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光伏发电补贴政策
山西省分布式光伏发电优惠政策补贴
分布式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力争达到200万千瓦,2020年底,力争达到500万千瓦。在2016年前,对光伏发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返50%的政策。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用电量免收随店家征收的各类政府性基金和附加。
省内城市
1、晋城市
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除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的发电政策补贴外,晋城市级财政还补贴0.2元/千瓦时;建设安装补贴按建设装机容量予以3元/瓦的一次性建设安装补贴(执行年限暂定为2015—2020年);
2013年—2015年建成的项目,按新建项目标准的50%补贴。国家、省单独立项予以专项补贴的项目,不再享受上述政策补助。
2、太原市
对来并投资或扩大生产规模的光伏企业,优先安排土地指标和必备配套服务设施用地。对实际完成投资额5000万元以下、5000万元~1亿元和1亿元以上的,给予一定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或奖励。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项目投资:
目前以家庭5KW的家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电站为例,以现在市场分布式光伏发电建造市价,各种费用加起来平均每瓦10元左右,比如:5KW费用的总价也在5万元左右
设备寿命及维护:
目前优质设备一般寿命在25年以上(劣质设备除外);产品质保一般在10年及以上(根据厂家不同,所选用设备质保有所差异);产品维护,各厂家售后维护有所差别,具体请咨询所购设备厂家!
优惠补贴政策:
根据国家补贴政策,电量不仅可满足自家使用,还可领取发电量补助0.42元/度,多余电量再补助0.4552元/度,节能又环保。对光伏发电实行全电量补贴,每度补0.42元,满足其自家商场使用后,多余电量再补助0.4552元/度。
工商业用电电价(算上国家0.42元补贴,地方暂无补贴)
工业用电:
达到高峰电价:度电收费在1.168—1.273元,回收成本在4.1—4.4年左右
达到尖峰电价(1千伏以上):度电收费在1.312—1.371元,回收成本在3.8—4年左右
商业用电:
用电量较少企业,针对小型工厂、饭店、、商业门店等
1、用电电压在1千伏以下:目前电价在0.8252元/度,回收成本在5.5年左右
2、用电电价在1—10千伏:目前电价在0.7912元/度,回收成本在5.7年左右
3、用电电价在35千伏以上:目前电价在0.7582元/度,回收成本在5.9年左右
一般商业用电:用电量较高企业,针对大型工厂、盈利机构等,度电收费在1元以上,全部自用回收成本在4.9年左右,甚至更短
一般商业用电:度电电价在0.9—1元左右,度电回收成本在4.9—5.26年左右
农业用电:
度电收费在0.466—0.484元,回收成本在8年左右
农业深井及高扬程排灌:度电收费在0.446—0.464元,回收成本在8年左右
投资回报:
家用、屋顶按阶梯电价算(算上国家0.42元补贴,若地方暂无补贴):
第一档(月):
180度以下,收费标准在0.56元/度
推荐安装1KW-2KW发电设备,投资1—2万元左右,全部自用成本回收年限7年左右,全部出售给电网公司成本回收年限(按卖电0.43元/度算)8年左右。
综述:成本回收年限在7—8年左右
第二档(月):
180度—260度,收费标准在0.61元/度
推荐安装2KW-3KW发电设备,投资2—3万元左右,全部自用成本回收年限6.7年左右,全部出售给电网公司成本回收年限(按卖电0.43元/度算)8年左右
综述:成本回收年限在6.7—8年左右
第三档(月):
260度以上,收费标准在0.86元/度
推荐安装3KW以上发电设备,投资3万元以上,全部自用成本回收年限在5.5年左右,全部出售给电网公司成本回收年限(按卖电0.43元/度算)8年左右
综述:成本回收年限在5.5—8年左右
【法律分析】:(一)项目确认。国家对按照程序完成备案,项目建成投产,符合并网相关条件,并完成并网验收等电网接入工作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电量给予补贴,补贴资金通过电网企业转付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含个人)。
(二)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综合考虑分布式光伏上网电价、发电成本和销售电价等情况确定,并适时调整。
1、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下同),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支付,由电网企业转付;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
2、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基金和附加,以及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
(三)补贴电量。电网企业按用户抄表周期对列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目录内的项目发电量、上网电量和自发自用电量等进行抄表计量,作为计算补贴的依据。
(四)资金拨付。中央财政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预计发电量,按季向国家电网公司预拨补贴资金。电网企业根据项目发电量和国家确定的补贴标准,按电费结算周期及时支付补贴资金。
年度终了后1个月内,国家电网公司对经营范围内的项目上年度补贴资金进行清算,经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审核清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第四条 国家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通过制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目标和采取相应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国家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参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依法保护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者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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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第一条 国家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电量给予补贴,补贴资金通过电网企业转付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申请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按照程序完成备案。具体备案办法由国家能源局另行制定。
2. 项目建成投产,符合并网相关条件,并完成并网验收等电网接入工作。
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可向所在地电网企业提出申请,经同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公司)经营范围内的项目,由其下属省(区、市)电力公司汇总,并经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地方独立电网企业经营范围内的项目,由其审核汇总,报项目所在地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省级财政、价格、能源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对报送项目组织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补助目录予以公告。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地方独立电网企业经营范围内电网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如您的光伏发电项目需获取国家补贴,依照程序申请,经相关政府部门审批通过后,供电部门会在该项目列入国家补助目录并收到国家下拨的补贴资金时通知您,并按要求转付补贴。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请致电24小时供电服务热线95598咨询。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第四条
享受国家电价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应符合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符合固定资产投资审批程序和有关管理规定。光伏发电项目自投入运营起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或电价补贴标准,期限原则上为20年。国家根据光伏发电发展规模、发电成本变化情况等因素,逐步调减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和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标准,以促进科技进步,降低成本,提高光伏发电市场竞争力。
法律分析:国家的大力支持是光伏发电在农村迅速发展的动力。光伏发电是国家大力扶持的清洁能源利用方式,被列入十三五规划中,而且光伏相关项目也作为“十三五”的百大重点工程之一。针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国家给予0.42元的补贴,也就是说光伏发电每发一度电,用户可以拿到国家给予的0.42元的补贴,此补贴持续20年,另外很多地区还有省级补贴、市级补贴,将大幅缩短投资周期。
法律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 一、开展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试点项目建设。各地区要认真总结本地区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经验,结合资源、消纳和新技术应用等条件,推进建设不需要国家补贴执行燃煤标杆上网电价的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试点项目(以下简称平价上网项目)。在资源条件优良和市场消纳条件保障度高的地区,引导建设一批上网电价低于燃煤标杆上网电价的低价上网试点项目(以下简称低价上网项目)。在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建设规划、国家风电、光伏发电年度监测预警有关管理要求、电网企业落实接网和消纳条件的前提下,由省级政府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地区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有关项目不受年度建设规模限制。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开工并完成建设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核准(备案)机关应及时予以清理和废止,为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让出市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