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运煤需要什么条件
需要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轻型、微型载货汽车需要C1照,重型、中型载货汽车需要B2照,另外还需要从业资格证,分为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申请条件分别如下: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掌握相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
(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2年以上;
(五)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随着市场机制的改革,市场经济的越来越规范化,法律体制以及煤炭监管体制的越来越健全化,对于想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煤炭经营的企业来说,必须先申办《煤炭经营资质证》,否则将寸步难行。汇域国际具有专业人才,帮助客户企业,简化审批程序,避免繁琐作业流程,为企业节省时间成本。下面介绍一下需要申请《煤炭经营资质证》的企业:
1、从事原煤生产的企业
2、从事洗选加工产品批发的企业
3、从事经营煤炭产品批发、零售的企业
4、从事民用型煤的加工经销等活动的企业
报关时需提供上述2证才能顺利通关。
一。煤炭自动进口许可证办理流程
1、企业须具备国内煤炭经营资质(煤炭经营许可证);
2、企业须先行办理电子钥匙,凭此进入自动进口许可证申领系统提交申请;
3、待商务厅(贸发处)审核通过后,打印许可证申请表;
4、凭许可证申请表、进口合同、煤炭经营许可证申领自动进口许可证;
5、初次申领还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批准证书复印件。
二。入境货物通关单
可以找当地商检代理公司做。
办理流程如下:
1.由煤炭使用单位提供运输车辆号牌到镇交警大队进行 审核及验证,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符合申请条件的单 位签订 《煤炭运输车辆安全责任书》。
2.由煤炭使用单位携上述资料到镇经贸办申请办理,并 填写《煤炭运输车辆临时通行证申请表》。
3.镇经贸办负费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 的给子审批并发放运输车辆临时通行证,不符合条件 的退回
1、符合省、市、县市、区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要求。
2、煤炭批发经营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零售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煤炭经营企业批发、零售经营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煤炭批发经营企业有不少于3000平方米、煤炭零售经营企业有不少于1500平方米的储煤场地和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并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5、有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质量检验设备。
6、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煤炭经营企业,需具备: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必要的设施和储存煤炭的场地;有符合标准的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符合国家对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做出决定,不予受理的,书面说明理由。经省经委主任批准,可延长十日。予以核准的,核发《煤炭经营资格证》;不予核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第二章 煤炭经营企业第四条 国家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制度。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经过煤炭经营资格审查。第五条 煤炭经营资格实行分级审查、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国家经贸委指定国家煤炭管理部门会同国家商品流通管理部门负责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审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煤炭经营资格审查。省级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委托设区的市有关部门负责煤炭经营资格初审。第六条 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和储煤场地;
(四)有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
(五)符合国家对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七条 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向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煤炭经营企业资格审查表;
(二)注册资本证明;
(三)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四)经营设施与场地证明;
(五)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证明。第八条 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不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
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经营非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应当向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提出申请,取得煤炭经营资格。第九条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依法对申请人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具备煤炭经营条件的,予以批准,发给煤炭经营资格证书;不具备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人申报材料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第十条 申请人持依法取得的煤炭经营资格证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煤炭经营活动。
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书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颁发煤炭经营营业执照。第十一条 煤炭经营资格证书不得伪造、不得买卖、出租、转借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第十二条 煤炭经营企业设立条件变更的,应当到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第十三条 煤炭经营企业终止的,应当到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办理煤炭经营资格注销手续。第三章 煤炭经营第十四条 煤炭经营企业从事煤炭经营,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煤炭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第十五条 从事煤炭经营,应当依照合同法规定,由买卖双方签订煤炭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出卖人和买受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数量;
(三)品种、规格、质量;
(四)价格;
(五)交货方式;
(六)发出地点(站、港)和到达地点(站、港);
(七)履行期限;
(八)货款及运杂费的结算方式,买卖双方的开户银行、帐号、纳税登记号;
(九)违约责任;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一)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第十六条 煤炭买卖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向另一方提出;未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请求而不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七条 需由运输企业承运的煤炭,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企业或煤炭用户依照合同法与运输企业签订煤炭运输合同。第十八条 煤炭运输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煤矿企业或煤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运质量合格、计量准确的煤炭;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运,并将承运的不同质量的煤炭分装、分堆;煤炭用户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接卸煤炭。不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六证包括:
一、《采矿许可证》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煤炭生产许可证》
四、《矿长资格证》五、《矿长安全资格证》六、《营业执照》。
采矿许可证
采矿许可证是采矿权人行使开采矿产资源权利的法律凭证。由采矿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授予采矿权申请人开采矿产资源的许可证明。采矿权许可证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由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的权限颁发。采矿许可证的主要内容包括:矿山企业名称、经济性质、开采主矿种及共、伴生矿产、矿区立体范围、有效期限等。采矿许可证不得买卖、涂改、转借他人。采矿许可证可以依法延续、变更和注销。采矿许可证遗失可以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
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建筑业施工企业进行生产、施工等必备的一个证件,它和企业资质联系在一块,取得建筑施工资质证书的企业,必须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招投工作来接相应工程。它们是有机整体。
一、煤炭行业矿井专业乙级设计资质需要人员:
露采(采矿/矿物)工程师4名矿山机电工程师1名机械工程师2名电力工程师1名注册供配电工程师2名二级注册建筑师1名-级注册结构师1名二级注册结构师1名注册给排水工程师1名注册暖通工程师1名环保工程师1名总图高工1名运输高工1名(包括铁路、道路、桥涵专业) 技术经济工程师1名。总计19名工程师(其中采矿、露采、选煤、矿山机电、机械、电力、注册供配电、注册暖通、环保、总图、运输为主导专业)。
二、煤炭行业设计资质种类:
1、行业资质分甲级和乙级
2、专业资质
(1)矿井工程设计资质,甲级、乙级
(2 )露天矿工程设计资质,甲级、乙级
(3)选煤厂工程设计资质,甲级、乙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