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静电地板的房间用的踢脚有哪些
有陶瓷的、木的、铝塑的和不锈钢的。
陶瓷用光亮的黑色的,不锈钢的当时好看,但久了点就会有点腐蚀。木的一般是以木板打底,铝塑的贴在木板表面。
防静电地板踢脚品牌有多米阳光、安尔康、江立、恒基、蓝沐子、石全、京派等。最好的是材质运用非洲圆盘豆、台湾番龙眼的多米阳光品牌。还有一些比较便宜的沈飞、华集、汇丽、向利、友联、顺藤、安创和华一都是比较不错的牌子。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以下是我整理的读书为话题作文10篇,欢迎大家分享。
读书为话题作文 篇1快乐,是春天的一朵鲜花,是夏天的一股清泉,是秋天的果实累累,是冬天的银装素裹。而读书,它不知不觉地走进了我的世界,成为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带给我知识,也带给我快乐。
早晨,一缕阳光照进我的房间,几声鸟鸣打破沉寂,我一如既往地走进书房,从容地坐下,抽出一本书看了起来,这是每周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每周六上午我总会在读书中度过,沉浸在书中无法自拔。
我常常被各种各样的诗书所吸引,诗词中蕴含着无穷的乐趣。有激励我们前进的“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也有李清照充满悲伤的“只恐双溪舴艋舟,载不动许多愁”,当然也少不了充满山水情意的“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一首首唐诗宋词流传至今,让我喜爱不已。
记得那次,读到李白的“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时”,我受益匪浅。想想前几天,我还正因为考试没有发挥好而失落抱怨,现在想来的确可笑。人生难免会有挫折,为何要因为一次失败而悲伤呢?只要努力,下次考得会更好。
在诗词的天地里,它们给我无穷的鼓励与希望。当然也不只是诗词,当我在读书中消除烦恼时,心情也会很舒畅,天上的小鸟欢快地唱着歌,仿佛在分享我的快乐。我扬起嘴角,脸上露出快乐的微笑,此时此刻,快乐如同一股甜丝丝的暖风,吹进我的心里。
读书为话题作文 篇2在我的记忆里,很小的时候,我就记得爸爸老在我耳边讲的一句话:“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当时的我不懂什么是“破万卷”,更不懂得什么是“如有神”。那时的我,好想快快长大,好想快快长高。我以为爸爸讲的破万卷是奥特曼打怪兽,我好高兴哦。
现在的我十岁了,上小学五年级。读的书多了,我慢慢地明白了“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道理。另外我还知道爸爸是个小骗子,原来这话是大诗人杜甫的诗句,不是爸爸想出来的。
现在我不怎么埋怨爸爸了,因为,读书能让我很快乐。
我没有亲哥哥和亲姐姐,只有一个表哥和一个表姐,而且隔得很远,只有寒暑假才可以一起玩。大部分时间,我只有一个人在家,有时觉得很孤单。在我孤独的时候,我就找书读,书成了我的小伙伴,慢慢的,我也就不觉得那么孤单了。还有,在我生气时,我就把书当成出气筒,一口气看很多很多,让故事帮我消气。
记得三年级才开始接触作文的时候,我很怕写作文。尤其是老师在我的作文本上又是画圈圈又是打XX的时候,我很害怕。越怕就越写不好。这时老师和我说:“要多看看课外书哦!大文学家鲁迅都讲过:‘要把写好,最可靠的还是要多读书。’沐子你呀,要多看书呢。”
我听到老师的话后,央求妈妈星期天带我去了新华书店。妈妈帮我买了一大堆课外书籍,除了漫画和小人书外,我还买了《小学生优秀作文选》等等的书籍。书中的优美的词句很多很多。读这些书后,我的词汇多了,作文水平大大提高了。我的作文,还当范文念给全班同学们听呢,我好感谢书的。
小时候,我遇到一点点不如意小事,就哭哭啼啼,就大吵大闹发脾气,爸爸妈妈拿我也没办法。现在十岁的我,长大了,遇到不开心的事,就捧起一本故事书,读那些感人的故事,学着像故事书中的人一样,平和地解决每一道难题。他们是那么坚强,那么勇敢,我也要学习他们。
“读书能使人健康成长。”这是老师上课时经常讲到的。《窃读记》中的小女孩,在书店里得到了窃读的乐趣,我很庆幸,我现在不要窃读了。《小苗与大树的对话》中的小女孩,在对长辈的的访谈中获得了读书的启示。现在的我,还可以书海中遨游,感觉像在飞!
小时候,我天天喊要妈妈为我生一个小弟弟或者小妹妹,因为没人和我玩。现在书给了我很多很多快乐,我并不孤单。我现在不要妈妈为我生弟弟妹妹了,因为,书就是我的小伙伴。
有书读,真好!
读书为话题作文 篇3寒风簌簌敲窗,夜在滴滴答答的雨中前行,留着那夜色的心情与一本书或一页纸相逢,陌生又熟悉,安心又诱惑。一书,一笔,坐听风雨而怀抱寂静;一思,一悟,散拥雪月而阅透人情。
世界之大,书籍之多,我们读不完所有,只好尽己所能,读自己需要的和喜欢的,即便这样,也是杯水车薪,囊中羞涩。
宋代禅宗大师青原行思提出参禅的三重境界:参禅之初,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禅有悟时,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禅中彻悟,看山仍然山,看水仍然是水。
人之一生,从垂髫小儿至垂垂老者,匆匆的人生旅途中,人们借佛之禅悟,喻为人生的三重境界。漫漫人生路,读书与人生同在旅途,我不知道人的一生中,读书能有几种境界?也许是息息相通吧。
读书之初,我们涉世未深,把目光看得很远,可是脚步很浅,没有能力和阅历来读懂他们,书还是书,人还是人;具备了一定的年龄和内力,通过文字的表层,似乎看到了另一个世界,如入桃花源,书中藏着山水,忘乎所以的时候开始迷惑、彷徨,中迷失,失去自我,书非书,人非人;洞察世事后的反璞归真,谁又能集众家与一家?自成一体的人毕竟不多,那应该是读书到的最高境界。
马德说:“读书人的阅历是一面镜子,可以洞鉴书之矫情、伪情、滥情,可以体察书之虚势、颓势、做势。故阅历越深的人,眼光越挑剔,可读之书越少。也因此,阅历亦成了一条绳索,捆绑人之思想。从而使其拒绝了浪漫到瑰丽之书,幼稚到纯真之书。”
我是彷徨的边缘之人,我只知道,我是如何踩着它们,一个字一个字,像一叶叶小舟,穿山过水,抵达身体里汩汩涌动却又不知方向的秘密河流,如同《桃花源记》中的武陵捕鱼人,缘溪行,忘路之远近。
指尖轻翻书页,时间是在落英缤纷的字里行间悠闲踱过的,我听到隔壁那个高三的孩子上楼了,他每晚下晚自习都很晚,到家时一般都在十一点一刻左右,估计十一点才下课的。听他开门,关门,啪嗒一声,门重重地合上,心里想,都腊月二十七了,大街小巷都涌动着浓浓的年味,而老师还在带着这些孩子们心无旁骛,夜以继日地寒窗苦读。自古灯下功名皆苦求,不说悬梁刺股,凿壁偷光,要想考入理想大学之门,不昼耕夜读,勤学善思,那就等着千军万马把你踏在脚下,任人宰割吧!
想起我中考那年,也是这样的,老师日夜给我们念紧箍咒,做足思想工作,使我们不得不把时间系在弦上,朝朝暮暮在发弓,整日处于高度备战的状态。寒假自不用说,分秒必争的时段,肯定是在校补课了。虽说我们早有心理准备,却不是心甘情愿,被老师勒在教室,在那个贫乏而又落后的年代,一年到头就盼着过年,有好吃的,有好玩的,对过年无限憧憬和向往,还有心思学习吗?
每日放学,我们踏着高低不平的乡村小路,如箭一般往家飞奔。一路上,我们闻足了各种香味,有张家刚刚出锅的豆腐压在外面的小桌面上,一阵阵豆脑的清香;有李家做糙米糖、花生糖等熬糖稀的蜜糖味儿;有赵家柴火旺旺地烧着大锅,熬一锅的热油,炸着各种小吃的味道;还有好多好多的美味一股脑儿地往我们空空的腹内钻,更让我们饥肠辘辘,饥寒交困。我们只得绕道,沿着江边的小道嬉耍,一边还在大发恼骚,骂老师的无情与急功近利,骂书本的可恨,骂考试的残酷,还要骂那些诱惑人的美味。
过年的时候,初三和高三的学生假期只有六天,年前和年后各三天。年前,那些浓浓的美味和书本的寡淡剧烈对抗,年后,过大年热闹的氛围和独处一隅清净的课堂无形对峙,这些都造成了我们心里巨大的落差,愤懑之心,怠慢之形,皆现于脸上。懵懂的少年哪里知道老师的良苦用心,哪里知道前程还要在此一搏?只知道羡慕那些校门之外的孩子,可以走亲戚,拿红包,玩扑克,斗骰子,他们是多么自由,多么快乐哦!
那时把读书当做可恨可恼之事,也可以说是不矫情,不伪情。纯真稚拙,是少年拥有的自然心态,如同春日竹林,疏影横斜、挺拔苍翠都是自然的,无须雕琢,葱茏的时光,无邪的年华。
现在,每每想着当时苦读的情景,都觉得当下每分每秒都是奢侈的,快乐的!成长的路上,煎熬和磨炼是必备的,可是,我看着高三的孩子又背着沉重的书包,步履匆匆,我仍然觉得这世上寒窗最苦,学子最苦。学习,是一件最值得人尊敬的事!
读书为话题作文 篇4书可真是个好东西,它可以把你带到天涯海角、天南地北,还可以把你带到各种各样的神话里。
小时候,一提起书,就让我头疼,总觉得书没什么意思,还得云硬 看那些不认识的字,多烦人呀!看电视多好,有声音,有图像,轻轻松松地欣赏。
慢慢地,我长大一点了,认字了,对书的态度有了一点转变,最基本的教科书、漫画书,我都能看懂了。现在一般的书籍我大都能自已看得懂了。
读书给人带来知识,也还来欢乐。它像涓涓的溪流一样浇灌着我们的心灵它像香甜的乳汁滋润着我们。以后的假期,我不再没事干了,一再一个劲地看电视了,因为有一件让我百干不厌的事——读书。
慢慢地,读书成了我最大的乐趣,书成了我最好的朋友。它教会了我做人做事,明辨是非,逐渐使我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难怪有人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读书真好!
读书为话题作文 篇5春花秋月,云展云舒,时间如流水一般消逝,如今的我已是一个13岁的女孩,我觉得这么多年,我只有一个最忠实的朋友,那就是书——题记
看呀,照片上,蓝蓝的天空下那个小女孩依在妈妈的怀里,手拿一本书,津津有味的听着妈妈讲那动听的故事,她为海的女儿的悲惨而哭泣,为白雪公主最终找到幸福而感到欣慰——这则是我对书的最初接触。
随着我的慢慢长大,父母也不在为我讲故事,对于我这个小故事迷来说,真是一大损失,但是我也不哭不闹,因为我已经能认识许多字,已能看一些带拼音的书了,我漫步在书的海洋中,书让我明理,书让我的精神财富愈加富有。
有的书让我知道了“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恨读书迟”的后悔莫及,有的让我感悟到了“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忠贞不渝,还有的让我体会到“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深厚情谊……
记得三四年级的时候,我的作文写得真像“豆腐块”,就那么几句,完全是应付老师的检查。那时妈妈很着急,因为语文中作文都占很高的分值,作文写不好,语文也就绝对考不好。我也非常怕写作文,每每听到老师布置作业,我就在心中念叨:“菩萨保佑,不要有作文!”当然,那时在我身边也有很多很会写作文的同学,我发现他们都很喜欢看作文书,于是,我便兴奋的跑回家去,叫妈妈给我买作文书,并且我爸爸的文章写得很好,一有时间,也会给我辅导辅导,经过一个多学期的刻苦努力,我的作文水平突飞猛进,写出来的作文比原来好了很多。现在,每当我看见刚学写作文的孩子因没话说,而流眼泪的时候,我便告诉他们“要多读书”。
现在的我很喜欢看一些文笔比较细腻,蕴涵着深刻的哲理的现代诗,在仔细品位他人的情感的同时,我也会经常学着他们的写作角度,仿写几首小诗,虽然写的不好,语言比较朴素,但我相信,书读多了,肯定会让我的思想与众不同,总有一天,我一定会写出一首自己的原创诗,对了,不是一首,而是许多首。
书,你对我的帮助是无穷无尽的,我又能怎么报答你呢?让我们在以后的人生中,去读更多的书吧,去吸收更多的阳光雨露吧!
读书为话题作文 篇6我坐在窗前,凝望着远处天边的片片云霞,仿佛被带入了一个紫烟萦绕的仙境,我被这番迷人的景致吸引了。我静静地沉思着,忽然一个念头如彩虹般架起又很快消失了,我心想:彩霞真美!可转念一想:彩霞尽管绚丽,她的生命却是短暂的,有如昙花一现。与此同时,我不禁感叹其实每个人的生命也仅此一回,要是走错了路,可以再走一回那该多好!可事实是残酷的,人生只有一次。
我轻轻翻开一本书,希望书能给我快乐,带来甜蜜。在晚霞的映衬下,我翻读着《青鸟》。没过几分钟,我便被蒂蒂和咪蒂的一份纯真和勇气所打动了,我没想到,两个与我差不多大的兄妹竟决心那么坚定,再多的艰难险阻都动摇不了他们的信念,太令我敬佩了!要换作我,准会被吓坏的。很快我被故事深深地迷住了,一行行简朴而又惊心动魄的文字将我带到了那兄妹身旁,与他们共同面对心灵的挑战。我津津有味地看着,一幅幅生动的画面浮现在我眼前。
不知不觉中,我已一口气将《青鸟》这本书看完了。读书的过程中,我也懂得不少。我渐渐地觉得:没错,人生只有一次。世上没有后悔药吃,所以,做事一定要三思。只要把握好人生的每一分每一秒就足够了,无须奢求更多的光阴。请记住,随时随地都不要觉得“幸福离我很远”,其实正如书中所说,“幸福无处不在,就近在咫尺” 点滴中都是幸福的甜味。默默地,我似乎品尝到了这份甜蜜,源于书,源于幸福。此时,我舒心地笑了,因为我体会到了《青鸟》的真正含义。
正如鲁迅先生所说“读书,就如蜜蜂吮吸花蜜一般”,一点不错!不知你何曾体会到这份甜蜜?真的,书是甜的!
读书为话题作文 篇7自从我会识字起,书就悄悄进入我的生活,成为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打开尘封的记忆,时间开始倒流,似乎又回到我的幼年时代了。
记得那一次,我才8岁。我捧着一本妈妈新买给我的故事书,坐在沙发上认真地看那本书。“婷婷,给我买一袋盐来。”我隐约听见妈妈的喊声,眼睛一刻不停地盯着书走到厨房里,问妈妈:“妈,你刚刚说了什么啊?”妈妈用“河东狮吼”般的声音答道:“家里炒菜没盐了,你去给我买袋盐来!”说着,便从口袋里掏出5元钱来,递给我。我接过钱,用左手打开门,目不转睛的盯着书走了出去。
由于我没看路险些被石头绊倒,幸好用手扶住墙了。我又继续边走边看书,走到半路时,觉得脖子好酸。于是我抬起头舒缓一下,刚抬起头,突然觉察到自己不在沙发上了。而是在路上了。
我合上书,心想:我怎么在这,拿到我不睡觉也会梦游,可是我不睡觉也不会梦游啊!我糊里糊涂地抓了抓头,犯嘀咕地走回家了。刚进家门,妈妈就问我:“盐买回来了吗?”我十分惊讶:“你什么时候让我买盐了,我怎么不知道了?”我拼命地回想,好不容易想起了一点。我看了看手里的5元钱,急忙跑了出去。妈妈大声问:”你去哪?“我背对妈妈说:“去买盐。”我很快把盐买了回来,妈妈看在我这么快就把盐买了回来了,也没有责备我,我心里还偷偷笑呢!还有一次,晚上我坐在床上看书,一本名叫《斗猪》的书把我吸引住了,这时,妈妈问我:“宝贝,今天在学校都干了些什么?”我脱口而出:“斗猪。“妈妈以为她没听清楚便又问了一遍:“干什么了。”我大喊一声:“斗猪。”妈妈走过来看见我在看书,便明白了,就不再问了。
过了一会儿,妈妈对我说:“宝贝,该睡觉了。”因为我正看到精彩的部分,便念了起来:“你这头大笨猪,还敢对我指手画脚的。”妈妈以为我在跟她说话,生气极了,大声说:“你快点给我睡觉。”因为我还在书的梦境里畅游,没听见,然后,妈妈走过来把我手上的书拿走,对我说:“快点睡觉,大笨猪。”我这时才反应过来,把书放在书柜里,关灯睡觉了。
这就是我读书的趣事,自己想起来都想笑呢!
读书为话题作文 篇8春花秋月,云展云舒,时间如流水一般消逝,如今的我已是一个13岁的女孩,我觉得这么多年,我只有一个最忠实的朋友,那就是书——题记
看呀,照片上,蓝蓝的天空下那个小女孩依在母亲的怀里,手拿一本书,津津有味的听着母亲讲那动听的`故事,她为海的女儿的悲惨而哭泣,为白雪公主最终找到幸福而感到欣慰——这则是我对书的最初接触。
随着我的慢慢长大,父母也不在为我讲故事,对于我这个小故事迷来说,真是一大损失,但是我也不哭不闹,因为我已经能认识许多字,已能看一些带拼音的书了,我漫步在书的海洋中,书让我明理,书让我的精神财富愈加富有。
有的书让我知道了“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恨读书迟”的后悔莫及,有的让我感悟到了“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忠贞不渝,还有的让我体会到“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深厚情谊……
记得三四年级的时候,我的作文写得真像“豆腐块”,就那么几句,完全是应付老师的检查。那时母亲很着急,因为语文中作文都占很高的分值,作文写不好,语文也就绝对考不好,我也非常怕写作文,每每听到老师布置作业,我就在心中念叨:“菩萨保佑,不要有作文!”当然,那时在我身边也有很多很会写作文的同学,我发现他们都很喜欢看作文书,于是,我便兴奋的跑回家去,叫母亲给我买作文书,并且我父亲的文章写得很好,一有时间,也会给我辅导辅导,经过一个多学期的刻苦努力,我的作文水平突飞猛进,写出来的作文比原来好了很多。现在,每当我看见刚学写作文的孩子因没话说,而流眼泪的时候,我便告诉他们“要多读书”。
现在的我很喜欢看一些文笔比较细腻,蕴涵着深刻的哲理的现代诗,在仔细品位他人的情感的同时,我也会经常学着他们的写作角度,仿写几首小诗,虽然写的不好,语言比较朴素,但我相信,书读多了,肯定会让我的思想与众不同,总有一天,我一定会写出一首自己的原创诗,对了,不是一首,而是许多首。
书,你对我的帮助是无穷无尽的,我又能怎么报答你呢?让我们在以后的人生中,去读更多的书吧,去吸收更多的阳光雨露吧!
读书为话题作文 篇9桂花飘香,馨香阵阵。花落的瞬间,我的思绪随之飘舞,跌落在儿时那段充满墨香的至真时光。
这段充实的时光,是和书籍这个亲密无间的友人共度的。
还记得,小时候是和外婆生活在一起的。我不断地索取着来自外婆的呵护。一日,恰逢赶集日,外婆一如返顾地领着我不远几里坐车去市里赶集。温润的春风,似轻柔的丝巾微微抚摸我的脸,我顿觉全身心的愉悦,宛若喝了蜜的小蜜蜂东钻西飞。忽地,一屋神秘的气息引我跑进一家摆满书籍的“殿堂”里。拿起一本《365夜童话》,吵嚷着央求外婆给我买下。外婆摸摸身上仅余的乘车的费用,温和地安慰我说下次再买。我似乎明白了外婆的顾虑,眨巴着眼睛,拉扯着外婆的衣角,撒娇道:“外婆买嘛,我们可以不坐车走路回家呀。”看在我爱不释手的份上,外婆终于答应了。
我又如轻快的燕子,东跑西窜地向前奔去。没走几步,就累得不行了。坐在石凳上,吵着外婆给我读书中的故事。我细细地听着,汲取着、享受着读书之乐。
那以后,我更是嗜书如宝,每每发觉书的踪迹,必定欣然翻阅、收集。不久,我便创立了自个儿的藏书房,那儿积存着我最原始的快乐。我想,自己对于书籍的无限渴求,应是永无止境的。
而今,我已广泛地阅读了大量完备而精深的读物。驻足现今,回首过去,书籍,给予我的甚多。
窗外,又是一个花落的季节,我思绪翩飞,追寻着那一个个丰富的读书历程。
读书为话题作文 篇10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古代圣贤很注重读书,我也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
我从小到大读了几百本书,既有名著,又有绘本。书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我心情烦躁时,会拿起一本书。我高兴喜悦时,会拿起一本书。我考试靠砸时,也会拿起一本书……
有一次,妈妈叫我帮她等到水满时,把水龙头给关上。我一口答应了下来。水哗啦哗啦往下流,我把它当成高山流水般的伴奏声,专心致志地看着书。
或许是书的情节太精彩,太引人入胜了。或许是我看书看得太入迷,太走火入魔了。我竟没发觉水不知不觉间已经流出了脸盆,开始向地板进军了。时间一点点流逝,我不经意间瞟了一眼水龙头。“啊!坏了。”我一边大喊:“糟糕,糟糕!”一边手忙脚乱地关上水龙头。当妈妈来验收我的劳动成果时,我不禁沉住了脸,头发似乎在冒烟,像着了火一样。但当她看到那本趴在洗衣机上的书时,表情立刻多云转晴,温和地对我说:“两耳不闻流水声,一心只读圣贤书呀!”说完,我们两个都哈哈大笑起来。
啊!读书可真好!怪不得古代圣贤们那么注重看书呢!这真是国不可一日无君,人不可一日无书呀!
蓝欣陆浩成是小说《幼儿园门口总裁惊呆了》中的主人公。
内容简介:七年前,姜蓝欣被自己的家人设计,让她意外的和江市闻风丧胆的铁血总裁陆浩成有了不可描述的一夜。但是当七年后,姜蓝欣再次归来的时候已经是三个萌娃的妈咪,这一次,她回来是为了报仇。可是却没有想到,竟意外的惹上了陆浩成。
精彩片段
若不是多年的交情,他都不敢和他坐在一张车子里,这强大的压迫感,没有几个人能受得了。此时子珩也不敢开口说一句话,安安静静的开车。过了许久,陆浩成稳住了自己的情绪,才缓缓开口:“子珩,她叫蓝蓝。”
沐子珩一听,握着方向盘的手,微微紧了紧!他不问,也知道他说的蓝蓝是谁?他从不来让人提起蓝蓝二字,今天怎么突然自己提起来了?在沐子珩看来,人之所以活的累,就是想的太多,身体累不可怕,适当的休息就可以缓解,心累就会影响心情,扭曲心灵,危及身心健康,然而,陆浩成现在就是活成这样的。
除了赚钱,除了那个被他弄丢的蓝蓝,除了被迫离开的妈妈,他似乎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可是,人只要活着,人的欲望无止境,在这个充物欲横流,充满竞争的社会里,生活有太多的难题和烦恼,要适时调整自己,懂得取舍,该坚持的坚持,该放弃的放弃。
但陆浩成,对于蓝蓝,从未放弃过。下班高峰期,车流如潮,堵得让人心烦意乱!陆浩成不说话,紧闭着双眸靠在真皮靠椅上。陆浩成,江市首富,陆氏集团的总裁,在商业界叱咤风云。在江市有一个传说,惹阎王都不要去惹陆浩成。
2、《面瘫孟爷,结个婚吧》作者:沐子;
3、《指染成婚》作者:炎水淋;
4、《陆少的暖婚新妻》作者:唐玉;
5、《猛犬老公宠妻过急》作者:浅兮;
6、《腹黑娇妻怀里来》作者:卿青子衿;
7、《入骨暖婚》作者:大周周;
8、《隐婚甜妻拐回家》作者:夏意暖;
9、《全世界都不如你》作者:浅茶浅绿;
10、《闪婚厚爱》作者:旧时绵绵。
介绍图片
李沐子
血型:B型
星座:白羊座
外貌:粉红头发,粉红瞳,头上有一根呆毛。
特征:对待别人非常友好。很有活力。有一些自卑。对感情方面的事情很被动。
运动全能少女,但对音乐更有兴趣,想成为音乐大师,唱歌却很难听。对于自己的梦想之路感到很迷惘。
一开始是为了音乐社社长才加入声乐社,但因为社长的女朋友让她结束了自己长久以来的暗恋。之后肆海沙搬到隔壁,并且认识了叶璃,从此生活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第10回中拒绝登台唱歌,后因叶璃的关系让她退出了声乐社,之后叶璃让她也在表演会 上表演节目并打败声乐社,对叶璃十分感动。第14回中找不到合适的社团加入,后来叶璃建议自己创立社团。之后便创立社团,后来与叶璃去找肆海沙,结果叶璃走了之后才看到肆海沙出来。之后因为肆海沙卖乖,于是答应和肆海沙一起去买药,并要求肆海沙和她一起逛街。逛街后沐子对海沙有了新的认识,并且第一次有了“哥哥”这样的感觉,第二天回到学校,却发现校贴上自己与肆海沙“早恋”、“约会”的照片。
“早恋”风波宣起,沐子希望朋友帮助她,但后来遇见叶璃遭到质问,之后对叶璃产生误会。第18回中了解叶璃所帮助她的一切,找到叶璃后与叶璃奔跑,互相称为“笨蛋”,后与叶璃和好。
前社长分手后,知道了前社长分手的事情,使之成为所在意的烦恼,之后与叶璃谈心,被督促向前社长表白,并约定一起去参加音乐交流会。之后想去找前社长,无意间听到社长前女友的报仇计划,告诉了社长后内心一直不安,之后决定要坚强起来不再依靠叶璃。
(曾在《暴走邻家》中以年幼时的小女孩身份呈现,觉得在夕阳下奔跑的小菲和烛天很酷,却被庶岚吓到,将庶岚称为怪蜀黍)
肆海沙
生日:1997年11月5日
血型:AB型
星座:天蝎座
外貌:黑灰色头发,红色瞳,又乖又帅(自己承认的),自恋
特点:大大的蚊香眼。李沐子的隔壁,喜欢漫画【他姐(童霜月)逼的】。自恋,强力乖萌受。说话圆润,随机应变能力很强。喜欢欺负沐子,被沐子给予外号”烂泥怪“。第一回便搬到了沐子家旁,从此使沐子的生活发生了一系列变化。经常向邻居大妈拜访卖乖,招揽了不少吃的。第6回因叶璃不小心弄坏了漫画原稿,一夜之间就在房间里不停赶稿。第16回中再次登场,因为生病所以和沐子一起去买药,与沐子逛街时望着店里玻璃缸里的水母很久(似乎是在想张小菲)。后来让沐子交给叶璃一盒笔尖,并答应沐子好好教叶璃一天漫画。
沐子“早恋”风波宣起,成为沐子的“早恋”对象,不过本人并不在意,而且觉得自己很上镜。叶璃
星座:狮子座
爱好:画漫画
外貌:蓝色头发,黄色瞳,做事认真
特征:脾气暴躁,爱说脏话。别人总是有种莫名地害怕她。实际上是很温柔的人,并且很怕寂寞。
特点;背着挎包,里面不是书本,而是零食。校外零食机空了是她干的。很敬畏长辈。会吃沐子的醋(划去)
学校校长的孙女,沐子朋友(叶璃不这么认为)
叔叔:赵履虫
喜欢画漫画,对于画漫画的事情会格外认真并且充满了斗志,肆海沙也从她身上看到了张小菲的影子。
似乎有一段关于友情伤痛的回忆。
一天非要沐子带着她去找肆海沙提出参赛作品的修改意见,两人便有了接触。本想与肆海沙一起学漫画被拒绝,但并不甘心。
第10回中一气之下带沐子冲出声乐社宣言要退出社团,之后说了一番话鼓励李沐子。后来因违反校规被学生会盯上,于是保持着上课不迟到,且规规矩矩地穿上校服来到学校(实际上是为了能让沐子登上舞台的三个条件之二)。
第14回中帮沐子寻找合适的社团加入,之后建议说自己建立一个社团。与沐子合作创立社团。
沐子“早恋”风波宣起,于是质问沐子。后来与沐子和好。
沐子前社长分手后,第一次以便装参加音乐会。
被沐子视为”企鹅P仔“。
(曾在《暴走邻家》中以赵履虫的侄女出现,赵履虫曾来送她漫画书看)黎雨晨外貌:金棕色头发,蓝色瞳
特征:善良,待人热情,脆弱。
叶璃的表哥,美术社副社长,与叶璃同一个班级,负责记录叶璃的出席率。
沫子给予外号”表哥“”小天使“
想与叶璃保持距离,却又想和叶璃改善关系。
第12回首次登场。看到沐子跟叶璃打招呼便认定是朋友,后来赵芸芸带沐子来到美术社后与叶璃见面,之后被社员误会,结果被叶璃叫做娘娘腔,因此受打击。之后看到叶璃穿着校服来学校,很是惊讶,觉得叶璃的改变十分大。第15回中鼓励沐子创建社团,结果再次被叶璃打击。
曾经帮叶璃擦过桌子,却被叶璃一脚踢翻了水桶。夜止鸣
外貌:银灰色妹妹头,莹绿色眼眸,眼角微微上扬
特征:认真,关心同学,天然呆,话唠。
沐子所在学校的学生会会长,被沫子给予外号”狐狸眼讨厌鬼“。
非常在意学生们的行为规范,和学校的规章。受校长之命和黎雨晨一起观察着叶璃的学习情况和出勤率。
声称”决不允许任何不协调“”与学校规则对着干的就是敌人“。
但对叶璃很没辙,经常被叶璃殴打。很在意沫子和叶璃的举动。
经常被凌羽砂戏弄,被教导一些错误的为人处世方法。 凌羽砂
外貌:淡紫色碎发,琥珀色眼眸
特征:花心大少爷,喜欢戏弄会长,给他错误的行为指导。
文艺部部长,和会长和黎关系很好。对沫子和叶璃很感兴趣。被沫子给予外号”壁咚男“,被沫子认为为人处世像演戏一样。 朱素茵
外貌:发色与瞳色一样为金棕色,马尾稍短
特征:男孩子气,讲义气
沐子的好朋友。
沐子前社长分手后,与赵芸芸并称“八卦小分队”,想要调查处社长分手前后的状况。赵芸芸
外貌:发色与瞳色一样为灰蓝色,发梢有稍许的紫色,长发
特征:性格温柔,很文静
同为沐子的好朋友。年级前五的学神。
第12回中带沐子来到了美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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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心机美男_ 第十九章(上)
偶然来到广州天河谈一笔生意,雷决心想如果不是自己突然兴起专门开车出来吃那道手撕包菜,就永远都不会再遇到眼前这个可人儿。他剪了头发,感觉少了以前的忧郁,多了一丝清爽的美,
脸上的表情也柔和许多,给他抱在怀里的是谁?他结婚了吗?他的儿子吗?如果他是女的,也许这个小孩子会是他当初播下的种吧?太多太多的问号,让雷决一瞬间觉得自己脑袋都快要爆炸了。到底邵沐聆在自己身上施了什么魔法,他竟然如此不可自拔?
而另一边,早在饭桌上进行了一半的就餐时间,邵沐聆当做没有看到雷决,径自将邵沐子抱坐在腿上喂他玉米羹。只是他的心一直扑通扑通地跳,拿着调羹的左手也控制不住微微颤抖。
雷决脱_下深蓝色的西装外套,正了正领带,终于走到邵沐聆的饭桌旁边。可是他不知道怎么吭声,就这样一直站着,沉默着。
看着地板上那两只黑色皮鞋,鞋面光滑无灰尘,邵沐聆甚至就想这么低着头,永远不要再看到雷决的脸。
“这位先生,……
“沐子景尚”专注传播智慧,引领时尚,引领女性生活方式,致力于让每个女性都变成爱的本身。而品牌名“moving choice”(中文品牌名为’沐子景尚‘)完美诠释了这一内涵。
品牌Logo是一个身着蓝色大衣的女子,配合纯白背景撑开一番意境,大气、内涵、风韵、高贵,她有个美丽的名字——“沐子”,这有两层意思,一是对“沐子景尚”品牌的简称,二是我们木子人的努力方向,“沐”即“沐浴、滋养、引领”,“子”在古文中是“你”的意思,“沐子”即“让每一个女人的外表与灵魂都能得到滋养与引领,外表渐渐灵动,灵魂渐渐丰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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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蓝欣陆浩成是小说《幼儿园门口总裁惊呆了》中的主人公。
内容简介:七年前,姜蓝欣被自己的家人设计,让她意外的和江市闻风丧胆的铁血总裁陆浩成有了不可描述的一夜。但是当七年后,姜蓝欣再次归来的时候已经是三个萌娃的妈咪,这一次,她回来是为了报仇。可是却没有想到,竟意外的惹上了陆浩成。
精彩片段
若不是多年的交情,他都不敢和他坐在一张车子里,这强大的压迫感,没有几个人能受得了。此时子珩也不敢开口说一句话,安安静静的开车。过了许久,陆浩成稳住了自己的情绪,才缓缓开口:“子珩,她叫蓝蓝。”
沐子珩一听,握着方向盘的手,微微紧了紧!他不问,也知道他说的蓝蓝是谁?他从不来让人提起蓝蓝二字,今天怎么突然自己提起来了?在沐子珩看来,人之所以活的累,就是想的太多,身体累不可怕,适当的休息就可以缓解,心累就会影响心情,扭曲心灵,危及身心健康,然而,陆浩成现在就是活成这样的。
除了赚钱,除了那个被他弄丢的蓝蓝,除了被迫离开的妈妈,他似乎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可是,人只要活着,人的欲望无止境,在这个充物欲横流,充满竞争的社会里,生活有太多的难题和烦恼,要适时调整自己,懂得取舍,该坚持的坚持,该放弃的放弃。
但陆浩成,对于蓝蓝,从未放弃过。下班高峰期,车流如潮,堵得让人心烦意乱!陆浩成不说话,紧闭着双眸靠在真皮靠椅上。陆浩成,江市首富,陆氏集团的总裁,在商业界叱咤风云。在江市有一个传说,惹阎王都不要去惹陆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