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加盟费他到底是用无形资产,还是长期待摊费用,是用哪个科目?
加盟费隐察的会计处理方式一般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不同公司的处理方式可能存在差异。一般情况下,加盟费可以作为无形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进行会计核算,需要具体分析如下:
无形资产:如果加盟费所对应的是一项具有商业价值的无形资产,如商标、专利、授权等,那么可以将加盟费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以账面价值或成本价值为准,通过摊销将其分摊到多个会计期间中。在资产负债表中以无形资产的形式予以反映,同时在利润表中将其摊销费用列为营业成本或管理费用槐毁。
长期待摊费用:如果加盟费所对应的是一项服务性质的费用,如加盟费用包括对加盟商进行的培训、技术支持、营销指导等服务,则可以将加盟费作为长期待摊费用进行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以长期待摊费用的形式予以反映,同时在利润表中将其列为营业成本或管理费用,通过摊销将其分摊到多个会计期间中。
需要注意的是,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的会计处理方式可能会灶明茄对企业财务状况和利润水平产生影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和确定。同时,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需要遵循相关的会计准则和规定,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目前官方微信支付服务商申请仅面向通过微信认证的企业类型服务号开放(其它认证类型暂未纯基开放),没有地区、数量限制,认证后的服务号可同时申请服务商和微信支付;同营业执照可申请多个服务商商户号,目前无个数限制。
Step1:开通入口:登陆微信公众平台(mpweixinqqcom),进行企业类型服务号申请
Step2:申请材料准备:
1)公司:包含联系人姓名、联系手机、联系邮箱;
2)客服电话
3)公司对公账户信息:包含开户行省市信息、开户账号;
4)营业执照信息:包含营业执照号、有效期,高清扫描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包含组织就够代码、有效期,高清扫描件;
6)业务经办人或法人证件信息:身份证或护照均可。
Step3:资料填写:登录MP平台,点击“微信支付”→服务商申请,并点击右上角去开通,进入申请流程;按照页面指引依次填写资料,分别填写经营资料、商户信息、账户信息
如果资料被驳回,则参照页面的驳回原因进行修改(只需只改被驳回字段,已审核通过字段可无需关注);
完成填写资料步骤后,登录邮箱,查收开户邮箱,获得微信支付商户号、商户平台登录账号密码;
Step4:账户验证:使用开户邮件中提供的账号密码,登录微信支付商户平台(payweixinqqcom),一次点击账户设置→账户信息→服务商申请→验证,进入账户验证。
查收对公账户银行流水,输入验证金额数字,数字正确,即通消信过账户验证
Step5:签署协议:账户验证通做桥谨过后,即可线上签署协议(请确认相关商户信息是否正确并阅读合作协议),无误后请完成签署。
注:资料审核时间为3-7个工作日。
温馨提示:近期,微信支付了解到,市场上有个别机构通过举办线下宣讲会等形式,招收刷脸支付的代理、加盟商、城市合伙人等,获取所谓“分成收益”,其中包括了“青蛙PRO”等微信刷脸支付设备。
对此,我们郑重声明,此类行为与微信支付官方没有任何关系。微信支付从未授权任何公司为官方合作伙伴或独家代理商,从未以官方名义举办“微信刷脸支付”系列设备推广会等类似活动,也不属于微信支付许可服务商对外提供的服务内容。
同时,我们提醒广大用户,请对此类宣传及活动邀请提高警惕并注意保护财产安全,请勿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以iphone 12型号手机,iOS146系统版本,806微信版本为例子,不同型号版本手机操作通用。
遭遇加盟骗局,该怎么维权?
1、明确向公司提出解除加盟合同,要求公司退回加盟费,越快越好。
如果确定不想做了,就要尽快通知公司,切勿拖延,而且提出时要明确是通知公司解除合同,而不是申请解除,也不是申请退费,是通知。
很多加盟商签约后,明明已经知道公司或者项目存在一定问题,但心存侥幸,总觉得公司不会欺骗,对公司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没有及时向公司提出解约,错过了维权的关键期。因为合同一直没有解除,那加盟商很容易就错过了冷静期,如果是区域代理了,那这段时间内占用了公司的区域代理名额,也会一定程度上影响退费的比例。有一些加盟商知道公司及项目有问题,也向公司提出了解约,但不是通知公司解约,而是向公司申请解约,然后一直被公司以领导开会、领导出差等借口拖延时间,有些甚至被公司忽悠写下了书面的退费申请,留下了对自己不利的证据。
2、必须保留提出解约的证据,可以是书面的解约通知书,也可以是微信聊天记录。
有不少加盟商只是通过口头或者直接打电话的方式告知公司不想做了,并没有保留这个沟通的证据,到后面被公司拖延了大量橘派氏时间后,才反应过来要维权,此时就缺乏证据证明曾经提出过解约,这个给维权增加了不少难度。最保险的方式,就是通过邮政ems的方式向公司投递书面的解约通知书,并在快递单上注明这个是某某解约通知书,保留好快递底单,同时把解约通知书通过微信发送给公司的各个工作人员。
3、合同解除之后,就要积极跟公司洽谈退加盟费事宜(重点、重点、重点,防止二次被坑)。
通知公司解除合同后,要积极联系公司洽谈退款事宜,谈的时候,不要说是因为资金不足、合伙人退出等自身原因,而是要从公司及项目本身的问题出发,委婉表达对项目的前景、对公司的实力等了解不够,认为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误导等,再结合冷静期,提出退款的合理性。
在协商过程中,一定要控制好时间,不要一味被公司拖延。
当加盟商羡郑要求公司退款时,公司的拖延战术无非就是两个,一个是借口说领导出差了,要下个星期或者下个月才回来,要等领导回来才能给回复;另一个就是公司帮忙转让加盟名额,转让成功后再退回加盟费。其实细想,以上两个说辞漏洞百出。
首先,领导出差了,难道公司就不运转了吗?领导处理问题,就不能通过电话、微信等便捷沟通方式?一定要回公司才能处理?不可能吧。所以说,加盟商过去公司谈退款,如果对方用这个借口搪塞,基本可以判断该公司无任何和解的诚意,无非是拖延时间,拖到冷静期结束罢了。
其二,公司帮忙转让加盟名额。如果公司是有心退款的,完全可以解除合同,收回加盟名额,再自行另行招商即可,为什么要帮加盟商转让呢?猫腻就在这里。
(1)口头承诺帮忙转让名额,实际根本没有行动。很好理解,有加盟商过来洽谈,公司肯定是优先推荐空白市场,一是为了打开市场,能争取新客户肯定是优先争取新客户;二是原加盟商已经签了合同,费用也缴纳了,退费与否,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公司手上。
(2)有些公司会跟加盟商补签一份委托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由公司回收加盟名额,并由公司负责向第三人转让,转让后公司收取一部分手续费,剩余加盟费才退还给加盟商。这种方式就是坑中之坑。你想想,这份协议签订之后,加盟商得到了什么?什么都没得到。加盟资格没有了,加盟费也没拿到,公司转让成功后,还要扣一部分手续费,公司没转让成功的,公司什么责任都没有,拖到冷静期满,或者拖到合同期满后,公司轻飘飘一句“没人要,转不出去”,加盟商能怎么办呢?
把握时间,防止有些加盟公司拖延时间,因为时间拖的越久,对加盟公司越有利。一般加盟公司会让加盟商先写一份退加盟费的申请书,等领导审批;也可能说不能退圆散加盟费,但是可以帮助转让,如果有下家,就可以退出等等。有可能就会一直等下去,而错过起诉的最佳时间。
4、公司明确拒绝退款的,那么加盟商就要尽快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加盟费。
起诉需要的证据:
(1)起诉需要需要提供加盟合同、收据、转账记录等,证明与公司之间存在加盟关系,并且支付了相关款项。
(2)如果公司存在虚假宣传情形的,需要提供公司的宣传册、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
(3)如果公司没有特许经营备案的,需要提供商务部官网的备案查询截图。
(4)如果公司没有商标的,需要提供商标局官网的查询截图。
(5)如果有其他损失(如:房租、装修费、宣传费、雇员工资等),则需要提供相应的合同、支付凭证及发票等。
起诉维权的时间:
根据规定,民事诉讼一审审限一般是六个月,二审审限一般是三个月,其中送达时间及鉴定等时间不计算在内。而且不同法院,由于案件数量差异较大,办案时间也不尽相同。就广州地区而言,从立案到开庭,再到拿到一审判决书,四五个月甚至更久都是很正常的,如果被告需要公告送达的,那么时间再增加45天(公告期30天+答辩期/上诉期15天)。
由于法律程序繁杂,且对方作为公司方往往有常年法律顾问,各项材料设计对其比较有利,出庭时大概率会委托律师出庭,加盟商作为弱势一方,最好委托律师代理,争取最大程度保护自身合法权利。
古东玲律师
刷脸支付是基于人工智能、机器视觉、3D传感、大数据等技术实现的新型支付方式,亮卜具备更便捷、更安全、体验好等优势。第一步:将所购商品放于扫码窗以便机具扫描商品条码;
第二步:对准刷脸设备扫描面部,核铅输入绑定的手机号;
第三步:支付成功,打印凭条。
借:无形资产
贷:现金/银行存款
2、在加盟期限内进行摊销,进入管理册扰费用即:
借:管理费
贷:无形资产
加盟费州纯旦是一种独特的商业经营形式,它是品牌持有人将企业品牌的无形资产,如知识产权(包括裤樱发明、专利、商标、版权)、组织管理资产、市场资产和人力资产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商使用,加盟商按合同规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从事业务活动,并向品牌持有人支付一定的费用。
第一,要看签约时间。如果是刚签约不久,公司还未开始提供服务、没有培训、没有选址、没有装修设计等的,那么还是处于“冷静期”内,加盟商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公司退回加盟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该“冷静期”条款,是考虑到被特许人对加盟的野竖行业可能没有充分的了解,法律从保护被特许人的利益出发,要求特许人必须给予被特许人考虑是否继续从事特许经营的一定期限,如被特许人决定不从事特许经营的,在此期限内可以随时单方解除合同。被特许人单方解除特许经营合同的权利,是一项法定权利,特许人不能任意限制或剥夺。即便合同没有约定“冷静期”,被特许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享有法定的单方解除权。
但冷静期到底是多久,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一般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酌情考虑,各地法院认定标准不一。如果确定不再加盟,就要尽早解除合同,保护好自己权益。毕竟“法律不保护睡觉的权利”,拖越久越不利。
第二,如果签约时间比较久,甚至已经合同期满了,就很难适用“冷静期”的规定行使单方解除权。此时需要从公司存在过错等方面入手,收集有利的维权证据。
1、公司招商时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行为。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特许人。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公司在招商时存在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加盟商发现后有权单方解除加盟合同,至于隐瞒哪些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达到何种程度,加盟商才享有单方解除权,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对于合同签订有重大影响的、足以影响加盟商决定签约与否的信息。
2、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积极履行合同义务,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对于加盟商而言,选择加盟并愿意支付一定的加盟费用,往往是因为公司对项目作出了大量承诺,并约定会提供选址、培训、装修设计、配送设备物料、产品更新等全套开店服务,加盟商可以实现轻松开店。有大量快招公司,通过虚假宣传等方式引诱加盟商支付加盟费后,往往无法提供相应的服务,或者提供的服务颂宽大存在重大瑕疵。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过错的,加盟商有权以公司违约为由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退回款项、赔偿损失。
3、公司授权使用的商标或项目标识是否存在瑕疵或者侵权的风险。
公司授权许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标或项目标识是公司的核心经营资源,如果其商标或巧搏者项目
标识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属于经营资源存在重大瑕疵,应当认定公司构成根本违约,加盟商可以起诉公司要求解除加盟合同并要求退回加盟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