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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合作组建餐饮集团合同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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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5 21:30:26

加盟合作组建餐饮集团合同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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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02:31:2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自愿和协商一致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公司。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况

第二条 :加盟店中文名称: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中文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第三条 :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西餐、中式快餐、冷热饮料制售。

第五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年,自公司批准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 投资资本及出资人

第六条 :公司投资资本为_______万元人民币,出资人出资额和所占注册资本比例的基本情况为:

甲方:_______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占注册资本比例__________ %;

出资额:_________,占注册资本比例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出资额:_________ ,占注册资本比例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出资额:_________ ,占注册资本比例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出资额:_________,占注册资本比例_________%;

第四章 出资人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按出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分配的资产;

(六)、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八条 出资人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

(三)公司依法成立后不得抽回资额;

(四)、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五)、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

(六)、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五章 资金到位及核算约定

第九条 :

(一)第一期资金到位:甲乙双方于《投资预算》制订后____日内按投资比例缴交该预算之总投资____%金额汇至_______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二)第二期资金到位:甲乙双方第一核袜次次资金到位后____日内或双方协定本店之营运日前____日,按投资比例该投资预算之总投资____%金额汇入_______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第十条 :本店营运前所有未列于《投资预算》之追加投资款项,将列入本店投资总资本额,该金额于正常营运前7日内依投资比例补足缴交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六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出资人组成,为更好地经营、管理好本店,在与甲方互相协商的基础上,就聘改伏激请甲方经营人员管理本店。

第十二条 :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七章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三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四条 :公司每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第二或三个月份派利润予各出资股东。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表(有变动时提供)。

第十五条 :聘请甲方对其经营成果进行月度核算,并厅戚根据具体经营业绩情况,向出资方收取一定的经营管理费用及给予经营成效奖励,具体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

(一)、甲方每月纯利润的____%作为甲方的经营管理费用;

(二)、当本店的纯利润在____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时,甲方除了收取当月利润____%的经营管理费用外,超出金额按利润____%作为经营成效奖励给甲方;

(三)、经营管理费用计入当月份之营运成本。

第十六条 :在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均按出资比率共同承担。

第八章 其他

第十七条 :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出资人的变动、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等重大事项另由章程规定。

第十八条 :出资股东至本店享有买单原价七折优惠,本店店长及甲方短期督导人员享有本店免费住宿。

第十九条 :本协议经全体出资人签字后生效,并由出资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签章:_______ 签章:_______

日期:_______ 日期:_______

丙方:_______ 丁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签章:_______ 签章:_______

日期:_______ 日期: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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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02:31:25

这里有2个不知道能不能帮到你把一些程序性的东西换成关于汉堡的就行了自由连锁加盟合同范本来源:公文易作者:自由连锁加盟合同

(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C公司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C公司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第一条 组织

1、C公司(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C公司”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 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 元,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 (商店住所)的商店“C公司 店”的经营者,本商店作为C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C公司连锁商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作一个永远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条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C公司”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C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C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C公司”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在商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商店的现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可以接受适合商店店址条件的商品供应计划的综合性援助;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经理业务,依靠对总部(支部)的委托,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9)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10)可以适时地得到商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条 登记商标的使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C公司”的徽记,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C公司”徽记及商标;

2、有关“C公司”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公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由总部进货。若在加盟店制作、使用或揭示时,事先必须征得总部的承认。

(3)欲做有关“C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公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 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商品结构。加盟店经营的商品,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

2、加盟店在经营前款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3、依据本条款进货的商品所有权在总部(支部),当加盟店结算完货款(即有关票据、支票结算完

了)时,转为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货款未结算完之前,也可以卖给其他人。在这种情况,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将每天卖掉的商品内容(依据C公司连锁运营规章第二十七条第1款的营业日报)向总部(支部)报告。

第六条 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有关C公司连锁运营的规章第二十七条营业日报提出的义务及该规章中的第二十八条经理业务的委托,由加盟者负担手续费。其规定如下:

(1)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元;延迟呈报营业日报的违约金:每天为元。

(2)经理业务手续费(包括销售数据的处皮仿理、管理手续费):个人经营的情毕行况,月额为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元;法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元。 加盟合同文本(范例)

20年月日

Alin De Rose

上海市路大厦燃数纤A座12A

TEL:(021) FAX:(021)

E-mail :service@com

加盟合同

一、 合同各方

授权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授权人:

法定地址:上海市路大厦A座12A 邮编:

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特定区域内独家经营甲方的“”专卖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为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加盟经营

1、 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 区域内成为“”的特许经销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经销权。

2、 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品牌产品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3、 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人民币贰万元/店。每个加盟店首次从甲方购进“”品牌的产品,按供货价不少于万元。

4、 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加盟方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5、 甲方将“”品牌产品按零售标价的4—45折售予乙方(详细见配货单),不论首次购货还是后续购货乙方应在提货时一次性支付货款。

6、 如果出现乙方采用以假汇票、假支票的方式骗取货物的情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将依法请求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单位的刑事责任。

7、 乙方从甲方购进产品后,如因质量问题或货物品种组合问题,可在自进货之日起五天内,向甲方调换产品,但不得退货。调换时乙方须保持原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没有损坏。

8、 合同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销售“”品牌产品,在乙方保证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的“”产品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6折回收退还的产品。

三、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

1、 乙方应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

2、 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

3、 为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费进行装饰设计,装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报价并施工,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协助办理在当地施工的相关手续。甲方收到工程款项后日内将店铺交付乙方使用。

4、 加盟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由总部统一进行设计制作。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提货袋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总部配备的产品。 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当。

四、促销与广告

1、 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产品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

2、 甲方进行 “”品牌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品牌的产品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产品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惠。

3、 乙方单独进行“”品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4、 乙方须承担自行组织促销活动产生促销让利和费用。

五、培训与指导

1、 为使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 加盟店在开业前应派遣店主或两名可以代行承担的职工,参加甲方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要的知识和技术。

3、 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4、 加盟店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

5、 加盟店开业前后三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甲方应向加盟店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6、 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年度销售会议及临时经营者会议。甲方应提前四周通知开会日期。

7、 除经营者会议外,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场负责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六、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 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3、 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4、 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5、 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产品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品牌,或以“”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七、竞争限制

1、 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特许经营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特许代理权。

2、 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合同期内,如甲方推出“”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3、 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加盟店内代理、经销其它品牌的产品。

4、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服务质量控制

1、 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 凡甲方有新产品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产品及时上架销售。

3、 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对顾客购买金额达到规定标准时,给与“玫瑰卡”会员资格和相应的折扣优惠,做好会员资料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会员资料信息。凡有新产品上市或产品促销活动乙方应通知所有会员,让会员享受到来自“”持续不断的优质服务。甲方将不定期回访会员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4、 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陈设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5、 随着甲方加盟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店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九、保密

1、 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 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3、 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加盟店的让渡与承继

1、 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 如乙方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乙方可以请求总部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

3、 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总部代行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4、 如乙方希望出让加盟店或出租店铺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和承租的权利。

5、 遇上述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加盟店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终止

1、 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合同。

2、 前款的合同更新,应在本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的特许连锁合同书为合作文本。

3、 如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a、 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b、 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c、 向甲方移交“卡”会员登记名册;

d、 归还、转卖或销毁所有带有“”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e、 取消以“”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f、 在原加盟店经营场所内外的房屋、设备、陈设等处,消除任何与“”有联系的迹象;

g、 因加盟店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 甲方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十二、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双方约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产品零售价总额的10%。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部分赔偿责任。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三、合同纠纷的解决

1.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及传真:电话及传真:

委托代表(签字): 委托代表(签字): 希望对你有用

魁梧的煎饼
无辜的铅笔
2025-06-24 02:31:25
加盟合同文本(范例)

2006年7月2日

Alin De Rose

上海市路大厦A座12A

TEL:(021) FAX:(021)

E-mail :service@com

加盟合同

一、 合同各方

授权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授权人:

法定地址:上海市路大厦A座12A 邮编:

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特定区域内独家经营甲方的“”专卖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为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加盟经营

1、 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 区域内成为“”的特许经销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经销权。

2、 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品牌产品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3、 乙方保配历轮证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人民币贰万元/店。每个加盟店首次从甲方购进“”品牌的产品,按供货价不少于万元。

4、 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加盟方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5、 甲方将“”品牌产品按零售标价的4—45折售予乙方(详细见配货单),不论首次购货还是后续购货乙方应在提货时一次性支付货款。

6、 如果出现乙方采用以假汇票、假支票的方式骗取货物的情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将依法请求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单位的刑事责任。

7、 乙方从甲方购进产品后,如因质量问题或货物品种组合问题,可在自进货之日起五天内,向甲方调换产品,但不得退货。调换时乙方须保持原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没有损坏。

8、 合同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销售“”品牌产品,在乙方保证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的“”产品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6折回收退还的产品。

三、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

1、 乙方应在双方共同商定的烂埋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

2、 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

3、 为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费进行装饰设计,装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报价并施工,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协助办理在当地施工的相关手续。甲方收到工程款项后日内将店铺交付乙方使用。

4、 加盟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由总部统一进行设计制作。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提货袋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总部配备的产品。 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当。

四、促销与广告

1、 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产品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

2、 甲方进行 “”品牌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品牌的产品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产品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惠。

3、 乙方单独进行“”品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培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4、 乙方须承担自行组织促销活动产生促销让利和费用。

五、培训与指导

1、 为使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 加盟店在开业前应派遣店主或两名可以代行承担的职工,参加甲方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要的知识和技术。

3、 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4、 加盟店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

5、 加盟店开业前后三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甲方应向加盟店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6、 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年度销售会议及临时经营者会议。甲方应提前四周通知开会日期。

7、 除经营者会议外,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场负责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六、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 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3、 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4、 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5、 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产品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品牌,或以“”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七、竞争限制

1、 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特许经营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特许代理权。

2、 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合同期内,如甲方推出“”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3、 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加盟店内代理、经销其它品牌的产品。

4、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服务质量控制

1、 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 凡甲方有新产品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产品及时上架销售。

3、 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对顾客购买金额达到规定标准时,给与“玫瑰卡”会员资格和相应的折扣优惠,做好会员资料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会员资料信息。凡有新产品上市或产品促销活动乙方应通知所有会员,让会员享受到来自“”持续不断的优质服务。甲方将不定期回访会员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4、 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陈设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5、 随着甲方加盟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店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九、保密

1、 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 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3、 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加盟店的让渡与承继

1、 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 如乙方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乙方可以请求总部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

3、 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总部代行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4、 如乙方希望出让加盟店或出租店铺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和承租的权利。

5、 遇上述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加盟店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终止

1、 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合同。

2、 前款的合同更新,应在本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的特许连锁合同书为合作文本。

3、 如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a、 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b、 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c、 向甲方移交“卡”会员登记名册;

d、 归还、转卖或销毁所有带有“”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e、 取消以“”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f、 在原加盟店经营场所内外的房屋、设备、陈设等处,消除任何与“”有联系的迹象;

g、 因加盟店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 甲方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十二、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双方约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产品零售价总额的10%。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部分赔偿责任。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三、合同纠纷的解决

1.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及传真:电话及传真:

委托代表(签字): 委托代表(签字):

甜美的橘子
热情的火车
2025-06-24 02:31:25

签订加盟合同需要注意的十大事项

加盟者在签立加盟合约之前,应深入了解合约内容,以确保自身权益。切莫以为加盟合约都是总部制式的范本不可修改。其实合约应该是透过彼此双方协议之后做成的。换句话说,加盟者不仅该睁大眼睛看清楚内容,更有权利要求修改内容。特此提供以下十点注意事项,供加盟者做为签约时的参考。

第一、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 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前一阵子即发生某中式餐饮连锁体系的纠纷案,新旧二个体系闹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后来败诉 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称,连带使已经加盟该体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无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 加盟。

第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总部 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所谓的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 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 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

其中,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尘蚂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 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五张支票缴交总部。后来曾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某一体系的加盟者开店二年,因为生意不佳而关门大吉,但是却早在 签约时,已开齐五年权利金的支票缴交给总部了。

按理说,后面三年既然已经收店不再使用总部的商标、商誉,就不需再支付权利金,然而总部却仍将已收取的支票轧进银行取款,害得这位加盟者,不仅赔了二年生 意,还得另外支付这些已开出的支票金额!所以,加盟者若遇总部要求一次开齐合约期限内,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加盟店收店 不再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第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 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 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 休。

第四、商圈保障问题。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 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不过常见的情形,是总 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再开设第二家店时,影响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发抗议。其实,总部若是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没有抗议的权利。 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连锁体系因为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绝答和状态时,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难再开新的加盟店,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个新的品牌 名称,而营业内容与原来的品牌完全相同,这样就可以不用受限于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个房屋仲介连锁体系就是如此,最后当然就会招致加盟店 的群起抗争。因此,加盟者为保障自身权益,在签约时,最好载明总部不得再发展营业内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竞业禁止的条款。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 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此一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智慧财产权,并无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员会亦认为此举不致违法。但是竞业禁止的年限究竟应该多久才合 理?如果太长,恐会影响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权益。对此,曾有某连锁体系的竞业禁止条款规定为三年,被加盟店告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平会认为竞业禁止条款乃属 合理,惟认为三年是否过长?后来该总部也很识相地把三年改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以免影响日后生计。

第六、管理规章的问派宏埋题。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 理。」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因为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全纳 入其管理规章之中,随时修改、为所欲为,届时加盟者就只好任由总部摆布了。

第七、关于违约罚则。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 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

第八、关于纠纷之处理。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为的是万一将来有需要时,总部人员来往附近 法院比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总部在合约中规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诉讼前,需先经过总部的调解委员会调解。遇此状况时,应先了解调解委员会的 组成成员为那些人?如果全是总部的人员,那么调解的结果当然会偏坦总部,而不利于加盟者。碍于合约,加盟者又无法忽略调解委员会,而直接向法院诉讼。因此 笔者建议加盟者在遇到类似的条款时,应要求删除。

第九、合约终止之处理。当合约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总部可能会 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 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况,需视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资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资的话,那么招牌「物」的所有权就应归加盟者所有,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 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须透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总部自行拆除,即触犯了毁损罪。

第十、这是最后一点应注意事项,就是在合约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曾经有某超商连锁体系与加盟者签约之后,总部留二份合约,并未留一份给加盟者,后来被一状告到公平交易委员会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把合约内容看清楚再签,逐一了解内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确的地方,都应该向总部人员询问清楚。因为唯有在签约前,仔仔细细了解合约,才能减少日后的纷争产生。

扩展内容

(1) 法定开示事项 基于《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要求应当作为开示事(本文来源:中国县市经济交流网>甲方(特许人):地址:电话:乙方(受许人):地址:电话: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许人授权受许人在指定区域进行“_____________”加盟代理和推广,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一、宗旨1、特许人依法拥有“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和品牌的知识产权,受许人只有经过特许人的允许,才可以使用“_____________”的名称、商标、图案、色彩等受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以下统称名称和商标)。2、受许人愿意通过使用特许人的运营体系和操桥氏作系统,在接受根据合同条款和在本合同所规定的区域特许开设、推广“_____________”加盟连锁门店,销售特许人相关指定产品。二、受许人的法律地位1、受许人以自身名义自付费用,作为独立的经营者进行其活动。因此,受许人须接受对所有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和商业的要求。作为一个独立的经营者,受许人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中获利。2、受许人不是特许人的代理人、买卖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员或合伙人。受许人不是则州作为特许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许人无权以特许人的名义签订合同,使特许人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特许人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三、授予的各项权利为了使受许人正常经营,特许人授予受许人下列各项权利:1、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名称和商标的权利。2、在引进以及经营过程中从特许人处获得技术、商业、法律和经敏盯散营等方面指导的权利。3、在经过核准区域和核准建筑物内,按本合同产品专利费及价格体系的约定,经营“_____________”专卖店相关指定产品的权利。4、享有本合同约定区域的独家加盟代理权的权利。5、享有核准区域内所开设、开拓门店特许使用费(含商标使用费、广告费)分成的权利。四、区域特许人授予受许人在______省______市作为“_____________”加盟连锁经营的代理商,享有“_____________”专卖店加盟代理权,向以上地域内推广、销售、配送相关指定产品。1、受许人在合同期内,自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开设或发展不少于____间专营店。2、在上述规定的任一年度内未完成开店数量的,特许人有权于次年度始在上述区域内引入具有与受许人相同权利的第三方经营、开设、推广“_____________”加盟连锁专营店,或特许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取消受许人该合同剩余时间的代理权。3、在本合同期间,根据市场变化,双方可协商制定新的门店发展目标或规划,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后按新的发展目标或规划执行。4、受许人不得变更或超越授权经营的区域,如违反规定,特许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取消受许人该合同剩余时间的代理权。五、授权期限1、授权特许经营代理推广期限为: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2、合约期满,特许人将根据受许人的表现,决定是否续约。受许人必须于本同期限届满前至少_____个月通知特许人是否续约,双方不发出续约通知将终止本合同。六、装修及设备要求1、建筑物装饰特许人不与受许人所代理区域内的加盟店签订装修协议,由加盟店直接按照统一设计与装饰公司签订门店装修合同。2、受许人在本合同核准地域开设的门店实用面积不得少于__________平方米,且店址均须获得甲方书面同意。3、门店设备由受许人按清单报与特许人,由公司总部统一配送安装。七、品牌形象与管理1、店铺的形象受许人须按照“__________”和运营手册中所描述的标准来监督、维护所辖区域内各门店的装饰、设备以及外观当其不符合要求时,受许人有义务督促各门店按照特许人的要求对店铺进行重新调整和装修,包括更新老化的设备。2、受许人及其雇员要对客户及所辖区域内门店提供及时、礼貌、友好、有效的服务。并对顾客以及公众保持最大程度的诚实、公平以及遵守道德上的准则。3、受许人同意执行和监督开设的门店符合特许人在运营手册中所设立的以下条款:(1)正确的采购、陈列、储存、销售商品的方法和程序(2)店铺的安全、维护、清洁、运行和外观(3)受许人及其雇员统一形象及外表(4)对所有名称与标志的使用(5)运营时间的保证及对运营资金的保持(6)对于标牌、商标、海报、陈列、标准配置以及相关产品的使用(7)作为特许人认可的受许人以及受其管理下店主证明的使用(8)受许人选择投放广告的内容、风格以及媒体的审批(9)店内陈列或出售商品的来源、种类和牌子的标注与陈列(10)受许人所保持的最低限量的库存保证(11)特许人许可的礼物、赠券或者当地的促销活动的开展4、监督受许人应严格执行特许人的关于“__________”门店和推广的各项规章制度与政策,承担其所代理区域内各门店的经营、卫生等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监督其所授权区域内各门店的经营、装修、名称和商标标识的使用、营业人员的管理、培训、服务规范均要符合特许人的要求,对门店的违规行为及时通知纠正或向特许人提出处理建议。八、人员培训和聘用特许人应保证受许人的初始的和后续的培训:1、在任何活动开始前,受许人及其职工必须接受特许人的相关培训或指导,受许人应熟悉各种条款以及技术、商务和管理程序。同时受许人有义务将上述内容及方法传授给所辖区域内各门店中的有关人员。2、在本特许有效期间,由受许人安排其雇员和所辖区域内各门店中的有关人员参加。日期和地点由受许人决定。3、如果特许人决定改变某些实施的方法,他必须立即书面通知受许人。九、食品卫生安全1、受许人有义务监督其遵守本合同规定开设或发展的门店,在门店签约后必须自费申领由当地政府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营运门店店必备的证照。2、受许人对食品、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食品调配设备发现有异常情况或者存在疑虑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特许人,经特许人确认或处理后,恢复正常或消除疑虑后,方可正常使用,否则因此造成相关食品安全事故或纠纷的,受许人承担所有损失与法律责任,且特许人保留追究受许人因此而造成特许人相关经济损失的权利。3、不管任何原因致使受许人管辖区域内各门店发生相关食品安全事故或纠纷的,受许人必须在事件发生后及时通报(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特许人,且受许人必须立即妥善安置涉及人员,否则造成特许人名誉和相关经济损失的,特许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作为违约金受许人所缴纳的所有费用不予退回,且保留追究受许人因此而造成特许人相关经济损失的权利。4、所有产品必须在保质期限内销售,超过保质期限的产品受许人必须销毁处理,如受许人因销售过期产品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纠纷的,特许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作为违约金受许人所缴纳的所有费用不予退回,受许人承担所有损失与法律责任,且特许人保留追究受许人因此而造成特许人相关经济损失的权利。十、管理费及其他费用1、受许人符合本合同所述开设的门店,开业前必须与特许人另行签署《特许加盟合同》,且特许人每店收取特许使用费人民币________元整/年,如发生受许人多收、瞒收、上报虚假金额等行为,特许人有权拒绝承认门店的合法地位,且特许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取消受许人代理资格,特许人方有权重新选择该地区的代理商,并保留追究受许人造成特许人相关经济损失的权利。上述门店,如为受许人开设的直营店,受许人开设每间直营店须支付给特许人特许使用费现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上述特许使用费(即人民币_________元/店),汇入特许人指定账号。2、受许人支付给特许人的以上费用,受许人必须以转帐或现金的形式向特许人缴纳: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受许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还上述费用。4、根据市场和发展的需要,特许人有调整收取门店特许使用费、履约保证金、管理费、商标使用费、广告促销费的权利。十一、特许人的权利和义务1、特许人是名称与商标持有人,因而有资格授予受许人使用的权利。受许人对这些权利的使用并不妨碍任何第三方在按本合同规定的地区内的权利。2、特许人同意在任何特许经营开始之前向受许人提供下列服务:(1)向受许人提供包括场地装修和产品展示标准在内的说明发展业务所需准备的清单向受许人提供示范的装修条款和有关受许人许可范围内进行改制的建议就受许人开展特许经营而进行的任何广告宣传活动提出建议。(2)向受许人提供优质的产品方案,并对产品的品质负责。在销售、储存过程中,若因受许人原因导致产品质量责任,应受许人方承担。十二、受许人的权利和义务1、特许人按本合同所述授予受许人以使用名称与商标的权利。2、受许人应进一步发展他按本合同规定从特许人那里获得的专有技术。3、受许人及其员工应参加按本合同组织的必要的初始训练班。4、受许人应向特许人提供一切能改善的建议和他在经营特许活动中获得的经验。5、受许人不得向特许人核准区域外的特许人的第三方供货,否则特许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取消受许人代理的资格,受许人已缴纳的所有费用不退回,并且特许人有权重新选择该地区的代理商。6、“__________________”门店使用的所有纸杯、塑料袋、工衣等用品。门店必须配备的全部用品及设备必须从特许人处购买。否则特许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取消受许人代理资格,受许人已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及加盟费不退回,并且特许人有权重新选择该地区的代理商。7、受许人有义务监督所代理区域内所有“__________________”门店不得销售特许人指定商品以外的一切其他产品,按照特许人提供的配方进行产品配制,从特许人或特许人书面指定的厂商处购买原材料。受许人对加盟店的违规行为应及时通知纠正或向特许人提出处理意见。8、受许人一旦发现侵犯或滥用特许人商标,商业名称或者其他简称以及任何侵权或不正当竞争情况的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特许人。9、受许人应就法律程序向特许人提供必要的帮助,以便在诉讼中成功地得出结论。在事前书面通知后,受许人如果在法律上能这样做时,应进入任何有用的法律程序,以便特许人的权利得到确认。十三、续约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受许人在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享有合同到期后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约的权利: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比较重大的违约行为。2、已经向特许人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3、提前____个月书面提出续约申请。4、如受许人于本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约或合同期限内放弃履行本协议,须在本合同到期前____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受许人在收到特许人的回复后的一个月内,将区域内所有“________________”门店的相关资料移交给特许人。5、如受许人于本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不表示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提出书面要求,特许人有权视受许人自己放弃优先续约的权利,特许人有权选择另一方替换受许人为该区域的代理商,且受许人在收到特许人的通知后的一个月内,必须将该区域内所有“________________”门店的相关资料移交给特许人受许人必须于本合同期满前的一个月内将原代理区域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专营店移交给特许人授权的另一方管理,需无条件配合特许人、特许人授权的另一方办理、完成移交所需的一切相关的法律程序、文件。十四、争议解决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十五、其他1、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2、本协议未约定,甲、乙双方又未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国家法律的规定执行。3、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后生效。甲方(签章):合同签署人: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地点:乙方(签章):合同签署人: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地点:

美丽的猫咪
跳跃的大米
2025-06-24 02:31:25
加盟合同文本(范例)

2006年7月2日

Alin De Rose

上海市路大厦A座12A

TEL:(021) FAX:(021)

E-mail :service@com

加盟合同

一、 合同各方

授权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授权人:

法定地址:上海市路大厦A座12A 邮编:

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特定区域内独家经营甲方的“”专卖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为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加盟经营

1、 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 区域内成为“”的特许经销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经销权。

2、 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品牌产品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3、 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人民币贰万元/店友搏李。每个加盟店首次从甲方购进“”品牌的产品,按供货价不少于 万元。

4、 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加盟方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5、 甲方将“”品牌产品按零售标价的4—45折售予乙方(详细见配货单),不论首次购货还是后续购货银春乙方应在提货时一次性支付货款。

6、 如果出现乙方采用以假汇票、假支票的方式骗取货物的情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将依法请求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单位的刑事责任。

7、 乙方从甲方购进产品后,如因质量问题或货物品种组合问题,可在自进货之日起五天内,向甲方调换产品,但不得退货。调换时乙方须保持原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没有损坏。

8、 合同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销售“”品牌产品,在乙方保证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的“”产品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6折回收退还的产品。

三、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

1、 乙方应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

2、 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

3、 为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费进行装饰设计,装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报价并施工,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协助办理在当地施工的相关手续。甲方收到工程款项后 日内将店铺交付乙方使用。

4、 加盟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由总部统一进行设计制作。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提货袋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总部配备的产品。 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当。

四、促销与广告

1、 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产品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

2、 甲方进行 “”品牌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品牌的产品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产品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惠。

3、 乙方单独进行“”品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好迟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4、 乙方须承担自行组织促销活动产生促销让利和费用。

五、培训与指导

1、 为使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 加盟店在开业前应派遣店主或两名可以代行承担的职工,参加甲方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要的知识和技术。

3、 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4、 加盟店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

5、 加盟店开业前后三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甲方应向加盟店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6、 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年度销售会议及临时经营者会议。甲方应提前四周通知开会日期。

7、 除经营者会议外,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场负责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六、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 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3、 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4、 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5、 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产品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品牌,或以“”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七、竞争限制

1、 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特许经营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特许代理权。

2、 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合同期内,如甲方推出“”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3、 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加盟店内代理、经销其它品牌的产品。

4、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服务质量控制

1、 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 凡甲方有新产品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产品及时上架销售。

3、 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对顾客购买金额达到规定标准时,给与“玫瑰卡”会员资格和相应的折扣优惠,做好会员资料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会员资料信息。凡有新产品上市或产品促销活动乙方应通知所有会员,让会员享受到来自“”持续不断的优质服务。甲方将不定期回访会员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4、 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陈设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5、 随着甲方加盟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店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九、保密

1、 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 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3、 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加盟店的让渡与承继

1、 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 如乙方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乙方可以请求总部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

3、 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总部代行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4、 如乙方希望出让加盟店或出租店铺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和承租的权利。

5、 遇上述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加盟店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终止

1、 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合同。

2、 前款的合同更新,应在本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的特许连锁合同书为合作文本。

3、 如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a、 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b、 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c、 向甲方移交“卡”会员登记名册;

d、 归还、转卖或销毁所有带有“”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e、 取消以“”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f、 在原加盟店经营场所内外的房屋、设备、陈设等处,消除任何与“”有联系的迹象;

g、 因加盟店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 甲方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十二、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双方约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产品零售价总额的10%。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部分赔偿责任。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三、合同纠纷的解决

1.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及传真: 电话及传真:

委托代表(签字): 委托代表(签字):

参考资料:

>合同编号: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批准同意,就乙方以连锁经营形式加盟“开迪”专卖店/柜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甲方开发、完善成型,用于“开迪”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是甲方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管理方式、商品陈列设备设施、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指使用属于甲方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专卖店/柜。

“公司商标”:指称为甲方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甲方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乙方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 独立的当事者。

1.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乙方不具有代行甲方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乙方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由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 授权。

1.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在 ________省________ 市(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场________层以“开迪(PATHFINDER)” 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形式进行经营。

2.本合同授权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商标的使用与承诺。

4.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招牌。

5.甲方商标:“开迪”、“PATHFINDER”、“甘迪安娜”、“CANDIANA”、“CANDY &COMPANY”、“密珍集”,具体设计见附图样。

6.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场所使用甲方商号、商标、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等,同时严禁使用与甲方商标相同或相似的作为乙方公司名的全部或一部分,或作其它用途。

7.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甲方商标、标志、样式、招牌等。

第五条 使用范围和使用要求。

1.乙方只能按甲方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甲方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按甲方统一形象经营加盟连锁专卖店/柜。

2.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1) 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

(2) 除为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所李宏经营而向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及甲方有书面指示外,不得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条 店面形象要求。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标准进行装修和经营。

2.设备、设施由甲方统一策划、统一提供。甲方有各种店面设备、设哪启册施标准效果图及预算可供乙方选择。

3.标准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设备、设施,甲方按实际成本价6折收取费用,名称、报价见合同附件一,超出标准的设备按实际成本价收取。

4.统一服装:必须使用“开迪”导购服,特殊原因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使用商场规定的服装。

第七条 供货方式及要求。

1.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产品和其他物品必须由甲方提供、配备。

2.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每次订货,应以书面形式发出订货清单,并列明所订货品的名称、编号、规格、数量、运输方式及收货地址、收货人、联系电话等。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根据甲方销售合同的金额将款汇至甲方指定账号。

4.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七日内发货。

5.甲方代办托运,甲方办理完托旁此运手续即视为交货,运费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在运输过程发生货损时,由乙方接货时向承运人索赔。

第八条 甲方责任。

1 提供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的相关资料。

2 免费提供加盟连锁专卖店/柜面形象设计,装修方案。

3 派员指导乙方开业。

4.培训相关销售人员及销售技巧,传授经营理念、管理理念,提供市场信息等。

5.为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提供充足合格的货品,如遇部分品种短缺,为乙方推荐其它对路适销的产品。

6 负责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第一次开业的货品配备。

7 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对在第一次配备的货品中,不适销对路的货品,乙方要求换货时,在包装完好、保质期不低于六个月且不影响销售的原则下,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调换其它品种,所发生的运费双方各负担50%。

8.甲方原因造成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在收到货物三日之内,书面提出退换要求,方可退换,运费由甲方负责。

9 免费提供有关的促销方案及资料。

第九条 乙方责任。

1.必须经营甲方所提供的货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经营非甲方货品。

2.因经营环境变化及其他原因,乙方希望变更本合同第三条的第1条授权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地点及位置时,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

3.除第三条的第1条授权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外,乙方另新增开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时,必须与甲方另签订加盟连锁合同书后方可经营。

4.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必须每月5日前按时向甲方递交上月营业报告书,并保证所递交营业报告书情况属实。

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认可,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予第三者。

6.乙方在经营期间因自己的经营、管理等问题损害了他人利益时,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被索赔责任时,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8.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因不可抗拒的困难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或不能再继续营业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协商。

9.乙方无论在何情况下不想再继续经营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时,甲方拥有第一接任者的权利,同时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做好相关转接工作。

10.合同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终止,乙方必须立即自行拆除公司招牌,并从设备、设施、用品等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如乙方不主动拆除,甲方可以自行拆除作业,乙方必须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11.乙方必须保证,在遇前第9项情况时,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淆的商标、服务标志、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甲方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甲方名誉、信誉、妨碍甲方和甲方其他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业务。

12.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并有责任保证其员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及传递,此项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13.乙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营业成绩。

1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特许经营授权牌、报价单、培训资料等相关文件在合同终止之日,乙方必须全部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 开业指导收费标准(免收□ 收取□)。

1.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开业时,甲方派员指导,乙方负责甲方指导开业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及相关生活费等。其它收费标准为:

(1)经理级人员按100元/天计收;

(2)其他人员按60元/天计收;

(3)时间3至5天,最长不超过7天,费用结算时间按出发日到返回日计算。

2.乙方须在指导人员返回日结清费用,由指导人员带回公司。

第十一条 保证金和风险金。

1.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每一家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捌仟元保证金,作为乙方忠实执行合同的担保,从第四家(含第四家)加盟专卖店/柜开始,甲方不再收取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保证金,已收取的三家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保证金作为乙方在加盟期内的所有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保证金。

2.乙方用甲方公司名义或甲方增值税发票与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所在的经营场所的单位签订合同和财务结算,须交纳 的风险金,作为乙方在本合同期内信用的保证。

3.如乙方需甲方开出增值税发票与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所在的经营场所的单位进行销售货款的结算,则乙方需支付增值税发票总额8%的税项,即增值税发票税额17%中,甲方负责9%,乙方负责8%。增值税发票总额8%的税项在甲方给乙方开税票时支付,否则不予开具。

4.乙方必须保证将所开税票款及时返回甲方账户,如未及时返款到甲方账户,甲方停止提供税票给乙方。

5.甲方在收到乙方返款后,一部分作为预留进货款,一部分10日内将款返给乙方。

6.保证金、风险金不计息。

7.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条、第五条和第九条中的1、2、3项规定执行的,甲方扣除乙方保证金充抵违约金。

8.除前第7条和第十二条的第1、2、3项解约外,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乙方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标志等其他营业象征后且无其他纠纷,甲方于三个月后返还保证金。风险金在所开税票全款到帐三月后返还。

第十二条 加盟费。

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一次性加盟费:

□(1)单店:贰万元(2万元);

□(2)市级:伍万元(5万元);

□(3)省级:贰拾万元(20万元);

第十三条 合同续签。

本合同距到期日60天时,由乙方书面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续签或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 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内,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连续60天未从甲方进货,或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购货款(以销售单为准且购货款到账)连续90天累计不足两万元,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形象、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标准的,甲方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如乙方仍未达到要求标准,本合同自动终止。

3.本合同期内终止或期满不再续签,乙方均须提前60天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违约。

4.本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时,乙方在甲方办理好一切相关手续,三个月后由甲方返还风险金、保证金(凭原始收据)。

5.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四、六、九条和第十二条的第1、2、3项的均视为违约,违约造成的合同终止时须付壹万元违约金,用保证金、风险金的款项充抵。

第十五条 其它。

1.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用甲方名义开设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并进行相关财务结算,应提交经营场所签订合同的正本,经甲方审定同意盖章后方可实施;所签署的合同正本须存放于甲方。

2.乙方以个人名义加盟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以公司名义加盟的,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国税和地税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等)给甲方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销售单作为购货凭证,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相关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协商及受理法院。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律审理时,甲方所在地法院为专属受理法院。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章):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