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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有色金属机关服务中心什么级别

健壮的火龙果
美好的毛巾
2022-12-29 04:15:31

国资委有色金属机关服务中心什么级别

最佳答案
威武的柚子
长情的大炮
2026-04-29 08:32:37

属于正厅级别。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色金属机关服务中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色金属机关服务局),其属正厅级别,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色金属机关服务中心成员,位于北京市,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

最新回答
悲凉的钻石
合适的龙猫
2026-04-29 08:32:37

国家有色金属及电子材料分析测试中心是一九八三年六月经原国家科委批准成立的第一个国家级分析测试机构,建设在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业务上受国家科学技术部指导。1992年通过计量认证,2001年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

中心资质

国家级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 2009002736E;

国家级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 2009000386Z;

国家级资质认定授权证书,CAL(2009)国认监认字(095)号;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No. L0642。

有色金属标准样品定点研制单位,YSRK07-2009

技术力量

中心拥有一支基础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分析测试研究队伍,其中高、中级科技人员75名,博士、硕士学历的青年专业技术人员36名。目前中心实验室建筑面积6400平方米。

中心拥有先进的大型分析测试仪器四十二台套,是我国有色金属及电子材料的权威检测机构,也是我国有色金属行业分析测试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之一。中心很好地履行了“分析测试的服务中心,分析测试方法的研究中心、分析测试人员的培训中心”三大职能,在完成国家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有色金属检测服务

1、有色金属、钢铁、矿物等化学成份分析;

2、高纯金属材料、多晶硅等辉光放电质谱检测(GDMS检测);

3、黄金、白银、铂金饰品成色无损检测;

4、材料的力学、物理和化学性能测试;

5、材料的表面性能检测;

6、各种合金、半导体材料和器件的微结构、微缺陷研究;

7、机械零部件、工程部件失效分析;

主要产品

1、标准溶液/标准物质;

2、空心阴极灯;

3、氢化物发生器;

4、PM系列喷磨试验仪;

5、高稳定度高压直流电源200KV;

6、高纯硼粉99.9999%;

7、高性能球形氢氧化镍;

8、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膜标准样品;

9、锂硅合金粉。

其他服务

1、实验室规划设计咨询;

2、分析检测人员培训;

3、联合技术研究。

主要贡献

中心积极面向市场,服务社会,为我国有色金属工业的发展和科技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向两千多个研究单位和企业提供了大量准确可靠的分析数据,并承担了国家科技支撑、国家86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军工配套等计划项目的研究。曾获国家科技进步奖6项,国家发明奖3项,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5项,部级二、三等奖98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20余项。负责和参加起草制订分析方法国家标准150余项;行业标准70余项;国家标准物质/标准样品87个;在国内外科技期刊上发表论文700余篇,撰写论著22部。与此同时,中心每年为厂矿企业举办培训班,培养分析测试人员。中心先后培养博士生、硕士生五十余名,并长期辅导大学生毕业实习。

近年来,我中心积极进行国际交往与合作,参加了各种类型的国际学术会议、合作研究及考察培训等,先后出访了亚洲、欧洲、北美及南美的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心与美国阿贡国家实验室开展专家互访交流活动,与俄罗斯托姆斯克理工大学签订了研究生交换培养协议。

中心将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先进仪器装备建设,一如既往地遵循“科学、公正、准确”的原则,为北京、全国乃至全球的广大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分析测试服务!

简单的乌龟
敏感的樱桃
2026-04-29 08:32:37
具我了解到:中国有色金属华东质检中心是个很权威的检测机构,前身是上海有色金属研究所,这个是可以考证的,他们的公司介绍如下

上海有色金属工业技术监测中心有限公司(简称监测中心)是由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上海有色金属行业协会、上海有协节能技术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以分析检测服务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企业。

监测中心同时运行管理着“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华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无损检测中心”两个具有国家认证资质的检定/检测机构,也是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的检测机构。

主体业务涉及第三方检测服务(含金属材料化学成分检测、性能检测、环保监测、无损检测等)、设备检定、检测培训等方面,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审查部授权的检测机构,是上海地区实施有色金属行业监管的执行机构,也是上海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技术支撑单位之一。

健壮的滑板
生动的画板
2026-04-29 08:32:37
陕西有色金属交易中心及132会员单位诈骗15万元

2015-12-30 10:19:56 责任编辑: 来源: 点击数: 464

现在此揭露陕西省有色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简称陕金所)及陕西九鼎德胜有色金属经营有限公司和团伙成员披着合法公司外衣,以现货为名,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违法经营期货,诈骗众多客户钱财的犯罪行为。

一 、本人被骗经过陈述

我 在2015年11月收到自称是陕西九鼎德胜有色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业务员叫张君的QQ信息(QQ号 )说:“他们公司是陕西省有色金属交易中心(简称陕金所)132号综合会员单位,目前公司以陕西省有色金属交易中心现货原油品种的投资为主,原油可以买涨也可以买跌,22小时交易,与国际接轨,是一个稳赚钱的好产品,资金是银行第三方托管,尽可以放心”。还鼓动我在网上了解陕西九鼎德胜有色金属经营有限公司实力,其公司在官网上大肆宣传他们目标是让客户的投资品种更丰富,财富稳步升值。宣传他们有能力、有信心、有恒心,为投资者创造价值。

我就在2015年11月16日网上发了身份证及银行卡照片给那位叫张君的经理(QQ号 )帮开户(给交易帐户号132132012000056),在没有亲笔签署合同的情况下,张君经理让我在电脑上安装了交易系统和行情分析软件,并教我怎么操作建仓平仓后,多次电话崔促我入金,我于2015年11月17日开始入金,当天开户专员电话核实本人身份后,就开通了电子交易盘。从此我步入了诈骗集团设下的骗局和陷井 ,在两周交易期间故意安排范老师老师(QQ 356413183说是百万级别的老师)、分批次QQ指导下单,2015年11月17日至12月5日,我先后入进去的190000元就亏损150000万元。通过学习有关文件,以及网络电视的报道揭露,我才醒悟到:我的投资亏损不是正常亏损,而是被陕西省有色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简称陕金所)及132会员(陕西九鼎德胜有色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以非法隐弊手段骗取的。他们所作所为己构成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和聚众赌博罪。

二、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以现货为名经营期货,涉嫌非法经营,谋取他人钱财。

陕西省有色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简称陕金所,公司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2路1号招商银行大厦21层 电话:029-68295370 400-109-3399)宣称:他们公司是陕西金控集团子公司经陕西省政府同意,由陕西省金融办批复成立,公司合法成立,毋须质凝,从事白银及其它有色金属、原油现货的交易及收兑业务,并为其提供现货电子交易平台服务;白银、长安油销售。但是我从有关方面了解公司业务范围并没有明确可从事白银、原油期货经营项目。又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任何机构或市场,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采用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同时采用以下交易机制或者具备以下交易机制特征之一的,为变相期货交易:

1、为参与集中交易的所有买方和卖方提供履约担保的;

2、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和保证金制度,同时保证金收取比例低于合约(或者合同)标的额20%的。”而公司却采用低于货款总价20%的保证金来诱惑客户交易,纯属期货性质。

1、违反《原油市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06年第24号)文件规定;

2、违反《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第六条规定;

3、违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第一至第六条规定;

4、违反(证监发【2013】74号)《中国证监会关于禁止以电子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的通知》;

5、违反商品现货交易市场特别规定(试行)》(商务部令2013年第3号)第八、第十条规定;

6、违反《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

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25条的规定。

(二)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涉嫌诈骗,非法占有客户钱财。

陕西省有色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简称陕金所)及132会员(陕西九鼎德胜有色金属经营有限公司)披着合法公司的外衣干着非法的事,以欺骗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置骗局,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骗取数额较大的私有钱财。

1、借现货之名掩盖期货的特征。该公司及会员打着现货投资招牌,设置电子化网络交易系统,以白银、长安油为商品名,采用T 0、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交易方式,采用放大杠杆倍数,减小履约准备金(现货款总价值的5%、3%)来诱骗众多客户到他们设立的交易平台参与虚拟的白银、原油标准化合约交易。

2、制定不公平的制度。公司却采用期货模式设立电子交易平台,并制定对公司及会员有利、缺失公平公证的交易规则,在全国招揽客户参与原油(长安油)、金融衍生产品白银(白银)交易活动,从而达到座庄收取高额的手续费,点差,仓储延时费等目的,甚至以隐蔽、欺诈的手段让客户亏损(行话为“头寸”)直接诈取客户的钱财!非法获得盈利。

3、虚假宣传。宣称资金由银行第三方托管,实际是客户与银行在网上签订的“E商贸通”给客户一个所谓的席位,投资者入金通过银行转帐直接划入了陕西省有色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帐户,当客户参与不公平交易造成资金亏损后,交易平台公司、会员、业务员共同分成,他们是天然的利益共同体,都必须靠榨取客户钱财才能生存和挣钱。

4、由于陕西省有色金属交易中心(简称陕金所)有限公司及132会员(陕西九鼎德胜有色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不具备现货仓储交割的条件,蓄意制定高成本的实物交割制度,让客户自动放弃实物交割,让投资者买空卖空,允许交易者以对冲平仓方式了结交易,欺骗投资者。

5、公司吹虚市场与国际接轨。而我国有严格的外汇管理制度,众多客户聚拢的资金是无法流向外盘参与竟价的。为迷惑投资者,他们就参照外盘数据换算成交价格,价格涨跌也是该公司参照外盘数据设定的。在广东省贵金属平台所有交易者无论买涨买跌都影响不了市场行情转势(价格涨跌不是参与交易者竟价的真实反应)。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金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陕西省有色金属交易中心(简称陕金所)有限公司及132会员(陕西九鼎德胜有色金属经营有限公司)行为纯属金融和合同诈骗性质。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66条的规定

(三)、涉嫌聚众赌博,座庄收取高额费用渔利。

1、陕西省有色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简称陕金所)及132会员(陕西九鼎德胜有色金属经营有限公司)平台为赌博平台的模式,招揽众多客户参与所谓的粤贵银、粤贵油交易,表面上客户成交平顺,却互为对手,实质剥夺客户资金,参与交易标的价格论证,互为对赌,客户亏而会员盈,客户盈而会员亏,这不是投资,纯粹是赌博,实行做市商的模式就是聚众赌博,该公司及132会员却座庄抽头渔利(收取高额的手续费,点差,仓储延时费,头寸等)。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陕西省有色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简称陕金所)及132会员(陕西九鼎德胜有色金属经营有限公司)是作弊的赌场,吃人的老虎机,该诈骗中心及其会员单位为了一己私利,惨无人道、丧尽天良、坑害了多少脆弱的百姓。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303条的规定 。目前,公司发展会员30多家,代理商若干个。可见,这样的赌场多么大啊!试想,该平台如果是现货白银、原油交易,会有这么多“现货白银、原油”供投资者交易交割吗?

综上所述,陕西省有色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简称陕金所)及132会员(陕西九鼎德胜有色金属经营有限公司)所作所为己构成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和聚众赌博罪。所以,客户与交易中心(会员)的合同无效,一切交易都是无效的, 无论哪个会员单位(代理商)招揽客户进行交易,会员单位均是获得陕西省有色金属交易中心(简称陕金所)的授权和许可之下进行的交易。陕西省有色金属交易中心(简称陕金所)为双方交易提供了设施便利和制度安排,在整个非法交易中起核心、领导作用,应当对非法收取客户的全部本金承担返还、赔偿损失责任。

四、我的诉求:

请求陕西省各级政府责令公安部门依法侦查这个诈骗团伙的违法违规行为,帮助我这样的受害人追回被他们诈骗的全部投资21万元及相关损失。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斩断骗子公司财路,避免更多的人受骗,挽救更多的家庭免受倾家荡产的灭顶之灾!

他们自称是经陕西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合法公司,但该公司披着合法外衣干着不合法的勾当,自成立以来,不知招揽了多少客户,诈骗了多少钱财,现在维权民众风生云起,已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再次请求陕西省政府查处取缔类似诈骗公司,拯救千千万万个受害者吧。

寻找机会,合法投资赚钱,本是每个人迫切的理想和愿望, 陕西省有色金属交易中心(简称陕金所)却苗准了人们投资欲望和需求,违法违规开设贵金属、原油电子交易黑平台,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众多投资者-步-步地走进了他们事先挖好的陷井。他们采取伪劣违法的手段骗取投资者巨额资金, 使众多投资者蒙受其害。现在, 他们还未收手, 还在继续坑骗, 日进斗金, 逍遥法外, 仍在诱骗千千万万个不明真相的投资者前仆后继步入他们的骗局,致使受骗者倾家档产, 妻离子散, 造成大面积严重的负面影响,其行为后果已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应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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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广州晚报(gzeveningpaper.com)工作人员(编辑)所编写的稿件外、其余所登载、转载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

长情的太阳
大气的镜子
2026-04-29 08:32:37

1、太原没有国家有色金属检测中心

只有山西省有色金属行业协会,地址在迎泽大街338号3层

2、山西省地质调查院实验测试中心可以对有色金属进行检测

山西省地质调查院实验测试中心(山西省岩矿测试应用研究所、国土资源部太原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始建于1958年,为部级质检中心,是省编委批准的山西省贵金属及珠宝玉石检测中心,还被相关单位授权为山西省珠宝玉石首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山西首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山西省矿产金银珠宝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太原市并州北路27号

邮 编:030001

单身的睫毛膏
体贴的犀牛
2026-04-29 08:32:37

正规贵金属交易平台有:湖南省南方稀贵金属交易、上海黄金交易所、天津贵金属交易所、广东省贵金属交易中心、恒大金属交易中心

1、湖南省南方稀贵金属交易

南方稀贵金属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于2012年3月15日获得湖南省人民政府的正式批准,成为国内首家稀贵金属交易所。

交易所以“创新发展、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安全诚信”为经营准则,采取会员制经营模式,由会员单位,恒基贵金属681号会员单位,开展相关业务,交易所负责交易的终结算、交收和物流配送。

2、上海黄金交易所

上海黄金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组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中国唯一合法从事黄金交易的国家级市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黄金交易,不以营利为目的,实行自律性管理的社团法人。

3、天津贵金属交易所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由中国中信集团控股,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中国黄金集团公司等企业参股。交易所营业范围为“贵金属(含黄金、白银)、有色金属现货批发、零售、延期交收,并为其提供电子平台;前述相关咨询服务及许可的其它业务”

4、广东省贵金属交易中心

广东省贵金属交易中心成立于2010年6月8日,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总部设于广州市金融商务区——珠江新城。广东省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经广东省政府同意,由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复成立。

交易中心由广东省黄金集团(现转纳入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广东立信企业有限公司共同发起组建,由广东省黄金集团实际控股。交易中心现为中国黄金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广东省黄金协会副会长单位、广东省有色金属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

5、恒大金属交易中心

恒大金属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是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批准成立的,由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591)做为主发起人控股,是国内为数不多获得省政府批文的正规交易平台,注册资金5000万,注册地为江西南昌高新开发区。

选择正规贵金属交易平台注意事项:

1、资金安全保障。资金安全保障直接关系到投资安全,理当作为首选考虑因素。

2、平台服务质量。平台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用户对交易平台的认可程度。

最后,提醒广大交易者,虽然贵金属市场有很多的获利机会,但同样也充斥着较大的投资风险,在没有掌握过硬的交易技术前,不要贸然进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文静的方盒
听话的刺猬
2026-04-29 08:32:37

一、队伍基本情况

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以下简称有色地调中心或中心)系2001年由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地质勘查总局及其未属地化的直属单位改组而成,是中编办批准成立的正局级事业单位,隶属国务院国资委,其人事和党的关系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代管。

有色地调中心是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地质队伍“属地化”改革后,保留的唯一一家有色系统的中央地勘单位,拥有一支地质、物探、化探、遥感、测量、地质灾害与环境、测试和工程施工等专业齐全、人员精干的新型地质勘查队伍。

(一)所属单位基本情况

经中编办批准,有色地调中心下辖5个二级事业单位:北京地质调查所、新疆地质调查所、南方地质调查所、北京勘查技术中心、北京测绘院。内设2个二级单位:西南地质调查所、有色地质资料馆。2005年10月,有色地调中心与成立于1955年的北京矿产地质研究院实行了整合,组成了新的有色地调中心,对外仍保留北京矿产地质研究院的牌子,从体制上形成了科研—勘查一体化的队伍。

整合后的有色地调中心本部设有: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地质处、科技处、企业处、财务处、综合管理处等7个处室。

本调查报告的有关数据,主要是整合后有色地调中心的情况。

(二)从业人员

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有色地调中心所属职工人数481人,包括在职人员447人,离退休人员144人。在职人员中,正高级技术人员30余人,博士(双硕士)博士后26人,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6人。

“十五”期间,承担并完成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资源补偿费项目、财政部中央地质专项等95项;承担并完成国家973项目、863项目、科技攻关项目课题等10余项,取得了勘查与科研双丰收。共发现矿产地18处,提交333+3341资源量:铜113.92万吨,铅131.89万吨,锌392.91万吨,银158吨,金20多吨;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2 项,二等奖4项,国家发明专利1项。

(三)本系统具有地质勘查资质单位情况

有色地调中心的地质勘查资质有甲级3个:区域地质调查、固体矿产勘查、遥感地质勘查;乙级1个: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丙级4个: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勘查工程施工。

北京矿产地质研究院的地质勘查资质有甲级3个:固体矿产勘查、地球化学勘查、遥感地质勘查;乙级2个:区域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查;丙级1个: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

资质的专业分布:区域地质调查、固体矿产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遥感地质勘查、勘查工程施工、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

二、经济发展状况

(一)综合收入情况

2006年是整合后新有色地调中心的开局之年。有色地调中心(含下属事业单位和北京矿产地质研究院)实现到账综合收入1.45亿元,比2005年有色地调中心(含北京矿产地质研究院)综合收入翻一番多;据不完全统计,所属企业实现收入1.87亿元,比2005年增长52%;地调中心及所属企业总经营规模达到3.27亿元,比2005年同比增加82%;矿权数量增加,节余和利润增加,员工收入增加。

(二)从事公益性地质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6年有色地调中心承担公益性地质工作50余项,取得国家和地方财政资金9190.91万元。其中,国家项目资金渠道包括: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矿产资源补偿费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费项目、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项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矿产资源保护项目、危机矿山项目和科技部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有关科研项目等;地方财政项目主要是内蒙古、青海、新疆、四川等地的招投标项目。

中心所承担的瑶岗仙钨矿、东川铜矿、赛什塘铜矿等危机矿山项目,取得了明显的找矿成果,验证工程均见到较好的工业矿体。

(三)从事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中心所属9个控参股公司,包括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东南亚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中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中色资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中资环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中色物探有限公司、北京中色地科矿产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新疆鑫汇地质矿业有限公司和中色测绘有限公司等。

国内商业性地质工作主要在新疆、青海、内蒙古、辽宁、吉林、河北、河南、湖南、广西、云南、四川、江苏、广东等省(区),工作内容包括商业性矿产勘查、技术服务和工程施工等。

有色地调中心国外地质工作,主要在津巴布韦、巴比亚新几内亚、赞比亚、埃塞俄比亚、菲律宾、刚果(金)、乌干达、巴基斯坦、安哥拉、老挝、智利等10余个国家,开展矿产风险勘查、综合技术服务和工程施工业务。目前,在老挝、智利、赞比亚、埃塞俄比亚等国家注册有项目公司。

2006年有色地调中心及所属公司共完成钻探12万余米,其中完成商业性矿产勘查的钻探10万余米。

2006年有色地调中心及所属公司在国内外承揽各项商业性矿产勘查劳务收入16704万元,其中境外承揽各项商业性矿产勘查收入6000余万元。

(四)矿产开发基本情况

进入矿业开发领域是有色地调中心“十一五”的重要战略目标。2006年已在广东、内蒙古、新疆等地注册成立了项目公司,开发筹备工作正在积极推进。预计在未来2年内将有2~3个控参股矿山投产。

(五)工程勘察施工基本情况

有色地调中心从事工程勘察施工的单位,主要是北京中矿建设有限公司,2006年工程勘察收入达到1238万元。

(六)其他产业基本情况

有色地调中心从事的其他多种经营产业主要有地质灾害与环境调查治理、三产服务业和矿产品贸易等。2006年三产服务业收入600余万元,完成矿产品贸易额1.01亿元(贸易额未统计在综合收入中),地质灾害与环境调查治理属起步之年,完成收入700余万元。

三、改革发展取得的主要经验

(一)顺应潮流,主动变革,积极推进企业化改革

按照小事业、大企业的思路,积极推进事企分开改革,打造事、企两个平台。事业平台主要实现员工身份保障、单位和谐稳定、科技创新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功能,运作的基本导向是稳定、透明、公正;企业的主要目标是发展,运作的基本导向是灵活、快速、高效,以提升企业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持续的盈利能力。

积极推进产权多元化、福利货币化、后勤市场化改革。中心所属公司大多是产权多元化的有限责任公司,在国有控股或相对控股的前提下,鼓励公司管理层及员工入股,注重从股权、“期股”、薪酬等方面激发员工创新创业的内动力,努力实现中心和员工共成长。

(二)发挥科研—勘查一体化的体制优势,以创新带动找矿突破

巨大的资源需求与有限的资源供给之间的矛盾,为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有价值的矿权是地勘单位的核心资产,矿产勘查能力是地勘单位的核心竞争力。整合后的有色地调中心,自身是一个科研—勘查一体化的单位。回顾近年来的找矿进展,主要得益于正确的勘查选区和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特别是我们研制的森林沼泽景观区的化探扫面技术、遥感蚀变信息提取技术、大深度轻便化的物探技术(如TEM-3S,三分量磁测井技术等)在找矿靶区优选和找矿突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使中心在没有前期矿权积累的基础上(中心和地研院均是从2002年,才开始登记自己的矿权),迅速获得了一批较有价值的矿权。

(三)建立网络化的合作体系,在开放合作中提升竞争力

近年来,按照“小内核、大网络”的思路,有色地调中心建立了较广泛的合作网络。我们既与中国铝业公司、中国有色矿业集团、西部矿业、紫金矿业等大型矿业公司合作,也与进入矿业的民营企业合作,同时还与有专业特色的地勘单位、院校和研究单位等开展战略协作,以建立业务发展的支撑体系。不搞小而全,按市场规律办事,把握核心部分,搞好社会化协作,借助社会资源加速自身的发展。在合作中获得资金、管理、技术等方面的支持,不断强化自己的核心竞争优势;在合作中找到自己的差距,激发创新创业的热情;在合作中转变观念,借助外力推进企业化改革。

(四)积极开拓海外地矿市场,扩大发展空间

有色地调中心境外地质工作,主要由所属公司开拓,中心在项目联系、技术把关、人员配置等方面给予支持。海外地矿业务渐成中心新的亮点和经济增长点。

2006年实现到账收入6000多万元(人民币),获得海外矿权18处。今年初已签订海外地矿业务合同额超亿元,海外矿权勘查也传来喜讯。目前中心的海外地矿业务已与国内地矿业务平分秋色。

四、“十一五”改革发展设想

(一)发展战略和目标

1.目标与战略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精神,紧紧抓住矿业市场升温的战略机遇,将跨越式发展的雄心与求真务实的作风有机结合,以建设“国际化的勘查型矿业公司”为目标,以矿业开发和海外地矿业务为切入点,实施“强地兴矿”为战略,积极推进企业化改革和转型,走出具有自己特色的地勘单位崛起之路。

在传统矿业公司中,勘查处于从属地位。而在地勘单位的发展中,勘查是我们的主要业务和核心竞争力,勘查与开发是两个相互支撑的细分市场板块。“国际化的勘查型矿业公司”体现了我们的特色和“三化”要求(国际化、企业化、勘查-开发一体化)。

2.发展模式

以产权为纽带,以共享为动力,以发展为依托,按一个中心(事、企)、两套体系的运行模式,建设创新中心、富裕中心、和谐中心。

3.产业格局

以地矿业(矿产勘查、矿业开发、技术服务)为主体,以环境工程业和三产服务业为两翼,构建“一体两翼”的产业格局,形成相互促进的三大目标产业链。

以产业化的思路实现科研—勘查—开发的一体化链接,以全球化视野推动有色地调中心地矿主业新一轮的发展。

(二)具体措施和做法

1.以提升矿业权价值为重点,努力实现地质找矿的新突破

认真做好国家地质项目的立项和实施工作。国家地质项目目前仍然是地勘事业单位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

以扩大资源量和实现找矿突破为重点,组织实施好自有矿业权的勘查工作。“十一五”期间,力争有6~8处找矿新突破,提交出一批控制程度较高(333及以上级别)的铜、铅锌、银、金等资源量,争取1~2处有宏观影响的大成果,为中心的矿业开发和跨越式发展打下坚实的资源基础。

加强自主创新和新技术新仪器的引进与应用,加强实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素质,以科技创新带动找矿突破。

优化矿业权结构,做好矿业权资本经营。认真清理现有矿业权,做好矿业权规划,按照“优选矿业权—勘查升值—转化获利”的经营思路,通过勘查提升矿业权价值,通过转化(转让和开发)实现矿业权价值。不断提高矿业权的运作能力,及时将矿业权的数量优势转化成经济优势,实现矿业权价值的最大化。

2.进入矿业开发领域,使矿业成为重要经济增长点

勘查—开发一体化是地勘单位多年发展的成功经验总结。有色地调中心在矿产开发方面,要致力于建设自己的开发队伍和矿山企业,同时高度重视与社会资本和矿业公司的结合与协作,实现优势互补。目前已组建了3个矿山开发项目公司,力争在“十一五”末,建成3~4个参控股矿山,使矿业成为中心发展的重要支柱。

3.发挥整体优势,积极拓展海外地矿业务

经济全球化必然要求矿业的全球化,而矿业的全球化必然带动地质工作的全球化。巨大的市场需求、良好的市场机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必将掀起中国矿业“走出去”和地质工作跨国经营的新高潮。有色地调中心是国内较早“走出去”的地勘单位,具有明显的人才、技术和先发优势,必须肩负起我们的历史使命,紧紧抓住这一难得的战略机遇,勇做“地质工作跨国经营”的践行者。

按照“企业拓展,中心支持,提升转型,做优做强”的总体思路,大力推进海外地矿业务的跨越式发展,促进海外地矿业务由工程施工向勘查项目总承包,并进一步向矿权资本运作转型,逐步形成海外工程施工、勘查技术服务(勘查总承包)和矿权资本运作“三位一体”的产业格局,使海外地矿业务成为中心发展的另一重要支柱。

4.推进企业整合,力争与资本市场接轨

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精神,继续推进中心的企业化和事企分开改革。中心目前所属的参控股企业,尽管大多都充满活力,但也存在着企业数量多、规模小、主业不突出等问题,应按照“集团化、专业化、整体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整合,在发展中解决集团化问题,把集团化的成本和风险降到最小,以保证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得以加速。

大力培育骨干企业。以与资本市场接轨为目标,选择符合中心发展战略、主业突出和产业带动作用大的企业,加大扶持力度,迅速壮大公司的经营规模,提高持续赢利能力,在行政推动和市场化操作的基础上,打造围绕骨干企业的“联合舰队”,逐步形成内有凝聚力,外有竞争力、影响力的企业集团,力争“十一五”末整体上市。

五、对策建议

(一)改革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有色地调中心在改革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首先还是自身的问题,包括观念守旧、体制机制不顺和市场运作能力低等问题,需要在不断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中来解决。存在的其他问题主要有:

1.地质勘查工作遇到的问题

(1)矿业权问题是当前地质勘查遇到的最为突出的问题。一是矿权取得难。一些省(区)探矿权和采矿权采用“招、拍、挂”方式取得,地勘单位普遍底子薄、包袱重,因经济实力不足逐渐沦为“打工族”;二是矿权维护难。矿权管理层级多,维护成本急剧增高;三是矿权市场不规范。一些地方不顾矿产勘查的客观规律性,盲目要求地勘单位在1~2年内,要把探矿权做到采矿权,地勘工作受到干扰,地勘单位的利益难以得到很好的保护。

(2)国家和地方地质勘查项目申报渠道不畅。一是各工业地勘部门大部分不是财政预算一级单位,须经主管部门才能申报项目;二是申报项目时还要经过项目所在省(区)国土资源厅的初评,环节多,婆婆多,申报项目的任务重,时间紧,耽误项目申报;三是地方条块管理,未属地化的地勘部门申报地方地质勘查项目的成功率低。

(3)地质勘查环境问题。一些地区矿业秩序混乱,影响了地质工作的正常进行;林业占地许可证办理手续复杂、时间太长,影响正常野外作业;在土地、道路和青苗补偿等问题上的一系列不合理“索赔”时常发生,不仅使勘查实施的难度增大,也增加了地质工作成本。

2.历史遗留问题

(1)地质勘查业人才短缺与结构不合理。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不尽合理,大部分为矿产勘查专业人员,且30~50岁之间的专业技术骨干较缺乏,特别是熟悉矿产地质、水工环地质、灾害地质、矿山环境治理等专业的复合型人才极其缺乏,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地质勘查工作的需要。

(2)基地建设和基本建设费用问题。目前有色地调中心共有15个企事业单位,其中还有7个单位没有自己的基地,基地建设十分繁重;每年的基本建设费用问题一直未能得到解决。

(3)离退休人员费用缺口问题。地勘单位历史欠账多,离退休人员费用缺口较大,长期遗留至今仍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不同程度地制约了地勘队伍的改革和发展。

(4)设备老化,基础设施陈旧,地勘装备的更新能力低。

(二)促进地勘单位(行业)改革发展的建议

(1)采取更有力措施,支持非公益性地勘单位的企业化。“戴事业的帽子”是把“双刃剑”。一方面,“事业的帽子”有利于稳定人心,争取国家的事业费支持;另一方面,“事业的帽子”也阻碍了员工观念的转变和市场开拓力度,国家把企业化的地勘事业单位等同于一般事业单位管理,使地勘单位在投资、产权多元化改革和激励机制的设计等方面遇到了一系列难题。建议国家能明确非公益性的地勘单位为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在“企业化的事业单位”这一属性下,对非公益性地勘单位的改革与发展进行总体设计,在政策上给予明确和一系列的倾斜支持,如减免地勘单位及其所属企业5年的所得税,对装备和科技创新经费给予支持,保持原国家项目渠道5年不变或设立企业化国有地勘单位基础地质工作基金,保留原事业员工退休时的事业身份,等等。国有地勘单位的企业化进程不设时间表,但国家的支持政策可以设时间表。

(2)帮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企业化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地勘单位经济基础薄弱,对历史遗留问题国家应帮助解决。离退休人员在事业体制下为国家地质工作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建议由国家(地方)财政负担离退休人员及相关费用,逐步推进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使企业化的地勘单位与其他市场主体在平等的起点上,参与市场竞争。

(3)畅通地勘项目申报渠道,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的出让收入向地勘单位倾斜。未属地化地勘单位申报国家地质项目时,强烈要求取消经过属地主管单位证明、评审、审查的做法,以防止“地方保护”。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在支持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方面,也应发挥更大的作用,其出让收入向国有地勘单位倾斜。

(4)加大海外地矿工作的支持力度。“走出去”作为一项国家战略,不能只停留在一般性号召和一般性支持上,在我国资源紧缺和外汇储备过万亿美元的条件下,应切实加大海外地矿工作的支持力度,落实温家宝总理提出的“中国地质工作要‘走出去’实行跨国经营”的号召,以全球化的视野为我国地矿工作开拓新的发展空间,同时也为提升我国资源保障程度作出地勘单位应有的贡献。

(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地质处)

拼搏的小懒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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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8: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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