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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出口俄罗斯的全胶合板木箱,必须要出具检验检疫证明吗

忧心的世界
丰富的雪碧
2023-01-31 14:22:00

请问出口俄罗斯的全胶合板木箱,必须要出具检验检疫证明吗?

最佳答案
暴躁的枕头
安详的季节
2026-01-23 23:45:00

您好,根据问题首先需要确认您的包装木箱用来存放的哪类产品?

比如食品类,那么根据海关联盟技术法规CU TR 005/2011“关于包装的安全性”测试项目:

1.机械强度

2有害物质检测

3.符合微生物污染标准

4.耐高温测试

5.坚固性测试

只有通过了解存放产品类别才能通过法规005确认如何对包装箱进行认证。一般情况下可以申请办理EAC符合性声明。只有特殊情况比如存放放射性物品或医用产品的包装箱需要申请办理GOSTR强制性认证。

最新回答
机智的绿茶
眼睛大的爆米花
2026-01-23 23:45:00

我是做胶合板的,我是河南新乡的,

他们收费 纯粹是乱收,,不合理的,

话说回来,【要想从此地过,需留下买路钱】,地头儿的人,

花五十元给自己方便,

我另外还用胶合板做漆包线木轮,去外地送货,

到了一个检查木材的收费站,让我们交钱,

我们让他看车上的货,那人看了看,让我们走了。。。

迅速的棉花糖
贤惠的蚂蚁
2026-01-23 23:45:00
需要办理

节假日将至,这几点木材板材人需要注意

1.节假日不办理木材检疫证

2.物流放假找车难

3.板材人放假休息

4.国庆期间车辆较多,交通拥堵

5.提前备货,提前备货,提前备货

检疫证到林业站办理,带好原材料的生产证明,具体的你要林业站你资料不全的话他会告诉你该资料怎么办的.

受理范围:辖区内申请办理森林植物检疫、木材及其限制运输的林副产品运输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正直的大神
辛勤的高跟鞋
2026-01-23 23:45:00

胶合板托盘可以出口欧洲。出口欧洲的胶合板需要CE认证、FSC认证,吉盛唐朝的CE,FSC认证胶合板材料是用榉木和桉木,CE认证是欧盟对产品的强制性要求,必须办理CE认证才可以通过海关的检查,顺利出口到欧盟进行产品销售,CE证书是产品通向欧盟的通行证。

胶合板托盘的介绍

胶合板托盘是通过拧木段切割成单板,或者通过刨木方格切割成单板,粘合剂具有抗病毒和粘合作用,通常用奇数层单板,并使相邻层单板的纤维方向相互笔直胶合而成,它的意思就是说胶合板一般由三层,五层,或许九层板粘制而成,当然它们的板材厚度也会跟着层数的增加而变厚,事实上,胶合板托盘也被称为三层板托盘。

这种免检托盘的最大特点是免熏蒸、免虫蛀、免消毒、免检验检疫,它可以直接出口到欧洲、美洲和其他国家,毕竟,胶合板托盘是最理想的出口产品,防水功能强,生产工艺简单。

羞涩的乌龟
清脆的大地
2026-01-23 23:45:00
不用商检,只要你的客户满意,同时你出口的不要是国家不有允许的东西就可以了 你可以找代理公司,他们收取3%的费用,什么商检啊,税检啊,货检啊 都会一次性给你搞好~你们只要把客户联系好,客户看好货后直接交给代理公司就行了

无聊的路灯
高挑的宝贝
2026-01-23 23:45:00

行内6年回复仅供参考

如果你是进口的商品作为包装是胶合板免熏蒸托盘一般写保函就行。

如果你单独进口这个胶合板要看它的主要的材质是什么?

进口植物检验检疫证书是肯定需要的还需要单独做商检。 如果是濒危木制品的还需要濒危物种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欢喜的雪糕
孤独的大碗
2026-01-23 23:45:00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是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但以下材料除外:经人工合成或经加热、加压等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等;薄板旋切芯、锯屑、木丝、刨花等以及厚度等于或者小于6mm的木质材料。 世界各国为了维护本国森林资源的安全,预防各种森林病虫害的传播和蔓延,纷纷对进口木质包装制定和实施越来越严格的检疫制度。1998年,美国政府以从中国进口的货物木质包装托盘中发现大量的光肩星天牛,担心因为本土没有天牛天敌会导致其大量蔓延为由,决定对来自中国的木质包装实施强制检疫制度。2000年,芬兰、瑞典及法国从来自中国、日本、加拿大等国的木质包装中发现了松材线虫,为此,欧洲林业委员会制定了对入境木质包装的检疫处置方案。 2002年3月,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IPPC)公布了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国际贸易中的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要求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应在出境前进行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确定的专用标识。目前,欧盟、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已采纳该标准并将于2005年3月1日陆续开始实施,将来会有更多的国家采用该国际标准。对于不符合国际标准的木质包装,进口国家或地区将在入境口岸采取除害处理、销毁、拒绝入境等措施。为使我国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符合进口国家或地区的检疫规定,避免经济损失,使用木质包装的出口企业或代理商应注意以下新的检验检疫要求:1.2005年3月1日出境的货物木质包装应按照新检验检疫规定执行,有关国家或地区实施木质包装国际标准(ISPM15号)具体时间见表1。 注:1.实施时间均为到港日期。2.巴西、瑞士、印度、斐济、斯理兰卡也已采纳ISPM15号国际标准,但具体实施时间尚未确定。 3.其他国家或地区实施情况将随时补充。 2.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应按规定的检疫除害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并加施专用标识,表示式样如下:其中:IPPC--《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的英文缩写; CN--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规定的中国国家编码; 000--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企业的三位数登记号,按直属检验检疫局分别编号; YY--除害处理方法,溴甲烷熏蒸-MB,热处理-HT; ZZ--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位数代码。 3.对木质包装实施除害处理并加施标识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申请。 4.标识加施企业应取得资格证书方可进行除害处理工作。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对标识加施企业的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设施、人员及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等进行考核,符合要求的,颁发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证书。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不得进行加施除害处理标识。 5.标识加施企业应当将木质包装除害处理计划在除害处理前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报,除害处理结束后,标识加施企业应当出具处理结果报告单。 6.标识加施企业对加施标识的木质包装应当单独存放,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防止有害生物再次侵染,建立木质包装销售、使用记录,并按照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核销。 7.标识加施企业应接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其实施的日常监督检查。 8.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实施抽查检疫,不符合规定的,不准出境。 上述新的检验检疫规定与现行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管理规定的不同点是: 1.适用范围扩大:现行管理规定仅针对美国、加拿大、欧盟、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巴西等对我国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有严格检疫要求的国家或地区。新规定则针对所有国家或地区,所有出境木质包装均应按要求实施检疫处理。 2.出境模式变化:现行管理模式是木质包装使用企业在出口时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检验检疫机构对除害处理过程实施监督管理,对除害合格的出具相关证书。新规定则要求出境木质包装使用企业只要从木质包装除害处理企业(检验检疫机构认可)购买,出境不再需要再报检,但需要特殊证书要求的国家或地区除外。 广大外贸公司及相关企业,一方面应尽快熟知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验检疫政策的变化,使出口货物的木质包装符合进口国家或地区的检疫规定,避免经济损失;另一方面应以此为契机,尽量选用可替代木质包装的其他包装材料,加快开发木质包装材料的替代产品,如高强度工程塑料、各种钢结构包装材料等,这样既减少了林木资源的消耗,又不会遭遇各种检疫要求的限制。国外已有一些公司开发成功了重量轻、强度高、耐水性好、密封性强、缓冲效果好的包装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