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木地板分期收款方式应缴纳的消费税
实木地板是需要交消费税的,其税率为5%。
对实木地板征收增值税,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进项税额。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鞭炮,焰火,高档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按财税〔2006〕33号文件规定,实木地板为新增消费税税目,适用税率为5%。对实木地板征收消费税,体现了国家保护木材资源的政策导向。
计算:对实木地板征收增值税,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进项税额。对实木地板征收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假设4月该厂销售实木地板100万元,则初步计算应纳税额为100×5%=5(万元)。
若专用发票是汇总填开的,还应提供销售方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原件和复印件。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实木地板,应提供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我国征收消费税的税目包括五大类:
其一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包括烟、酒精及酒、鞭炮与烟火、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
因此,购买实木地板是需要交消费税的,其税率为5%。
法律分析:税目(15个)税率:一、烟:甲类卷烟支;商业批发11%;雪茄烟36%;烟丝30%。二、酒及酒精:白酒20%加 O .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黄酒240元/吨;甲类啤酒250元/吨、乙类啤酒220元/吨;其他酒10%;酒精5%。三、化妆品30%。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5%;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10%。五、鞭炮、焰火15%。六、成品油:含铅汽油1.52元/升、无铅汽油1.52元/升;柴油1.20元/升;航空煤油1.20元/升;石脑油1.52元/升;溶剂油1.52元/升;润滑油1.52元/升;燃料油1.20元/升。七、摩托车:气缸容量在250毫升(含250毫升)以下的3%;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10%。八、小汽车:乘用车根据气缸容量的不同来确定;中轻型商用客车5%。九、高尔夫球及球具10%。十、高档手表20%。十、游艇10%。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5%。十三、实木地板5%。十四、铅蓄电池4%。十五、涂料4%。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消费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执行。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七条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_比例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_比例税率)
第八条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_比例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_比例税率)
第九条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_消费税比例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_消费税比例税率)
一、烟
1、卷烟
(1)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70元以上的(含70元,不含增值税)
比率税率:56%
定额税率:150元/标准箱(50000支)
(2)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70元以下的(不含增值税)
比率税率:36%
定额税率:150元/标准箱(50000支)
商业批发5%
2、雪茄烟
36%
3、烟丝30%
二、酒
1、啤酒
(1)每吨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不含增值税)3000元(含)以上的 250元/吨
(2)每吨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不含增值税)3000元以下的 220元/吨
(3)娱乐业和饮食业自制的250元/吨
2、粮食白酒、薯类白酒
比率税率:20%;
定额税率: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
3、黄酒240/吨
4、其他酒
10%
三、成品油
1、汽油
1.52元/升
2、柴油
1.2元/升
3、石脑油
1.52元/升
4、溶剂油
1.52元/升
5、润滑油
1.52元/升
6、燃料油
1.2元/升
7、航空煤油
1.2元/升(暂缓征收)
四、鞭炮、焰火
15%
五、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除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以外的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5%零售环节征收
2、其他金银珠宝首饰;珠宝玉石 10%生产环节征收
六、高尔夫球及球具
10%
七、高档手表(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含)元以上的各类手表 20%
八、游艇
10%
九、木制一次性筷子5%
十、实木地板
5%
十一、小汽车
1、乘用车
(1)汽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以下 1%
(1)汽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5升(含)以下 3%
(2)汽缸容量在1.5升至2.0升(含)
5%
(3)汽缸容量在2.0升至2.5升(含)
9%
(4)汽缸容量在2.5升至3.0升(含)
12%
(5)汽缸容量在3.0升至4.0升(含)
25%
(6)汽缸容量在4.0升以上 40%
2、中轻型商用客车
5%
十二、摩托车
1、汽缸容量250毫升 3%
2、汽缸容量250毫升以上 10%
十三、化妆品
30%
小汽车税目的消费税率(税额)是多少?小汽车税目的消费税率(税额)采用比例税率,税额有以下几种: 1、小轿车的比例税率有以下几种: (1)气缸容量在2200毫升以上(含2200毫升)的小轿车,税率为:8%; (2)气缸容量在1000毫升到2200毫升(含1000毫升)的小轿车,税率为:5%; (3)气缸容量在1000毫升以下的小轿车,税率为:3%。 2、越野车的比例税率有以下几种: (1)气缸容量在2400毫升以上(含2400毫升)的越野车,税率为:5%(2)气缸容量在2400毫升以下的越野车,税率为:3%。 3、小客车(面包车)的比例税率有以下几种: (1)气缸容量在2000毫升以上(含2000毫升)的小客车,税率为:5%(2)气缸容量在2400毫升以下的小客车,税率为:3%。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附《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
汽车轮胎税目的消费税率(税额)是多少?答,汽车轮胎税目中的子午线轮胎(子午线轮胎,是指在轮胎结构中,胎体帘线按子午线方向排列,并有钢丝帘线排列几乎接近圆周方向的带束层束紧胎体的轮胎。)和翻新轮胎免征消费税。 其余汽车轮胎按10%的比例税率征收消费税。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附《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香皂和汽车轮胎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45号)。
汽油、柴油税目的消费税率(税额)是多少呀...汽油税目的消费税率(税额)采用定额税率,税额有以下两种: 1、含铅汽油(含铅汽油是指含铅量每升超过0.013克的汽油) ,税额为:0.28元/升; 2、无铅汽油,税额为:0.20元/升。 柴油税目的消费税率(税额)也采用定额税率,税额为:0.1元/ 升。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附《 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含铅汽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 1998]163号)。
汽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是多少汽油、石脑油、航空煤油、溶剂油、润滑油等油品消费税是1.52元每升,柴油、燃料油的消费税是1.2元每升。
消费税是怎样产生的?税率是多少?
消费税是对规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是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一种税。它不仅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项来源,也是贯彻国家产业政策,调节消费的一种手段。
新中国对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税始于建国初期,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理》是国务院于1993年12月13日发布,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1993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与消费税暂行条例同时施行。
消费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所得收入归中央 *** 所有,是中央 *** 财政收入中仅次于增值税的第二大税源。
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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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目 │ 征收范围 │计税单位│税率(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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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烟 │ │ │
1.甲类卷烟 │包括各种进口卷烟 │ │ 45%
2.乙类卷烟 │ │ │ 40%
3.雪茄烟 │ │ │ 40%
4.烟丝 │ │ │ 30%
二、酒及酒精 │ │ │
1.粮食白酒 │ │ │ 25%
2.薯类白酒 │ │ │ 15%
3.黄酒 │ │ 吨 │ 240元
4.啤酒 │ │ 吨 │ 220元
5.其他酒 │ │ │ 10%
6.酒精 │ │ │ 5%
三、化妆品 │包括成套化妆品 │ │ 30%
四、护肤护发品 │ │ │ 17%
五、贵重首饰及珠宝 │ │ │
玉石 │包括各种金、银、珠│ │
│宝首饰及珠宝玉石 │ │ 10%
六、鞭炮、焰火 │ │ │ 15%
七、汽油 │ │ 升 │ 0.2元
八、柴油 │ │ 升 │ 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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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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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目 │ 征收范围 │计税单位│税率(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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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汽车轮胎 │ │ │ 10%
十、摩托车 │ │ │ 10%
十一、小汽车 │ │ │
1.小轿车 │ │ │
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 │ │
2200毫升以上的(含2200毫升) │ │ │ 8%
气缸容量在1000毫升至 │ │ │
2200毫升的(含1000毫升) │ │ │ 5%
气缸容量在1000毫升以下的│ │ │ 3%
2.越野车(四轮驱动) │ │ │
气缸容量在2400毫升以上 │ │ │
的(含2400毫升) │ │ │ 5%
气缸容量在2400毫升以下的│ │ │ 3%
3.小客车(面包车) │22座以下 │ │
气缸容量在2000毫升以上 │ │ │
的(含2000毫升) │ │ │ 5%
气缸容量在2000毫升以下的│ │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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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是多少一、一次性的木制筷子需要交消费税。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33号规定
(一)新增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税目。适用税率分别为:
1、高尔夫球及球具税率为10%;
2、高档手表税率为20%;
3、游艇税率为10%;
4、木制一次性筷子税率为5%;
5、实木地板税率为5%。
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附件《消费税新增和调整税目征收范围注释》规定:“四、木制一次性筷子。
木制一次性筷子,又称卫生筷子,是指以木材为原料经过锯段、浸泡、旋切、刨切、烘干、筛选、打磨、倒角、包装等环节加工而成的各类一次性使用的筷子。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规格的木制一次性筷子。未经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哪些燃料油要征消费税,税率是多少?哪些燃料油要征消费税,税率是多少:
汽油
汽油是轻质石油产品的一大类。由天然或人造石油经脱盐、初馏、催化裂化,调合而得。为无色到淡黄色的液体,易燃易爆,挥发性强。按生产装置可分为直馏汽油、裂化汽油等类。经调合后制成各种用途的汽油。按用途可分为车用汽油、航空汽油、起动汽油和工业汽油(溶剂汽油)。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车用汽油、航空汽油、起动汽油。
工业汽油(溶剂汽油)主要作溶剂使用,不属本税目征收范围。
柴油
柴油是轻质石油产品的一大类。由天然或人造石油经脱盐、初馏、催化裂化,调合而得。易燃易爆,挥发性低于汽油。柴油按用途分为轻柴油、重柴油、军用柴油和农用柴油。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轻柴油、重柴油、农用柴油、军用轻柴油。
成品油税率
1.汽油
(1)含铅汽油 1.40元/升
(2)无铅汽油 1.00元/升
2.柴油 0.80元/升
3.航空煤油 0.80元/升
4.石脑油 1.00元/升
5.溶剂油 1.00元/升
6.润滑油 1.00元/升
7.燃料油 0.80元/升
实木地板征收增值税,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进项税额。对实木地板征收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地板指的是用于房屋地面或楼面的表面层的建筑材料,是有木料或其他材料制造而成的。
税目(15个)税率
一、烟
1、卷烟
(1)甲类卷烟56%加0.003元/支(生产环节)
(2)乙类卷烟36%加0.003元/支(生产环节)
(3)批发环节11%加0.005元/支
2、雪茄烟36%
3、烟丝30%
二、酒
1、白酒20%加0.5元/500克(或500毫升)
2、黄酒240元/吨
3、啤酒
(1)甲类啤酒250元/吨
(2)乙类啤酒220元/吨
4、其他酒10%
三、高档化妆品15%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5%(零售环节纳税)
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10%(生产、进口、委托加工提货环节纳税)
五、鞭炮、焰火15%
六、成品油
1、汽油1.52元/升
2、柴油1.20元/升
3、航空煤油1.20元/升
4、石脑油1.52元/升
5、溶剂油1.52元/升
6、润滑油1.52元/升
7、燃料油1.20元/升
七、小汽车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在1.0(含1.0)升以下的1%
(2)气缸容量在1.0以上至1.5(含1.5)升3%
(3)气缸容量在1.5以上至2.0(含2.0)升5%
(4)气缸容量在2.0以上至2.5(含2.5)升9%
(5)气缸容量在2.5以上至3.0(含3.0)升12%
(6)气缸容量在3.0以上至4.0(含4.0)升25%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40%
2.中轻型商用客车(含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23座)5%
八、摩托车
1.气缸容量在250毫升(只这一个容量)3%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10%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10%
十、高档手表*20%
十一、游艇10%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5%
十三、实木地板5%
但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存在避税的机会:
第一,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确定,在确定时,按偏低一点的价格确定就能节省消费税,在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情况下,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从避税角度看,应当缩小成本和利润有利于节税。
第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销售额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价格确定,此时,委托方可协同受托方在确定价格时获取避税的机会,将价格确定作为避税手段加以运用。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
在以上组成计税价格中,材料成本和加工费具有避税机会,委托方可取得受托方的协助,将材料成本和加工费压缩,从而节省消费税。
第三,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在上面的公式中,关税和消费税税率没有避税机会,但关税的完税价格具有很强的弹性,因而具有避税机会,一般来说,关税完税价格愈小,越对避税有利,因此,要求避税者,应尽可能降低抵岸价格以及其他组成关税完税价格的因素并获取海关认可。
第四,纳税人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应换算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换算公式为: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在上面公式中有两点值得避税者思考:一是将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作为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二是没经过避税筹划将本可压缩的含增值税的销售额直接通过公式换算。这两种情况都不利于企业节省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