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的起源
如果需要一双跑鞋,我们会想到nike,adidas
谈到去吃火锅,我旅核们情不自禁想到海底捞,九宫格
年轻女孩要买护肤品,也一定会想到悦诗风吟
毕业租房子第一选自如(出事之后就很避之不及啦),犹豫要不要蛋壳公寓
买衣服总有自己倾向的那几家店
这是品牌的力量。
《品牌的起源》这本书从品牌的分化——新品类入手谈到如何去诞生一个新品牌。全书大体可以分为新品牌由品类分化而形成、分化是大趋势不可逆的和如何退出新品牌三部分组成。首先讲了品牌和品类的关系,是用品牌去覆盖多个品类呢还是让品类做品牌的代言,作者支持后者,原因是聚焦于某一品类可以攻陷消费者的心智。于是聚焦于某一品类意味着我们可以在现有市场中开辟中更细分的市场去创造一种新品类,使用新的品牌。文中用万宝路做例子,万宝路之前的香烟只是香烟,万宝路之后,有了代表男子气的香烟,万宝路品牌也从香烟的主流中分化出来。劳力士的奢侈品手表也是一个例子。品类永远在分化,可是在大多数心理融合是一个好主意,作者提醒我们要警惕这种观点,因为分化是自然界的主题。品类分化就是创建新品类。品类的创建在于消费者是否能接受这个品类所提出的概念,在我的理解就是你能否抓住消费者的潜在心理。新品类诞生后会有第一品牌和第二品牌,对于他们来说,所应采取的战略是不同的。第一需要推出品类,它需要采取确立敌人和推出品牌两步走。第二生存下来的秘诀就是找到第一的对立面。
这本书是在《定位》之后劳拉的集大成之作,市场对其的评价褒贬不一,甚至扯出“看山是山,看山不是山,看山仍是山”的论调。《定位》系列书籍本不是学术论作,在表达和论证上缺少严谨是需要指出来的,作者也因为太过于强调定位的重要性和聚焦细分领域的必要性而生拉硬拽了不少例子,当成一个个品牌的生死存亡的概括来看看是挺不错的。总体上,这本书是给了我们不少启发,比如努力的第二名、不喝可乐时喝七喜,至少告诉我们从用户的心智出发,以比较的姿态去凸显自己。
但不得不指出的是,书中有些论述是可以举出反例的。新品类需要新品牌:拿小米举例,小米一开始是高性价比、发烧友的、充满科技感的手机,但是如今扩展到智能音箱甚至家电行业;苹果的iphone手机、Mac电脑、ipad;这些无一不是多品类同品牌。我认为这在于品牌在用户的心智中究竟等同于什么。如果品牌只是某一品类的代称,那么品牌确实不应该迁移。柯达相机便是一例,柯达等同于胶卷。如果品牌是某种品质的传达,不是局限于某一个具体事物,品牌是可以实现迁移的。小米代表了高科技、发烧友、性价比;苹果是艺术品和高科技。拿我们逛商场最常见到的名创优品举例,它给我们传达的是便宜优惠的大品牌的追随者;无印良品——原木风的高品质生活;麦当劳——西方食品中式化的快雀镇谈餐。所以这些在用户心理占据一个面的品牌可以轻松实现迁移。前不久非常火的美团滴滴大战也似乎可以用这个原因解释。美团——生活服务平台——占据一个面的品牌,而滴滴=出租车——占据一个点的品牌,当美团做打车时,我们觉得并不很意外,而滴滴做外卖我们觉得出人意料甚至不可理喻。
我们必须承认塑造时是从一个品类出发的,小米、苹果、IBM、微软无不如是,这时候确实是需要书中所说的品类聚焦,这时候应该防范就是避免在用户心中品牌=品类。品牌在最初品牌的塑造也不仅仅局限于书中所说的聚焦,也与服务性东西和很多背后的支撑性东西有关。依旧是名创优品,对我们来说,它明码标价、便宜、类目清晰、每个店的整齐归一的形象、红白标志,尤其是店员熟悉的“欢迎光临miniso”,这是表面的服务性工作,背后的制度流程、培训考核以及供应顷碰链和时尚的追赶、选址加盟等等,都是支撑一个品牌的必要工作。
也许是我还处于见山是山的水平,所以我认为这本书的盛评有点言过其实。
摘抄:
1、消费者以品类来思考,以品牌来表达
2、传统营销发掘顾客的需求,通过提供比竞争对手更优质、更低价的产品或服务来满足顾客的需求
3、在商业界,技术和文化环境的变迁为品类的分化创造了条件
4、品牌具有价值在于一个原因,而且只有这么一个原因,就是它主导了一个品类
5、新产品、新服务绝大部分都没有什么机会成为大品牌,因为他们推出是为了服务一个市场,而不是创造一个市场
6、打造品牌的机会并不存在于既有市场,而是存在于创造市场
7、品牌维护
8、便利性是一个强有力的激励因素,它确保了某些融合产品的成功
9、没有比媒体的大肆宣传更能蒙蔽客观思考的了
10、傻瓜甚至不知道一半比全部多多少
11、认知具有滞延性
12、最普通的假设是战争轰轰烈烈得开始了,事实上,它们通常是以有限得空袭、秘密的边防调动和削弱敌人抵抗的攻心行动开场。营销战也应该这样开场。
13、品牌不会因为没能让顾客满意而死亡,品牌因为所处的品类死亡而死亡。
品牌的英文单神稿词Brand,源出古挪威文Brandr,意思游衫孝是"烧灼"。人们用这种方式来标记家畜等需要与其他人相区别的私有财产。到了中世纪的欧洲,手工艺匠人用这种打烙印的方法在自己的手工艺品上烙下标记,以便顾客识别产品的产地和生产者。这就产生了最初的商标,并以此为消费者提供担保,同时向生产者提供法律保护。16世纪早期,蒸馏威士忌酒的生产商将威士忌装入烙有生产者名字的木桶中,以防不法商人偷梁换柱。到了1835年,苏格兰的酿酒者使用了"Old Smuggler"这一品牌,以维护采用特殊蒸馏程序酿制的酒的质量声誉。
在《牛津大辞典》里,品牌被解释为“用来证明所有权,作为质量的标志或其他用途",即用以区别和证明品质。随着时塌碰间的推移,商业竞争格局以及零售业形态不断变迁,品牌承载的含义也越来越丰富,甚至形成了专门的研究领域——品牌学。
1946年,在时尚领域不断浮沉后,已经不惑之年的克里斯汀·迪奥才在巴黎Montaigne大道开了第一家个人服饰店。
1946年,Dior先生在偶然的机会下巧遇商业大亨Marcel Boussac,两人一拍即合,拥有85位员工与投入6千万珐郎资金的第一家Christian Dior店,于巴黎最优雅尊贵的蒙田大道30号正式创立,全店装潢以御岁Dior先生最爱的灰白两色与法国路易十六风格为主。
1947年2月12日,这是个辉煌的日子,迪奥开办了他的第一个高级时装展,推出的第一个时装系列名为“镇清睁新风貌”(New Look)。
不久,Dior带着他第一个时装系列"新时尚"成功地将崛起的事业发展到大西洋的彼岸--美国。
1947年,以“Miss Dior”命名的第一瓶香水闻世,紧接着“Diorama”、“Diorissimo”纷纷出名。
1947年,比华利(Beverly)归属到当时风靡一时的品牌ChristianDior(克里斯汀。
迪奥)旗下,开始转入手袋的设计与开发,继续为世人传递着法兰西的优雅艺术品味和简炼的生活方式。
扩展资料:
2018年12月18日,世界品牌实验室编制的《2018世界品牌500强》揭晓,迪奥排名第62位。
Dior服装与其他品牌做法不同,它从不用任何CD或Dior等明显标志放在衣服身上,而衣标上Christian Dior Paris是最好的辨识方法。
此外,Dior比较高端服饰系列的衣标的条码下会有很细的红线。
迪奥Dior奢侈品标志设计的配色并未采用过多的修饰,直接纯色的黑。
整正此个标志表现得非常流畅,简约。
将D字母与设计中的每个细节都完整的协调在一起。
将D字母运用得恰到好处。
您好激仿改,很高兴由我来为你回答这个问题。
(1)我们先来说说品牌的起源:
“品牌”这个词来源于古斯堪的那维亚语brandr,意思是“燃烧”,指的是生产者燃烧印章烙印到产品。最古老的通用品牌是在印度,吠陀时期(9000 - 10000年前)被称为“Chyawanprash”,广泛应用于印度和许多其他国家,以受人尊敬的哲人Chyawan命名。意大利人是最早在1200年代在纸上使用品牌水印形式。
(2)其次我们要知道品牌的意义:
“品牌”的意义在于与众不同,让客户/用户认为产品与众不同,即这个不同之处(标签)的第一名。
现代营销学之父科特勒在《市场营销学》中的定义,品牌是销售者向购买者长期提供的一组特定的特点、利益和服务。
(3)为什么会出现品牌?
a竞争需要:品牌是一个名称、名词、符号或设计,或者是它们的组合,其目的是识别某个销售者或某群销售者的产品或劳务,并使之同大薯竞争对手的产品和劳务区别开来。
b资产溢价:品牌明判是人们对一个企业及其产品、售后服务、文化价值的一种评价和认知,是一种信任。品牌已是一种商品综合品质的体现和代表,当人们想到某一品牌的同时总会和时尚、文化、价值联想到一起,企业在创品牌时不断地创造时尚,培育文化,随着企业的做强做大,不断从低附加值转向高附加值升级,向产品开发优势、产品质量优势、文化创新优势的高层次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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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CK是新加坡品牌,全称是CHARLES &KEITH简称小CK,是起源于新加坡的女性设计的鞋履品牌。
CHARLES &KEITH品牌创始人Charles Wong 和悉世衡Keith Wong于1996年在新加坡创立了女性设计的鞋履品牌。截止至2014年,该集团旗下已经睁做在全球36个国家的各大城市的黄金商圈设立了450家门店。
扩展资料:
CHARLES &KEITH是都市时尚族群选择的品牌,也因其易于穿搭又充满摩登设计的风格在众多品牌中脱颖而出。Charles
&Keith于1996年在新加坡开设第一家专卖店,经过数年的迅猛发展,至今已在亚洲,欧洲和中东超过32个国家开设250多家专卖店。
作为以倡导新生代生活方式为理念的品牌,先后开拓了更为全面的产品线,如鞋履、包包、太阳眼镜、配饰和珠宝。品牌在很多时尚城市都设立旗舰店,如首尔、上海、迪拜等,并将始终秉持着返悄不断创新的设计精神。
参考资料:
CHARLES &KEITH - 品牌故事
百度百科 - Charles &Kei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