯电动乘用车的标准车型积分计算方法为:0.012×R+0.8,其中R为电动车续航里程(工况法),单位为km,积分上限为5分。也就是说,此时车企的纯电动车的工况续航只要达到350km就能拿到5分了。
燃料电池乘用车的标准车型积分计算方式则为:0.16×P,其中P为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单位为kW,积分上限为5分。
而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的标准车型积分固定为2分。
调整后的新能源汽车标准车型积分计算方法对着三类车的计算方法都做出了调整,调整后的纯电动乘用车的标准车型积分计算方法为:0.0056×R+0.4,R为电动汽车续驶里程(工况法),单位为km。从变化的情况上来看,之前同样续航的纯电动乘用车的标准车型积分要比以前下降一半。
同时,车型积分上限为3.4分,比之前的5分也有所下降,此时车企的纯电动车工况续航需要达到536km才能拿到满分。
▲新版《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积分计算方法》
文件中也具体到了纯电动乘用车车型积分的计算方法:标准车型积分×续驶里程调整系数×能量密度调整系数×电耗调整系数。
在续驶里程调整系数方面,其中当100≤R<150时,续驶里程调整系数为0.7;当150≤R<200时,续驶里程调整系数为0.8;当200≤R<300时,续驶里程调整系数为0.9;当300≤R时,续驶里程调整系数为1。
这也就是说当车辆的工况续航里程越高,车辆能够获得的车型积分就越高。不过该文件也并未鼓励车企一味的提升车辆的续航里程,当车辆的续航里程大与300km之后,车辆续驶里程调整系数就固定为1了,也就是说,再提升续航也不会有更多的积分了。
在能量密度调整系数方面,当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的质量能量密度<90Wh/kg时,能量密度调整系数为0;当90Wh/kg≤质量能量密度<105Wh/kg时,能量密度调整系数为0.8,当105Wh/kg≤质量能量密度<125Wh/kg时,能量密度调整系数为0.9,125Wh/kg≤质量能量密度,能量密度调整系数为1。
根据这个要求,可以发现电池能量密度低于90Wh/kg时,车企是无法获得车型积分的,随着电池能量密度的提升车型积分也会不断提升,不过当电池能量密度高于125Wh/kg之后,电池的能量密度调整系数就固定为1了,就算继续提升能量密度,车型的积分也不会增加了。
这么一来,在政策要求的层面上,车企就不必追求高续航和高电池能量密度,可以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把产品的质量打磨好,也能提升车辆的安全性。
在电耗调整系数方面,按整备质量(m,单位为kg)不同,设定纯电动乘用车电能消耗量目标值(Y)。当m≤1000时,Y=0.0112×m+0.4;当1000
其中车型电能消耗量(kW·h /100km,工况法)满足电能消耗量目标值的,电耗调整系数(EC系数)为车型电能消耗量目标值除以电能消耗量实际值(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上限为1.5倍)。其余车型EC系数按0.5倍计算,并且积分仅限本企业使用。
车企要想获得更好的车型积分,就需要让自己的车型实际电耗情况更加符合电能消耗量目标值。
燃料电池乘用车的标准车型积分则为:0.08×P,其中P为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单位为kW。根据新的计算公式,额定功率的燃料电池汽车所获积分也要比以前下降一半,但是其积分上限则从5分提升到了6分。这也给了燃料电池车企更高的要求,车企需要提升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才能拿到更多的积分。
燃料电池汽车的车型积分跟车辆的续航和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相关。
文件中提出燃料电池乘用车的续驶里程不应低于300km,当P不低于驱动电机额定功率的30%且不小于10kW时,车型积分按照标准车型积分的1倍计算;其余车型积分按照标准车型积分的0.5倍计算,并且积分仅限本企业使用。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的标准车型积分固定为1.6分,从之前的2分也有所下降。车型电量保持模式试验的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中车型对应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应当小于70%;其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的电能消耗量应小于前款纯电动乘用车电能消耗量目标值的135%。无法同时满足以上两项指标的车型按照标准车型积分的0.5倍计算,并且积分仅限本企业使用。
从计算方式的变化上可以看出来,工信部对于车企的车型参数的要求更加精细了,同时也摒除了此前一味追求高续航和高能量密度的缺点,但新能源车的标准积分上限从5分下降到3.4分则意味着车企需要生产更多的纯电动车型才能完成正积分的要求。
3、新能源乘用车正积分三年内可结转
新规定显示,车企2019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可以等额结转一年,也就是说,如果车企2019年的新能源积分较多,达到了正积分,那么可以全额用来补明年新能源汽车的“负积分”。
而2020年度开始,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每次只能结转50%,车企用2020年的正积分来补2021年的“负积分”时需要打一个50%的折扣;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仅核算传统能源乘用车)与达标值的比值不高于123%的,允许其当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结转,结转比例为50%。
不过需要注意的一点是,乘用车企业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结转有效期不超过三年。
但这项结转比例并不固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可以根据汽车行业发展情况决定延长抵偿期限和调整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结转比例。
此外,这项结转政策也规定了关联车企之间的认定。允许同一外方母公司旗下的合资企业、国内汽车企业与其持股的境外生产企业所对应的授权进口供应企业之间转让平均燃料消耗积分。
4、醇醚燃料乘用车进入能源乘用车目录
新文件显示“本办法所称传统能源乘用车,是指除新能源乘用车以外的,能够燃用汽油、柴油、气体燃料或者醇醚燃料等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
而在2017年《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中则显示“本办法所称传统能源乘用车,是指除新能源乘用车以外的,能够燃用汽油、柴油或者气体燃料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
这也反映了,目前政府正在鼓励车企积极研发各种动力总成的新能源汽车。
总的来看,新的《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对此前的双积分政策内容进行了一些调整,结合了疫情对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影响,对小型车企进行了保护。但同时,新的双积分政策对车企的新能源车型生产要求也更高了,又将更多的动力总成类型纳入到新能源汽车目录中,这对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全面发展将会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以下为《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全文:
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了适应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需要,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决定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四条第三款修改为:“本办法所称传统能源乘用车,是指除新能源乘用车以外的,能够燃用汽油、柴油、气体燃料或者醇醚燃料等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条第四款:“本办法所称低油耗乘用车,是指综合燃料消耗量不超过《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GB 27999)中对应的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与该核算年度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之积(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的传统能源乘用车。”
二、将第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对核算年度生产量2000辆以下并且生产、研发和运营保持独立的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进口量2000辆以下的获境外乘用车生产企业授权的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放宽其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的达标要求:
(一)2016年度至2020年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较上一年度下降6%以上的,其达标值在《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规定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基础上放宽60%;下降3%以上不满6%的,其达标值放宽30%;
(二)2021年度至2023年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较上一年度下降达到4%以上的,其达标值在《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规定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基础上放宽60%;下降2%以上不满4%的,其达标值放宽30%;
(三)2024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核算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另行公布。”
三、第十六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传统能源乘用车中低油耗乘用车的生产量或者进口量按照以下规定计算:
(一)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低油耗乘用车的生产量或者进口量分别按照其数量的0.5倍、0.3倍、0.2倍计算;
(二)2024年度及以后年度的低油耗乘用车生产量或者进口量计算倍数,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另行公布。
四、将第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0%、12%、14%、16%、18%。2024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另行公布。”
五、将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乘用车企业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以依据本办法自由交易,并按照下列规定结转,结转有效期不超过三年:
(一)2019年度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以等额结转一年;
(二)2020年度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每结转一次,结转比例为50%;
(三)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仅核算传统能源乘用车)与达标值的比值不高于123%的,允许其当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结转,每结转一次,结转比例为50%。只生产或者进口新能源汽车的乘用车企业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按照50%的比例结转。”增加一款作为第二十二条第四款:“工业和信息化部可以根据汽车行业发展情况决定延长抵偿期限和调整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结转比例。”
六、将第二十三条修改为:“具有下列关系之一的乘用车企业,属于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企业:
(一)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持股总和达到25%以上的其他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
(二)同为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持股总和达到25%以上的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
(三)获境外乘用车生产企业授权的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与该境外乘用车生产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股总和达到25%以上的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以及直接或者间接对该境外乘用车生产企业持股总和达到25%以上的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
七、将第二十七条修改为:“乘用车企业的新能源汽车负积分,应当通过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抵偿归零。”
八、增加一款作为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工业和信息化部可以根据汽车行业发展情况,决定乘用车企业使用2021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对2020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负积分进行抵偿。”
九、将第三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中的“质检总局”修改为“市场监管总局”。
十、将第三十二条第五款修改为:“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对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进口新能源乘用车参数、进口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等进行核查。”
十一、将附件2《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积分计算方法》修改为:
▲新版《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积分计算方法》
此外,对个别文字作相应修改。
本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令第44号)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一、新能源货车
2020年新能源货车补贴或退坡10%。
纯电动货车按照315元/kWh补贴,N1类上限1.8万元,N2类上限3.5万元,N3类上限5万元。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货车按450元/kWh补贴,N1类无补贴,N2类上限2万元,N3类不变仍为3.5万元。
技术要求方面,纯电动货车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由0.30调整为小于0.29Wh/km·kg。
二、新能源乘用车
2020年纯电动乘用车补贴或退坡10%,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补贴或退坡30%。
其中,纯电动乘用车续航里程或要求不低于300km,比2019年的250km有所提高。
三、新能源客车及燃料电池汽车
新能源客车2020年补贴标准或不调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政策另行公布。
四、过渡期
过渡期或为三个月,过渡期内不满足新标准的车型,按照标准50%予以补贴。
五、其他
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续两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具体指标及补贴额度或将根据市场情况再研究确定。
关于2020年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最新政策,电车资源将持续关注。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