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矿局厅长是谁
吴永平(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党组书记、厅长)
汉族,山西省怀仁县人,1959年7月出生,1981年6月入党,1975年4月参加工作,2004年7月山西省党委校公共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大同煤矿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党组书记、厅长。
1976.05,大同矿务局煤峪口矿综采队工人、副队长;
吴永平
1981.09,大同煤校(今山西大同大学煤炭工程学院)学生;
1983.07,大同矿务局煤峪口矿通风区技术员、副区长、区长;
1991.10,大同矿务局煤峪口矿副总工程师;
1993.09,大同矿务局煤峪口矿副矿长;
1998.05,大同矿务局挖金湾矿矿长;
1998.08,大同矿务局同家粱矿矿长;
1999.12,大同矿务局晋华宫矿矿长;
2004.02,大同煤矿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
2004.10,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2005.12,大同煤矿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06.02,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常委;
2007年11月至2008年1月,全面负责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党委、董事会、经理层工作
2008.01,大同煤矿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2008.04,大同煤矿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1.09, 山西煤炭工业厅党组书记,山西大同大学煤炭工程学院(原大同煤校)校友会会长。
2011年12月1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任命吴永平为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厅长
1984年参与完成了“煤峪口矿矿井均压防火实验研究”并成功实施,该项目获原煤炭部科技进步一等奖;1990年主持完成了“均压灭火自动监视与调节”,并成功实施,该项目获大同矿务局科技进步特等奖:2001年主持完成的“大同两硬条件大倾角煤层综采技术研究,通过了山西省科学技术成果鉴定.撰写的论文《两硬特厚煤层综采上分层放顶煤开采研究》、《晋化宫矿推行超前管理的理论与实践》《试论矿长如何抓好安全生产》、《在复杂地质条件下应用综采技术的实践》、《从煤炭企业发展战略谈人力资源的开发》及《试论综采过大面积冲刷区的技术方法》相继发表在《山西煤炭》、《煤炭科学技术》和《中国煤炭》等杂志上。 从1989年至2003年,先后获得了山西省煤炭系统先进工作者、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山西省劳动模范、山西省“优秀和杰出青年企业家”、省“优秀企业经营者”和省市“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
山西煤炭工业厅厅长 王守祯
王守祯,1951年生,山西寿阳人,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中央党校)。1969年参加工作;197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到北京钢铁学院学习;1976年分配到山西省晋中机床厂工作,任技术员;1978年到山西省晋中地区经济委员会工作;1979年到山西省经济委员工作,任副总工程师;1994年任山西省经贸委副主任;1998年兼任山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院长(正厅级);2001年任中共运城市委书记,市长;2004年任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现任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厅长、党组书记。
第二款:“全民所有制煤矿,须按国务院颁发的《全民所有制矿山企业采矿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进行采矿登记。在按规定程序报国务院或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办理采矿登记、复核、发放采矿许可证之前,由省煤炭工业主管部门报省煤炭资源管理部门签署核定矿区范围的意见。”
第三款:“集体煤矿企业和个体采煤申请办矿,须持县以上主管部门的批件,经省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由省煤炭资源管理部门受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委托复核,代发采矿许可证,报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备案。”
本条原第三款改为第四款,第四款改为第五款。八、第十条改为第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煤矿改建、扩建,扩大开采范围,须经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换领采矿许可证。”
第三款修改为:“毗邻煤矿发生矿界纠纷,由当地煤炭工业主管部门依据采矿许可证载明的矿界予以处理,不服的由发证机关会同省煤炭工业主管部门予以裁决。”九、第十一条改为第十二条,修改为:“矿井资源枯竭需要报废时,应按国家规定报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报发证机关备案。”十、第十二条改为第十三条,修改为:“在进行煤矿设计和煤炭开采时,对煤系地层中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或伴生矿产,应采取积极措施进行统一规划和综合开采、利用,限于条件暂不能综合开采、利用的,须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防止损失破坏。十一、第十三条改为第十四条。本条第二款和第二十一条中的“煤炭工业厅”均改为“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十二、第十四条改为第十五条。十三、第十五条改为第十六条。本条第一款和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中的“煤炭工业管理部门”均改为“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十四、第二十八条修改为:“在水源保护区、重要风景游览区、自然保护区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保护的名胜古迹所在地不准开矿。”十五、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未经省煤炭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其他任何地区、单位和个人划定的井田矿界均属无效。”
本条第二款修改为:“煤矿企业超越批准的矿界采掘,由县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其退回到批准的矿界内,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全部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退回到批准矿界以内的,由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十六、第三十条修改为:“对没有领取或被吊销采矿许可证建井或开采的煤矿,由县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关闭,拒不关闭继续生产经营的,从责令关闭之日起的全部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建井施工的,应处以罚款,停止拨款、贷款。”十七、第三十一条修改为:“新建矿井竣工后,未经煤炭工业主管部门验收,没有领取开采证和营业执照即行生产的,改建、扩建矿井未经煤炭工业主管部门验收即行生产的,生产矿井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被煤炭工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产整顿仍强行生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1965.9---1970.7 西安石油学院机械系;
1970.7---1981.4 任西山矿务局机电总厂生产科技术员、工程师;
1981.4 ---1983.5任西山矿务局机电总厂加工车间代主任、主任;
1983.5---1985.6任西山矿务局机电总厂副厂长;
1984.10---1985.6 任煤炭部机关整党联络员;
1985.6 ---1994.4 任西山矿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副厅级);
1994.4---1995.10 任西山矿务局党委书记(正厅级);
1995.10 ---1997.1 任西山矿务局局长(正厅级);
1997.1 ---2000.5 任西山煤电(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1996.8 ---2000.10 兼任中共太原市委常委(正厅级);
2000.5 ---2001.10 任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正厅级);
2000年8月任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
2001年10月任中共山西省委委员;
2001年10月任山西焦煤集团公司董事长;
2003年1月,当选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将第二十八条修改为:“煤矿的发包、承包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煤矿依法整体承包后,应当重新办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未重新办理的,不得从事生产。
“禁止承包方将煤矿进行转包。禁止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二、对《山西省煤炭管理条例》作出修改
(一)将第十八条修改为:“取得采矿许可证的煤矿企业在投产前必须依法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禁止转让、出租、涂改、伪造安全生产许可证。
“煤矿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从事煤炭生产活动。”
(二)删除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三)删除第二十九条中的“煤矿矿长必须经省煤炭管理部门组织培训,取得矿长资格证书;”。
(四)删除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五)删除第三十八条中的第一项、第七项、第八项。
(六)删除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七)将第四十二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越界、越层开采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开采,拒不退回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八)删除第四十三条。
(九)将第四十五条修改为:“煤炭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煤炭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施行。
《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山西省煤炭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炭资源地质局,注册地址位于山西省太原市朝阳街75号。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炭资源地质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121400004057010912,企业法人张春燕,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炭资源地质局的经营范围是:为国家建设提供专业地质服务固体矿产、气体矿产、液体矿产、地球物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地质报告编制水井凿井测量煤炭、焦炭、水质分析、化验与测试全省地方煤炭系统煤田勘探行业管理全省各类煤矿地质灾害预防和煤炭资源预警钻探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全省煤炭地质技术委员会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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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后半年,自山西省开展第二轮煤矿兼并重组以来,山西省众多的中小煤炭企业都感觉到了某种隐隐的压力,如今面对山西省不断提速的整合步伐,这种压力正在提升。
对于山西为数众多的地方中小煤矿来说,无论是否会被兼并都“难逃一劫”。因为倘若被并购,巨大的前期投资与相对较低的并购价格将给他们带来巨大亏损;倘若不被并购,2001年底年产90万吨以下、非综采为主的机械化开采矿井将被全部关停的政策又绝对难以逾越。而对于并购企业来说,目前面临的主要困难是买得起建不起,后继资金不足。
尽管如此,却并不能影响山西煤炭资源整合的激进步伐。
态度消极的煤老板
今年4月份,山西省产煤大县——左云县试图就当地煤矿兼并重组事宜召集地方中小煤矿矿主举行一场座谈会,但终因矿主们大多数不积极配合,到会者寥寥无几而流产。
对于矿主们来说,收购价格过低,自己又缺乏能力打包整合其他资源,是导致他们兴趣不足甚至抵触的两个原因。
按照此前山西方面制定的《关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所涉及资源采矿权价款处置办法》,对于被兼并重组煤矿实行两个补偿标准,以2006年2月28日山西省政府公布的《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作为分水岭。
一是被兼并重组煤矿如按照《办法》规定的标准缴纳了价款,直接转让采矿权时,兼并重组企业应向其退还剩余资源量(不含未核定价款的资源量)的价款,并按原价款标准的50%给予经济补偿,或按照资源资本化的方式折价入股,作为其在兼并重组后新组建企业的股份;二是被兼并重组煤矿在《办法》实施前按规定缴纳了价款,直接转让采矿权时,兼并重组企业应向其退还剩余资源量(不含未核定价款的资源量)的价款,并按原价款标准的100%给予经济补偿或按照资源资本化的方式折价入股,作为其在兼并重组后新组建企业的股份。
按此标准大多数矿主都拿不到高于前期自身投入的资金。
与此同时,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现已具备300万吨/年生产规模,且至少有一个120万吨/年机械化开采矿井的地方骨干煤炭企业,也可作为兼并重组的主体。其他作为兼并重组整合主体的地方骨干煤炭企业(矿井),由各市人民政府提出,原则上应有一个生产规模在90万吨/年及以上矿井作支撑,兼并重组整合后企业生产规模应不低于300万吨/年,所属矿井至少有一个规模不低于120万吨/年。而这样的标准又让为数众多的地方中小煤矿只能“坐以待购”。
于是山西众多的地方中小煤矿矿主持有了等待、观望或者硬挺的态度,若非真正无路可循,绝不主动迎合。
煤老板们的尴尬
杨老板是一名温州籍的商人,他在山西晋中、长治、忻州、大同有数座煤矿,煤矿年产量均在40万到60万吨之间,目前他在长治的一座年产45万吨的优质动力煤矿井被列入整合范围,该矿首期已经缴纳了1000万吨的资源价款。在本次资源整合中,收购方对他煤矿的出价不到3000万元。
杨老板说,他在这座煤矿已经投资了8000余万元,如果按照市场运作,这座煤矿最少可以卖到2亿元以上。目前,他的煤矿还没有复产验收,杨老板坦白,面对今天这种局面,政府让干就干,不让干就扭头走人,不会再在煤矿上投一分钱了。
与杨老板的洒脱不同,高平市一位不愿为外界获知姓名的老板联合4个股东投资5000万元在去年接手了一座煤矿,但由于山西长期的停产整顿,再加上矿井建设等等原因,时至今日始终无法正常生产。该名老板说,接手后不仅没有赚钱,反而每天在不断赔钱。因为大笔贷款利息需要偿还,井下“一停三不停”每月产生的10几万元费用需要支付,让他苦不堪言。如今在整合风暴中,他的矿井又不被并购方看好,自己投资扩能整合其他资源又难以实现,随时面临被关停淘汰的危险。该老板说,现在真是山穷水尽了。
事实上,现在山西的煤矿矿主大多是在2006年之后介入行业的。
2006年,山西施行第一次资源整合,当年2月28日山西省政府公布了《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一方面鼓励大中型企业参与煤炭资源整合,组建和发展大型企业集团;另一方面提出向煤炭企业开征采矿权价款,并制定了6档取费标准。
从这一年开始,山西80%的煤老板选择转卖股权,撤身其他行业。而新接手的煤老板不仅高价买进,与此同时在面对山西不断提高的煤炭准入门槛时又不得不投入大量资金提升产能,增进矿井建设,但是在此后的两年中,山西矿产行业安全形势严峻,全省范围内的煤矿停产整顿绵延不断,特别是去年,山西中小煤矿大部分处于停产整顿阶段。
这些企业在不停地扩建、整合与关停中苦苦挣扎,投资的钱到目前不仅难以看到回报,反而迎来了山西第二次更具广度与深度的资源整合,这让通过银行贷款或者民间借贷办矿的“新煤老板”们感受了生命中难以承受之重。
并购企业的困扰
相对于煤矿矿主们迫在眉睫的压力,并购企业的压力更多的是来自未来。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这次煤炭资源整合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主体分为三类:一类是省内国有重点煤炭企业,二类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有资质的、经公告的企业,三类是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地方骨干煤矿企业,在不影响大型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前提下,经市政府申报、省政府批准,可以作为兼并相邻中小煤矿的主体。
目前,山西省确定的一类并购主体企业分别是同煤集团、山西焦煤集团、阳泉煤业集团、潞安矿业集团、晋城无烟煤集团和中煤平朔公司,同时山西省国资委也公布了一批共13家主体并购企业,其中除上述6家企业外还另有7家。
此前这些并购主体企业的苦恼主要是来自于外部。一方面是矿主们积极性不高,不愿主动放权,在价格上难以达成一致;另一方面,有业内人士透露,在推进资源整合过程中,省属煤矿最好整合,地市一级次之,县里的煤矿整合难度最大。因为一些小煤矿的股权结构复杂,牵扯的利益面广,不仅涉及矿主和投资人的利益,也涉及市、县、乡、村和有关部门的利益,利益的纠缠给资源整合推进造成相当困难。
如今,这种困难在持续的市场低迷、停产整顿以及山西强力推进的并购风暴面前正在逐步消解,但是来自并购主体企业内部的一些因素却开始成为困扰。
山西省煤炭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是山西省国资委的一家省属企业,也是参与本次资源整合的并购主体之一。几年来该企业在山西范围内控股、并购了30余座煤矿,这些煤矿的年单井生产能力均在30万到60万吨之间,但是现在这些煤矿没有一座投产。该企业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后续投资太大,企业目前勉为其难。
按照政策要求,到2010年底,整合重组以后煤炭企业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吨/年,矿井生产规模原则上不低于90万吨/年,且全部实现以综采为主的机械化开采。
他介绍,按照最低标准单井年生产能力提升到90万吨计算,目前这些并购后的矿井要想达到此标准,仅井下改造每个矿井便需投入1.5亿元左右,现在企业的难题不是买不到、买不起煤矿,而是建不起。这样的困难也存在于其他一些并购主体企业中。
对于这一难题,这名工作人员透露,曾经研究试图通过广泛吸纳银行贷款,或引进民营资本再次参股等方式进行解决,但最终没有定论。
早些时候,国家发改委联合国家7部门,通过实地调研后曾发布《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调研报告》,提出我国目前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中主要存在的一些问题并进行了分析。报告同时建议,政府要加强经济、法律和必要行政手段运用,减轻参与兼并重组煤矿企业的负担。
重组步伐不断加快
虽然不断遭遇着各种难题,但并不能阻碍山西煤矿兼并重组一次比一次更加凌厉的步伐。有人说,山西的步伐简直是跑步向前。
山西省自2003年开始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兼并重组以来,市级以下煤矿数量已从4598座减少到2008年底的2598座。2008年9月,山西省政府就新一轮煤矿整合发文,要求年产30万吨以下矿井全部关闭,目标是到2010年底,省内煤矿个数控制在1500座以内,随后,一场场推进会在全省有煤地市次第召开。
而到今年3月25日的煤炭工作会上,再次出台新的整合方案。根据《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的安排意见》的要求,到2010年底,全省矿井个数控制在1000座(再减500座),整合重组以后煤炭企业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吨/年,矿井生产规模原则上不低于90万吨/年,且全部实现以综采为主的机械化开采。
4月15日,为加快整合步伐,山西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要求加大对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的力度。
《通知》要求山西省11个市在今年要全部完成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报批工作和矿井压减任务。其中上半年完成一批,三季度再完成一批。与此同时,山西还公布了到明年年底各个地市允许保留的矿井数目:太原市50座,大同市71座,阳泉市50座,长治市95座熏晋城市118座,朔州市65座,忻州市63座熏晋中市110座,吕梁市100座,临汾市127座,运城市18座。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保留矿井133座。
这就意味着到明年年底,太原市将从现有的130座煤矿压减到50座,临汾市将从现有的392座煤矿压减到127座,大同市将从现有的270座煤矿压减到71座……而太原市的目标是,到今年年底就要压减到50座。
对于山西来说,目前各类煤矿平均单井规模仅36万吨,远低于内蒙古70万吨以上的平均单井规模;重点煤矿产量比重仅为53.14%,远低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整个产业的机械化、信息化程度不高,地方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仅为29.78%。
面对此情此景,山西对于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步伐的推进无疑将会欲加强力。
中科院山西煤化所是在中科院煤炭研究室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煤炭室在1952年至1954年是中科院工业化学研究所一个室,1954年6月中科院工业化学研究所更名为中科院石油研究所。1954年10月15日中科院通知:经中科院第三十五次院务常务会议决定,将石油研究所煤炭研究室改为独立室.独立后名称为中国科学院煤炭研究室,直属中科院领导,党政业务由石油所代管,财务工作独立。1959年6月中科院决定将煤炭室迁往煤源丰富、煤种齐全的山西省会太原.自1959年7月起,经过两年积极的筹建,于1961年下半年搬迁工作结束。1961年12月经中科院同意,并报请国家科委批准,煤炭室扩建为中国科学院煤炭化学研究所。1962年12月中科院对部分研究机构进行调整时,将中科院煤炭化学研究所移交中科院华北办事处领导,但仍保持该所全国性研究所的性质。为了加速燃料化学学科的发展,经国家科委批准,中科院于1966年2月将中科院煤炭化学研究所改名为中科院燃料化学研究所.同年2月中科院撤消了中科院华北化学所(所址在天津市),并将该所的科研任务及183名人员和编制并入中科院燃料化学研究所。
1970年7月中科院将中科院燃料化学研究所移交给燃料化学工业部.燃化部1971年1月将中科院燃料化学研究所下放到山西,实行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归属山西省煤炭化工局,称谓山西省燃料化学研究所。
1978年5月山西省革委会将山西省燃料化学研究所改为山西省煤炭综合利用研究所,由省科委领导。
1978年中科院根据全国自然科学学科规划的要求和中科院长远规划,经征得山西省革委会的同意,并报请国务院批准,于1978年9月改变了山西省煤炭综合利用研究所领导体制,所名改为中科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属地师级单位,由中科院和山西省双重领导,政治工作以山西省领导为主,业务工作以中国科学院领导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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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大气网讯:近期,随着省属企业市国资委负责人会议以及旗下上市公司相继披露,山西焦煤集团和山煤集团拟合并事宜相继得以证实。
从公开信息来看,山西焦煤集团和山煤集团合并重组框架基本得以明晰,本次重组分两步走:第一步为山西国资运营公司将所持有的山煤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至焦煤集团,山煤集团成为焦煤集团全资子公司;第二步则是后续焦煤集团对山煤集团吸收合并。
虽然关于上述两大重点省属煤企的合并传闻许久,但当消息得以官方证实后,还是引起很大热议,既有对强强联合的期待,亦有“拉郎配”式重组的担忧,可谓颇为“热闹”、猜想纷纷。由于当前该事项仍处于前期阶段,尚未签订最终重组协议,所以官方对两大国企的此次合并公开信息很有限。以下为山西资本圈对其中几个关注点的简单解读,仅供参考。
一、此次合并由何而起?
作为最“年轻”的山西“五大煤企”,焦煤集团于2001年通过对西山煤电、汾西矿业和霍州煤电山西三大炼焦煤企业为主体进行重组合并而来,成为国内首个重组成功的煤炭大集团,成立初衷便是避免市场恶性竞争。之后又相继通过部分兼并重组,逐渐发展成为全国最大的焦煤生产加工企业和全国最大的焦煤市场供应商,这也是焦煤集团在七大煤企中独有的优势地位。
而随着供给侧改革的快速推进,包括神华、中煤等国内重点煤企掀起了新一轮煤炭兼并重组,作为煤炭大省的山西在强力“去产能”的同时,相继提出打造晋北、晋中(焦煤)、晋东三个大型煤炭基地、由焦煤集团等五大煤企主导新一轮煤矿减量重组,直指加快推进全省煤炭资源整合。另外,山西省此前还曾推动山西煤销集团与国际电力集团合并组建晋能集团,以及曾尝试推动晋能集团与国际能源合并,所以山西有省属能源国企整合重组的先例。
在此背景下,支持焦煤集团组建国家级炼焦煤大集团的呼声亦越来越高,其理由包括炼焦煤资源稀缺且中国主要集中在山西、焦煤集团主导优势明显管理经验丰富、大集团有利于把握定价权稳定市场、增加市场话语权等等,显然是希望立足资源优势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焦煤企业。
尤其是在山西新一轮国企改革启动之后,山西省委省政府加快“试水”推进煤炭领域专业化重组,第一步便是决意对几大省属重点煤企发展格局进行大的调整,其中潞安、晋煤、晋能等煤企均向非煤炭主业转型,而焦煤集团则继续“坚守”煤炭主业,这也为其主导省属焦煤领域的专业化重组提供了明显政策预期:
2019年12月,焦煤集团宣布对山煤集团旗下煤矿和选煤厂进行托管;2020年1月,推进焦煤领域专业化重组列入2020年山西省政府工作报告;2020年3月,焦煤集团“两会”宣布2020年要积极推进省内外优质焦煤资源战略重组;2020年4月,焦煤集团和山煤集团拟合并重组被官方证实。
二、为何先与山煤集团合并?
众所周知,山煤集团作为山西唯一拥有进出口两个通道的省属煤企,其自成立伊始便被给予特殊地位,之后又通过2009年前后的煤炭兼并重组迅速做强并成功跻身七大煤企之列,与焦煤集团、晋能集团一样总部均位于太原市。同样是在2009年,山煤集团率先实现煤炭主营业务(煤炭开采和煤炭贸易)的整体上市,而这其他六大煤企至今没有如愿完成,可谓山煤集团最”荣光“时刻。
而之后受制于煤炭市场的持续低迷,山煤集团因煤炭资产兼并重组的整合阵痛开始显现,并从2014年开始连续两年出现大额亏损,迎来集团跻身七大煤企之后的最危急时刻,不过随着市场转暖和集团领导班子调整,转折点也在加速到来。
在山西省力推建煤炭大集团和启动新一轮国企改革的大背景下,本来在七大煤企中体量最小存在感就最弱的山煤集团,在集团经营陷入困境的大背景下,定下保壳脱困求生存的“三年三步走”战略,拉开集团“减负求生”转型序幕,“大刀阔斧”剥离频频亏损的煤炭贸易资产,同时对旗下煤矿等各板块资产进行整合,成功“减负”后集团也因此转危为安。
但相较于其他几家重点省属煤企,脱困后的山煤集团却面临相对尴尬的局面,那便是缺少一个支撑力强而又前景明晰的主业,现有优质资产基本已注入上市公司山煤国际,整合重组的阻力与难度无疑相对更小,加之煤炭领域专业化重组大势所趋,推动焦煤集团吸收合并山煤集团便开始提上日程,2019年底焦煤集团实现对山煤旗下煤矿和洗煤厂的托管显然亦是“有意为之”。
三、此次重组是否“偶然”?
自焦煤集团与山煤集团拟合并重组的消息甫一披露,质疑或疑虑最多的便是焦煤已经足够大,此次是否为了重组而重组,甚至再现“拉郎配”?
面对山西众国企此前“大而不强”的问题,山西资本圈觉得王一新副省长在2017年召开的全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也即对新一轮国企改革启动作出安排部署时,对此有过重要表述:
“这些年,我们一些企业为了“世界500强”之名头,做得很辛苦,为了做大规模、做大数字,有的企业在那里自个儿辗转腾挪。'面子'是有了,'里子'却伤了……省委、省政府在这个问题上思想是清醒的、态度是鲜明的,我们不要虚假的“规模”,我们要的是企业“瘦身健体、固本培源、提质增效”。
从之前的大规模“去产能”再到之后拆分原有省属国企资产力推专业化重组,以及部署省属国企“减负瘦身”、实施“一企一策”经营目标考核等重要举措,都可以看出山西省委省政府对企业资产规模和营收规模的重视程度均在降低,近些年包括七大煤企在内多家国企资产或营收规模甚至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自然也对省属国企入围世界500强数量及排名造成了直接影响,但省属国企专业化重组的步伐仍在加快。
当然,山西省进行专业化重组目的是在于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做强传统产业,做优新兴产业,打造行业劲旅,而不是简单以减资产规模为评判依据,亦不排斥规模的扩张,例如交控、文旅、万家寨水务控股都是原有重点省属国企直接合并重组,其中交控的资产规模更是远超七大煤企,所以政策预期上来看出现焦煤与山煤的合并并不意外。
四、“新焦煤”规模究竟大不大?
根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来看,山西焦煤和山煤集团此次合并重组核心关键在于焦煤资源的专业化重组,也即山西焦煤要率先完成整合集团内部的资源,然后再整合包括山煤集团在内的其他省属国企的焦煤资源,进而整合山西省内外乃至国际国内的焦煤资源,形成规模效应,增强市场话语权。
确实,随着对山煤集团等资产的合并重组,焦煤集团的整体规模必将得到一个大的跃升,升级版的“新焦煤”亦会成为名副其实的山西龙头煤企,但不可否认的是,“新焦煤”与国内其他龙头煤企在规模方面仍有一定差距。
众所周知,山西省素以大煤企居多,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披露的2019年中国煤炭企业50强名单(以2018年营收为参考)为,七大省属企均位于前20名,前10名中山西五大煤企占据半壁江山,所以说山西煤企的整体规模优势还是很明显的。
但单个煤企优势却不明显,50强名单中山西排名最高的潞安集团也仅列第6位,焦煤和山煤则分列第7、19位,即便后两者相加也仅列第6位;煤炭产量50强名单同样如此,山西排名最高的同煤集团仅列第6位,焦煤和山煤则分列第7、21位,后两者相加也仅列第6位,所以即便焦煤和山煤直接合并后“新焦煤”能够轻松“领跑”山西众煤企,但与国内的国家能源、山东能源、陕西煤化、兖矿集团等仍有一定差距,只是差距得以明显减小。
与此同时,根据重组安排,无论是焦煤集团还是有可能从山煤集团划转的的非主营业务资产,未来都可能被剥离,并支持其他省属国有企业进行专业化重组,所以未来“新焦煤”的资产规模还存在一定变数,最终取决于此次专业化重组的能否达到预期,未来进展值得关注。
以上便为山西资本圈对市场关注较多的几个问题的简单解读,仅为个人看法。当然,关于此次重组还有一些问题或者疑问希望得以解答,未来山西资本圈将结合相关进展及时解读,此次便不再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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