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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朋友推荐王小冷

谦让的芝麻
完美的白猫
2023-01-29 17:12:29

身边朋友推荐王小冷?

最佳答案
光亮的小天鹅
尊敬的咖啡豆
2026-05-09 10:10:07

(一)王小二

人们常说:“世上只有黄连苦”。其实不然,王小二的生活比那黄连还苦三分。

王小二幼年丧父丧母,家里族亲无一人愿伸出援手,刚刚六七岁年纪,便见惯人情冷暖,世道艰辛。

生活奔波苦,三餐不易食。王小二白天在酒馆打杂,晚上跟账房学徒,一日辛辛苦苦八九个时辰,才能勉强填饱肚子。

每一日都累得骨酥筋断,能躺在床板上闭目而眠,对于王小二就是最幸福的事了。

好在家里还有二亩薄地,年纪渐长,王小二辞了工,白天侍弄地,晚上砍柴,日子清贫。

衣穿的是破衣烂衫,鞋穿的是烂草鞋,住的是自建木屋,八处露天,七处透风,雨天漏雨,雪天透雪。

(二)古画

这一年冬天,北风呼啸,滴水成冰,天气冷得山上的松树都冻开了口子,石头都裂了缝儿。

王小二冒大雪,在山上砍了两捆柴,如往常一般,到城里去卖。

刚到街头,忽然发现路旁雪地里躺着一位冻僵老汉,瑟瑟发抖,胡子都冻白了。

天寒地冻,冻死个把人是常事,街上其他人,全都对冻僵老汉无动于衷,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王小二心地善良,急忙把老人抱进旁边一栋破败土地庙里,把柴捆拆了,就地生火,给老汉取暖。

直到两捆柴烧完,老汉才哼唧了一声,算是清醒过来。

王小二又急忙掏出口袋里仅有的一点钱,去外面给买了一碗热汤。

热汤灌进肚,老汉对王小二千恩万谢,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全身上下只有一副古画,稍微贵重一些,说什么都要送给恩人。

老汉捡回一条命,王小二用两捆柴和一碗热汤,换回了一副古画。

可古画不能吃饱肚子,王小二只当是救人一命,多行好事有善报。

(三)美人图

王小二回到家里,打开古画一看,原来是一幅“美人图”。

画上的这位美人长得实在太漂亮!那真是狗见狗摇尾,马见马低头,就连庙里的泥塑神胎见了也要作揖施礼。

王小二看得痴了,恭恭敬敬挂在在床边。

画中美人满面含笑地看着王小二,似乎要从纸上走下来。

王小二越看越爱看,越看越喜欢。

冬天一过,王小二精心侍弄着二亩薄田,看着画中美人,干起活来竟有使不完的劲;晚上看一眼,浑身疲惫全都云消雾散;吃饭的时候看一眼,粗茶淡饭也格外香甜。

这一天,王小二出门砍柴,他深情地看了看画中美人,道:“我去打柴,你就在家好好地呆着吧!”

天到晌午,王小挑着一捆干柴回到家中。

打开房门,他刚准备添水做饭,一揭锅,竟发现煮了满满一锅饭。

王小二这一会儿是又饥又累,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吃了起来。

第二天晌午,王小回家一看:怪事啊!不但饭菜做好了,而且连前天脱下的脏衣裳也洗得干干净净,在外边晒着。

第三天,锅里煮着白花花的白菜馅饺子哩!

王小二边吃边暗暗思忖:这是谁帮我做饭洗衣裳呢?他决心暗暗查访,一定要弄个水落石出。

第四天,王小二照样前去砍柴。半晌功夫,他悄悄钻了回来,从窗户上的破洞里往里望。

只见古画中的美人,竟款款落落走了下来,只见她手脚麻利地生火做饭,拿起床上的破衣服飞针走线……啊!原来是她!

王小二悄悄推门进屋,伸手摘下那张变成白纸的“美人图”,顺手塞进灶下,烧了。

(四)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原来这位美人是画中妖精,因此画年深日久,与人朝夕相对,沾染了灵性,所以才能化物成人。

王小二烧了底画,美人再也回不去画中,只能留在小二家,与他做了媳妇。

俩人过着平淡生活,做了一对相依为命的恩爱夫妻。

成婚之后,王小二每日守在妻子身边,一步也不肯多离。

眼看看地里庄稼荒了,门前柴垛烧光了,积存的粮食吃完了,王小二还是天天黏在妻子身边。

于是姑娘就亲手画了两幅自画像,交代王小二说:“你拿着这两张画儿下地吧,一张画挂在地东头,一张画挂在地西头。锄到哪一头都能够看见我。”

王小二拿着画像,高高兴兴下地干活。从此,王小不论到哪里,总是画不离身。

这一天,王小二又将妻子的画像挂在地头竹竿上,来回锄了两趟地。

突然刮来一阵阴云,骤起大风,拔树如拔葱,刮起碾盘像扔烧饼,山上有个土地庙,门朝南刮个门朝东。

只听“呼啦”一声,王小二的那张画特给刮走啦,若不是跑得快,恐怕连自己也要上天。

丢画如失魂,王小二闷闷不乐回到家中。

妻子忙安慰他说:“画像刮走了不必难过,为妻我再给你画两张。”

王小一听,这才破涕为笑。

(五)皇帝抢亲

王小二的画被大风吹走,竟因缘际会,吹到了万岁爷的皇宫里。

皇帝昏庸无道,整日沉溺后宫,自诩揽尽天下美女,但一看到那张画,登时目瞪口呆起来:世上竟有如此好看的美人?朕虽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富有四海,竟不敌这画中美人一颦一笑!传我旨意,命画工照图画上三千份,晓谕各州府县,速将这位绝色佳人选进深宫!”

万岁一道圣旨,山摇地动,万人奔走,不出三天便访查明白,有人察报皇上:“画中女子乃是王小二之妻。”

皇帝下命:“抢进宫中陪伴王驾!”

一队御林军提鞍上马,人喊马嘶,直扑王小二家。

王小二夫妻遭此横祸,万分悲伤。临分手之际,妻子悄悄告诉王小二如此如此,这般这般,才能夫妻团圆。

王小连连点头,牢记心中。

(六)夫妻团聚

王小二自妻子被抢之后,终日泪流满面。

为了能够早和妻子相会,他按照妻子吩咐,在后山山坡上开了一片地种大葱,浇水施肥,锄草培土,汗水伴着泪水滴。

他每天天不亮便进深山,打百鸟,捡翎毛,翻山岭,涉溪水。

花开花落,冬去春来,经过三年,他采到了一百种飞鸟的羽毛,缝制成一件“百鸟衣”;并且也终于种出了长一丈二尺的“丈二长葱”。

王小二舒了一口气,期待夫妻相聚。

第二天,王小二头戴草帽,脚趿草鞋,身穿“百鸟衣”,挑起“丈二长葱”向京城进发。

他来到宫外城墙,扯开喉咙吆喝道:“卖丈二长葱呦!卖丈二长葱呦!”

王小二声如洪钟,声音竟能传进深宫内院。

王小二媳妇自从被抢之后,虽然住的是亭台楼阁,穿的是续罗绸缎,吃的是山珍海味,观的是奇花异草,却终日愁眉紧锁,长吁短叹,三年来从未笑过。

万岁爷想尽千方百计,费了万金巨资,也不能让美人展颜一笑。不觉忧闷在心,十分无趣。

这天,万岁爷正陪着美人听曲,突然,外面传来喊声“卖丈二长葱呦!”

王小二妻子知道是丈夫前来寻她,不由喜上眉梢,脱口道:“世间怎么能有丈二长的葱呢!”说完不觉莞尔一笑。

万岁爷见美人如此高兴,忙传旨:“宣卖葱人进宫!

不多时,王小二挑着担子走了进来,美人一见王小二穿着一件五颜六色的羽毛衣,更加喜笑颜开。

她这一笑,千娇百媚生,像极牡丹迎风摇,芙蓉带露开。

万岁爷看得神魂颠倒,如痴如醉。

“美人为何这般快乐?”

“万岁,您看他这身穿着,怎不让人发笑?哈哈哈哈……”

万岁爷难得看到美人笑脸,为使美人开心,要和王小二换衣穿。

王小二的破草帽换上了冲天冠,“百鸟衣”换上了龙袍,瞬间,王小二变成了万岁爷,而无道昏君竟变成了个长毛怪物。

美人见大功告成,喝道:“御林军!”

“在!”

“速把这个大胆妖人推出斩首!”

众御林军一拥而上,不分青红皂白,把昏君上了绑绳。

昏君急忙分辩说:“我是皇上!”

王小二抖袍甩袖怒斥道:“何处狂人,胆敢自称皇上!朕就在面前,哪里容你撒野!御林军,快快将妖人斩首来报!”

“遵旨!”只见刀光一闪,这个残暴的无道君王,便糊里糊涂送了命。

原来换衣服的同时,王小二妻子早就施展法术,让二人暂时换了容貌。

昏君一命归西,人人称幸。第二天,王小二召集满朝文武,另选有道明君执掌朝纲。

而他自己,则回到茅屋,依旧和妻子过着砍樵、织布纺纱,平淡且和睦幸福的生活。

最新回答
知性的鼠标
迷人的日记本
2026-05-09 10:10:07

车子停靠在空无一人的林间公路上,雪飘了又停,云雾靠近又散开,阳光照在亮晶晶的雪地上,举目远眺,有种万水千山的感觉。此次,我们奔着长白山深处的锦江村而来。短暂的停靠是因为这里有一处观景台,能观赏绝美的林海雾凇。

我抬头看着被白桦林切割的蓝天,阳光撒在我身上,脑子里忽然想起朴树的《白桦林》。眼前的整个世界安静得只剩下鞋底摩擦雪地的声音,积雪从树枝上落下,落在我的头发、肩头,还有伸出去的手心里。尽管手指和鼻尖都被冻得通红,我还是矫情地觉得,真浪漫啊。

开车的小李师傅却不这么认为。他不明白,我们为什么一定要去一个在他看来平平无奇的小村子。我没有过多解释,从小在长白山林区长大的他,早已司空见惯各种村庄,锦江村对于他来说或许真的没有什么特别。但对于我,却是一种诱惑。二道白河镇出发,穿越约90 公里美如画廊的长白林海,便到了锦江村。准确地说,应该叫锦江木屋村,因为木屋是这个村子的精髓,更是它的灵魂。

​达到的时候,太阳隐入云层,天空飘起了细细的雪花。车子驶进村口,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幢幢依山而建的木屋,屋顶几缕炊烟,门口一圈篱笆,几只大黄狗冲我们汪汪叫,一切都是未加雕琢的粗粝,却一下子就勾住了我的心。

我们在村口第一家屋子门前拍照,见我们探头探脑,男主人拉开门,热情地招呼我们进屋。一间类似于客厅的房间,火炕烧得热乎乎的,一边的炉子上咕噜噜烧着开水。男主人是个摄影爱好者,墙上贴满了他拍的照片,都是不同时间、不同角度的锦江村。他也热切地为我们讲述每一张照片的拍摄故事。

​我们边看照片边聊天,顺便预定了在这里午餐,然后出门继续闲逛。出门的时候,他指着门口的几个塑料爬犁说:“你们拿去玩吧,不要钱。”

村子中间有一条石头砌的主路,由东至西延绵一千多米,村民的房子就分布在道路的南侧与北侧。雪天的村子就像一幅画,白的田野,白的屋顶,白的路面,这纯白的世界看久了难免让人有点眩晕,屋檐下丰收的玉米、成串的干辣椒以及红姑娘儿就成了让人精神振奋和点缀的物件。

​我坐上爬犁,小李师傅自告奋勇充当了一回苦力,拉着我在雪地上滑行。我问:“你小时候玩过这个吗?”他说:“玩过。”小时候他就住在乡下的老房子里,最开心的是冬天,不用帮父亲干活,他可以和小伙伴出去玩一整天。

那时候长白山脚下的白桦林里,有会飞的野鸡,有分不清方向的傻狍子,跑得飞快的松鼠。他和小伙伴常去老林子里,他们一起爬山、上树,运气好的话,还可以在山上捡到松塔,看到不知是什么动物的怪脚印。说起从前,那些存在于小李师傅童年时光的记忆就一齐涌了上来。他感叹:“还是那时候有意思啊!”

我从爬犁上起来,拍拍裤子上的雪。追忆从前,是因为再也回不到从前,因为很多东西都变了。锦江村也变了,不变的,也许只有村口流淌的锦江和村庄周围静默的山林。

​村里现在还住着十多户人家,守着大山和森林,安静过活。尽管天寒地冻,还是有村民在院子或路边支一个小摊,兜售自家种植的人参、榛蘑、灵芝、松子等山货。你若在摊前停下,她便笑着迎上来介绍,你若不感兴趣,她也不勉强,照旧嗑着瓜子和邻居大娘说笑。旁边的篱笆院内堆着材火垛,木柴码得整整齐齐,村民平时烧火做饭全靠它们。

一头大黄牛带着自己出生不久的牛犊子,在屋旁或站或卧,不时啃几口地上的玉米杆。十几只大白鹅蹲在雪地上玩耍,看到我们出现,所有的鹅都伸着脖子,脑袋齐刷刷地望着我们。

同伴将相机对准它们,它们似乎觉得受到了侵犯,嘎嘎的叫起来,以示抗议。引得旁边院子里的大黄狗也躁动起来,冲我们龇牙咧嘴。我冲它一瞪眼一跺脚,它便吓得后退几步,叫声却不停。

​一路走来,我们经过了酿酒房、豆腐房,几间民宿,还有一个乡村农家乐饭馆,据说旺季的时候外地游人喜欢开车来这儿吃山野菜肴,生意火爆。

主干道一直延伸到村后的一片山林,这里是村民最珍稀的资源库。山脚下一片空地,白雪覆盖下隐约能看到露出的塑料膜,小李师傅说那是村民种植的人参,用来煲汤或者炒熟了嚼着吃,最是滋补。山上或高或矮的林木,每一株都有着自己的使命。长白山林区里缺乏砖瓦石材,最得天独厚的就是木材,村民就地取材,以相同粗细、长短的树干,横梁竖柱,卯榫相扣,结合到一起,外面涂以黄泥,筑建木屋,挡风御寒。靠山吃山,山林与人,是绕不开的唇齿相依。

中午12点,我们回去吃饭。山里吃食简单,一条大炖鱼和一盘大馒头,就着温热的茶水,吃得满室留香。吃饱喝足,同伴在躺在热炕上,舒服得扯起了呼噜。我打量起这屋子,木屋木瓦泥墙,连烟囱都是用整根空心树干做成,一块块圆木经过村民巧手打磨,变成一座座古朴的房子,并经百年风霜而不朽,妙哉。只是这种凝聚了长白山人勤劳与智慧的木屋,如今已经逐渐颓败在历史的长河中,这仅剩的村落,已然成为长白山木文化的活化石。惋惜,却也在意料之中。

​短暂的休憩过后,我们去另一个房间告别。那是一间类似卧室的屋子,女主人盘腿坐在炕上看电视,炕上的柜门上贴着“勤俭持家、平安是福”的对联,墙上糊着旧报纸,窗玻璃上红艳艳的窗花剪纸给这阴郁的冬日增添了一抹鲜亮。山中岁月长,一方火炕,一碟原味炒瓜子,一台大屁股彩电,就是村民消磨时光的最好方式。

傍晚的时候,雪停了,整个世界都变得很安静。白茫茫的雪地像一张白纸,每在上面画一个脚印,都会有着别样的仪式感。车子驶出去很远,我忽然后知后觉地后悔没有坚持留下来住一晚。夜宿锦江村,当雪花飘落下来,是不是梦都会被染成白色?(完)

阳光的钢笔
无语的石头
2026-05-09 10:10:07

《吹牛大王历险记》描写一个名叫敏希豪生的男爵,自称是世界上顶诚实的人,他以机智和侃大山闻名于世。他曾在俄国军队服役,参加过1735—1739年间的俄土战争。回到德国后,便从自己的经历生发开来,运用夸张和幻想,创造出一个个怪异的冒险故事。他很有口才,讲起来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童话所记述的,就是他讲述的“冒险经历”。

《吹牛大王历险记》的艺术特色

全书以奇异的情节入手,让人在普通生活细节中发现奇迹,有一种人类征服自然的健康向往。另外在荒诞的外衣中包含着作者沉重的思考。结构独特,是串珠体,短小、单纯的小故事,既独立成篇,又组合成阵,语言近口语,活泼而简洁,形象性极强。

这部作品不仅嘲笑、讽刺了德国封建贵族妄自尊大、说大话的恶劣风气,而且以辛辣的笔触、幽默的语言抨击了封建主义的糜烂生活,揭发了他们掠夺百姓作外国炮灰的罪行,批判了神职人员的欺骗性,把贵族及其附庸的尊严面纱撕得干干净净。

虚心的爆米花
年轻的鸡翅
2026-05-09 10:10:07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大家现在越来越追求精神方面的享受,那么酷爱旅行的朋友知不知道,地球上最北的小镇呢?小镇位于斯科斯比峡湾的背后,是因纽特人数百年前发现的大渔场,从而搬到了小镇居住,一直与世隔绝,近些年来才成为了网红小镇。很多朋友都非常疑惑,小镇最低气温零下六十多度,怎么御寒呢?其实他们的房子都是特殊材料制作的。

小镇在20世纪中期被发现以前一直是与世隔绝的状态,小镇上的居民们自给自足,过的还是比较舒适的,因纽特人喜爱肉食,恰好这里就有最大的渔场,能够满足他们。但是他们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就是冬季如何抵御寒冷,毕竟这里冬季的最低气温可以到零下六十多度,如果做不好防寒措施,很容易就被冻成“冰棍”!

其实抵御寒冷多亏了建造房屋的木材,渔民们出海打鱼时发现了一种十分坚硬的木材,可以抵挡凌冽的寒风,也可以在零下几十度的冷空气下完好无损。于是小镇上的居民们都千里迢迢运载回来优质木材,在每年的九月份便开始重新修缮木屋,来抵御冬季的寒冷,有了坚硬的木材支撑,冬季才会有一个安全的住所。

世界上最北的小镇很快吸引来了无数游客的观光,所以小镇也开始发展了旅游行业,现在WiFi、供暖、住宿等设施非常的全面。说了这么多,你有没有想去小镇上一览风光呢?

畅快的草莓
专一的网络
2026-05-09 10:10:07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我整理的《山居岁月》读后感(精选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山居岁月》读后感1

《山居岁月》讲述的是男孩山姆分开在繁华城市的家,到深山老林里单独寓居生活的故事。他起先还为了点火而犯难,被一只黄鼠狼吓一大跳,还只能睡在地上;但是到了最后,在他的努力下,他成为了一个规范的猎人——他有着本人的房子,有着做饭用的工具,有着纯手工制造的兽皮衣服,以至还有这一只猎鹰!

从这本书里,我学到了学到了许多关于在野外生活的学问,例如:怎样从树木里提取盐,怎样捕猎,怎样制造工具等。但我从中学到最多的也是最有用的东西是山姆自立的肉体与勇气。他在没有任何人的任何协助下,只凭着一本书里学到的一点点学问,就在山中渡过了一个天寒地冻的冬天,并且平安闯过许许多多风险的“关卡”。

自立是我们将来生活的一大关键,总有一天我们会像山姆一样脱离父母,分开暖和的家,单独生活,只不过不一定是在深山中,也不一定是山姆那么小的年龄;总有一天我们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艰难,只不过不一定是真正的暴风雪或时风险凶猛的野兽;这些都无所谓,由于关键不在于详细的事情,而是我们能否像山姆一样有探究未知的宏大勇气与克制种种艰难的坚决决计。假如我们有着勇气与决计,我们就会成为像山姆一样的优秀“猎人”,我们也会有本人生活所需求的一切,就像山姆具有他所需求的房子、做饭工具、衣服、猎鹰等等一样。

“自给自足”就是靠本人的力气把事情办好,《山居岁月》这本书的主人公山姆就是自给自足,在山林中单独生活的。我们也要向他学习,学习自立,学习怎样自给自足。

《山居岁月》读后感2

假如让你在深山中生活,你会怎样?假如让你在没有人的陪伴下在深山里生活,你会觉得孤单吗?那么,一只老鹰会给你带来快乐吗?我想你们应该会答复“不会”不过那可不一定。这你就有一位呢,想理解他的话,就和我一同来吧!!

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分开了家里,他要去寻觅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在分开之前,山姆只带了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岗片。仅仅这些他就动身了……

你们说他在山中生活的快不快乐?孤不孤独?有没有同伴?那我就通知大家,他快乐得不得了,一点点都不孤独,而且还有许多的“同伴”不过这个同伴呢,有点奇异。它是一只鹰和一只黄鼠狼,怎样样?你有没有这样的同伴?自我觉得一个能和动物交朋友的人一定十分了不起的人,即便你具有高超的身手,但也一定能和动物交朋友呀!本书中,山姆是一个十分十分英勇的男孩子。在面对生存环境的阻挠下,应用本人学到的野外求生学问,让本人在常人无法生存的深山你顽强的生活了下来。这种生活是没人陪,没人说话,就是与人隔绝的中央。在这种中央生活,最难熬的就是孤单。但却又能够领会到常人无法领会到的东西。假如一个人没有坚决的意志,没有野外求生的学问,没有急中生智的才能,那恐怕是无法在无水、无食、无衣、无人……在没有一切的中央生存的余公开,不能放弃,一定要抓住一丝希望。或许一丝希望,就救活了本人!

看了《山居岁月》明白了野外求生是何等的重要,或许野外生存的学问,是你的探求法宝呢!!

《山居岁月》读后感3

前不久我读完世界银奖小说《山居岁月》,合上书本,从在椅子上,头仰着,闭上眼睛,回想起那令人耐人寻味的故事,还有那些惊险、伤心、励志的画面,不由地从心里赞这本书。本书的主人公山姆正在享用着过寒假的欢乐,与小同伴一同文娱,无拘无束时,遇到一件令人懊丧的事。一天吃饭时,他的父亲对他说:“山姆,你曾经13岁了,该独立了。我准备将你送往葛采尔森林去寻觅你爷爷的遗物与小宅,行吗?”山姆晓得那是个风险的森林,可是他爸爸又那么温和地对他说,只好点头容许了。第二天,他被子送往森林,他的冒险开端了,他先找到了许多木料,制成了所需求的家具,后面还认识了小鹰“惊风”,与它成为同伴。往后,它们一同协作,躲过野兽与猎人的追杀,完成了任务。

谁会置信一个未成为大人的少年,竟然本人在一片危机四伏的森林里,而且完好地生存了下去。他用聪慧发明了本人的小家,用勇气去捕杀猎物和与敌人抗战,用持之以恒的肉体完成了本人的目的,还用那好强的心理找到遗物,令人服气。

想一想,我们和他一样大,一样出生于老百姓家,为何这些质量我们却没有?要是换作我们会怎样做?能否会坚持不住,逃了出来?假如坚持下去会怎样?一连串的问题让我重复考虑,重复揣摩,最后得到了一个启示:作为一个与山姆同门同岁的人,作为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我们来说,山姆是我们的典范,我们应该学习他那机智英勇,持之以恒,英勇无畏的品德,固然不能去森林去体验,但是我们能够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中表现出来,不要当一个“小皇帝”。

《山居岁月》读后感4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由美国著名作家珍克雷赫德乔治写的书,书名叫《山居岁月》。这是一本写于几十年前的书,虽然经历了岁月的销蚀,但依旧光彩夺目;这也是一个通过文字得以保存的童年梦想,虽然经历了几代人生命的成长,但这本书依旧激情满怀。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位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来到克斯奇山,因为他要在这座神奇又危险的山里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在这无依无靠的生存中,山姆只有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对山姆而言,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或露营,而是要像一棵树一样在这座山中长久地、独立地生存。

这本书的真实和艰辛如同吸铁石一般吸引着没有勇气和机会进入森林的我们。他教会了我们如何用打火石和钢片点燃火种,如何把木头削成渔钓在小溪中钓鱼,如何在没有鱼的时候寻找贻贝和山慈姑果腹,如何训练老鹰……当这些被人遗忘的技巧和方法再一次被人发现并被挖掘出来时,我们才惊讶地发现原来自己早己和美丽神奇的`大自然离得如此遥远!我们甚至在破坏它!

夏去秋来,冬去春来。在四季的更迭和万物变迁中,山姆学会了谛听和凝视自然。清晨露珠从青草上的滴落声,夜晚猫头鹰的叫声,徘徊的鹿群,被冰雪覆盖的克斯奇山……这些不仅仅是动听的声音和美丽的景色,更像是克斯奇山这片荒野的呼吸与节奏。当山姆躺在他那温暖舒服的树洞小屋中静静感受着暴风雪肆虐世界的狂野时,他完全成为了这“交响曲”中的一个“音符”。

居住在舒适、安逸的大城市中的我们,不仅丧失了一种来自本能的生存意志,而且错过了无数个来自生命最深处的感动,所以,我们应该多去接触大自然,这样我们才会“了解”大自然。我们都知道,多读书、读好书能使人进步。读完《山居岁月》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学到好多知识。以后,我要多读书,把书中学到的知识和感悟应用到学习与生活中去,成为一个不断进步的人。

《山居岁月》读后感5

以前的我遇到一点困难就会觉得很难,比如 作文不会写了,有题目不会做了,就会想到放弃。但是当我看了《山居岁月》这本书,我便不这么想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

当时就连他爸爸都笑他觉得山姆第二天就会回来,但是山姆靠着自己带的那几个工具,竟然在大森林里立足了。

他刚开始的时候连生火都不会,还是一位老人教会了他。他最后还自己解决了很多问题,比如怎么样捕捉猎物,他自己做鱼钩来钓鱼,用陷阱捕捉兔子,雉鸡;再比如他怎样储存食物,他把一颗铁杉的树心给烧空,用来储存食物;他身上的衬衫,裤子还有鞋子,内衣都是他用动物的皮毛做的。

读到这儿,你可能会问,难道他就不孤独吗?当然不会,他有三个朋友,一个是猎鹰惊风,一个是孤单,寂寞的黄鼠狼男爵,还有一个就是胖胖的小浣熊杰西。

到了最后,他的爸爸把他所有的亲人都接到了森林里,从此他们一家都住到了森林里。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也想学习山姆独立自主的本领。在这之前我一直不会 整理房间,全是由妈妈帮我收拾的,妈妈每次对着我的房间摇头叹气,我想想也是有点不好意思。于是,在暑假里,我自告奋勇,向妈妈提议,试着自己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当我说这些的时候,妈妈从来没有过的赞赏的口吻说:“儿子,你真棒,你长大了”。我从叠被子开始学起,虽然刚开始有些困难,但是熟能生巧,最初的困难之事很快变成了举手之劳的小事,现在的我不但可以轻松地把自己的房间收拾得整整齐齐,我还向爸爸妈妈学习了拖地,洗碗,煮饭,连洗衣服这些我也能行了。

今后,我要像山姆一样,学会独立,自己能做的事情一定要自己做,做一个勇敢,坚强的人。

《山居岁月》读后感6

在这个世界上,到野外生存是每一个男孩都有的梦想,《山居岁月》读书笔记700字。可是在野外的困难击退了他们的信心,使他们没有勇气去面对大自然,去征服大自然。但有这样一位男孩,他靠着仅有的一些必备工具(如小刀等),在森林里生活着,还建立了一个属于他自己的家。很多人以为他疯了,可是,他只不过是在实现自己的梦想而已。这个大胆的男孩叫山姆,《山居岁月》这本书的主人公。让我来讲讲他的故事吧。

山姆的野外生活丰富多彩,每天都在变化着。有时,他到河里洗澡,有时,他带着“惊风”(猎鹰)出去散步,有时,他为自己做件衣服……此外,他还在树立建了一个屋子,与他的伙伴惊风生活着。是的,这样的生活正是男孩们所向往的。

但成功背后也要付出很多。别看这小小的书屋,它可是山姆经过了好几个月的努力而打造出来的,虽然它很简陋,但它对于防备方面来说,却是天衣无缝的,绝不会被人发现。山姆身上穿的衣服,例如鹿皮上衣、裤子、内衣、手套、皮靴,它们都来自于森林里动物的皮毛。要将它们的皮处理成这样,在城市里需要的工夫都不少,更不要说在森林里了。看到这儿,我不仅感受到了山姆对大自然的喜爱,还感受到了他追求梦想的毅力。

“风雨过后是彩虹”,山姆终于打造到了他在森林里的“家”,他的心血结晶。在这时,山姆听到了一个坏消息,他的家,都要搬到这儿再建一个木屋。这也意味着他的山居岁月将画上圆满的句号了。所谓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这种对梦想追求的精神正是我们所缺的,这也正是为什么山姆一个人去野外的原因了。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它在通往成功之门的道路上激励着你,鞭策着你,是你走向成功。但同时,它也是一座致命的吊桥,稍不留神,你就会跌下去,让你与成功失之交臂。所以说,我们一定要追求梦想,相信梦想,不要让它离你而去。

《山居岁月》读后感7

之前买了一本《山居岁月》送给一位朋友。购买实体书的同时赠送了一本英文版电子书,于是自己也就阅读一番。

在忙乱的都市生活当中,在冰冷坚硬的水泥森林当中,这样一本书不失为一种生活的调剂,让人摆脱“久在樊笼里”的想法。

这是浪漫的山中生活与现代文明的碰撞,回归乡野之中,从一个跳脱的角度对于世界的重新思考,对于生存的再度审视。

人类在享受现代文明带来种种便利的同时,其实也无可奈何地被异化捆绑。

后面都不是正文了。是一个对整体状态的调整一般来说不建议只应该这样才能保证关系的正确。不是仅仅排列。整齐。嗯没有感的不是。贵阳都是有的。你说的什么话?嗯。这个比较可能是建议去明断。

之前没有做到位的情况下,那么就需要重新进行。是。首先是进根据进一步的结果再。这是我做挂职。主要是影响美观也影响一个正确。没有什么太大的作用,因为它不属于一个。属于额外而多余的。如果那么以后就不会来了。需要才会发放。很多人都是要个厨房,根本不买。你好你好你好。嗯。可以,通常三四天之内都是能来的。嗯,确认一下,如你好你好你好。可以期间是安全的,有做开水流。没有什么就不用特殊处理的。

嗯,还需要一段时间的。这个应该现在在厂子里。你不放心也可片儿。在这里面的不会马上来,在可以根据情况看。确定是否能够选择什么样的方式来进行修补?是才能排。间隙不会危害的。你好你好。什么大问题也不可能状态。是。目前是软的还是硬的包可以移动的,有可。能是嗯。需要比较长期没有什么容易的办法。并且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儿原因是比较复杂能够得到结果。家那么也有一定的局势倾向不理比较多,不到繁食。

算不上5星推荐的一本书,不过在闲暇时也不妨一读。

《山居岁月》读后感8

我爱看书,爸爸就常常买书给我看。最近,他送了我一本《山居岁月》。我读了《山居岁月》后,对主人公敬佩不已。他是多么独立的孩子啊!

有一次,他在悬崖上,看到鹰巢想把一只小鹰带走。母鹰回来了,攻击他。可是他丝毫没有退缩的想法,而是壮起胆子,从鹰巢里挑出一只最大的小鹰放进口袋里逃走了。看到这一节,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是我永远不会有的生活,那种挑战自然又融于自然的生活,让我心生向往。爸爸看我激动的样子,也忍不住和我一起看。看完这节,他宽慰我说:“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生活。你现在的生活虽然没有他那样自由和刺激,但是也充满乐趣和生机。我们要从他身上学习沉着、冷静、勇往直前的品德,不一定非得过这样的生活。”文中还有一节让我不能忘怀。主人公住在的那个树屋旁边出现了一个陌生人,可他并没有赶走他,还热情地款待他。他和那个陌生人相处地很愉快,他跟那个陌生人一起做竹筏,一起做果酱,相处地其乐融融。他们还用树皮做成柳笛吹《年轻的航海家》。爸爸对此的评价是:“人人渴望他人的理解和认同,就让我们先理解他人吧!”我想爸爸到底是爸爸,能看到与我不一样的方面。这之后,每当我看到精彩章节就叫上爸爸再看一遍。

看完书,爸爸让我说说感受,我想了想说:“这个小男孩的生活跟我们比起来,简直是相差太远了。我们睡在这个温暖、平稳的屋子里,而他睡在那个木屋里。我们每天过着饭来张手的日子,而他肚子饿了还要自己捕猎动物弄来吃,而且可能捕不到东西,要饿肚子呢!我们应该学习这个男孩能吃苦,能自生自立的精神!”

爸爸微笑地点点头说:“看来你有收获。不过等你长大了,还会从书中看到更多内涵,希望你坚持看书,也学会思考,学会批注。”

我恍然大悟。

《山居岁月》读后感9

今天我读完了《山居岁月》,《山居岁月》是由美国的一名作家,名叫珍克雷赫德乔治写的,而这本书还获得过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

作者为什么要写山居岁月则本书呢?因为珍克雷赫德乔治以写自然故事为主的美国著名儿童作家。作品达一百部以上,获得过许许多多的奖项,深受文坛和大众的推崇。

《山居岁月》讲述了一个男孩山姆葛博礼从父亲口中得知他的曾祖父遗留下来了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是他为了去寻找山姆葛博礼农场的所有准备的东西,对山姆而言不是一次短暂的旅程或露营是要橡树一样长久地独立地生存就这样开始了。他用人类千百年时间习得又被人类用千百年忘却的生存技巧活了下来。

他的身上蕴藏这场人都没有的一种能力——野外生存的能力。

他在野外生存用活给自己烧出一个树洞和一个储藏室,用乌龟壳做碗和做灯而且还需要一只猎鹰捕食,恰在此时一只猎鹰,从头顶飞过,他就当机立断跟踪这只猎鹰,去找它的巢,结果猎鹰竟然飞到了险峻的峭壁上他鼓起勇气开始攀岩,等他爬到鹰巢旁边时已经筋疲力尽了。突然母鹰回来了,它张开双翅,击中了一下他的肩膀他感到一阵疼痛。不过,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了一只小猎鹰放进口袋,就连忙爬了下去。他在寻找中一路走来,在四季的交替与万物的变迁中他学会了谛听与凝视自然。也给他自身带来了磨练。

十分庆幸能够读到这本书,也让我从中知道眯着你对生活的困难要乐观地去面对。

《山居岁月》读后感10

他起先还为了点火而犯难,被一只黄鼠狼吓一大跳,还只能睡在地上;但是到了最后,在他的努力下,他成为了一个标准的猎人——他有着自己的房子,有着做饭用的工具,有着纯手工制作的兽皮衣服,甚至还有这一只猎鹰!

从这本书里,我学到了学到了许多关于在野外生活的知识,例如:怎样从树木里提取盐,怎样捕猎,怎样制作工具等。但我从中学到最多的也是最有用的东西是山姆自立的精神与勇气。他在没有任何人的任何帮助下,只凭着一本书里学到的一点点知识,就在山中度过了一个天寒地冻的冬天,并且安全闯过许许多多危险的“关卡”。

自立是我们未来生活的一大关键,总有一天我们会像山姆一样脱离父母,离开温暖的家,独自生活,只不过不一定是在深山中,也不一定是山姆那么小的年龄;总有一天我们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只不过不一定是真正的暴风雪或时危险凶猛的野兽;这些都无所谓,因为关键不在于具体的事情,而是我们能否像山姆一样有探索未知的巨大勇气与克服种种困难的坚定决心。如果我们有着勇气与决心,我们就会成为像山姆一样的优秀“猎人”,我们也会有自己生活所需要的一切,就像山姆拥有他所需要的房子、做饭工具、衣服、猎鹰等等一样。

“自力更生”就是靠自己的力量把事情办好,《山居岁月》这本书的主人公山姆就是自力更生,在山林中独自生活的。我们也要向他学习,学习自立,学习怎样自力更生。

不安的钢笔
友好的未来
2026-05-09 10:10:07
长眼睛的小木屋的主要讲的是:冬天来了,熊要搭小木屋过冬,用冰块作窗户。像小木屋的眼睛,既能见光,又能挡风雪。转眼春天到了,冰化了,熊又外出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

①熊需要冬眠,又不能完全不见光。

②水在寒冬会结冰,但冰也可以隔阻风雪保暖。

③春天气温升高,水也融化了;熊的冬眠期也过了,需要外出活动、觅食。

爱听歌的海燕
霸气的钢铁侠
2026-05-09 10:10:07
第一章 雨裂沟里的秘密

春光明媚,山林一片翠绿。

山间小路上,带着漂亮护脖的白眉儿迈着轻快的步子,小跑着。主人阿蛮星用细麻绳牵着老黑狗,跟在它的后面。

两条猎狗跟同一个主人到日曲卡山麓狩猎。

天气很好,一缕缕阳光透过树梢的新叶洒向大地,乳白色的陈凡在树间撩绕。白眉儿的心情比天气更好,容光焕发,精神抖擞。自从去年初冬他投靠人类后,历经艰辛,历尽磨难,终于苦尽甘来了。成功猎杀猞猁后,阿蛮星对它的宠爱更是一天浓似一天。不仅顿顿有荤腥,闲下来时还常常把它搂在怀里,深情的抚摸。白眉儿是知甘苦的狗,很珍惜主人对自己的这份情谊,打猎时格外卖力,次次都冲在头里,回回都不落空。主人脸面有了光彩,对它就愈加疼爱。有时兴趣来了,还会独自进山,叼回只野兔或狗獾什么的,喜得主人眉开眼笑,逢人便夸它是一条千金难买的好猎狗。

不仅主人对白眉儿越来越好,猎户寨的村民们也彻底改变了对它的看法,再没有人朝它吐口水瞪白眼,再也没有人踢它打它骂他是贼,再也没有人指指戳戳怀疑它是豺狼投的胎。它走到哪里,都会受到友好的欢迎,或者慷慨地扔给他一个骨头,或者慈善的赐给他一个微笑。尤其是巫娘,不知出于一种什么心理,见着他就要拿点好吃的喂他,一只田鸡,半块馅饼,硬往它嘴里塞,还用那串走兽髌骨做成的念珠在他头顶绕着圈圈,口中念念有词,说是给他开光,求山神猎神寨神保佑它永远平安。就连过去一贯欺负它的酒糟鼻,也转变了态度,见着他就翘起大拇指,表示称赞和问候。在猎户寨的狗群里,它的境遇更是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由一个落魄潦倒的可怜虫一跃成为灿烂的明星;地位扶摇直上,变成了群狗的领袖,除了老黑狗黑虎以外,所有的狗都对它服服帖帖,俯首称臣;那些过去欺凌它的狗,现在见着它就会谄媚地朝它摇尾巴,它本来就身躯高大,相貌堂堂,一表狗才,如今配上一副闪闪发光的护脖儿,更显得仪表俊美,神气十足,雨裂沟很窄,但有点深。

看来,这批被他追赶的豺生性愚钝,缺乏在紧要关头应变的能力。钻进雨裂沟,无疑是一条死路。雨裂沟没有第二个出口,再深也没有尽头。假如是虎或豹在追撵,躲进雨裂沟算是一种良策,因雨裂沟很窄,大型猛兽钻不进来。但用同样的办法对付狗就不灵了,狗的体形于豺大同小异,豺能钻的地方,狗也能钻。他白眉儿虽说身胚高大些,,但也不妨碍钻雨裂沟。

倒霉的豺逃到雨裂沟底端,无路可逃了。穷途末路,便不顾一切的转回身来,龇牙咧嘴低声啸叫,摆出一副困兽犹斗状。

白眉儿不紧不慢的靠拢去。虽然雨裂沟里光线很暗,它还是看出被它逼进死胡同的是一匹体格并不强壮的母豺。它一条猛犬,要对付一匹母豺,是绰绰有余的。主人和老黑狗正往这里赶来,他有主人做靠山,有猎枪衬底,在这场较量中占着绝对优势。它不用费太大的力气就可以制服眼前这匹母豺。

豺惊慌地盯着他,准备应付最后的搏杀。

太阳冉冉升起,一束阳光把黑黢黢的雨裂沟照的通亮,把那张豺脸照的一清二楚。

母豺头上的毛有点灰暗,就像一只在黑泥里滚过的红浆果,下巴颏豁了一个口子,成了兔嘴,不时有唾液从豁口中流淌出来,像吊着一根白线。这是一张十分丑陋的豺脸,却也是白眉儿无法忘怀的豺脸。

它可以毫无顾忌地咬死埃蒂斯红豺群中任何一匹豺。唯独眼前这匹母豺是个例外。

这匹母豺因其生理上的明显缺陷,而取名叫兔嘴。兔嘴不仅嘴上有个V型豁口,那身豺毛也像患过疥疮似的癞秃斑驳,十分难看;嗓门暗哑,即使表示友好的嚣叫,也因声音变调,听起来像在同谁谩骂吵嘴。豺的社会崇尚力量,也讲究美。兔嘴长相丑陋,很不讨公豺喜欢,在豺群里地位低卑,长到五岁了,仍孑然一身;其他母豺在这个年龄,至少也是生育过一至两胎的母亲了;不是兔嘴有什么独身的怪癖,而是没哪匹公豺愿意同兔嘴交背踩尾。

这是被爱情遗忘的角落。

或许正因为如此,兔嘴与白眉儿有一段相依为命不同寻常的交往。可以这么说,要是没有兔嘴,它白眉儿极有可能活不到今天。

那是白眉儿还刚满半岁的时候。日曲卡雪山刮起了一场百年难遇的暴风雪。北风怒号,鹅毛大雪铺天盖地,奇冷无比。其他幼豺都蜷缩在母豺温暖的怀里,度过漫长的冬夜。白眉儿没有母豺,也没有窝,只能钻在树叶下过夜。

半夜,它被冻醒了,四肢僵木,瑟瑟发抖。它还是只幼豺,身上没有多少热气,再这样煎熬下去,不等雪霁天晴,它就会被冻成冰棍的。为了活命,它涎着脸,麻这胆,去钻别的豺窝。他只有钻进成年豺的怀里,才能免于被冻死。它先去钻黑蝴蝶的窝,黑蝴蝶像驱赶一条讨厌的蛇一样把它踢了出来。它又去钻罕梅占据的那个树洞,结果更糟糕,差点被咬伤鼻子。

天寒地冻,各窝成年豺照顾自己的孩子都来不及,谁还有心肠管一个没爹没妈的孤儿呀。

白眉儿吃了几次闭门羹,没有力气也没有勇气再去钻别的豺窝。它卧在没遮没拦的雪地里,凄凉的哀嗥着,等着死神降临。雪花很快把它盖了起来,像个隆起的小雪丘,更像个小小的坟冢。

它迷迷沌沌时,觉得有谁把它从积雪中叼了出来,不一会儿,一股暖意弥漫全身,仿佛钻进了太阳的怀抱。它睁开眼一看,哦,原来自己是在兔嘴的怀里。好心肠的兔嘴听到它的哀嗥,顶着风雪从栖身的石缝里出来,把它捡了回去。

它依偎在兔嘴的怀里,彻骨的寒冷消失了,它享受到了一种温馨的母爱。从此,每到夜晚,它都要摸到兔嘴的窝里来。

两匹孤苦伶仃的豺,成了相依为命的伴。

一直到它被豺王夏索尔粗暴地赶出豺群前,它和兔嘴都保持着这种亲密的关系。

这是它在埃蒂斯红豺群中唯一难以忘怀的情谊。

此时此刻,假如换了埃蒂斯红豺群任何一匹别的豺,白眉儿都会毫不迟疑的扑过去咬断对方的喉管,然后叼着半死不活的俘虏,钻出雨裂沟,送到主人阿蛮星跟前去邀功请赏。

可偏偏就是兔嘴!

不知怎么搞的,白眉儿身上猎狗的胆魄消失得无影无踪。它觉得浑身虚软,怔怔地望着面前的兔嘴,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唉,命运为啥总是与它作对呢?

兔嘴也认出它来,豺脸上的惊恐化作惊讶,不再朝后退缩,反而朝前跨了一步,耸动鼻翼来嗅闻它的脸颊。这是豺与豺久别重逢后互相识别的一种仪式。

继续

白眉儿也耸动鼻翼闻一闻,兔嘴身上有股它十分熟悉的温暖气息,这气息曾经慰藉过它孤寂的心,暖醒过它被冻僵的身体。

懵懵懂懂,似乎又回到了昔日的豺群。

“汪——”山坡下传来一声狗吠。是老黑狗在叫,老黑狗是被主人牵在手里的,老黑狗到了,说明主人也到了。

白眉儿猛然被惊醒了,从梦幻状态回到现实。它往后一跳,将自己的身体与兔嘴的身体脱离开。他是狗怎么能出卖原则丧失立场与豺勾勾搭搭呢。它现在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应格外珍惜。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重要的是现在;千万不能头脑发热,为了虚无飘渺的情感而损害了现实利益,毁掉锦绣前程。现实一点,别玩虚的,它告诫自己。它要不徇私情为主人咬死兔嘴,它想,它这样做绝不是忘恩负义,而是狗立场的坚定,狗觉悟的提高,狗意识的飞跃。就算兔嘴曾经给过它养娘的关怀与温暖,它也要大义灭亲。狗和豺的矛盾无法调和,狗和豺之间无法抹稀泥,它是代表人类对豺进行正义的审判!刹那间,它恢复了龇牙咧嘴的扑咬状。对不起了,兔嘴,你祷告吧。

白眉儿凌空跃起,像张天网罩在兔嘴身上。它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把兔嘴压倒在地,它的唇吻刺探进兔嘴的颈窝,尖利的犬牙叼住了兔嘴的喉管。这将是致命的噬咬。兔嘴没有挣扎,也没有反抗,定定地看着它,眼睛里有一丝哀怨。

挣扎也是白搭,反抗也是白搭,你算是死定了!

奇怪的是,感觉变味了。以往,它一旦叼住了猎物的喉管,便血液沸腾,产生一种如痴如醉的兴奋,但此刻,没有兴奋,倒觉得枯燥乏味,神经近乎麻痹了,仿佛不是叼着喉管而是叼着无生命的芦苇管。

不能跟着感觉走,它想,理性的选择高于感觉。它的行为是正义而崇高的,它不能动摇自己的信仰。它想合拢自己的嘴将利齿嵌进兔嘴脆嫩的喉管去,完成最后的噬咬动作,可是······可是······它怎么也咬不下去,嘴无法合拢,丧失了噬咬的力量。

它真能这般狠心咬死兔嘴吗?要是没有兔嘴,它能熬得过漫长的冬夜吗?兔嘴给过它温暖的生,它真要还它冰凉的死吗?恩将仇报,比豺更豺了,是魔鬼,是蟊贼,是毛毛虫,天理难容。它还没有丧尽天良,它还没有寡廉鲜耻到无视一切道德准则的地步,它没法不拷问自己的灵魂。

不管做豺还是做狗,总要摸摸自己的良心。

它无可奈何地松开了嘴。

兔嘴从它爪下钻出来,抖抖身上凌乱的豺毛,脸色相当平静,紧挨着白眉儿,那豺脖颈还黏黏糊糊地伸过来,企望与白眉儿交颈厮磨呢。

这大概是在对变节者进行安慰吧。雨裂沟外传来跫然足音,传来老黑狗嘶哑的犬吠声。

兔嘴意识到处境危险,又朝前跨了半步,几乎依偎到它白眉儿身上来了。白眉儿明白,兔嘴是想寻求保护,是想谋取生路。

诶,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帮忙帮到底,送佛送到西,奶奶的,即使前面是个臭水坑,也只好闭着眼睛跳一回了。

白眉儿用脑袋顶着兔嘴的腰,把兔嘴顶进雨裂沟底端一条土坎后面,并示意兔嘴蹲下来。兔嘴很快领会了白眉儿的意思,闷声不响地藏了起来。

白眉儿立即回转身,蹿出雨裂沟。刚好,主人牵着老黑狗,顺着泥石流堆积成的缓坡爬了上来。白眉儿朝缓坡左侧一条幽深的小河沟犬吠个不停。那是在向主人传递信息,唔,那匹豺顺着小河沟逃跑了,主人,我们快追过去吧。那当然是假信息,白眉儿自从做了猎狗以后,还是第一次欺骗主人,心理惴惴不安。

阿蛮星什么也没察觉,转了个身,牵着老黑狗就准备顺着白眉儿指引的方向继续追撵。

白眉儿暗暗舒了口气,想不到诓骗人类那么容易。

突然间,节外生枝的事发生了。

老黑狗黑虎咆哮起来。

从动物的眼光看,人类的嗅觉真是糟糕透了,近在咫尺的气味也闻不出破绽,空长了一条鼻梁两只鼻孔。但这事瞒得过阿蛮星的鼻子,却瞒不过老黑狗的鼻子。老黑狗虽然老态龙钟,但毕竟是狗,嗅觉比阿蛮星要灵敏得多,走过那条雨裂沟时,它闻到里头有股豺的气味,心里一惊,停了下来,站在雨裂沟前,使劲耸动鼻翼——嘿,里头果真有股新鲜的豺的气味,那气味还凝结成一团呢。不难判断,那匹逃亡的恶豺此刻正蜷缩在这条雨裂沟的某个角落。“汪汪”,它朝白眉儿提醒式地叫了两声,小子,你别搞错了,这豺明明就在眼前这条雨裂沟里嘛!

白眉儿仿佛聋了似的,根本不理会老黑狗的提醒,还在阿蛮星面前蹿跳着,朝小河沟方向呜呜低声叫着,竭力怂恿主人快离开这里钻进小河沟去。

恶豺就在眼前这条雨裂沟里,白眉小子却执意要把主人引进小河沟,这是在搞什么名堂?老黑狗困惑地眨巴着眼睛,思忖道,是这白眉小子一时疏忽,没觉察到恶豺已逃进雨裂沟?不不,这不可能,再蠢笨的狗也不可能反应这般迟钝,连猎物逃跑的大方向也掌握不住;是这白眉小子嗅觉出了毛病?不不,也不可能,这家伙既没伤风感冒,也没鼻子堵塞,平时嗅觉比哪条狗都好,这条雨裂沟里冒出来的恶豺的气味那么浓烈那么新鲜,它黑虎这么大把年纪都一闻就闻出来了,白眉小子绝不可能闻不到的。那白眉小子为啥急不可耐地要把主人引向根本没有任何豺气味的小河沟去?这只有一种解释:白眉小子想包庇躲藏在雨裂沟的恶豺,有意要把主人引入歧途!

突然间,老黑狗呼吸加快热血一个劲往脑门上涌,激动得浑身哆嗦。狗和豺自古以来就是敌对的两大阵营,正直的猎狗是绝不会去同情怜悯一匹豺的,只有豺才会帮豺。换句话说,白眉小子是豺,所以才会包庇豺的。看来,自己的怀疑是对的。它半年前第一眼看到白眉小子,就觉得这家伙气味不正,眼睛深处有一股豺的邪恶,就疑心它是豺娘养的种。它黑虎千方百计排斥它打击它,目的就是想要把异己分子清除出去,纯洁猎户寨的狗群。殊料这白眉小子狡诈无比,偷鸡被抓了现行,不仅没受到惩处,反而摇身一变,从酒鬼苦安子手里转到阿蛮星门下来了,七弄八弄,竟然成了猎户寨狗群的明星。

过去,阿蛮星闲坐在火塘边抽水烟筒时,总要把它黑虎揽进怀里,用布满茧花的粗糙的手掌抚摸它的脊背,还会逗它玩,将一把钥匙或一颗玻璃球之类的小玩意扔进墙角或床底,让它嗅着气味去寻找;当它叼着小玩意儿摇着尾巴回到主人身边时,主人就会笑着夸奖它两句,或者赏给它一根骨头。这种令狗陶醉的情趣自从白眉儿来后,就永远打了句号。现在,主人手掌抚摸的不再是它黑虎而是白眉儿,主人结实的胸怀和有力的臂弯里也只有白眉儿才有资格钻进去享受。

有一次,白眉儿不在家,主人坐在火塘边的马扎上咕噜咕噜抽烟,它突然一阵冲动,想重温旧梦,想钻到主人怀里去,再一次享受被抚摸的幸福。可它刚挨近主人,主人就极不耐烦地瞪了它一眼,挥挥手作驱赶状:“去去,呆一边儿去。”它不相信主人真会撵它,它想主人也许是在跟它闹着玩呢。它涎着脸硬往主人的两膝间钻,主人抬起脚来,在它胸肋上踢了一脚,沉着脸提高声音喝道:“去,别来烦我。”它无法形容当时自己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只觉得天旋地转,有一种坠入深渊的失重感。凭良心说,这一脚踢得并不重,轻飘飘软绵绵跟蹭痒差不多,胸肋并没任何疼痛的感觉,可它却觉得是在受酷刑。心灵的创伤和疼痛是无法估算的。对一条家犬来说,失去了主人的爱,活着还有多大意义呢。

更让它难受的是,过了一会儿,白眉儿从外面回来了,跨进木屋挨到主人身边,主人却让这豺娘养的蹲在他的两膝之间,亲密无间,共同享受火塘的温馨。它在一旁看得心痒眼馋,真恨不得当场把白眉儿踩进地底下去,自己好去顶替白眉儿的位置。

想起这段往事,老黑狗气得要吐血。可以这么说,这白眉小子的发迹史,就是它黑虎的落难史;这白眉小子的每一次得意,就是它黑虎的每一次失落;这白眉小子是踩着它黑虎的身体爬山去的。

最让它不能忍受的是,主人把它戴了十几年的那副镶嵌着铜铃的牦牛皮护脖摘下来带到白眉小子脖子上去了,这等于废黜了它狗群领袖的资格。这以后,日子像顺吃甘蔗,一节不如一节甜。原先对它恭恭敬敬的公狗。见着它不再朝它摇尾巴,也不再按它的眼色行事。又一次,它好不容易从垃圾堆里找到一根还没啃干净的肉骨头。刚想吃。一条名叫驴蛋的大公狗冷不防从背后蹿上来。把它撞出三尺远,一口抢走了肉骨头。原先抢着给它献媚的母狗,见着它不理不睬,连尾巴也懒得朝它摇一下。走在路上,再没有人会丢食物给它吃。唉,落毛的凤凰不如鸡啊。

虽说是阿蛮星摘去了它脖子上那副漂亮的护脖儿,但它是狗,阿蛮星是主人,狗是无权责备主人的;它理所当然把这笔仇恨记到白眉小子身上。它觉得自己和白眉儿前世有仇,天生的冤家对头。它是狗,无法把嫉妒升华到你好我比你更好这种现代境界,它的嫉妒只能处于我好不了也不能让你好这种原始水平。它把白眉儿恨到骨髓里去了。

它渴望着能报仇雪恨,当然,最绅士的做法,就是豁出老命和白眉儿决斗一场,把丢失的荣誉夺回来;可它虽然恨白眉儿恨得咬牙切齿,恨得头晕目眩,却并没有丧失自知之明:这白眉小子年轻力壮,犬牙又尖又亮,爪子又细又长,能一口咬掉猞猁尾巴,实打实地硬拼,自己无论如何也不是对手。它老了,也不可能重新长一身锦缎般闪亮的狗毛,重新长一口洁白如玉石般的犬牙,重新长一双清亮如井水般的狗眼,重新长四条奔跑如疾风的狗腿,驰骋山林,猎取很多珍贵的野兽,重塑自己的光辉形象,夺回主人的宠爱。没办法,它只好把委屈藏在心里,韬光养晦,潜伏爪牙忍受,寄希望于白眉小子自我暴露自我毁灭。

它希望这家伙会得意忘形,尾巴翘到天上去,或者积习难改重犯偷鸡的毛病,或者仗势欺人去抢小孩手里的食物,或者恃强凌弱欺压其他猎狗,闹得天怨地怨人怨狗怨。遗憾的是,这家伙鬼的很,春风得意红得发紫了,也不翘尾巴,不但不偷鸡不抢小孩手里的东西不欺压别的猎狗,相反,愈发规矩愈发谦虚了,在寨子里无论见到谁都摇尾致意问候,对其他猎狗也客客气气彬彬有礼,给村民的印象越来越好,在狗群中的威信也越来越高。它黑虎差不多对今生今世还能否报仇雪恨已经绝望了。可突然间,这白眉小子就要露出豺的真面目了。

这就叫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黑虎想,自己只要让主人看见雨裂沟里藏着一匹恶豺,聪明的主人就立刻会明白事情的真相,识破白眉儿豺的本性。它晓得,主人曾经养过一条名叫洛戛的猎狗,就是让豺给害死的,因此主人对豺恨之入骨,决不会轻饶了混进狗群混到身边来的豺,说不定一怒之下会一枪崩掉白眉儿的脑袋呢。

窝藏罪犯的自己就是罪犯;包庇猎物的自己也应该变成猎物。

啊哈,除恶务尽,大快狗心。

白眉儿还在引诱主人朝小河沟方向追。

豺娘养的,想瞒天过海,没那么容易呢,老黑狗狠狠剜了白眉儿一眼,有我黑虎在,谁也甭想把主人当傻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