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搭架子的钢管叫什么
工地搭架子的钢管叫脚手架。脚手架是建筑施工中不可缺少的临时设施,是为解决在建筑物高部位施工而专门搭设的。
脚手架的基本要求:
1.脚手架的宽度一般为2m左右,最小不得小于1.5m;
2.施工期间,在各种荷载作用下,脚手架不变形,不摇晃,不倾斜;
3.搭拆简单,搬运方便,能多次周转使用;
4.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尽量节约用料。
扩展资料:
脚手架的分类
1.按与建筑物位置关系分:外脚手架、里脚手架;
2.按支固方式分:落地式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附墙悬挂脚手架、悬吊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水平移动脚手架;
3.按架构方式分:杆件组合式脚手架、框架组合式脚手架、格构组合式脚手架、台架;
4.按设置形式分:单排脚手架、双排脚手架、多排脚手架、满堂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脚手架
3.8公斤/米,直径48mm,壁厚3.5mm的3.84公斤/米,一吨约合260米;租赁到的基本是3.25mm厚,习惯算法是263米一吨,也就是3.8公斤/米。
不同类型的工程施工选用不同用途的脚手架。桥梁支撑架使用碗扣脚手架的居多,也有使用门式脚手架的。主体结构施工落地脚手架使用扣件脚手架的居多,脚手架立杆的纵距一般为1.2~1.8m;横距一般为0.9~1.5m。
脚手架与一般结构相比,其工作条件具有以下特点:
1、所受荷载变异性较大;
2、扣件连接节点属于半刚性,且节点刚性大小与扣件质量、安装质量有关,节点性能 存在较大变异;
3、脚手架结构、构件存在初始缺陷,如杆件的初弯曲、锈蚀,搭设尺寸误差、受荷偏心 等均较大;
4、与墙的连接点,对脚手架的约束性变异较大。 对以上问题的研究缺乏系统积累和统计资料,不具备独立进行概率分析的条件,故对结构抗力乘以小于1的调整系数其值系通过与以往采用的安全系数进行校准确定。因此,本规范采用的设计方法在实质上是属于半概率、半经验的。脚手架满足本规范规定的构造要求是设计计算的基本条件。
建筑脚手架钢管规格:碗扣式¢48mm×3.5mm钢管;门式¢42mm×2.5mm、¢48mm×3.5mm钢管;工具式¢48.3×3.6mm钢管;承插型盘扣式外径D:33mm、38mm、42mm、48mm、60mm钢管;扣件式¢48.3×3.6钢管。
从下面的规范、规程来看,建筑脚手架钢管规格,是根据建筑施工采用何种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支架安全技术规程及部位而确定的。
《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6-2008
《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28-2010
《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202-2010
《 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 231-2010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钢管的重量由壁厚和长度决定的。
1、壁厚3.5mm,6米重23.4KG,一吨大概42根。
2、壁厚3.0mm,6米重19.8KG,一吨大概50根。
3、壁厚2.7mm,6米重18.0KG,一吨大概55根。
4、壁厚2.5mm,6米重16.8KG,一吨大概59根。
扩展资料: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把脚手架分为很多的大类,从基本的直径长度等方面对脚手架钢管规格有哪些进行回答。最常见的划分方式就是按照钢管的直径进行划分,一般有以下四种规格:3cm、2.75cm、3.25cm、2cm。而长度方面也存在很多不同的规格。
一般的长度要求在1-6.5m之间,其他的长度可以根据实际的顾客需求而进行生产加工。除了直径与长度,厚度方面也有相应的规格要求,一般说来是在2.4-2.7mm的厚度要求范围之内。
除了以上所提到了的,具体的材质要求也是回答脚手架钢管规格有哪些的答案之一。一般来说脚手架的选材为Q195、Q215和Q235三种材质的,这三种材质的运用范围最为广泛,性能非常不错,质地坚硬。非常适合用来制作脚手架,能确保施工环境的安全与工人的正常施工。
参考资料来源:知网-钢管脚手架材料
符合条件叫他给钱,工伤事故书不是你写的=
1.工伤认定申请主体
工伤漫画
⑴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的场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此系其法定义务。
⑵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在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场合,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据此,此种申请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非职工一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一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就可以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直接申请工伤认定。此种场合的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来说,是其民事权利而非义务。同时,法律授权工会组织也享有工伤认定申请权,以维护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2.工伤认定管辖
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⑵依规定应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3.认定申请时限
⑴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30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至于何为“特殊情况”及何为“适当延长”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酌情认定、决断。上述期间内,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始得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⑵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时限:1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该期间为除斥期间。
4.工伤认定材料提交
⑴填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统一制定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⑵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⑶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5.受理或不予受理
⑴受理条件:
①申请材料完整
②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
③受理时效尚未经过
④申请主体适格。
上述四个条件须同时满足,否则,申请将不会被受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⑵不予受理: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证据的调查核实
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⑵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调查核实,应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
⑶调查核实时,依法行使职权并履行法定保密义务
⑷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⑸.举证责任:
①原则上,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否则,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②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情况下,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7..工伤认定决定
工伤规定
⑴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⑵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但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15天内应作出决定。[2]
⑶工伤认定决定应当依法载明必记事项
⑷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8.送达与抄送
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⑵工伤认定法律文书的送达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9.复议或诉讼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0.资料存档
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5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