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迁安硬核防疫,用“铁丝绑门”防疫情扩散,如此做法是否违法?
河北迁安硬核防疫,用“铁丝绑门”防疫情扩散,这样的做法是违法的,而且用这种方式来防疫很容易就会出现危险的后果。为了防止当地的居民私自外出,每家都被要求上交一把钥匙,志愿者会用这把钥匙在门外将门锁上,这样居民在家里面就没办法开门了。如果不愿意上交钥匙的话就会免费在门外打孔上锁,用铁丝将门固定起来,除此之外每家每户的大门上都贴上了白色的封条。
这种做法让很多网友都表示不能理解,因为这本来就是一种违法的行为,除此之外如果家里发生火灾了的话想跑都跑不出去。所以这种防疫的措施是非常危险的,曝光过后就引起了众人的关注,大家觉得这些人无非就是在做表面功夫罢了。如果小区内真的发生了危险的话,这些居民们又该如何跑出来呢?所以这种防疫措施本身就是非常不妥的。
而且把门全部都封死了以后这些居民们就没有办法获得相应的物资了,这对于他们今后的生活而言也没有太好的保障。当地的人可能觉得自己的防疫措施是非常高明的,认为用了这种方式之后就不会出现居民随意外出的现象了。其实这种做法是完全不合理的,而且没有一条法律表明大家可以随意将其他的居民锁在家里。
小编能够理解当地人想要做好疫情防控的心理,但是在进行防控的同时也需要用合理的方式来推行。如果用这种极端的方式的话很容易就会引起居民的反噬,同时今后在发生危险的时候大家想后悔却已经来不及了。希望当地的有关部门能够采取更合理的方式进行疫情的防控,只有这样才能在做好防控的同时还能保证当地居民的安全。
每个人的个人隐私还有人身安全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没有权利去侵犯。但是在疫情的情况下,根据网上的消息传出河北迁安当地的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在疫情期间为了防疫工作,也为了防止居民在中间不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就决定让所有的居民都把自己家的钥匙给上交。并且到时候志愿者会在外面拿钥匙把门锁上,如果不同意的话,防控部门这边会免费给居民家里打孔上锁。
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这样的行为无疑是在搞一刀切政策,而且这样的行为看似是在为民众好,其实丝毫没有为民众的安全考虑。而且当地的很多居民都觉得自己家的钥匙都交给别人了,自己更没法安心的睡觉了,而且自己的安全也得不到保障,并且如果用铁丝封门的话,如果家里面出了紧急情况,例如发生火灾,家里面的人又该如何逃生呢?小区里面这么多人口总是容易发生一些意外的事情,所以觉得这个决策非常荒唐。
所以很多部门在知道这件事情之后,也第一时间联系到了河北迁安的疫情防控部门,但是一直没有得到答复。在2022年4月26号的时候,就有网友在网上发布视频,说河北迁安的这个疫情防控管控设施基本上已经落实到位了,而且要求每家每户都把钥匙插在外面的门口,然后由设施的人统一来管理。如果家里面是指纹锁的住户,就是直接在外面打孔,插一个棍子。
而且小区的居委会工作人员还跟住户说,对于那些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居民,到时候会送到公安机关去依法处理。但是当地的疫情防控部门这样的行为无疑是非常不妥的,而且相关的律师也作出了回应,表示每一位公民的私有财产都是不容侵犯的,这种行为是在非法侵占别人的合法权益,应该果断的叫停。而且这种简单粗暴的方法,安全隐患实在是太多了,所以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对于这种违法的行为严厉问责。
得到政府部门的同意是合法的。《传染病防治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有权作出该小区封闭管理的决定。
此时行政机关做出小区封闭管理决定,并不构成对公民行动自由权的侵害,是合法的。反之则不合法。
居家隔离门口安装的是:智能门磁又被称为“电子封条”。
是以4G/5G物联网为核心,结合云服务、SaaS平台优势能力,以智能门磁物联网设备为载体,通过为居家隔离人员安装智能门磁,将进、出门数据集中至平台管理,为街道、社区可视化展示辖区内居家隔离人员开关门情况、在线率、预警数据等。
门磁安装后,居家隔离人员只要擅自开门,就会触发告警,同时门磁会立刻向社区管理人员发送短信提示,实现居家隔离人员的智能化、精细化、低成本管理。智能门磁目前已在南京多个隔离点安装并投入使用,24小时不间断监测被隔离人员的开关门状态,提高管理效率,帮助居民更好地居家隔离。
电子封条特点
一、是特别醒目。“电子封条”呈长方形,覆盖面积近2平方米,上面的“封”、“法院查封”、“严禁破坏”字样字体超大,警示作用震撼。在“电子封条”上,还有一个二维码,被执行人通过手机扫描,可以详细了解房屋被查封的原因以及解封方法,让被执行人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二、是有警报功能。任何人走近或触碰,“电子封条”都会自动摄影摄像,将信号传送到执行法官的手机终端,使执行法官第一时间知悉查封有被破坏的可能,从而能够及时应对、更加精准有效地打击失信和违法行为。
以往法院查封财产都是使用纸质封条,不但容易脱落,而且被撕毁后,执法部门取证也十分困难。而“电子封条”不仅更加醒目,还自带警报功能。
暴力接触房门后,电子封条会立即打开摄像头并不停的向承办人、申请执行人的手机发送通知,警示有人强行破门。同时,会将破坏者的影像传输至相关平台。此外,“电子封条”还会自动播放警告语音,告知擅自破坏封条的法律后果。
疫情防控期间,各社区,单位的帐篷大多为民政捐赠的救灾帐篷,大多为蓝色,主要是由钢管组建而成,表面铺上帐篷你,地下铺上防水帆布,帐篷的四周和顶部还设计有痛风窗和纱窗,非常的人性化,实用性也很强,本人参与了疫情防控值守,在帐篷里待了一个月。
对于爆料中的这种情况是应当坚决杜绝的,因为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
之所以说它不合法,是因为这种封门、锁门的行为属于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而行政行为是只能由行政机关做出的;而物业却并不属于行政机关,所以物业并没有权利直接给小区或者单元门、业主的家门贴封条或者上锁,所以说爆料中的物业这种直接锁门不让业主出门的行为是违法的,属于一种过错行为,所以涉案物业是应当受到处罚的。
同时当业主因为物业的这种过错行为导致无法得到及时救治死亡时,物业是应当赔偿的。在生活中遇到了这种物业的话,可以拨打12345市民投诉热线投诉其违法行为;或者也可以直接报警处理。
因为疫情封闭小区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并予以公告。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
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某小区存在较多感染患者,如不封锁管理则可能造成传染病的扩散,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行政机关有权作出该小区封闭管理的决定。相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某小区存在病毒感染患者,那么此时行政机关无权决定该小区进行封闭管理。此时行政机关做出小区封闭管理的决定,是对公民行动自由的侵犯。
【法律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疑似病人确诊前应当进行单独的隔离治疗,所以我们居民是有配合政府工作者进行隔离的义务。但是并没有给予其随意封锁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法律权利。防疫是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应当配合地方政府的防疫工作,但同时地方政府也应该做好相关的保障和监督工作。不能随意封控,尤其是滥控。防疫大于天,但防疫不能大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