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开的虚开发票,自己不知道会判刑吗
根据虚开发票的金额多少判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由于煤炭资源的紧缺性,各个煤矿处在卖方市场,因此煤炭贸易企业、用煤企业在采购时无法取得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基于我国公路运输主要由个体运力从事的现状,煤炭购销业务中发生的运输成本无法取得足额的发票凭证,长此以往,煤炭贸易企业、用煤企业无法承担由此带来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负担。为了解决上述两种情形下的发票问题,多数煤炭贸易企业、用煤企业选择通过第三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而引发虚开风险,目前,各地已爆发出大量的煤炭企业虚开案件。在当前税警联合打击虚开骗税、金税三期系统不断升级优化、大数据比对日益智能化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司法机关对于发票的管理更为实时。对此,煤炭企业应当通过业务自查及时发现潜在的税收风险,同时对正在处理中的虚开案件应当注重从交易形式及交易实质两个方面把握交易定性。
一、煤炭行业面临两大虚开风险
(一)煤炭购销业务中的虚开风险
在2014年9月1日之前,国家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制度,只有取得相应资格的企业才能从事煤炭贸易,个人则无法从事。因此,在这个阶段,小煤矿挂靠经营的情况普遍存在。不仅是煤炭行业,在医药行业、运输行业、石化行业以及其他大宗货物贸易行业,挂靠方虽掌握着巨大资源,但缺乏相应资质,因此不得不以挂靠方式经营、开票。此外,为了解决进项发票获取不足的问题,部分煤炭贸易企业往往会采取同行调剂“富余票”的手段解决税负过高问题。有货“代开”的情况十分严重。
(二)煤炭运输业务中的虚开风险
煤炭运输以铁路运输、公路运输为主要方式,其中公路运输面临虚开发票问题较为严峻,这与我国公路运输业务的发展现状和经营特点密切相关。我国公路运输经营主体呈现出“多、小、散、弱”的特征,从事运输业务的主体除少数由国有运输企业实行统一经营、集中管理外,大部分承担运输任务的往往是个体运力。在此情况下,煤炭企业在购买运输服务时,通常也只能向众多的个体运力进行采购,只能依赖个人车辆完成运输工作。而正是这一状况,导致煤炭企业面临着严峻的虚开运输发票问题。这不仅是煤炭行业面临的问题,也是公路运输行业发展不得不面临和解决的难题。
二、煤炭行业涉嫌虚开的常见经营模式
为解决煤炭购销、煤炭运输后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带来的进项抵扣不足的问题,实践中煤炭贸易企业购买煤炭、运输服务出现了多种模式,而其中最具争议的涉嫌虚开的模式主要是以下两种:
第一,小煤矿挂靠大型煤矿厂经营。即小煤矿或煤炭贸易企业寻求正规的大型煤矿厂,使小煤矿挂靠在有资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第三方名下,并由被挂靠方根据煤炭购销交易的实际情况向煤炭贸易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煤炭运输业务的挂靠经营与煤炭购销业务的挂靠经营模式相似。通过将个体运力挂靠在运输企业名下,由运输企业根据实际运输服务情况向购买运输服务的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上述挂靠经营业务中,由于挂靠方、被挂靠方法律意识薄弱,在达成口头挂靠协议后疏于签订书面的挂靠合同,导致税务机关对挂靠的真实性产生怀疑,进而认定开受票企业双方无真实运输业务,涉嫌虚开,乃至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第三方企业“如实代开”发票。即有资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第三方在煤炭采购、煤炭运输业务完成后,根据交易实际情况代货物销售方或服务提供方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此种模式中,尽管第三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载货物/服务品种、数量、金额与实际交易情况相符,但期间或出现资金回流、支付开票费的情况,税务机关仍倾向于以虚开定性,甚至移送公安进入刑事程序。
马上做进项转出,企业所得税已扣除的做调整,如果对方还未被税务机关纳入虚开管理,可以向税务机关投诉。
虚开发票指不如实开具发票的一种舞弊行为,纳税单位和个人为了达到偷税的目的或者购货单位为了某种需要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开具发票时,在商品名称、商品数量、商品单价以及金额上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法,甚至利用比较熟悉的关系,虚构交易事项虚开发票。
发票中的付款人是个人还是单位,是你的名字吗?若发票上付款人是你的名字,你就说不清了。
首先注意突出重点问题,对前期发现的涉嫌哄抬价格、串通价格的线索开展重点排查。重点环节,牢牢把握煤炭生产企业“坑价”的关键。三是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调研三大动力煤主产区煤炭企业。通过调查,初步认定18家煤炭企业涉嫌抬高煤炭价格,3家交易中心涉嫌不实行政府定价。
其次是按照能源供应和稳定价格的要求,继续加强煤炭价格监管,重点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威慑力,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煤炭价格专项调查,更好发挥监管执法的社会效果,全力做好夏峰能源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更好服务大局。宏观经济形势。定价不执行的主要形式是个别煤炭交易中心自建项目,自定收费标准,增加煤炭交易成本。
再者是继续督促和引导相关经营者按照经营成本向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并按规定明码标价,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按照能源供应和稳定价格的要求,继续加强煤炭价格监管,重点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威慑力,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煤炭价格专项调查,更好发挥监管执法的社会效果,全力做好夏峰能源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更好服务大局。
要知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某企业焦煤价格行为进行了检查。经查,双方在焦煤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大幅提高焦煤销售价格,推高了焦煤涨价预期。焦煤销售均价676元/吨上涨至2167元/吨,涨幅221%;在炼焦煤成本同比下降的情况下,炼焦煤平均销售价格为2230元/吨,同比增长230%。当事人涉嫌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依法立案侦查。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三款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所以这是违法行为万不可为之。
对于腐败的问题,我们国家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说出现腐败的话,那么就一定要严查到底,并且把贪腐的那个官员给拉下马。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知道,一个国家如果存在严重的贪腐情况的话,整个国家的经济其实都会跟着倒退的。因为每一个人都不思进取,想要通过贪污受贿的方式来谋取资金,那谁还真正的为民办事呢?在内蒙古就调查起了一件涉煤的腐败案件,这件案子涉及到了942人,并且目前已经挽回了628亿元的损失。并且为了追查这个案子,更是将整个案件到退到20年之前去调查,那么到底查到了什么呢?
查到了非常严重的贪腐现象。
根据中国纪检监察的信息称,两年多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按照党中央的要求,针对白向群、邢云、云光中等人的案件,暴露出的内蒙古煤炭资源领域深层次的问题,总之就是发现了他们非常严重的违法违规问题,挽回了很多的损失,也处理了非常多的人,我没有想到涉案人员居然高达了942人,实在是太过于夸张。倒查20年能够追查出这么多的人自然是可以理解的,但为什么20年前就开始有腐败问题了,现在才开始被注意到呢,其实这也是一个问题。
贪污到底会被怎么样处罚呢?
我们国家早就有明文的法律规定,贪污受贿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果说只是轻微的贪污,涉案金额极小的话,倒是可以网开一面,拘留将钱还回去就能够了事。如果涉案金额特大,那么很有可能被判无期徒刑甚至死刑,所以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之下,我也奉劝各位广大的网友们,千万不要去做贪污的这个行为,一旦被举报的话,那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内蒙古倒查20年涉煤腐败已处分942人,挽回损失628亿元,此事简直大快人心,而且涉及到煤炭方面就已经查出了这些人,那么其他方面肯定也会有一些腐败分子,所以如果能够借着这个机会扩大搜查范围,不但能够拔掉蛀虫,还能保障那些曾经遭到这些人压迫的普通百姓利益,这是利国利民的事。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在这里还有一个典型,腐败人员是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呼和浩特市委原书记云光中的儿子云磊和原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副书记、总经理云公民的儿子云凯晨,他们二人合伙做煤炭生意,利用职权让私企以低价将煤炭批发给他们,再由他们高价卖出去,毫不费力坐地收钱,这种行为已经严重触犯了法律,而且还涉及到他们的父亲。如果不是这次彻查,普通人根本不敢上报,这也说明他们背后的能量之强大。
倒查二十年,就已经能够查出这些人如果再追加十年甚至二十年,查出的腐败分子和巨额财产指挥更多,因为他们有了原始的资本积累,生活过得非常富裕,日子也非常滋润,但他们确实榨取了民脂民膏,同样非常可恶,只要是贪污的人,都是国家败类,哪怕他们已经年老,也不能让他们得以善终,最好的方法是让他们遭受到人民的审判,在牢狱中度过余生。
说到这里还有一件事非常值得注意,这些人原本就非常善于钻法律的漏洞,例如在监狱的时候取保候审,通过医生检查确认身体的确患有疾病,所以有的人即便被判刑也过得非常舒坦,这对民众而言是非常不公平的,所以如果可以的话,最好将他们的家产没收,让他们好好的在监狱中接受改造。
近期,多家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公司被稽查通报,违法事实包括虚开发票、骗保等。
虚开发票一直是税务部门稽查的重点,即使有关部门严厉打压,为什么还会有一些企业存在侥幸心理,顶风作案买卖发票。
就目前税务管理而言,主要难点在于成本费用发票的取得,取得了成本费用就可以列支、可以少交企业所得税。如果是专票还可以抵扣,少交增值税。因此,发票实际上是对企业财务管理、税务管理当中的核心要件。
于是,很多企业把眼睛盯在了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公司的劳务费上。
为什么偏偏是劳务费而不是其他呢?
因为,自营改增之后劳务派遣这类行业一直是给予 差额纳税 。差额纳税使得劳务派遣开出来的发票虽然在增值税上减负的贡献率不高,但是在企业所得税上贡献率是非常高的降负。
正是因为差额纳税,劳务派遣开出的发票成本又比较低。对于企业而言,买票远比25%的企业所得税划算的多。
正因如此,有了非常多的劳务派遣公司被税务稽查这一幕:
上海XX劳务有限公司, 在2016年02月04日至2018年05月02日期间,对外虚开普通发票1827份,票面额累计16654.13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50.0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天津XX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天津XX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天津XXX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在没有实际经营场所且未发生实际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分别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24份、54份、20份,价税合计分别为209.97万元,442.79万元,194.38万元。
北京某人力资源管理公司虚构参保人员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先后为2800余人办理 社会 保险参保业务,并收取社保代理服务费。还因存在违规骗取生育津贴、报销生育医药费等嫌疑,被通州检察院批准逮捕。
山东省多家人力资源和劳务公司因涉嫌非法开展代理保险业务,实控人和多名高管已被警方带走......
为什么有这么多的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公司被稽查?这些公司为什么可以虚开如此之多的发票?它们不需要做成本、不需要有进项吗?
劳务派遣在增值税上是属于差额纳税,把从客户拿到的钱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保等等扣除之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
显然,它实际上是需要给这些劳务派遣员工发工资的。那么,它哪里来的这多的“员工”呢?
今年6月,税务部门与公安、教育等部门依法查处了一批冒用个人身份信息涉税案件,涉及北京、河北、宁波、深圳等地多家企业和部分地区高校学生。
他们能在个税APP上查询到工资记录,却没有签订过入职合同,也没有收到过一分钱,甚至连公司名称都没有听说过,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入职”了。
劳务公司正是用这样的方式把大学生们充当人工成本,用成本费用做抵扣,然后给别人虚开,收取一定的开票费用。 绝大多数劳务派遣公司都利用了税务上允许的差额征税政策,虚构人员工资、社保和福利,从中谋取利润大发横财。
有些企业根本没有实际人员,也没有缴纳社保、申报个人所得税,从而导致了巨额的增值税和所得税的流失。
有的企业其实只有100个员工,居然这100个人全部都是从外面劳务派遣过来的。更有甚者,某些劳务派遣接受的不是人,全是票!
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公司已经成为税务稽查的重点对象。
在税务稽查过程中,稽查人员不再单单查账、看报表、查发票,还会到企业生产经营部门看业务流程,看人员实际到位情况,看物流的情况,甚至到第三方去查上下游的情况。
有一点提醒大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明确2020年底前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能否完成全面一刀切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取决于过程中推进情况。
毋庸置疑,部分地区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已经开始试点了。对于试点地区、试点行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推行,再想要通过以票管税、买票进行所谓的合理避税,这种想法想都别想,伸手必被抓。
2019年下半年,上海对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公司进行了一轮专项检查,一大批违法企业被移送公安机关。今年7月,天津、北京税局对多家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公司进行稽查并通报。
实际上,从劳务派遣公司被查中我们能够获得一个很重要的信息,企业之前在哪些地方进行所谓“合理避税”的安排,税务部门逐渐会把这些漏洞一点一点修复。 像这类的稽查,只可能会迟到,但是一定不会缺席。
另一方面,税务部门在稽查企业时通常查前三年数据,但在近期案件中我们能看到,税局找企业到2011年的问题发票,责令企业补税、罚款、交滞纳金。
今年三月鄂尔多斯、赤峰市税务局通告追溯过去20年来煤炭资源领域存在未按法律法规申报缴纳税费的纳税人、缴费人自查补税。
整体来看,税务机关翻旧账已不再受期限的限制。 在如此漫长的“追查期限”下,企业财务、税务处理的合规性就显得尤为重要。
平时交税就如同你路边停车,你觉得在停车场交二三十停车费有些心疼。于是把车往路边一停,你就走了。结果,回来的时候看到车窗上贴了罚款单,为此你需要承担违法停车的处罚——扣3分罚款200元。
其实想一想,如果你把车停在停车场,可能二十块钱就能搞定。但最终因为侥幸心理,你却需要交罚款还有被扣分。
对于很多老板来说,他会认为税局查税如果向交警查违停这样高频率,肯定不会去搞发票。正是因为身边有很多人都在这么干,税局查到的概率好像也比较低,这样搞发票五六年都没有遇到问题,所以我们才这么干的。
在这里特别提醒,随着金税三期的运行与不断升级,当你觉得办税或者各方面都比较方便的时候,也就意味着企业越来越容易被税务稽查。当你违规成本变得越来越高的时候,相信各位老板一定会做正确的选择。
无论是劳务派遣还是人力资源都要特别注意,用他们发票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业务的真实性,同时,开票金额和取得发票本身也要合规。
税务筹划,绝对不是说企业一年算下来赚了2000万,心疼那500万的所得税,而去外面搞点发票、充充账,把这部分摆平。但凡事后做的一切动作,都无法避免税务部门的秋后算账。
任何税务筹划都是要提前设计的 ,如果等企业什么业务都做完了,到了该交税的时候再去谈税务筹划显然是来不及的。
我们可以看到,但凡企业被税务机关稽查补税,甚至处罚。基本上企业都出现了直接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已发生了既定事实的基础上勉强去通过一些不合规的操作节税。你要知道,在这个时候已经没有合法合规的税务筹划空间。
如果企业未来要面临一定的税收压力,甚至一些合规的风险。那么,必须要提前去设计和筹划,去寻求合适的节税产品。这些工作都是要提前做,在业务之前去做,绝对不是等事情发生了、业务做完了再去做!这是来不及的!
本文转自公众号:战略财税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