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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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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9 12:30:01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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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1:10

学校的硬件设施很一般,教学质量还算可以,冶金、机电一体、汽修这些还都是很不错的。生活上相对不方便,有时会停水,伙食中等。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始建于1958年,前身是与共和国同龄的五_一厂业余工学院。2004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为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是我国铝行业系统内唯一的一所高职院校,是国家首批“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是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行业试点院校,是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是全国有色金属行业职工继续教育基地。

扩展资料:

学院总占地面积1674亩,包括淄博和威海两校区,其中威海新校区总占地面积约924亩,总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分两期建设,一期占地面积约597亩,建筑面积19.7万平方米。

学院设立了机械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互联网学院、冶金化工系、思政教学部等12个教学单位,拥有工业机器人、有色冶金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等37个专业,形成以有色冶金技术、有色机电为特色的专业群,其中有色冶金技术、炭素加工技术专业为山东省所独有。

参考资料: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学院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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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1:10

公办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高校,该校是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举办,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为我国铝行业系统内唯一的一所高职院校,学院是国家首批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代码D859)。主办方是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由山东铝业有限公司实施管理。中铝是国家重点扶持的中央企业和骨干国企,在世界500强企业榜排名227位。山铝是中铝的全资公司,1949年建厂,总资产规模100个亿。

作为我国铝行业系统内唯一的一所高职院校,学院是国家首批“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是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行业试点院校,是全国电子信息人才培训基地,是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是全国有色金属行业职工继续教育基地,也是山东省首家高职院校互联网学院、山东省“金蓝领”培训基地和山东省技师培训基地。

办学六十年来,学院为有色金属行业和山东省地方企业培养输送了6万余名懂经营、会管理、能操作的技术技能人才,成为名符其实的铝行业技术人才“摇篮”。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始建于1958年,前身是与共和国同龄的五〇一厂业余工学院。2004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学院成为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2012年7月,全国首个由中央企业牵头组建的紧密型、行业性职教集团——中铝职教集团在学院挂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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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1:10
1、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是公办的吗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是公办高校,该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中国铝行业系统内唯一的高职学院。

2、山东铝业职业学院简介

学院始建于1958年,2004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建立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几十年来,学院依托国有大型企业办学,学院主办方是中央直属企业、全球第二大氧化铝制造商、中国铝工业代表企业——中国铝业公司的全资公司山东铝业公司,大胆改革,开拓进取,各项事业迅速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业绩。学院为山东铝业公司及全国有色金属行业企业、省内企事业单位培养了大批专科人才,培训员工50000余人次,为中国有色金属行业和我省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学院先后荣获省级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山东省职工教育先进单位、中国有色金属行业职工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是中国铝业公司员工培养培训基地。2008年,学院被确认为国家首批“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同时被批准为山东省首批自学本科试点高职院校。

学院下设机械工程、电气工程、计算机、经济管理、冶金化工5个系和基础部、实训中心,拥有数控技术、冶金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会计电算化技术、电气自动化等21个专业,初步形成了布局较为合理、特色较为鲜明、紧密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职业岗位需求,充满活力的专业群体。近年来,学院省部级以上科研立项17项,公开发表论文300余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200余项,主编、参编、出版教材及著作50余部,现已建成省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精品课程3门,院级精品课程6门。

学院现占地750余亩,图书馆藏书(纸制)30余万册,与企业共享山东铝业数字图书馆资源,校内各类实训室和实习基地50多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000余万元。体育馆、游泳馆、影剧院及田径运动场为师生员工锻炼身体、增强体质提供了优良的场所;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风扇、暖气设施齐全;学生教室配有校内闭路电视,餐厅配有空调、电视,功能完备;建立了计算机校园网络系统、闭路电视系统、英语节目发射系统、教学管理数字化平台等,实现了教学手段现代化。现面向山东、河北、河南、山西、内蒙、甘肃、青海、黑龙江、江苏、湖北、四川、陕西、贵州13个省份招生,全日制高职在校生6500余人。

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方针,努力使学生增长知识、提高能力、完善人格、适应环境、服务社会。学院教育教学质量、“校企相融、产学互动”的办学特色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好评。在2005年山东省高职专科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学院的办学特色深受评估专家赞许,并将它作为学院的基本特色和优势向省教育厅和教育部进行了推介和汇报。学院生源市场、毕业生就业市场广泛,已与50余家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学院毕业生由学院负责推荐就业,历届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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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1:10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有关规定和2020年有关招生政策规定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合理可行、育人为本、从实际出发”的原则,结合学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代码:13859

(二)校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山铝花园路8号

(三)办学层次、类型:学院是全日制省属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属于专科层次。2004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建院。

(四)办学基本条件

目前学院地处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淄博市张店区,占地794亩,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563万元,教职工660人,其中专任教师516人,对外建立了1300余人的兼职教师资源库。建有智能工业机器人、智能制造加工中心、柔性生产线实训室、化工仿真实验室、ERP实验室、网络系统集成实训室、机械装调实训室、3D打印创客空间等60余个“教、学、做”一体化实验实训室。与山东铝业有限公司、潍坊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三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等200多家协议合作单位联合开展专业对接产业项目的科技项目合作研发。与韩国仁川大学、大真大学、全北大学共建韩国语学堂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威海分校,成为学院开展国际交流的里程碑事件,目前双方以1+4和3+2的人才联合培养模式取得实质性进展。

(五)院系设置

学院设有互联网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电商学院、大数据与云计算学院、电气工程系、建筑工程系、冶金化工系、基础部、思政部共11个教学部门。

(六)历史沿革

学院始建于1958年,先后经历了五○一厂业余工学院、山东铝厂职工工业大学、山东铝业公司职工大学的历史沿革。学院是教育部首批试办高职院校,于1998年开始招生, 200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正式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08年,学院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认为 “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同时被批准为山东省首批自学本科试点高职院校。2012年12月,学院被中华全国总工会命名为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2019年4月学院主办单位——山东铝业有限公司成为教育部首批24家“产教融合型企业”之一,同时学院被评为“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公司被评为“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企业”,“校企相融、产学互动”办学特色得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高度认可。

(七)办学特色

学院努力探索行业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规律,发挥校企一体化的办学优势,形成了“5333”的办学特色,“5”指五个相融,即一是教育家与企业家相融,二是师资队伍与企业技术技能、管理人才队伍相融,三是实习实训场地与企业生产线相融,四是高校文化与企业文化相融,五是理论与实践相融。第一个“3”指三个三分之一教学模式,包括三分之一的时间组织课堂理论教学,三分之一的时间开展工学交替育人模式,三分之一的时间进企业开展实践教学。第二个“3”指三个阶段,即在第一学年用三周时间安排学生到企业中根据自己所学专业了解其对应的岗位、工作环境、工作流程、操作设备及技术要求等进行认知实习,在第二学年用三个月的时间,安排学生到企业中拜师学习、跟岗学习,在第三个学年用不低于六个月的时间安排学生到优秀企业中进行顶岗实习。第三个“3”指“三个维度”,即技术技能、职业精神、人文素养。

(八)办学成就

建校60多年,学院不断稳定普通高职教育办学规模,积极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形成了培训、继续教育、成人学历教育、在校生自考本科教育同步进行的多元化培训办学体系,是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培养培训基地,年均培训3000余人次,为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全国有色金属行业企业、省内企事业单位培养了大批专科人才,培训员工50000余人次,为中国有色金属行业和山东省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近年来,学院省部级以上科研立项70余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500余项,公开发表论文600余篇,主编、参编、出版教材及著作百余部,教育部“十一五”规划立项教材1部,获得国家专利22项,建成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精品课程15门,市级重点专业5个,院级精品课程40余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5门,国家级骨干专业2门。

学院先后荣获全国企业管理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职工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职工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企业教育培训先进单位、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先进单位、中国有色金属行业职工教育先进单位、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优秀鉴定站、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一)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二)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山东铝业职业学院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第四章 招生计划

(一)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分配招生计划。

(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和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三)层次:高职

(四)学制:三年

第五章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一)招生条件

对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没有具体限制,男女生没有比例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符合教育部体检有关要求。

(二)录取规则

1.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我院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

2.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专业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 ,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第一志愿与第二志愿没有分差要求。

3.专业志愿录取原则,专业分配“志愿优先”。若某专业第一专业志愿考生超过计划数,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分低的考生再按第二专业志愿排序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在第一、二志愿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4.新生录取后由我院签发录取通知书,并通过邮政部门直接寄发给考生。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渠道和山东铝业职业学院网站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第六章 学费收取标准

(一)学费收取标准

机电一体化技术、会计、大数据技术与应用、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电子商务技术、电子商务、市场营销、投资与理财等校企合作专业收取学费8800元/生·年,其余专业收取学费5000元/生·年,住宿费1200元/生·年。如学费标准调整,按省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二)退费及奖助贷、绿色通道

1.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2.我院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为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为5000元/生·年,省政府奖学金为6000元/生·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为5000元/生·年。学院设有奖学金:一等1000元/生·年,二等600元/生·年,三等200元/生·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学生总数14%)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2200—4400元/生·年,同时可申请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院积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3.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4.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七章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类别

(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二)证书类别: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附则

(一)咨询方式

学院官网:https://www.shlzhj.net/

学院招生网:http://223.99.220.116:13088/

咨询热线:0631—3793001 3793002

学校地址:山东省威海市南海新区金海路118号

邮 编:264400

E-mail: 2022827391@qq.com

(二)申诉渠道

我院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考生对录取有疑问的,可向纪检监察部门反应相关问题,监督电话:0631-3793094

(三)其它

1.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 本章程由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仁爱的荷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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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1:10
国家有色金属及电子材料分析测试中心是一九八三年六月经原国家科委批准成立的第一个国家级分析测试机构,建设在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业务上受国家科学技术部指导。1992年通过计量认证,2001年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

中心资质

国家级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 2009002736E;

国家级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 2009000386Z;

国家级资质认定授权证书,CAL(2009)国认监认字(095)号;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No. L0642。

有色金属标准样品定点研制单位,YSRK07-2009

技术力量

中心拥有一支基础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分析测试研究队伍,其中高、中级科技人员75名,博士、硕士学历的青年专业技术人员36名。目前中心实验室建筑面积6400平方米。

中心拥有先进的大型分析测试仪器四十二台套,是我国有色金属及电子材料的权威检测机构,也是我国有色金属行业分析测试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之一。中心很好地履行了“分析测试的服务中心,分析测试方法的研究中心、分析测试人员的培训中心”三大职能,在完成国家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有色金属检测服务

1、有色金属、钢铁、矿物等化学成份分析;

2、高纯金属材料、多晶硅等辉光放电质谱检测(GDMS检测);

3、黄金、白银、铂金饰品成色无损检测;

4、材料的力学、物理和化学性能测试;

5、材料的表面性能检测;

6、各种合金、半导体材料和器件的微结构、微缺陷研究;

7、机械零部件、工程部件失效分析;

主要产品

1、标准溶液/标准物质;

2、空心阴极灯;

3、氢化物发生器;

4、PM系列喷磨试验仪;

5、高稳定度高压直流电源200KV;

6、高纯硼粉99.9999%;

7、高性能球形氢氧化镍;

8、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膜标准样品;

9、锂硅合金粉。

其他服务

1、实验室规划设计咨询;

2、分析检测人员培训;

3、联合技术研究。

主要贡献

中心积极面向市场,服务社会,为我国有色金属工业的发展和科技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向两千多个研究单位和企业提供了大量准确可靠的分析数据,并承担了国家科技支撑、国家86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军工配套等计划项目的研究。曾获国家科技进步奖6项,国家发明奖3项,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5项,部级二、三等奖98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20余项。负责和参加起草制订分析方法国家标准150余项;行业标准70余项;国家标准物质/标准样品87个;在国内外科技期刊上发表论文700余篇,撰写论著22部。与此同时,中心每年为厂矿企业举办培训班,培养分析测试人员。中心先后培养博士生、硕士生五十余名,并长期辅导大学生毕业实习。

近年来,我中心积极进行国际交往与合作,参加了各种类型的国际学术会议、合作研究及考察培训等,先后出访了亚洲、欧洲、北美及南美的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心与美国阿贡国家实验室开展专家互访交流活动,与俄罗斯托姆斯克理工大学签订了研究生交换培养协议。

中心将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先进仪器装备建设,一如既往地遵循“科学、公正、准确”的原则,为北京、全国乃至全球的广大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分析测试服务!

爱笑的小熊猫
愉快的期待
2026-04-24 19:41:10

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挺不错的。

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是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以国土资源类专业人才培养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占地面积33.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8万平方米,高职在校生7234人。

学院是中国有色金属行业职工培训基地、辽宁省地质勘探矿业集团人才培训基地、丹东市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基地、丹东市第八职业技能鉴定所、丹东市珠宝检测中心,学院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职工教育培训示范基地。

师资力量:

学院教职工总数245人,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73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82%。辽宁省教学名师3人,丹东市百名自然科学学科带头人3人,丹东市科技评审专家28人,“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达86%。

以上内容参考: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官网——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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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1:10
具我了解到:中国有色金属华东质检中心是个很权威的检测机构,前身是上海有色金属研究所,这个是可以考证的,他们的公司介绍如下

上海有色金属工业技术监测中心有限公司(简称监测中心)是由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上海有色金属行业协会、上海有协节能技术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以分析检测服务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企业。

监测中心同时运行管理着“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华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无损检测中心”两个具有国家认证资质的检定/检测机构,也是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的检测机构。

主体业务涉及第三方检测服务(含金属材料化学成分检测、性能检测、环保监测、无损检测等)、设备检定、检测培训等方面,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审查部授权的检测机构,是上海地区实施有色金属行业监管的执行机构,也是上海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技术支撑单位之一。

娇气的便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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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1:1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病,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的安全生产(含职业健康,下同)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机械铸造企业中金属冶炼活动的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冶金企业,是指从事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生产活动的企业。

本规定所称有色金属企业,是指从事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生产活动的企业。

本规定所称金属冶炼,是指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从事达到国家规定规模(体量)的高温熔融金属及熔渣(以下统称高温熔融金属)的生产活动。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的具体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制定并公布。第四条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所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由企业承担管理责任。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冶金有色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 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第六条 企业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第七条 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安全健康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和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并持续改进。第八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九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每年向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本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接受股东和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第十条 企业存在金属冶炼工艺,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低于从业人员千分之三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最低不少于三人;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十一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具备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其中,存在金属冶炼工艺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必须接受负有冶金有色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对其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考核合格。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了解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悉本企业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并建立培训档案,记录培训、考核等情况。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企业应当对新上岗从业人员进行厂(公司)、车间(职能部门)、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调整工作岗位、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应当经车间(职能部门)、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投入使用前,企业应当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十二条 企业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第十三条 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