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电动车上牌照流程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可自行通过微信公众号河北交警微发布进入登记系统,线上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按要求自行采集相关信息上传,进行预登记。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通过第一种方式线上进行预登记的,也可选择邮寄号牌办理登记,邮政服务网点业务受理人员将对应号牌进行打包寄递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直接到电动自行车登记服网点,务现场提交材料。
内容扩展
电动车集中登记上牌保定市计划于2022年4月底开始,2022年10月31日结束,2022年11月1日起停止办理旧标准的电动车,也就是停止临时号牌的发放,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车将不能上路行驶,2025年4月30日起,使用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也将不得上道行驶。
集中登记上牌初期,为满足群众需求,将在主城区各社区设立临时登记服务网点150个,大家可以就近选择,销售企业登记服务网点40个,还会针对需要大规模登记的企业和单位需求,提供十个流动登记服务队,集中办理服务。
保定市在主城区(莲池区、竞秀区、高新技术开发区)设立社区临时登记服务网点150个,销售企业登记服务网点40个,为广大群众提供登记上牌服务。
同时,为满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集中上牌需要,设置10个流动服务队,提供集中办理服务。
各县(市、区)也将在社区、邮政网点等场所设立登记服务网点。
登记服务网点设立的地址等信息,会根据群众办理需求进行动态调整。具体详细网点信息请关注“保定市交警”微信公众号,我们将及时发布。也可通过“智慧车管服务”微信小程序实时查询。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需要的手续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需要向业务受理人员交验电动自行车,还需提交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凭证或者其他来历合法合规证明以及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
群众关心的电动自行车发票、合格证丢失的情况,对电动自行车登记手续实行容缺办理制度。一是身份证“一证通办”。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为个人,身份证住所地不在登记地的,无需提供居住证。二是来历凭证有条件容缺办理。
集中登记上牌期间,电动自行车购车销售发票遗失或损毁的,可凭所有人签注《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办理登记业务。三是合格证有条件容缺办理。在集中登记上牌期间,对产品合格证遗失的容缺办理,可凭所有人签注的《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备注“合格证遗失”后办理登记业务。
办理新能源车注册、换发新能源车号牌业务地点:保定市车管所(地址:长城北大街与北三环交叉口北行200米)、和安交通管理服务站(地址:向阳大街与创业路交叉口西行200米)、腾运交通管理服务站(地址:创联大街与南二环交叉口)、腾龙交通管理服务站(地址:天威西路与西二环交叉口南行200米)、保联交通管理服务站(地址:东风路与东三环交叉口)办理,下一步会将业务下放到各县(市、区)车管所群众可就近办理。
办理新能源汽车转移登记业务地点:保定市车管所(地址:长城北大街与北三环交叉口北行200米)、和安交通管理服务站(地址:向阳大街与创业路交叉口西行200米)、腾运交通管理服务站(地址:创联大街与南二环交叉口)、腾龙交通管理服务站(地址:天威西路与西二环交叉口南行200米)、保联交通管理服务站(地址:东风路与东三环交叉口)、合鑫交通管理服务站(地址:保定市徐水区白高林镇白塔铺村)办理。
对在用的不符合新、旧国标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核发白底黑字的临时号牌,并按照《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
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外卖的经营单位,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核发黄底黑字的正式号牌。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不属于电动自行车,须到车管所进行注册机动车,驾驶人且具有此类车的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打开微信APP,进入软件主界面,点击搜索栏。
2、在搜索栏中搜索“方向家”,并点击进入该公众号。
3、点击非机动车,选择电动自行车服务。
4、依次选择省份、合格电动自行车、正式号牌照申领。
5、扫描电动车合格证上的二维码,录入车辆信息,即可进行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