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牙为什么占据澳门
1553年--明朝
西方殖民主义者侵入中国,是从葡萄牙占据澳门开始的。关于葡人入居澳门的缘由,历来有种种说法。本文试图通过讨论这些说法,对葡萄牙殖民者以什么方式以及为何能占据澳门作一探讨。
葡萄牙人是怎么占据澳门的呢?国内外有各种不同意见,归纳起来,主要有四种说法。
一是“借地说”。1602年刊印的《广东通志》曰:“嘉靖三十二年,舶夷趋濠镜者,托言舟触风涛缝裂,水湿贡物,愿借地晾晒。海道副使汪柏徇贿许之,仅蓬累数十间。后工商牟利者,始渐运砖瓦木石为屋,若聚落然。自是诸澳俱废,濠镜为舶簸矣。”(注:转引自《中国近代对外关系史资料选辑1840—1949》,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在清人任光印、张汝霖所著的《澳门记略》中也有同样记载。这种说法已被我国学术界普遍认可,以作为葡人居澳的由来。张维华先生在《明史欧洲四国传注释》中引用《澳门记略》,并认为:“葡商寄居澳门之始,原於假地暴货,揆诸当时情况,盖为可信。”(注:见张维华《明史欧洲四国传注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38页。)
但是,如果查对《明史·佛郎机传》、《明实录》以及其它史料,问题就来了。据记载,正德十五年,明朝当权者鉴于佛郎机侵夺邻邦扰乱内地而“绝其朝贡”。正德十六年,佛郎机以接济朝使为词来粤求市,礼部明文指出“佛郎机非朝贡之国,又侵夺邻封,犷悍违法,挟货通市”,“且夷情叵测,屯驻日久,疑有窥伺”,下令“镇巡等官亟逐之,毋令入境”。嘉靖二年,发生新会西草湾抗击佛郎机的战役。嘉靖八年,巡抚林富奏请通市舶,也仍然不许佛郎机入境。嘉靖二十六年,朱纨为巡抚,严禁通番,佛郎机先后侵犯漳州、诏安,遭痛击。朱纨死后,海禁复弛,但明朝当权者并未允许佛郎机“入贡”。有事实为证:嘉靖四十四年,葡萄牙人“伪称满剌加入贡,已改称蒲都丽家”,结果,“守臣以闻,下部议,言必佛郎机假托,乃却之。”据此,自正德末嘉靖初起,明朝当权者对佛郎机一直有所警惕。那么,在嘉靖三十二年,作为非朝贡国的佛郎机想以“舟触风涛缝裂,水湿贡物,愿借地晾晒”为借口,公开进入澳门,显然是不可能的。那么,又该如何看待《广东通志》的记载呢?笔者认为,《广东通志》所说的舶夷,当是泛指所有外国船只,全段记载旨在说明澳门成为夷商聚居地的由来。把它简单地套在佛郎机身上,恐怕有失妥当。
从上面所引《广东通志》的记载中可知:政府官员的贪污受贿,是葡人能够混入澳门的重要原因。关于这一点,在中外史料中均可找到证据。至于“托言”的事,笔者认为,虽然有可能发生,但是,如果说夷商借口舟触风涛便是以入居澳门,则未免把事情简单化了。
我们知道,嘉靖四十三年,也就是在葡人入澳约10年的时候,庞尚鹏在《区画濠镜保安隅疏》中提到:“每年夏秋之间,夷舶乘风而至,止二三艘而止,近增至二十余艘,或又倍焉。往年俱泊浪白等澳,限隔海洋,水土甚恶,难于久驻,守澳官权令搭蓬栖息,殆舶出洋即撤去之。近数年来,始入濠镜澳筑室居住,不逾年多至数百区,今殆千区以上。”这段话表明了一个重要事实,即:夷商入濠镜澳筑室之前,已得到守澳官的许可,在外岛搭蓬栖息。至于没有在岛上久驻,主要原因在于夷舶乘季风往返,船的数量少,停泊的岛屿水土差,故而回帆撤去。随着夷舶的大量增加,那种在外岛上季节性进行贸易的方法,显然已满足不了海上贸易,尤其是殖民主义者对华扩张的需要。葡萄牙人在1521年被逐出屯门后,很可能曾在双屿形成“宏伟而富庶的居留地”,(注:参阅龙思泰著《早期澳门史》,东方出版社,1997年。)当这个居留地被当作“贼巢”夷为废墟后,葡人先后在泉州、漳州、上川岛、屯门、浪白澳等地活动,并有住所。葡萄牙作为殖民主义国家,冒险来到南亚和远东的目的是为了“发现”,即开拓殖民地。葡人一旦有机会涉足濠镜,那么“筑室居住”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
对此,明朝的当权者是缺乏足够认识的。虽然佛郎机以巨炮利兵横行海上,已暴露出殖民者的面孔,但是,在一些人眼中,佛郎机毕竟有别于“夷狄”和“山海二寇”。这一点,从嘉靖二十八年朱纨被劾的事件中,得到充分反映。朱纨任浙江巡抚,曾采取严厉措施禁止通番,驱逐在浙闽沿海活动的葡萄牙殖民者,但遭到朝廷内外的反对,以至于被革职后饮药自尽。反对朱纨的一个重要理由,正如闽人林希元在《与翁见愚别驾书》中所申述的:“佛郎机之来,皆以其地胡椒,苏木,象牙,苏油,沉、束、檀、乳诸香,与边民交易,其价尤平,其日用饮食之资于吾民者,如米面猪鸡之数,其价皆倍於常,故边民乐与为市,未尝侵累我边疆,杀戮我人民,劫掠我财物。”还不仅如此,据林希元说,佛郎机初来时,“虑群盗剽掠累己”,曾驱逐“横行海上,官府不能治”的强盗林剪,“据此则佛郎机未尝为盗,且为御盗,未尝害吾民,且有利于吾民也。”林希元也承认,佛郎机收买华人子女有罪,但在他看来,“罪未至於强盗。边民略诱卖与,尤为可恶,其罪不专在彼”。林希元的观点,是有一定代表性的,它反映了当时地方权贵对葡萄牙殖民主义本质缺乏认识。正由于朝廷内外有这么一股姑息佛郎机的势力,葡萄牙殖民扩张活动才能够得逞。
另一方面,中国是一个疆域广阔、民族众多的国家。早在西汉时期,京师长安城内便有“蛮夷邸”专供外人居住。北魏时的洛阳,则有“四夷馆”。到了唐代,不仅在京城长安,而且在对外贸易口岸,都形成过外人聚居的“蕃坊”。唐朝末年,蕃坊一度衰落,到了宋代又重新复兴,一直沿习到元代。如果考虑到中国封建王朝历来奉行所谓“怀柔”政策,允许外人在领土上聚居,而当时明朝当权者通过开放濠镜澳可以用合法(抽税)或非法(受贿)的手段得到经济上的好处,那么,可以设想,夷商从岛上“搭蓬栖息”到入澳门“筑室居住”,并非是件难事。笔者认为,在海外贸易的税收已成为地方政府官员收入来源的情况下,夷舶无需“舟触风涛”的借口,只要舍得花钱,并服从抽分,那么,要求进入澳门“互市”,是不会遭到拒绝的。
关于葡人居澳的另一说法,是“混入说”,见《明史·佛郎机传》:“先是,暹罗、占城、爪哇、琉球、浡泥诸国互市,俱在广州,设市舶司领之。正德时,移于高州之电白县。嘉靖十四年,指挥黄庆纳贿,请于上官,移之濠镜,岁输课二万金,佛郎机遂得混入。高栋飞甍,栉比相望,闽、粤商人趋之若鹜。久之,其来益众。诸国人畏而避之,遂专为所据。”(注:转引自《中国近代对外关系史资料选辑1840—1949》,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
关于《明史·佛郎机传》这一段记载,按戴裔煊先生考证,出自《天启实录》编者的按语。戴氏在《关于葡人入据澳门的年代问题》一文中指出,《天启实录》的按语本身是有种种错误的,明代广东市舶提举司并没有移于电白,在当时,广东封建统治的上层人物都一致反对的情况下,准许佛郎机侨寓濠镜,是不能令人置信的事情,至于纳贿而请于上官的“黄庆”,极可能是万历五年(1577年)以后移镇澳门的王绰。由此,戴氏断定:“认为葡萄牙殖民者从嘉靖十四年开始混入澳门,这种说法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不足为据。”(注:见戴裔煊《关于葡人入据澳门的年代问题》,载蔡鸿生主编《澳门史与中西交通研究》,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10页。)
戴氏关于葡人入据澳门年代问题的考证,总体上无疑是成立的,但认定葡人不可能从嘉靖十四年开始混入澳门,则未能完全令人折服。诚如戴氏所言,葡人于嘉靖三十二年至三十六年,即1553年至1557年间开始盘踞澳门,这是从中外史料中可以印证的,而在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海盗何亚八被擒获以前,葡人已经混入澳门,这又是无可怀疑的事实。那么,葡人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混入澳门的呢?戴文除了否定嘉靖十四年外,没有给予正面解答。笔者认为,如果断定葡人在澳门用砖瓦木石建筑固定的永久性房屋,始于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那么,在此之前,应当有相当一段搭茅暂住的时期,并且在搭茅暂住之前,还经历了“附诸番舶杂至为交易”的阶段。这么一个过程,在经济发展缓慢的封建社会,恐怕不是三年五载能完成的。澳门向来是我国对东南亚各国番舶贸易的港口之一,在葡萄牙殖民者到来之前,早已有爪哇、浡泥、暹罗、真腊、三佛齐等国的商人来做买卖。嘉靖八年,林富请开海禁,诸蕃复通市,佛郎机已经牢固地占据了满剌加,并且有正德末年入驻屯门的经验,不可能不试图“附诸番舶”,或假冒别国混入濠镜,而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不难做到的。《天启实录》和《明史·佛郎机传》的记载确有这样那样的错误,但是,如果没有其他确凿证据,似乎还不能排除葡人在嘉靖八年以后不久便开始混入濠镜澳的可能。
另外,与其他关于葡人入居澳门的说法相比,《明史》用“混入”两字描述佛郎机进入濠镜澳的方式,显然更准确,更符合历史实际。林富曾提出:“於洋澳要害去处,及东莞县南头等地面,递年令海道副使及备倭部指挥,督率官军,严加巡察,凡舶之来,出于《祖训》、《会典》之所载者,密伺得真,许其照旧驻扎。其《祖训》、《会典》之所不载者,如佛郎机,即驱逐出境。”这种区别对待的政策固然不错,但在实施上却是困难的。因为要有效地做到这一点,至少需要两个条件,一是能准确区分佛郎机与其他番商,二是有足够的海上兵力。如果这两个条件,尤其是第二个条件,不能得到满足,驱逐佛郎机便只能是一句空话。而当时的情况是,明朝当权者既昧于外情,又无坚固的海防。在开国之初,明朝尚有一定实力在沿海岛屿设置水寨,踞险伺敌。但是到了明末,“水寨之名虽在,而皆自海岛移置海岸”,“巡舟战舰,朽蠹而弗修,弓械于橹,缺败而亡用”。翻开《明实录》,随处可见海防废弛的记载。在这种情况下,很难设想能够御敌于国门之外。特别是愈来愈严重的海患,对明朝当权者更是造成威胁。嘉靖三十一年,海道副使丁湛将朱纨招来的捕盗船只遣散,雇募渔船以资哨守,“以致群盗鼓行而入,攻毁县治,若蹈无人境耳。”嘉靖三十二年三月,“海贼汪直,纠漳、广群盗勾集各枭倭大举入寇,连舰百余艘,蔽海而致”,“滨海数千里,同时告警”。在广东方面,则有海盗何亚八、郑宗兴之辈,纠合番贼,劫掠沿海乡村。同年六月,全国各地发生严重自然灾害,从山东、山西到湖广、浙江,“所在凶歉,或经岁恒暘,赤地千里,或大水腾溢,畎圳成川;或草根木皮,掘剥无余,或子女充飧”。随之而来的是“盗贼公行,道路梗塞”,“倭夷狂噬,井邑丘墟,饥馑师旅,交兴沓至”。(注:参阅郑梁生编校《明代倭寇史料》,台湾文史哲出版社,1987年。)在社会大动乱的情况下,葡萄牙殖民者乘虚而入,可以说是易如反掌,毫不费力的事情。拒佛郎机于境外,明朝当权者非不想为也,实不能为也。
再者,葡萄牙的殖民扩张,一方面凭借巨舶大炮,另一方面打着“求市”旗号。掌管海外诸蕃朝贡市易的市舶提举司,关心的是“征私货,平交易”,所谓“夷人入贡,附至货物照例抽盘,其余蕃商私赍货物至者,守澳官验实申海道,闻于抚按衙门,始放入澳,候委官封籍,抽其十之二,乃听贸易。”在“中外摇手不敢言海禁事”的大气候下,夷商接踵而至,而内地商人(其中不乏走私奸商、官家权贵)又“趋之若鹜”,佛郎机何愁不能混入并窃据澳门?
葡人入住澳门的第三种说法是“占领说”,出自18世纪葡萄牙殖民大臣卡斯特罗(Martinho de Mello e Castro)的一份备忘录。根据殖民主义者的逻辑,“主权乃是以征服的权利为基础的”,谁以武力征服了一个地方,谁就拥有这个地方的主权。为了证明葡萄牙对澳门拥有主权,卡斯特罗说,葡萄牙人肃清了在中国海骚扰的海盗和乱贼,进而袭击并征服了控制香山的酋领,占领了岛屿。这种征服,是用葡萄牙军队并以葡萄牙人的鲜血为代价的。为了贸易的目的,葡萄牙人对澳门进行了最好的改造,建造了城市。这位殖民大臣的论调,并无任何历史文献的证实,实际上是“侵略有理,殖民有功”论的翻版,但却被蒙塔尔托·德·热苏斯(Montalto de Jesus )引用进其著作《历史上的澳门》中,并得以谬种流传。这种说法,理所当然地受到中国学者以及所有尊重历史的外国学者的驳斥。(注:参阅戴裔煊《关于澳门历史上所谓赶走海盗问题》,载《中山大学学报》1957年第3期。 又见周景濂《中葡外交史》,张天泽《中葡早期通商史》,张维华《明史欧洲四国传注释》,龙思泰《早期澳门史》。)
葡人居澳的第四种说法是“酬劳说”。所谓“酬劳”,是指葡萄牙人赶走盗贼,明朝当权者表示酬谢,给予澳门居住。这种说法,最初见于西方来华传教士的著作。1641年,葡籍耶稣会士鲁德昭(Alevares de Semedo )在其著作《中国及其邻近地方传教志》中称:澳门地小多石,易于防守,当时有许多盗贼盘踞其间,劫掠附近地区。中国官吏想除害,知葡人强悍善战,请其代为驱逐,并答应事成之后将澳门给葡人居住。葡人接受条件,歼灭海盗,于是在澳门筑室而居。另一耶稣会士利类思( Louis Buglio)在 1665年刊行的《不得已辩》中也提到:“然西客居澳,又原有由焉。明季弘治年间,西客游广东广州、浙江宁波,往来交易。至嘉靖年间,广东海盗张西老攘澳门至围困广州,守臣召西客协援解围,赶贼至澳歼之。是时督臣疏闻,有旨命西客居住澳门。”(注:转引自张维华《明史欧洲四国传注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又见戴裔煊《关于澳门历史上所谓赶走海盗问题》。)
对于这种说法,学术界有不同意见。 有完全认同的, 如张天泽在1934年发表的《中葡早期通商史》中指出:“塞梅多(即鲁德昭——笔者按)关于澳门居留地的起源是最可信的:即为了酬谢葡萄牙人的效劳而给予他们在澳门居住的权利。”《中葡早期通商史》是一部有学术价值的著作,遗憾的是,在这个问题上作者并没有提出确凿的历史文献作为证据。张氏在阐述澳门的兴起时,先是引用莫里森(J.R.Morrison)在《中国商业指南》中的两处提法:“据说,葡萄牙走私贩子曾于1542年‘占据’过这个岛(指:浪白澳)。”“此外,据说在1554年时,贸易已集中在这个岛屿上;至1560年,已有五六百名葡萄牙人居住在那里。”然后进行推测:“如果这是真的话,那么在1554年时由于一些不言而喻的原因,澳门必已被放弃而由浪白溶取代。”至于这不言而喻的原因是什么,作者未加说明。在进一步论证自己观点时,作者又一次大胆推测:“1554年,市舶司自澳门迁至浪白溶的这一迄今尚未得到解释的迁移,很有可能就是因为海盗威胁而困扰日增所致。不过澳门放弃之后,海盗一定曾把它用作劫掠的巢穴,直到他们被驱除为止。”查阅中国史料,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明朝政府并无因海盗而放弃澳门一事,相反,《明实录》倒是有如下记载:“七月己亥朔,庚子,广东番贼纠倭寇千余剽掠海上,官军击败之,擒贼首方四溪等,余党遁去。”另外,针对海盗的活动情况,可以找到添设和变动备倭把总等职官的记录,而无市舶司因此迁移的报导。说市舶司于1554年自澳门迁至浪白溶,并认定澳门被海盗用作劫掠的巢穴,实属臆断,不足为信。
对“酬劳说”持否定意见者,如戴裔煊,他在《关于澳门历史上所谓赶走海盗问题》一文中,通过考证中外史料,令人信服地指出,鲁德昭的著作是1638年写成的,距葡萄牙殖民者在澳门建屋居住的时间已经81年,所谓葡萄牙人赶走海盗得以居住澳门,是缺乏根据的。历史上曾有过葡人协助平定枯林叛兵的事情,但那是在1564年发生的,把这作为1557年葡人占据澳门的理由,是完全无稽的。
关于葡人居澳与剿灭海盗问题,周景濂在《中葡外交史》中也作了阐述。周氏针对绥麻陀(即鲁德昭——笔者按)的“酬劳说”,指出:“葡人之居住澳门,早在助中国剿灭海贼之先,不得谓始于剿灭海贼时也。大概葡人之居住澳门,得广东官宪之承认,则开端于剿灭海贼时。绥麻陀将广东官宪承认葡人居住澳门之事实,与葡人占据澳门之由来,并为一谈,似未免因果倒置矣。”周景濂进一步考证海道副使汪柏为什么会允许葡人违禁潜居澳门。他引用明代郭棐《广东通志》记载的史料:嘉靖三十三年,海贼何亚八、郑宗兴等纠合番舶,在广东沿海剽掠,汪柏等受命往捕海寇,抓获亚八等寇首,俘斩146人, 溺水烧死甚众,余党散走。由此,周景濂推测,汪柏毅然不顾当时广东按察使丁以忠反对,许可葡人居澳,“殆有感于海贼之讨伐,有借助于葡人之必要欤?果尔,则葡人之得居澳门,与上所述之海贼助剿说,仍不无关系也。”他还援引《明史·佛郎机传》,其中提及佛郎机在澳门筑室建城,雄据海畔,有所谓“将吏不肖者反视为外府矣”一句,由此“可知广东地方长官为防制海贼计,宁欢迎佛郎机之筑室建城,得有所保障之意。”周景濂的推测是符合情理的。人们可从林希元的《与翁见愚别驾书》以及曾经参与平定柘林叛兵的俞大猷的《正气堂集》中找到旁证。前者称“佛郎机未尝为盗,且为御盗”,后者言“用官兵以制夷商,用夷商以制叛兵,在主将之巧,能使之耳。商夷用强梗法,盖屋成村,澳官姑息,已非一日。”在当时的一些当权者眼中,最大的祸害莫过于海贼倭寇,至于夷商,涉及的“罪行”只是贩卖人口、私卖番货、蓄养倭奴等。对于明朝当权者来说,既然无法用武力驱逐葡人,也就只好“以美言奖诱之,使不为异”,或“加意调停,从宜酌处,毋逆其向慕中国之心”。由于封建统治者的腐败无能,中华民族为此不得不付出了沉重代价。
综合上面对“四说”的讨论,笔者认为:“占领说”出自殖民主义者的强盗逻辑,大错特错;“酬劳说”源于耶稣会士的报导,犯了本末倒置的错误;“借地说”旨在说明澳门成为夷商聚居地的由来,有可信之处,但不排除后人附会的可能,不宜简单地套在佛郎机身上;“混入说”的某些记载可能不确切,但却在较大程度上反映了历史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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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凯达格兰平埔族是大台北地区的祖先,基隆的旧名“鸡笼”传说就是从“凯达格兰”翻译而来的。
台北台北,顾名思义是在台湾的北部,它是由“台湾”“北部”所组合而来的。
瑞芳 瑞芳旧称“坩仔赖”,此处以前是基隆往宜兰的交通要道,曾有陈登、赖世二人合作经营坩仔店﹝杂货店﹞,故俗称坩仔赖。
汐止 汐止位于基隆河中游河岸,旧名“水返脚”,顾名思义是潮水只涨到[此为止,然后就回返了。
景美景美旧称“桱尾”,桱是指输水灌溉的木槽管道,以前这里是“溜公圳”灌溉水渠的本末端,因此而得名。
三张犁台湾刚开始开垦时,每一个佃户可以分配到一张犁,一张犁大约能开垦五甲地,每户人家分到的犁数不同,因此“二张犁”、“三张犁”成为地名。
淡水 淡水原称“沪尾”,沪是捕鱼的器具,尾则指河流末端的河口地带,因为位在淡水河口,是设沪捕鱼的末端处,故称之。
石牌位于士林和北投之间的“石牌”,以前经常有汉人、原住民在北争夺地域,清廷为确定双方的界限,故立石于两者交界处,因此取名为石牌。
大稻程 “大稻埕”位于今日的大同区,从前此地遍种水稻,并有一处公用的大晒榖场,俗称大稻埕。
万华万华原名“艋舺”,此名起源于凯达格兰平埔族的译音,是独木舟的意思。
芦洲 “芦洲”,原来是淡水河中的沙洲,到处长满了芦苇,所以称为芦洲。
板桥 板桥的名为“枋桥”,垦拓的时候,曾架设木皮桥在今日的西门公馆沟上,便利行人往返,因此而得名。
三峡 早期的三峡居民,在三峡溪注入大汉溪的三角形平原,拓垦建村,且当时的溪水波涛汹涌,旧名“三角涌”因此而得名。
桃园 桃园,初由客家人垦拓,称为“虎茅庄”;后来有人在此种植桃树,改称“桃仔园”,后来才叫桃园。
观音 “观音”地名的由来,相传是在清领时期,有一个农民在溪边捡到一块类似观音像的天然石,并筑堂奉祀,故取名之。
中坜 中坜大部分住客家人,“坜”系客家话,指凹下的低地,且刚好又位于新竹与淡水的中途,故取名为“中坜”。
平镇 昔日的平镇,地处交通要冲,经常有盗匪出没抢劫,因此,在路边设张望寮,叫“张路寮”,后来地方日渐平静,故称“安平镇”,日治时期再改名“平镇”。
大溪 大溪有好多旧名,平埔族语称“大姑陷”,汉人改为“大姑崁”,后来因为当地的李腾芳中举人,再改为“大嵙崁”,日治时期才叫“大溪”。
新竹新竹旧名“竹堑”,原来是道卡斯平埔族竹堑社的领域,因此取其译音;清领时期改称“新竹”,意指在竹堑新设立的县。
新豊 新豊旧名“红毛港”,相传昔日西班牙人曾在这里登陆,所以叫红毛港。
新埔 新埔旧称“吧哩啯”﹝道卡斯平埔族将未开垦的荒地称为吧哩啯﹞,后来汉人在此拓垦荒埔,形成新的埔地,故称“新埔”。
关西关西旧称“咸菜硼”,相传是因为三面环山,形状如装咸菜的瓮;日治时期才改成相似的日语发音“关西”。
竹东 汉人未开垦竹东之前,当地为繁茂的树林地带,故名“树杞林”,后来因为位于新竹市的东边,改称为“竹东”。
苗栗苗栗的旧名为“猫里”,是取道卡斯平埔族猫里社的译音而来,平埔族语是平原的意思。
后龙 后龙旧称“后垄”当初聚落是建在后面丘垄的地方,因此得名。
通霄 通霄旧称“吞霄”,出自道卡斯平族吞霄社的译音;日治时期因虎头山突出,高耸入云霄,故改“通霄”。
三义 以前三义境内有三条溪会流,形成三叉状,所以称“三叉河”,后来国民党政府觉得“叉”字与义的简字“乂”相似,因此更名为“三义”。
清水 清水原名“牛骂头”,乃是出自拍瀑拉平埔族牛骂头社的译音,日治时期发现大肚台地涌出清澈的泉水,改称为“清水”。
雾峰 雾峰旧称“阿罩雾”,是洪雅平族社名的汉字译音,后来改称“雾峰”,有人说是因为这附近的山峰,凌晨容易起雾的关系。
南投 南投是台湾唯一不靠海的县市,地名是译自洪雅平埔族南投社的社名。
埔里 泰雅族人称“埔里”为“星星之屋”,夜晚从高处眺望,万家灯火犹如天上的星辰闪烁,十分亮丽。
鹿谷 鹿谷的旧名为“羌仔寮”,传说以前曾有猎人为了猎羌仔,在这里搭工寮,因此而得名。
竹山竹山旧称“林圯埔”,是为了纪念郑成功部将林圯在这里垦拓荒地的功劳,因此而命名。
草屯 草屯,昔日为鹿港、埔里间的交通要道,挑夫往返休息换草鞋之处,草鞋累积如土堆高,故旧名为“草鞋墩”。
彰化 彰化旧名为“半线”,原来是巴布萨平埔族半线社的范围,清领时期改称“彰化”,取其彰显皇化之意。
和美 早年台湾拓垦时,各种械斗事件频繁,“和美”地名的由来,就是希望大家和睦相处,不要再争战了。
鹿港 鹿港曾经是台湾中部的门户,旧名有“鹿仔港”、“鹿水”、“鹿溪”,相传以前有许多鹿群聚集在这里。
花坛 花坛旧称“茄苳脚”,日本人以“茄苳”的福佬话与日语“花坛”读音相似,故改称“花坛。
员林以前的员林原来是树木丛生之地,后来垦民从四方陆续开垦此地,留下圆形林地,并在这里建村庄,取名员林。
云林“斗六门”是云林的旧名,原来是洪雅平埔族斗六门社的范围,后来因为东边的群山环绕,经常云雾漂渺,所以兴起了“云林”的地名。
莿桐 莿桐在当初垦拓时,建聚落于莿桐树的林荫巷内,旧名“莿桐巷”由此而来。
虎尾 虎尾旧名“五间厝”,据说当时建村之初,只有五栋民房,所以叫五间厝。
斗南斗南为洪雅平埔族的势力范围,旧名“他里雾”即是译自该族他里雾社的社名。
北港 北港原称“笨港”,位于北港溪的北方,昔日由于洪水的泛滥以及泉漳的械斗,因此现在北港的居民大多是泉州人。
诸罗嘉义原称“诸罗”,以前是洪雅平埔族诸罗山社领域,林爽文之役,清廷为嘉许百姓死守城池的忠义精神,改名嘉义。
民雄民雄旧名“打猫”,原为洪雅平埔族打猫社的范围,日治时期,才改成和日语发音相似的“民雄”。
新港 由于北港溪的改道以及漳泉的械斗,使得“北港”与“新港”被分为两个城镇,新港居民大多是漳州人,为新建立的聚落。
布袋 “布袋”为沙洲地形,有许多的盐田,位于潟湖之内,外围环绕沙嘴,形状像布袋而得名。
水上 水上的旧名是“水堀头”,顾名思义,当初建立聚落时,是选在有水渠灌溉的地方,以便利农田灌溉。
台南台南地方是台湾本岛最早开发的地方,明郑时期称为“承天府”清领时改为“台湾府”,后来又称“台南府”,从此开始有“台南”的地名。
佳里 佳里旧名称“萧垄”,是盘居在台南地区的西拉雅平埔族的势力范围。
新市 新市旧名称“新港”,也是西雅平埔族的根据地。
白河 由于白水溪上游有许多石灰岩,以前有灰窑,水大半呈白色,“白河”地名因此而得。
玉井玉井的旧名为“焦吧哖”,是著名焦吧哖事件的发生地,后来日本人把“焦吧哖”的福佬话改成相似日语发音的“玉井”。
新化 新化旧名“大目降”,原系西拉雅平埔族大目降社的范围,明郑领台后,改名“新化”取意为新归化的社群。
高雄 高雄原是马卡道平埔族打狗社的所在地,旧称“打狗”,后来日本人把它改成与日语相似发音的“高雄”。
鸟松 鸟松旧名“鸟松脚”,鸟松即是赤榕,相传当时是在赤榕树下建立村落的。
冈山“冈山镇在未开垦之时,为竿蓁﹝菅芒之类﹞丛生之地,所以旧称“竿蓁林”,后来又相传有老翁在当地经营店铺,所以又叫“阿公店”。
旗山旗山的旧名“蕃薯寮”,传说以前居民在这里筑寮开垦时,种植蕃薯因而得名。
美浓 美浓旧名“弥浓”,为典型的客家聚落,开垦之初,有人赞叹为“美壤膏腴之地”,因此称为“弥浓”。
佳冬 佳冬的旧名为“茄苳脚”是汉人对马卡道平埔族的称呼,后来日本人将它改成日语相似读音的“佳冬”。
恒春恒春原称“琅矫”,是排湾族语的译音,指的是车城、海口的海岸地带,后来因为气候温和,四季如春,改名“恒春”。
满州 满州旧名为“蚊蟀”,原属排湾族蚊蟀山顶社域,后来日本人取相近的日语读音,改称“满州”。
台东 台东的旧名有“宝桑”、“卑南”,从前卑南族的大头目,曾以“卑南王”的名义统治台东纵谷平原,纵横南北,其他群纷纷称臣纳贡。
大武 大武的旧名“巴塱卫”,译自排湾族的社名,日治时期才改称“大武”,可能是取自中央山脉南部的最高峰大武山。
成功 成功的旧名是“麻荖漏”,为阿美族的译音,是形容草木枯萎的样子。
长滨 长滨为海岸阿美族的范围,族人曾在这里搭架了望台对抗清军,旧名“加走湾”在阿美族语即是了望之处的意思。
玉里 玉里的旧名“璞石阁”,布农族语意指满天风沙的坑谷,而阿美族语则是指蕨类丛生之地。
瑞穗 瑞穗原为秀姑峦阿美族的范围,旧名“水尾”在阿美族语是广阔原野的意思。
豊滨 豊滨原为海岸阿美族的分布地,昔日这里丛生万年青,旧名“猫公”即取自阿美族语万年青的译音。
寿豊 寿豊的旧名为“鲤鱼尾”,传说以前聚落建于鲤鱼山尖锐尾角的南方,故取名之。
宜兰宜兰旧名“哈仔难”、“噶玛兰”,均译自当地噶玛兰平埔族的族名,意思是居住在平原的人。
苏澳 苏澳最早是由苏士尾率众入垦,而且它位于海湾旁边,因此取名为“苏澳”。
罗东罗东的旧名为“老懂”,在平埔族语是“猴子”的意思。
礁溪 礁溪是有名的温泉之乡,顾名思义是指干涸的道,附近的溪水除了雨季外,几乎成沙洲状态,“礁溪”地名因此而来。
头城 头城是吴沙入垦宜兰的第一站,首先以土堡筑城来垦殖,因此旧名“头围”即是指以筑“围”的方式建立村庄。
马公澎湖马公天后宫为全台第一座妈祖庙,其旧名“妈宫”,即是因为奉祀妈祖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