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卡的规格和标准
ISO 9002、英国LPCB认证资格。
压力等级
管材须符合SCHEDULE 80,配件须符合SCHEDULE 80。
材料成份及产品
须符合美国国际卫生基金会NSF 61之规范。
ISO 9002、英国LPCB认证资格。
压力等级
管材须符合SCHEDULE 80,配件须符合SCHEDULE 80。
材料成份及产品
须符合美国国际卫生基金会NSF 61之规范。
压力等级
管材须符合SCHEDULE 80,配件须符合SCHEDULE 80。
材料成份及产品
--须符合美国国际卫生基金会NSF 61之规范。
固定铁管的卡子,称之为“管卡”。
管卡是水暖安装中常用的一种管件,用于管道与地面的固定(注意是地热的地面或者地面有管线的位置不可以打眼固定的)活线都不走石膏线里面·地面找平先的版管子也要固定。
特性:密度、弯曲强度、冲击韧性、压缩强度、弹性模量、拉伸强度、耐温、颜色。
扩展资料:
管卡是装配在焊接板上 装配前,为更好地确定夹的方向,建议先在固定处做好标记,后焊上焊接,嵌上管夹身的下半部分,放上需固定的管子。再放上另一半管夹身和盖板,用螺钉拧紧。 切忌直接焊接已装好管夹的底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管卡
消防工程管系部分可分消火栓系统与自动喷淋系统两大部分,其管道,阀门,支架的安装具体要求如下:
第一节 施工条件
1.1 设计图纸及其它技术文件齐全,并经报经业主及监理批准。施工方案已经批准,并向班组作了交底。临时设施及供水、供电能满足正常施工要求。相关机具已配齐并进入现场,具备施工作业条件。
1.2 与管道安装有关的建(构)筑物已经基本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并向安装单位提供必须的资料,能满足安装要求。关联设备就位安装完毕。
1.3 必须在管道安装前完成的有关工序:如清洗、脱脂、内防腐等已进行完毕。
1.4 管子、管件、阀门等已经校验合格,并具备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有关技术证件。
管材、管件、阀门等已按设计要求校验无误,内部已清理干净,无杂质。
第二节 施工顺序
2.1 熟悉图纸技术资料。
2.2 仔细熟悉所有有关的建筑、结构和室内装饰图并了解其它机电专业对本工程的要求。
2.3 绘出工作图和材料采购。
2.4 施工测量与放线。
2.5 管件预制加工、组装(包括二次镀锌前的预装),支(吊)架制作。
2.6 管道敷设及安装、与设备连接、自控仪表及其管道安装
2.7 试压及清(吹)洗、防腐及保温。
2.8 交工验收。
2.9 安装顺序即可表示为:
安装准备→ 预制加工 → 干管安装→ 立管安装→ 支管安装→ 管道试压 → 管道冲洗→ 管道防腐和保温。
3.8 阀门安装前,应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试验应在每批(同牌号、同型号、同规格)数量中抽查10%,且不少于一个。对于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应逐个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3.9 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应符合以下规定:阀门的强度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1倍;试验压力在试验持续时间内应保持不变,且壳体填料及阀瓣密封面无渗漏。
3.10 管道上使用冲压弯头时,所使用的冲压弯头外径应与管 道外径相同。
3.11 管道预制应考虑运输和安装的实际情况,并留有调整活口,预制完毕的管段应予编号,并应将内部清理干净,封闭管口,严防杂质进入。
3.12 预制组合件应具有足够刚性,其重量与现场施工机械吊装能力相适应。
3.13 预制组合件起吊前应按其重心位置正确地绑扎绳扣,以保证平稳起吊,吊装过程中不允许对象产生永久性变形。
3.14 预制组合件不允许长期处于临时固定状态。
3.15 除水泵出水管外,所有管道的坡度、坡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室内给水管道坡度正、负偏差不得超过设计要求的三分之一。在需要的地方必须装设排水龙头,确保每段管道均能排水,龙头必须装在主管上单向阀和隔离阀门的静止处,龙头尺寸如下:100mm及以上的管道为DN20;80mm及以下管道为15mm。全部龙头采用炮铜制造。管道的坡度可用支座下的金属板调整。吊架用吊杆螺栓调整。垫板应与预埋件或钢结构进行焊接,不得加于管道和支座之间。
3.16 法兰及其它连接件的设置应便于检修,并不得紧贴墙壁、楼板或管架上。
3.17 埋地管道安装时,如遇地下水或积水,应采取排水措施。埋地管道试压防腐后,应办理隐蔽工程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18 凡过楼板、墙壁、基础的管道,应加装套管进行保护,在套管内一般不应有管口接口。管道与套管的空隙应按工艺要求或规范规定堵塞。
3.19 管道连接时不得用强力对口。用加热管子、加偏热或多层热等方法来消除接口端面的空隙、偏差错口或不同心等缺陷。镀锌钢管应用螺纹连接,被破坏的镀锌层表面及管螺纹露出部份和埋地部份应做防腐处理。连接应牢固,管螺纹根部有外露螺纹,接口处无外露油麻。镀锌钢管不得有焊接口。
3.20 管道安装工作有中断时,应及时封闭敞开的管口。
3.21 焊接要求
3.21.1钢管焊接时,环向焊缝距支架净距不应小于100mm;需热处理的焊缝距支、吊架不得小于焊缝宽度的五倍,且不小于100mm。在管道焊缝上不得开孔,如必须开孔时,焊缝应须无损探伤,且检查合格。直管管端两相邻环形焊缝的间距不应小于200mm,管道任何位置都不得有十字形焊缝。接口焊缝距起弯点(不包括压制弯和热推弯管)不得小于1个管径,且不小于100mm。不同壁厚的管节对口时,管壁厚度相差不宜超过3mm。不同管径的管节相连接时,应用渐缩管连接,按实际情况可选用摔制、定型或卷制(适用钢板卷管)渐缩管,不准用抽条式渐缩管。不得在管道的任何焊缝处开孔;不得在管道的任何位置上开方孔;直线管段中间不应采用长度小于800mm的短管拼接。
3.21.2钢材焊接材料必须与母材相同,头层焊接采用氩弧焊打底,后采用手工电弧焊。管子对口的错口偏差,应不超过管壁厚的20%,且不超过2mm。调整对口间隙,不得用加热张拉和扭曲管道的方法。焊接管道分支管,端面与主管表面间隙不得大于2mm,并不得将分支管插入主管的管孔中,分支管管端应加工成马鞍形。双面焊接管法兰,法兰内侧的焊缝不得凸出法兰密封面。
3.21.3 管子管件的坡口形式、尺寸及组对的选用除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外,还应符合GB50235-97规范。Ⅰ、Ⅱ级焊缝的坡口加工采用机械方法;Ⅲ、Ⅳ级焊缝的坡口加工采用氧-乙炔焰等方法。
3.21.4 管子、管件组对时,坡口表面上不得有裂纹、夹层等缺陷,对坡口及其内外侧用手工或机械方法清除油、漆、锈、毛刺等污物,清理合格后及时施焊。
3.21.5 焊条焊剂按出厂说明书进行烘干,使用中保持干燥,焊条皮无脱落和显著裂纹。
3.21.6 管子、管件组对时的点固焊的工艺措施及焊接材料与正式焊接一致。焊缝表面质量按各类焊缝质量要求及时进行检查、验收和评定。
3.21.7 双面焊缝须清理焊根,显露出正面打底焊缝金属,焊接头表面不得有气孔、夹渣、裂纹、弧坑、咬肉等缺陷,不应保留熔渣与飞溅;焊接接头咬边的连续长度不得大于100 mm,焊接接头两侧咬边的总长不得超过该条焊接头总长的10%,咬边深度不得大于0.5 mm。接弧处应保证焊透与熔合,焊缝外形应尽量连续、圆滑、,以减少应力集中。纵、环焊接对口的错边量b、焊接接头的形成的棱角E、焊肉宽度、高度均要符合相应规程要求。
3.21.8焊接环境出现下列一情况时,(风速大于10m/sec;相对湿度大于90%;雨雪环境;)须采取有效措施,否则禁止施焊。
3.22 管道支架的制作与安装
3.22.1 管道支、吊架安装应符合1996年版国标S161《管道支架吊架》的要求。管架制作时,下料、钻孔均不得用气割气焊。
3.22.2 管道支架的焊缝宽度除设计注明外,均不得小于4mm,并应全长满焊。
3.22.3 管道支架的防腐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如无设计要求,管架应在除锈后刷红丹一遍、面漆两遍后才能进行支架安装工作。
3.22.4 管架应构造正确、布置合理、埋设平整牢固,成排支架应排列整齐,与管道接触应紧密。
3.22.5 滑动支架应灵活,滑托与滑槽两侧应当有3~5mm间隙。有热伸长管道的支架应按管段的热伸长ΔL向热膨胀反方向量出ΔL/2的偏移量。吊架的吊杆应垂直安装,长度能调节。有热伸长管道的吊杆,应向热膨胀反方向偏移ΔL/2。
3.22.6 固定在结构上和管道支架,不得影响结构的安全。如固定支架上的膨胀螺栓的位置应在梁轴线的上部(梁的受压区)。
3.22.7 槽钢门型支架制作时应采用45°拼缝焊接。角钢支架制作的拼缝应使角钢在同一平面上。
3.22.8 管道井内的立管安装应合理设置承重支架和支座。对有热伸长的立管除了考虑其本身重量外,还应考虑管道的内压力,补偿器的反力等受力因素。对按规定设置的固定支架应有足够的承重能力。
3.22.9 雨水管在直弯排水口上方150mm处应设置支架固定。外墙雨(污)水管支架宜用扁铁制作的抱箍支架或角钢制作的T形支架。
3.22.10 镀锌管与支架处应用橡皮或石棉板隔离(或用镀锌支架或涂环氧富锌漆);塑料管应用牢固的塑料抱箍支架,如采用扁铁抱箍支架应橡皮隔离,不得使用硬物隔垫,以免损伤管子。
3.22.11 设备及水泵的进出口处应专设支架,在设备及水泵管道的软接头处,应合理设置支架。
3.22.12 给水及热水立管的钢管管卡安装,层高≤5m,每层1个,层高>5m,每层不得少于2个。管卡安装高度,距地面1.5~1.8m,两个以上管卡,匀称安装。同一房间管卡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
3.22.15 直线管段支、吊架的间距应根据不同材质应符合表的规定
2.23 明装管道成排安装时,直线部分应互相平行。曲线部分:当管道水平或垂直平行时,应与直线部分保持等距;管道水平上下平行时,曲率应平行、间距相等。
3.24 管道采用法兰连接,法兰应与管子垂直,其表面应互相平行,热水管道的法兰衬垫,宜采用石棉橡胶垫;给排水管道的法兰衬垫,宜采用橡胶垫。法兰的衬垫不得突出管内,其外圆到法兰螺栓孔为宜。法兰中间不得放置斜面垫或几个衬垫。连接法兰的螺栓应保持同一方向,室外立管的连接螺栓应朝下。连接螺栓突出螺母的长度不宜大于螺栓直径的1/2,也不能缩在螺母内。
3.25 钢管弯制的技术质量要求:
3.25.1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热弯:应不小于管子外径的3.5倍(R≥3.5Dw);
② 冷弯:应不小于管子外径的4倍(R≥4.0Dw);
③ 焊接弯头:应不小于管子外径的1.5倍(R≥1.5Dw);
④ 冲压弯头:应小于管子外径(R≤Dw);
3.25.2 弯管的椭圆率,DN≤150mm,≯8%;DN≤200mm,≯6%;
椭圆率可按下式计算:
椭圆率=(D-D1)/D×100(%)
式中:D----管子的原外径(mm)
D1----管子弯曲呈椭圆的扁外径(mm)
3.25.3 弯管的壁厚减薄率不得大于15%。可按下式计算:
壁厚减簿率=(δ-δ1)/ δ×100(%)
式中: δ---管子的原壁厚(mm)
δ1---管子弯后的壁厚(mm)。
3.25.4 折皱不平度:DN≤125mm,不得超过3mm;DN≤200 mm,不得超过4mm。
3.26 弯制方形伸缩器,宜用整根钢管弯成。如需要接口,其焊口位置设在垂直臂的中间。方形伸缩器水平安装,应与管道坡度一致;垂直安装,应有泄水、排气装置。安装伸缩器,应作预拉。如无设计要求,方型伸缩器预拉长度为ΔL/2,允许偏差+10mm;套管伸缩器预拉长度应符合下表规定(允许偏差+5mm):
7.消防喷淋管道安装要求
7.1 管网安装 当管子公称直径小于80mm时,应采用螺纹连接;当管子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80mm时,可采用沟槽式配件连接。连接后,均不得减小管道的通水横断面面积。
7.2 管网安装前应校直管子,并应清除管子内部的杂物;安装时应随时清除已安装的管道内部的杂物。
7.3 管子宜采用机械切割,大口径管子可用氧乙炔切割机进行切割和坡口:坡口面应用角向砂轮机打磨清洁,坡口角度符合要求,切割面不得有飞边、毛刺;管子螺纹密封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螺纹 基本尺寸要求》、《普通螺纹 公差与配合》、《管路旋入端螺纹尺寸系列》的有关规定;
7.4 当管道变径时,宜采用异径接头,在管道弯头处不得采用补芯,当需要补芯时,三通上可用1个,四通上不应超过2个;公称直径大于50mm的管道不宜采用活接头。
7.5 螺纹连接的密封填料应均匀附着在管道的螺纹部分,拧紧螺纹时,不得将填料挤入管道内,连接后应将连接外部清理干净。
7.6 焊接连接应符合《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7.7 管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管道的中心线与梁、柱、楼板等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规定。
7.8 消防喷淋管道固定支架设置应合理、牢固,管道支架或吊架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表规定。
7.10 固定支架,吊架与喷头的距离应不宜小于300mm,距末端喷头的距离不宜大于750mm,且不应妨碍喷头的喷水效果,且间距在同一个工程中应一致。成排的喷淋管道、喷头及支架应成一直线。
7.11 配水支管上每一直管段、相邻两喷头之间的管段设置的吊架均不宜少于1个;当喷头之间距离小于1.8m时,可隔段设置吊架,但吊架的间距不宜大于3.6m。
7.12 竖直安装的配水干管应在其始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其安装位置距地面或楼面的距离宜为1.5~1.8m。
7.13 管道穿过建筑物的变形缝时,应设置柔性短管。穿过墙体或楼板时应加设套管,套管长度不得小于墙体厚度,或应高出楼面或地面50mm;管道的焊环缝不得位于套管内。套管与管道的间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
7.14 配水干管、配水管应做成红色或红色环圈标志。
7.15 管网在安装中断时,应将管道的敞口封闭。
先用锚固螺栓,悬焊接钢管的钢板锚固在墙上,再与圆管联接。
可以用管卡,就是专门用于固定管子的,在墙上钻个孔装上固定好就行了。
墙上钻孔钉入木楔或用膨胀管加螺丝,然后是用卡子还是用铁丝或电线都可以拧到钉入的螺丝或钉子上。有的专门的卡子是直接可以钉进木楔的。
消防工程管系部分可分消火栓系统与自动喷淋系统两大部分,其管道,阀门,支架的安装具体要求如下:
与管道安装有关的建(构)筑物已经基本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并向安装单位提供必须的资料,能满足安装要求。关联设备就位安装完毕。
管子、管件、阀门等已经校验合格,并具备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有关技术证件。管材、管件、阀门等已按设计要求校验无误,内部已清理干净,无杂质。
阀门安装前,应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试验应在每批(同牌号、同型号、同规格)数量中抽查10%,且不少于一个。对于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应逐个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管道支架的焊缝宽度除设计注明外,均不得小于4mm,并应全长满焊。管道支架的防腐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如无设计要求,管架应在除锈后刷红丹一遍、面漆两遍后才能进行支架安装工作。
扩展资料:
消防工程中的相关要求规定:
1、配水支管上每一直管段、相邻两喷头之间的管段设置的吊架均不宜少于1个;当喷头之间距离小于1.8m时,可隔段设置吊架,但吊架的间距不宜大于3.6m。
2、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耐火等级、建筑构造、安全疏散、消防给水、消防电源及配电、消防设施等的消防设计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3、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申报的消防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采用硬塑料管配线时,明敷设管壁厚不应小于2mm;暗敷设管壁厚不应小于3mm。在易燃、易爆场所,明敷设时,禁止使用硬塑料管配线。
管子转角处的弯曲半径,一般不小于管子外径的6倍。敷设于混凝土内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子外径的10倍。管子的弯曲角度不应小于90°。
明管采用管卡固定。钢管管卡间的距离一般不大于2.5m,当管子外径大于50mm时,管卡间的距离可不大于3.5m。硬塑料管管卡间的距离,管径在20mm以下时为1m,管径在20~40mm时为1.5m,管径在40mm以上时为2m
2 配管
2.1一般规定
2.1.1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的电线保护管,管口及其各连接处均应密封。
2.1.2当线路暗配时,电线保护管宜沿最近的路线敷设,并应减少弯曲。埋入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电线保护管,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
距离不应小于15mm。
2.1.3进入落地式配电箱的电线保护管,排列应整齐,管口宜高出配电箱基础面50~80mm。
2.1.4电线保护管不宜穿过设备或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当必须穿过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2.1.5电线保护管的弯曲处,不应有折皱、凹陷和裂缝,且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10%%。
2.1.6电线保护管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2.1.6.1当线路明配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两个接线盒间只有一个弯曲时,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4倍。
2.1.6.2当线路暗配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埋设于地下或混凝土内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0倍。
2.1.7当电线保护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中间应增设接线盒或拉线盒,且接线盒或拉线盒的位置应便于穿线:
2.1.7.1管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
2.1.7.2管长度每超过20m,有一个弯曲。
2.1.7.3管长度每超过15m,有二个弯曲。
2.1.7.4管长度每超过8m,有三个弯曲。
2.1.8垂直敷设的电线保护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增设固定导线用的拉线盒:
2.1.8.1管内导线截面为50mm2及以下,长度每超过30m。
2.1.8.2管内导线截面为70~95mm2,长度每超过20m。
2.1.8.3管内导线截面为120~240mm2,长度每超过18m。
2.1.9水平或垂直敷设的明配电线保护管,其水平或垂直安装的允许偏差为1.5%,全长偏差不应大于管内径的1炖2。
2.1.10在TN—S、TN—C—S系统中,当金属电线保护管、金属盒(箱)、塑料电线保护管、塑料盒(箱)混合使用时,金属电
线保护管和金属盒(箱)必须与保护地线(PE线)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2.2钢管敷设
2.2.1潮湿场所和直埋于地下的电线保护管,应采用厚壁钢管或防液型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干燥场所的电线保护管宜采用薄壁钢管或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
2.2.2钢管的内壁、外壁均应作防腐处理。当埋设于混凝土内时,钢管外壁可不作防腐处理;直埋于土层内的钢管外壁应涂两度沥青;采
用镀锌钢管时,锌层剥落处应涂防腐漆。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应按设计规定进行防腐处理。
2.2..3钢管不应有折扁和裂缝,管内应无铁屑及毛刺,切断口应平整,管口应光滑。
2.2.4钢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2.2.4.1采用螺纹连接时,管端螺纹长度不应小于管接头长度的1炖2;连接后,其螺纹宜外露2.~3扣。螺纹表面应光滑、无缺损。
2.2.4.2采用套管连接时,套管长度宜为管外径的1.5~3倍,管与管的对口处应位于套管的中心。套管采用焊接连接时,焊缝应牢固严密;采用紧定螺钉连接时,螺钉应拧紧;在振动的场所,紧定螺钉应有防松动措施。
2.2.4.3镀锌钢管和薄壁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或套管紧定螺钉连接,不应采用熔焊连接。
2.2.4.4钢管连接处的管内表面应平整、光滑。
2.2.5钢管与盒(箱)或设备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2.2.5.1暗配的黑色钢管与盒(箱)连接可采用焊接连接,管口宜高出盒(箱)内壁3~5mm,且焊后应补涂防腐漆;明配钢管或暗配的镀锌钢管与盒(箱)连接应采用锁紧螺母或护圈帽固定,用锁紧螺母固定的管端螺纹宜外露锁紧螺母2~3扣。2.2.5.2当钢管与设备直接连接时,应将钢管敷设到设备的接线盒内。
2.2.5.3当钢管与设备间接连接时,对室内干燥场所,钢管端部宜增设电线保护软管或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后引入设备的接线盒内,且钢管管口应包扎紧密;对室外或室内潮湿场所,钢管端部应增设防水弯头,导线应加套保护软管,经弯成滴水弧状后再引入设备的接线盒。
2.2.5.4与设备连接的钢管管口与地面的距离宜大于200mm。
2.2.6钢管的接地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2.2.6.1当黑色钢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应焊接跨接接地线或采用专用接地线卡跨接。
2.2.6.2镀锌钢管或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的跨接接地线宜采用专用接地线卡跨接,不应采用熔焊连接。
2.2.7安装电器的部位应设置接线盒。
2.2.8明配钢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应均匀,钢管管卡间的最大距离应符合表2.2.8的规定;管卡与终端、弯头中点、电气器具或盒(箱)边缘的距离宜为150~500mm。
钢管管卡间的最大距离 表2.28
敷 设 方 式 钢 管 种 类 钢 管 直 径 (mm)
15~20 25~32 40~50 65以上
管 卡 间 最 大 距 离 (m)
吊架、支架
或沿墙敷设 厚壁钢管 1.5 2.0 2.5 3.5
薄壁钢管 1.0 1.5 2.0 -
2.3金属软管敷设
2.3.1钢管与电气设备、器具间的电线保护管宜采用金属软管或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金属软管的长度不宜大于2m。
2.3.2金属软管应敷设在不易受机械损伤的干燥场所,且不应直埋于地下或混凝土中。当在潮湿等特殊场所使用金属软管时,应采用带有非金属护套且附配套连接器件的防液型金属软管,其护套应经过阻燃处理。
2.3.3金属软管不应退绞、松散,中间不应有接头;与设备、器具连接时,应采用专用接头,连接处应密封可靠;防液型金属软管的连接
处应密封良好。
2.3.4金属软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2.3.4.1弯曲半径不应小于软管外径的6倍。
2.3.4.2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1m,管卡与终端、弯头中点的距离宜为300mm。
2.3.4.3与嵌入式灯具或类似器具连接的金属软管,其末端的固定管卡,宜安装在自灯具、器具边缘起沿软管长度的1m处。
2.35金属软管应可靠接地,且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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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8—96
2.4 塑料管敷设
2.4.1保护电线用的塑料管及其配件必须由阻燃处理的材料制成,塑料管外壁应有间距不大于1m的连续阻燃标记和制造厂标。
2.4.2塑料管不应敷设在高温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
2.4.3塑料管管口应平整、光滑;管与管、管与盒(箱)等器件应采用插入法连接;连接处结合面应涂专用胶合剂,接口应牢固密封,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2.4.3.1管与管之间采用套管连接时,套管长度宜为管外径的1.5~3倍;管与管的对口处应位于套管的中心。
2.4.3.2管与器件连接时,插入深度宜为管外径的1.1~1.8倍。
2.4.4硬塑料管沿建筑物、构筑物表面敷设时,应按设计规定装设温度补偿装置。
2.4.5明配硬塑料管在穿过楼板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应采用钢管保护,其保护高度距楼板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2.4.6直埋于地下或楼板内的硬塑料管,在露出地面易受机械损伤的一段,应采取保护措施。
2.4.7塑料管直埋于现浇混凝土内,在浇捣混凝土时,应采取防止塑料管发生机械损伤的措施。
2.4.8塑料管及其配件的敷设、安装和煨弯制作,均应在原材料规定的允许环境温度下进行,其温度不宜低于—15℃。
2.4.9塑料管在砖砌墙体上剔槽敷设时,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M10的水泥砂浆抹面保护,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
2.4.10明配硬塑料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应均匀,管卡间最大距离应符合表2.4.10的规定。管卡与终端、转弯中点、电气器具或盒(箱)边缘的距离为150~500mm。
硬塑料管管卡间最大距离(m) 表2.4.10
敷 设 方 式 管 内 径 (mm)
20及以下 25~40 50及以上
吊架、支架或沿墙敷设 1.0 1.5 2.0
2.4.11敷设半硬塑料管或波纹管宜减少弯曲,当直线段长度超过15m或直角弯超过三个时,应增设接线盒。
3 配线
3.1一般规定
3.1.1配线所采用的导线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同敷设方式导线线芯的最小截面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3.1.2配线的布置应符合设计的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室外绝缘导线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最小距离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室内、室外绝缘导线之间的最小距离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要求;室内、室外绝缘导线与地面之间的最小距离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要求。
3.1.3导线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3.1.3.1当设计无特殊规定时,导线的芯线应采用焊接、压板压接或套管连接。
3.1.3.2导线与设备、器具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截面为10mm2及以下的单股铜芯线和单股铝芯线可直接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2)截面为2.5mm2,及以下的多股铜芯线的线芯应先拧紧搪锡或压接端子后再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3)多股铝芯线和截面大于2.5mm2的多股铜芯线的终端,除设备自带插接式端子外,应焊接或压接端子后再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3.1.3.3熔焊连接的焊缝,不应有凹陷、夹渣、断股、裂缝及根部未焊合的缺陷;焊缝的外形尺寸应符合焊接工艺评定文件的规定,焊接后应清除残余焊药和焊渣。
3.1.3.4锡焊连接的焊缝应饱满,表面光滑;焊剂应无腐蚀性,焊接后应清除残余焊剂。
3.3.3.5压板或其他专用夹具,应与导线线芯规格相匹配;紧固件应拧紧到位,防松装置应齐全。
3.1.3.6套管连接器和压模等应与导线线芯规格相匹配;压接时,压接深度、压口数量和压接长度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有关规定。
3.1.3.7剖开导线绝缘层时,不应损伤芯线;芯线连接后,绝缘带应包缠均匀紧密,其绝缘强度不应低于导线原绝缘层的绝缘强度;在接线端子的根部与导线绝缘层间的空隙处,应采用绝缘带包缠严密。
3.1.3.8在配线的分支线连接处,干线不应受到支线的横向拉力。
3.1.4瓷夹,瓷柱、瓷瓶、塑料护套线和槽板配线在穿过墙壁或隔墙时,应采用经过阻燃处理的保护管保护;当穿过楼板时应采用钢管保
护,其保护高度与楼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8m,但在装设开关的位置,可与开关高度相同。
3.1.5入户线在进墙的一段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穿墙保护管的外侧,应有防水弯头,且导线应弯成滴水弧状后方可引入室内。
3.1.6在顶棚内由接线盒引向器具的绝缘导线,应采用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或金属软管等保护,导线不应有裸露部分。
3.1.7塑料绝缘导线和塑料槽板敷设处的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5℃。
3.18明配线的水平和垂直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1.8的规定。
3.1.9当配线采用多相导线时,其相线的颜色应易于区分,相线与零线的颜色应不同,同一建筑物、构筑物内的导线,其颜色选择应统一;保护地线(PE线)应采用黄绿颜色相间的绝缘导线;零线宜采用淡兰色绝缘导线。
明配线的水平和垂直允许偏差 表3.1.8
配 线 种 类 允 许 偏 差 (mm)
水平 垂直
瓷夹配线 5 5
瓷柱或瓷瓶配线 10 5
塑料护套线配线 5 5
槽板配线 5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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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配线工程施工后,应进行各回路的绝缘检查,绝缘电阻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有关规定,并应作好记录。
3.1.11配线工程施工后,保护地线(PE线)连接应可靠。对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线路应作模拟动作试验,并应作好记录。
3.2 管内穿线
3.2.1对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其额定电压不应低于500v。
3.2.2管内穿线宜在建筑物抹灰、粉刷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穿线前,应将电线保护管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
3.2.3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的导线,不得穿在同一根管内,但下列几种情况或设计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3.2.3.1电压为50v及以下的回路。
3.2.3.2同一台设备的电机回路和无抗干扰要求的控制回路。
3.2.3.3照明花灯的所有回路。
3.2.3.4同类照明的几个回路,可穿入同一根管内,但管内导线总数不应多于8根。
3.2.4同一交流回路的导线应穿于同一钢管内。
3.2.5导线在管内不应有接头和扭结,接头应设在接线盒(箱)内。
3.2.6管内导线包括绝缘层在内的总截面积不应大于管子内空截面积的40%。
3.2.7导线穿入钢管时,管口处应装设护线套保护导线;在不进入接线盒(箱)的垂直管口,穿入导线后应将管口密封。
3.28当导线敷设于垂直管内时,应符合本规范第2.1.8条的规定。
3.3瓷夹、瓷柱、瓷瓶配线
3.3.1在雨、雪能落到导线上的室外场所,不宜采用瓷柱、瓷夹配线;室外配线的瓷瓶不宜倒装。
3.3.2当室外配线跨越人行道时,导线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
3.5m;室外配线跨越通车街道时,导线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6m。
3.3.3导线敷设应平直,无明显松弛;导线在转弯处,不应有急弯。
3.3.4电气线路相互交叉时,应将靠近建筑物、构筑物的导线穿入绝缘保护管内。保护管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并应加以固定;保护管两端与其它导线外侧边缘的距离均不应小于50mm。
3.3.5绝缘导线的绑扎线应有保护层;绑扎线的规格应与导线规格相匹配;绑扎时不得损伤绝缘导线的绝缘层。
3.3.6瓷夹、瓷柱或瓷瓶安装后应完好无损、表面清洁、固定可靠。
3.3.7导线在转弯、分支和进入设备、器具处,应装设瓷夹、瓷柱或瓷瓶等支持件固定,其与导线转弯的中心点、分支点、设备和器具边
缘的距离宜为:瓷夹配线40~60mm;瓷柱配线60~100mm。
3.3.8当工业厂房内采用裸导线时,配线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3.3.8.1裸导线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3.5m;当装有网状遮栏时,不应小于2.5m。
3.3.8.2在屋架上敷设时,导线至起重机铺面板间的净距不应小于2.2m;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在起重机与导线之间装设遮栏保护。
3.3.8.3在搬运和装配物件时能触及导线的场所不得敷设裸导线。
3.3.8.4裸导线不得与起重机的滑触线同支架敷设。
3.3.8.5裸导线与网状遮栏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与板状遮栏的距离不应小于50mm。
3.3.8.6裸导线之间及其与建筑物表面之间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3.3.8的规定。
裸导线之间及其与建筑物表面之间的最小距离表3.3.8
固 定 点 间 距 (1(m)) 最 小 距 离 (mm)
1≤2 50
2<1≤4 100
4<1<6 150
1≥6 200
3.3.9导线沿室内墙面或顶棚敷设时,固定点之间的最大距离应符合表3.3.9的规定。
固定点之间的最大距离(mm) 表3.3.9
配 线 方 式 线 芯 截 面 (mm2)
1~4 6~10 16~25 35~70 95~120
瓷夹配线 600 800 - - -
瓷柱配线 1500 2000 3000 - -
瓷瓶配线 2000 2500 3000 6000 6000
3.4槽板配线
3.4.1槽板配线宜敷设在干燥场所;槽板内、外应平整光滑、无扭曲变形。木槽板应涂绝缘漆和防火涂料;塑料槽板应经阻燃处理,并有
阻燃标记。
3.4.2槽板应紧贴建筑物、构筑物的表面敷设,且平直整齐;多条槽板并列敷设时,应无明显缝隙。
3.4.3槽板底板固定点间距离应小于500mm;槽板盖板固定点间距离应小于300mm;底板距终端50mm和盖板距终端30mm处均应固定。三线槽的槽板每个固定点均应采用双钉固定。
3.4.4槽板敷设时,底板接口与盖板接口应错开,其错开距离不应小于20mm。
3.4.5槽板的盖板在直线段上和90°转角处,应成45°斜口相接;分支处应成丁字三角叉接;盖板应无翘角,接口应严密整齐。
3.4.6敷设于木槽板内的导线,其额定电压不应低于500v。一条槽板内应敷设同一回路的导线;在宽槽内应敷设同一相导线。
3.4.7导线在槽板内不应设有接头,接头应置于接线盒或器具内;盖板不应挤伤导线的绝缘层。
3.4.8槽板与各种器具的底座连接时,导线应留有余量,底座应压住槽板端部。
视监控系统:一体化摄像机的安装问题,连接摄像机护罩和防爆接线盒之间的防爆挠性管的长度是1.5m,安装时要保持二者之间的合适距离。从防爆接线盒出来到控制室的电缆要用金属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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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线槽配线
3.5.1线槽应平整、无扭曲变形,内壁应光滑、无毛刺。
3.5.2金属线槽应经防腐处理。
3.5.3塑料线槽必须经阻燃处理,外壁应有间距不大于1m的连续阻燃标记和制造厂标。
3.5.4线槽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3.5.4.1线槽应敷设在干燥和不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
3.5.4.2线槽的连接应连续无间断;每节线槽的固定点不应少于两个;在转角、分支处和端部均应有固定点,并应紧贴墙面固定。
3.5.4.3线槽接口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
3.5.4.4固定或连接线槽的螺钉或其他紧固件,紧固后其端部应与线槽内表面光滑相接。
3.5.4.5线槽的出线口应位置正确、光滑、无毛刺。
3.5.4.6线槽敷设应平直整齐;水平或垂直允许偏差为其长度的2‰,且全长允许偏差为20mm;并列安装时,槽盖应便于开启。
3.3.5线槽内导线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3.5.5.1导线的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包括绝缘层在内的导线总截面积不应大于线槽截面积的60%。
3.5.5.2在可拆卸盖板的线槽内,包括绝缘层在内的导线接头处所有导线截面积之和,不应大于线槽截面积的75%;在不易拆卸盖板的线槽内,导线的接头应置于线槽的接线盒内。
3.5.6金属线槽应可靠接地或接零,但不应作为设备的接地导体。
3.6 钢索配线
3.6.1在潮湿、有腐蚀性介质及易积贮纤维灰尘的场所,应采用带塑料护套的钢索。
3.6.2配线时宜采用镀锌钢索,不应采用含油芯的钢索。
3.6.3钢索的单根钢丝直径应小于0.5mm,并不应有扭曲和断股。
3.6.4钢索的终端拉环应牢固可靠,并应承受钢索在全部负载下的拉力。
3.6.5钢索与终端拉环应采用心形环连接;固定用的线卡不应少于2个;钢索端头应采用镀锌铁丝扎紧。
3.6.6当钢索长度为50m及以下时,可在其一端装花篮螺栓;当钢索长度大于50m时,两端均应装设花篮螺栓。
3.6.7钢索中间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12m;中间固定点吊架与钢索连接处的吊钩深度不应小于20mm,并应设置防止钢索跳出的锁定装置。
3.6.8在钢索上敷设导线及安装灯具后,钢索的弛度不宜大于100mm。
3.6.9钢索应可靠接地。
3.6.10钢索配线的零件间和线间距离应符合表3.6.10的规定。
钢索配线的零件间和线间距离(mm)表3.6.10
配 线 类 型 支持件之间最大
间距 支持件与灯头盒
之间最大距离 线间最小距离
钢管 1500 200 -
硬塑料管 1000 200 -
塑料护套线 200 150 -
瓷柱配线 1500 100 35
3.7塑料护套线敷设
3.7.1塑料护套线不应直接敷设在抹灰层、吊顶、护墙板、灰幔角落内。室外受阳光直射的场所,不应明配塑料护套线。
3.7.2塑料护套线与接地导体或不发热管道等的紧贴交叉处,应加套绝缘保护管;敷设在易受机械损伤场所的塑料护套线,应增设钢管保护。
3.7.3塑料护套线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其外径的3倍;弯曲处护套和线芯绝缘层应完整无损伤。
3.7.4塑料护套线进入接线盒(箱)或与设备、器具连接时,护套层应引入接线盒(箱)内或设备、器具内。
3.7.5沿建筑物、构筑物表面明配的塑料护套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3.7.5.1应平直,并不应松弛、扭绞和曲折。
3.7.5.2应采用线卡固定,固定点间距应均匀,其距离宜为150~200mm。
3.7.5.3在终端、转弯和进入盒(箱)、设备或器具处,均应装设线卡固定导线,线卡距终端、转弯中点、盒(箱)、设备或器具边缘的距离宜为50~100mm。
3.7.5.4接头应设在盒(箱)或器具内,在多尘和潮湿场所应采用密闭式盒(箱);盒(箱)的配件应齐全,并固定可靠。
3.7.6塑料护套线或加套塑料护层的绝缘导线在空心楼板板孔内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3.7.6.1导线穿入前,应将板孔内积水、杂物清除干净。
3.7.6.2导线穿入时,不应损伤导线的护套层,并便于更换导线。
3.7.6.3导线接头应设在盒(箱)内。
4 工程交接验收
4.0.1工程交接验收时,应对下列项目进行检查:
4.0.1.1各种规定的距离。
4.0.1.2各种支持件的固定。
4.0.1.3配管的弯曲半径,盒(箱)设置的位置。
4.0.1.4明配线路的允许偏差值。
4.0.1.5导线的连接和绝缘电阻。
4.0.1.6非带电金属部分的接地或接零。
4.0.1.7黑色金属附件防腐情况。
4.0.1.8施工中造成的孔、洞、沟、槽的修补情况。
4.0.2工程在交接验收时,应提交下列技术资料和文件:
4.0.2.1竣工图。
4.0.2.2设计变更的证明文件。
4.0.2.3安装技术记录(包括隐蔽工程记录)。
4.0.2.4各种试验记录。
4.0.2.5主要器材、设备的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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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电气线路与管道间最小距离A01配线工程施工中,电气线路与管道间最小距离应符合表A01的规定:
电气线路与管道间小距离(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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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电施工规范
1.2、弱电管、线、槽施工标准及要求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按施工图,施工手册进行施工。未经总工签名、项目经理同意并向监理公司申报,不得随意改动施工方案。对施工完成部分要做好成品保护。管槽施工必须横平竖直。吊线、格墨、打平水、拉直线(预埋管线除外)。
板槽安装及注意事项
1)垂直敷设的线槽必须按底架安装,水平部分用支架固定。固定支点之间的距离要根据线槽具体的负载量在1.5至2米之间。在进入接线盒、箱柜、转弯和变形缝两端及丁字接头不大于0.5米。线槽固定支点间距离偏差小于50毫米。底板离终点50MM处均应固定。
2)不同电压、不同回路、不同频率的强电线应分槽敷设,或加隔离板放在同一 槽内。
3)线槽与各种模块底座连接时,底座应压住槽板头。
4)线槽螺杆高出螺母的长度少于5毫米。
5)线 槽两个固定点之间的接口只允许有一个,所有接口跨接处均装上接地铜线或片,每层保证可靠的重复接地。
6)线槽交叉、转弯、丁字连接要求:平整无扭曲,接缝紧密平直无刺无缝隙,接口位置准确,角度适宜。
7)槽板应紧贴建筑墙面,排列整齐。
8)导线不得在线槽内进行接头,接线在接线盒内进行。
9)穿在管、槽、架内的绝缘导线,其绝缘电压不应低于500V。
10)管线槽架内穿线宜在建筑物的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配线施工之前,将线槽内的积水和杂物清除干净。
1.3、电缆桥架的安装
1.电缆桥架必须根据图纸走向及现场建筑特性设计弯头、马鞍、长度等。
2.电缆桥架安装必须横平竖直。
3.电缆桥架安装必须根据桥架大小,精确计算出承托点受力情况。要求均匀、整齐美观及牢固可靠。
4.桥架角弯必须有充分的弧度,防止将电缆拆散。
5.电缆桥架必须至少将两端加接地保护,本工程要求每隔20M接地一次,由于图纸上无明确如何接地,建议在桥架内加设一条BV16平方毫米的双色地线。
1.4、线管的敷设
1.视不同场合不同用途,选用镀锌管线管作线缆护套,室外裸露及天面部分,均采用自来水管作线管。镀锌管参照如下方法施工。
2.金属管的加工要求
金属管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表面不应有穿孔,裂缝和明显的凹凸不平,内壁应光滑,不允许有锈蚀。
现场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为了防止在穿电缆时划伤电缆,管口应无刺和锐棱角。
为了减少直理管在沉陷时管口处对电缆的剪切力,金属管口宜做成喇叭形。
金属管在弯制后,不应有裂缝和明显的凹瘪现象。若弯曲程度过大,将减少线管的有效直径,造成穿线困难。
金属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所穿入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镀锌管锌层剥落处应涂防腐漆,以增加使用寿命。
3.金属管的切割套丝
在配管时,应根据实际需要长度对管子进行切割。可使用钢锯、管子切割刀或电动切管机,严禁使用气割。
管子和管子连接,管子和接线盒、配线箱连接,都需要在管子端部套丝。套丝可用管子丝板或电动套丝机。套完丝后,应随即清扫管口,将管口端面和内壁的毛刺用锉刀锉光,使管口保持光滑,避免破线缆护套。
4.金属管弯曲
在敷设金属线管时应尽量减少弯头,每根金属管的弯头不宜超过3个,直角弯头不应超过2个,并不应有S弯出现,对于截面较大的电缆不允许有弯头,可采用内径较大的管子或增设拉线盒。
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明配管时,一般不小于管外径的6倍;只有一个弯时,可不小于管外径的4倍;整排钢管在转弯处,宜弯成同心圆形状。
明配管时,一般不小于管外径的6倍,敷设于地下或混凝土楼板内时,应不小于管外径的10倍。
电线管的弯曲处不应有折皱、陷和裂缝,且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10%。
5.金属管的连接
金属管连接应牢固,密封良好,两管口应对准。套接的短套管或带螺纹的管接头的长度,不应小于金属管外径的2倍。管接头处应以铜线作可靠连接,以保证电气接地的连续。金属管连接不宜采取直接对焊的方式。
金属管进入接线盒后,可用缩紧螺母或带丝扣管帽固定,露出缩紧螺母的丝扣为2~4扣。或者采用铜杯臣与梳结来连接金属管与接线盒。但都应保证接线盒内露出的长度要小于5MM。
6.金属管的敷设
金属管暗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预埋在墙体中间的金属管内径不宜超过50,楼板中的管径宜为15~20MM,直线布管30米处设暗线盒。
敷设在混凝土、水泥里的金属管,其地基应坚实平整。
金属管连接时,管孔应对准,接缝应严密,不得有水和泥浆渗入。
金属管道应有不小于0.1%的排水坡度。
建筑群间的金属管道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7米;在人行道下面敷设时,不应小于0.5米。
7.金属管暗设时按下列要求施工
金属管应用卡子固定,支持点间的间距不应超过3米。在距接线盒0.3米处,要用管卡将管子固定。在弯头的地方,两边也要固定。
光缆与电缆同管敷设时,应在暗管内预置塑料子管。将光缆敷设在子管内,使光缆和电缆分开布放,子管的外径应为光缆外径的2.5倍。
当弱电管道与强电管道平行布设时,应尽量使两者有一定的间距,以13CM左右为宜。
当线路明配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两个接线盒间只有一个弯曲时,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4倍。
水平线垂直敷设的明配电线保护管,其水平垂直安装的允许偏差为1.5%,全长偏差不应大于管内径的确良1/2。
钢管不应有折扁和裂缝,管内应无铁屑及毛刺,切断口应平整、管口应光滑。
薄壁电线管的连接必须采用丝扣连接,管道套丝长度不应小于接头长度的1/2,在管接头两端应加跨接地线(不小于4平方毫米铜芯电线)。
砼楼板、墙及砖结构内暗装的各种信息点接线盒 与管连接应采用迫母固定。
暗敷与砼内的接线盒要求用湿水泥纸或塑料泡沫填满内部,不允许用水泥纸包外面。预埋在楼板、剪力墙内的钢管、接线盒应固定牢固,预防移位。
当电线管与设备直接连接时,应将管敷设到设备的接线盒内;当钢管与设备间接连接时,应增设电线保护软管或可挠金属保护管(金属软管)连接;选用软管接头时,不得利用金属软管作为接地体。
镀锌钢管或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的跨接接地线,宜采用专用接地线卡跨接,不应采用熔焊连接。明配钢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的间距应均匀,钢管管卡间的最大距离应符合规范的要求:管卡与终端、弯头中点、电气器具或接线盒(箱)。
边缘的距离宜为150—500毫米,中间的管卡最大间距为:厚壁钢管DN15—20为1.5米,薄壁钢管DN15—20为1.5米,天花吊顶内敷设的钢管应按明配管要求施工。
管内穿线前应将管内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导线在管内不得有接头,接头应在接线盒内进行,管口处应加塑料护咀,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交流和直流的导线不应穿入同根管内。
管线穿过建筑物伸缩缝时,应在伸缩缝两端留接线盒和接地螺栓。
1.5、弱电电缆敷设
电缆敷设前须先核准电缆型号、截面是否与设计相同,进行目测和物理粗测。
电缆敷设前必须详细勘查放缆现场环境,确定最佳放缆方案。
对截面为25平方毫米及以上电缆,放缆时应增设电缆导向缆辘,以避免拉伤电缆。
电缆敷设应根据用电设备位置,在桥架内由里到外整齐排列。
对于使用电缆规格相同的设备,放缆时应先远后近。
电缆固定时,在转弯处弯曲半径不小于电缆直径的6倍。
每放一个回路,都必须在电缆头、尾上绑挂电缆铭牌,铭牌上应编上每回路编号、电缆型号、规格及长度。也可号码管作标识。
布放电缆的牵引力,少于电缆允许张力的80%。对直径为0.5毫米的双绞线,牵引拉力不能超过去时100N;直径为0.4毫米的双绞线,牵线力不能超过70N。
对批量购进的四对双绞电缆,应从任意三盘中抽出100米进行电缆电气性能抽样测试。对电缆长度、衰减、近端串扰等几项指标进行测试。
1.6、电缆头制作安装
电缆头制作前应校对,对其物理性能进行粗测;对不同功能的电缆可用摇表、万用表、电话机待设备进行测量。四对UTP双绞线,必要时打上模块实测。
制作电缆头前,根据连接的设备、模块考虑电缆的预留余量。
电缆进入配电箱(柜)内应剥去电缆外层保护皮,并用尼龙扎带等加以固定。
铠装电缆引入电箱后应在铠钾上焊接好接地引线,或加装专门接地夹。
在配电箱内接线空间一般比较宽裕,选用压接铜线耳制作电缆头,在电视上一般使用开口线耳制作电缆头。
采用压接线耳,在压接线耳两端朝不同方向和压接一次,采用开口线耳时,将开口处敲紧敲密,并涂上非酸性焊锡膏后灌锡减低接触电阻。
压接线耳截面应与导线截面相同,开口线耳载流量不应低于导线载流量。
在有腐蚀性或对供电要求较高的场所,所有铜-铜接点都应搪锡或加涂导电膏,以减少接触面发热。
线耳压接完毕后均应彻底清理干净,并包扎与相序一致的色带。
控制电缆头两端导线压接接线端子后必须包扎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