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合板技术规范有哪些
GB/T 9846.1-2004
胶合板 第1部分:分类 、
GB/T 9846.2-2004
胶合板 第2部分:尺寸公差
GB/T 9846.3-2004
胶合板 第3部分:普通胶合板通用技术条件
GB/T 9846.4-2004
胶合板 第4部分:普通胶合板外观分等技术条件
GB/T 9846.5-2004
胶合板 第5部分:普通胶合板检验规则
GB/T 9846.6-2004
胶合板 第6部分:普通胶合板标志、标签和包装
GB/T 9846.7-2004
胶合板 第7部分:试件的锯制
GB/T 9846.8-2004
胶合板 第8部分:试件尺寸的测量
一、地板安装规范
1、所使用的配件系统必须是合格产品。
2、地垫的厚度必须大于2mm,整体有轻微的波浪形。
3、踢脚线产品与地板产品衔接的最大间隙应小于3mm。
4、按照铺装标准要求,产品的高低差不能大于0.2mm。
5、用壁纸刀片的刀背插地板的横竖接缝处,如果能插进去则可能缝隙过大。
6、锯切的门套高出地板上表面不能大于1.0mm。
8、地板的用量标准规定损耗率通常不应超过5%。
9、地板与管道及墙壁等交接处应预留8-12mm伸缩缝隙。
二、地板验收标准
1、看地板的颜色
1、观察是否有虫蛀现象
检查它的表面有没有划痕、裂缝以及是否存在虫蛀的现象等。假如地板的地龙骨未经过专业的防虫处理,就极易滋生蛀虫,从而影响产品的品质。所以一定要着重注意这一点,防止影响到地板之后的耐用度与使用寿命。
2、观察门扣条
门与门扣条的底端间隔需要在3~7mm上下,这样才不会影响到门的自如使用
3、观察地板颜色
当收到木地板时,首先要观察地板的颜色和花纹。木地板有色差一般来说是正常的,但若是色差过大,可申请调换。而且还要观察木地板上面的纹路,纹路要是杂乱无章,则大部分是实木地板。若花纹和颜色都完美统一的话,便有可能购买到了实木复合地板
4、观察地板平整度,是否有声响
木地板安装铺设完毕之后,要在地板上面来回走动,测试有无声响,并且要将有声响的部位标记好,可以先询问安装师傅有声响的原因,再决定要不要拆除重铺。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5.1.1条
本章适用于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木龙骨为骨架,以各类石膏板、矿棉装饰吸声板、胶合板、纤维板、钙塑装饰板、塑料板、纤维水泥加压板、金属装饰板等为罩面板的吊顶工程的安装及验收。
第5.1.2条
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以及基层构造、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5.1.3条
吊顶龙骨在运输安装时,不得扔摔、碰撞。龙骨应平放,防止变形;
罩面板在运输和安装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损坏板材的表面和边角。运输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受潮变形。
第5.1.4条
吊顶龙骨宜存放在地面平整的室内,并应采取措施,防止龙骨变形、生锈;罩面板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存放于地面平整、干燥、通风处,并根据不同罩面板的性质,分别采取措施,防止受潮变形。
第5.1.5条
罩面板安装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现浇板或预制板缝中,按设计要求设置预埋件或吊杆;
二、吊顶内的通风、水电管道及上人吊顶内的人行或安装通道,应安装完毕。消防管道安装并试压完毕;
三、吊顶内的灯槽、斜撑、剪刀撑等,应根据工程情况适当布置。轻型灯具应吊在主龙骨或附加龙骨上,重型灯具或电扇不得与吊顶龙骨联结,应另设吊钩;
四、罩面板应按规格、颜色等进行分类选配。
第5.1.6条
罩面板安装前,应根据构造需要分块弹线。带装饰图案罩面板的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若设汁无要求,宜由顶棚中间向两边对称排列安装。墙面与顶棚的接缝应交圈一致。
第5.1.7条
罩面板与墙面、窗帘盒、灯具等交接处应严密,不得有漏缝现象。
第5.1.8条 搁置式的轻质罩面板,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压卡装置。
第5.1.9条
罩面板不得有悬臂现象,应增设附加龙骨固定。
第5.1.10条
施工用的临时马道应架设或吊挂在结构受力构件上,严禁以吊顶龙骨作为支撑点。
第5.1.11条
吊顶施工过程中,土建与电气设备等安装作业应密切配合,特别是预留孔洞、吊灯等处的补强应符合设计要求,以保证安全。
第5.1.12条
罩面板安装后,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损坏。
第二节 材 料 质 量 要 求
第5.2.1条
各类罩面板不应有气泡、起皮、裂纹、缺角、污垢和吊装不完整等缺陷,表面应平整,边缘应整齐,色泽应一致。穿孔板的孔距应排列整齐;暗装的吸声材料应有防散落措施。
胶合板、木质纤维板不应脱胶、变色和腐朽;
各类罩面板的质量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5.2.2条
吊顶工程所用的木龙骨、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及其配件应符合有关规行国家标准。
第5.2.3条
安装罩面板的紧固件,宜采用镀锌制品,预埋的木砖应作防腐处理。
第5.2.4条
胶粘剂的类型应按所用罩面板的品种配套选用,现场配制的胶粘剂,其配合比应由试验确定。
第三节 龙 骨 安 装
第5.3.1条 安装吊顶龙骨的基体质量,应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第5.3.2条
根据吊顶的设计标高在四周墙上弹线。弹线应清楚,位置准确,其水平允许偏差±5mm。
第5.3.3条
主龙骨吊点间距,应按设计推荐系列选择,中间部分应起拱,金属龙骨起拱高度应不小于房间短向跨度的1/200,主龙骨安装后应及时校正其位置和标高。
第5.3.4条
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超过300mm,否则应增设吊杆,以免主龙骨下坠。
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吊点构造或增设吊杆,以保证吊顶质量。
第5.3.5条
吊杆应通直并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当预埋的吊杆需接长时,必须搭接焊牢,焊缝均匀饱满。
第5.3.6条
次龙骨(中或小龙骨,下同)应紧贴主龙骨安装。当用白攻螺钉安装板材时,板材的接缝处,必须安装在宽度不小于40mm的次龙骨上。
第5.3.7条
根据板材布置的需要,应事先准备尺寸合格的横撑龙骨,用连接件将其两端连接在通长次龙骨上。明龙骨系列的横撑龙骨与通长次龙骨的间隙不得大于lmm。
第5.3.8条
边龙骨应按设计要求弹线,固定在四周墙上。
第5.3.9条
全面校正主、次龙骨的位置及水平度。连接件应错位安装。明龙骨应目测无明显弯曲。通长次龙骨连接处的对接错位偏差不得超过2mm。
校正后应将龙骨的所有吊挂件、连接件拧夹紧。
第5.3.10条
检查安装好吊顶骨架,应牢固可靠。
第5.3.11条
吊顶本龙骨的安装,应按现行《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注:按国家标准GB11981—89《建筑用轻钢龙骨》规定,主龙骨称为承载龙骨,次龙骨称为覆面龙骨。
第四节 石 膏 板 安 装
第5.4.1条
石膏板的安装(包括各种石膏平板、穿孔石膏板以及半穿孔吸声石膏板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钉固法安装,螺钉与板边距离应不小于
15mm,螺钉间距以150~170mm为宜,均匀布置,并与板面垂直。钉头嵌入石膏板深度以0.5~lmm为宜,钉帽应涂刷防锈涂料,并用石膏腻子抹平;
二、粘结法安装,胶粘剂应涂抹均匀,不得漏涂,粘实粘牢。
第5.4.2条
深浮雕嵌装式装饰石膏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板材与龙骨应系列配套;
二、板材安装应确保企口的相互咬接及图案花纹的吻合;
三、板与龙骨嵌装时,应防止相互挤压过紧或脱挂。
第5.4.3条
纸面石膏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板材应在自由状态下进行固定,防止出现弯棱、凸鼓现象;
二、纸面石膏板的长边(即包封边)应沿纵向次龙骨铺设;
三、自攻螺钉与纸面石膏板边距离:面纸包封的板边以10~15mm为宜,切割的板边以15~20mm为宜;
四、固定石膏板的次龙骨间距一般不应大于600mm,在南方潮湿地区,间距应适当减小,以300mm为宜;
五、钉距以150~170mm为宜,螺钉应与板面垂直。弯曲、变形的螺钉应剔除,并在相隔50mm的部位另安螺钉;
六、安装双层石膏板时,面层板与基层板的接缝应错开,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七、石膏板的接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板缝处理;
八、纸面石膏板与龙骨固定,应从一块板的中间向板的四边固定,不得多点同时作业;
九、螺钉头宜略埋入板面,并不使纸面破损。钉眼应作除锈处理并用石膏腻子抹平;
十、拌制石膏腻子,必须用清洁水和清洁容器。
第五节 其 它 罩 面 板 安 装
第5.5.1条
矿棉装饰吸声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房间内湿度大时不宜安装;
二、安装时,吸声板上不得放置其它材料,防止板材受压变形;
三、安装时,应使吸声板背面的箭头方向和白线方向一致,以保证花样、图案的整体性;
四、采用复合粘贴法安装,胶粘剂未完全固化前,板材不得有强裂震动,并应保持房间内的通风;
五、采用搁置法安装,应留有板材安装缝,每边缝隙不宜大于1mm。
第5.5.2条
胶合板、纤维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胶合板可用钉子固定,钉距为80~150mm,钉长为25~35mm,钉帽应打扁,并进入板面O.5~1mm,打眼用油性腻子抹平;
二、纤维板可用钉子固定,钉距为80~12Omm,钉长为20~3Omm,钉帽进入板面O.5mm,钉眼用油性腻子抹平。
硬质纤维板应用水浸透,自然阴干后安装;
三、胶合板、纤维板用木条固定时,钉跟不应大干200mm,钉帽应打扁,并进入木压条0.5~1.0mm,钉眼用油性腻子抹平;
四、胶合板面如涂刷清漆时,相邻板面的木纹和颜色应近似;
五、带绒面的穿孔装饰板用螺钉固定时,钉距不宜大于120mm,钉帽应与板面齐平,排列整齐,并用与板面相同颜色的涂料涂饰。
第5.5.3条
装饰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钙塑装饰板用胶粘剂粘贴时,涂胶应均匀;粘贴后,应采取临时固定措施,并及时擦去挤出的胶液;
用钉固定时,钉距不宜大于150mm,钉帽应与板面齐平,排列整齐,并用与板面颜色相同的涂料涂饰;
二、钙塑装饰板的交角处,用塑料装饰小花固定时,应使用木螺钉,并在小花之间滑板边按等距离加订固定;
用压条固定时,压条应平直,接口严密,不得翘曲。
第5.5.4条
塑料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粘贴板材的水泥砂浆基层,必须坚硬平整、洁净,含水率不得大于8%。基层表面如有麻面,宜采用乳胶腻子修平整,再用乳胶水溶液涂刷一遍,以增加粘结力;
二、塑料板粘贴前,基层表面应按分块尺寸弹线预排。粘贴时,每次涂刷胶粘剂的面积不宜过大,厚度应均匀,粘贴后,应采取临时固定措施,并及时擦去挤出的胶液;
三、安装塑料贴面复合板时,应先钻孔,后用木螺钉和垫圈或金属压条固定;
用木螺钉时,钉距一般为400~500mm,钉帽应排列整齐;
用金属压条时,先用钉将塑料贴面复合板临时固定,然后加盖金属压条,压条应平直、接口严密。
第5.5.5条
纤维水泥加压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龙骨间距、螺钉与板边距离及螺钉间距等应满足设计要求和有关产品的要求;
二,纤维水泥加压板与龙骨固定时,所用手电钻钻头直径应比选用螺钉直径小0.5-1mm,固定后,钉帽作防锈处理,并用油性腻子嵌平;
三、用密封膏、石膏腻子或掺聚乙烯醇缩甲醛(1O7)胶的水泥砂浆嵌涂板缝并刮平,硬化后用砂纸磨光;板缝宽度应小于5mm;
四、板材的开孔和切割,应按产品的有关要求进行。
第5.5.6条
金属装饰板的安装(包括各种金属条板、金属方板和金属格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条板式吊顶龙骨一般可直接吊挂,也可增加主龙骨,主龙骨间距不大于1.2m,条板式吊顶龙骨形式应与条板配套;
方板吊顶次龙骨分明装T型和暗装卡口两种,根据金属方板式样选定次龙骨,次龙骨与主龙骨间用固定件连接;
金属格栅的龙骨可明装也可暗装,龙骨间距由格栅做法确定;
二、金属板吊顶与四周墙面所留空隙,用露明的金属压缝条或补边吊顶找齐,金属压缝条材质应与金属面板相同。
第六节 工 程 验 收
第5.6.1条 检查数量
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过道按10延长米,礼堂、厂房等大间按两轴线为1间,但不少于3间。
第5.6.2条
检查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以及基层构造、固定方法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第5.6.3条
罩面板与龙骨应连接紧密,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污染、拆裂、缺棱掉角、锤伤等缺陷,接缝应均匀一致,粘贴的罩面板不得有脱层,胶合板不得有刨透之处。
第5.6.4条
搁置的罩面板不得有漏、透、翘角现象。
第5.6.5条 吊顶罩面板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12mm合格厚度的正公差为:0.8+0.03*12=1.16mm,负公差为:0.4+0.03*12=0.76mm,即在11.24~13.16mm均符合12mm的合格要求。
t只是一个厚度的标识代号而已,就像长度代号一般用L一样。每张板内的厚度允差即允许每张板内的厚度偏差值,是一个厚度范围。
扩展资料:
装饰单板:
1)装饰单板贴面胶合板是用天然木质装饰单板贴在胶合板上制成的人造板。装饰单板是用优质木材经刨切或旋切加工方法制成的薄木片。
2)装饰单板贴面胶合板的特点:
装饰单板贴面胶合板是室内装修最常使用的材料之一。由于该产品表层的装饰单板是用优质木材经刨切或旋切加工方法制成的,所以比胶合板具有更好的装饰性能。该产品天然质朴、自然而高贵,可以营造出与人有最佳亲和高雅的居室环境。
3)装饰单板贴面胶合板的种类:
装饰单板贴面胶合板按装饰面可分为单面装饰单板贴面胶合板和双面装饰单板贴面胶合板;按耐水性能可分为I类装饰单板贴面胶合板、II类装饰单板贴面胶合板和III类装饰单板贴面胶合板;按装饰单板的纹理可分为径向装饰单板贴面胶合板和弦向装饰单板贴面胶合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胶合板
1. 总则
1.0.1 为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利益,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住宅建筑内部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1.0.3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住宅装饰装修。为了保护住宅建筑的主体结构,完善住宅的使用功能,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住宅内部表面和使用空间环境所进行的处理和美化过程。
2.0.2 室内环境污染。指室内空气中混入有害人体建康的氡、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物等气体的现象。
2.0.3 基体。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
2.0.4 基层。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表面层。
3. 基本规定
3.1 施工基本要求
3.1.1 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3.1.2 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自检、互检及交接检。
3.1.3 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预制混凝土空心楼板上打孔安装埋件。
3.1.4 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3.1.5 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3.1.6 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3.1.7 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②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③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④最先进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⑤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3.1.8 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①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②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③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3.1.9 文明施工和现场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①施工人员应衣着整齐。②施工人员应服从物业管理或治安保卫人员的监督、管理。③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领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④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⑤室外堆料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⑥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⑦不得堵塞、破坏上下水管道、垃圾道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楼内各种公共标识。⑧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3.2 材料、设备基本要求
3.2.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2.2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2.3 住宅装饰装修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蛀处理。
3.2.4 施工单位应对进场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进行验收。主要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有特殊要求的应有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和中文说明书。
3.2.5 现场配制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制作。
3.2.6 应配备满足施工要求的配套机具设备及检测仪器。
3.2.7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应积极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3.3 成品保护
3.3.1 施工过程中材料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材料运输使用电梯时,应对电梯采取保护措施。②材料搬运时要避免损坏楼道内顶、墙、扶手、楼道窗户及楼道门。
3.3.2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下列成品保护措施:①各工种在施工中不得污染、损坏其他工种的半成品、成品。②材料表面保护膜应在工程竣工时撤除。③对邮箱、消防、供电、报警、网络等公共设施应采取保护措施。
4. 防火安全
4.1 一般规定
4.1.1 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施工防火安全制度,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4.1.2 住宅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的规定。
4.2 材料的防火处理
4.2.1 对装饰织物进行阻燃处理时,应使其被阻燃剂浸透,阻燃剂的干含量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4.2.2 对木质装饰装修材料进行防火涂料涂布前应对其表面进行清洁。涂布至少分两次进行,且第二次涂布应在第一次涂布的涂层表干后进行,涂布量应不小于500g/㎡。
4.3 施工现场防火
4.3.1 易燃物品应相对集中放置在安全区域并应有明显标识。施工现场不得大量积存可燃材料。
4.3.2 易燃易爆材料的施工,应避免敲打、碰撞、磨擦等可能出现火花的操作。配套使用的照明灯、电动机、电气开关、应有安全防爆装置。
4.3.3 使用油漆等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且远离热源。
4.3.4 施工现场动用气焊等明火时,必须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
4.3.5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沙箱或其他灭火工具。
4.3.6 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
4.3.7 严禁在运行中的营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4.4 电气防火
4.4.1 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岩棉、瓷管或玻璃棉等A级材料隔热。当照明灯具或镇流器嵌入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中时,应采取隔热措施予以分隔。
4.4.2 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得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4.4.3 卤钨灯灯管附近的导线应采用耐热绝缘材料制成的护套,不得直接使用具有延燃性绝缘的导线。
4.4.4 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板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得裸露。
4.5 消防设施的保护
4.5.1 住宅装饰装修不得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且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改动防火门。
4.5.2 消火栓门四周的装饰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
4.5.3 住宅内部火灾报警系统的穿线管、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水管线应用独立的吊管架固定。不得借用装饰装修用的吊杆和放置在吊顶上固定。
4.5.4 当装饰装修重新侵害了住宅房间的平面布局时,应根据有关设计规范针对新的平面调整火灾自动报警探测器与自动灭火喷头的布置。
4.5.5 喷淋管线、报警器线路、接线箱及相关器件宜暗装处理。
5. 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5.0.1 本规范中控制的室内环境污染物为:氡(222Rn)、甲醛、氨、苯和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
5.0.2 住宅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设计、施工应选用低毒性、低污染的装饰装修材料。
5.0.3 对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有要求的,可按有关规定对5.0.1条的内容全部或部分进行检测,其污染物浓度限值应符合表5.0.3的要求。
表5.0.3住宅装饰装修后室内环境污染浓度限值
室内环境污染物 浓度限值
氡(Bq/m3) ≤200
甲醛(mg/m3) ≤0.08
苯(mg/m3) ≤0.09
氨(mg/m3) ≤0.20
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Bq/m3) ≤0.50
6. 防水工程
6.1 一般规定
6.1.1 本章适用于卫生间、厨房、阳台的防水工程施工。
6.1.2 防水施工宜采用涂膜防水。
6.1.3 防水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
6.1.4 防水工程应在地面、墙面隐蔽工程完毕并经检查验收后进行。其施工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6.1.5、施工时应设置安全照明,并保持通风。
6.1.6 施工环境温度应符合防水材料的技术要求,并宜在5℃以上。
6.1.7 防水工程应做两次蓄水试验。
6.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6.2.1 防水涂料的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6.3 施工要点
6.3.1 基层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松动、空鼓、起沙、开裂等缺陷,含水率应符合防水材料的施工要求。
6.3.2 地漏、套管、卫生洁具根部、阴阳角等部位,应先做防水附加层。
6.3.3 防水层应从地面延伸到墙面,高出地面100mm;浴室墙面的防水层不得低于1800mm。
6.3.4 防水砂浆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①防水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或产品的要求,防水层应与基层结合牢固,表面应平整,不得有空鼓、裂缝和麻面起砂,阴阳角应做成圆弧形。②保护层水泥砂浆的厚度、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3.5 涂膜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涂膜涂刷应均匀一致,不得漏刷。总厚度应符合产品技术性能要求。②玻纤布的接槎应顺流水方向搭接,搭接宽度应不小于100mm。两层以上玻纤布的防水施工,上、下搭接应错开幅宽的1/2。
7. 抹灰工程
7.1 一般规定
7.1.1 本章适用于住宅内部抹灰工程施工。
7.1.2 顶棚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五脱层、空鼓。
7.1.3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
7.1.4 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7.1.5 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抹灰24h后进行养护。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和震动。7.1.6、冬期施工,抹灰时的作业面温度不宜低于5℃;抹灰层初凝前不得受冻。
7.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7.2.1 抹灰用的水泥宜为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32.5。
7.2.2 不同品种不同标号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7.2.3 水泥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7.2.4 抹灰用砂子宜选用中砂,砂子使用前应过筛,不得含有杂物。
7.2.5 抹灰用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d。罩面用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d。
7.3 施工要点
7.3.1、基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①砖砌体,应清除表面杂物、尘土,抹灰前应洒水湿润。②混凝土,表面应凿毛或在表面洒水润湿后涂刷1:l水泥砂浆(加适量胶粘剂)。③加气混凝土,应在湿润后边刷界面剂,边抹强度不大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
7.3.2 抹灰层的平均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7.3.3 大面积抹灰前应设置标筋。抹灰应分层进行,每遍厚度宜为5~7mm。抹石灰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每遍厚度宜为7~9mm。当抹灰总厚度超出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7.3.4 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抹灰时,应待前一抹灰层凝结后方可抹后一层;用石灰砂浆抹灰时,应待前一抹灰层七八成干后方可抹后一层。
7.3.5 底层的抹灰层强度不得低于面层的抹灰层强度。
7.3.6 水泥砂浆拌好后,应在初凝前用完,凡结硬砂浆不得继续使用。
8. 吊顶工程
8.1 一般规定
8.1.1 本章适用于明龙骨和暗龙骨吊顶工程的施工。
8.1.2 吊杆、龙骨的安装间距、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金属吊杆、龙骨应进行防腐处理。木吊杆、木龙骨、造型木板和木饰面板应进行防腐、防火、防蛀处理。
8.1.3 吊顶材料在运输、搬运、安装、存放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受潮、变形及损坏板材的表面和边角。
8.1.4 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龙骨上。
8.1.5 吊顶内填充的吸音、保温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
8.1.6 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蓖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交接处应严密。
8.1.7 吊顶与墙面、窗帘盒的交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8.1.8 搁置式轻质饰面板,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压卡装置。
8.1.9 胶粘剂的类型应按所用饰面板的品种配套选用。
8.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8.2.1 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金属龙骨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木吊杆、木龙骨的含水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8.2.2、饰面板表面应平整,边缘应整齐、颜色应一致。穿孔板的孔距应排列整齐;胶合板、木质纤维板、大芯板不应脱胶、变色。
8.2.3 防火涂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及使用说明书。
8.3 施工要点
8.3.1 龙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应根据吊顶的设计标高在四周墙上弹线。弹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
②主龙骨吊点间距、起拱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吊点间距应小于1.2m,应按房间短向跨度的l%~3%起拱。主龙骨安装后应及时校正其位置标高。
③吊杆应通直,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超过300mm。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吊点构造或增设吊杆。
④次龙骨应紧贴主龙骨安装。固定板材的次龙骨间距不得大于600mm,在潮湿地区和场所,间距宜为300~400mm。用沉头自攻钉安装饰面板时,接缝处次龙骨宽度不得小于40mm。
⑤暗龙骨系列横撑龙骨应用连接件将其两端连接在通长次龙骨上。明龙骨系列的横撑龙骨与通长龙骨搭接处的间隙不得大于1mm。
⑥边龙骨应按设计要求弹线,固定在四周墙上。
⑦全面校正主、次龙的位置及平整度,连接件应错位安装。
8.3.2 安装饰面板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和设备的调试和验收。8.3.3、饰面板安装前应按规格、颜色等进行分类选配。
8.3.4 暗龙骨饰面板(包括纸面石膏板、纤维水泥加压板、胶合板、金属方块板、金属条形板、塑料条形板、石膏板、钙塑板、矿棉板和格栅等)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为骨架,采用钉固法安装时应使用沉头自攻钉固定。
②以木龙骨为骨架,采用钉固法安装时应使用木螺钉固定,胶合板可用铁钉固定。
③金属饰面板采用吊挂连接件、插接件固定时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放置。
④采用复合粘贴法安装时,胶粘剂未完全固化前板材不得有强烈振动。
8.3.5 纸面石膏板和纤维水泥加压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板材应在自由状态下进行安装,固定时应从板的中间向板的四周固定。
②纸面石膏板螺钉与板边距离:纸包边宜为10~15mm,切割边宜为15~20mm;水泥加压板螺钉与板边距离宜为8~15mm。
③板周边钉距宜为150~170mm,板中钉距不得大于200mm。
④安装双层石膏板时,上下层板的接缝应错开,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⑤螺钉头宜略埋人板面,并不得使纸面破损。钉眼应做防锈处理并用腻子抹平。
⑥石膏板的接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板缝处理。
8.3.6 石膏板、钙塑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当采用钉固法安装时,螺钉与板边距离不得小于15mm,螺钉问距宜为150~170mm,均匀布置,并应与板面垂直,钉帽应进行防锈处理,并应用与板面颜色相同涂料涂饰或用石膏腻子抹平。
②当采用粘接法安装时,胶粘剂应涂抹均匀,不得漏涂。
8.3.7 矿棉装饰吸声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房间内湿度过大时不宜安装。
②安装前应预先排板,保证花样、图案的整体性。
③安装时,吸声板上不得放置其他材料,防止板材受压变形。
8.3.8 明龙骨饰面板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饰面板安装应确保企口的相互咬接及图案花纹的吻合。
②饰面板与龙骨嵌装时应防止相互挤压过紧或脱挂。
③采用搁置法安装时应留有板材安装缝,每边缝隙不宜大于1mm。
④玻璃吊顶龙骨上留置的玻璃搭接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采用软连接。
⑤装饰吸声板的安装如采用搁置法安装,应有定位措施。
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以及基层构造、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铝扣板集成吊顶安装验收标准2
各类龙骨吊顶必须固定牢固,固定完毕后,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校平,并检查安装位置是否正确。
铝扣板集成吊顶安装验收标准3
木骨架所用木方规格应按设计要求,各木方之间应打胶再用钉固定,与罩面板接触的一面必须刨平。
铝扣板集成吊顶安装验收标准4
顶棚木骨架结构应符合防火要求。
铝扣板集成吊顶安装验收标准5
各类罩面板不应有气泡、起皮、裂纹、缺角、污垢和图案缺损等缺陷,表面应平整,边缘应整齐,色泽应一致。
铝扣板集成吊顶安装验收标准6
穿孔板的孔距应排列整齐,胶合板、木质纤维板不应脱胶、变色和腐朽。
铝扣板集成吊顶安装验收标准7
胶合板、中密度纤维板如用钉子固定,钉距为80-100mm,钉长为25-35mm,钉帽应打扁头并进入板面0.5-1mm,钉眼用油性腻子抹平。
铝扣板集成吊顶安装验收标准8
胶合板面如涂刷清漆时,相邻板面的木纹和颜色应近似。
铝扣板集成吊顶安装验收标准9
罩面板上要裱糊或刷涂料时,接缝处应刷白乳胶粘贴细棉布,接缝两边至少各搭接5mm。
胶合板能提高木材利用率,是节约木材的一个途径。
胶合板种类根据胶合强度分为:
1、I类(NQF):耐气候、耐沸水胶合板。这类
胶合板具有耐久、耐煮沸或蒸汽处理等性能,能在室外使用.
2、Ⅱ类(Ns):耐水胶合板。
它能经受冷水或短期热水浸渍,但不耐煮沸。
3、Ⅲ类(Nc):不耐潮胶合板。
我国新制订的国家标准根据胶合扳使用情况,将胶合板分为涂饰用胶合板、装修用胶合板,一般用胶合板和薄木装饰胶合板。
扩展资料:选用要点
1、根据工程性质、使用部位、环境条件等因素选用不同种类、等级、材质、装饰和幅面的胶合板。
2、装修选用珍贵木材刨切薄木贴面的胶合板。
3、建筑内部装修用胶合板,符合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4、可能受潮的隐蔽部分和防水要求较高的场合考虑选用Ⅰ类或Ⅱ类的胶合板,室外使用的胶合板选用Ⅰ类胶合板。
5、面板装饰需用透明清漆(亦称清油),保留木材表面天然色泽和纹理,着重面板材质、花纹和颜色的选择;若不需考虑面板的花纹和颜色,根据环境和造价合理选用胶合板等级、类别。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胶合板
(Plywood-Classification) GB/T 9846.1-2004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 ISO2047-1972《胶合板一词汇》。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胶合板主要术语的定义。本标准适用于由GB9846.1分类的各种胶合板。
二、引用标准 GB/T 9846.1 胶合板第一部分:分类 3.1 单板veneer山旋切、半圆旋切、刨切或锯制方法生产的薄片状木材。
3.2松面loose side 在旋切或刨切过程中,单板与刀接触的一面,此面因受反向伸张而常瓶子产生旋切或刨切裂隙。
3.3层胶合板中的每一层
3.3.1表层outer ply指胶合板的表层单板。
3.3.1.1 面板face胶全板外观质量较好的那个表板。
3.3.1.2 背面back相对于面板的另一侧表板。
3.3.2 中心层central ply胶合板的中心层,其它各层对称配置在它的两侧。
3.3.3芯板cross band,lateral ply纹理方向与表板纹理垂直的内层单位。
3.3.4 长中板centres,longitudinal ply 纹理方向与表板纹理平行的内层单板。
3.3.5板芯core夹芯胶板或复合胶合板的中心层。通常其厚度大于其它各层。
3.4 拼接joint同一层中相邻单板条的连接。
3.4.1 纵拼edge joint两片齐边单板沿纵边拼接,拼缝与单板纹理方向相同。
3.4.2端拼end joint两片齐边单板沿极端拼接,拼缝与单板纹理方向垂直。
3.4.3 斜接scarf joint两片单板沿斜面板端或斜面板边拼接。
3.4.4 指接 finger joint两片单板端部加工成指型榫在平面上互相交错拼接。
3.5胶粘剂glue,adhesive用于两个表面互相胶合的物质。
3.5.1胶合bond用胶粘剂粘按。
3.5.2 胶层glue line胶合两个相邻表面的胶粘剂薄层。 4.1木纹grain木材中国纤维排列方向所形成的纹理。
4.1.1直纹straight grain木纹通直并平行于或接近平行于单板两个主方向(长向或宽向)中的一个
4.1.2 斜纹angle grain木纹与单板板边不垂直。
4.1.3 下规则纹irregular grain木纹因木材异常结构而下直。 5.1胶合板plywood一组单板通常按相邻层木纹方向互相垂直组坯胶合而成的板材,通常其表板和内层板对称地配置在中心层或板芯的两侧。
5.1.1 顺纹胶合板long grained plywood表板木纹平行或接近平行于板子长边的胶合板。
5.1.2横纹胶合板cross grained plywood表板木纹乎行或接近平行于板子短边的胶合板。
5.1.3 普通胶合板plywood for general use适应广泛用途的胶合板。 5.1.4特种胶合板special plywood能满足专门用途的胶合板。
5.1.5室外用胶合板eltetior plywood具有耐气候、耐水和耐高湿度的胶台板。
5.1.5.1 1类波合板type l plywood耐气候胶合板,这类胶合板具有耐久、耐煮沸或蒸汽处理等性能,能在室外使用。
5.1.6 室内用胶台板interior plywood不具有长期经受水浸或过高温度的胶粘性能的胶合饭。
5.1.6.1 2类胶台板type 2 plywood耐水的胶合板,这类胶合扳能在冷水中浸渍,或经受短时间热水浸渍,但不耐煮沸。
5.1.6.2 3类胶合板type 3 plywood耐潮的胶合板,这类胶合板能耐短期冷水浸渍,适于室内使用。
5.1.6.3 4类胶合板type 4 plywood不耐潮胶合板,这类胶合板在室内常态下使用,具有一定的胶合强度。
5.1.7结构胶合板structural plywood具有限定力学性能要求的胶合板。
5.1.8 星形组合胶合板star plywood单板纹理按星形排列组坯制成的胶合板。
5.2 夹芯胶合板core plywood具有板芯的胶合板。
5.2.1 细木工板blockboard板芯由木条组成,木条之间可以胶粘,也可不胶粘。
5.2.2蜂窝板callular board板芯由一种蜂窝结构组成,板芯的两侧通常至少应有两层木纹互为垂直排列的单板。
5.3 复合胶合板composite plywood板芯(或某些层)由除实体木材或单板之外的材料组成,板芯的两侧通常至少应有两层木纹互为垂直排列的单板。
5.4 装饰胶合板decorative plywood两张表层单板或其中一张为装饰单板。
5.5 成型胶合板moulded plywood在压模中加压成型的非平面状胶合板。
5.6 斜接胶合板scarfed plywood用斜面胶接两张或两张以上的胶合板,以增加其幅面尺寸。
5.7 指接胶合板finger jointed plywood由两张或两张以上的胶合板,采用板边指型交错结合方法胶拼,以加大幅面尺寸的胶合板。
5.3 板长length of panel沿表板木纹方向的尺寸。
5.9 扳宽width of panel垂直于极长的尺寸。
5.10 板厚thickness of panel 垂宜于板面的尺寸。 6.1 组坯1ay-up板坯中各层单板按木纹方向和厚度的配置。
6.1.1直交组合cross-banded plies相邻两层单板的木纹垂直配置。
6.1.2 星状组合star formation相邻两层单相的木纹校星形排列配置。
6.1.3 平行组合parallel grain plies相邻两层单板的木纹以相同方向配置。
1、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及以上时,应根据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和防护,在4m以上或两层及两层以上周围应设安全网和防护栏杆。
2、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安装、拆模板。
3、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用马凳操作。
4、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定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模板上有预留洞,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按规定进行防护。
5、操作人员上下通行时,不许攀登模板或脚手架,不许在墙顶、独立梁及其他狭窄而无防护栏的模板面上行走。
6、模板支撑不能固定在脚手架或门窗上,避免发生倒塌或模板位移。
7、在模板上施工时,堆物不宜过多,不宜集中一处,大模板的堆放应有防倾措施。
8、冬季施工,应对操作地点和人行通道的冰雪事先清除;雨季施工,对高耸结构的模板作业应安装避雷设施;5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宜进行大块模板的拼装和吊装作业。
扩展资料
模板工程简介
制作、组装、运用及拆除在混凝土施工中用以使混凝土成型的构造设施的工作。使混凝土成型的构造设施称为模板。其构造包括面板体系和支撑体系。
面板体系包括面板和所联系的肋条;支撑体系包括纵横围囹、承托梁、承托桁架、悬臂梁、悬臂桁架、支柱、斜撑与拉条等。早期普遍用木材制作模板。
20世纪50年代以后,逐步发展到采用钢材、胶合板、钢筋混凝土,或是钢、木、混凝土等材料混合使用。也有以薄板钢材制作具有一定比例模数的定型组合钢模板,用“U”形卡、“L”形插销、钩头螺栓、蝶形扣件等附件拼成各种形状及不同面积的模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模板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