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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中国十大品牌词汇是否违反了新广告法

自觉的板栗
笨笨的星月
2023-03-28 15:11:29

请问中国十大品牌词汇是否违反了新广告法?可以用吗

最佳答案
缥缈的小刺猬
负责的石头
2025-09-25 09:07:24

违反了新广告法,不可以用了。

新广告法还在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

新广告法的这一处罚情况的力度明显加强。在旧广告法中,该类情形的罚款为“退一赔三”,现在变更为罚款二十万元起。有广告监管部门人士指出,“违法成本非常高”。

此外,新广告法对广告的内容还规定“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并专门增加了虚假广告构成条件的相关规定。

其中新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

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第八条

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

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广告中应当明示的内容,应当显著、清晰表示。

第九条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法律法规数据库•广告法

最新回答
含蓄的大白
俏皮的树叶
2025-09-25 09:07:24

十大品牌目前来说暂时没有在一些词库中显示属于违禁词,因此是可以使用,但是需要提醒的是,在一些词库中是有于此相近似的违禁词的(例如下图展示的“全国X大品牌之一”),所以该词还是相对有些敏感的,建议使用需要谨慎。

现行广告法对于广告用词的限制还是比较严格的,限制范围也是比较广的,同时各大电商平台也是在不断将违禁词范围扩展,以加强监管。所以如果您经常进行运营文案推广这方面的工作,建议您还是去寻找些辅助工具来帮助您鉴别违禁词,以提高您的工作效率和文案安全性。目前常用的工具主要有百度相关词库,淘宝词库,京东词库;在线检测工具;违禁词检测软件等

参考:天猫词库,词牛

能干的水壶
舒适的啤酒
2025-09-25 09:07:24

“金科品牌价值10强”这句话没有触及广告法的内容,应该是可以放心使用的。

现行广告法第二章“广告内容细则”,主要是限制了以下内容的使用:极限化用词,虚假夸大用词,误导诱导用词以及其他违规用词。各大平台网站也依据对广告法的解读,对此类词语进行了归纳总结,目前通常被称之为“违禁词”。

新广告法实施已近三年,各方面对于广告法的解读也是不断深入,因此违禁词的范围总量都是在不断扩大,因此也应运而生了不少违禁词检测方面的辅助工具,如:百度相关词库,天猫词库,在线检测,检测软件等。这些工具的出现就是为了帮助广告从业人员能更简捷的辨识违禁词,保障运营推广的安全性,对于经常进行运营推广方面工作的从业者,建议根据自身需求选取一些辅助工具来使用,以提高效率和保障安全。

参考:天猫词库,词牛

健壮的发带
难过的芹菜
2025-09-25 09:07:24
广告法官方指定品牌违法。

利用“国家”名义为企业品牌背书,涉嫌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广告法》明确禁止在广告中使用国家机关名义和“国家级”用语,规定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在广告活动中进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