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有色金属检测最权威的机构是哪家?
国家有色金属及电子材料分析测试中心是一九八三年六月经原国家科委批准成立的第一个国家级分析测试机构,建设在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业务上受国家科学技术部指导。1992年通过计量认证,2001年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
中心资质
国家级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 2009002736E;
国家级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 2009000386Z;
国家级资质认定授权证书,CAL(2009)国认监认字(095)号;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No. L0642。
有色金属标准样品定点研制单位,YSRK07-2009
技术力量
中心拥有一支基础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分析测试研究队伍,其中高、中级科技人员75名,博士、硕士学历的青年专业技术人员36名。目前中心实验室建筑面积6400平方米。
中心拥有先进的大型分析测试仪器四十二台套,是我国有色金属及电子材料的权威检测机构,也是我国有色金属行业分析测试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之一。中心很好地履行了“分析测试的服务中心,分析测试方法的研究中心、分析测试人员的培训中心”三大职能,在完成国家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有色金属检测服务
1、有色金属、钢铁、矿物等化学成份分析;
2、高纯金属材料、多晶硅等辉光放电质谱检测(GDMS检测);
3、黄金、白银、铂金饰品成色无损检测;
4、材料的力学、物理和化学性能测试;
5、材料的表面性能检测;
6、各种合金、半导体材料和器件的微结构、微缺陷研究;
7、机械零部件、工程部件失效分析;
主要产品
1、标准溶液/标准物质;
2、空心阴极灯;
3、氢化物发生器;
4、PM系列喷磨试验仪;
5、高稳定度高压直流电源200KV;
6、高纯硼粉99.9999%;
7、高性能球形氢氧化镍;
8、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膜标准样品;
9、锂硅合金粉。
其他服务
1、实验室规划设计咨询;
2、分析检测人员培训;
3、联合技术研究。
主要贡献
中心积极面向市场,服务社会,为我国有色金属工业的发展和科技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向两千多个研究单位和企业提供了大量准确可靠的分析数据,并承担了国家科技支撑、国家86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军工配套等计划项目的研究。曾获国家科技进步奖6项,国家发明奖3项,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5项,部级二、三等奖98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20余项。负责和参加起草制订分析方法国家标准150余项;行业标准70余项;国家标准物质/标准样品87个;在国内外科技期刊上发表论文700余篇,撰写论著22部。与此同时,中心每年为厂矿企业举办培训班,培养分析测试人员。中心先后培养博士生、硕士生五十余名,并长期辅导大学生毕业实习。
近年来,我中心积极进行国际交往与合作,参加了各种类型的国际学术会议、合作研究及考察培训等,先后出访了亚洲、欧洲、北美及南美的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心与美国阿贡国家实验室开展专家互访交流活动,与俄罗斯托姆斯克理工大学签订了研究生交换培养协议。
中心将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先进仪器装备建设,一如既往地遵循“科学、公正、准确”的原则,为北京、全国乃至全球的广大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分析测试服务!
具我了解到:中国有色金属华东质检中心是个很权威的检测机构,前身是上海有色金属研究所,这个是可以考证的,他们的公司介绍如下
上海有色金属工业技术监测中心有限公司(简称监测中心)是由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上海有色金属行业协会、上海有协节能技术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以分析检测服务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企业。
监测中心同时运行管理着“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华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无损检测中心”两个具有国家认证资质的检定/检测机构,也是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的检测机构。
主体业务涉及第三方检测服务(含金属材料化学成分检测、性能检测、环保监测、无损检测等)、设备检定、检测培训等方面,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审查部授权的检测机构,是上海地区实施有色金属行业监管的执行机构,也是上海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技术支撑单位之一。
金属学报(英文版)
主办单位:中国金属学会 | 周期:双月刊
锻压技术
主办单位:北京机电研究所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塑性工程学会 | 周期:双月刊 | 核心刊物
本刊是由国家机械局北京机电研究所主办,主要报道锻造和模锻、冲压、特种成形等领域的新理论、新工艺、新设备以及相关的技术问题,包括模具设计与制造技术,磨擦与润滑技术,锻压工艺参数与设备力能参数的测试技术,锻压CAD/CAM技术,机械化自动化和柔性生产控制技术等。本刊突出技术内容,注意技术和信息的结合,理论与生产实际的结合,以及普及与提高的结合,力争满足业内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人及大专院校师生的需要。
成组技术与生产现代化
主办单位:机械工业部第六设计研究院、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成组技术分会、中原工学院 | 周期:季刊
本刊主要以专题研究论文及技术报告等形式发表最新研究成果。具体内容涉及成组技术(相似工程)、先进制造技术及现代生产管理的研究与应用,包括现代设计技术、先进制造工艺技术、现代生产与管理技术、信息化技术、网络化制造、虚拟制造、生产模式研究、相似制造理论与方法、计算机应用、企业技术改造等。
中国稀土学报
主办单位:中国稀土学会 | 周期:双月刊 | 核心刊物
本学报(双月刊)是由中国稀土学会主办、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承办、北京大学协办的综合性学术刊物。它涉及的主要内容有稀土化学与湿法冶金;稀土金属学与火法冶金;稀土新材料(磁性材料、超导材料、纳米材料等);稀土固体物理与固体化学;稀土应用研究;稀土分析检测;稀土地质、矿物和选矿等。主要栏目有综合评述、学术论文、研究快报及研究简报等。
金属功能材料
主办单位:钢铁研究总院 中国金属学会功能材料分会 | 周期:双月刊 | 核心刊物
本刊系由中国金属学会功能材料分会与钢铁研究总院合办的专业技术刊物,报道内容以永磁、金属软磁、贮氢合金和电池、形状记忆合金及其它高科技金属功能材料、生产工艺、技术装备等的最新科研成果及发展动向为主,并刊登大量国内外相关信息及市场动态。主要栏目有综合述评,试验研究,环球信息,简讯,工艺设备,理化测试和行业动态等。
新疆有色金属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队 乌鲁木齐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 新疆有色金属学会 新疆有色金属研究所 | 周期:季刊
本刊始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坚持党的双百方针,开展国内外有色金属领域的学术交流,发挥导向作用。
焊接学报
主办单位:中国机械工程学会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焊接学会 哈尔滨焊接研究所 | 周期:月刊 | 核心刊物
本刊主要刊登焊接各专业学科理论研究的专题论文和反映焊接新材料、新工艺方法的专题论文。它代表了中国焊接学术水平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在国内外拥有广大的读者,在国际上享有一定的声誉。被美国《工程索引(Ei)》、《科学引文索引(SCI)》收录,是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
稀有金属
主办单位: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 周期:双月刊 | 核心刊物
本刊是以稀有金属材料研究、开发和冶炼为特色的大型综合性双月刊,由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主办,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承办。是中文核心期刊,主要报道稀有金属、贵金属、稀土金属及镍、钴等有色金属在材料研制、合金加工、选矿、冶炼、理化分析测试等方面的最新科研成果及应用,同时还报道超导材料、半导体材料、复合材料、陶瓷材料、纳米材料、磁性材料等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及应用。在稀有金属领域享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权威性。
轧钢
主办单位:钢铁研究总院 | 周期:双月刊 | 核心刊物
本杂志为全冶金优秀期刊,是由钢铁研究总院(北京)主办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专业综合技术刊物。其全面报导中厚板,热轧和冷轧板带,型钢,线材及制品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本刊广告业务面向轧钢企、事业单位用各种轧机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工具、材料等产品,以及国内外公司的形象广告。
中国有色金属学报
主办单位:中国有色金属学会 | 周期:月刊 | 核心刊物
《中国有色金属学报》是中国科协主管、中国有色金属学会主办、科学出版社出版的以有色金属材料和冶金学科为主的高技术、基础性学术期刊。创刊于1991年10月,1991—1999年为季刊,2000—2003年为双月刊,2004年起改为月刊。国内外公开发行。
《中国有色金属学报》以繁荣有色金属科学技术,促进有色金属工业发展为办刊宗旨;坚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及时报道有色金属科技领域的新理论、新 技术和新方法。目前设置的主要栏目有材料科学与工程、选矿·冶金·化学化工。从影响因子和总被引频次来看,《中国有色金属学报》已成为我国材料、冶金和金 属学领域最有影响力的科技期刊之一。《中国有色金属学报》是中国科技论文统计与分析数据库和中国科学引文数据的源期刊,已被美国《工程索引》(核心库)、 美国《化学文摘》、英国《科学文摘》、日本《科学技术文献速报》、俄罗斯《文摘杂志》、美国《金属文摘》等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同时还被《中国学术期刊 文摘》、《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万方数据》、美国《工程材料文摘》、英国《矿冶文摘》等国内外其他重要检索系统/数据库收录。
《中国有色金属学报》近年来得到了健康稳定的发展,期刊评价指标持续快速地增高,期刊知名度和影响力大幅度提升。2002年获中国科协第三届优秀 科技期刊三等奖,2003—2006年连续四届被国家科技部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评为“百种中国杰出学术期刊”。2004—2006年获第二届、第三届、第 四届中国科协期刊优秀学术论文奖,已在作者和读者心目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2006年本刊获得了中国科协精品科技期刊工程项目的经费资助。我们相信,有了中国科协精品科技期刊工程项目的经费资助和广大作者、读者的支持, 经过编辑部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中国有色金属学报》一定会办成以反映我国的科技进步和学科创新为主,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与人才强国战略、推动自主创新和 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的精品期刊。
省建设厅、省计委、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人事厅、省编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等部门拟定的《省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细则》,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关于省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细则省建设厅省计委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省人事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00〕55号),参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中央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0〕71号),现就省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勘察设计单位要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于2001年年底以前全部由事业单位改制为科技型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具备条件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合伙法》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改制为企业或股份合作制企业或合伙制企业。勘察设计单位要参照国际通行的工程公司、工程咨询设计公司、岩土工程公司和设计事务所等模式改造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
(二)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参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央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办发〔1998〕27号),一律与主管部门解除行政隶属关系。
(三)主行业不是勘察设计而具有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和省属事业单位内设的勘察设计单位的体制改革随其主行业或省属事业单位的体制改革进行。
(四)进入省上管理的企业的勘察设计单位,作为该企业的成员单位,不再保留事业性质,享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一)管理体制调整。此次体制改革涉及的省属勘察设计单位共25家,由于省农业工程勘察设计院等6家单位(名单详见附表一)(略)所承担的任务特殊性,暂不进行改制,其余19家单位的具体改制方案如下:
1、西安有色设计研究院等3家勘察设计单位进入省上管理的企业(名单详见附表二)(略)。
2、陕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等7家勘察设计单位交由省上管理(名单详见附表三)(略)。
3、陕西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等3家已经列入省属开发类科研院所转制范围(名单详见附表四)(略),按照省属开发类科研院所转制方案实施改制。
4、陕西省冶金设计研究院等5家直接改为有限责任公司(名单详见附表五)(略)。
5、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建筑设计室1家撤销(名单详见附表六)(略)。
(二)交由省上管理的勘察设计单位,与原主管部门解除行政隶属关系后,经省委同意,党的关系和领导干部由中共陕西省委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简称省委科技工委)管理,原主管部门要将移交单位的领导干部名单和党的关系资料登记造册,移交省委科技工委管理。资产与财务管理由财政厅负责。公司制改造由经贸委负责。行业管理由建设厅负责。
(三)进入省上管理的企业的勘察设计单位,由原主管部门按批准的方案,解除行政隶属关系,并按有关规定办理领导干部职务、党的关系、资产及财务关系移交和划转手续。
(四)中央移交地方管理的勘察设计单位,其领导干部职务及党的关系由省委科技工委管理。资产与财务管理由财政厅负责。行业管理由建设厅负责。
(五)直接改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勘察设计单位,与原主管部门解除行政隶属关系后,党的关系交由省委科技工委管理。
三、配套政策
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后,享受陕政办发〔2000〕55号文件及本细则的扶持政策。
(一)离休、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参加地方社会保险统筹。
1、从2001年10月1日起,勘察设计单位及其职工按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分别以2001年9月的单位工资总额和职工个人工资收入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从2002年1月起,按照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规定的办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001年10月1日前的连续工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2、改为企业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原离退休待遇标准不变。从2001年10月1日起,对于有事业费的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2000年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483元标准支付,与原待遇标准差额部分由原单位用事业费或自有资金支付对于没有事业费的单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和我省规定核定的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标准支付。
3、改为企业前参加工作、改为企业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执行。为保证退休人员待遇水平的平稳衔接,对在2006年9月30日前退休的人员,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如低于本人2001年10月按原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金计发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的,采取加发补贴的办法解决,所需费用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其中,2001年10月1日至2002年9月30日期间退休的,发给差额部分的90%2002年10月1日至2003年9月30日期间退休的,发给差额部分的70%2003年10月1日至2004年9月30日期间退休的,发给差额部分的50%2004年10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期间退休的,发给差额部分的30%2005年10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期间退休的,发给差额部分的10%2006年10月1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该项补贴。有条件的单位可建立补充养老保险。
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高于本人2001年10月按原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就高执行。
4、从2001年10月起,全部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执行,所需经费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改为企业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退休,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5、2001年9月30日前,已经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勘察设计单位,仍继续执行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已经随原行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移交地方管理的勘察设计单位,仍按国家和我省原规定执行。
6、改为企业前没有参加地方养老保险统筹的勘察设计单位,办理养老保险可以与体制改革分步进行,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先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并从2001年10月1日起,按照本文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7、勘察设计单位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按照属地化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执行当地统一政策。离休人员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后应继续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职工失业后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二)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后,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执行政府指导价。在国家没有正式公布指导价以前,全省勘察设计的收费标准,暂按在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规定的费率取费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一个百分点的标准执行。待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正式公布指导价后,按规定标准执行。
(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0〕38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规定,对勘察设计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后,5年内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在改制前属于财政拨款的勘察设计单位,其自用土地的税收政策按照《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转制后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35号)的规定办理。
(四)根据陕西省土地管理局《陕西省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土地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规定,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时,引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土地资产采用出让方式处置,土地出让金以评估确认地价为基数优惠60-90%的比例缴纳。划拨土地的出让金全部或部分返还企业。
(五)根据陕西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产业化的决定〉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国企〔1999〕067号)科研院所中国家直接投资、拨款或投资收益形成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的规定,勘察设计单位在体制改革过程中界定产权时,应把勘察设计单位实行自收自支以后(具体时间以各单位实行自收自支时间为准)形成的资产经省财政厅审核后再行界定。
(六)勘察设计单位在体制改革过程中,既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又要积极鼓励勘察设计单位职工一次性买断国有净资产。原则上国有资产从中小勘察设计单位退出。职工一次性全额买断的,给予20%的优惠。一次性交款的再优惠10%。
(七)对于挂靠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性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其实质基本上属于个人或个人合伙性质,应报省财政厅予以产权界定,恢复其民营科技型企业性质。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建立过挂靠关系、贷款担保关系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一般不享有资产权益,但履行了债务连带责任的,应予以追偿或依照有关规定转为投资对属于个人投资形成的资产,产权归个人所有。在民营科技企业进行工商登记时,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出资只要达到其申请注册资本的30%,即可登记注册,其余出资在两年内补足。
(八)在勘察设计单位改企建制时,要大力压缩非生产人员,合理引导分流,剥离后勤生活服务体系,减轻企业负担,企业可允许生产辅助部门职工和管理人员提前离岗,提前离岗的年龄规定由各单位自行确定。达到退休年龄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九)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扶优扶强的改革思路,在勘察设计单位资质换证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完成体制改革的单位在勘察设计单位晋升资质时,改制后的企业,不受时间限制,符合资质标准就可为其办理晋升资质的有关手续在勘察设计单位申请跨行业专业资质时,改制后的企业的资质放宽专业个数的限制,只要符合相应的资质标准,可办理跨行业专业资质。
(十)勘察设计单位在体制改革过程中需要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后,工资分配管理按以下原则进行。
1、原实行工效挂钩办法的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后可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继续执行工效挂钩办法。
2、可根据有关政策,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贯彻“两低于”(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前提下,实行其他工资分配形式。
3、有条件的单位,要积极探索适合科技型企业特点的分配制度,进行项目核算分配制、年薪制等改革试点。
四、组织领导
(一)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工作由省建设厅牵头,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勘察设计单位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及时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报告。
(二)在体制改革期间,勘察设计单位的现有领导班子要保持相对稳定,交接工作尚未完全到位时,日常工作仍由原主管部门管理为主。
(三)地市政府(行署)及其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陕政办发〔2000〕55号文件和本细则要求,尽职尽责地支持勘察设计单位的体制改革工作。
(四)地市、县政府有关部门所属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由各地市参照陕政办发〔2000〕55号文件和本细则进行。其中,地市及其以下所属事业性质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经批准实行转制的,经同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养老保险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附表一:暂不改制的6家勘察设计单位名单 编号部门单位名称备注1农业厅陕西省农业工程勘察设计院 2林业厅陕西省林业勘察设计院 3水利厅陕西省水工程勘察规划研究院 4监狱管理局陕西省监狱管理局建筑设计院 5人防办陕西省人防工程设计科研所 6建设厅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附表二:进入省上管理的企业的3家勘察设计单位名单 编号部门单位名称备注1旅游局陕西省旅游建筑规划设计院进入陕西旅游集团2教育厅陕西省教育建筑设计研究院进入陕西省高校后勤集团3有色局西安有色冶金研究院已进入陕西有色集团有限公司附表三:交由省上管理的7家勘察设计单位名单 编号部门单位名称备注1建设厅陕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2交通厅陕西省公司勘察设计院 3水利厅陕西省水利电力土木勘测设计研究院 4地勘局陕西省工程勘察研究院 5地勘局陕西省秦地建筑设计所 6文物局陕西省古建设计研究所 7地勘局陕西地矿第二工程勘察院 附表四:已列入科研院所改制的3家勘察设计单位名单 编号部门单位名称备注1建材总公司陕西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 2科技厅陕西省轻工业研究设计院 3科技厅陕西省石油化工研究设计院 附表五:直接改为有限责任公司的5家勘察设计单位名单 编号部门单位名称备注1建设厅陕西省农业工程勘察设计院 2有色金属集团公司陕西省林业勘察设计院 3纺织总公司陕西省水工程勘察规划研究院 4经贸委陕西省监狱管理局建筑设计院 5科技厅陕西省人防工程设计科研所 附表六:撤消的1家勘察设计单位名单 编号部门单位名称备注1省政府机关事务管事局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建筑设计室
太原理工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王牌专业:材料加工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等专业,考研难度大,但证书有优势,含金量不言而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认可,在将来无论是出国留学还是评选职称都有很大的帮助。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考研是比较容易考的。不在大学考研难度排名前100名单之内。
方向主要是化学专业以及化学相关类的岗位。
公务员招考都是政府部门根据自己部门每年用人情况制定的,每年的招考岗位都不同,需要结合具体的职位表来看。化学专业可以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化学专业或者化学相关类(化学教育)的岗位。
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知:本科,化学专业属于化学类。即,公务员考试报考时,可考虑面向“化学类”专业招录的岗位。
公务员考试报名选职位时,可以在报考单位的职位表专业列筛选“化学类(师范)”,在筛选结果中,结合其岗位的工作内容及个人的职业发展计划,选与个人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相符的职位填报。
扩展资料:
化学专业是一种大学专业。化学专业培养具备化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在化学及与化学相关的科学技术和其它领域从事科研、教学技术及相关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目前,化学专业因毕业难以找到对口工作单位,工资低,工作环境差,劳动强度大等,已成为红牌专业。
化学专业为学生提供化学知识方面的职业才能,同时,还开设包括数学、物理和生物在内的辅助性的课程。除了使学生掌握具体科学基础知识外,该专业还培养学生具有判断力的思维、试验技术、解释观察以及清晰表达思维等能力。
打算从事化学职业的学生将乐于独立工作。他们将有超出一般水平的科学和数学天赋,有用自己双手劳动,使用技术材料和操作实验的灵巧性。坚韧、耐心、好奇心、独立、创造力和关心细节是职业化学家必须具备的基本品质。在双专业中,学生可能会选择生物与化学的结合。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化学专业
百度百科—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