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太阳能光伏发电国家补贴政策出台了哪些文件通知
2017家没台关于光伏发电补贴政策
参照面些文件搜索相关部门:
发改委【2016】2729号 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风电标杆网电价通知
发改委【2013】1368号 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通知
湖北省物价局【2015】90号 关于新能源发电项目实行电价补贴关通知
湖北省物价局 2017第2号 省物价局关于第批、第二批新能源电价补贴项目2015度电价补贴公示
湖北省物价局【2017】92号 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关事项通知
另外:
发【2013】24号 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
能新能【2014】406号 关于进步落实布式光伏发电关政策通知
电监政【2012】36号 加强电力监管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电力实施意见
鄂能源新能【2017】10号 关于推进全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通知
鄂政办发【2017】41号 关于印发湖北省精准发力补短板三十重点工程实施案通知
鄂发改能源【2016】667号 关于完善光伏发电项目管理通知
国家补贴文件一:
发改委【2013】1638号文件,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每千瓦时0.42元(含税)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支付;补贴期限原则上20年。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针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用户)
国家补贴文件二:
发改委【2016】2729号文件,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杆杆上网电价格的通知,2017年新建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I、II、III类(针对电站)
省补文件(湖北地区):湖北省物价局,鄂价环资【2015】90号文件,每千瓦时0.25元,期限5年........
省补各地政策不同
市补各地政策不同
自发自用余电入网政策:湖北省物价局,鄂价环资【2017】92号文件,每千瓦时0.4161元
“光伏补贴”是国家给的。
具体补贴如下:
2016年12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2017年光伏电站上网电价的调整通知,通知规定,2017年1月1日之后,一类至三类资源区新建光伏电站的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65元、0.75元、0.85元。
同时明确,今后光伏标杆电价根据成本变化情况每年调整一次。为继续鼓励分布式光伏发展,通知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0.42元/千瓦时)不作调整。
光伏(PV or photovoltaic),是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photovoltaic power system)的简称,是一种利用太阳电池半导体材料的光伏效应,将太阳光辐射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一种新型发电系统,有独立运行和并网运行两种方式。
同时,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分类,一种是集中式,如大型西北地面光伏发电系统一种是分布式(以>6MW为分界),如工商企业厂房屋顶光伏发电系统,民居屋顶光伏发电系统 。
国家补贴文件一:
发改委【2013】1638号文件,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每千瓦时0.42元(含税)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支付;补贴期限原则上20年。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针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用户)
国家补贴文件二:
发改委【2016】2729号文件,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杆杆上网电价格的通知,2017年新建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I、II、III类(针对电站)
省补文件(湖北地区):湖北省物价局,鄂价环资【2015】90号文件,每千瓦时0.25元,期限5年........
省补各地政策不同
市补各地政策不同
自发自用余电入网政策:湖北省物价局,鄂价环资【2017】92号文件,每千瓦时0.4161元
湖南省省补光伏发电补贴政策 - : 湖南省省内新能源光伏发电的补贴政策:一、国家补贴:分布式光伏0.42元/度二,省府补贴:2015年投产项目的发电量(含自发自用电量和上网电量),由省级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加价基金安排补贴0.2元/千瓦时,补贴期限10年.2015-2017年投产项目补贴标准根据成本变化适时调整.三、地方补贴:长沙,市财政补贴0.1元/度,补贴期限5年
光伏发电湖南省有什么补助政策规定 - : 并网的分布式光伏执行以下补贴:国家补贴: 0.42元/kwh,连续补贴20年 省级补贴:0.2元/kwh,自项目建成之日起3年
湖南光伏发电国家补贴国家补贴多少?? : 目前来说,在全球范围看,光伏发电都比火电、水电要贵. 如果按照纯粹的市场原则,大家肯定是用便宜的电,没人会去用光伏发电,那这个产业就不可能获得发展.但这...
湖南省光伏发电国家补贴可以拿多少钱 - : 依据标杆电价,湖南省属于Ⅲ类资源区,对应的光伏标杆电价为0.98元/kWh. ②:地方补贴 依据地方政策 政策:湖南省2015年底下发了《湖南省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实施意见》, 内容:对使用省...
湖南农村光伏发电补贴大概多少? - : 现在国家统一是补贴0.42/元一度另外有有些地区是有地方补贴的
湖南光伏发电国家补贴多少? : 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首次明确个人自建的家庭光伏电站,将由电网公司统一向能源主管部门备案.随着备案流程的简化,今后家庭...
湖南家庭光伏发电有何补偿? : 各地补贴都补贴不同,详细咨询当地电力部门.以长沙为例:,居民光伏发电,不管是自用还是将多余的电卖给国家,国家补贴0.42元/度,另外省里还补贴0.2元/度.也就是说,居民用户所发的电如果自己用不完,可以上网出售给国家,每千瓦时收益超过0.9元. 结算手续的简化也有利于居民自建光伏电站的进一步推广,"自建光伏电站并网到国家电网,所发电除了自家用,多出来的还可拿出来卖钱."易臻希说,现在长沙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接触或尝试自家建光伏电站这件"前卫"的事.
长沙光伏发电国家补贴有何补助?: 分布式电站:发一度电国家补贴0.42元,预计补贴20年,已发自用不用交电费,余电上网执行当地脱硫电价,一般在0.4元左右.地面电站:一类光照区域每度电0.9元,二类光照区域每度电0.95元,三类区域每度电1.05元.
湖南家庭光伏发电补贴大概多少 多少回本. - : 回本情况就要看你安装多大容量来计算的.首年每千瓦发电量: 867kWh,脱硫煤电价: 0.4471元/度,最佳安装倾角: 14,受当地光照资源影响,该地区1MW占地面积约为: 17亩,该地区地面电站20年自有资金内部收益率为:4.90%,该地区地面电站项目自有资金静态回收期为:15.15年度.
湖南光伏发电补贴应该怎么算啊?: 光伏发电国家补贴一般分为两种: 一种方式是全额上网,就是光伏发电产生的电量全部卖出去.这个价格一般是0.85元/度.详细价格可参考《最新上网电价表》.全额上网的模式适合大型电站,卖电收益高. 另一种方式是自发自用,余额上网.这种模式最适合家用、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每发一度电国家给0.42元的补贴,用自己发的电不用花钱,还能拿国家补贴,用不完的电还能以脱硫煤价格卖给国家电网.
湖北永恒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已经被金融部门认定其涉嫌非法集资。
2018年4月11日,重庆市璧山区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红头文件,关于湖北永恒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函,指出该以售卖光伏电站的名义非法集资。
据悉,永恒太阳能以一款“光伏电站”为名,向不特定对象人公开募资。第一种为投资3.6万小型移动电站,电站为自用,购买400天内,每个星期可获得882元累计5万元左右。
第二种是投资云电站(每1千瓦装机1万元,10万起步,上不封顶),这种发电站发电需经发改委备案后并入国家电网,该公司承诺每年收益21%,持续20年。
具体公文如下:
各区县(自治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近期,我办在组织联合检查时发现湖北永恒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17日,注册地为湖北恩施州建始县清江工业园,注册资金50000万元,社会信用代码:914228006676540536,公司法人为丁尚云),在我区设立营业网点,面象不特定对象进行公开宣传卖光伏发电站。
具体运作模式为:第一种投资3.6万元购买小型移动电站,这种电站为自用,购买人可以在签订合同后的400天内,每个星期可获得补贴882元,累计可获得永恒公司补贴5万元左右。
第二种是投资建云电站(每1千瓦装机容量1万元,10万元起步,上不封顶),这种发电站发电需经发改委备案后并入国家电网,该公司承诺每年保底受益21%,持续20年。
经与建始县相关职能部门联系了解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已于去年6月起陆续接到全国各地投诉,并已对湖北永恒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调查并持续向社会公众进行风险提示,已责令该公司停止售卖3.6万元档次电站。
结合我办调查和检查情况,初步判断湖北永恒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可能涉嫌以售卖光伏发电站名义开展非法集资行为,现将此线索函告各区县,望加以关注,加强风险提示,共同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
扩展资料:分布式光伏在经历了爆发式增长后,相伴而生的传销、非法集资、光伏贷骗局等行业乱象也频频发生。
以下为中国经营报记者暗访记录:
湖北永恒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为湖北恩施州建始县清江工业园。4月23日,建始县政法委副书记彭建华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在了解到上述情况后,目前已由县政法委牵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组成了专门的调查组,对湖北永恒进行调查,现仍处于调查阶段。
2018年4月17日,《中国经营报》记者刚走出建始火车站,招揽生意的出租车司机便上前打招呼,“老板,是去湖北永恒的吗?”
“你怎么知道要去湖北永恒?”在记者表达不解后,该司机说:“我们本地人很少去永恒,一般你们外地人来到建始,不是来旅游就是去永恒的,而最近去永恒的人特别多。”
记者在持续一周的调查过程中发现,每天都有近百人到湖北永恒“考察”项目,以来自湖南、重庆等地的外地人居多。公司会在每天的上午9点和下午2点安排“讲课”介绍项目。记者以投资者的身份参与了“讲课”的全过程。
刚开始,湖北永恒的讲师会带投资者进入到公司办公大楼一楼右侧的展厅。这里陈列了该公司取得的一些荣誉和专利证书。
不过,记者仔细查看后发现,在湖北永恒取得的专利证书中,诸如野营灯、景观灯等名目的专利居多,而与光伏电站相关的专利却鲜有出现。
其中,讲师着重介绍了湖北永恒的两项“核心”技术。高效异质结太阳能组件是其中之一。其表示,湖北永恒所发明的高效异质结电池,双面光电转换效率可以达到40%以上,是公司高收益的保证。
但是,当记者查看其生产车间时发现,其位于建始县的生产车间内,只是生产普通的单面光伏组件,并没有找到其所说的高效异质结组件。
湖北永恒的彭姓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称,公司的高效异质结电池生产基地位于江苏泰兴。并劝说记者,看一个公司的投资潜力,不应该看规模,应该看技术。
而记者经多方求证,其所谓独有的高效异质结电池不过是从中智(泰兴)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的。
中智(泰兴)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公司与湖北永恒只是供应商与客户的关系,湖北永恒作为经销商才说其基地在泰兴。
一楼的讲解结束后,记者被带到三楼,去听“公开课”。在这里,另一位讲师从全球生态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方针层面,呼吁投资者参与到能源革命、全民光伏中。并抛出了湖北永恒的销售模式,教投资者如何赚钱。
“你觉得一年可以赚多少,七位数、八位数还是九位数?”讲师指着其中一位投资者说,“我觉得你一年可以赚2000万元以上。”
三楼的“公开课”结束之后,表现出有投资意愿的投资者最后会被带到五楼。值得注意的是,进入五楼必须要有自己的“介绍人”。投资者会被“介绍人”带到不同的办公室,再次被“授课”。与三楼公开课不同的是,五楼是以小团队的形式进行,大家以“老板”互称,同时上课的内容也有所不同。
在五楼,几个已经投资湖北永恒的“老板”会进行轮番“轰炸”,跟记者大谈人生理想,他们表示传统的生意不好做,劝记者要抓住机遇,尽快投资湖北永恒,否则市场就会被其他人抢占。并力劝记者带亲朋好友一起投资。
一旦参与了上述 “授课”,就会受到介绍人不间断的“推销”,每天至少两通电话,还有微信的不断骚扰。刚刚加入湖北永恒没多久,苦于没有发展对象的周语,几乎每天都会给记者打电话,希望记者加入他们的“团队”。
湖北永恒主推三种销售模式,每种模式下遵循10%、8%、5%三级推广收益,举例来说,倘若你拉来一个新投资者,会得到10%的提成,直至三级。
根据金额不同,也有不同的投资模式。其中,第一种是“托管”模式,投资金额10万元起步,上不封顶。湖北永恒表示,根据投资额给投资者建设相应规模的电站,缴纳全款后的第91天开始算收益,承诺年收益率21%,连续20年不变。
第二种是“认购”模式,投资金额5万元起步,而这种模式只是认购湖北永恒已建电站的一部分,交纳全款后的第二天开始算收益,同样承诺年收益率21%,20年不变。
除上述两种模式,第三种模式比较神秘,也是投资者选择最多的模式。而这种模式,湖北永恒并没有公开宣讲。只有经介绍人推荐,到达公司5楼后才能获悉。
据了解,这种模式被称为“微电站”。投资者一次投资36000元,湖北永恒会授予一个高级销售员的资格,公司将在400天时间内,以“基本工资”的名义每周支付882元。
每推销一座云电站,公司给以10%、8%、5%的提成。除此之外,湖北永恒会免费给投资者微电站,以便于推广云电站。但大多数投资者只选择交钱,不会带走所谓的微电站。
“听了之后,你的心里就会痒痒的,就想到这来投资,”已经在湖北永恒投了36000元的唐力(化名)描述道。唐力告诉记者,微电站只是推销用的,主要是挣推销的钱。
湖北永恒工作人员算了一笔账:以投资10kW电站为例,在进行收益测算时年日照时间按照2100小时/年计算。发电情况=2100小时/年*10kW=21000度/年,按照湖北地区收购电价,加上国家补贴以及湖北地方补贴,平均按照每一度电收益为1元计算,电费收益=21000*1=21000元/年。
但是,如此算法受到了业内人士的质疑。一位光伏企业人士向记者表示,首先,1kW的光伏组件并不能保证一小时发一度电,经过逆变器等环节会有一定的损耗。
再者就是,在电费构成里,国家可再生能源资金的度电补贴是拖欠的,度电补贴的拖欠量是拖欠36个月,在补贴被拖欠的情况下,收益无法达到21%。如果要确保21%的收益,只能不断地用新投资者的钱给老投资者去兑付。
一位被称为“万总”的人士在五楼给记者“授课”时表示,“你的收益与电站的发电量是没有关联的,无论电站发电量多少,公司保证每年给你投资额21%的收益,以10万元为例,每年给你21000元,连续给你20年。”
按照湖北永恒的算法,企业几乎将全部的电站收益都给了投资者,而且还不算中间的经销商层层提成,这样企业如何保证自身的收益?
湖北永恒办公室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公司拥有异质结电池保证高发电率、运用4.0物联网技术进行运维,以及通过碳交易等可以降低成本,保证公司的收益。
但是记者从业内人士处得知,异质结电池还处在实验室的阶段,这个概念还没有大规模量产,光伏组件最讲究的是性价比,异质结电池,未来有它的空间,但是目前阶段它的性价比并不高,而且也没法大规模量产。“这个东西就是在讲故事,讲给那些不懂行的老百姓听的。”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异质结、物联网,相对来说,都是行业比较前沿的概念。而现在这些概念是否已经从风口转化成实实在在的利润,还有待商榷。如今,湖北永恒介绍的上述模式让其陷入涉嫌非法集资的漩涡。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关注|重庆严控“光伏”违规,监管部门发全国首个红头文件
中国经营网-保底收益率21%,宣称一年可赚2000万元,可能涉嫌以售卖光伏发电站名义开展非法集资行为
湖北省——0.1元/kWh,5年
2018年6月29日,湖北省物价局、能源局 、扶贫办联合发布《关于光伏扶贫项目省级电价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价环资〔2018〕72号)提出:
对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 日期间建成的光伏扶贫项目实行电价补贴。符合条件的光伏扶贫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依据其上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1元补贴,补贴时间为5年。
省电力公司应将2016年起累计的省级光伏扶贫项目补贴资金一次性结算到位,之后的省级光伏扶贫项目电价补贴资金按照“一月一结算”的要求及时结算。
陕西省西安市——0.25元/kWh,5年
2018年4月17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18〕32号)提出:
对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5元/度补贴,补贴执行期限5年。
实施分布式光伏屋顶工程。对装机规模超过1兆瓦且建成并网的屋顶光伏电站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屋顶产权人10万元/兆瓦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同一屋顶产权人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湖南省——0.2元/kWh
2017年8月9日,湖南省财政厅、发改委联合印发《湖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实施细则》(湘财建〔2017〕69号)提出:
省级光伏发电补助实行全电量补贴,对2014年1月1日-2019年10月31日前投产且符合第四条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其中:2017年1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项目补贴期间为:项目投产运行日—2019年12月31日。
长沙市——0.2元/kWh,5年
2017年3月1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7〕8号),提出:
在长沙注册企业、机构、社区和家庭投资新建并于2014年至2020年期间建成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量,除按政策享受国家和省度电补贴外,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由市财政再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为5年,补贴资金在“市分布式能源专项”中列支。
海南省三亚市——0.25元/kWh
2017年12月1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发布《三亚市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三府〔2017〕268号),提出:
采取后补贴方式,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验收合格并投产满1年后开始补助,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在国家补助标准基础上按照市0.25元/千瓦时的标准进行补助,以项目上一年度所发总电量计算补助金额。
2020年前在三亚市行政辖区内建成的符合条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均可享受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专项资金支持。补助时间为项目建成投产后连续5年。
2018年5月18日,《三亚市推进农村家庭屋顶光伏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农村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在国家、省补贴政策基础上均同时享受三亚市政府0.25元/千瓦时的补贴,同时项目建成后市财政一次性给予农户3000元奖励资金。
山西省大同晋城——0.2元/kWh
1)大同市——0.2元/kWh
2018年7月6日,大同市政府印发《大同市2018 年冬季清洁采暖“煤改电”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政办发〔2018〕111号),提出:
农村地区优先利用太阳能、余热、余压、地热能、生物质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的,备购置、安装及从电表到设备的电缆连接总费用达到或超过1万元的,每户按8000元补贴,采暖期给予用户用电0.2元/千瓦时补贴,每户每个取暖季最高补贴电量1.2万千瓦时。
2)晋城市——0.2元/kWh
2018年贫困户,5kW上限,给予3元/瓦的一次性建设安装补贴,同时每度电补贴0.2元/千瓦时,享受补贴到2020年。
安徽省合肥市——0.25元/kWh,15年
2016年8月10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2016〕93号),提出:
对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屋顶分布式发电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5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执行期限15年。
对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地面电站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0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执行期限6年。
河北省——0.25元/kWh,5年
2018年1月29日,河北省能源局印发《关于下达2017年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并网计划的通知》,提出:
2018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网的项目,在执行当地标杆上网电价的基础上,继续享受省内每度电补贴0.2元扶持政策,自投产之日起补贴三年。
2018年5月8日,河北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光伏扶贫电站电价补贴政策的通知》(冀价管〔2018〕56号),提出:
2018年底前并网发电的光伏扶贫电站上网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2元,自并网发电之日起补贴3年。
2018年1月12日,河北住建厅下发《河北省农村地区太阳能取暖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
对“太阳能光伏+”取暖技术,主要采用政府补贴+农户出资等模式。省财政在现有上网电价的基础上补贴0.2元/kWh,即上网电价为二类地区0.85 元/kWh,三类地区0.95元/kWh。
北京市——0.3元/kWh
2015年8月26日,北京市财政局、发改委联合印发《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经一〔2015〕1533号),提出:
对于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按项目实际发电量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每千瓦时0.3元(含税),每个项目的奖励期限为5年,奖励对象为分布式发电企业或自然人。
2018年3月20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阳光富民工程”实施方案(试行) (征求意见稿)》,提出:
要利用2018-2020年三年时间,在北京市范围内实施阳光富民工程,对于阳光富民项目,北京市给予每千瓦时0.3元的奖励(含税),奖励期限为5年。
另外,阳光富民工程主要帮扶范围为低收入农户、低收入村和乡镇。低收入农户财政资金直接补贴的每户装机容量不超过5千瓦低收入村和乡镇财政资金直接补贴的每村和每乡镇的装机容量不超过100千瓦。
上海市——0.4元/kWh
2016年11月16日,上海市发改委印发《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 沪发改能源〔2016〕136号),提出:
对2016年-2018年投产发电的新能源项目实施奖励:
对于光伏项目,根据实际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奖励,奖励时间为5年。单个项目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标准如下:
光伏电站:0.3元/千瓦时,
分布式光伏:工、商业用户为0.25元/千瓦时,学校用户为0.55元/千瓦时,个人、养老院等享受优惠电价用户为0.4元/千瓦时。
广东省深圳市、佛山市、东莞市
1)深圳市——0.4元/kWh
2018年5月24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财政委员会联合印发《深圳市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建规〔2018〕6号)提出:
对于太阳能光伏项目,根据年度实际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0.4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时间为5年。单个项目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2)佛山市——0.15元/kWh,3年
2016年12月1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对2016—2018年建成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进行奖励和补助的通知》,提出:
现行的光伏发电应用项目扶持政策适用期限延长3年。
对2016-2018建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给予一次性奖励。工业、农业、商业、交通站场、学校、医院、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按2万元/兆瓦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40万元;个人家庭提供自有建筑和构筑物面积安装单个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规模达1000瓦及以上的,按1元/瓦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2万元。
对2016-2018建成且符合补助范围的项目,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5元/千瓦时,自项目实现并网发电的次月起连续3年进行补助。
3)东莞市——0.3元/kWh,5年
2017年12月19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提出:
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市发改局备案且经市供电部门并网验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在120MW以内。
对利用自有住宅及在自有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自然人投资者,可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 3元/千瓦时,连续补贴5年。
对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按装机容量18万元/兆瓦进行装机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44万元,分4年拨付。
对机关事业单位、工厂、交通站场、商业、学校、医院、社区、农业大棚等非自有住宅建设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元/千瓦时,连续补贴5年。
江苏省苏州市——0.37元/kWh,3年
2018年7月,苏州市政府就《关于进一步促进苏州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文件提出:
2018~2020年期间建成的分布式发电项目按实际发电效果:已纳入国家补贴的,除享受国家补贴外,再给予项目应用单位或个人0.05元/千瓦时补贴未纳入国家补贴的项目,给予项目应用单位或个人0.37元/千瓦时补贴。所有项目从并网之日起补贴三年,资金由苏州供电公司先行垫付,在发放国补时直接配套,每月再与财政结算。
浙江省——0.1元/kWh
1)浙江省
2014年7月21日,浙江省物价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光伏发电价格政策等事项的通知》(浙价资〔2014〕179号 ),提出:
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省再补贴0.10元/千瓦时。
2)杭州市——0.1元/kWh,5年
2016年5月20日,杭州市印发《进一步加快太阳能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在杭注册的光伏企业在杭州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含“全额上网”模式),并在2016—2018年期间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在国家、省有关补贴的基础上,自并网之月起由市财政每年按其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连续补贴5年(满60个月)。
光伏地面电站补贴。对纳入省、市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计划且在2016—2018年期间按期建成并网的光伏地面电站,由市财政每年按其发电量给予0.05元/千瓦时的补贴,连续补贴5年(满60个月),单个项目每年补贴不超过500万元,同一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1000万元。
3)杭州市余杭区——0.2元/kWh
2016年3月26日《余杭区推进科技创新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我区范围内实施的装机容量达到0.3兆瓦以上,按其发电量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助。本政策意见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实行期至2018年12月31日。
4)杭州市富阳区——0.2元/kWh,5年
2018年6月13日《关于太阳能光伏发电资助的实施细则》对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在富阳区行政区域内由区供电公司完成并网发电的光伏项目(含农光互补项目)和居民住宅光伏项目的各类投资主体进行补贴。
居民初装补助。对居民住宅的光伏项目实际装机容量给予1元/峰瓦的一次性补助。
非居民发电量补贴。按0.2元/千瓦时给予补贴,自并网之月起始,连续补贴5年(满60个月),单个项目每年补贴不超过500万元。
5)金华市——0.3元/kWh,3年
2017年2月22日,《金华市加快光伏应用实施方案》提出:
2018年12月31日前,在市区注册的光伏应用企业,在市区范围内建设的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按所发电量再分别补0.2元/千瓦时、0.3元/千瓦时,连续补贴3年。
6)金华市浦江县——0.2元/kWh,3年
2017年7月5日,浦江县人民政府印发《浦江县加快光伏应用实施方案》,提出:
2018年12月31日前,在县域内注册的光伏应用企业,并在县域范围内完成立项并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按所发电量由县财政局再补助0.2元/千瓦时,连续补贴3年
7)金华市磐安县——0.2元/kWh,3年
2016年4月17日《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年12月31日前,对列入县光伏发电项目年度计划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农光互补、地面电站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再补贴0.2元/度,连续补贴3年。
集中连片居民50户以上,对列入集中连片居民光伏发电试点计划的居民,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补贴3元/瓦,补贴最高不超过9000元,扶贫重点村优先列入集中连片居民光伏发电试点。对未列入县集中连片居民光伏发电试点的居民光伏发电项目2018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再补贴0.2元/度,连续补贴3年。
8)温州市泰顺县——0.3元/kWh,5年
从2015年起至2018年底前,在县域范围内,安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并建成投入使用的,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给予每度电0.3元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5年。
9)温州市文成县——0.3元/kWh,5年
实行分布式光伏发电电量补贴。对2018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享受国家补贴、省每度电0.1元补贴的基础上,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发电量由县财政每度电补贴0.2元,连续补贴5年;居民个人投资的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发电量由县财政每度电补贴0.3元,连续补贴5年。县财政补贴一年发放一次。
10)绍兴滨海新城——0.2元/kWh,5年
2015年11月,绍兴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快光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绍滨海委〔2015〕74号),提出:
配套电量补贴。新城区域内的居民家庭、企业利用屋顶、空地、荒坡等投资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于2018 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并与取得省、绍兴市发改委光伏发电计划指标的相关企业(单位)签订光伏发电项目的,项目建成后,自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除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省0.1元/千瓦时补贴政策外,参照绍兴市相关政策由新城财政再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限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