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部关于印发《煤炭货款结算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为了培育和发展煤炭市场,在平等交换中保证煤炭生产正常进行和社会对煤炭的需求,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煤炭货款按交货方法分为两种:在产地交货的,执行出矿价,用户承担运费;在销地交货的,执行到站价,煤矿承担运费。第三条 在产地交货交委托煤矿办理托运的,用户须在发煤前把运费交付煤矿,再由煤矿在发煤时付给运输部门。第四条 煤炭货款实行两类结算方式:
一、“先发煤、后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
1.用户按购销合同向其开户银行申请承兑。并将核准的银行承汇票和解讫通知转交煤矿。
2.煤矿收到银行核准的银行承兑汇票和解讫通知后安排发煤。
3.煤矿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将银行承兑汇票、解讫通知,连同进帐单送交开户银行办理转帐,收回煤炭货款。
二、“现钱交易、钱货两清”的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汇兑、支票结算方式。
1.用户按煤矿和运输部门的发煤计划将煤炭货款(产地交货的含运费)交付煤矿。
2.煤矿收到货款后安排发煤。
3.煤矿要及时与用户结清货款。对临时一次发煤的用户,应实行多退少补的办法;对长期连续发煤的用户,可实行滚动清算的方法。第五条 用户承付运费,均实行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汇兑、支票结算方式。第六条 对批准下达的次月煤炭运输计划,煤矿要及时电告用户,以便用户按计划交付煤炭货款。
用户可以在煤矿所在地银行设立帐户,备有足额的周转金,由驻矿员及时与煤矿结清货款。第七条 煤矿和用户在货款结算中承担的责任,应通过经济合同予以约束。第八条 过去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由煤炭工业部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目前煤炭贸易几种常见的结算方式:
1、货到付款的操作:煤炭货物运输到厂-化验合格-付款。这种付款方式目前仍然(主要)通行于国营大矿对国营大厂,他们之间势均力敌,谁也不怕跑了谁。也有货到付的,前提是大家彼此已经了解,相互有了很深的信任度,才会做货到付款。
2、先款后货(一次性付全款)的操作:客户预交计划费-批计划-拿到计划,见计划一次性打全款到煤矿(或煤炭运销公司)-点车、化验-装车-发运。也有要求一签合同就要打全款到位的。这种付款方式的条件跟货到付款的条件几乎一样。
3、票据付款的操作:双方把票据交银行-批计划-拿到计划,见计划-点车、装车-发运--需方确认到货-化验-银行结算。这种方式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银行保函、银行汇票等,票据结算主要用于国际贸易,在国内,起步较晚,在南方比较通行,在北方则有其局限性。
4、跟踪付款(分批付款)的操作:客户预交计划费-批计划-拿到计划,化验-装车前
(一般提前几天)预付一部分货款-装车完毕,见铁路大票付清剩余货款-发运。在彼此还没有建立良好的信任度时,这种结算的方式对于供需双方都易于接收。
1、使用商业汇票的种类以及是否允许背书转让。
2、汇票的签发人。
3、结算内容(货款、税、费用、运费)及金额。
4、商业汇票和解讫通知送达煤矿的具体时间或时限。
5、商业汇票的承兑期限。
6、购销双方在结算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处理方法(包括因交易违约影响结算,或因结算违约影响交易时的经济责任和处置方法,使用追索权和抗辩权的条件等)。
7、尾欠和多余款项的结算要求。第九条 用户按合同要求如期将商业汇票送达煤矿,煤矿未按合同发煤的,不论谁的责任,煤矿都应主动终止办理汇票结算,并将原因及时通知用户。凡属煤矿造成的,要按合同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十条 煤矿已按合同发煤,由于铁路或其他方面的原因造成用户没有收到煤炭,除用户为主,煤矿协助向铁路等有关方面交涉外,汇票兑付应照常进行,用户不得抗辩。第十一条 用户未按合同要求及时将商业汇票送达煤矿,由此造成停发或迟发煤炭,影响合同执行的,由用户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十二条 煤炭运抵用户后,如有质量、数量争议,不论责任在谁,均应先承兑汇票结算货款,然后查清责任,按合同索赔清算。第十三条 销售煤炭实行出矿价的,铁路运费、运杂费由用户承担。其费用结算方式必须采用银行承兑汇票,并允许背书转让,确保铁路及时清结运输费用。第十四条 各煤炭企业支付电力、冶金、化工、铁道等行业的货款或运费以及煤炭行业内部货款时,要积极实行商业汇票结算方式。第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各企业要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根据本规定制定企业的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1994年12月1日起施行。
两票结算即结算中的两票制,是指药品从药厂卖到一级经销商开一次发票,经销商卖到医院再开一次发票的结算方式,以“两票”替代目前常见的七票、八票,减少流通环节的层层盘剥,并且每个品种的一级经销商不得超过2个。
相关说明
实行“两票制”,能有效减少药品从药厂到医院的流通环节,不仅提高了效率,也保证了用药安全,更利于政府对药品的监管工作,此外还能防止一些不法的经销商利用一些假药、次药进行低价竞争,打击正规药厂。
“两票制”的最大受益者是患者,中间的环节减少了,药价也就下来了。
一票就是指煤炭增值税票与运输发票开在一起,一起开一份增值税票。
由于我国煤炭增收17%的增值税,假定运输发票税为5%
如:煤款是400元,运输费是300元,总价是700元。
如按一票结算,那么就是700×17%=119元的税。
另按两票结算,那么就是400×17%+300×5%=83元,如果开两票的话你可以少交36块的税钱。
拓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它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它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有两种称呼,以“十万元”为例,分为:“十万元版”和“限十万元版”。其中,“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可超过人民币十万元,而“限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不得超过人民币十万元。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区分。
开票时,发票的抬头要与企业名称的全称一致,2017年7月1日以后,增值税发票必须要有税号,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增值税普通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两联:发票联和记账联。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
运输发票税额: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或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代垫运费除外),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