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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报废年限

矮小的小蘑菇
孤独的曲奇
2022-12-28 19:14:09

新能源汽车报废年限

最佳答案
柔弱的星月
小巧的世界
2026-05-04 18:33:54

截至2019年6月,新能源汽车并没有报废年限,仅针对新能源汽车的报废电池进行要求。

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升温,报废的电池如何处理,成了一个新问题。工信部等7部委共同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要求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明确了汽车企业、电池企业、综合利用企业在回收环节的职责,并指出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相关企业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各环节履行相应责任,保障动力蓄电池的有效利用和环保处置。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鼓励电池生产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合作,在保证安全可控前提下,按照先梯次利用后再生利用原则,对废旧动力蓄电池开展多层次合理利用,并保障不可利用残余物的环保处置。

扩展资料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

第十二条  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负责回收新能源汽车使用及报废后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

(一)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回收服务网点,负责收集废旧动力蓄电池,集中贮存并移交至与其协议合作的相关企业。

回收服务网点应遵循便于移交、收集、贮存、运输的原则,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及消防、环保、安全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标注提示性信息。

(二)鼓励汽车生产企业、电池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等通过多种形式,合作共建、共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

(三)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采取多种方式为新能源汽车所有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回收服务,通过回购、以旧换新、给予补贴等措施,提高其移交废旧动力蓄电池的积极性。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新能源汽车持续升温 报废电池如何处理

最新回答
落后的酸奶
儒雅的乌龟
2026-05-04 18:33:54

回收报废车的公司有:石家庄市废旧汽车报废回收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捷利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废旧汽车报废回收有限公司地址在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四水厂路2号海光苑002幢商业301号。经营范围: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利用,旧设备、生产性废金属经营,废旧电力设施器材收购,再生资源回收(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建筑材料的销售。

浙江省东阳市捷利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地址位于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城东街道王庭弄村(浙江省东阳市电源厂内),主营范围:报废机动车拆解,报废机动车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不含危险废物经营)。

报废标准:

按中国汽车报废标准,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报废:

1、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和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千米,重、中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累计行驶40万千米,特大、大、中和轻、微型客车(含越野型)及轿车累计行驶50万千米,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千米。

2、各类出租汽车使用8年,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和带拖挂的载货汽年、矿山作业专用车使用8年,允许办理最长不超过4年延缓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其他辆使用10年,允许办理最长不超过5年延缓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

从事营运性运输的各种客车使用年限为10年,允许延缓4年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4次(每3个月检验一次)。考虑到家庭轿车的发展,对于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

冷艳的苗条
自觉的季节
2026-05-04 18:33:54
据《机动车备案要求》表明,早已做到强制性报废规范的车子,机动车任何人要到车辆管理所明确提出报废申请办理,并将机动车送至回收公司拆解,再到返回车辆管理所将车子档案资料销户。实际步骤以下:

1、提前准备机动车任何人身份证原件、车辆行驶证正本、机动车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车牌、二手事故车得话必须带上证明文件;

2、到车辆管理所业务流程对话框明确提出报废申请办理,领到并填好《机动车报废单》;

3、工作员审批后,满足条件的会出具《车辆报废通知单》;

4、持报废通知单把车送往报废回收公司,填好《机动车申请注册、迁移、销户备案/转到申请表格》;

5、工作员核查发动机号码、 车架 号码等基本信息后,会将机动车开展拆解,并给机动车任何人出具《车子报废回收证实》;

6、持回收证实到车辆管理所销户机动车档案资料就可以。

车子强制性报废但找不着车?

据有关要求表明,机动车做到强制性报废规范、损毁、或是因道路交通事故早已没有中国采用的,机动车任何人应尽早为机动车申请办理销户办理手续。机动车做到报废期限损毁的,能够到车辆管理所明确提出注销申请书,实际步骤以下:

1、提前准备身份证原件、机动车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车辆行驶证、机动车损毁证明文件。

2、到车辆管理所业务流程对话框明确提出销户备案申请办理,填好《机动车申请注册、迁移、销户备案/转到申请表格》;

3、将有关资料和申请表格一并交到工作员审批就可以。

车辆拆解厂怎么挣钱?

车辆拆解厂的经营模式能够分成三个一部分,分别是国家补贴、零件重塑、卖掉原材料。在其中,零件重塑和卖掉原材料能够说成拆解厂关键赚钱的方式。

报废车还可以算是较为经典的再生能源,机动车做到报废规范后,机动车任何人就需要将其送至回收公司(也就是拆解厂)开展拆解。拆解的环节中,拆解厂会将机动车的零件、钢材、稀有金属、贵重金属、塑胶、硫化橡胶等原材料所有 区别开。零部件、五大总程、金属材料和非金属材质将延展至中下游重塑、再运用,从而从这当中盈利。

总体来说,除开政府部门给与的补助之外,向上下游拓宽报废车回收、竞拍,向中下游拓宽零部件、金属材料非金属材质再造能够说成拆解厂关键的经营方式了。

机动车不报废可以吗?

上边有说到,依照有关要求表明,机动车做到报废规范后,就需要按照规定开展报废解决。很多人感觉机动车还能开,都不开展报废。但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表明,安全驾驶已达报废规范的机动车上道,公安部门公安交通管理单位将收交其机动车,并强制性开展报废,此外还会继续惩处200元之上2000元下列处罚,及其吊销驾照。

报废车要没办法卖?

不能,《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售卖报废机动车的,一旦被依法查处,公安部门公安交通管理单位将收交其非法所得,而且惩处和售卖额度等额本息的罚款。

机动车外地报废有津贴吗?

有补助,机动车任何人在所在城市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报废办理手续后,返回机动车备案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销户证实,只需满足条件,就可以获得对应的补助。操作步骤以下:

1、提前准备文章内容以上资料到所在城市车辆管理所明确提出报废申请办理;

2、领到并填好《报废机动车回收申请表格》;

3、将机动车送至回收公司拆解,领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实》;

4、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实》到所在城市车辆管理所填好《报废车子申请表格》,将申请表格、有关资料及其回收证实一并交到工作员审批;

5、审核通过后,工作员将对车子档案资料开展销户备案,并将报废信息内容传到机动车备案地车辆管理所;

6、备案地车辆管理所收到报废信息内容后,机动车任何人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实》、《机动车销户证实》,就可以获得对应的补助。

补助到哪里领?

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撤销备案后,待一切办理手续申请办理结束,补助会立即打进买车人自己的储蓄卡上。

有魅力的白云
负责的摩托
2026-05-04 18:33:54

申报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全省报废汽车回收行业发展规划。

(二)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依照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

(三)符合国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强制性条款。

(四)占地面积不低于10000㎡,其中包括拆解车间、存储场地、旧零件仓库等。

(五)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于500辆。

(六)正式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七)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

(八)封闭或半封闭拆解场车间,场地硬化并防渗漏,油、水(含雨水)分离等环保设施;

(九)车架剪断设备、车身剪断或压扁设备,总成拆解平台或精细拆解平台等设备;

(十)专用废液收集装置和密闭存储容器,空调制冷剂的收集装罝,废蓄电池存储容器,安全气囊引爆装置等设备;

(十一)其他有利于提高拆解水平、清洁环保、安全生产、回收利用、管理现代化的设备设施,包括:对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流程以及零部件进行信息化管理的设备;对零部件分类存放的货架、仓库等设备设施。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再具备规定条件的,应当立即告知原审批发证部门撤销《资格认定书》、《特种行业许可证》,注销营业执照。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悲凉的服饰
满意的蜻蜓
2026-05-04 18:33:54

新能源汽车和燃油汽车的区别是什么

首先,燃油汽车的技术是比较成熟的,续航里程也并没有限制,反正现在加油站随处可见,但是缺点在于保养的成本高,还限行。而新能源汽车有着不限行,免交购置税,用电成本低,维修保养成本低等优点,而它的缺点是续航里程短,充电站稀缺,充电速度慢,电池置换成本高。

在城市中,道路上车辆行驶较多,而且经常遇到红绿灯,车辆必须不断的停车和启动。对于传统燃油汽车而言,这不仅意味着消耗大量能源,而且也意味着更多汽车尾气排出。而使用电动汽车,减速停车时,可以将车辆的动能通过磁电效应,“再生”地转化为电能并贮存在蓄电池或其他储能器中。这样在停车时,就不必让电机空转,可以大大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还能减少空气污染。

所以说,燃油车最大的一个缺点就是尾气排放的问题,尾气排放会造成环境污染,这也是国家大力推广新能源车的出发点之一,而且新能源车之所以发展较快的原因之一还有就是目前的油价不断上涨,汽油价格、柴油价格都很高,每年的有钱确实是很大的开支。

不过,新能源汽车也有一个非常大的缺点,那就是电池的问题,电池很容易损坏,并且电池在涉水之后直接会报废,这也是区别于传统燃油汽车的一个地方,所以很多的车主现在都不太喜欢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的安全方面也不太能够保证。

新能源汽车和普通汽车的不同

首先明确一点:这里所说的新能源汽车指的是电动汽车。新能源汽车和普通汽车的不同,有以下几点:

1、生产成本不一样。相对来说,新能源汽车的生产成本较高。新能源汽车是一种面世时间不长的时代产物,而普通汽车的发展时间较长,全球汽车生产商的配件生产及组装成本已经相对较固定。

新能源汽车由于是新的产物,所以在技术研发及汽车的设计等方面,所产生的费用及人力成本就要比普通汽车高很多。

2、两者的寿命不一样。普通汽车是使用发动机,理论上,只要正常保养,正规用车,可以一直用到汽车强制报废为止,这期间不会出现大的问题。参考路上跑的出租车。

而新能源汽车,电池寿命通常在5年左右,当电池寿命到达极限后,就需要更换电池。

3、新能源车具有节能减排,减少废气产生,降低油耗的特点。总结就是:新能源汽车比普通汽车更环保。

4、新能源汽车噪音比普通汽车的小。

感性的秋天
任性的金毛
2026-05-04 18:33:54
第一条 根据国家经贸委、国内贸易部《关于加强报废汽车回收工作管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6〕724号)中第二条规定,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实行资格认证制度。为搞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证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是汽车更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这项工作,对促进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节约能源,减少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增加废钢铁的回收,提高社会效益,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条 由全国汽车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内贸易部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证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对物资系统、冶金系统(原41个重点企业)、供销社系统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实行资格认证制度。第四条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必须是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建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与经营管理制度。第五条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注册资本金在50万元以上;

(二)加工、拆解场地在3000平方米以上;

(三)具备必要的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

(四)年回收拆解能力达500辆以上;

(五)正式从业职工不得少于1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3人。第六条 冶金系统(原41个重点企业)原则上自拆自用,不得收购经营社会报废汽车。第七条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三废”处理和噪音控制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环保要求,具备当地环保部门的检测认可证明。第八条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要有较高的服务水平和较完善的服务功能,具有一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经验,并取得了一定业绩。第九条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政策,未发生过出售报废汽车、拼装车及五大总成等违纪、违法经营行为。第十条 国内贸易部负责制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规划。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和我国汽车保有量分布情况,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由全国汽车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内贸易部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确定各地区、各部门资格认证的企业数量。第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汽车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内贸主管部门,根据该地区资格认证企业的数量,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初步认证。第十二条 中央部属企业(含冶金系统原41个重点企业)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根据该部门资格认证企业的数量进行初步认证。第十三条 各地汽车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内贸主管部门,将初步认证合格的企业,报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审核后,报全国汽车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内贸易部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由全国汽车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内贸易部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核发资格认证书(中央部属企业由中央部委直接报全国汽车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内贸易部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核发资格认证书)。第十四条 认证合格的企业凭资格认证书到省级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然后凭资格认证书和登记手续到工商部门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无资格认证书和公安机关登记手续的企业,工商部门不得予以注册登记。第十五条 无资格认证书的企业禁止回收(拆解)报废汽车。第十六条 由各地汽车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内贸主管部门,对资格认证后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年审,并将年审变动情况报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审核后,报全国汽车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内贸易部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备案。第十七条 年审不合格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其上级主管部门要限期对其进行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企业,各地汽车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内贸主管部门要缴销其资格认证书,取消其资格。第十八条 对违反规定擅自建立拆解场(点)和非法经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单位,各地汽车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贸主管部门要协同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内贸易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着急的老虎
年轻的黄豆
2026-05-04 18:33:54

对于新能源汽车很多人都有不同的看法,很多人都认为新能源汽车非常环保,基本上不会产生任何污染环境的物质,尤其是不会产生尾气对空气造成污染,然后就是不会浪费能源 因为使用的是可再生能源,所以说对于新能源汽车来说还是比较不错,尤其是对于普通汽车来说性能元汽车已经非常环保。但是新能源汽车也伴随着新污染问题因为新能源汽车所使用的技术是电能,就需要在电池维修和保护,以及废旧电池回收方面做得更好,不然很有可能导致新能源汽车所废旧的电池造成污染,有很多人认为新能源汽车的电池也会造成污染。

虽然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但是对于电池的回收还是比较容易进行,因为对于各个厂商的新能源汽车,每个厂商都会有记录和保存,任何一辆新能源汽车达到使用期限之后,都可以强制性的回收电池,这样就可以很大程度减少电池可能造成污染的情况,而且伴随着新能源汽车越来越多,许多家庭也开始选择去购买一辆新能源汽车,那么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问题就得到了重视,尤其是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对于新能源汽车报废之后电池回收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所以说新能源汽车到底是真的环保还是也会有污染就众说纷纭。根据数据表明能够回收的电池只能够达到30%,至少有70%的电池去向不明,因为新能源汽车的电池可以说是综合了很多技术,电池里面就有很多价值很高的材料,所以说很多人在电池不能够使用之后开始回收电池,甚至是还出现过倒卖新能源汽车电池的公司,针对这样的问题国家也是开始进行严格的控制,在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时,其中部分金额作为押金,等到电池报废或者更换时,只能够送到国家认可机构才能够返还押金,这样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新能源电池污染问题,而且也可以加快推动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帮助各个厂商在政策技术和产业方面得到更好的支持和发展。

留胡子的小鸭子
长情的早晨
2026-05-04 18:33:54
2006年3月30日,韩国颁布关于电力/电子产品与汽车资源回收利用的建议法案。该法案规定了关于危险物质使用的限制和材料与结构等相关方面的改进要求; 将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法案管理中的电力/电子产品扩展生产商责任(EPR)并入该法案之中;允许政府征税/收取汽车制造商/进口商或所有者的循环利用税。将于2007年7月后生效。

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

公告2006年第9号

( 2006-02-06实施)

2006-02-0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环境,提高资源利用率,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技术政策。

本技术政策是推动我国汽车产品报废回收制度的建立的指导性文件,目的是指导汽车生产和销售及相关企业启动、开展并推动汽车产品报废回收工作。国家将适时建立本政策中提出的有关制度,并在2010年之前陆续开始实施。

第二条 本技术政策所称汽车,是指《机动车及挂车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5089-2001)中规定的M类和N类机动车辆。

第三条 本技术政策的适用范围,包括在我国境内销售、注册的新车型的设计、生产,以及在用汽车的维修、保养、报废拆解和再利用等环节。

第四条 要综合考虑汽车产品生产、维修、拆解等环节的材料再利用,鼓励汽车制造过程中使用可再生材料,鼓励维修时使用再利用零部件,提高材料的循环利用率,节约资源和有效利用能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第五条 汽车的回收利用率,是指报废汽车零部件及材料的再利用和能量再生比率,通常以可回收利用材料占汽车整备质量的百分比衡量。

回收利用率参见《道路车辆可再利用性和可回收利用性计算方法》(GB/T 19515-2004/ ISO 22628:2002)等有关标准。

第六条 国家逐步将汽车回收利用率指标纳入汽车产品市场准入许可管理体系。

第七条 加强汽车生产者责任的管理,在汽车生产、使用、报废回收等环节建立起以汽车生产企业为主导的完善的管理体系。

第八条 政府主管部门将适时制定、修订配套政策、标准,加强指导和监督管理,引导我国汽车产业根据科学发展观,制定科学有效的发展规划,促进材料的高效利用,降低能耗。

建立报废汽车材料、物质的分类收集和分选系统,促进汽车废物的充分合理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降低直至消除废物的危害性,不断完善再生资源的回收、加工、利用体系。2012年左右,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法律法规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回收利用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制定中长期战略目标和分阶段推进计划。

第九条 国家对从事报废汽车处理业务的企业实行核准管理制度,从事收集、拆解、利用、处置报废汽车的单位,必须申请领取许可证。禁止无许可证从事报废汽车收集、拆解、利用、处置活动。

第十条 汽车产业链各环节要加强开发、应用新技术、新设备,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实施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力争在2017年左右使在我国生产、销售的汽车整车产品的可回收利用率与国际先进水平同步。

第一阶段目标:2010年起,所有国产及进口的M2类和M3类、N2类和N3类车辆的可回收利用率要达到85%左右,其中材料的再利用率不低于80%;所有国产及进口的M1类N1类车辆的可回收利用率要达到80%,其中材料的再利用率不低于75%;同时,除含铅合金、蓄电池、镀铅、镀铬、添加剂(稳定剂)、灯用水银外,限制使用铅、汞、镉及六价铬。

自2008年起,汽车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要开始进行汽车的可回收利用率的登记备案工作,为实施阶段性目标作准备。

第二阶段目标:2012年起,所有国产及进口汽车的可回收利用率要达到90%左右,其中材料的再利用率不低于80%。

第三阶段目标:2017年起,所有国产及进口汽车的可回收利用率要达到95%左右,其中材料的再利用率不低于85%。

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以及挂车等车辆,也应参考M类和N类机动车比照执行,具体目标及实施日期另行确定。

汽车生产、使用、报废各环节应注重对环境的保护,产生的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要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减少直至避免对人类生存环境造成损害。

第二章 汽车设计及生产

第十一条 在我国销售的汽车产品在设计生产时,需充分考虑产品报废后的可拆和易拆解性,遵循易于分捡不同种类材料的原则。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以及有利于产品废弃后回收利用的技术和工艺,提高设计制造技术水平。

第十二条 尽量采用小型或质量轻、可再生的零部件或材料,生产用材的选择要最大限度地选用可循环利用的材料,并不断减少所用材料的种类,以利于材料的回收利用。

汽车产品的所有塑料材料的回收及再生利用率要持续增加。

禁用散发有毒物质和破坏环境的材料,减少并最终停止使用不能再生利用的材料和不利于环保的材料。

限制使用铅、汞、镉和六价铬等重金属,上述重金属需依据一个定期复核的清单只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使用。

企业要对含有害物质和零部件进行标志、编码。

第十三条 汽车零部件配套企业需向汽车生产企业提供其供应配件的材料构成、结构设计或拆解指南、有害物含量及性质、废弃物处理方法等相关信息,以配合整车生产企业核算其产品的可回收利用率。

第十四条 条件成熟时国家将推进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总代理商选择其品牌销售商或特约维修店进行旧零部件的翻新、再制造等业务,翻新、再制造零部件质量必须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并标明翻新或再制造零部件。

第十五条 2010年起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总代理商要负责回收处理其销售的汽车产品及其包装物品,也可委托相关机构、企业负责回收处理其生产、销售的汽车及其包装物品。

汽车产品包装物的设计、制造,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清洁生产的规定,符合标准要求。

电动汽车(含混合动力汽车等)生产企业要负责回收、处理其销售的电动汽车的蓄电池。

第十六条 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总代理商要负责其产品回收并进行符合环保、回收利用要求的处理或处置,或按规定缴纳相关回收处理费。

不同类型汽车的回收处理费由有关部门根据我国不同时期报废汽车回收处理技术水平、再生能力、物价、委托处理业务等因素确定、调整。汽车价格因承担回收处理费而调整的,其增长部分不能超过规定的数值或比例。

回收处理费的管理、收支、用途等以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运作,并接受政府、企业及公众监督。

第十七条 汽车生产企业要积极与下游企业合作,向回收拆解及破碎企业提供《汽车拆解指导手册》及相关技术信息,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共同促进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率的不断提高。

第十八条 汽车生产企业要与汽车零部件生产及再制造、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材料再生企业密切合作,共享信息,跟踪国际先进技术,协力攻关,共同提高汽车产品再利用率和回收利用率。

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总代理商要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课题研究、政策制定等相关工作,主动开展提高汽车产品可回收利用率的科研攻关、技术革新、设备改造等工作。

第三章 汽车装饰、维修、保养

第十九条 汽车装饰、维修和保养过程中,要与汽车生产过程一样,选择和使用可回收利用率高、安全和环保的产品。

第二十条 拆卸及报废零部件,要分类收集存放,妥善保管,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鼓励合格的拆卸零部件重新进入流通,作为维修零部件装车使用;

对报废汽车零部件及维修更换的旧零部件,鼓励有技术、设备、检测条件的企业进行再制造,作为维修备件用于汽车修理;

对已不具备原设计性能,又无再制造价值的拆解及报废零部件,应分别交给相应的材料再生处理企业进行再生利用,不应以倾倒、抛洒、填埋等危害环境的方式处置。

第二十一条 汽车保养、维修过程中产生的蓄电池、催化转化器、废油、废液、废橡胶(含轮胎)及塑料件等要按规定分类回收、保管和运输,交给相关企业进行加工处理、改变用途使用,或作为能量再生使用。

第二十二条 对含有有毒物质或对环境及人身有害的物质,如蓄电池、安全气囊、催化剂、制冷剂等,必须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处理。

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安全和环保要求。

第二十三条 对处理污染废物及有毒物质的企业实行严格的准入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减少进而避免对环境和人身健康造成损害。

取得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方可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利用、储存、运输、处理等经营活动。

第四章 废旧汽车及其零部件进口

第二十四条 除允许进口车用发电机、起动机及微电机进行再制造用于汽车维修外,不得进口废旧汽车零部件直接或经过再制造用于汽车组装生产或维修。

进口旧电机应符合《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电机》(GB 16487.8–2005)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 在不违反相关环保要求的条件下,材料生产企业可按规定进口报废汽车(已经成为切屑)及其零部件作为生产原料,但禁止以此类进口件装车及进入流通环节。

禁止从进口废旧汽车上拆卸零部件直接或经过再制造用于汽车组装生产或维修。

第二十六条 禁止进口加工能耗高、效率低、污染重或成本高,以及有毒、损害环境的汽车材料。

第二十七条 在发展资源再生产业的国际贸易中,严格控制汽车废物和其他废物进口。

在严格控制汽车废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废物进口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发展资源再生产业的国际贸易。

第五章 汽车回收及再生利用

第二十八条 回收拆解及再生利用过程中,要本着程序科学、作业环保、再生高效、低耗的原则,提高再生质量,扩大再生范围,减少废弃物数量。

相关企业要科学进行报废汽车的预处理、拆解、切割、破碎、非金属物处理(可证实的再循环和以后有可能用于能量再生的物质),提高报废汽车零部件及各种物质的再利用、循环利用和回收利用率。

第二十九条 汽车材料、物质生产企业应积极开发可循环利用且环保的新材料,尤其要加大对再生材料和替代材料技术的开发应用,扩大回收材料的再生领域,提高再生产品质量,促进循环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回收拆解、材料再生及其它回收利用企业应不断提高技术与管理水平,与汽车产品生产企业协力实现我国汽车产品回收利用率分阶段目标,保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三十条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再生利用企业要满足第三章对拆解零部件、废油液、贵金属材料、固体废物等的要求。同时,企业制定的操作规范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法规等要求。

第三十一条 回收拆解企业应有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与处理能力相适应的专门设备、场地等。

回收拆解及再生企业要通过结构调整、产业优化、技术改造等措施建立必要条件,增强节约与环保意识,完善处理设施,提高处理能力,逐步实现专业化、规模化作业。

第三十二条 为防止环境污染,实现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总代理商承诺的可回收利用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应与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总代理商签定协议,提高废旧汽车产品的拆解、再利用能力。

对不能达到或不再具备回收处理协议要求条件的回收拆解企业,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总代理商可依法废止协议。

第六章 促进措施

第三十三条 为有效实现报废汽车产品的回收利用,对提前达到产品可回收利用率或超过当时政策规定限值的企业、在生产中使用再生材料达到一定数值的企业、开发并应用回收利用技术及设备的企业和引进专用处理技术及设备并进行国产化开发的企业,国家将给予必要的优惠政策,以鼓励汽车产品生产和回收利用企业提高汽车产品的回收利用率,主动使用再生材料。

第三十四条 鼓励相关企业通过合资、合作及技术引进等措施,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的产品设计、新型材料及环保产品生产、报废车拆解、旧零部件再制造和材料回收再生技术,开发应用先进的检测试验装置及设备,建立新型、高效生产技术体系,提高汽车回收利用技术与设备的国际竞争力。

第三十五条 政府主管部门将组织研究、开发和推广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公布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落后设备的名录。

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或者使用者必须在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停止生产、销售、进口或者使用列入前款规定的名录中的设备。生产工艺的采用者必须在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采用列入前款规定的名录中的工艺。依照前款规定被淘汰的设备,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

第三十六条 政府主管部门将适时制定汽车限用材料时间表,引导企业积极采用环保、有利于回收利用的材料。

产品在一定时间内达不到可回收利用率要求的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商,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并对其加收环保处理费。

第三十七条 提倡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与消费方式;鼓励使用绿色产品,如环境标志产品、能效标识产品等。

政府采购汽车产品时,要优先选择可回收利用率高的产品。

报废汽车车主、回收拆解企业等要严格按照国务院2001年颁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307号令)等相关政策法规交付、回收、拆解、处理报废汽车。

第三十八条 支持汽车发动机等废旧机电产品再制造;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和分选系统,不断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体系。

第三十九条 汽车生产主管部门及工商、环保等部门应依法加强监管力度,有效提高我国汽车产品的实际回收利用率。

第四十条 完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网络,明确回收处理技术路线,制定促进报废汽车再生利用的法规、政策和措施。

政府有关部门将针对我国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情况,组织相关机构、企业等对有关政策、法规进行深入研究,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力争如期实现我国汽车产品分阶段回收利用率目标。

附 录:

术语和定义

本技术政策及工作指南中的术语和定义参考《道路车辆可再利用性和可回收利用性计算方法》(GB/T 19515-2004/ ISO 22628:2002)。

1 车辆质量 vehicle mass

GB/T 3730.2-1996中规定的整车整备质量。

2 再使用 re-use

对报废车辆零部件进行的任何针对其设计目的的使用。

3 再利用 recycling

经过对废料的再加工处理,使之能够满足其原来的使用要求或者用于其它用途,不包括使其产生能量的处理过程。

4 回收利用 recovery

经过对废料的再加工处理,使之能够满足其原来的使用要求或者用于其它用途,包括使其产生能量的处理过程。

5 可拆解性 dismantlability

零部件可以从车辆上被拆解下来的能力。

6 可再使用性 reusability

零部件可以从报废车辆上被拆解下来进行再使用的能力。

7 可再利用性 recyclability

零部件和/或材料可以从报废车辆上被拆解下来进行再利用的能力。

8 可再利用率 recyclability rate

新车中能够被再利用和/或再使用部分占车辆质量的百分比(质量百分数)。

9 可回收利用性 recoverability

零部件和/或材料可以从报废车辆上被拆解下来进行回收利用的能力。

10 可回收利用率 recoverability rate

新车中能够被回收利用和/或再使用部分占车辆质量的百分比(质量百分数)。

11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12 处理,是指对废旧物品及物质采用物理、化学等方法进行分解、清洁、组合、加工、再制造、再生等作业,达到再利用、无害化或减少危害程度、环保化要求的活动。

13 处置,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和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场所或者设施并不再回取的活动。

14 汽车产品包括汽车整车、零部件及其它车用物质;汽车指汽车整车。

15 汽车生产企业指汽车整车(含改装)生产企业;汽车产品生产企业包括汽车整车、零部件及其它车用物质的生产企业。

笨笨的乐曲
友好的火龙果
2026-05-04 18:33:54

2020年国内累计退役的动力电池将超20万吨(约25GWh),若按70%可用于梯次利用计算,约有累计6万吨电池需报废处理。当然,这只是大规模动力电池面临报废的开始,随着新能源 汽车 市场的扩大,电池的回收利用与报废处理也将是一重要课题。 ( 微信公号: CNWAUTO)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数据显示,截至6月,全国新能源 汽车 保有量已达417万辆,与去年年底相比增长9.45%。自2015年以来,中国已连续4年位居全球新能源 汽车 产销第一大国,庞大的产销规模,也意味着未来退役动力电池数量也将同样惊人。

据中国 汽车 技术研究中心数据,2020年国内累计退役的动力电池将超20万吨(约25GWh),若按70%可用于梯次利用计算,约有累计6万吨电池需报废处理。而到2025年,累计退役量约为78万吨(约116GWh),将有约23.4万吨电池需报废处理。

目前,新能源 汽车 市场生产企业与动力电池回收企业的数量及规模悬殊较大。据企查查数据显示,仅2019年我国新能源 汽车 相关企业新注册量已达4.7万家,但目前动力电池回收相关的企业总数量却只有208家,其中今年前7月新增41家。当前,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行业发展速度及产业链完善程度并未赶上新能源 汽车 产业的发展速度。这是行业需要不断完善的地方。

生产与回收不匹配

2013年前后,我国新能源 汽车 的推广应用开始初具规模。那一年,我国新能源 汽车 全年销量实现1.8万辆。按照动力电池4至6年使用寿命测算(家用车辆8-10年的使用寿命),这批车辆已经进入集中报废期。

在此后的几年,新能源 汽车 销量高速增长。时至2019年,我国新能源 汽车 销量已经实现年销120万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新能源 汽车 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到2025年,新能源 汽车 新车销量占比要达到25%。按照我国全年 汽车 销量2500万辆的规模计算,未来新能源 汽车 的年销量将达到600万辆以上。这也意味着,未来动力电池回收市场规模将更为庞大。

与传统燃油车不同,新能源 汽车 的报废与淘汰必然涉及动力电池的回收处理。值得警惕的是,动力电池报废回收环节若处理不当,不仅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还会引发触电、燃爆、腐蚀等安全隐患。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含有锂、镍、钴、锰等金属材料,若回收处理不当,会造成重金属污染,并通过生物链进入人体。

当然也应看到,动力电池中的钴、镍及碳酸锂等物质,能为拆解回收带来经济效益。不过,目前动力电池回收尚未形成完善的产业链。由于市面上大部分退役下来的动力锂电池规格各不相同,电池型号繁杂、品种多样,针对单一型号电池的回收难以形成规模,增加了回收成本。此外,残值评估缺乏一致性、尚未建立起共生共赢的产业链生态圈等问题,也影响着动力电池回收产业的发展。

有动力电池回收从业人员表示,市面上仍有较多“野路子”企业。“它们既无正规流程,也不遵守环保要求,更谈不上任何技术含量。非正规回收甚至比正规企业还多,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更留下污染隐患。”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已经不仅仅是技术和商业问题,更是 社会 问题。

事实上,随着动力电池退役潮邻近,全球都在加快布局电池回收循环利用。

今年9月1日,《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开始正式施行。这一由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细则》也新增了新能源 汽车 拆解规定。“《细则》提高了对企业信息化的管理,要求回收拆解企业应当建立报废机动车零部件销售台账等,利于行发展正规化。”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报废车分会(CELVE)秘书长张莹表示。而在此之前,也有相关政策陆续出台,指引这一行业发展。2018年2月,国家工信部等就印发了《新能源 汽车 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 汽车 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2019年底,工信部制定《新能源 汽车 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要求新能源 汽车 生产企业在其销售地区建立收集型回收服务网点。

目前,我国也已经拥有一批致力于动力电池回收的企业,如光华 科技 、格林美、赣州豪鹏、湖南邦普等第三方正规回收企业。与此同时,北汽新能源、长安、比亚迪等不少整车企业也加入到电池回收利用的行列。

不止在中国,全球已有多国在动力电池回收领域布局。据外媒报道,韩国近日计划在全罗南道的灵光郡建立旗下首座电动车电池回收工厂。该项目由电气、电子元件制造商和服务商泰科国际旗下主营基础设施业务的Earth Tech公司主导。

在电气化方面布局较早的宝马集团也已经开始布局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据悉,宝马集团将与德国回收公司Duesenfeld合作,计划“研发一种电池回收率高达96%的回收方法,包括石墨和电解质”。按照目前的回收水平,96%回收率可以说是巨大的进步,近乎等同于铅酸电池99%的回收率。

而其他市场参与者也在积极行动。大众宣布将回收率目标值定为97%,而芬兰能源公司富腾则表示,其对电池的回收率超过80%。早在2015年,丰田就已经在思考电动化 汽车 全生命周期的业务布局。尤其是启动了动力电池的回收工作。目前在日本国内,丰田已经形成了完整的动力电池回收体系。

据全球市场调研机构ReportLinker预测,全球电池回收市场规模预计将在2020年到2024年增长57.7亿美元(约合人民币404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9%。此外,国际能源署也预计,2030年左右全球锂离子电池回收市场将增长到200亿欧元(约合人民币1648亿元)。

动力电池回收是一把“双刃剑”,处置不当会造成生态环境危害,但若有序规范化处理,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也蕴含不小商机。产业能否走上良性发展之路,当下正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