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厂委托加工实木地板交增值税吗
家具厂委托加工实木地板交增值税。根据国家法律相关规定得知。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没有同类产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其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其中,材料成本是指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
加工费是指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方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代垫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
代缴的消费税=(10000+2000+500)/(1-5%)*5%=657.89
(12+20)/(1-5%)*5%=1.68万
当月应交付1.68万,若精确到个位的话,金额是16842.11元。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50000*13%=19500(元)
借:在途物资—原木 130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9500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帐款 150000
(2)
假如成本利润率为10%,
借:委托加工物资 130500
贷:在途物资—原木 130500
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
组成计税价格=(130500+80000+19600)/(1-5%)=242210.53(元)
应交增值税=242210.53*17%=41175.79(元)
应交消费税=242210.53*5%=12110.53(元)
借:原材料—实木地板 230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1175.79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2110.53
贷:委托加工物资 130500
银行存款 80000+19600+41175.79+12110.53=152886.32
(3)
借:应收帐款或银行存款 468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00000*17%=68000
计提消费税,400000*5%=20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2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0000
将自产消费税用于赠送客户,假如成本利润率为10%,
组成计税价格=16000*(1+10%)/(1+5%)=18526.32(元)
应交增值税=18526.32*17%=3149.47(元)
应交消费税=18526.32*5%=926.32(元)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 19149.47
贷:库存商品—实木地板 16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149.47
计提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926.32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926.32
(1)根据财税〔2006〕125号,实木复合地板是以木材为原料,通过一定的工艺将木材刨切加工成单板(刨切薄木)或旋切加工成单板,然后将多层单板经过胶压复合等工艺生产的实木地板。目前,实木复合地板主要为三层实木复合地板和多层实木复合地板。因此,实木复合地板需要缴纳消费税。
(2)委托上漆,属于委托加工行为,符合消费税扣缴规定,由受托方扣缴消费税。
(3)出口货物可以按照规定免征出口环节消费税,退还前一环节缴纳的消费税,因此,扣缴的消费税可以办理退税。
受委托加工的应税实木地板在移送时应该扣缴消费税。出口退税如上所述。
包括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在内的地板将征收5%的消费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对即将于4月1日执行的消费税的新增和调整税目征收范围注释。
一、委托加工不征收消费税的商品
某商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中秋节前委托某食品厂加工一批月饼于对外销售,向受托方提供面粉、豆油、白糖等原材料价值12000元,受托方为其加工成月饼成品一批,共收取加工费和辅材料费共6000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1020元。应作会计处理如下:
发出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00
贷:库存商品 10000
支付加工费和辅助材料费用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6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20
贷:银行存款 7020
收到加工完成验收入库委托加工产品时:
借:库存商品 16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16000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税产品收回后直接用于对外销售的:
某商业企业委托某工业加工企业加工实木地板,准备加工收回后用于销售。一共向工厂发出木材28000元。加工过程中向企业支付加工费9000元,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受托方无同类产品。应作会计处理如下:
发出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28000
贷:库存商品 28000
支付加工费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资 9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530
贷: 银行存款 10530
受托方代扣消费税时委托方会计处理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资 1947.36
贷:银行存款 1947.36
[(28000+9000)/(1-5%)*5%=1947.36]
收到加工完成验收入库委托加工产品时:
借:库存商品 38947.36
贷:委加工物资 38947.36
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
某工业企业,委托另一工业企业加工化妆品收回再加工后用于销售。受托加工企业同类化妆品售价为每瓶12元。企业共发出原材料价值30000元,支付加工费12000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共收回化妆品7000瓶。
会计处理如下:
发出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30000
贷:材料 30000
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12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40
贷:银行存款 14040
受托方代扣消费税时委托方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5200
贷:银行存款 25200
受托方有同类消费品时,按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代扣代缴消费税,应代扣消费税:7000*12*.30%=25200
收回委托加工完工的物资时:
借:材料 42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42000
答案如下:
1.实木地板要交消费税是因为它收回的委托加工实木地板又经过自己加工(上油漆)成新的实木地板,所以它在出厂销售的时候要交消费税,但可以按领用的数量抵扣委托加工回来的消费税。
2.那个药酒是收回后直接分给职工,之前在委托加工的时候已经由受托方代收过消费税。
近日,南宁东盟中央城小区一名业主向南国早报记者反映,他在市场上选购了一个品牌的实木地板,不仅铺装工艺粗糙,而且在安装现场剩料里另有两个来路不明的牌子,业主怀疑被调包了。实木地板“调包计”带来哪些警示?记者采访南宁专业木地板人士,行业中多种猫腻需谨防。
事例 安装现场出现三个牌子
去年10月,南宁东盟中央城小区业主林先生在市场上以每平方米480元的价格,定购了60平方米非洲花梨木地板,与商家约定于同年10月31日前安装,后因商家各种理由推迟至今年3月初进场安装。3月中旬,林先生在安装完毕的现场发现,不仅铺装工艺粗糙,而且在安装现场还发现三个牌子木地板。
4
月8日,记者在林先生新居看到,60平方米的实木地板分布在4个房间内,其中一个次卧的木地板色差较大,主卧的铺装工艺极为粗糙,相邻木地板存在错位对接,接缝处的裂缝明显,用玻璃胶填缝也未能补满。在木地板剩料中,多块木地板裂缝明显,并发现三个不同牌子,即“×兰”、“×华”和“F”字母开头的品牌,分别刻印在相应的木地板上,作为产品身份使用。其中,“×兰”木地板为林先生所购品牌,其余两个牌子来路不明,非业主所购。
木地板进场安装时,业主只是根据外包装核实所购品牌并清点数目,当初所见外包装全部是“×兰”的,所以就信任商家,当场签字收货了,没想到在剩料里发现了猫腻。
追踪 双方多次协商暂未有结果
南宁工商部门和“×兰”木地板所在商场方接到业主林先生投诉后,对购销双方进行了调解,但目前仍没有让双方满意的结果。业主方表示,商家最初的方案是对业主目前所发现的非所购牌子木地板进行赔偿,之后商家表示可增加赔偿,总体少收业主约1万元货款。业主认为商家缺少诚意——因为已经铺好的木地板里,到底有多少是自己所购品牌,有多少不是,商家不能回避。对于业主来说,这不是钱的问题,而是商家诚信的问题,业主不愿在家里看到房间里有三个牌子的木地板。
4月12日,记者来到涉事木地板品牌南宁长湖路店采访,店内只见一名工作人员。记者表明来意后,对方表示对此事“不知道”。记者希望对方联系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没有老板的电话”。记者随后向对方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希望当事商家与业主之间尽快妥善协商解决方案。在该店采访过程中,该店所在的商场方也在现场。商场方向记者表示,他们会积极协调处理此事。
4月13日下午,记者仍未收到当事商家的答复。业主告诉记者,商场方已约购销双方于4月14日再度协商。
由于新居内已有知名品牌定制衣柜安装在木地板之上,业主曾要求当事商家赔偿衣柜(拆除木地板时可能造成衣柜损坏),同时要求商家按发货单承诺对全屋木地板假一赔十。经过记者介入沟通,业主方表示只要商家有诚意,可降低赔偿诉求。
警示 多种猫腻要谨防
南宁三名木地板知情人士对该事例进了分析,同时道出多种行业猫腻,提醒业主防范。
一名知情人士透露,非洲花梨木地板根据品牌和等级差异,价格会有区别,依照他们品牌的高标准品质要求,在南宁市场上该类木地板单价最低为670元/平方米,
另有的品牌单价在五六百元之间。也就是说,上述业主所购非洲花梨木地板的价格偏低。在行业内,有些不良商家会根据业主出多少钱给什么货的做法进场操作,导致低价低质,偷梁换柱。
另一名知情人士透露,非洲花梨木地板的原材料分近10个等级,从高级到低级依次是双A级(两面可做面板)、
单A级(仅一面可做面板)、小双板(即纹理细腻、色差小)、大双板(即纹理粗犷、色差较大)、B级板(有开裂现象)等,上述业主家里的部分非洲花梨木地板存在严重开裂现象,按规范做法不应上市;现场安装出现的接缝大、板对不齐,是因为板材存在大小板所致,即一块木地板一头宽一头窄。这种现象多见于不严谨的实木地板厂家中。
记者了解到,“×兰”木地板是进口品牌,在国内生产,总部在上海,然而林先生所购该品牌木地板是从成都发货过来的。照理也是大品牌,缘何出上述低级错误?知情人士分析,估计是卖方货源不够,从成都调货过来,其中一部分“出了差错”。
木地板行业由此衍生一种猫腻,即“货源不够,其它来凑”,或者私下找人代加工补充货源,可惜在细节处露了马脚。知情人士表示,目前,国家对木地板行业的代加工管理非常严格,不能再像过去那样靠一纸委托书即可委托加工,如今需要一系列严格手续才能实现委托,以杜绝木地板行业乱象。
延伸 看诚信商家如何做好服务
经营建材难免会遇到“业主喊不爽”,南宁多名木地板人士还向记者介绍了他们做售后服务的诚意做法。
“价格决定品质是有道理的,如果消费者给的价格让商家没有利润,我会放弃这个单,不要做‘强扭的瓜’。”一名木地板人士透露,超低价卖的产品(处理产品或促销例外)所带来的后果属于恶性连锁反应,不利于购销双方。在处理一些尾货,或者有瑕疵的产品时,他们会事先告知消费者。消费者若能接受则成交。
对于供货时间,也不能随意承诺。在南宁,订购非洲花梨木地板的供货时间一般是提前两个月预订。如果不能做到或者遇到春节等因素,要及时与消费者沟通。
有的业主追求高品质,对某类名贵木种进行筛选后购买,这对商家来说是不利的,但由于货单上没有限制这一条,诚信商家也会提供此类服务。
有一种“送错货”由双方造成:业主下单后有改动,商家送货前没有向业主核对款式,而业主因事未能到现场验货。对此,诚信商家第一时间表示,愿意为业主换货,但所产生的损失(如第一批货中部分地板已被切割)要由业主承担。购销双方对此处理满意。
另有工地因男业主与女业主意见不一,致使商家成了“夹心饼”。例如,在现场指挥安装的是男业主,安装完毕后验收的却是女业主,结果发现有不合女业主心意的地方,要求商家调整。商家则表示,商家愿意提供相关服务,但业主也要承担一定责任。
业内人士认为,商家只要做到了诚信,消费者就会理解商家。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4-26,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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