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的检测机构
建筑材料的检测机构是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
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是1984年10月经原国家科委批准成立的13个国家级综合性分析测试中键衡袜心之一。经过多年的努力和不断的发展完善,中心已发展成为面向整稿激个建材行业,从事建筑材料及无机非金属材料的分析测试研究和检测、仲裁服务。
中心是国内唯一具备建材产品综合检验能力的检测机构,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首批批准通过的29家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检测机构之一,是科技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的科技成果检测鉴定国家级检测机构。
主要机构:
中心下设业务部、质量保障部、放射性检测部、建材产品检测部、空气质量检测部、铝塑检测部、涂料检测部、耐火检测中心、化学检测部等。中心拥有雄厚的人才资源及高、精、尖材料研究与检测分析技术,现有职工78人,其中技术人员59人,教授级高工及高级工程师32人。
经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本中心已拥有一整套完善、严格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所有检测人员均经过严格培训,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培训与考核,对影响检验工作质量的各个环节拦芹实施有效控制,严格管理,从而使中心质量管理体系更加完善。
百度百科—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
板材检测最权威机构是国家化学建筑材料测试中心。
1、国家化学建筑材料测试中心(材料测试部)是国家科学技术桥迅部设立在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的国家级检测机构,是我国化学建材行业首家国家级实验室。是国内、外知名的权威检测机构。
2、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英文简称CTC)起源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伴随新中国建材工业的发展而茁壮成长。经过六十余载的积极探索和不懈努力,已经发展成为国内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及建设工程领域内极具规模、综合性、第三方检验认证服务机构。
CTC的行业级中心:
1、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房建材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拿散中心。国家建筑材料工业耐火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墙体屋面材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国家建筑材消消氏料工业放射性及有害物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2、国家建筑材料工业镁质胶凝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建筑防水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国家建筑材料工业装饰装修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国家建筑材料工业铝塑复合材料及遮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建筑材料工业环境监测中心等。
最新建筑材料国家标准以及检验标准(2012版)
一、砂:
1、执行标准:JGJ52-2006、GB/T14684-2001
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验收批,小型工具(如拖拉机)以200m3或300t为一检验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
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8个不同部位,取样40kg。
二、卵石(碎石):
1、执行标准:JGJ53-2006、GB/T14685-2001
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16个不同部位,取样60kg。
三、混凝土试块:
1、执行标准:GB/T50107-2001、GB/T50081-2002
2、检验批次:
(1)砼试样应在硅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a、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
b、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砼,不足100盘和100m3时取样不少于一次。
c、当一次连续浇筑的同配合比砼超过1000m3时,每200m3取样不应少于一次。
(2)对于现浇砼:
a、每一班浇楼层同配合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
b、同一单位工程每一验收项目中同配合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每组为3块
四、砂浆试块:
1、执行标准:JGJ/T70-2009
2、检验批次:每一楼层或每250立方米砌体中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取样不少于一次每台搅拌机搅拌的砂浆取样不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取样不少于一次当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有变更时隐明陪,还应另作试块。每次取样标养试块至少留置一组,同条件养护试块由施工情况确定。
五、水泥:
1、执行标准:GB175-2007
2、检验批次: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10万吨以上灶蠢30万吨以下,不超过400吨为一检验批。水槐携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10万吨以下,不超过200吨为一检验批。
不足200吨为一检验批,对于连续进场,按3个月内累计计算不超过400T为一验收批。取样要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的不同部位取等量的样品总量至少12kg
3、取样要求:依据标准GB50204-2002,
①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1个月)时,应进行复检。
②同一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扩展资料:
建筑材料分类:
1、粗骨料粗骨料应选用级配合理、粒形良好、质地均匀坚固、线胀系数小的洁净碎石,也可采用碎卵石或卵石,不宜采用砂岩碎石。
2、细骨料细骨料应选用级配合理、质地均匀坚固、吸水率低、空隙率小的洁净天然中粗河砂,也可选用专门机组生产的人工砂,不宜使用山砂,不得使用海砂。
3、水泥水泥是粉状水硬性无机胶凝材料。加水搅拌后在空气中或在水中硬化,并把砂、石等材料牢固地胶结在一起。用它胶结碎石制成的混凝土,硬化后不但强度较高,而且还能抵抗淡水或含盐水的侵蚀。
4、粉煤灰是从煤燃烧后的烟气中收捕下来的细灰,粉煤灰是燃煤电厂排出的主要固体废物。利用粉煤灰的胶凝作用部分代替水泥在建筑工程中大量使用,能减少环境污染,废物利用。
5、外加剂主要是高效碱水剂,用来改善混凝土性能。
6、矿粉将矿石粉碎加工后的产物,用来改善混凝土性能。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建筑材料
(一)协调中国标准砂厂生产计划,做好标准砂的调运、转运、仓储等工作,处理标准砂销售中的有关问题;
(二)负责对各省(市)定点经销机构条件审核及日常业务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条件及用户反映意见较大的定点经销机构向国家建材局提出调整建议;
(三)负责建立全国标准砂经销档案,掌握各省(市)产销情况,为中国标准砂厂生产提供依据;
(四)组织标准砂产需衔接会,与各直供单位和各省(市)定点经销机构签订供销合同,并确保合同履行,保证满足生产、科研、质监及施工等部门对标准砂数量的要求;
(五)负责伪劣、假冒标准砂调查。发现伪劣、假冒标准砂立即向国家建材局生产协调司纯轿及福建狮材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六)定期向国家建材枝租局生产协调司和福建狮材主管部门汇报经销工作。第十二条 重点水泥企业使用标准砂可由总经销机构直接供应。其他需直供的单位由本单位申报,国家建材局生产协调司审批并公布。直供以外的标准砂用户由各省(市)定点经销机构负责供应。第十三条 各省(市)定点经销机构的设置由地方建材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由经销机构审核,报国家建材局生产协调司批准并公布。第十四条 每省(市)只设立一个定点经销机构,定点经销机构可采取直供或通过指定的分销点向本省(市)各用户供砂,分销点的设置需向总经销机构备案并接受监督。第十五条 定点经销机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一定资金,并经所在省(市)建材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二)配备分管领导和专职管理人员;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专用仓库,能妥善保管标准砂,防止污染、受潮,减少破损,保证产品质量;
(四)能按计划保证用户用砂需要并提供良好的服务。第十六条 定点经销机构的主要任务:
(一)定点经销机构必须按照总经销机构规定的时间申报年度用砂计划,及时组织标准砂供应。如发生余缺,及时报总经销机构调整,保证供应不脱节;
(二)配合运输部门做好标准砂接发运工作,加强对标准砂仓储保管,运输管理,确保质量;
(三)建立供应区内所有标准砂用户档案,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生产规模、标准砂计划用量,实际年度用量及质量反馈意见等;
(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假冒标准砂流入供应区内,发现假冒标准砂及主渠道外供砂要及时向总经销机构报告,并及时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五)定点经销机构可根据省情合理设置分销网络,具体划分供应范围,不留空白点,可采取由省定点经销机构统一计划,统一订货、分达到货、统一结算等方式,尽量防止运输倒流,减少费用,减少用户负担;
(六)加强对供应区内分销点,水泥企业标准砂运货渠道的监督管理,不准任何单位从规定渠道外进货。
一、年产量10万卷以上石油沥青纸胎油毡生产企业每半年向建筑防水材料质检中心寄(送)样1次。各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材质检站每年向建筑防水材料质检中心寄(送)样1次。
二、企业样品必须随机抽样,取样位置按GB326—89标准进行,样品必须是近一个月内经出厂检验的合格产品。
三、样品数量0.5m×1m×2为寄(送)方便可裁成0.5m×0.3×6,包装按抽样要求全封闭包装(中间用纸隔开)。
四、寄(送)样同时寄(送)出送样单及物性自检(同卷样品)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
五、建筑防水材料质检中心收到样品及自检报告后及时安排检验并发出对比结果报告。对比结果报告同时报送企业主管部门及国家建材局生产管理司,当建筑防水材料质检中心检验结果与企业(或质检站)检验结果误差较大时,中心可邀请企业(或质检站)人员到建筑防水材料质检中心共同研究分析,进一步统一检验操作。
六、对比检验结果连续三次符合要求的企业(或质检站)由建筑防水材料质检中心颁发表扬证书,并建议企业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对比检验结果连续三次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或质检站)由建岁姿筑防水材料质检中心建议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作出进行质量整改处理。第六条 建筑防水材料质检中心日常对比监督检验收费按国家检验收费标准执行,费用由送检单位支付。第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建材局生产管理司负责解释。第八条 本办法自1994年4月起执行。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质量法规、条例。在授权范围内审批和组织制定建材产品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
(二)组织编制建材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检查建材产品质量法规、标准及质量监督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
(三)统一规划和组建归口管理的各类建材产品监督检测中心。协同国家标准局做好国家级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审查工作,逐步形成全国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网。
(四)组织国家、行业安排的监督抽查和质量检查工作。组织优质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认证的产品质量检验和审查工作。
(五)指导和检查中国建材工业协会组织的行业的质量检查评比工作。
(六)指导和协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建材行业管理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七)组织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的国内外技术交流和人员培训。第五条 省级建材行业管理部门的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的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管理工作。其主要任务可参照第四条有关内容制订。第六条 国家和行业的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分别是国家和行业授权的具有第三方公正性、权威性的法定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一般设置在建材科研院所内。其机构、人员、业务、财务具有相对独立性,但行政关系不变。质量监督检验业务受国家标准局指导,由国家建材局生产管理司归口管理。其主要任务是:
(一)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对建材产品一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验。
(二)承担国家行业指定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质量行评检验;优质产品鉴定检验;重要新产品投产的鉴定;质量分级鉴定检验;仲裁检验;生产许可证和质量认证产品的质量检验等。
(三)承担进出口建材产品的检验。
(四)承担或参与国家标准、专业标准的制订、修订和有关标准源返的试验验证。
(五)研究开发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参与研制有关标准物质与检测仪器设备。
(六)对地方和企业同类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及人员培训。
(七)承担有关部门委托的其它工作。第七条 地方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是地方授权的具有第三方公正性的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一般建立在地方建材科研院所内,具有相对独立性,原行政关系不变。负责地方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国家和上一级同类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指导。其主要任务可参照国家和行业的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任务的相雹念饥应条款制订。第八条 各级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必须重视加强自身的建设。国家和行业检测中心应按《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基本条件》和《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审查认可细则》的要求,分别由国家标准局和国家建材局进行审查验收。其中国家级检测中心由国家经委认可。地方标准部门可参照国家级审查认可的标准,对地方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审查认可,凡经审查认可合格者,应发给注明有效期的认可证书。有效期满后,经复查合格者可换发认可证书。第九条 各建材企业,都必须在厂长直接领导下,设置独立、专职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承担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检验任务,并对企业出厂产品实行监督。企业要健全厂部、车间、班组三级检验及自检、互检、专检相对合的质量检验网,认真执行技术标准和各项检验制度,确保产品质量。第十条 加强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网的建设。各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应对地方质量监督站检验站和企业的质量检验机构,给予业务指导,互相配合,团结协作,密切联系,共同提高检验水平。
在网上查检验单位电话号码与检验报告书号码是不是一判雹至,然后在拨通网上公开电话并告知检验编号进行数据真伪查询。现在的检测报告都是有二维码的,你一扫,全部的信息都出来了,掘链帆你唤乱看下是不是相符就可以了。
拓展:
1、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是1984年10月经原国家科委批准成立的13个国家级综合性分析测试中心之一。经过多年的努力和不断的发展完善,中心已发展成为面向整个建材行业,从事建筑材料及无机非金属材料的分析测试研究和检测、仲裁服务。中心是国内唯一具备建材产品综合检验能力的检测机构,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首批批准通过的29家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检测机构之一,是科技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的科技成果检测鉴定国家级检测机构。
2、参与项目
自中心成立以来,先后承担了国家"七五"至"十五"期间有关的科技攻关项目。如《小型X射线荧光光谱的研制》、《生态建材制品检测技术及综合评价体系的研究》、《我国分析测试方法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等。在材料分析测试技术、方法体系、生态建材检测、评价、开发等方面取得了80多项科技成果主持与参与制定了玻璃、水泥、陶瓷及新型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的国家标准60多项,同时每年为社会提供一万多份产品检验与仲裁报告。
3、主要机构
中心下设业务部、质量保障部、放射性检测部、建材产品检测部、空气质量检测部、铝塑检测部、涂料检测部、耐火检测中心、化学检测部等。中心拥有雄厚的人才资源及高、精、尖材料研究与检测分析技术。现有职工78人,其中技术人员59人,教授级高工及高级工程师32人,其中拥有博士、硕士学位11人。中心拥有仪器设备固定资产3千多万元,其中先进的大型检测仪器80多台(套),其它各类检测设备共计468台(套)。
经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本中心已拥有一整套完善、严格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所有检测人员均经过严格培训,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培训与考核,对影响检验工作质量的各个环节实施有效控制,严格管理,从而使中心质量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可以为委托方出具科学、准确、公正、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