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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桑迪亚哥的一段话

勤劳的草莓
谦让的御姐
2022-12-25 14:24:48

给桑迪亚哥的一段话

最佳答案
诚心的向日葵
无心的香烟
2026-05-18 07:49:02

《老人与海》 桑迪亚哥,你是一位硬汉。84个日夜的孤独坚守,直至昨日的恍然收获,纵然只有一副硕大的马林鱼骨架,那也是英雄与伟岸的象征。做为一位沧桑老者,你在走投无路之时,只有与鲨鱼奋力搏斗,没有扼腕叹息,没有逡巡惶惑,只有奋力地一搏又一搏,向我们证明了——人,只能被消灭,不能被打败。你是榜样! 桑迪亚哥,鱼叉,船桨与刀子是你的武器,历经悲惨与挫折,蔑视痛苦与死亡,你这“重压下的儒雅风度”,是坚韧执着,锋自磨砺。 如海水般的蓝色眼睛,是你的精神闪烁;布满伤疤皱痕的双手,是你的意志镌刻。海边的小木屋是你临时的居所,在我们心中都长存着一位伟大而坚毅的老人,是你,桑迪亚哥。

最新回答
醉熏的冬天
雪白的洋葱
2026-05-18 07:49:02

哥特时代杂志:http://www.gothicage.org/

http://www.cp2.cn/bbs/dispbbs.asp?boardid=33&id=512

如果还需要更多的这方面网站,可以在论坛上给我留言。

这副画的原作名为《American Gothic》,American自然指的是画中的一男一女2个美国人,Gothic指的是他们身后的白色木屋是哥特式建筑。三十年代早期,评论认为这幅画意在嘲讽美国乡村或小镇生活的刻板,但是在之后的大萧条中,又被认为是对大众民粹主义的颂扬——“美国的民主以有着勇敢的心和结实的下巴的劳动者为基础,就是这幅画所画的这样的人”。既然已成某种褒贬不一的清教徒式美国特征,无数戏仿之作也开始层出不穷,除了对“美国精神”不同出发点的解读之外,我觉得这里面也有“哥特”元素对人难以言喻的潜意识层面上的广泛吸引力。

人类学意义上的哥特,指的是古欧洲的一个蛮族。他们原本住在日尔曼部落的最东部,占据南多瑙河盆地和黑海沿岸的土地,被第聂伯河划分成东哥特和西哥特两个独立的部落。西哥特人善战,先是攻下罗马,后被西班牙罗马文化同化,8世纪时为摩尔人征服,同伊比利亚的拉丁成分混为一体;东哥特人穿过巴尔干到意大利,公元493年占领意大利,公元555被拜占庭帝国吸收。

艺术风格意义上的哥特,出现于十二世纪晚期,主要体现在建筑与绘画上,起源于法国的巴黎附近。之所以被叫做“哥特”,是16世纪文艺复兴时期的建筑学评论在轻蔑的回顾先人作品时认为,“这种风格即它的尖形的拱棱状的穹隆和复杂的装饰等等,看上去是那么乏味和野蛮,以致只有曾经摧毁了古罗马文明的哥特人才能做得出来。”哥特风格确实借鉴了罗马技术,但又革新成完全对立的美学观点。哥特风格在建筑上主要运用飞檐扶壁,为的是使墙体负担大为减轻,因此在墙面上开大幅的玻璃花窗成为可能。哥特式建筑(主要是教堂),外观上高耸入云,内部空间上,兼具挑高的中庭带来的升腾感,以及光线从玻璃花窗透射出的迷离感,建筑整体在视觉上既高昂伟岸,又优雅纤细。

内涵指向意义上的哥特,指向恐怖、黑暗、怪诞、野蛮,比如哥特小说,哥特音乐。17、18世纪哥特小说首先流行于英伦,描写发生在阴森恐怖的哥特式城堡中的复仇或志怪故事,后来又有了新的扩展,比如司各特爵士的历史小说,玛丽雪莱的科学怪人,爱伦坡的短篇小说,安妮·赖斯的吸血鬼系列小说。从上个世纪80年代起,同样源于英国,一类沉湎于黑暗阴郁感情的音乐,被称为哥特音乐,先师一级的乐队是Joy Division,Bauhaus等等,歌唱死亡、恐惧、黑暗,偶尔也会蹦出一个宗教主题,或者用死亡金属和圣咏女声两极并置,对骑士国王时代做怀旧式回望。

在“哥特”的复原/催眠作用下,蛮荒与文明不再是绝对的发展两极、天国与地狱不再限于原先的宗教狭义,他们成为新的符号载体,比如原始和敬畏是值得唤醒的,黑暗和阴暗是值得沉入的,如果说是因为现实让人只能如此,未免过于狭隘武断,我更愿意认为这是在笛卡儿鼓动起的自我膨胀之余,留在血液里不灭的惶惑。

哥特音乐

你为什么一定要过快乐的生活?你听不同的音乐,当然也可以过不同的生活。

经常查字典是文字工作者的好习惯,牛津英语字典给出了以下两个解释:1、一种摇滚乐风格,激烈地混合了吉他贝司鼓,并有着启示录般的或神秘主义的歌词;2、这种音乐的表演者或追随者,经常穿着黑色的服装并化着黑色的妆。但是,就像高手不会去百货商场买电吉他一样,我们不能完全相信牛津字典这样的摇滚乐业外人士。

关于“gothic”这个词的出处,最早来源于欧洲早期的一个叫作西哥特的部族,这个以破坏和掠夺为乐的部族以无知和缺少艺术品位而著称。中世纪,一种以尖顶大教堂为最显著特色的建筑风格大行其道,及所谓的“哥特式”建筑。而在英国的维多利亚时期,以Edgar

Allan Poe、Mary Shelly和Bram Stoker等为代表的一批作家所创作的恐怖小说也被形容为“哥特”风格。

但用来描述音乐和文化还是在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那时正是朋克运动落幕,后朋克登场。首先Ian Astbury在描述Sex Gang

Children这支乐队时用到了“gothic pixie”(哥特精灵)的字眼;之后,Siouxsie Sioux(Siouxsie and the

Banshees乐队核心人物)在形容她乐队的新方向时使用了“gothic”;再之后,Joy

Division乐队的经纪人于1978年在BBC电视台的节目中将乐队和主流流行乐队比较时用到了“gothic”这个词。

Bauhaus在1979年推出的《Bela Lugosi's Dead》是最早被贴上“哥特”标签的作品,至少大家一致公认。

哥特音乐作为朋克的一种后续事物(死亡摇滚)在此后由视觉艺术、文学、音乐和服饰等构成的一整套美学和思想发展为一种地下文化,并由此衍生了无数的地下群落,这些群落发展至今虽然在各方面都产生了很大的变异,但有两点却是所有哥特族们共有的:服装的颜色和音乐。

哥特乐队名单

当然要音乐先行了!

早期原形哥特乐队:

Bauhaus(包豪斯)、Christian Death(基督之死)、Southern Death Cult(南方死亡崇拜,后改名为The Cult)、Joy

Division (快乐分裂,但他们的外貌看起来并不太哥特)、Sisters of Mercy(仁慈姐妹)、Siouxsie and the

Banshees(苏克西与妖精);

准原形哥特乐队:

The Fields of The Nephilim (比之上面的乐队资格稍嫩了点,但比新乐队又太老了)、The

Mission(UK)(他们早期的作品被传媒认为很哥特)、Sex Gang Children;

柔和哥特乐队:

Dead Can Dance(死亡之舞)、Xmal Deutschland、Danielle Dax;

金属/工业哥特乐队:

Creaming Jesus (金属倾向的一支乐队)、James Rays Gangwar

(依靠采样器的一支乐队)(很多哥特族很喜欢听Ministry,但Ministry却不是真正的哥特乐队);

实验/民谣化/神秘(Occult)哥特乐队:

Current 93、Death In June、Sol Invictus;

新哥特乐队:

Nosferatu、Rosetta Stone 、Shadow Project(Christan Death的一个分支)、Clan of Xymox

(一支依靠合成器的乐队,很有舞曲味道)。

哥特文化的兴衰

八十年代,哥特乐队们在商业上取得了一系列成功,The Sisters of Mercy、The Mission、All About Eve、The

Cure、Siouxsie and the Banshees、Fields of the Nephilim和Christian

Death这些乐队都有过上榜歌曲,他们所界定的“经典歌特”之声是这样的:清脆的曼陀林风格的半原音吉他、沉稳的单音符贝司线条、简单但快速的节奏、浓重的合成器效果和阴暗的演唱。尽管一些“经典”的歌特乐队一直坚持到了今天,并且仍能得到当今歌特族的热爱,但今日歌特文化的主角已不是他们了。

在八十年代,哥特服饰时尚由这种音乐风格发展而来,染黑的长发、苍白的皮肤、紧身黑衣、尖皮靴和大量银饰(多用早期欧洲和埃及宗教性的设计)。黑色摩托皮夹克、黑色紧身牛仔裤、黑色网眼丝袜和黑色飞行太阳镜成为哥特族的注册商标。

九十年代,哥特音乐在传媒中渐渐失宠,但哥特文化却愈发强大,急速膨胀的夜总会行业使得哥特组织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网络。新出现的简便而且便宜的桌面出版系统和家庭录音技术协助产生了大量的哥特杂志和不同质量的小样,这使哥特文化显得活力十足。而好莱坞维多利亚恐怖电影的复兴恰在此时,《乌鸦》(李小龙之子李国豪在拍摄此片时神秘丧生)、《剪刀手爱德华》、《夜访吸血鬼》等一系列卖座恐怖片为哥特文化注入了新的兴奋点。哥特时尚巧妙地随之有所改变,卷发、高马尾辫和战斗裤是一种风尚、长直发、维多利亚式的丝绒和花边也是一种风尚、皮革与塑料装也都成了风尚,但不同的是这种风格和北美流行的任何东西都无相似之处。哥特时尚中永远流行的只有黑色紧身牛仔裤。

九十年代也有些哥特乐队打上了排行榜或独立排行榜,这里包括Garbage、Rosetta Stone、Sheep On Drugs、Nick

Cave、Nosferatu和Curve等等,他们的音乐风格不完全同于前一代哥特乐队,但他们均有着哥特式的演唱风格、阴暗的音乐主题和合成器阴暗的效果,虽然他们大多不承认自己是哥特,但他们看起来却是不折不扣的哥特式风范,否则怎么称呼他们?

虽然他们的影响力在明显逊于八十年代的哥特乐队,但是九十年代,“哥特”(goth)文化的含义却大大加深了,此时它不再仅仅意味着一种音乐风格,同时它还是一种时尚、一种人生态度和一种社会风景——时尚全是黑色的、态度全是阴暗的,而风景全是模糊的。

同时也出现了很多没有听过太多哥特音乐、但按照哥特的方式穿着和思考的哥特族,他们喜欢听的是工业音乐、重金属、高技术音乐和非主流音乐。这些哥特族偏爱的流行乐队包括The

Prodigy、Front 242、Cubanate、Menswear、White Zombie、Pop Will Eat Itself、Front Line

Assembly和Nine Inch Nails等等。

哥特作为反文化

1969年:嬉皮们发现了世界的丑恶,于是他们发誓要用爱来改变这一切。

1979年:朋克们发现世界依然丑恶,于是他们竖起中指表示蔑视。

1981年:哥特族们看破红尘。

识别一支哥特乐队

1、此乐队的音乐气氛怪诞且超现实。

2、此乐队的歌词包含歌特主题(奇奇怪怪神神秘秘凄凄惨惨荒荒凉凉)。

3、乐队成员的外表十分哥特化,一水儿黑。

4、乐队自称哥特乐队,和其他哥特乐队一起演出,并出现在哥特合辑当中。

四大哥特唱片厂牌

Cleopatra、Projekt、Tess、Anubis。

识别一个哥特族

害羞且不爱交际。 艺术倾向。 永远的黑色或暗色衣服。 显眼的宗教饰物,但却几乎天天改变信仰。 永远不戴金首饰。 苍白,哪怕是在夏天。

拒绝所有有趣的社会活动。

哥特味道?

任何气氛诡异阴暗的东西都算是有点哥特味道。关于音乐,有上百像darkwave、goth techno、dark alternative、ambient

ethereal之类的名词都有“哥特味道”。再具体形容:黑暗的淫欲、死亡的悲伤、禁忌的爱、彻底的痛苦带来的美感,简而言之,人类精神世界中的黑暗面。

吸血鬼文化恶魔主义?邪教?

哥特不是宗教、不是政治,与种族、性别也无关。大多数哥特乐队都是非宗教的甚至是积极的反宗教乐队。那些吸血鬼、天主教、古埃及和异教的视觉信号只是在传达“黑暗的力量”,以联系至哥特音乐的感觉。

哥特族们与其他同年龄的社会团体一样同样存在社会倾向,你会发现年轻的保守主义哥特族、共产主义哥特族、法西斯哥特族和无政府哥特族,但是这实在是很少的一群人,九十年代哥特族中最大的倾向实际上是对政治的极度冷漠,因为几乎所有党派的观点听起来都是一样的,而且毫无用处。这是Rosetta

Stone乐队最喜欢的主题。

哥特存在的理由

很多人被一种毫无快乐和成就感的生活所主宰,这很不幸。但是哥特使这种消沉的感觉成为了生活方式的一种,换句话说:痛苦就是我的生活选择——这是一种艺术。

哥特同时也许还是一种精神疗法。如果你对一个属于主流社会的白领仔细谈起你上次自杀未遂的经过,那么他可能会带着一种奇异的眼光躲你躲得远远的,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你或许还可以得到廉价的同情。但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你哥特族的同伴永远不会为你感到难过,你手腕上的疤痕会得到认真的尊重,“你很酷”!所有感到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都会在哥特族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因为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

哥特时尚

任何黑色的东西,或其它暗色,如海军蓝、深红。

可以透(薄尼龙或渔网状面料),但不露。

银饰。

苍白的皮肤。这可能是因为他们需要一种活死人的外表,也可能是因为想体现维多利亚时代关于“苍白的皮肤是贵族的标志”这一审美,也可能是反对沙滩文化里“太阳晒出的古铜色才是美的”健康理论。

黑发、漂白过的极浅的金发、红发或紫发。

黑白化妆。白色粉底,黑唇膏,黑眼影,细眉。

自我束缚的装饰和恋物癖的服装。皮革、PVC、橡胶、乳胶都是必不可少的面料。中世纪的束腰也极为常见。

宽领带或带钉子的项圈或紧紧系在脖子上的丝绒绳。

T形十字章(古埃及关于永恒生命的标志)。

太阳神之眼。Sisters of Mercy的唱片《Vision Thing》使这个标记广为流传,有些人会将这个标志刺在身上。

五角星。这是异教徒关于火、土地、空气、水、灵魂的符号。

十字架(基督的象征)。

歌剧风格的披肩、斗篷和长手套。

锁链和铁钉。

身体穿孔。哥特族们一般不会像朋克们那么极端,他们会讲些品位。在美国的犹他州,舌头是首选部位,其次是鼻子,再其次是(难以启齿,私人部位)乳头。

哥特式爱好

艺术,特别是音乐、摄影和绘画。

人文,特别是文学、历史和哲学。

H. R. Giger的幻想生物美术"异型",和达利的超现实主义视觉作品。

丁香烟,一种更经久、更浓厚,对人体危害更大的香烟。

猫,因其特有的阴郁气质而被哥特族所青睐。

蜡烛和圣诞树,气氛十足哥特的照明物。

妖精、怪人、蜘蛛、蜘蛛网、坟墓、棺材等其它与幽灵有关的东西。

你是一个哥特族吗?

你时常会感到自己有魔鬼的气质吗?你的是否经常希望白天不再出现?你永远喜欢黑色的T恤衫? 也许你就是个哥特族,只是你自己并不知道。

你常常沉溺于消沉的感觉,并在痛苦的冥想中获得了一种奇怪的欢愉感?那你真的具有哥特倾向。不过,如果你喜欢以一种暴力的方式获得这种感觉,那么你根本不是哥特族,这只是精神疾病而已。

你的衣柜里全是黑色的衣服?那你有可能是个哥特族。

你想是吗?

首先要从基础开始:头发、脸和皮肤和衣服。请参见六大哥特模特,针对自身情况进行处理。注意,不要穿什么马利林·曼森的黑T恤,那是休克摇滚,不是哥特摇滚。

之后是神态和气色。显得极其绝望极其痛苦是极其必须的——世界如此,社会如此,你怎能无动于衷?记住:必须克制你的喜悦心情!永远永远永远不要微笑!没有任何事值得高兴!在哥特族里,微笑就等于让罗伯特·德尼罗这样的酷男去扮演一只唐老鸭。

再者可以考虑在自己身体的某个部位穿个孔,加些金属饰物。

当然你知道了,哥特不只是一种时尚,它更是一种生活方式,无论是衣食住行,你一定要在生活的各个方面表现出超乎常人的阴暗。

你还可以养一只啮齿类的小宠物,比如老鼠什么的,啮齿类是自然界的哥特族,你应该经常和它交流一下哲学问题。

还有特绝的一手,你可以买一付棺材作为周末时的睡床,那真的是哥特到家了。

之后你可以检查一下,自己问自己几个问题:我像幽灵吗?我的朋友家人总是被我吓到吗?我天天穿得都像万圣节的恐怖之夜吗?如果回答一律肯定,那恭喜你,你够哥特的了!

哥特文学及其文化现象

哥特(gothic)这个特定的字汇原先的意思是西欧的日耳曼部族。在18世纪到19世纪的建筑文化与书写层面,所谓「哥特复兴」(GothicRevival)将中古世纪的阴暗情调从历史脉络的墓穴中挖掘出来。同时,从18世纪末以来的一些文学作品,因为具有共同的基调与文体而被归类于「哥特小说」。例如:华尔普(Walpole)的《奥蓝托城堡》(TheCastleofOtranto)、安.拉得克里夫(AnnRadcliff)的《奥多芙的神秘》(TheMysteriesofUdolpho)、路易斯(Lewis)的《僧侣》(TheMonk),当然还有玛丽.雪莱的《科学怪人》。这些作品戮力于处理残酷的激情与超自然的恐怖主题,而小说的背景通常建构于荒凉的古堡或者幽深的修道院,主角(通常是稚嫩的少男少女)身陷于无以摆脱的魔性爱欲,和(通常是阳性的)施虐者展开一段以死亡为终结的际遇......在这些小说中包含的情欲/性别(sexual/gender)的关系,古怪地纠缠于神圣与魔鬼的角力;极度的情色高潮来自于破灭(也就是仪式的“完成”)的那一刻。象征父权的宗教系统与企图超越的的黑暗(阴性)力量,在某种不可明说的层面,其实隐讳而酷异地分享著“爱欲交配死亡”的快感模式。在当代的恐怖小说阵营中,象AnneRice的作品《吸血鬼纪事》(TheVampireChronicles)就流露出男同性恋情欲与父性机制的复杂互动。

有趣的是,哥特文化这样的现象除了在小说的纸页上展开,也在20世纪的后半期侵入非主流音乐的大花园,成为另类音乐中极为殊异的一个支脉。如果你熟悉新音乐历史脉络的话,就会知道大约从70年代末到80年代,一些乐队分别顶著“后酷朋克(PostPunkCool)”、“新古典(Neo-Classical)”或者是“新嬉皮(Neo-Hippies)”的招牌,并逐渐混融成日后的哥特摇滚乐派。

早期的代表乐队包括“苏西与冥妖(SiouxsieandtheBanshees)”、“苞浩丝(Bauhaus)”、“喜悦割离(JoyDivision)”等等乐队。它们的特色是沉郁厌世的情调、冰冷刺骨的音符既带有精细的美感,但又同时在音域层面上大量使用偏离旋律线的不协调音,穿插着对于传统音乐的反制。在歌词与表演概念层面,处理着生命与爱欲的荒凉,对现实状态的厌弃,进而追求心灵深渊的奇诡乐趣。在舞台上,她/他们以偏锋的狂乱扮装出现,如“苏西与冥妖”略带虐待与被虐情调(SadoMasochistic)的“冰女王”神采,或Bauhaus的主唱PeterMurphy把自己打扮成美艳的双性吸血鬼。除了性别的颠覆与反转,哥特摇滚乐的强烈质素还表现在对于神学(或恶魔学)概念的执迷。在1981年成立的“仁慈姐妹(TheSistersofMercy)”是几个爱好中古世纪风格的男子对於音乐意识型态的展现。被形容为“狂笑著注视罗马城烧成一堆瓦砾”的主唱AndrewEldritch一语说穿哥特摇滚的宗教立场——对于我们,犬儒精神就如同天主教徒的圣水一样。

如果说早期的PostPunkCool对生命的诠释是沮丧与绝望(比如IanCurtis——JoyDivision的主唱——的自杀),那么“仁慈姐妹”以及同道的乐队比如“教会(TheMission)”、“全部的夏娃(AllaboutEve)”、“涅浮林之域(FieldsoftheNephilem)”、“祭仪(TheCult)”等乐团所秉持的,可能是睥睨于现实中的种种烦俗,企图推翻假惺惺的教条,抽取反对与不满的精神,化为音乐的“反面传教(negativepreach)”。在“教会”的专辑《上帝自己的药物》(God'sOwnMedicine)中,开宗明义的第一首歌〈荒原〉(Wasteland)就嘲讽地唱出“我还是相信上帝,但是上帝已经不信仰我了。”这等堪称冒渎的宣言,呈现出骇人的事实:原来长久以来,神与人的权力结构恰如性爱结构的主体与客体。在这张专集中,反复推敲着在推翻信仰的同时,死亡不再是父神用以胁迫的道具,反而是叛徒的情色乌托邦。如同在《爱我爱到死亡》(LoveMetoDeath)一曲,美妙地铺陈情欲的高峰不被僵硬的“主控-屈从”(Dominance-submission)关系所固置;也就是说,在死亡(旷缺)的领域,致命的阴性激情并不受到掌管与压制,发展出自己的美学。

不可否认,“死亡”在哥特摇滚乐的文化层面中,几乎是个关键字。当某些保守的声音或反挫势力,企图以这一点来抨击哥特摇滚乐与其次文化,我们可以看到两种回应:如“基督徒之死(ChristianDeath)”这个经营黑暗、痛苦情愫的乐队,对他们而言,死亡所演绎/延异出来的腐败、末世、毁灭等等情境,都足以让我们逼近“终极高潮”(ultimateorgasm)。在一些专辑如《痛苦剧场》(OnlyTheaterofPain)、《天使的狂怒》(TheRageofAngels)、《铁面具》(TheIronMask)中,“基督徒之死”悉心探索的重心就是这种近乎临界点的痉挛之美。在其中一首歌曲“死欲(DeathWish)”,结尾的歌词近乎狂喜地陈述“撒旦魔王是最仁慈的野兽”,配合凄厉的音乐,不啻狠狠地嘲弄了宗教/父权体系粗暴地规范在各种事物之上的二元对立价值观。

另一种反应,也许可以引述布莱特(PoppyZ.Brite)在吸血鬼情色小说选集《血脉深处的爱》(LoveinVein)前言中所说的话:“哥特次文化(Gothicsubculture)并不是礼赞或者爱慕死亡,只是纯粹地拒绝畏惧它。在探索死亡的过程,慢慢地和它体肤与共,逐渐与它亲近。”这段话正好解释为什麽像“涅浮林之域”、“还有这些树(AndAlsotheTrees)”、“意志(Will)”、“利姬雅(Lycia)”、“TheMorendoes”等乐队,会不可自拔地沉浸于“与死去的君王交欢”的髑髅式意象(macabreimage),同时又在这般异端的情欲里浮生出细致的张力。此外,死亡不必然是生命的匮乏,顺着这些创作者的脉络、以及在许多异教神话或恶魔学发现的象徵与寓言,死亡可能是贴近超自然、非人类领域的出口。

在此际90年代的中后期,哥特次文化不但在文学与音乐创作层面绽放,更影响了这个“混杂族群”(包括女性、酷儿、情欲的边陲份子)的文化生态与身分认同。在情欲与性别的革命,哥特次文化追求所谓的理想典范“阴阳同体”(hermaphrodite)虽然还值得更进一步检验,但也是有助于冲迫禁制的美丽武器让过往被视为妖魔的异类(它者)摆脱单一的天堂,品味自身的欲望与天使的尸体。

如何识别一支歌特乐队?

1、此乐队的音乐气氛怪诞且超现实。

2、此乐队的歌词包含歌特主题。

3、乐队成员的外表十分歌特化,一水儿黑。

4、乐队自称歌特乐队,和其他歌特乐队一起演出,并出现在歌特合辑当中。

5、来自于四大歌特唱片公司Cleopatra、Projekt、Tess、Anubis的乐队。

如何识别一个歌特族?

性格:害羞且不爱交际。

艺术倾向:艺术,特别是音乐、摄影和绘画。人文,特别是文学、历史和哲学。

着装:永远的黑色或暗色衣服。显眼的宗教饰物,但却几乎天天改变信仰,永远不戴金首饰。

什么是歌特风格?

音乐上:darkwave、gotht-echno、dark-alternative、ambiente之类的名词都是“歌特风格”。

再具体形容:黑暗的恐惧、死亡的悲伤、禁忌的爱、彻底的痛苦带来的美感,简而言之,人类精神世界中的黑暗面。

吸血鬼文化?

恶魔主义?邪教?

歌特不是宗教、不是政治、与种族、性别也无关。大多数歌特乐队都是非宗教的甚至是积极的反宗教乐队。那些吸血鬼、天主教、古埃及和异教的视觉信号只是在传达“黑暗的力量”,以联系至歌特音乐的感觉。

歌特族们与其他同年龄的社会团体一样同样存在社会倾向,你会发现歌特族中最大的倾向实际上是对政治的极度冷漠,因为几乎所有党派的观点听起来都是一样的,而且毫无用处。

歌特存在的理由

很多人被一种毫无快乐和成就感的生活所主宰,这很不幸。但是歌特使这种消沉的感觉成为了生活方式的一种,换句话说:痛苦就是我的生活选择——这是一种艺术。

歌特同时也许还是一种精神疗法。如果你对一个属于主流社会的白领仔细谈起你上次自杀未遂的经过,那么他可能会带着一种奇异的眼光躲你躲得远远的,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你或许还可以得到廉价的同伴永远不会为你感到难过,你手腕上的伤痕会得到认真的尊重,“你很酷”!所有感到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都会在歌特族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因为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

什么是歌特时尚?

任何黑色的东西,或其它暗色,如海军蓝、深红。可以透(薄尼龙或渔网状面料),但不露。银饰。苍白的皮肤。这可能是因为他们需要一种活死人的外表,也可能是因为想体现维多利亚时代关于“苍白的皮肤是贵族的标志”这一审美,也可能是反对沙滩文化里“太阳晒出的古铜色才是美的”健康理论。

黑发、漂白过的极浅的金发、红发或紫发。黑白化妆。白色粉底。黑唇膏,黑眼影,细眉。

自我束缚的装饰和恋物癖的服装。皮革、PVC、橡胶、乳胶都是必不可少的面料。中世纪的束腰也极为常见。宽领带或逞钉子的项圈或紧紧系在脖子上的丝绒绳。

T形十字章(古埃及关于永恒生命的标志)。五角星。这是异教徒关于火、土地、空气、水、灵魂的符号。十字架(基督教的象征)。

歌剧风格的披肩、斗篷和长手套。歌特族们一般不会像朋克们那么极端,他们会讲些品位。

月光撒满大地一切黑暗尽归歌特王朝

无数个剧黑的夜晚,月光冷冷地包围着一切。空中划过锐利的线条,像是发掘世界最深的罪恶。生命紧紧地依附着死亡,渲染着黑暗和绝望。Gothic(歌特)的命名是从德国的“Goth”部落由来的,Goth人入侵了意大利并推翻了罗马帝国。在15世纪,人们普遍带有着文艺复兴的观念,希望回到古典时代。介于古典时代和文艺复兴时期的这段时间被称为中世纪。因为意大利记恨Goth人毁掉了他们的罗马帝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人们始终对中世纪带有着否定的术语,他们称这一时期为“Gothic”。意味着野蛮和粗野。当然我们要看到事物的双面性,中世纪给世人留下了很多宝贵的文化遗产和杰出的艺术作品。这时期的建筑技术上有了突破式的改进,产生了像NOTRE-PAME这样的歌特式大教堂。歌特式的艺术不仅仅体现在建筑上,从12世纪到16世纪的早期,雕刻,玻璃制品,装饰物等都贴上了歌特艺术的标签。宗教在歌特艺术作品中起到了很重要的因素。画家,雕刻家们比起用现实主义的方法表现主题更多的运用宗教的感觉。不管怎么说,文艺复兴时期的人门很显然对“Gothic”这个词汇是含蓄的否定。

在英汉字典中Gothic的解释如下:

(a)1歌特人的;歌特语的2(建)歌特式的3中世纪的;野蛮的,粗野的4(印)歌特体的;(英)黑体的5歌特式小说体的(以恐怖,凄凉,衰败为特征)(n)1歌特语2歌特式建筑,尖拱式建筑。

那么,若是歌特与音乐的联姻,则任意地写作了GothicRoc

饱满的白云
跳跃的心锁
2026-05-18 07:49:02
四千金的情人

主演: 佩内洛佩·克鲁斯 / 阿里亚德娜·希尔

类型: 剧情 / 喜剧

语言: 西班牙语

上映日期: 1992-12-04

谦让的小海豚
疯狂的短靴
2026-05-18 07:49:02
1、曾子杀猪

曾子的妻子到市场上去,她的儿子要跟着一起去,一边走,一边哭。妈妈对他说:“你回去,等我回来以后,杀猪给你吃。”妻子从市场回来了,曾子要捉猪来杀,他的妻子拦住他说:“那不过是跟小孩子说着玩的。”曾子说:“决不可以跟小孩子说着玩。小孩本来不懂事,要照父母的样子学,听父母的教导。现在你骗他,就是教孩子骗人。做妈妈的骗孩子,孩子不相信妈妈的话,那是不可能把孩子教好的。”曾子于是把猪给杀了。

2、郭沫若与芭蕉花

郭沫若小时候很淘气,但是很孝顺。有一次,他的妈妈得了一种“晕病”,郭沫若听说芭蕉花可以治这种病。这种花卖得很贵,并且难得一开,于是他就和哥哥一起跑到一座花园内找这种花,恰好那座花园里的芭蕉开了一朵大黄花,郭沫若和哥哥把花偷偷地摘下来送给了妈妈。妈妈虽然知道郭沫若这样做是孝顺她,可是儿子的行为很让他伤心。从此,郭沫若再也不偷拿别人的东西了。

3、华盛顿与樱桃树

这是一个流传很广的故事,华盛顿小时候不慎砍倒了一棵父亲很喜爱的樱桃树,华盛顿勇敢地承认了这件事并得到了父亲的谅解。

4.汽车维修店

一个顾客走进一家汽车维修店,自称是某运输公司的汽车司机。“在我的帐单上多写点零件,我回公司报销后,有你一份好处。”他对店主说。但店主拒绝了这样的要求。顾客纠缠说:“我的生意不算小,会常来的,你肯定能赚很多钱!”店主告诉他,这事无论如何也不会做。顾客气急败坏的嚷道:“谁都会这么干的,我看你是太傻了。”店主火了,他要那个顾客马上离开,到别处谈这种生意去。这时,顾客露出微笑,并满怀敬佩的握住店主的手:“我就是那家运输公司的老板。我一直在寻找一个固定的、信得过的维修店,我今后常来!”

面对诱惑,不怦然心动,不为其所惑,虽平淡如行云,质朴如流水,却让人领略到一种山高海深。这是一种闪光的品格——诚信。

事其一:18世纪英国的一位有钱的绅士,一天深夜他走在回家的路上,被一个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小男孩儿拦住了。“先生,请您买一包火柴吧”,小男孩儿说道。“我不买”。绅士回答说。说着绅士躲开男孩儿继续走,“先生,请您买一包吧,我今天还什么东西也没有吃呢”小男孩儿追上来说。绅士看到躲不开男孩儿,便说:“可是我没有零钱呀”,“先生,你先拿上火柴,我去给你换零钱”。说完男孩儿拿着绅士给的一个英镑快步跑走了,绅士等了很久,男孩儿仍然没有回来,绅士无奈地回家了。

第二天,绅士正在自己的办公室工作,仆人说来了一个男孩儿要求面见绅士。于是男孩儿被叫了进来,这个男孩儿比卖火柴的男孩儿矮了一些,穿的更破烂。“先生,对不起了,我的哥哥让我给您把零钱送来了”“你的哥哥呢?”绅士道。“我的哥哥在换完零钱回来找你的路上被马车撞成重伤了,在家躺着呢”,绅士深深地被小男孩儿的诚信所感动。“走!我们去看你的哥哥!”去了男孩儿的家一看,家里只要两个男孩的继母在招呼受到重伤的男孩儿。一见绅士,男孩连忙说:“对不起,我没有给您按时把零钱送回去,失信了!”绅士却被男孩的诚信深深打动了。当他了解到两个男孩儿的亲父母都双亡时,毅然决定把他们生活所需要的一切都承担起来。

故事其二;十七世纪的德国军队里面有一个王子对他的下属亲同手足,受到士兵和各级军官的深深爱戴。一次攻打某国家失败而归的路上,正值冬天的深夜。严寒、饥饿折磨着他以及一些部下,在极度寒冷和饥肠辘辘的状态下,王子慢慢的进入梦乡、、、、、、。睡梦中王子梦见阳光格外的灿烂与温暖,他醒来了,发现自己身上被许多件大衣覆盖,生命得以延续。四周再看,他的部下把大衣都覆盖在王子的身上,早已经全部冻死了。

诚信的故事五则

1. 晏殊信誉的树立

北宋词人晏殊,素以诚实著称。在他十四岁时,有人把他作为神童举荐给皇帝。皇帝召见了他,并要他与一千多名进士同时参加考试。结果晏殊发现考试是自己十天前刚练习过的,就如实向真宗报告,并请求改换其他题目。宋真宗非常赞赏晏殊的诚实品质,便赐给他“同进士出身”。晏殊当职时,正值天下太平。于是,京城的大小官员便经常到郊外游玩或在城内的酒楼茶馆举行各种宴会。晏殊家贫,无钱出去吃喝玩乐,只好在家里和兄弟们读写文章。有一天,真宗提升晏殊为辅佐太子读书的东宫官。大臣们惊讶异常,不明白真宗为何做出这样的决定。真宗说:“近来群臣经常游玩饮宴,只有晏殊闭门读书,如此自重谨慎,正是东宫官合适的人选。”晏殊谢恩后说:“我其实也是个喜欢游玩饮宴的人,只是家贫而已。若我有钱,也早就参与宴游了。”这两件事,使晏殊在群臣面前树立起了信誉,而宋真宗也更加信任他了。

2. 华盛顿与尼克松、克林顿的对比

华盛顿用小斧头砍倒了他父亲的一颗樱桃树。父亲见心爱的树被砍,非常气愤,扬言要给那个砍树的一顿教训。而华盛顿在盛怒的父亲面前毫不避地承认了自己的错误。父亲被感动了,称华盛顿的诚实比所有樱桃树都宝贵得多。同样是美国总统尼克松因在“水门事件”中撒谎败露而被迫引咎辞职;克林顿也因为不光彩的绯闻案中撒谎而险遭弹劾。一个因诚实而受到爱戴和尊敬,两位因撒谎而在政史上留下污点。

3. 立木为信与烽火戏诸候的对比

春秋战国时,秦国的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主持变法。当时处于战争频繁、人心惶惶之际,为了树立威信,推进改革,商鞅下令在都城南门外立一根三丈长的木头,并当众许下诺言:谁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赏金十两。围观的人不相信如此轻而易举的事能得到如此高的赏赐,结果没人肯出手一试。于是,商鞅将赏金提高到50金。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终于有人站起将木头扛到了北门。商鞅立即赏了他五十金。商鞅这一举动,在百姓心中树立起了威信,而商鞅接下来的变法就很快在秦国推广开了。新法使秦国渐渐强盛,最终统一了中国。

而同样在商鞅“立木为信”的地方,在早它400年以前,却曾发生过一场令人啼笑皆非的“烽火戏诸侯”的闹剧。

周幽王有个宠妃叫褒姒,为博取她的一笑,周幽王下令在都城附近20多座烽火台上点起烽火——烽火是边关报警的信号,只有在外敌入侵需召诸侯来救援的时候才能点燃。结果诸侯们见到烽火,率领兵将们匆匆赶到,弄明白这是君王为博妻一笑的花招后又愤然离去。褒姒看到平日威仪赫赫的诸侯们手足无措的样子,终于开心一笑。五年后,酉夷太戎大举攻周,幽王烽火再燃而诸侯未到——谁也不愿再上第二次当了。结果幽王被逼自刎而褒姒也被俘虏。

一个“立木取信”,一诺千金;一个帝王无信,戏玩“狼来了”的游戏。结果前者变法成功,国强势壮;后者自取其辱,身死国亡。可见,“信”对一个国家的兴衰存亡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4. 《郁离子》中记载了一个因失信而丧生的故事

济阳有个商人过河时船沉了,他抓住一根大麻杆大声呼救。有个渔夫闻声而致。商人急忙喊:“我是济阳最大的富翁,你若能救我,给你100两金子”。待被救上岸后,商人却翻脸不认帐了。他只给了渔夫10两金子。渔夫责怪他不守信,出尔反尔。富翁说:“你一个打渔的,一生都挣不了几个钱,突然得十两金子还不满足吗?”淦夫只得怏怏而去。不料想后来那富翁又一次在原地翻船了。有人欲救,那个曾被他骗过的淦夫说:“他就是那个说话不算数的人!”于是商人淹死了。商人两次翻船而遇同一淦夫是偶然的,但商人的不得好报却是在意料之中的。因为一个人若不守信,便会失去别人对他的信任。所以,一旦他处于困境,便没有人再愿意出手相救。失信于人者,一旦遭难,只有坐以待毙。

5. 季布“一诺千金”使他免遭祸殃

秦末有个叫季布的人,一向说话算数,信誉非常高,许多人都同他建立起了浓厚的友情。当时甚至流传着这样的谚语:“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这就是成语“一诺千斤”的由来)后来,他得罪了汉高祖刘邦,被悬赏捉拿。结果他的旧日的朋友不仅不被重金所惑,而且冒着灭九族的危险来保护他,缍使他免遭祸殃。一个人诚实有信,自然得道多助,能获得大家的尊重和友谊。反过来,如果贪图一时的安逸或小便宜,而失信于朋友,表面上是得到了“实惠”。但为了这点实惠他毁了自己的声誉而声誉相比于物质是重要得多的。所以,失信于朋友,无异于失去了西瓜捡芝麻,得不偿失的。

(以上详见《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读本》 中央文献出版社)

6\诚信的故事

早年,尼泊尔的喜马拉雅山南麓很少有外国人涉足。后来,许多日本人到这里观光旅游,据说这是源于一位少年的诚信。

一天,几位日本摄影师请当地一位少年代买啤酒,这位少年为之跑了3个多小时。

第二天,那个少年又自告奋勇地再替他们买啤酒。这次摄影师们给了他很多钱,但直到第三天下午那个少年还没回来。于是,摄影师们议论纷纷,都认为那个少年把钱骗走了。第三天夜里,那个少年却敲开了摄影师的门。原来,他在一个地方只购得4瓶啤酒,于是,他又翻了一座山,趟过一条河才购得另外6瓶,返回时摔坏了3瓶。他哭着拿着碎玻璃片,向摄影师交回零钱,在场的人无不动容。这个故事使许多外国人深受感动。 后来,到这儿的游客就越来越多。

7\诚信的故事

在纽约的河边公园里矗立着“南北战争阵亡战士纪念碑”,每年有许多游人来祭奠亡灵。美国十八届总统、南北战争时期担任北方军统帅的格兰特将军的陵墓,坐落在公园的北部。陵墓高大雄伟、庄严简朴。陵墓后方,是一大片碧绿的草坪,一直绵延到公园的边界、陡峭的悬崖边上。

格兰特将军的陵墓后边,更靠近悬崖边的地方,还有一座小孩子的陵墓。那是一座极小极普通的墓,在任何其他地方,你都可能会忽略它的存在。它的绝大多数美国人的陵墓一样,只有一块小小的墓碑。在墓碑和旁边的一块木牌上,却记载着一个感人至深的关于诚信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两百多年以前的1797年。这一年,这片土地的小主人才五岁时,不慎从这里的悬崖上坠落身亡。其父伤心欲绝,将他埋葬于此,并修建了这样一个小小的陵墓,以作纪念。数年后,家道衰落,老主人不得不将这片土地转让。出于对儿子的爱心,他对今后的土地主人提出一个奇特的要求,他要求新主人把孩子的陵墓作为土地的一部分,永远不要毁坏它。新主人答应了,并把这个条件写进了契约。这样,孩子的陵墓就被保留了下来。

沧海桑田,一百年过去了。这片土地不知道辗转卖过了多少次,也不知道换过了多少个主人,孩子的名字早已被世人忘却,但孩子的陵墓仍然还在那里,它依据一个又一个的买卖契约,被完整无损地保存下来。到了1897年,这片风水宝地被选中作为格兰特将军陵园。政府成了这块土地的主人,无名孩子的墓在政府手中完整无损地保留下来,成了格兰特将军陵墓的邻居。一个伟大的历史缔造者之墓,和一个无名孩童之墓毗邻之墓,这可能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奇观。

又一个一百年以后,1997年的时候,为了缅怀格兰特将军,当时的纽约市长朱利安尼来到这里。那时,刚好是格兰特将军陵墓建立一百周年,也是小孩去世两百周年的时间,朱利安尼市长亲自撰写了这个动人的故事,并把它刻在木牌上,立在无名小孩陵墓的旁边,让这个关于诚信的故事世世代代流传下去……

8\关于诚信的故事

[故事二]一个士兵,非常不善于长跑,所以在一次部队的越野赛中很快就远落人后,一个人孤零零地跑着。转过了几道弯,遇到了一个岔路口,一条路,标明是军官跑的;另一条路,标明是士兵跑的小径。他停顿了一下,虽然对做军官连越野赛都有便宜可沾感到不满,但是仍然朝着士兵的小径跑去。没想到过了半个小时后到达终点,却是名列第一。他感到不可恩议,自己从来没有取得过名次不说,连前50名也没有跑过。但是,主持赛跑的军官笑着恭喜他取得了比赛的胜利。

过了几个钟头后,大批人马到了,他们跑得筋疲力尽,看见他赢得了胜利,也觉得奇怪。但是突然大家醒悟过来,在岔路口诚实守信,是多么重要。

[故事三]曾参杀猪的故事。曾参,春秋末期鲁国有名的思想家、懦学家,是孔子门生中七十二贤之一。他博学多才,且十分注重修身养性,德行高尚。一次,他的妻子要到集市上办事,年幼的孩子吵着要去。曾参的妻子不愿带孩子去,便对他说:“你在家好好玩,等妈妈回来,将家里的猪杀了煮肉给你吃。”孩子听了,非常高兴,不再吵着要去集市了。这话本是哄孩子说着玩的,过后,曾参的妻子便忘了。不料,曾参却真的把家里的一头猪杀了。妻子看到曾参把猪杀了,就说,“我是为了让孩子安心地在家里等着,才说等赶集回来把猪杀了烧肉给他吃的,你怎么当真呢。”曾参说:“孩子是不能欺骗的。孩子年纪小,不懂世事,只得学习别人的样子,尤其是以父母作为生活的榜样。今天你欺骗了孩子,玷污了他的心灵,明天孩子就会欺骗你、欺骗别人;今天你在孩子面前言而无信,明天孩子就会不再信任你,你看这危害有多大呀。”

. 晏殊信誉的树立

北宋词人晏殊,素以诚实著称。在他十四岁时,有人把他作为神童举荐给皇帝。皇帝召见了他,并要他与一千多名进士同时参加考试。结果晏殊发现考试是自己十天前刚练习过的,就如实向真宗报告,并请求改换其他题目。宋真宗非常赞赏晏殊的诚实品质,便赐给他“同进士出身”。晏殊当职时,正值天下太平。于是,京城的大小官员便经常到郊外游玩或在城内的酒楼茶馆举行各种宴会。晏殊家贫,无钱出去吃喝玩乐,只好在家里和兄弟们读写文章。有一天,真宗提升晏殊为辅佐太子读书的东宫官。大臣们惊讶异常,不明白真宗为何做出这样的决定。真宗说:“近来群臣经常游玩饮宴,只有晏殊闭门读书,如此自重谨慎,正是东宫官合适的人选。”晏殊谢恩后说:“我其实也是个喜欢游玩饮宴的人,只是家贫而已。若我有钱,也早就参与宴游了。”这两件事,使晏殊在群臣面前树立起了信誉,而宋真宗也更加信任他了。

2. 华盛顿与尼克松、克林顿的对比

华盛顿用小斧头砍倒了他父亲的一颗樱桃树。父亲见心爱的树被砍,非常气愤,扬言要给那个砍树的一顿教训。而华盛顿在盛怒的父亲面前毫不避地承认了自己的错误。父亲被感动了,称华盛顿的诚实比所有樱桃树都宝贵得多。同样是美国总统尼克松因在“水门事件”中撒谎败露而被迫引咎辞职;克林顿也因为不光彩的绯闻案中撒谎而险遭弹劾。一个因诚实而受到爱戴和尊敬,两位因撒谎而在政史上留下污点。

3. 立木为信与烽火戏诸候的对比

春秋战国时,秦国的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主持变法。当时处于战争频繁、人心惶惶之际,为了树立威信,推进改革,商鞅下令在都城南门外立一根三丈长的木头,并当众许下诺言:谁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赏金十两。围观的人不相信如此轻而易举的事能得到如此高的赏赐,结果没人肯出手一试。于是,商鞅将赏金提高到50金。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终于有人站起将木头扛到了北门。商鞅立即赏了他五十金。商鞅这一举动,在百姓心中树立起了威信,而商鞅接下来的变法就很快在秦国推广开了。新法使秦国渐渐强盛,最终统一了中国。

而同样在商鞅“立木为信”的地方,在早它400年以前,却曾发生过一场令人啼笑皆非的“烽火戏诸侯”的闹剧。

周幽王有个宠妃叫褒姒,为博取她的一笑,周幽王下令在都城附近20多座烽火台上点起烽火——烽火是边关报警的信号,只有在外敌入侵需召诸侯来救援的时候才能点燃。结果诸侯们见到烽火,率领兵将们匆匆赶到,弄明白这是君王为博妻一笑的花招后又愤然离去。褒姒看到平日威仪赫赫的诸侯们手足无措的样子,终于开心一笑。五年后,酉夷太戎大举攻周,幽王烽火再燃而诸侯未到——谁也不愿再上第二次当了。结果幽王被逼自刎而褒姒也被俘虏。

一个“立木取信”,一诺千金;一个帝王无信,戏玩“狼来了”的游戏。结果前者变法成功,国强势壮;后者自取其辱,身死国亡。可见,“信”对一个国家的兴衰存亡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4. 《郁离子》中记载了一个因失信而丧生的故事

济阳有个商人过河时船沉了,他抓住一根大麻杆大声呼救。有个渔夫闻声而致。商人急忙喊:“我是济阳最大的富翁,你若能救我,给你100两金子”。待被救上岸后,商人却翻脸不认帐了。他只给了渔夫10两金子。渔夫责怪他不守信,出尔反尔。富翁说:“你一个打渔的,一生都挣不了几个钱,突然得十两金子还不满足吗?”淦夫只得怏怏而去。不料想后来那富翁又一次在原地翻船了。有人欲救,那个曾被他骗过的淦夫说:“他就是那个说话不算数的人!”于是商人淹死了。商人两次翻船而遇同一淦夫是偶然的,但商人的不得好报却是在意料之中的。因为一个人若不守信,便会失去别人对他的信任。所以,一旦他处于困境,便没有人再愿意出手相救。失信于人者,一旦遭难,只有坐以待毙。

5. 季布“一诺千金”使他免遭祸殃

秦末有个叫季布的人,一向说话算数,信誉非常高,许多人都同他建立起了浓厚的友情。当时甚至流传着这样的谚语:“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这就是成语“一诺千斤”的由来)后来,他得罪了汉高祖刘邦,被悬赏捉拿。结果他的旧日的朋友不仅不被重金所惑,而且冒着灭九族的危险来保护他,缍使他免遭祸殃。一个人诚实有信,自然得道多助,能获得大家的尊重和友谊。反过来,如果贪图一时的安逸或小便宜,而失信于朋友,表面上是得到了“实惠”。但为了这点实惠他毁了自己的声誉而声誉相比于物质是重要得多的。所以,失信于朋友,无异于失去了西瓜捡芝麻,得不偿失的.

野性的雪糕
甜甜的酒窝
2026-05-18 07:49:02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草原上的小木屋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草原上的小木屋读后感1

我静下心来,又一次走进“小木屋”,走进罗兰的世界,又一次被深深地感动。

《草原上的小木屋》,这是一本多么质朴的书,一个多么质朴的故事!主人公罗兰一家离开威斯康星大森林,坐着篷车迁徙到堪萨斯大草原,开始了艰辛的拓荒生活。搬家时,罗兰一家惊险万分地渡过涨水的河流,到了大草原以后,他们也曾遇到印第安人,并遭受狼群包围、草原大火以及热病的侵袭,但最后他们还是住进了爸爸亲手所盖的小木屋中,在草原上度过了一段靠打猎维生的甜美时光。在那艰辛的日子里,罗兰的世界总是充满着爸爸的小提琴声和妈妈温柔的笑容。那琴声、那笑容,使这个家充满了爱和希望。

在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对罗兰一家不畏艰辛的精神感到敬佩,更为自己在生活中遇到困难就退缩的行为感到羞愧。寒冷的冬天,每天早晨我都不舍得从温暖的被窝里爬出来,对暖和的被窝留恋不已;在学习上,当我遇到难题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时,会急躁慌乱,不愿再换个角度去思考;大扫除时,害怕搞厕所卫生弄得又脏又臭,我会抢着拿块抹布擦黑板。

仔细想想我们生活中的烦恼无非是些小小挫折,何况当我们在学习中遇到难题的时候,有老师微笑着为我们解析;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时,有父母微笑着为我们分担;当我们和同学闹矛盾时,也有好友微笑着给我们讲和。其实,我们时刻被微笑和爱心环绕着。

不要抱怨生活中有太多的磨难,不要抱怨生命中有太多的曲折。就这样微笑着,去面对挫折,去接受幸福。海明威说:“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困难只是暂时的,当身处困境时,让我们微笑着,走过去。

草原上的小木屋读后感2

《草原上的小木屋》讲的是,有一家人驾着篷车去了大草原,在大草原上的经历,这家人就是罗兰一家,罗兰一家到了大草原先盖了一座小木屋,因为在大草原上生活也得有房子呀!罗兰一家都是好人,对待人很友善,不喜欢欠别人的帐,就连欠了朋友的铁钉也要还。罗兰的爸爸说草原上不可能没有一个好印第安人,其她人都很认同爸爸的说法。罗兰的爸爸妈妈有三个孩子,分别是罗兰、玛丽、小宝宝琳琳。在这三个孩子里面玛丽最大、罗兰比玛丽小一点、小宝宝琳琳还得让妈妈抱着(在妈妈要干活的时候是玛丽看琳琳)。这些孩子都很听话,她们的规矩是:吃饭不能说话、大人说话时不能插嘴、小女孩不能大喊大叫、不能在小婴儿睡觉时说话、不能在大人说话时提问题、每天要穿得干干净净、对待每一个人要有好。他们有一条狗,名字叫杰克,是一条很好的看门狗,杰克不会让罗兰家中的任何一个人受到伤害。冬天到了,草原上特别冷,书中说:风在棕黄色的草丛中哀鸣着,在卷曲的、短短的野草之间低语。过了一段时间,大草原上寒风低声的咆哮着,一个人也没有,十分冷清。由于罗兰一家都很喜欢交朋友,有一次罗兰的爸爸去打猎,就发现了一个邻居,后来又发现了好多邻居。但因为印第安人的驱赶,罗兰一家最终还是离别了大草原,他们不愿意让别人想黄狗一样驱赶自己。

通过读这本书我发现了:她们就连小孩也那么听话,那么守规矩。和我们有很大的不同,比如:我们吃饭时可以说话、大人说话时也会插嘴、我们有时会大喊大叫、我们会在大人说话时提问题、有时会穿的不干净。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应该守规矩,听大人的话,做一个听话、对人友好的好孩子。

草原上的小木屋读后感3

本书大概叙述了:罗拉一家离开大森林,驾着马车去西部草原闯荡。在这个印第安人生活的大草原上,他们遭遇了狼群包围、全家染病、草原大火突袭等致命的危险,但罗拉一家人并没有屈服,他们白手起家,自己动手盖了一栋小木屋,打造了新家具,还开垦大片荒地种植庄稼。书中描写细腻,感情真挚,没有太多华丽的语句,却朴实清新,充满了草原的芬芳!在迁往西部的途中,停下的马车就是一个温暖的家,醇香的咖啡,新鲜的面包,一天三餐也是从系上餐巾开始,衣服都用熨斗熨得平整挺洁……多么诗意的生活啊,艰苦中也有那么乐趣,我十分向往这种生活!

在西部的大草原上,南边升起一大团浓重的黑雾,把太阳遮挡得严严实实的。“大草原着火啦!”爸大声嚷着,“你们赶紧用铁桶打水,把麻袋浸湿!快!”罗拉一家人在如此危急的情况下还能镇定地做着防备工作。大草原上的火熊熊地燃烧着,风助火势,很快整个草原就成了一片火海。大火咆哮着翻卷飞腾,直冲上天,突然窜下来。吞噬着地面上的枯草,继而燃气更猛烈的大火。但很快大火就熄灭了,因为罗拉一家在木屋四周围了一圈黑色隔离带,是全家人用智慧和勇敢设的隔离带就了一家人的生命。

读完这段话,我的内心既充满了敬佩之情,又充满了惭愧之情。如果是我们,一直生活在父母的呵护与关爱下,而在如此危急的情况下,我们一定会十分惊慌,乱作一团的,我们不会像罗拉及罗拉的家人那样冷静、镇定的改变厄运,我们只会害怕,只会哭泣,只会慢慢地等待着厄运的到来。我们应该要学习罗拉全家的机智冷静,遇到危险绝不能慌张,要镇定地想办法来解决。

书中一家人哪怕在恶劣和寂寞的环境中,也能从生活中得到幸福快乐,从不受环境影响,而且,他们能从大自然中获得无穷的乐趣。向我们城市里的孩子们正是缺少这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的机会。快来读一读这本书吧,可以弥补一下我们的遗憾哦!

草原上的小木屋读后感4

《草原上的小木屋》是由罗兰·英格斯·怀特写的。经过十余年陆续完成它。《草原上的小木屋》是罗兰写的第三部小说。它讲了罗兰一家驾着大篷车离开了大森林,经过重重困难,终于达到堪萨斯大草原。开始了他们的生活……

我闭上眼睛,仿佛置身于这个美丽的世界,微风吹过我的脸颊,一群云雀从草原飞起,歌唱着越飞越高。整个草原上,风吹得草起伏摇晃,沙沙低语。成千只小迪基鸟用小爪子抓紧开花的野草,唱着它们千变万化的歌。罗兰和姐姐在草地上玩耍,到了晚上,屋外星空辽阔,罗兰和姐姐围在火堆旁唱着欢快的歌。远处,狼妈妈带着它的孩子在草原上睡觉,一切是那么美好呀!

我祝福罗兰和她的家人在草原上生活无比幸福。

草原上的小木屋读后感5

暑假的时候,远方归来的叔叔送了我一本书——美国作家罗兰·怀德的《草原上的小木屋》,我与它算是一见钟情,直到现在,我的一颗心还沉浸在那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

这本书讲述的是劳拉一家离开威斯康星大森林,坐着篷车迁徙到堪萨斯大草原生活,最后又离开的故事。因为是罗兰夫人亲身经历过的事情,所以在刻画人物、描绘环境等方面栩栩如生,细腻,美丽,让人身临其境,回味无穷——

“辽阔的天空中挂着很多星星,一闪一闪的,看上去那么亮,那么低,简直触手可及……”劳拉一家在大草原上席地而坐,仰望天空,闪耀的群星点缀着辽阔的苍穹……那真是一种奇幻的美丽啊!作为读者的我恨不得立马钻进书里,和劳拉一家一起享受那种独独属于草原之夜的寂静与安详……

小说中,人物众多,但个性鲜明。比如不怕苦累、百折不挠的父亲查尔斯,勤劳、智慧的妈妈卡罗琳,幽默友好的爱德华先生,活泼可爱、充满梦想的劳拉,文静、懂事的姐姐玛丽,有惹人喜爱的小宝宝嘉利等,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父亲查尔斯。作为一个家庭中唯一的男人,他无时无刻不在为家人着想,在一无所有的大草原上,他砍树,筑墙,盖房,装壁炉,镶房门,铺地板,以至种庄稼,售猎物,换来玉米面、牛肉等生活必须品。他也是小劳拉、小玛丽心中最伟大的人。他们的日子虽然过得艰辛,但那简陋的小木屋里却充满了爱,装满了幸福,温馨暖人。

回头想想,较之查尔斯,我们身边又有多少人,脸上写满了怯弱、惶恐与不自信?就拿我的小表哥来说,他算是典型的“思想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二十多岁的人了,工作换了一个又一个,高不成低不就,没有一个可以坚持两个月的,即使在我爸爸负责的厂里上班,也总是想着法子请假,要不就躲在角落里刷微博,看微信,不愿付出,没有干劲,竟还时常扬言以后年薪能达三十万,唉,我也是醉了……

《草原上的小木屋》,励志,感人。在空闲的时候读一读,会有莫大的启迪。相信我,没错的!

草原上的小木屋读后感6

这个月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草原上的小木屋》,是美国儿童文学作家罗拉。英格斯。怀德著作的。这本书是根据作者自己的成长经历编写的。书中主要写的是罗拉和她的一家人在草原上生活的故事。在草原上生活时,他们经历了许多困难与危险,但是他们一家人在恶劣和寂寞的环境下,没有害怕和放弃,并通过一家人的努力,克服了困难,战胜了危险,幸福快乐地生活着。

通过这本书,我懂得了在生活中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去躲避,要勇敢地面对,心中要充满坚强和自信,以乐观的态度去克服困难,要积极地对待生活。

《草原上的小木屋》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书中的描写细腻,感情真挚,没有太多华丽的语句,却朴实清新,阅读时,你会感到书中充满了草原的芬芳!

草原上的小木屋读后感7

《草原上的小木屋》这本书不但内容丰富,而且让我感触很深,在读这本书时,有时会微微地笑,有时会感动地哭,从中获得了许多知识和教育。

作者是:罗兰英格斯怀德。这本书叙述了西部草原的拓荒故事,怀德一家艰辛的生活,长途跋涉的劳累他们不怕,重建小木屋的辛苦他们不怕,被狼群包围的威胁他们也不怕……一个个小故事像一颗颗珍珠晶莹剔透、生动感人。书中还把各个人物写得非常生动:有乐观开朗、只向上看,不向下看,折不挠、关心家人的查尔斯爸爸;教罗兰和玛丽怎么做人、勇敢的卡罗琳妈妈;有幽默友好的爱德华先生;有文静、懂事的姐姐玛丽;有惹人喜爱的小宝宝琳琳;有忠诚、听话的狗狗杰克……活灵活现的人物让我久久沉浸在故事里感受这坚强而幸福的一家人,从他们身上,让我知道了坚持就有希望、有胜利,当一个人遇到困难时,不应该去害怕,而是勇敢去面对,去解决,这样人就会有进步,社会才会发展。他们的日子过得虽然艰辛,而那简陋的小木屋却充满了爱,装满了幸福。他们感到无比温馨。我们这一代的小朋友,有许多人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却还不知足。有许多人不知父母辛苦,不知为人父母的艰辛,不知父母白手起家的辛劳,赚来的血汗钱,任意浪费,不节约用钱,不关心父母的身体,这样的小朋友就有必要认真阅读一下《草原上的小木屋》这本书了。读过这本书就会收获很多,就能体会“大树底下好乘凉”的意境,也会懂得珍惜,目前拥有的一切幸福。

幸福是一个甜蜜的字眼,它不在他方,就在我们身边,幸福来之不易,因此需要我们珍惜,珍惜幸福相当于珍惜生命,无论你的生活是多么的艰难,只要怀着一颗珍惜幸福的心就会倍感幸福。

草原上的小木屋读后感8

《草原上的小木屋》是美国作家劳拉。怀德的佳作。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劳拉,玛丽俩姐妹,小婴儿嘉丽和她们的爸爸查尔斯,妈妈卡洛琳一家的故事。他们为了追求梦想中的生活,离开了威斯康星州大森林,坐马车去西部定居。

他们跋山涉水,经历了种种困难。路途中,大家心爱的狗——杰克差点被淹死;有时,他们会一天都空肚子,因为捕捉不到食物;当他们来到西部大草原时,他们遇到了可怕的狼群包围着小木屋;家里来了穿鼬子皮的印第安人。这一切他们都挺过来了,可到最后,劳拉一家不得不离开小木屋,因为政府判定西部属于印第安人。

故事的主人公很有趣,我很喜欢他们。我喜欢爸爸查尔斯,因为他负责任、心灵手巧。小木屋和里面所有的家具,包括那口井,都是他一刀一刀凿打出来的。每天,他都要出门去打猎,养家糊口,是家里的顶粱柱。就像我的爸爸一样,每天努力工作,撑起我们这个家,是我和弟弟的保护伞。

妈妈卡洛琳也很重要,她帮爸爸造房子时不小心碰伤了脚,但她还是不顾脚疼,坚持做家务。就像我妈妈,每天下班回家已经很疲劳了,却仍然照顾我和弟弟。

我欣赏玛丽,她很大方。有一次,爸爸带玛丽、劳拉出去玩耍,她们捡到许多好看的`珠子。玛丽毫不犹豫地把珠子全部送给了小婴儿嘉丽。可是我呢,有一次买了些糖吃,妹妹也想吃。我却没给她。读完这本书,我很惭愧 ,以后我也要像玛丽一样慷慨大方。

在书中,爸爸每天出去打猎,维持生计;妈妈做家务,让小木屋一尘不染;劳拉、玛丽在草地上捡果子,照看小婴儿嘉丽,一家人过着美好的生活。

我真羡慕劳拉一家的幸福生活。虽然,最后他们不得不离开大草原和小木屋,但只要他们一家人在一起,再艰难的生活也是幸福的。

草原上的小木屋读后感9

最近,我读了美国作家劳拉写的《草原上的小木屋》。文中有温柔体贴的妈妈,有勤劳、智慧的爸爸,有坚强勇敢的劳拉,活泼开朗的琳琳,还有忠心的狗——杰克和热心的爱德华先生。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劳拉和爸妈、玛利、小宝宝琳琳挥别了威斯康星大森林,坐上篷车,往西部前进。一路上,他们跋山涉水,度过了险恶的密密西比河。度河时,他爸爸和马匹差点被河水冲走,劳拉最心爱的狗——杰克差点淹死,经历了重重困难,他们来到大草原。在草原上,他们遇到过印第安人,并遭受狼狗包围,草原大火以及热病的威胁,但最后,他们还是住进了他爸爸亲手盖的小木屋中,在草原上过了一段以打猎为生的甜美时光。

看完这本书,一段段生动的情节历历在目:在一次烟囱着火时,小宝宝琳琳正在妈妈的怀抱里睡觉,突然,从“壁炉”里传来了“啪啦”一声,一根着火的木炭倒了下来,就倒在玛利的裙子下面,吓得玛利动也不敢动,劳拉看见了,想也没想,迅速拿起木棒就往火炉里扔,接着把摇椅往后拉。看到这里,我被劳拉的行动深深打动了,这是一个多么坚强勇敢的少女啊!她使我想到了生活中的自己,记得有一次,我正在屋子里看书,突然,一只蟑螂爬了出来,我吓得哇哇直叫。比起劳拉,我真是羞愧啊!

还有那只忠心的狗也常让我深受感动。每当爸爸到镇上去时,杰克就整天整夜地守着门,保护着小主人,躺也不躺,睡也不睡,竖着耳朵,四处张望,不让任何人进来,直到主人从镇上回来。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在生活中,我们应该不怕困难,要敢于奋斗!

草原上的小木屋读后感10

我今天刚好读完了《大草原上的小木屋》这本书,里面讲的是罗拉一家离开了大森林里的小木屋,驾着马车去西部草原闯荡。在这个印第安人生活的草原上,他们遭遇了种种困难,如:遭遇狼群包围、全家人染病、草原大火突袭等危险,但罗拉一家并没有屈服,他们盖起一座小木屋,打造了新的家具,开垦了大片荒地种植庄稼。

罗拉一家马上将过上安逸的生活,他们突然决定离开草原。

读了这本书,我懂了遇到困难不屈服,就能解决困难。

草原上的小木屋读后感11

草原上的小木屋是我暑期以来读过的书中印象不是很深刻的一本书,虽然印象不是很深刻。但是,这本书我感受到了一家人漂泊在外的艰辛和家庭的温暖。

文章写了玛丽和她的妹妹劳拉以及他们的父母亲和妹妹去西北大草原的事,一路上他们带着一条叫哈利的狗努力前进,他们躲过了发大水的河流,这发大水的河流让哈利险些丧命,不过她后来还是回到劳拉身边。一路的艰难困苦都被他们克服了,最后他们终于来到了心里所期待的印第安西北大草原,在这大草原上,

他们又发生了一连串的事情,不过,最后他们还是离开了大草原。这一次他们又将去何方呢?这个,我们也就不知道了。

这本书在我眼里看来完完全全的体现了“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精神,思想。因为他们是一家人,和谐美满,幸福。

书中的小主人公“劳拉”,我的印象还是比较深刻的,活泼,开朗,甚至有时候不愿意把自己的东西给妹妹小嘉莉当玩具,看上去似乎有一点小家子气,这就是她。

我想只要是看过这本书的人对她的印象肯定比我还深刻。

印第安大草原的生活也让他们稍稍加了点恐惧感,应为每当夜晚,时不时的就会有狼叫,甚至还会跑到附近。不过他们在一起还是很快乐的生活着,这一点让我很敬佩他们。

我还敬佩的是劳拉的父亲。只用了一些砍树的工具还有做房子要用的工具。就把一幢小木屋给盖好了,砍树的过程,我想我们都能想象,吃力!是什么力量使他这样做呢?

答案就是亲情,因为他想让自己的孩子和妻子,都住的的舒服,不过这还有一种力量,就是爱的力量,他很爱自己的家人,从这一点上就可以看出。

《草原上的小木屋》这本书真的令我受益一生,虽然印象不是很深刻。但我想,只要是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不会忘记这本书的。

草原上的小木屋读后感12

今天,我看了一本名叫《大草原上的小木屋》的书,他的大致内容是: 劳拉一家坐着敞篷车离开威斯康星大森林,跨越800多公里,迁徙到人迹罕至的堪萨斯大草原。他们一路颠簸,经过了明尼苏达州,艾奥瓦州和密苏里州,驶过结冰的湖面,渡过惊险万分的激流,到了大草原,又遇到印第安人,遭受狼群围攻,草原大火和热病的侵袭,最后他们住进了爸爸亲手搭建的小木屋中,在草原上度过了一段幸福美好的时光。

我觉得劳拉一家是苦尽甘来,虽然生活很困难,但是他们用了许许多多的努力,还来了幸福快乐的生活。所以,我也要向劳拉一家一样,不管有多大的困难都要尽力去克服,这样就能够从中找到快乐。

草原上的小木屋读后感13

《草原上的小木屋》这本书深深的迷住了我,里面的人物用作者的笔点缀得妙笔生花,一个个栩栩如生,温柔坚强的卡罗琳、活泼开朗的劳拉,懂事的玛丽,野蛮的印第安人,乐于助人的斯科特夫妇——《草原上的小木屋》犹如心灵鸡汤,犹如清晨朦胧的露珠,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出来。

《草原上的小木屋》中,一家人离开了自己在威斯康星州的家,经历了无数的坎坷,过小溪、杰克丢失、经济落后、温饱问题——但他们也有幸福快乐的时候,他们在大草原里定居,露营,盖小木屋,而且还度过了快乐的圣诞节,结识了印第安人,但他们也不会退缩,依然在大草原里经历着他们的快乐生活。

其中令人最难忘的是烟囱着火了的那一篇故事,劳拉勇敢的性格克服了熊熊大火的包围,劳拉吓得脑子一片空白。他用双手抓住笨重的摇椅,拼命往后拉。并且用尽了所有的力气把玛丽和卡丽宝宝救了出来,他的勇敢救了两个人的命,妈妈特别的佩服劳拉能有那么惊人的力气把玛丽和卡丽宝宝救出来,这一段是我最喜欢的一段,也是能衬托出劳拉的性格特点的一段。当我读完《草原上的小木屋》时,一段段感人的经历在我眼前浮现,斯科特夫人关心照料着劳拉——还有杰克丢失的时候,劳拉特别的关心杰克,最终,杰克终于回来了,真是一个圆满的结局。

幸福是一个甜蜜的字眼,它不在他方,就在我们身边,幸福来之不易,因此需要我们珍惜,珍惜幸福相当于珍惜生命,无论你的生活是多么的艰难,只要怀着一颗珍惜幸福的心就会倍感幸福。

草原上的小木屋读后感14

它的作者是罗兰·英格斯·怀德。罗兰根据自己的成长经历,费了十年的心血完成了《小木屋》系列小说。这套书记录了在美国西部拓荒热潮中,罗兰从两岁开始,就跟着爸爸妈妈四处迁移,艰苦开拓;直拥有幸福生活的人生经历。

在开拓新生活期望鼓舞下,父母带着不满7岁的罗兰和姐妹,架着大篷车离开了威斯康星洲的大森林。他们经过明尼舒达州、艾奥州和密苏里州,驶过结冰的湖面、渡过激流、攀登悬崖,惊险万分地渡过涨水的河流,达到萨斯州大草原。爸爸开垦荒地、打猎,一家人抵抗过狼群的袭击,穿过草原大火,挨过热病的生死关头,在草原上度过了一段靠打猎维生的甜美时光。 幸福是一个甜蜜的字眼,它不在地方,就在我们身边,幸福来之不易,因此需要我们珍惜,珍惜幸福相当于珍惜生命,无论你的生活多么艰难只要有着一颗珍惜幸福的心你就会倍感幸福。

草原上的小木屋读后感15

暑假期间,我读了《大草原上的小木屋》。这本书是美国的罗兰·英格斯·怀德写的。他们的故事质朴、单纯,给人温暖、美好的感觉。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罗兰一家人离开威斯康星州大森林,驾着马车,经历了重重困难搬家到堪萨斯州的大草原居住的故事。罗兰出生于一个拓荒者家庭。童年时,跟随父母,几乎走遍了整个美国西部。童年的美好记忆,再现了19世纪后半期美国西部的拓荒生活。

在罗兰很小的时候,爸爸查尔斯为了给家人创建一个美好的新生活,他们来到了堪萨斯州的大草原盖起了小木屋。他们自己挖井打猎,与狼群做斗争,应对闯进来的印第安人,逃过热病的侵袭和草原大火的劫难.....然而,即使是在危险重重的迁徙之路上,咖啡依然香醇,琴声依然悠场,微笑依然甜美。简陋的小木屋里充满了爱,装满了幸福。

书中的爸爸查尔斯智慧能干,妈妈卡洛琳坚强温柔,主人公罗兰乐观开朗,姐姐玛丽乖巧可爱,小宝宝卡利不哭不闹,很是听话,多么欢乐和谐的一家啊!他们团结合作,有说有笑,靠自己顽强的奋斗,坚持不懈创造美好的家园,过着平凡的快乐生活。这是令我们每个家庭羡慕的,更让我明白了家庭的温暖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读了这本书,我受到了很大的教育。它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坚持就是胜利。只要坚强,鼓起勇气面对所有的困难,就可以迎来曙光,每次的困难过后总有欣慰的笑容,有付出就会有回报。《草原上的小木屋》这本书完美地诠释了“阳光总在风雨后”的深刻含义。

其实我们的学习就像这茫茫大草原,在前进的道路上也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困难,只要我们有拓荒者的精神和勤劳,我们也能开辟一条走向成功的道路。

风中的犀牛
精明的发箍
2026-05-18 07:49:02
寂静的夜

《寂静的夜》(美国)

SILENT NIGHT

2002年出品

编剧:罗杰·爱尔沃德

导演:罗德尼·吉布森斯

主演:琳达·汉密尔顿、罗马诺·奥扎瑞

故事发生在1944年圣诞前夜的德国。那个时候盟军已经登陆诺曼底,德军正在疯狂地做着垂死挣扎。为了躲避战争,伊丽莎白带着儿子弗瑞斯来到森林深处的一个小木屋。弗瑞斯的哥哥已经阵亡,父亲此刻也在部队中杳无音信,伊丽莎白不想再失去年幼的弗瑞斯。 三名美军士兵在森林满天风雪中迷路,其中一名士兵腿部中了弹,他们急需一个隐蔽的地方休息。三人来到伊丽莎白家,要求在这里借住。面对持枪的美国军人,伊丽莎白没有其他的选择,但她提出如果想在这里过夜,必须将武器放到屋外。美国士兵接受了她的建议,房间里紧张的气氛有所缓和。 很快,三名德国军人也来到伊丽莎白家避雪,与美国士兵狭路相逢。为了生存伊丽莎白出面请求两国的士兵暂时放下武器,这样才可以一同寄居在这里。双方均同意将武器放在室外,但关系却异常紧张。美国人和德国人彼此提防,因为谁也不知道对方的真实想法,谁也不敢保证对方不会向自己举起手中的枪。 圣诞节的到来让这群原本对立的人安坐在桌前,此刻他们已经没有了战场上的仇恨,甚至开始分享彼此的食物。人们心中对和平充满向往,祈祷着战争快一点结束。 清晨,一名化妆成美国士兵的德国军官潜入到伊丽莎白家。他用枪指向伊丽莎白,并辱骂她为卖国贼。紧急关头德国中士汉斯用枪托击倒了他,救下了伊丽莎白,也救下了美国士兵。 德国士兵和美国士兵在伊丽莎白家度过了一生中最特别的圣诞节,他们分别时已经成为了彼此可以信赖的朋友。尽管战争距今已经结束了几十年,但他们彼此都不会忘记这段特殊的经历。

编辑本段精彩视点

本片不同于其他二战题材影片,既没有战场上的枪林弹雨,也没有残忍的屠杀情景,而是将战争中的人性剖析在观众面前,紧张的气氛和情节十分引人入胜。影片的主演琳达·汉密尔顿在本片中的表演十分到位,除本片外,观众在《终结者》、《天崩地裂》、《沉默的陷阱》等影片中都能欣赏到她出色的表演。而另一位主演罗马诺·奥扎瑞也在《黑色猎杀令》、《名单》等影片中出演过不同类型的角色。

魁梧的银耳汤
瘦瘦的发夹
2026-05-18 07:49:02
时间——1925/6/24(时代背景决定其运输工具 侧面映射出当时人的思想与文化)

地点——诺姆,阿拉斯加(地理位置决定其生活环境  严寒 零下60)

人物——塞普和多哥(一位雪橇手和一只幸存狗)

事件——诺姆小镇爆发白喉,全镇的孩子都患病,医院的血清已全部过期,只能走邮路,到费尔班克斯小镇取。

  一只由多个雪橇手组成的接力传送就此展开,影片主要拍摄的是混血儿塞普与领犬多哥合作的最重要的一只接力队。

如果你不了解它地理位置与路线,看下面这张图:

题外话:像类似的这种接力过程故事,事情的起因结果相连比较大,最适合的莫过于时间顺序。但平铺直叙显的太过单调了一点,所以这也是本片的另一个亮点, 主线和次线分割并排依次按时间顺序进行着。

  主线是塞普的往返运送路线。 依次选取的片段是过平原—爬高山—趟冰河—穿森林。而其中的艰巨峰点设在了去的爬高山上,回的冰河冰裂上,这是能抓住人刺激的点

  次线是多哥的成长历程。或者说 通过塞普对多哥的变化进行。

12年前初受伤的短小尺寸多哥被善良温柔的妻子领回,塞普并不满意——送给收狗人反被到退回来—狗舍关不住它—木屋困不住它—就连送给远方的寡妇家也能逃出——终于塞普想让多哥试拉雪橇,它跑赢了那队所有的狗,成了一只领犬——在雪橇比赛中它跑过了曾经的世界最强队,与塞普合作拿下第一。

1)在开头对多哥的特写镜头,追逐鹿群暗示了即将到来的风暴。

2)塞普的心理变化也是一个看点

原先召开会议时,塞普并不想带着它的狗冒这个险。而他出了门之后应了院长的请求,送他返回医院一程。

他看到了医院里的孩子,回到家和妻子的一番谈话,认为将有愧于街坊邻里,还是要去的。

3)结尾是个亮点,两处。

1》乔在临终点去接应塞普,最终将血清送到了市长手里。堵在门口的记者断章取义就认定了乔和他的犬Batle是英雄,将他们刊登在了报纸上。

2》当时被诅咒或者说认为要死的多哥,只是拐了一只脚。来年春天他又再次跑了起来。

多哥是一只被幸存下来的狗,这个品种的狗身材短小。刚被捡回来时,塞普甚至质问他的妻子为何要捡,还把狗放在了卧室。他非常不满的认为大自然自有其处理的手段,这种品种的狗留下来也不能带来什么。他需要的是工作犬,而不是宠物犬,只能带来可爱与某种精神。

奈何多哥就是有着想成为雪橇犬的心,我觉得就是存活下来的心。每次见塞普拉着雪橇即将出行时,它总会想着奔过去,所以那些东西都困不住它,它总能想办法逃出找到塞普。是的, 它用它的行动证实了它有一颗幸存者的心。它的一生为雪橇而活。

当然影视还有一些其它有意思的点,这里不在详细展开,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去挖挖。

认真的跳跳糖
称心的绿草
2026-05-18 07:49:02
有一只蜘蛛,每天蹲在网上,等着小飞虫落在上面,好寂寞、好无聊呀!

蜘蛛决定开一家商店,卖什么呢?就卖口罩吧,因为口罩织起来很简单。

于是,蜘蛛在一间小木屋上挂了一个招牌,上面写着:“口罩编织店,每位顾客一元钱。”

顾客来了,是一只小猪。

小猪嘴巴那么长,口罩好难织呀。蜘蛛用了一整天的工夫,终于织完了。

晚上,蜘蛛想:“还是卖围巾吧,因为围巾织起来很简单。”

第二天,蜘蛛的招牌换了,上面写着:“围巾编织店,每位顾客一元钱。”

顾客来了,只见身子不见头。蜘蛛向上看,原来是一头长颈鹿,它的脖子像大树一样长,脑袋从树叶间露出来,正在对它笑呢。

蜘蛛织呀织呀,足足忙了一个星期,才织完那条长长的围巾。

蜘蛛累得趴倒在地上,想:还是卖袜子吧,因为袜子织起来很简单。

第三天,蜘蛛的招牌又换了,上面写着:“袜子编织店,每位顾客一元钱。”

可是,蜘蛛看到顾客以后,却吓得匆忙跑回网上,因为那位顾客是一条有四十二只脚的蜈蚣!

后来,蜘蛛还是老老实实地蹲在网上,等着飞来的小飞虫。

能干的寒风
飘逸的黄蜂
2026-05-18 07:49:02
长篇睡前故事1000字精选1

有一个断了线的风筝,在天上飞。他绷着脸儿,很不高兴,老想哭。

风儿拍拍他的肩膀,问他:"风筝,你干嘛想哭?你千万不能哭呀!你要是哭了,你的身上吸了泪水,就会变湿了,变得很重很重,我就推不动你,你也就飞不起来啦!"

风筝说:"本来,我在地上,有很多很多的朋友,可现在,我的线断了,回不去啦。我一个人呆在天上,没人跟我讲话,跟我玩,我还不难受吗?"

风儿说:"噢,原来是这么回事。我看,你得找些新朋友。这样,你就不会觉得孤独和寂寞了。"

风筝点点头。他听了风儿的话,要找些新朋友。

找些什么样的朋友呢?风筝想:我得找些好朋友!

太阳在很高的天上,笑眯眯的,闪着金光。

风筝就朝太阳飞去。

风筝问太阳:"太阳,太阳,你愿意不愿意做我的好朋友,跟我一起玩?"

太阳很高兴,脸儿红红的,对风筝说:"我愿意跟你做好朋友!我有很多很多的光,很多很多的热,我谁也不给,只给你一个!"

于是,太阳的光不照别的地方,只照在风筝身上;太阳的热不给地上的人们,只给风筝一个人。

这么一来,太阳的亮光太强了,像金针一样刺人,让风筝睁不开眼睛;太阳的热气太足了,像火一样烫人,让风筝受不了。

风筝说:"太阳,太阳,你不能只跟我一个人要好,这样我反而会烧坏。你应该把光和热给大家,给很多很多的朋友。"

太阳听了风筝的话,想了想,说:"你说得对!我不应该只跟一个人好,就不管大家了。"

太阳又把光和热撒到地上来,给了人们;也给了牛啊,羊啊,鹿啊,许许多多的动物;还给了花啊,草啊,树啊,麦子啊,许许多多的植物。

天黑了,月亮出来了。月亮白白的脸儿多干净!她在天上静静地笑着。

风筝向月亮飞去。

月亮不刺眼,也不烫人。她的身子弯弯的,两头尖尖的,就像个弯钩。她钩住了风筝脚上的线头。

月亮对风筝说:"从现在起,咱俩就是好朋友了。你不要离开我!"

风筝说:"这怎么行呢?我还要找别的朋友玩,怎么能一直呆在这里?

月亮冷冰冰地说:"不行!你只能是我一个人的好朋友,我不让你跟别人玩!你就在这儿陪陪我吧,我会讲好多好多故事给你听。"

"只跟你一个人玩?那多没意思!我要找很多很多的朋友,跟大家一起玩!"风筝摇摇头,用力挣脱了月亮的弯钩,离开了她。

那边,小星星们闪亮着眼睛,嘻嘻嘻笑着,说:"瞧,那个风筝怎么只跟自己玩?"

风筝向小星星们飞去。他问:"小星星,你们愿意做我的好朋友吗?"

小星星们眨着眼睛,笑着说:"你真傻,我们当然愿意罗!我们要交很多很多的好朋友!"

风筝和小星星们一起玩。小星星们真调皮!他们故意把星光弄灭。黑暗中,风筝听见小星星们喊:"风筝,我们玩捉藏好吗?你来找我们吧!"(原上草网 Llysc。Cn)

风筝在夜空中飞来飞去找星星,每找到一个小星星,这个小星星就把自己的星光再点亮。

找啊找啊,一个小星星,两个小星星,三个小星星……满天的小星星都亮了!

长篇睡前故事1000字精选2

森林里有许多木材,动物们都爱做自己的小木屋。蜗牛将小木屋安在一片大树叶上,兔子将小木屋建在洞边,松鼠将小木屋放在树下,山羊把小木屋造在山坡,鸟儿把小木屋挂在树梢,蝴蝶把小木屋推到花丛间……森林里到处是小木屋。

这些木屋是动物们智慧的结晶,它们有大有小,有方有圆,有高有矮,有门有窗。用鲜花装饰,用树叶遮阴。大家根据自己的爱好,设计并建造出的小木屋,一间比一间漂亮,一座比一座美观。

小木屋是动物们的家,他们在里面休息、睡觉。动物们相互串门,我到你的木屋看看,你到我的木屋参观。有时他们还聚在一间屋里做游戏、讲故事……小木屋是他们快乐的天堂。

大家都十分喜欢和爱护自己的小木屋。如果那一天这些小木屋突然不见了,他们会有天大的伤心。

一天夜里,天气突变,电闪雷鸣,狂风暴雨,好像世界的末日来临。森林里的动物纷纷离开小木屋,躲进洞里,或逃进密林……

第二天天大晴,阳光明媚,鲜花绽放。可奇怪的`事情却在森林里发生了。

一大早,大灰兔出了洞门,发现洞边的小木屋不见踪影,他大惊失色,哭了:“我家的小木屋不见了,是谁偷走我的小木屋?”

松鼠也哭了起来:“我的小木屋也不见了。”

刺猬这一辈子都没哭过,这次他哭了:“我的小木屋呀,你在哪里?”

森林里所有的小木屋都不见了,大家嚎啕大哭:“是谁这么坏,偷走我的家?”

动物们找遍森林的每一个角落,没有发现一座。一夜之间,那些漂漂亮亮的小木屋消失殆尽。

一时间,森林里的哭声比昨晚的雨声还大。

是谁好大的本事拿走那么多小木屋呢?还神不知鬼不觉!这个谜像夕阳挂在天边。

话说喜鹊和小河马是好朋友,小河马住在森林边的大河里。喜鹊飞越大河,见河马在水边洗澡,她停了下来,栖息在河马露出水面的宽背上,和他交流感情。

小河马大嘴一张一张,说话的样十分憨厚、可爱。喜鹊的声音也动听。

“河马哥哥,你好呀!”

“我好我好!喜鹊妹妹,你眼睛通红,哭了?有什么伤心事吗?”

“你还不知道呀?昨晚不知是谁偷走森林里所有的小木屋。大家哭,我也哭了。”

“不就是破木屋不见了吗?哭什么哭!呀,你说什么?小木屋?”

小河马好像发现什么,他急切地追问喜鹊:“不见的是不是好多好多大大小小、漂漂亮亮的木屋?”

喜鹊高兴地说:“是的,是的。你知道它们在哪里吗?”

小河马用手挠挠头,不好意思说:“我知道!我知道!它们现在躺在河底。”

喜鹊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她像破案专家,怒视小河马说:“河马哥哥,我知道了,昨天夜里,是你偷走了小木屋,然后将它们藏到水里。好歹毒的人!”

小河马连忙摇头又摇头,涨红脸说:“你胡说什么呀!偷走小木屋的不是我,是昨夜那场大雨。大风吹下树上的木屋,吹倒地上的木屋,然后,雨水轻飘飘地将它们一个个冲下,流进河里。早晨我起得早,看到最后一间小木屋一摇一晃随水流下来。”

原来是这么回事!喜鹊错怪了小河马,是好心的小河马告诉她大秘密!她诚恳地对河马说:“小河马亲哥哥,是我冤枉你了。你是游泳冠军,能帮我将小木屋都捞起来吗?我代表森林里的朋友谢谢你。”

小河马又不好意思,说:“谢谢就不必了!我正闲得慌,捞出这些木屋是举手之劳。为朋友服务,我乐意!我乐意!”

喜鹊飞走,她要把喜讯传遍森林。

小河马开始打捞小木屋了。他沉入水中,慢慢爬行,小心翼翼,寻觅目标。发现第一间小木屋后,他伸出笨拙的大手把木屋托起,身子慢慢浮出水面,游向河边,将木屋送上河岸。他又转身入水去捞第二间,第三间……岸上的木屋越摆越多,像一个大村庄。当捞起最后一间小木屋时,小河马累得眼冒金星,快要晕了过去。

森林里的动物们来到河边,欢天喜地,将被“偷”的小木屋一间间抬回家。

见大家笑,水中的小河马更笑。这是他兴的一天,因为他帮助了别人,快乐了自己!

长篇睡前故事1000字精选3

小朋友们,你们有没有不想上幼儿园,或者是不想做作业的时候装病啊。下面的这个故事就是了,一只小猪不想做作业,竟然装病,快来看看最后怎么了?

今天老师布置的作业比较多,小猪乐乐做着做着就不耐烦了,他伸着懒腰,嘴里嘟囔着:“要是不做作业就好了,该死的作业讨厌不做了,哼!”

说着把笔一扔,站起来,用手托着下巴,踱着步子,一副沉思的样子。

哎呀,真烦人,作业不做,明天又要被老师罚,怎么办呀?我该怎么办呢?

走着走着,好像突然开窍了,咦?我就说自己生病了,不就得了,我真聪明。

想到这里呀,小猪乐乐不由得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因为他曾经记得有一次生病了,爸爸妈妈轮流陪在他身边,跟他说话,要知道平时爸爸妈妈都是工作狂,很少有时间陪陪他,所以那次生病真的让他觉得很快乐。

就因为他生病了,爸妈还给她买了好多好吃的,什么都依着他,只盼他的病快点好起来。

小猪想着想着,不由得笑了起来,嘿嘿,对!就说自己生病了,这样不但有好吃的,还不用做作业了,耶!

“吃饭了,乐乐!”妈妈的一声呼唤,把乐乐的思想拉起了现实。

看着还有一大堆的作业,就令乐乐头疼,乐乐虽然听到了妈妈的呼喊,但是并没有答应。

妈妈以为自己喊声太小了,就加大了音量,又开始喊,乐乐,乐乐快来吃饭啦!

“哎呦!哎哟!哎哟!”乐乐手捂着肚子,装着很难受的样子。

“乐乐,你怎么了?”妈妈焦急的问。

“哎哟,我我难受!”小猪乐乐说着就在床上打起滚来。

妈妈更着急了。

“乐乐,你哪里不舒服呀?哎呀,坚持一下,妈妈送你去医院。”

乐乐一听妈妈要把她送到医院去,赶紧哼哼道,“我……我不要,我不要看医生。”

“不行,不去看医生,妈妈怎么放心呢?”

“哎呀,我不要看医生。”乐乐坚持道,并对妈妈说,“我要吃冰激凌,我只要吃了就好了。”

“哎呀,孩子你肚子不好,不能吃冷饮,妈妈带你去看医生。”妈妈说着就抱起乐乐往医院跑去。

“哎呀,我……我不要看医生,我不要看医生。”乐乐在妈妈的怀里像鱼儿一样扭动着,可妈妈不听他的话,在妈妈的心里呀,儿子比什么都重要,怎么能说生病了,不去看医生呢!

到了医院,牛博士听乐乐妈妈讲,孩子肚子不舒服就给小猪乐乐又是灌水又是打针。

任凭小猪乐乐叫喊着我没病,我没有病。妈妈只以为乐乐脑子也给烧糊涂了,只盼着宝贝乐乐能快点儿好起来,虽然看着儿子难受,但还是忍住了。

经过这样一番折腾,本来没病的乐乐真给整出病来了,本来肚子不难受,现在倒真的难受了。

乐乐懊悔的想着,早知道这样,我还是自己做作业了,虽然做的时间长点,但不至于要受这份罪。

现在乐乐真的开始躺在床上挂水了,他越想越后悔,现在想做作业了,可是自己却没办法做了。

乐乐躺在病床上,想着跟小伙伴一起玩耍的情景,不由得呜呜的哭起来了。

我以后再也不想要生病了,还是健康好,还是做作业好。

相信小朋友们听了这个故事之后一定知道了,逃避责任是要受到惩罚的,所以呢,不管做什么事情,我们呀一定要想办法,而不是选择逃避,你们记住了吗?

长篇睡前故事1000字精选4

在山的那边有一棵苹果树,树上有一只奇怪的小苹果。其实,这只小苹果长得和其他的兄弟姐妹们都一模一样的,说他奇怪,只不过是因为别的苹果都会慢慢长大,而这只小苹果不知道为什么,一直都穿着绿色的小外套,一点都没有长大的迹象。看着别的苹果一个个都穿着大红的外套,个子也越来越大,小苹果真是满心羡慕啊。苹果树妈妈总是安慰他:再等等吧,总会慢慢长大的。小苹果等啊等,越等越烦躁。

这一天,苹果树上来了几只叽叽喳喳的小鸟。一只小鸟看到了小苹果,很好奇地对伙伴们说:“大家快看,这只苹果好小啊。”另一只小鸟说:“我知道有个办法可以让这个苹果长大。”“嗯?”大家都竖起耳朵听着,小苹果更是紧张地听着这只小鸟说。原来,长不大的苹果只要进入太阳公公的神殿,收集一罐神殿里的阳光,就能褪去青涩的绿衣裳,成为一个大红苹果。小苹果问妈妈是不是真的?妈妈想了很久说,是有这么个传说,不过谁也没有成功过,因为听说路上非常艰苦。曾有去寻找阳光的小苹果,都没能坚持到最后。小苹果坚定地说:“我不怕苦,不怕危险,我一定要找到阳光,我一定要长大!”

第二天一早,他下定决心,纵身一跃,从高高的枝头跳了下来,动身去找能帮助他长大的太阳公公。

他朝着太阳的方向走啊走。他翻过高山,穿越荆棘林,伤痕累累地来到了一片一望无际的沙漠前。他一下子懵了,这么大一片沙漠啊,可怎么过去啊?休息片刻,他咬咬牙,开始穿越沙漠。他走啊走啊,到了中午,毒辣的阳光把它几乎晒成了烤苹果,他差点要被晒得昏过去了。他不停地鼓励自己,给自己打气:我一定会找到太阳神殿,我一定能长大!继续走啊走,他终于看到了一丝希望――远处有一片绿洲。他连滚带爬冲到绿洲前,看到有一个水塘,赶紧俯下去,大口大口地喝起了水。喝水的时候,他却没有注意到,天空正在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先毒辣的阳光被盖住了,天空变得黑压压的。啊!原来是是沙尘暴来了!他急忙想办法,灵机一动,钻到水塘底下去了。沙尘暴把水塘里的水几乎都卷走了,但小苹果在水底的塘泥里丝毫没有受伤。他等啊等,沙尘暴终于过去了,太阳又重现了,他从塘底爬上来,继续往前走。夕阳快要落山了,在这仅剩的一丝光芒下,小苹果终于走出了沙漠。

走出沙漠后不久,他又到了一片海洋前,眼看着太阳神殿就在海的那头了。这一回他可不像上次那么慌了。他坐在海边想着办法,突然看到了一个小木筏。他欣喜若狂,赶紧撑着木法往海的另一边划去。划啊划,到了海中央的时候,突然一阵大浪,木筏翻了,小苹果也掉入海中了。他喝了好几口水,感觉自己往下沉,于是,努力挥动着身体,尽量让自己浮起来,一边想着,我一定行,我一定会成功。就在这个时候,他突然感觉身体轻了好多,有什么托着他。睁开眼睛一看,原来是一只热心的大海龟。大海龟问他为什么会在海上漂浮。小苹果把自己的经历告诉了大海龟。大海龟表扬他:“真是一个勇敢坚强的孩子啊,你一定会找到阳光,一定会成功的。”说着,大海龟驼着小苹果往前游去,把他送到了岸边。

一上岸,小苹果就看到了宏伟的太阳神殿。虽然已经是疲惫不堪,但是小苹果还是立刻兴奋地往里面走去。见到了太阳公公,他万分激动,想立刻收集殿内的阳光。太阳公公和蔼地看着他,问他要阳光干嘛?小苹果把自己的来意都一五一十告诉了太阳公公。太阳公公摸着白胡子笑了,说:傻孩子啊,根本不需要收集阳光的!只要经历了风雨,你总归会慢慢长大的。说着,他拿来一面镜子,让小苹果看看镜子中的自己――镜子里面有一个成熟的大苹果,穿着一件红彤彤的大衣。

原来,经历了一路的风雨,小苹果已经在不知不觉中长大了呢!

长篇睡前故事1000字精选5

微风暖暖地吹过,五月的校园里响起轻柔的歌声,教室里的小朋友们跟着琴声深情唱着赞美母亲的歌。

羊老师认真地弹着琴,小朋友们陶醉在自己的歌声里,谁都不知道有人在哭。

只有教室前面的黑板妈妈把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坐在讲台正前方的牛小弟偷偷地抽了一把又一把的面纸,把自己的眼睛都擦红了。

“哎!想念妈妈的孩子最伤心……”黑板妈妈叹了口气。

一直待在教室前面的黑板妈妈受到影响,心情也跟着低落下来。

夜晚,小朋友们赞颂母亲的歌声仍不停地在黑板妈妈耳边缭绕,黑板妈妈一边想念住在苗圃里的孩子,一边掉泪,泪水一层层冲蚀了她身上的漆。

第二天早上,羊老师上课时,发现粉笔写在黑板上就好像溜冰一样,根本写不出字来。

“黑板的漆坏了,得找工人来刷一刷才行。”羊老师自言自语时,顽皮的牛小弟听到了,他想起爸爸经常帮别人的新房子刷油漆:“老师,我爸爸可以帮忙刷黑板。”

“真的吗?太棒了。”羊老师立刻打电话给牛爸爸。牛爸爸当天晚上下班后就赶到教室来粉刷。

可是,无论牛爸爸怎么努力,他都没有办法在滑溜溜的黑板上刷上新漆。

“黑板一定有心事,才会坏掉。”牛小弟说,“我们老师说,如果心情经常不好,身体就会生病。”

隔天,牛爸爸只好打电话对羊老师道歉:“可能我的方法不对,或者是工具材料不对,给我几天时间请教专家,星期天我再来试试看。”

这一天,校园里吹起了和煦的微风,飘满了米色的飞絮,顽皮的牛小弟从操场捧了一大把飞絮走到羊老师跟前说:“老师,你看!会飞的种子。”

“这是黑板树的种子。”羊老师望了一眼,“一定是黑板树想念它们的妈妈,所以派会飞的种子来探望黑板妈妈。”

“黑板树也会想念黑板妈妈?”牛小弟用天真的目光望着羊老师。

“当然啦!每一个和妈妈分离的孩子都会想念妈妈。”

“后天就是母亲节了,我要去捡更多黑板树的种子回教室,来为黑板妈妈庆祝母亲节。”牛小弟风一样地冲出教室,往操场跑去。

黑板妈妈看到自己身边一团团的飞絮中,一粒粒黑色的小种子,似乎对着自己眨眼睛。她惊喜得合不拢嘴:“我的孩子们,你们打哪儿来?”

“教室外面的操场。”黑板树的种子们开心地说。

“原来,许多树孩子都住在我的附近。”黑板妈妈笑了,“我总是关心着教室里的小朋友,却忽略了窗外的世界。”

母亲节那天,牛小弟一大早就跟着牛爸爸到教室粉刷黑板,只花了两个小时,他们就帮黑板妈妈换了一件新外套。

“原来只要用对材料,粉刷黑板并不会比粉刷墙壁困难。”牛爸爸得意地望着崭新的黑板,“母亲节,真是诸事大吉。”

牛小弟心里想着外地的妈妈,忍不住笑了。

“儿子,你为什么望着黑板傻笑?”

牛小弟回答:“再过几天,我也能像黑板树一样见到妈妈啦!”

坦率的苗条
务实的芒果
2026-05-18 07:49:02

1、周幽王烽戏诸侯

周幽王有个宠妃叫褒姒,为博取她的一笑,周幽王下令在都城附近20多座烽火台上点起烽火——烽火是边关报警的信号,只有在外敌入侵需召诸侯来救援的时候才能点燃。

2、曾子杀猪

曾子的夫人去集市上去赶集,答应回来给儿子杀猪肉吃,曾子的夫人到集市上回来,就看见曾子要捉小猪去杀。她就劝止。这就是教孩子骗人啊!母亲欺骗儿子,儿子就不再相信自己的母亲了。

3、放羊小孩

一个孩子经常用狼来了去糊弄人,让大家都放下手中的工作去救他,但是到后来大家都不信任他了,当有一天,狼真的来了的时候,没人相信他,最后,他的许多羊都被狼咬死了。

扩展资料

春秋时候,晋献公听信谗言,杀了太子申生,又派人捉拿申生的弟弟重耳。重耳闻讯,逃出了晋国,在外流亡十几年。

经过千幸万苦,重耳来到楚国。楚成王认为重耳日后必有大作为,就以国群之礼相迎,待他如上宾。

一天,楚王设宴招待重耳,两人饮酒叙话,气氛十分融洽。忽然楚王问重耳:“你若有一天回晋国当上国君,该怎么报答我呢?”

重耳略一思索说:“美女待从、珍宝丝绸,大王您有的是,珍禽羽毛,象牙兽皮,更是楚地的盛产,晋国哪有什么珍奇物品献给大王呢?”

楚王说:“公子过谦了,话虽然这么说,可总该对我有所表示吧?”

重耳笑笑回答道:“要是托您的福。果真能回国当政的话,我愿与贵国友好。

假如有一天,晋楚国之间发生战争,我一定命令军队先退避三舍(一舍等于三十里),如果还不能得到您的原谅,我再与您交战。”

四年后,重耳真的回到晋国当了国君,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晋文公。

晋国在他的治理下日益强大。

公元前633年,楚国和晋国的军队在作战时相遇。

晋文公为了实现他许下的诺言,下令军队后退九十里,驻扎在城濮。楚军见晋军后退,以为对方害怕了,马上追击。

晋军利用楚军骄傲轻敌的弱点,集中兵力,大破楚军,取得了城濮之战的胜利。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_曾子杀猪

百度百科_烽火戏诸侯

百度百科_狼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