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材是实木指接, 16MM厚, 贴面是2.4MM厚的实木复合地板出口有退税吗
出口可以退税,海关税号归入4412项下,视木质种类和加工程度归入相应子目。
44.12 胶合板、单板饰面板及类似的多层板:
—仅由薄木板制的胶合板,每层厚度不超过6毫米:
13 — — 至少有一表层是本章子目注释所列的热带木
14 — — 其他,至少有一表层是非针叶木
19 — — 其他
—其他,至少有一表层是非针叶木:
22 — — 至少有一层是本章子目注释所列的热带木
23 — — 其他,至少含有一层木碎料板
29 — — 其他
—其他:
92 — — 至少有一层是本章子目注释所列的热带木
93 — — 其他,至少含有一层木碎料板
99 — — 其他
本税号包括:
一、胶合板,用三层及以上薄板层叠胶合及压合制得,通常上下层的纹理是成一定角度的,从而使木板具有更大强度,并可弥补木材收缩,减少翘曲。每层板都称为“夹板”,胶合板通常由单数的多层夹板组成,中间一层称为“芯板”。
二、单板饰面板,即由一层饰面用薄板在压力下胶粘于一块通常为较次木质的底板上而组成的木板。
在非木质底板(例如,用塑料板)上贴上木质饰面板的产品,如果木质饰面板构成该产品的基本特征,也应作为本组所列产品归类。
三、类似多层板。本组可分为两类:
(一)木块芯胶合板、侧板条芯胶合板及成材芯板胶合板,其板芯较厚,由木块、木板条或小木方胶合在一起组成,表面盖有外层板。这类胶合板非常坚硬牢固,使用时无需框架和衬背。
(二)用其他材料代替木芯的胶合板,例如,用一层或多层的木碎料板、纤维板、胶合在一起的木废料、石棉或软木为芯层的胶合板。
本税号也包括用多层木板切片制得的饰面用薄板。
但本税号不包括大型产品,例如,层积梁及层积拱(俗称“胶合层积材”的产品)(通常归入税号44.18)。
本税号的产品不论是否已经加工成税号44.09所列货品的形状,或经弯曲、穿孔、切割、制成瓦楞形或正方形或矩形以外的其他形状,也不论其是否经表面或边缘加工、涂层或包覆(例如,用织物、塑料、油漆、纸或金属涂层或包覆),或者进行其他加工,只要这些产品不具有其他税号所列货品的基本特征,仍应归入本税号。
本税号还不包括:
(一)多层强化木(税号44.13)。
(二)蜂窝结构镶板及已拼装的镶板或木瓦,包括在一层或多层支撑木料上拼装的镶嵌板条镶板或木瓦(税号44.18)。
(三)镶嵌木(税号44.20)。
(四)明显作为家具零件的镶板(一般归入第九十四章)。
生产企业一般贸易免抵退税的如何做账务处理
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免抵额必须要做会计分录。现将生产企业一般贸易的免抵退税的账务处理简单整理如下:
(1)货物出口并确认收入实现时,根据出口销售额(FOB价)做如下会计处理: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
(2)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应退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免抵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做如下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例:某企业有出口业务与内销业务,2014年2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国内采购原材料,取得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200万元,税额为34万元。货已验收入库。
(2)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为100万元,出口货物折合人民币为300万元,且单证信息齐全。
此货物增值税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5%.
从以上给出的信息,我们可作如下计算步骤: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300×(17%-15%)=6(万元)
(2)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100×17%-(200×17%-6)=-11(万元)
(3)出口退税免抵退税额=300×15%=45(万元)
(4)因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出现的留抵税额是11万元,小于免抵退税额45万元,国家默认这11万元留抵税额是由于生产外销产品所购进原材料已支付的进项税还没有抵完内销产品的销项税额,可以申请退税11万元。
(5)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45-11=34(万元)
会计处理如下: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计入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6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
应退税额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11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1
免抵税额部分: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产品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34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34
生产出口企企免抵退税账务处理?1和2两项都不用做账务处理
3。应纳税额为正数+其他流转税额(如果有的话)做为交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基数
借:主营业务税费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实木地板生产企业一般贸易账务处理不明白你所说的账务是指哪方面的。
不过有一点,如果实木地板是做出口的,那么退税部分你应该好好的了解一下。
退下来的相当可观。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出口权,如果没有那么找家报关代理问问。
生产企业不开发票如何做账务处理该作收入作收入,正常交税就行了
自营出口企业免抵退税账务处理出口退税涉税帐务处理
1.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销售额FOB*征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应退税额: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应退税额)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应退税额)
3.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免抵额)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额)
4.收到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货: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典型例题:
例1: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对自产货物经营出口销售及国内销售。该企业2005年1月份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货物,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85万元,内销产品取得销售额300万元,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2400万元。假设上期留抵税款5万元,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 15%,假设不设计信息问题。则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外购原辅材料、备件、能耗等,分录为:
借:原材料等科目 5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000
货:银行存款 5850000
(2)产品外销时,分录为:
借:应收外汇账款 24000000
货:主营业务收入 24000000
(3)内销产品,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3510000
货:主营业务收入 3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00
(4)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2400 ×(17%-15%)=48(万元)
借:产品销售成本 480000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80000
(5)计算应纳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51-(85+5-48)=9(万元)
结转后,月末“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贷方余额为90000元。
(6)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90000
货:银行存款 90000
(7)计算应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3600000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600000
例2:引用例1的资料,如果本期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为140万元,其他资料不变,则(1)-(6)分录同上。其余账务处理如下:
(8)计算应纳税额或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300×17%-[140+5-2400×(17%-15%)]=51-97=-46(万元)
由于应纳税额小于零,说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46万元。
(9)计算应退税额和应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元)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6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360万元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6(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360-46=314(万元)
借:应收出口退税 46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3140000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600000
(10)收到退税款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460000
货:应收出口退税 460000
出口免抵退税账务处理
你好,
我国对生产型企业的出口产品实行的是免、抵、退税政策,凡外销产品出口不计征销项税,即为免税,而且对出口产品在国内的生产环节所交纳的增值税,也实行退税政策,因而凡出口的产品就不计销项并退以前生产环节所交纳的增值税,而内销部分,则是需要交纳增值税的,仍然是销项减去进项的办法来进行的。
出口的免抵退税由于是税法的计算中最为复杂的难点之一,不是用三言两语和一个例子就能说清楚的,建议你还是先去学习一下税法中相关内容,这样对这个出口退税有了总体的认识和具体的把握,才可能熟悉并掌握此知识点。
但愿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请问三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免抵退税一样吗?如何账务处理?免抵退税的会计处理和业务都是一样的。不过外资企业在做免抵退税的申报的时候比内资企业要求的要严格。好像是外资企业的增值税票要求是七联式的。而内资的是四联的。那三联就是给上面要报批用的。
请问生产企业出免抵退税帐务处理及流程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帐务处理及流程:
1.出口当月做收入和成本的结转: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不得免抵的税额部分)
2.待单证齐全后的次月15日前进行申报
3.单证齐全申报的当月(即单证齐全后的次月)末做退税处理:
借:应收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账务处理如果外销3167.60出口税率全退,账务处理:借方应收账款xx单位3167.60,贷方:主营业务收入_外销收入3167.60。那就销项税245.27-留抵税6605.82=本月留抵税6360.55。
那就要开出口发票的啊
还要办出口退税的啊,
(1)根据财税〔2006〕125号,实木复合地板是以木材为原料,通过一定的工艺将木材刨切加工成单板(刨切薄木)或旋切加工成单板,然后将多层单板经过胶压复合等工艺生产的实木地板。目前,实木复合地板主要为三层实木复合地板和多层实木复合地板。因此,实木复合地板需要缴纳消费税。
(2)委托上漆,属于委托加工行为,符合消费税扣缴规定,由受托方扣缴消费税。
(3)出口货物可以按照规定免征出口环节消费税,退还前一环节缴纳的消费税,因此,扣缴的消费税可以办理退税。
受委托加工的应税实木地板在移送时应该扣缴消费税。出口退税如上所述。
包括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在内的地板将征收5%的消费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对即将于4月1日执行的消费税的新增和调整税目征收范围注释。
国税函〔2006〕1263号
成文日期:2006-12-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2006年退税率文库进行了及时调整。近接部分地区来函,反映出口的实木复合地板和高尔夫球包,因退税率文库中没有该商品的消费税退税率,无法办理退税。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07年1月1日起,取消实木复合地板的出口退税(增值税、消费税)。对以海关商品码4412291090报关出口的实木复合地板,从2007年1月1日起,将该商品码扩展为:44122910901,商品名称“实木复合地板”,增值税退税率为0,消费税退税率为0;44122910902,商品名称“其它非针叶木面多层板”,增值税退税率为13%。对此前已报关出口的实木复合地板,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办理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手续。�
二、将2006年退税率文库中的海关商品码4202910090、4202920000、4202990000进行扩展,解决高尔夫球包出口消费税退税问题。即:42029100901,商品名称“皮制高尔夫球包”,增值税退税率13%,消费税退税率为10%,42029100902,商品名称“皮革、再生皮革、漆皮作面其他容器”,增值税退税率13%;42029200001,商品名称“塑料或纺织面料制的高尔夫球包”,增值税退税率13%,消费税退税率为10%,42029200002,商品名称“塑料或纺织材料作面的其他容器”,增值税退税率13%;42029900001,商品名称“以钢纸或纸板作面的高尔夫球包”,增值税退税率13%,消费税退税率为10%,42029900002,商品名称“以钢纸或纸板作面的其他容器”,增值税退税率13%。从2006年4月1日起执行。�
三、具体执行日期,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http://hi.baidu.com/my568/blog/item/c654e91f34a48ecda78669eb.html
同时浏览如何对进出口货品进行商品归类&如何确定商品海关HS编码规则
归类不是乱归的,要了解材质用途型号等,要懂产品了解产品才行滴
参考HS编码:44130000 出口退税:9个点 需商检
作为国内木地板市场公认的巨头,大自然地板成立于1995年,是首批入选中国名牌、国家免检等称号的木地板品牌企业之一。据悉,在《世界品牌实验室》于今年6月22日发布的2007年度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中,其品牌价值达到45.98亿人民币,仅以数千万元之差屈居中国木地板行业第二名。(世界品牌实验室是国际知名品牌资产评估机构,其每年发布的世界品牌500强排名历来为世界各国所公认和追捧)。统计表明,大自然地板实木、实木复合地板产销量名列05、06年全国销量第一名,同时也是我国实木地板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消费标准的起草单位,虽然从其发展历史、市场数据、企业战略等方面分析,大自然地板的战略重心一直倾向并集中在实木、实木复合地板方面。但实际上其早已于2001年进入到强化木地板业,经过多年发展,其市场份额已经跻身强化木地板行业前5名之列。大自然地板是目前国内惟一一个覆盖实木、实木复合、强化、竹地板、生态地板等各个品类的木地板企业集团。
国际贸易受阻、行业鱼龙混杂 呼唤领军企业优化产业价值链。
据报道,今年3月份,美国众议院财政委员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启动332调查的申请,要求针对 2002-2006年间美硬木与胶合板产业市场竞争状况进行评估,旨在分析影响其竞争力的外部及内部因素,按美相关法律规定,此调查结束后,美ITC将作出结论性报告,该报告虽然不会成为美国政府制定新贸易政策的依据,但以之前的相关事实来看,其必然是美国采取贸易保护措施的先兆,此后也将出台关于限制中国等其主要木地板进口国对其出口硬木及硬木胶合板的相关政策,并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贸易救济措施,如反倾销调查、反补贴调查等。这是继1月份就有关锁扣技术的337调查以后,我国木地板行业面临的又一次严重的国际贸易危机。今年初ITC就美国unilin公司诉圣象、瑞嘉等18家中国木地板企业“锁扣”专利侵权案举行终审判决,我国企业被宣布败拆,除向unilin公司一次性赔偿十几万美元外,还需向对方支付每平方米地板0.65美元的专利许可费,这直接导致中国木地板企业损失了50%的出口市场(出口欧洲、加拿大、美国受限)。
面对国际贸易危机日益加剧的情况,我国木地板企业纷纷加紧对国内市场的抢夺。在目前我国居民整体消费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强化地板因其价格适中、外型美观、花色多样等优点而倍受消费者厚爱。而其巨大的市场潜力,也间接导致目前从事强化地板的企业数量高居不下。据统计,我国现有强化地板企业3000多家,规模大小不一,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服务水平始终处于较低层次。时常发生因安装不规范、产品不合格等问题屡遭消费者的投诉的情况,各种相关负面新闻也层出不穷。在经过近十多年的快速发展后,已进入整合阶段,不管是在资金实力、服务水平等方面,以大自然地板等为代表的大型地板企业集团对行业的整合度将越来越大,而对经销商合作伙伴等经营价值链的要求也将越来越高。经多年的资本积累,已具备雄厚资金实力的大自然,也有一系列并购、重组、上市等行业洗牌动作的痕迹,早前坊间传闻,大自然已于2年前就已进入海外上市辅导期,不日将于澳门、香港或新加坡同步上市。当记者就此事致电大自然地板相关负责人时,其表示不置可否。
据了解,大自然其实早于去年底就已与世界最大地板运营商——美国阿姆斯壮(ARMSTRONG)世界工业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并共同投资1700万元在中国江苏昆山建有一个占地160亩、年产300多万实木复合地板的生产基地作为其前期项目之一。其国际化步伐已然迈出坚实的一步。据统计,其自2001年进入强化地板市场以来,通过几年的打拼,市场份额也已位居我国强化地板市场前五名之列。此次推出经多年精心筹备的“大自然第一空间”是其出击强化地板市场,抢占行业发展制高点的决策,也是其整合、优化产业价值链的关键一步。
强化地板是未来发展趋势,“第一空间”成大自然发展战略方向。
据了解,大自然在过去十多年来,一向以实木地板作为其产品方面的核心竞争力。并一直在正处于黄金时期的实木、实木复合地板市场中生存的很滋润,此次推出“大自然第一空间”进军强化地板市场,似乎给出了一个强烈的信号。据统计,2006年我国强化地板销量达2亿平方米,而实木、实木复合地板总销量才9000多万平方米。虽然从价格、利润空间方面后者占有明显的优势,但就发展前景而言,国际国内都以强化地板作为木地板市场发展的战略方向。
强化地板俗称“金刚板”,标准名称为”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是由四层材料复合组成,即耐磨层、装饰层、高密度基材层、平衡 (防潮)层。合格的强化地板是以一层或多层专用浸渍热固氨基树脂,覆盖在高密度板等基材表面,背面加平衡防潮层、正面加装饰层和耐磨层经热压而成。据了解,强化地板主要以人工种植的速生林为主要基材,原木消耗量少,且以耐磨、美观、环保、防潮、阻燃、防蛀、安装便捷、易清洁护理、经济实用等诸多优点获得消费者的青睐;强化木地板产品艺术化、个性化很高,真实、美观,轻巧,环保,表面处理技术也日趋先进和多样化,能满足不同市场的多种消费需求。
另一方面,目前我国木地板原材料中最为珍贵的原木80%以上依靠从南美、俄罗斯、东南亚等地进口,而原木本身是难再生资源。无规划地砍伐也会造成对地球植被与生态系统的严重损害。国际社会对要求保护地球森林资源的呼声也日益高涨,据了解,自去年以来,以巴西为代表的南美木材出口大国迫于国内外要求停止砍伐日益减少的原始森林的压力而相继出台了限制木材出口的相关政策。我国也于去年出台了对实木、实木复合地板征收5%消费税的政策,以保护我国人均绿化面积极小而沙漠化日益严重的生态环境。
今年初,国家为减轻人民币升值的压力,相继出台了降低甚至取消部分奢侈品及“两高一资”行业出口退税的政策。据最新消息,自 2007年7月1日起,将强化地板出口退税率从13%降为5%;多层复合地板(包括竹地板)的出口退税率从2006年9月的11%再次降为5%。对此,“ 大自然第一空间”营销总监杨志明认为:此次新政的出台,说明国家将逐步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以切实减轻人民币升值压力,该政策对高污染、劳动力密集而又消耗难再生资源的木地板行业来说,必然产生重大的影响,将带来大规模的行业洗牌,一场更为激烈的强者生存、优胜劣汰的市场大战在所难免,一些小型作坊式企业只能出局,大型骨干企业也必须采取一系列整合自身金融、人力、技术等资源的措施,以形成规模效应,施行走出去的企业战略,而“大自然第一空间”则是大自然地板整合自身优势,以强化地板为龙头的年轻化、时尚化的中高档品牌。是支撑大自然地板集团未来发展的主要力量,同时也符合我国木地板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是大自然企业发展战略的重中之重。我们必将全力以赴去做好这个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