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讨薪被老板用钢管打头并持刀威胁,该案件中都触犯了哪些法律法规?
相信很多在职工作的人都知道,我们付出自己的劳动换取公司支付的薪酬是合理合法的,同时公司也需要按照法律去按时支付给我们应得的工资,这样才能让劳动者更有动力去干活使公司更平稳的运行下去,这些都是都到法律保护的。但也有一些无良的企业家违反法律规定,做出一些违法行为损害了劳动的人身权益,西安一女大学生入职了一家公司两个多月,却被老板无故扣薪,在上门讨要说法时却被老板威胁暴打,不仅工资没要到自己也进了医院。对于这种情况,过错方肯定是企业方,不理论是在工作上还是在处理结果上都实实在在的损害了该女生的个人权益,而且也都触犯了相关的法律,下面来看看具体触犯了哪些法律。
一、故意伤害罪作为合法的公民,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专属的生命健康权,也有权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他人损害,这件事中,该老板在女生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因为自己的个人心理的不平衡就随意的用钢管对女生进行殴打并威胁她,造成女生头部缝针并有轻微的脑震荡,这已经严重算害了该女生的身体健康权,构成了故意伤害罪,这是法律所以容许的。
二、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每一个求职者在进入职场后,企业方都必须要依法跟其签订劳动合同,以证明该求职者是合法入职的,依法享受劳动者盖的有的权力的,但是该老板在女生入职后的两个多月了并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求职者是有权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赔偿金或者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其2倍工资的,但该企业并未做到,明显是犯法的。
三、无故克扣员工薪资损害劳动者权益作为劳动者我们都依法享有相关的劳动者权益,其中就包括了按时收到来自企业所支付的劳动报酬,若是企业未及时按时支付薪资或者无故克扣员工薪资时,劳动者都是可以依法向企业要求支付除了在规定时间内所需要的工资之外的经济赔偿金,而该企业随意克扣了女生的薪资也并未向其说明情况和及时补偿,是绝对不合法的。
所以在我们求职过程中一定要擦亮双眼,要事先了解清楚企业的性质,选择靠谱的企业,以及在权益受损时一定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相关权益。
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对方强行索要财物,则可能构成抢劫罪;如果素不相识,无缘无故的光天化日之下突然这样做,情节严重的话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但如果只是拿着钢管指着你的头,且没有造成任何后果,我觉得这就不构成犯罪了吧,你可以报警,警察可按治安案件处理。
得到政府部门的同意是合法的。《传染病防治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有权作出该小区封闭管理的决定。
此时行政机关做出小区封闭管理决定,并不构成对公民行动自由权的侵害,是合法的。反之则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