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工程安全隐患怎么防范
基础工程安全隐患怎么防范
基础工程施工容易发生基坑坍塌、触电等类型生产安全事故,那么基础工程的安全隐患怎么防范呢,一起来看看!
一、基础工程施工安全隐患的主要表现形式
(1)挖土机械作业无可靠的安全距离。
(2)没有按规定放坡或设置可靠的支撑。
(3)设计的考虑因素和安全可靠性不够。
(4)地下水没做到有效控制。
(5)土体出现渗水、开裂、剥落。
(6)在底部进行掏挖。
(7)沟槽内作业人员过多。
(8)施工时地面上无专人巡视监护。
(9)堆土离坑槽边过近、过高。
(10)邻近的坑槽有影响土体稳定的施工作业。
(11)基础施工离现有建筑物过近,其间土体不稳定。
(12)防水施工无防火、防毒措施。
(13)灌注桩成孔后未覆盖孔口。
(14)人工挖孔桩施工前不进行有毒气体检测。
二、基坑发生坍塌以前的主要迹象
(1)周围地面出现裂缝,并不断扩展。
(2)支撑系统发出挤压等异常响声。
(3)环梁或排桩、挡墙的水平位移较大,并持续发展。
(4)支护系统出现局部失稳。
(5)大量水土不断涌人基坑。
(6)相当数量的锚杆螺母松动,甚至有的槽钢松脱等。
三、基础工程施工安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挖土机械作业安全。
(2)边坡与基坑支护安全。
(3)降水设施与临时用电安全。
(4)防水施工时的防火、防毒安全。
(5)桩基施工的安全防范。
四、基坑(槽)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一)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1)土方开挖之前要根据土质情况、基坑深度以及周边环境确定开挖方案和支护方案,深基坑或土层条件复杂的工程应委托具有岩土工程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边坡支护的专项设计。
(2)编制专项方案的范围:
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编制专项方案且进行专家论证的范围: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深基坑工程专项方案还需进行专家论证。
(4)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放坡要求、支护结构设计、机械选择、开挖时间、开挖顺序、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
(二)基坑(槽)开挖前的勘察内容
(1)详尽搜集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
(2)认真查明地上、地下各种管线(如上下水、电缆、煤气、污水、雨水、热力等管线或管道)的分布和性状、位置和运行状况。
(3)充分了解和查明周围建(构)筑物的状况。
(4)充分了解和查明周围道路交通状况。
(5)充分了解周围施工条件。
(三)基坑(槽)土方开挖与回填安全技术措施
(1)基坑(槽)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2. 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lOmo在挖土机工作范围内,不允许进行其他作业。挖土应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挖土。
(2)土方开挖不得在危岩、孤石的下边或贴近未加固的危险建筑物的下面进行。施工中在基坑周边应设排水沟,防止地面水流人或渗入坑内,以免发生边坡塌方。
(3)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在坑边堆放弃土、材料和移动施工机械时,应与坑边保持一定的距离,当土质良好时,要距坑边lm以外,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m。
(4)基坑(槽)开挖应严格按要求进行放坡。施工时应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化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坍塌现象,应及时进行加固支撑或放坡,并密切注意支撑的稳固和土壁的变化,同时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当采取不放坡开挖时,应设置临时支护,各种支护应根据土质及基坑深度经计算确定。
(5)采用机械多台阶同时开挖时,应验算边坡的稳定,挖土机离边坡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塌方,造成翻机事故。
(6)在有支撑的基坑(槽)中使用机械挖土时,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土。,在坑槽边使用机械挖土时,应计算支护结构的整体稳定性,必要时应采取措施加强支护结构。
(7)开挖至坑底标高后坑底应及时满封闭并进行基础工程施工。
(8)地下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夯实回填土施工。在进行基坑(槽)和管沟回填土时,其下方不得有人,所使用的打夯机等要检查电器线路,防止漏电、触电,停机时要切断电源。
(9)在拆除护壁支撑时,应按照回填顺序,从下而上逐步拆除。更换护壁支撑时,必须先安装新的,再拆除旧的。
(四)基坑开挖的监控
(1)基坑开挖前应制定系统的开挖监控方案,监控方案应包括监控目的、监测项日、监控报警值、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工序管理和记录制度以及信息反馈系统等。
(2)基坑工程的监测包括支护结构的监测和周围环境的监测。重点是做好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周围建筑物、地下管线变形、地下水位等的监测。
(五)地下水控制
(1)为保证基坑开挖安全,在支护结构设计时,应根据场地及周边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和环境条件并结合基坑支护和基础施工方案综合确定地下水控制的设施和施工。
(2)地下水控制方法分为集水明排、降水、截水和回灌等形式,可单独或组合使用。
(3)当因降水而危及基坑及周边环境安全时,宜采用截水或回灌方法。如果截水后,基坑中的水量或水压较大时,宜采用基坑内降水。
(4)当基坑底为隔水层且层底作用有承压水时,应进行坑底突涌验算,必要时可采取水平封底隔渗或钻孔减压措施保证坑底土层稳定。
(六)基坑施工的安全应急措施
(1)在基坑开挖过程中,一旦出现了渗水或漏水,应根据水量大小,采用坑底设沟排水、引流修补、密实混凝土封堵、压密注浆、高压喷射注浆等方法及时进行处理。
(2)如果水泥土墙等重力式支护结构位移超过设计估计值时,应予以高度重视,同时做好位移监测,掌握发展趋势。如果位移持续发展,超过设计值较多时,则应采用水泥土墙背后卸载、加快垫层施工及加大垫层厚度和加设支撑等方法及时进行处理。
(3)如果悬臂式支护结构位移超过设计值时,应采取加设支撑或锚杆、支护墙背卸土等方法及时进行处理。如果悬臂式支护结构发生深层滑动时,应及时浇筑垫层,必要时也可以加厚垫层,形成下部水平支撑。
(4)如果支撑式支护结构发生墙背土体沉陷,应采取增设坑外回灌井、进行坑底加固、垫层随挖随浇、加厚垫层或采用配筋垫层、设置坑底支撑等方法及时进行处理。
(5)对于轻微的流沙现象,在基坑开挖后可采用加快垫层浇筑或加厚垫层的方法“压住”流沙。对于较严重的流沙,应增加坑内降水措施进行处理。
(6)如果发生管涌,可以在支护墙前再打设一排钢板桩,在钢板桩与支护墙间进行注浆。
(7)对邻近建筑物沉降的控制一般可以采用回灌井、跟踪注浆等方法。对于沉降很大,而压密注浆又不能控制的建筑,如果基础是钢筋混凝土的,则可以考虑采用静力锚杆压桩的方法进行处理。
(8)对于基坑周围管线保护的应急措施一般包括增设回灌井、打设封闭桩或管线架空等方法。
五、打(沉)桩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1)打(沉)桩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邻近的原有建筑物、地下管线等进行全面检查,对有影响的建筑物或地下管线等,应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或隔离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
(2)打桩机行走道路必须保持平整、坚实,保证桩机移动时的安全。场地的四周应挖排水沟用于排水。
(3)在施工前应先对机械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有问题时应及时解决%对机械全面检查后要进行试运转,严禁机械带病作业。
(4)在吊装就位作业时,起吊速度要慢,并要拉住溜绳。在打桩过程中遇有地坪隆起或下陷时,应随时调平机架及路轨。
(5)机械操作人员在施工时要注意机械运转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进行纠正。要防止机械倾斜、倾倒、桩锤突然下落等事故、事件的发生。打桩时桩头垫料严禁用手进行拨正。
(6)钻孔灌注桩在已钻成的孔尚未浇筑混凝土前,必须用盖板封严桩孔。钢管桩打桩后必须及时加盖临时桩帽。预制混凝土桩送桩人土后的桩孔,必须及时用砂或其他材料填灌,以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7)在进行冲抓钻或冲孔锤操作时,任何人不准进入落锤区施工范围内。在进行成孔钻机操作时,钻机要安放平稳,要防止钻架突然倾倒或钻具突然下落而发生事故。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机械设备电器必须按规定做好接零或接地,正确使用漏电保护装置。
六、灌注桩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1)灌注桩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按方案规定的程序组织施工。
(2)灌注桩在已成孔未浇筑前,应用盖板封严或沿四周设安全防护栏杆,以免掉土或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3)所有的设备电路应架空设置,不得使用不防水的电线或绝缘层有损坏的电线。电器必须有接地、接零和漏电保护装置。
(4)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拆除串筒时上空不得进行作业。严禁酒后操作机械和上岗作业。
(5)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及时抽干空桩部分泥浆,立即用素土回填,以免发生人、物陷落事故。
七、人工挖孔桩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1)人工挖孔桩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按方案规定的程序组织施工。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还要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
(2)桩孔内必须设置应急软爬梯供人员上下井,使用的电葫芦、吊笼等应安全可靠,并配有自动卡紧保险装置。
(3)每日开工前必须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成分和含量进行检测,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桩孔开挖深度超过lOm时,应配置专门向井下送风的设备。
(4)孔口四周必须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离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四周lm范围内。
机动车辆通行应远离孔口。
(5)挖孔桩各孔内用电严禁一闸多用。孔上电缆必须架空2.Om以上,严禁拖地和埋压土中,孔内电缆线必须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措施。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12V以下的安全电压。
为确保基坑土方开挖施工的安全,基坑土方开挖遵循“开槽支撑、随挖 随撑、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在第一、二道支撑的土层开挖中,每 小段开挖宽度控制在6 米左右,每小段土方开挖在16 小时内完成,随即在8 小时内安装好该小段的支撑并施加预应力;在第三、四道支撑的土方开挖中, 每小段开挖宽度严格控制在 3 米左右,小段土方在 8 小时内开挖完成,随即 在8 小时内安装好该段的支撑并施加预应力。 一、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基坑土方开挖遵循“开槽支撑、随挖随撑、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 原则。土方开挖到各层钢管支撑底部时,及时施作钢管支撑。 3、基坑开挖过程中严禁超挖,坑底保留200-300mm 厚土层,由人工清挖, 以免扰动土体;基坑纵向放坡不得大于安全坡度(1:2.5),对暴露时间较长 或可能受暴雨冲刷的纵坡采用钢丝网水泥喷浆等坡面保护措施,严防纵向滑 坡。 4、基坑开挖后及时设臵坑内排水沟和集水井,防止坑底集水。开挖至标 高后立即进行基底检查,及时进行封底垫层施工。 5、确保施工机械在安全区域作业,设专人修整运输便道,提高使用效率。 6、机械开挖的同时辅以人工配合,特别是基底以上 30cm 的土层采用人 工开挖,以减少超挖、保持坑底土体的原状结构。 7、加强基坑稳定的观察和监控量测工作,以便发现施工安全隐患,并通 过监测反馈及时调整开挖程序。 8、基坑开挖过程中要防止挖土机械碰撞支撑体系,以防支撑失稳,造成 事故。 二、一般安全要求: 1、基坑土方开挖前要做好排水处理,防止地表水、施工用水和生活废水 浸入施工现场,下大雨时,暂停土方施工。 2、挖土方应从上而下逐层放坡(1:2.5)挖掘,严禁采用掏挖的操作方 法。 3、基坑边沿设臵牢固栏杆。 4、夜间土方施工时,开挖范围内要有足够的照明。 5、基坑边1m 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放机具。 6、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7、严禁酒后4 小时内上班操作。 8、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事先必须检查身体,凡患有精神病、高血压、心 脏病、癫痫病及聋哑人等不能参加施工。 三、深基坑作业安全管理 (一)钢支撑施工 1、本明挖基坑主体结构的支撑为钢支撑。 2、钢管支撑采用直径分别为:φ600mm(δ=14mm)和φ609mm(δ=16mm) 两种规格;支撑形式分别采用直撑和斜撑两种。 3、支撑安装施工: 1)钢支撑安装前,先根据土方开挖的生产能力和进度配齐所需的钢支撑、 楔块、钢牛腿和垫块等,钢管支撑先在地面上进行预拼,检查钢支撑的平直 度和有无变形情况,检查钢支撑安装所需的吊装设备、焊接设备以及施加预 应轴力所需的组合千斤顶等设备的完好性,确保支撑安装作业能正常连续进 行。 2)基坑开挖到钢支撑设计底标高位臵后,先安装钢牛腿,在钢牛腿上安 装钢围檩并丈量应安装钢支撑的实际长度。 3)钢支撑先在地面上按实测长度进行预拼装,检查钢支撑的平直度和支 撑管接头连接的紧密性,经检查合格后用 25T 吊机采用两点吊装到基坑内, 保持钢支撑吊装过程中平稳无碰撞、支撑无变形。现场拼接支撑时两端支撑 中心线的偏心度控制在2cm 之内。 4)钢支撑吊装到位后,先不松开吊钩,将支撑两端活络头拉出利用焊接 在钢支撑两端的7 字挂勾挂在钢围檩上,再将2 台100T 液压千斤顶放入活络 头顶压位臵,施加预应力采用组合千斤顶。施加预应力时应注意保持两端对 称同步进行,预加轴力达到设计值后在活络头子中锲紧垫块,并烧焊牢固, 然后回油松开千斤顶解开钢丝绳完成该根钢支撑的安装。施加预应力时应现 场作好记绿备查。直撑安装及施加预应力见下图。 地 连 墙 围檩 千斤顶 千斤顶 活络头 活络端头 钢管 钢楔 主体结构直撑吊装及预加轴力示意图 5、斜撑安装 斜撑与围护结构有一定的夹角,支撑管不能直接安装在钢围檩上,同时 支撑轴力将在纵向和横向产生分力,因此在围护桩上锚固膨胀螺栓并与钢围 檩焊接牢固,同时应将每一道钢围檩焊接成一个整体。基坑开挖前根据支撑 管与围护结构的夹角加工斜撑支座(斜撑支座的结构及加工详见相关交底 书),基坑开挖后将斜撑支座焊接在钢围檩上,然后将斜撑架设在支座上,斜 撑吊装及预应力施加作业同直撑施工。 8、内支撑体系安装施工要点 2)减少温度应力对预加轴力的影响,在气温较低的时候对钢管支撑施加 预应力。 3)钢管横撑的设臵时间必须严格按设计工况条件掌握,土方开挖时应分 段分层,严格控制安装横撑所需的基坑开挖深度。 4)钢围囹及斜撑支座,必须严格按设计尺寸和角度加工焊接、安装,保 围 护 结 构 证支撑为轴心受力。 5)随着基坑开挖逐渐向下延深以及受下道支撑施加轴力的影响,上道支 撑的应力可能会减小,所以必须根据监测提供的压力值和现场的实际情况及 时进行复顶,直到达到设计要求。
基坑内悬空作业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并搭设防护设施,特殊情况下无可靠的安全设施。
2、基坑内垂直作业
基坑内垂直作业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
3、基坑内交叉作业
(1)悬空作业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下层作业的位置,处于上层高度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防止落物的双层防护棚。
基坑内交叉作业
4、坑洞内作业
(1)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2)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3)坑洞内作业应设符合规定的和固定牢固的安全梯,工作坑四周或坑底必须设排水措施,必要时还应设通风设施。
(4)坑洞壁必须按方案设置牢固可靠的支护措施,坑洞内有人作业时,上方必须有人监护。
(5)在坑、洞、井内作业场所,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电源电压按作业环境选择安全电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