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怎么样?
泛亚是有色金属交易所,不是“贵金属”。
泛亚有政府批文、在央视二套做“财富好计划”等等,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客户能赚钱。
泛亚有两个主要的理财品种,“日金宝”和“年金宝”,年化收益13%左右。
其优势在于不参与交易,没手续费。收益每天到账,无风险。标的货物是有色金属,国家参与收储。
从以下百度词条看,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是国家合法公司。但公司合法不一定不存在风险。
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 是全球最具规模的稀有金属现货投资及贸易平台,是我国最早由政府批准、监管的专业有色金属现货交易所。
使命是利用中国独有的稀有金属资源优势,先进的电子商务模式,提升中国稀有金属产业链价值,形成稀有金属国际定价中心。为企业提供购销和融资服务,为投资者提供便捷高效的稀有金属投资服务。
已上市品种包括铟、锗、钨、铋、镓、钴、白银、钒、锑等10大类12个品种,除白银外其他9个品种的交易量、交割量均为全球第一。
为确保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的健康、规范发展和市场功能的发挥,2010年12月27日,昆明市政府颁布《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昆政发【2010】110号);并由分管市领导担任主任,由市委办、金融局主管,协同市工商局、商务局、税务局等多家行政管理部门成立了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交易所和市场参与者以及交易所内的商品交易活动进行规范、监督和指导。
2015年7月15日: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在其官网发布公告,承认部分产品出现集中赎回的情况。泛亚表示“ 2015年,受宏观经济因素和政策层面的多重影响,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委托受托交易商近日出现了资金赎回困难,在委托受托业务合同期限内,部分受托资金出现了集中赎回情况。”。
2015年8月18日: 央广网财经8月18日消息(记者易珏 马文静)自4月中旬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旗下一款基于稀有金属“铟”的“日金宝”理财产品无法提现以来,事件持续发酵。近日,投资者来到交易所维权,却发现交易所已人去楼空,除了一纸“暂停营业”的公告,泛亚至今无任何回应。
1)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交易资金银行存管
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交易资金由银行实施三方存管,确保资金安全。
2)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每日委托资金动态监管,控制交易风险
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对每个交易参与者实行每日委托资金动态监管,控制交易风险。
法律分析:为加强对金银的管理,保证国家经济建设对金银的需要,取缔金银走私和投机倒把活动,特制定本条例。由于法规、规章的相对滞后,导致旧黄金首饰交易的监管主体规定不明确,使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处于尴尬的境地,既不利于打击黄金回收环节可能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也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呼吁有关部门尽早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取消对金银收购、金银配售、经营单位和个体银店的管理等规定,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对黄金的监管只限于进出口,以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金银,包括:
(一)矿藏生产金银和冶炼副产金银;
(二)金银条、块、锭、粉;
(三)金银铸币;
(四)金银制品和金基、银基合金制品;
(五)化工产品中含的金银;
(六)金银边角余料及废渣、废液、废料中含的金银。
铂(即白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属于金银质地的文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管理。
第三条 国家对金银实行统一管理、统购统配的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部队、团体、学校、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境内机构)的一切金银的收入和支出,都纳入国家金银收支计划。
第四条 国家管理金银的主管机关为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管理国家金银储备;负责金银的收购与配售;会同国家物价主管机关制定和管理金银收购与配售价格;会同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批经营(包括加工、销售)金银制品、含金银化工产品以及从含金银的废渣、废液、废料中回收金银的单位(以下统称经营单位),管理和检查金银市场;监督本条例的实施。
第五条 境内机构所持的金银,除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留用的原材料、设备、器皿、纪念品外,必须全部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不得自行处理、占有。
第六条 国家保护个人持有合法所得的金银。
第七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单位和个人不得计价使用金银,禁止私相买卖和借贷抵押金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