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主要学习那些方面的知识?
一、 专业历史沿革与发展动态
能源动力工业是国民经济与国防建设的重要基础和支柱型产业,也是涉及多个领域高新技术的集成产业,在国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一直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动力机械和热工设备在各个领域的需求日益扩大,因而需要大量专业人才,目前我国有 120多所院校开设有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
按照 1998 年国家教育部重新修订调整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目录,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080501)属于工学 (08),对应的二级学科为能源动力类 (0810),是由旧本科的九个相关专业合并而成,它包括了原来的热力发动机(080311)、热能工程(080501)、流体机械及流体工程(080313)、热能工程与动力机械(080319W)、制冷与低温技术(080502)、能源工程(080506W)、工程热物理(080507W)、水利水电动力工程(080903)、冷冻冷藏工程(081409)专业,是一个宽口径的专业,拓展空间很大。
我校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制冷与空调方向)是依托于机电工程系建立的,机电工程系有相近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新办的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所需开设的专业基础课程及其实验与原有专业相似,很多教学设施可共用,教学条件具有互补性。在充分论证并经教委批复后,我专业于 2006年开始招生,计划招收50名。
二、 专业办学理念及特色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知识更新和学科交叉渗透的速度加快,能源动力类专业的覆盖面、涉及面越来越广,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更为复杂,对能源动力专业人才的知识结构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环境、新能源、新材料、新工艺等知识)。在全球变暖、臭氧层的破环、全国很多地区电力紧缺以及 SARS 以后,制冷与空调技术发展更强调人与环境的协调发展,要把舒适性与节能、环保、高效结合起来综合评价;更重视保护环境,节约能源和资源,提高能源利用率;更关注室内空气品质,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
德州拥有很多制冷企业,如亚太集团、中大-贝莱特中央空调集团、格瑞德集团和山东双一集团等,为使我们的教育能够与国际和地方经济接轨,使学生适应充满挑战的21世纪,在广泛调研国内外热能动力学科发展基础上,结合学校“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的定位及本科学科专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将现代制冷空调技术作为专业主要发展方向,并开设动力机械及工程方向的专业选修模块;考虑企业对专业人才的实际需要,对专业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知识体系进行优化整合充实,加强专业课程设计、实验、实习等实践环节,以解决能源动力类宽口径专业人才培养与我国企业对专业人才知识结构强调专门化之间的矛盾,培养热能与动力工程领域、建立在大机械平台上,具有扎实专业基础、强烈的创新意识、良好的动手能力和自学能力,综合素质高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以满足经济建设需要。
本专业是跨热能与动力工程、机械工程等学科领域的工程应用型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机械工程、热能动力工程和工程热物理的基础理论,学习各种能量转换及有效利用的理论和技术,受现代动力工程师的基本训练。通过理论力学、材料力学、工程制图、机械设计、电工与电子技术、工程热力学、流体力学、传热学、控制理论、热工测试技术以及专业方向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具备工程热力学、流体力学、传热学和热工测试技术等热能与动力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实验技能和基本专业知识,掌握制冷空调设备、制冷装置、动力机械与动力工程、流体机械等设计、制造和实验研究的基本技术,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较高的外语水平。本专业毕业生将具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较好的人文、艺术和社会科学基础及正确运用本国语言、文字的表达能力,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领域宽广的技术理论基础知识,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组织管理能力和较强的自学能力、创新意识和较高的综合素质,能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从事能量的转换和利用、动力机械与动力工程的设计、节能技术、制冷设备关键技术和制冷空调工程的设计、制造、实验研究、热工控制、安装和运行管理及营销等方面工作。
在教学计划制定中,尽量体现重基础、宽专业的主导思想,强调大机械平台,并不削减热工基础,学生除了必修传统的热工三大基础课程《工程热力学》、《传热学》和《流体力学》之外,还需必修机械基础课程《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机械原理》、《机械设计》,充分体现了大机械平台上基础厚实的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此外,还按专业方向设置了多种教学模块,增设了动力机械工程方向模块课程,以扩大学生的专业口径,对于学生的就业和转岗都是非常有益的,而且还可满足我国能源建设需要;根据近年来空调行业飞速发展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增加反映新技术、新知识的选修课程,如“制冷压缩机”、“制冷新技术”等学科前沿专业课程,使学生将来步入社会后能尽快地适应现代技术的飞速发展;加强实践教学,为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开设了专业实验课,逐步构建出符合认知规律、分层次、模块化的开放实验教学体系。在实习方面,山东双一集团、格瑞德集团等都已经成为我系的教学实践基地,在校期间,同学们可以到公司去实习,能够接触到制冷设备的制造工艺并能够了解最新的制冷技术发展趋势,锻炼实践动手能力,为将来走上工作岗位积累经验。在计算机和英语课程设置上,基础教育时强调理论学习,专业教育时强调应用,从而保证四年内计算机和英语学习不断线。这些工作都是为了使学生具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较好的人文、艺术和社会科学基础;较系统的掌握本专业的理论基础知识,了解其学科发展前沿;获得本专业领域的工程实践训练,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和外语应用能力;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创新意识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三、 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可以从事制冷空调设备的研究、设计、制造、营销、管理、商业贸易及检测工作,制冷空调的智能控制及软件开发工作,中央空调和冷藏库的设计、安装及运行管理工作,新型制冷空调技术与装置的研究开发工作,境外企业的商务与市场代表。
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如下: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两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只有部分城市可以,基本上行不通)
二建资源实时更新百度网盘资源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28ltIlHhSOB4qKqUeDFI9A
?pwd=2D72 提取码:2D72资源内容:一建二建真题解析、新版考试所需电子书籍、思维导图、模考卷、精品网课、超押、普押、考前冲刺、课件、教材、刷题题库、各类最新押题、0基础班等学习资源分享,包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等........
·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指电气工程、电气工程自动化专业)或相近专业(指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位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四)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本规定适用于从事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等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人员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执业资格制度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从事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等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国家对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 建设部、人事部等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等依照本规定对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试、注册和执业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下设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公用设备专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由建设部、人事部和有关行业协会及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的专家组成,具体负责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试、注册和管理等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地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试组织、取得资格人员的管理和办理注册申报等具体工作。
第二章 考试
第七条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第八条 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负责拟定公用设备专业无疑考试网纲和命题、建立并管理考试试题库、组织阅卷评分、提出评分标准和合格标准建议。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无疑考试网纲、年度试题、评分标准与合格标准。
第九条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组成。
第十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第三章 注册
第十二条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可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由该委员会向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报送办理注册的有关材料。
第十三条 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向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由建设部统一制作,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和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申请人经注册后,方可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执业。
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应将准予注册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名单报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十四条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期满前30日内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在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或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2年的;
(三)自受刑事处罚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5年的;
(四)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规定的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依照本规定第十五条决定不予注册的,应自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有异议,申请人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十七条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撤销其注册:
(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在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和相关业务中造成工程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的;
(四)经查实有与注册规定不符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
第十八条 被撤销注册人员对撤销注册有异议的,可自接到撤销注册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十九条 被撤销注册的人员在处罚期满5年后可依照本规定重新申请注册。
第四章 执业
第二十条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的执业范围:
(一)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含本专业环保工程);
(二)公用设备专业工程技术咨询(含本专业环保工程);
(三)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备招标、采购咨询;
(四)公用设备工程的项目管理业务;
(五)对本专业设计项目的施工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一条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只能受聘于一个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
第二十二条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由其所在单位接受委托并统一收费。
第二十三条 因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质量事故及相关业务造成的经济损失,接受委托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有权根据合约向签章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追偿。
第二十四条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管理和处罚办法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五章 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五条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有权以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的名义从事规定的专业活动。
第二十六条 在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中形成的主要技术文件,应当由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修改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签字盖章的技术文件,须征得该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同意;因特殊情况不能征得其同意的,可由其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签字盖章并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二)保证执业工作的质量,并在其负责的技术文件上签字盖章;
(三)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商业技术秘密;
(四)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执业;
(五)不得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
第二十九条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应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并作为再次注册的依据条件之一。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在实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之前,已经达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条件的,可经考核认定,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一条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可按规定的程序申请参加考试、注册和执业。
第三十二条 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活动的单位配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的具体办法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签字盖章生效的技术文件种类及管理办法由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制定。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 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第二条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无疑考试网纲、年度试题、评分标准与合格标准。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公用设备专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工作。
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各地的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三条 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第四条 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指公用设备专业工程中的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专业,详见附表1,下同)或相近专业(详见附表1,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第五条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四)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第六条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七)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第七条 参加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在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的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第八条 考点原则上设在省会城市和直辖市,如确需在其他城市设置,须经建设部和人事部批准。
第九条 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考试工作人员认真执行考试回避制度,参加命题和考试组织管理的人员,不得参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工作和参加考试。
第十条 严格执行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做好试卷命题、印刷、发送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第十一条 严格考场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者,要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责任。
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
一、考核认定条件
本办法下发之日前,长期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评聘为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业道德行为良好,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全国工程设计大师。
(三)1983年12月31日前,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并获得全国优秀工程设计项目金、银奖或有关公用设备专业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年龄在70周岁(含)以下,且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1、在具有甲级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中,担任正、副总工程师(负责公用设备专业技术工作)职务满5年。
2、受聘担任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无疑考试网纲编写、考题设计的专家。
(四)具备下列条件1或条件2,并参加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的人员。
1、同时具备下列(1)和(2)项中的各一项条件者。
(1)学历和职业年限:
①198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0年。
②198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0年;197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
③1978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197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2)技术业绩和资历:
①担任工程设计中公用设备专业技术负责人,完成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中6项及以上的一级和特级建筑工程项目或中型及以上工业项目(其中大型工业项目不少于2项)的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
②在具有甲级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中,担任正、副总工程师(负责公用设备专业技术工作)职务满5年。
③在具有乙级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中,担任总工程师(负责公用设备专业技术工作)职务满7年。
2、1983年以后,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并获得全国优秀工程设计奖项目或有关公用设备专业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获得2项及以上省部级优秀工程设计、公用设备专业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二、考核认定程序
(一)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工程设计人员由所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推荐,其中铁道部、水利部所属的甲、乙级勘察设计单位分别向铁道部、水利部主管勘察设计的部门推荐,军队系统勘察设计单位向总后基建营房部推荐。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和铁道部、水利部主管勘察设计的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对本地区、本部门设计单位的申报人员进行审核,并经本地区、本部门人事(职改)行政部门、总政干部部复审后提出推荐名单,报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公用设备专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初审。
(三)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负责初审通过人员的测试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地区初审通过人员的具体测试工作,并将测试成绩报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
(四)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将初审结果和测试成绩汇总后上报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根据初审结果和测试成绩进行终审,报人事部、建设部批准后,由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公布通过考核认定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的名单。
三、考核认定申报材料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和铁道部、水利部、总后基建营房部等主管勘察设计部门的意见函。
(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附表2)。
(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全国设计大师应提供院士或大师证书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学历或学位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获奖证书,获奖项目的主要设计文件或图纸签署证明,担任正、副总工程师职务的任命文件。
(四)所在单位出具的职业道德证明和获奖单位出具的获奖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证明。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和人事部门、铁道部、水利部主管勘察设计和人事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和总政干部部,应于2003年5月31日前,将审核和复核合格人员材料报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
(二)通过特许或考核认定的方式取得其他专业执业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申报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核认定。
(三)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申报、审核和复核工作。凡不认真把关或弄虚作假的,停止该地区或部门的申报权和个人的申报资格。
(四)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在审核、复核时,应核查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向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报送的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应由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热能与动力现在的就业趋势非常好
找工作一点也不用愁的
热能与动力工程分3个方向
热工 热动 水动
热工和热动区别不大
主要就业方向是电厂.工厂热能车间。钢铁厂。锅炉厂
工资待遇7000以上。。在经济发达地区还要更高一些的。
水动主要是水电厂和水电施工单位
工资较高 但是地处偏僻
上海交通大学的热能与动力工程,尤其是制冷与低温是全国最好的热能与动力专业
如果你去了 并且能考上研究生的话
那你就非常非常牛了,以后前途无量~~~
热动专业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的专业。
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热能动力工程有关设备运行和管理的基本训练,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专业技术和热能动力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的知识,并具有较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基础。
主干学科:热能工程、动力工程、空调与制冷、计算机技术、自动控制等。
主要课程: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流体力学、机械设计基础、工程热力学、传热学、发电厂概论、电工电子技术、自动控制原理、测试技术、锅炉运行、汽轮机运行、汽轮机调节、热工检测仪表与系统、泵与风机、计算机应用系列课程、专业外语等。
还开设技术经济学、人工神经网络、低温制冷机、节能技术、压缩机系统与安装、数据库原理、AutoCAD、单片机与接口技术等选修课。
扩展资料:
热能工程专业主要有以下五个研究方向。
1、工业热设备工程
主要研究工业热设备的结构、控制等方面的理论和工程实际问题,改善设备结构和优化操作,开发和研制新型高效节能的工业热设备。
2、工业热过程理论和技术
主要研究工业过程中的流动、传热和传质过程,建立热过程数学模型,为改进工艺、优化工艺参数和开发新工艺提供必要的理论基础。
3、燃料及其高效清洁燃烧技术
主要研究燃料的性质、燃料的改质、燃料的合理燃烧,开发新型高效、低污染的燃烧装置,合理组织炉内的燃烧过程。
4、工业热能系统工程
主要研究工业热设备间、工序间的联系和发展,组织好物流和能流,优化生产过程。从企业整体出发,研究能源结构,合理利用能源并做好余热的利用和回收。
5、热能动力装置及燃烧过程
主要研究固体燃料清洁燃烧与循环流化床锅炉、锅炉的经济运行模式及其燃烧过程超低公害排放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热动专业
2022男生可以选择口腔医学专业,付出与回报成正比,本身医学类专业就属于热门专业,而且该专业还没有临床医学专业那么辛苦,毕业后不仅能够从事医疗行业,还能够开私人口腔诊所,薪资待遇叫人羡慕。
2022适合男生的专业
1、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男生天生就对机械这种东西比较喜欢,而机械专业也就非常适合男生,加上机械专业的就业前景不错,就业机会也很多,它也就成了让男生最吃香的专业之一。
2、焊接技术与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类专业里最基础的焊接技术及自动化专业。无论是天上飞的还是地上跑的,只要与机械相关,就需要焊接技术人才。
3、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主要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在市场调查分析、数据分析、数据库管理、大数据处理等技术领域,从事数据的收集和整理、数据分析和运用、数据库管理等工作。
4、护理专业:虽然现在学习护理专业的大部分都是女生,但在医院护理专业毕业的男生却很受欢迎。而且护理人员的工资待遇好、学历要求低。对于就读男同学而言,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5、车辆工程专业:车辆工程专业至少在未来的很长时间都不会出现失业的情况,因为我国交通发达,人口多,对于车的需求量是很大的,只要掌握了一定的专业能力,或者在某个发展方向相对出色,那就业根本就不是问题。
男生学什么专业好热能与动力工程
专业介绍:该专业是多门科学技术的综合,其中包括现代能源科学技术,信息科学技术和管理技术等,主要涉及热能动力设备及系统的设计、运行、自动控制、信息处理、计算机应用、环境保护、制冷空调、能源高效清洁利用和新能源开发等工作,面向及培养知识面广、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强的复合型高级人才。
就业前景:热力发电厂及电力公司、电力设计研究院、大中型用能企业、政府规划和环保部门、制冷和空调设备企业、高等院校等领域,从事设计、运行、自动控制、信息处理、环境保护、清洁能源利用和新能源开发等类型工作。
化学化工类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有化工总控工证、化工工艺试验工证、分析工证、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污水处理工证等。
以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为例: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考试,考试每年开考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年的九月份进行。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组织成立环保工程专业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拟定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和试题,建立并管理考试试题题库,组织评阅卷工作,提出评分标准和合格标准建议。
扩展资料: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
1、取得本专业(指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资与环境等专业)或相近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土木工程等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3、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