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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上用钢管砸到脚了,包工头只想赔偿医药费怎么办

称心的外套
愤怒的斑马
2023-03-25 16:29:37

在工地上用钢管砸到脚了,包工头只想赔偿医药费怎么办

最佳答案
背后的乌龟
靓丽的缘分
2026-04-13 20:35:47

您好,你在工地受伤,

那么属于工伤。

包工头只想赔偿医药费,

那肯定不行的,

还要去工伤等级鉴定,

还要有各种的津贴和生活补助,

望采纳。谢谢

最新回答
疯狂的白开水
含蓄的唇彩
2026-04-13 20:35:47

发生骨折一般是十级伤残;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十级伤残系列第12条之规定:全身各部位骨折伤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

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赔偿的标准和计算方法都是不一样的,存在一定的地域差异。关于工伤理赔这个问题,我可以给你提供一个参考数据,这个参考的依据是按照各地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中所规定的赔偿标准计算的。

达到最低十级及以上伤残的有三项赔偿,分别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也有些地区规定该项赔偿由企业支付给伤者)、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由企业支付给伤者)。

没解除劳动合同(意思就是你还在这个单位继续工作)只领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有些地方没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领到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不解除劳动合同,则暂时得不到。

以下举例广东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十级伤残赔付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本人7个月工资。

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赔偿本人4个月工资。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赔偿本人1个月工资。

湖北省《工伤保险条例》又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十级伤残为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十级伤残为8个月。

而《浙江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十级伤残赔付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本人7个月工资。

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赔偿本人2个月工资。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赔偿本人2个月工资。

而《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中对十级伤残的赔付标准是: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六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四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计发一个月。

而江苏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十级伤残赔付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十级3万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十级1.5万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未明确。(应该是7个月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单位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如用人单位未给从业人员购买社保,以上赔偿由用人单位参照上述赔偿标准全部自行承担。

顺便说一句就是,有些用人单位在计算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时候,是按照实际收入计算,有些是按照社保缴费基数的基础工资计算,两者差异非常巨大!如十级伤残赔偿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工资的计算,假设你受伤前12个月平均实际收入工资为5000元,那么7乘以5000等于35000元;但社保局计算是按照缴费工资来算的,你受伤前12个月平均的工伤社保缴费工资基数单位给你报的2000元,社保局结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话就是7乘以2000等于14000元;那么35000减去14000就等于21000,这其中就存在了金额上的巨大差异;那么这个21000元就由用人单位来补给你(我们单位是这样做的)甚至是停工留薪的工资都是按照伤者正常的考勤工资计算,如他上班的工资是7000一个月,因为工伤不能上班,每个月照常发7000的工资给伤者。绝大多数的企业不可能这样做,最多发放基本工资,也就是说你正常月收入7000,你的基础工资只有2000,那么就只发2000给伤者,或者按照本地区平均工资发给伤者)包括后面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方式也是这样的。很多企业不愿意按照实际收入来赔偿给伤者,主要就是因为这样的计算出来的赔偿会导致企业的负担太重,成本太高,所以多数企业是按照社保的缴费工资来计算赔偿伤者(或者是按照本地区平均缴费工资计算),站在劳动者的角度来说,我们是可以要求企业按照实际工资来计算补偿的,甚至可以这样说,除了三项社保的补偿以外,我们还可以要求企业进行赔偿(当然,这个需要耗费法律资源、耗费自己的时间、精力、金钱)。

壮观的蜡烛
畅快的黑米
2026-04-13 20:35:47
工伤由单位和保险负责,个人无需赔偿。。

我国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无责任补偿原则,即发生工伤,不管行为人有无过错,只要有损害结果,就应认定为工伤。员工凡属意外疏忽,即使是违反企业的操作规程或行为,对负伤、致残、死亡负有责任或过错,只要不是自杀或自残都应当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自觉的小海豚
俊秀的鞋垫
2026-04-13 20:35:47
属于工伤,但构不成残疾,如果造成永久性的行动不便,影响日常生活才能算,而且残疾要到专业机构按程序申请认定残疾等级,再要求赔偿。即使是工伤,工地老板也应给予相应赔偿,如果没有赔偿,拿好诊断证明、住院记录、医疗费单据到劳动局投诉。

笑点低的鲜花
迷人的方盒
2026-04-13 20:35:47
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坚强的羽毛
天真的鸭子
2026-04-13 20:35:47
朋友你好!根据你的情况脚趾整块皮都擦破了,建议到外科处理伤口,涂上药膏,简单包扎,这样就可以避免伤口直接接触地面引起感染。另外一周内伤口部位都不能沾水,尽量减少走动,避免伤口摩擦影响愈合。饮食方面避免辛辣刺激、烟酒类的饮食。这些方面都注意到了,相信很快能恢复。这里也祝你早日康复!希望可以帮到你!

感动的芒果
诚心的菠萝
2026-04-13 20:35:47
不管有没有救,你都要相信有救,精神的信仰是强大的。举个例子,一个人经常觉得自己有病,时间久了,她(他)就真会得了那种病。所以,你首先要相信自己。

其次,马上去医院,铁锈可能会引发破伤风,败血症等等,这些都是急性发作的,既然你时间这么久了,估计可能不是铁锈的缘故,应该是腿上的经脉受损,血脉不畅。说简单一些,您腿上的神经传递被破坏了,所以才会有不受控制的情况。

伶俐的香烟
含蓄的白云
2026-04-13 20:35:47
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按你所说应该属于正当防卫。如果起因是你故意挑逗他来打你的话,就不属于正当防卫。 另外对于民事责任,《民法通则》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应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依我看,此案并未超过必要限额,故不承担民事责任。但具体还得看法官认定。

标致的便当
怕孤单的乌龟
2026-04-13 20:35:47
要。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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