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小钢管杆杆身挠度,可采用以下哪些方法
各型电杆应按下列荷载条件进行计算:1最大风速、无冰、未断线。2覆冰、相应风速、未断线。3最低气温、无冰、无风、未断线(适用于转角杆和终端杆)。各杆塔均应按以下3种风向计算杆身、导线的风荷载:1风向与线路方向相垂直(转角杆应按转角等分线方向)。2风向与线路方向的夹角成60°或45°。3风向与线路方向相同。风向与线路方向在各种角度情况下,杆塔、导线的风荷载,其垂直线路方向分皿和顺线路方向分量,应符合GB 50061的规定。杆塔的风振系数β,当杆塔高度为30m以下时取1.0。风荷载档距系数α,应按下列规定取值:1风速20m/s以下,α=1.0。2风速(20~29)m/s,α=0.85。3风速(30~34)m/s,α=0.75。4 风速35m/s及以上,α=0.7。配电线路的钢筋混凝土电杆,应采用定型产品。电杆构造的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配电线路采用的横担应按受力情况进行强度计算,选用应规格化。采用钢材横担时,其规格不应小于:∠63mm×∠63mm×6mm。钢材的横担及附件应热镀锌。拉线应根据电杆的受力情况装设。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宜采用45°。当受地形限制可适当减小,且不应小于30°。跨越道路的水平拉线,对路边缘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6m。拉线柱的倾斜角宜采用10°~20°。跨越电车行车线的水平拉线,对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9m。拉线应采用镀锌钢绞线,其截面应按受力情况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25mm2。空旷地区配电线路连续直线杆超过10基时,宜装设防风拉线。钢筋混凝土电杆,当设置拉线绝缘子时,在断拉线情况下拉线绝缘子距地面处不应小于2.5m,地面范围的拉线应设置保护套。拉线棒的直径应根据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16mm。拉线棒应热镀锌。腐蚀地区拉线棒直径应适当加大2mm~4mm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腐措施。电杆基础应结合当地的运行经验、材料来源、地质情况等条件进行设计。电杆埋设深度应计算确定。 多回路的配电线路验算电杆基础底面压应力、抗拔稳定、倾覆稳定时,应符合GB50061的规定。多回路的配电线路验算电杆基础底面压应力、抗拔稳定、倾覆稳定时,应符合GB50061的规定。现浇基础的混凝土强度不宜低于C15级,预制基础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0级。采用岩石制做的底盘、卡盘、拉线盘应选择结构完整、质地坚硬的石料(如花岗岩等),且应进行试验和鉴定。配电线路采用钢管杆时,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选定。
大城市线路通道有限,多回路架起使用越来越多,在这种条件下,城市钢管杆在城市电力线路中优势越发明显,另外,跟着Q390、Q420甚至更高强度的钢材使用,钢管杆能够规划得愈加紧凑、漂亮。但正是由于钢管杆这些特点,钢管杆的钢材用量比较大,其资料费用在整个线路工程中所占的份额也远比自立式铁塔高。归纳考虑制造工艺、施工办法(包括运送装置)以及运行维护和环境要素,本文结合以往工程规划经历,提出钢管杆规划优化经历和办法,以达到减轻分量、节省钢材并下降工程造价的意图。
钢管杆的截面及分段
经过分析比较钢管杆截面特性,环形截面具有较好的受力特性,其次是十六边形,再次是十二边形……边数越多受力越优、资料相对耗用小,但加工难度增大。
由于钢管杆壁厚逐渐变化,需求分若干段,一基杆塔中心法兰不宜超越4个。但又受到运送和模压、热镀锌的工艺约束,每段杆段长度宜确定在10m左右,当壁厚较大时(>22mm),还应依据加工厂的设备才能恰当减少段长,否则将无法压制。
关于电力钢管杆的一些常用型号有哪些?钢管杆力学性能相关核算
由《架空送电线路钢管杆规划技能规定》相关条文知道,钢管杆力学模型为一个悬臂梁,由水平力FH引起的扰度;由弯矩M引起的扰度;式中;L1为力或弯矩效果点高度;c、和φ分别为与截面形状有关的常数;E为钢材弹性模量,近似为常数。
法兰螺栓的较大拉力可按公式核算,其间:M为法兰所受弯矩;N为法兰所受的轴向效果力,压力时取用负值;Yi―螺栓中心到旋转轴的间隔;Y1―受力较大螺栓中心到旋转轴的间隔。
钢管杆的根径、梢径及锥度
从钢管杆相关特性核算公式上能够知道,钢管杆的挠度与截面惯性矩IB成反比,对其扰度操控起决议性效果的是根径的数值,钢管杆根径DG对挠度的奉献远远大于壁厚t。在其他外形参数不变的情况下,扩大梢径或根径尺度,均可使钢管杆的整体刚度明显进步。钢管杆的锥度巨细由杆的荷载巨细决议荷载越大,弯矩包络图斜率就越大,然后需求越大的锥度以保证受力合理。但由于挠度操控的要求,梢径不能过小,故锥度过大又必然导致根径过大,一方面浪费资料,一起严重影响漂亮。
通常,直线杆的梢径取250~400mm,锥度取1/75左右;0~20°转角杆取300~500mm,锥度取1/65左右;20~40°转角杆取400~600mm,锥度取1/55左右;40~60°转角杆取500~700mm,锥度取45左右;60~90°转角杆取600~800mm,锥度取1/35左右。
当杆塔荷载不一起,归纳占地、漂亮、资料量、挠度等要素,杆塔的梢径和锥度应该依据荷载巨细进行优化。
对于输电线路的钢管杆,特别是转角钢管杆,其规划选材成果往往是挠度操控而非强度操控。现在已经有多种钢管杆核算软件,能够经过核算确定一个较合理的钢管杆根部尺度,然后在软件建立相关模型,使用软件核算功用调整杆身截面尺度、直径、壁厚和锥度等,直到满足规程相关规定为止。然后减少手艺核算的工作量,一起也利于钢管杆核算优化,进步资料的使用率,规划出更轻的钢管杆。
The deflection crankshaft of appliance beam is similar with the computational formula of steel pipe’s variable cross-section deflection which be educed with integral equation for usual load (concentrated force, concentrated force coupling and uniformly force), and analyze its accuracy. Calculate the deflection of any point on the polygon and round steel pipe. It provides the basis to work out the deflection calculation program for any point of the steel pipe.
供参考,估计可以
钢管杆用steel pipe就可以了,tube是指小的试管、套管等;与应用梁对应,pipe这个词应该更合适
土电杆 钢管杆 角钢塔 钢管塔
直线杆塔倾斜度
(包括挠度) 1.5% 0.5% (倾斜度) 0.5% (适用于 50m 及以上高度铁
塔) 0.5%
直线转角杆最大挠度 0.7%
转角和终端杆 66kV 及
以下最大挠度 1.5%
转角和终端杆 110kV~
220kV 及以下最大挠度 2%
杆塔横担歪斜度 1.0% 1.0% 0.5%
首先声明:1.此种结构我也没做过,2.还有你说是单钢管杆独立避雷针,这单钢管是不是圆形截面,有点条件不清?
给上传一个类似的计算,希望对你有用。文章名:浅谈单杆式钢管避雷针设计
1. 风荷载计算
2. 强度计算
3. 局部稳定性计算
4. 变形计算
5. 连接计算
钢管脚手架的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计算。
脚手架双脚手架搭设高度为21.0米,立杆采用单立管。
勃起尺寸:杆的垂直距离为1.50米,2.00米的水平距离之极,极步距为1.80米。
型钢管为48×3.5,连墙件的垂直间距3.00米,4.00米的水平间距3步3跨。
施工均布荷载2.0kN/m2。
计算的横梁
横梁三跨连续梁的强度和挠度计算,大横杆上面的小酒吧。
最大弯矩和变形按照大横杆上面的脚手板和活荷载作为均布荷载计算大横杆的。
1。
横梁重量标准值P1 = 0.038KN / M
脚手板荷载标准值P2 = 0.150×2.0 / 3 = 0.1KN /平方米
活荷载标准值的均匀分布荷载计算Q = 2.000所述2.000 / 3 = 1.33KN / M
静载荷计算Q1 = 1.2×0.038 +1.2×0.1 = 0.166kN / M
活荷载计算值的Q2 = 1.4×1.33 = 1.86kN / M
大纵横交叉负载大组合的大拇指(跨最大弯矩和中跨最大挠度)
杆计算荷载组合草图(轴承的最大弯矩)
2。弯曲强度计算
最伟大的时刻考虑三跨连续梁的交叉时刻
均布荷载作用下的最大弯矩的计算方法如下:
跨最大弯矩 BR />M1 =(0.08×0.166 +0.10×1.86)×1.82 = 0.646kN.m和
轴承最大弯矩的计算公式如下:
最大的轴承时刻...... />M2 = - (0.10×0.166 0.117×1.86)×1.82 = 0.76kN.m
我们选择轴承的弯矩和的最大跨度时刻强度检查:
= 0.760× 106/5080.0 149.6N/mm2
横梁小于205.0N /平方毫米计算强度,以满足要求。
3。挠度计算
最大挠度考虑三跨连续梁的挠度下的负载均匀分布
计算公式如下:
静载荷标准值?Q1 = 0.038 +0.1 = 0.138kN /米
活荷载标准值q2 = 1.86kN / M
三跨连续梁均布荷载作用最大挠度
V =(0.677×0.138 +0.990×1.86)×1800.04 /(100 ×2.06×105×121,900.0)=最大挠度为2.5mm
横梁小于1800.0/150为10mm,符合要求。
II,
横杆横杆按照简支梁的强度和挠度计算,在上面的小酒吧的大型酒吧计算。
总帐支座反力计算的最大弯矩和变形的横梁,在最不利荷载的安排。
1。负载值吗?
大横梁自重标准值P1 = 0.038×1.8 = 0.068kN
脚手板荷载标准值P2 = 0.150×2.0×1.8 / 3 = 0.18kN
活荷载标准值q = 2.000 X 2.000 X 1.80 / 3 = 2.4kN
负荷计算,P值= 1.2×0.068 +1.2 0.18 +1.4×1.0 = 1.6kN
/>小酒吧,弯曲强度计算
最大弯矩考虑重量均匀分布的小酒吧负荷量和负荷计算值计算图
时刻,
均匀分布的最大弯曲时刻的计算公式如下:
集中荷载最大弯矩计算公式如下:
M =(2.4×0.038)×1.0002 / 8 +1.6× 1.000 / 3 0.545kN.m
= 0.545×106/5080.0 = 107N/mm2
一个小横杆的计算强度小于205N /平方毫米,符合要求。偏转
3。挠度计算
最大挠度考虑一个小酒吧均匀分布载荷的重量和负载计算最不利的分配均匀分布的最大挠度的计算公式如下:
最大挠度集中载荷的计算方法如下:
横梁重量均匀分布载荷引起的最大挠度
V1 = 5.0×0.038×10004 /(384×2.060×105×121900.000)=0.02毫米 />的集中荷载标准值P = 0.068 +0.18 +2.4 = 2.65kN
集中荷载标准值最不利分配引起的最大挠度
V2 = 2650×1000.0×(3×1000.02-4 ×1000.02 / 9)/(72×2.06×105×121900.0)=3.75毫米
最大偏转和
V = V1 + V2 =3.77毫米
小横杆的最大偏转小于1000.0/150为10mm,满足要求。
紧固件计算稳定的力量垂直或水平条带极,承载能力,抗拉链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R≤RC
BR />的RC - 紧固件的的防滑设计值,取8.0kN的承载能力
R - 纵向或横向的酒吧通过极的垂直力设计值
1。
横梁的负载值吗?自重标准值P1 = 0.038×1.000 = 0.038kN
脚手板的荷载标准值P2 = 0.150×2.0×1.8 / 3 = 0.18kN
活荷载标准值Q = 2.000×2.000×1.80 / 3 = 2.4kN
负荷计算的R值= 1.2×0.038 +1.2×0.18 +1.4×2.4 = 3.6kN
单钉防滑承载能力设计计算,以满足要求。
直角扣件拧紧力矩为40 - 65N·m时,试验表明:单扣件12KN负荷滑动,打滑承载能力的理想8.0kN
斜纹片滑动,打滑承载能力可取12.0kN 20KN负荷。
极稳性计算
不考虑风荷载,极稳定
N - 极轴心里压力设计值,N = 9.14kN
- 轴向压缩杆的稳定系数,由长细比10 / I 0.26的结果看表
- 计算杆的横截面半径回转,I =1.58厘米
:L0 - 计算长度(m)的公式L0 =丹山确定L0 =2.60米
K表 - 计算长度附加系数,取1.155
ü - 计算长度系数,确定的高度的脚手架,U = 1.50
A - 极净截面积,A =4.89平方厘米
W. - 极的净截面模量(弯矩),W = 5.08立方厘米
- 钢管杆压缩强度计算值(N/MM2)计算= 71.25
[F] - 钢管柱抗抗压强度设计值[F] = 205.00N/mm2BR />不考虑风荷载,极稳定[F],符合要求
考虑风荷载极稳定
N - 杆的轴向压力设计值N = 8.51kN
- 轴向压缩柱的稳定系数由长细比10 /Ⅰ的结果看表,0.26
- 极部分回转半径计算,I = 1.58厘米
L0 - 计算长度(m),由公式L0 =丹山确定L0 =2.60米
K表 - 计算长度的附加因素,以1.155
ü - 确定长度系数高的脚手架,U = 1.50
A - 极净截面积,A =4.89平方厘米
W的 - 极净截面模量(阻力矩)W =5.08立方厘米
分子量 - 由风力负荷的设计值的计算出的磁极段?所产生的弯曲力矩,MW = 0.190kN.m
- 钢极压缩强度计算值(N/MM2)计算= 103.70 BR />[F] - 钢管杆的强度设计值[F] = 205.00N/mm2
考虑风荷载,极计算的稳定性[F],符合要求!
五,最大的勃起高度计算
不考虑风荷载,使用一个单一冒口开放,全封闭和半封闭的脚手架搭设高度按照下述式:
/ a>
NG2K - - 重量产生的轴向力标准值元件,配件NG2K = 1.192kN
NQ - 活荷载标准值,NQ = 3.000kN
GK - 每米杆承受结构重量标准值GK = 0.139kN /米
计算以获得,而不考虑风荷载,根据稳定性勃起高度Hs =123.612米计算。
脚手架搭设高度Hs等于或大于26米,不超过50米,按照下列公式调整:
计算中未考虑风荷载,脚手架搭设高度限制[H = 50.000米。
考虑风荷载,使用单立开放式,全封闭和半封闭脚手架搭设高度,按照下面的公式:
NG2K - 组件和零件重量标准值的轴向力NG2K = 1.192kN
NQ - 活荷载标准值,NQ = 3.000kN
GK - 每米柱结构熊的体重标准值,GK = 0.139kN /平方米...... />MWK - 计算磁极段的风力负载的标准值的弯矩,MWK = 0.159kN.m
计算考虑的风载荷,在根据稳定性的架设高度的Hs = 98.719米。
脚手架搭设高度Hs等于或大于26米,不超过50米,按照下列公式调整:
计算得到的,考虑风荷载,脚手架架设高度限制[H] = 50.000米。
六极的基础上计算平均压力的承受能力的基础
杆底部应满足的要求
P≤FG
P - 北极的基础底面平均压力( N/MM2)= N / A,P = 36.58
N - 发送到底层的顶表面的轴向力的设计值(千牛),N = 9.14 A - 基础底面面积(m2)A = 0.25
FG - 承载能力的基础设计值(N/MM2)FG = 46.00
承载能力的基础设计值应计算
FG = KC×FGK
KC - 脚手架地基承载力调整系数KC = 0.40
FGK - 承载能力的基础标准值FGK = 115.00
基础承载能力的计算,以符合要求。
力偶拼音
【注音】: li ou
力偶解释
【意思】:作用于物体上两个大小相等、方向相反而且不在一直线上的力。力偶能使物体转动。
力偶造句
1、对于带加劲环、有线均布力和力偶的作用、具有中间支座的连续球壳,文中给出了处理方法和算式。
2、本文重点介绍该套传感器中应变式力偶矩传感器的设计原理、设计方法及其静态特性。
3、文中推导了双力偶点源模型震源机制解得出的震源参数和用地震矩张量反演得出的.震源参数之间的转换关系。
4、对送电线路拔梢钢管杆在常见载荷(集中力、集中力偶和分段均布力)作用下的挠度,用解析法进行了分析。
5、每个地震按照双力偶模型所得到的震源应力场,有的反映构造应力场,有的反映转换应力场。
6、提出了一种利用动平衡机和光学测试平台模拟目标相结合对转子的不平衡力和不平衡力偶进行同时平衡的方法。
7、力偶分为静力偶和动力偶。
8、仅由两个矢量组成的力偶叫作简单力偶。
9、结果表明,当方波脉冲以力偶方式作用时,通过结构跨中处的弯矩波曲线能够准确的判断损伤存在,确定损伤位置和损伤区域。
10、此方法采用双力偶点源模型,通过三个变角来确定应力主轴的取向。
11、利用应力偶理论计算了薄膜润滑的膜厚特性。
12、它们形成两力偶使杆弯曲。
13、研究了应力偶对有限长滑动轴承热流体动力特性的影响。
14、用解析法求得了无限长园柱壳一边固定,另一边受力偶作用的精确解。
15、本文推导出了使回转仪进动的惯性力偶矩公式及由进动产生的惯性力偶矩公式。
16、同时,在螺杆及螺母与钢球间的摩擦力偶作用下,所有钢球便在螺旋管状通道内滚动,形成球流。
17、表面上相似的消费群在想买什么和怎么买等方面有着非常不同的偏好。人们正逐渐力偶啊界到这一点。
18、在整个构件长度上受均匀分布力偶作用时,只要两端不约束翘曲,扭转刚度比保持不变等。
19、文中给出了无限平板带椭圆孔又受集中力和力偶时的弹性分析。
20、滑移在品界受阻产生应力集中并产生力偶使晶粒发生相对转动,从而在品界产生裂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加强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以下简称“附着升降脚手架”)的管理,保证施工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高层、 超高层建筑工程结构上使用的由不同形式的架体、附着支承结构、升降设备和升降方式组成的各类附着升降脚手架。
第三条 各类附着升降脚手架的设计、制作、安装、使用和拆卸都必须执行本规定,并应遵守相关现行国家和行业的规程、规范、标准和规定。
第四条 建设部对附着升降脚手架实行统一管理。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附着升降脚手架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设计计算
第五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设计应执行本规定和《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J1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10)、《编制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的统一规定》(修订稿)以及其它有关标准。
第六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架体结构和附着支承结构应按“概率极限状态法”进行设计计算, 承载力设计表达式为:
γOS≤R
式中:γO-结构重要性系数,取0.9;
S-荷载效应;
R-结构抗力。
第七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结构中的升降动力设备、吊具、索具,按“容许应力设计法”进行设计计算,执行本规定和有关起重吊装的现行规范,计算表达式为:
σ≤[σ]
式中:σ-设计应力
[σ]-容许应力
第八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各组成部分应按其结构形式、工作状态和受力情况,分别确定在使用、升降和坠落三种不同状况下的计算简图,并按最不利情况进行计算和验算。必要时应通过整体模型试验验证脚手架架体结构的设计承载能力。
第九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设计中荷载标准值应分使用、升降及坠落三种状况按以下规定分别确定:
1. 恒载标准值GK
包括架体结构、围护设施、作业层设施以及固定于架体结构上的升降机构和其它设备、装置的自重,其值可按现行《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附录一确定。对于木脚手板及竹串片脚手板,取自重标准值为0.35KN/m2。
2.施工活荷载标准值QK
包括施工人员、材料及施工机具等自重;可按施工设计确定的控制荷载采用,但其取值不得小于以下规定:
结构施工按二层同时作业计算,使用状况时按每层3KN/m2计算,升降及坠落状况时按每层0.5KN/m2计算;
装修施工按三层同时作业计算,使用状况时按每层2KN/m2计算,升降及坠落状况时按每层0.5KN/m2计算。
3.风荷载标准值WK按下式计算:
WK=kμ8·μZWο
k-风压折减系数,在取当地基本风压值时,取0.7;
μ8-脚手架风荷载体型系数,按表1选用
脚手架风荷载体型系数 表1
背靠建筑物状况 全封闭 敞开、开洞
μ8 1.0Φ 1.3Φ
表中:Φ为脚手架封闭情况确定的挡风系数。
Φ= 脚手架挡风面积
_______________
脚手架迎风面积
当用彩条布做脚手架围挡时,取Φ=1.0 ;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按现行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的规定取用;
WO——基本风压,使用状况下按现行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的规定取用;升降及坠落状况可取0.25KN/m2。
第十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各组成部分的设计应按表2的规定计入相应的荷载计算系数。
荷载计算系数 表2
设计项目 应计入的计算系数 设计方法
使用工况 升降及其坠落工况
架
体
结
构 构架 (γGγQΦ),γ′m —————— 概率极限
状态法
竖向主框架 γ1(γGγQΦ) γ2(γGγQΦ)
水平梁架
附着支承结构
防倾、防坠落装置
升降动力设备 —————— γ2 容许应力法
索具、吊具 γ1 γ2
表中:
γG-永久荷载分项系数,一般取1.2,但当有利于抗倾覆验算时,取0.9;
γQ-可变荷载分项系数,取1.4;
Φ-可变荷载组合系数,取0.85;
γ′m-结构抗力调整系数,按《编制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的统一规定》(修订稿)确定;
γ1,γ2-荷载变化系数,γ1=1.3,γ2=2.0
第十一条 采用“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时,按承载力极限状态设计的计算荷载取荷载的设计值;按使用极限状态设计的计算荷载取荷载的标准值。
第十二条 索具、吊具按表2的规定进行设计计算时,其安全系数的取值参照相关的设计规范确定,但升降机构中使用的索具、吊具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0。
第十三条 对于升降动力设备,其容许荷载的取值参照相关的设计规范确定,当无规定时可取其额定荷载。
第十四条 螺栓连接强度的设计值应按表3取用;
螺栓连接强度设计值(N/mm2)表3
钢 号 抗拉fbt 抗剪fbv
Q235 170 130
第十五条 受压构件的长细比应不大于150。
受弯构件的容许挠度应不超过表4规定的允许值:
受弯构件的容许挠度值 表4
构件类别 容许挠度
大横杆 、小横杆 L/150
水平支承结构 L/200
其他受弯构件 L/300
第十六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的脚手架构件部分的设计执行《编制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的统一规定》(修订稿)。
第十七条 附着支承结构的平面布置必须依据安全要求和工程情况审慎设计,避免出现超过其设计承载能力的工作状态。
第三章 构造与装置
第十八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架体尺寸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架体高度不应大于5倍楼层高;
2. 架体宽度不应大于1.2m;
3. 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8m;折线或曲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5.4m;
4. 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的悬挑长度不得大于1/2水平支承跨度和3m;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的悬挑长度不应大于1/4水平支承跨度;
5. 升降和使用工况下,架体悬臂高度均不应大于6.0m和2/5架体高度。
6. 架体全高与支承跨度的乘积不应大于110m2。
第十九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应具有足够强度和适当刚度的架体结构;应具有安全可靠的能够适应工程结构特点的附着支承结构;应具有安全可靠的防倾覆装置、防坠落装置;应具有保证架体同步升降和监控升降荷载的控制系统;应具有可靠的升降动力设备;应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以确保架体上操作人员的安全,并防止架体上的物料坠落伤人。
第二十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架体结构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架体必须在附着支承部位沿全高设置定型加强的竖向主框架,竖向主框架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的片式框架或格构式结构,并能与水平梁架和架体构架整体作用,且不得使用钢管扣件或碗扣架等脚手架杆件组装。竖向主框架与附着支承结构之间的导向构造不得采用钢管扣件、碗扣架或其它普通脚手架连接方式;
2. 架体水平梁架应满足承载和与其余架体整体作用的要求,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的定型桁架梁式结构;当用定型桁架构件不能连续设置时,局部可采用脚手架杆件进行连接,但其长度不能大于2m,并且必须采取加强措施,确保其连接刚度和强度不低于桁架梁式结构。主框架、水平梁架的各节点中,各杆件的轴线应汇交于一点;
3. 架体外立面必须沿全高设置剪刀撑,剪刀撑跨度不得大于6.0m;其水平夹角为45°~60°,并应将竖向主框架、架体水平梁架和构架连成一体;
4. 悬挑端应以竖向主框架为中心成对设置对称斜拉杆,其水平夹角应不小于45°;
5. 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必须采用直线形架体。
第二十一条 架体结构在以下部位应采取可靠的加强构造措施:
1. 与附着支承结构的连接处;
2. 架体上升降机构的设置处;
3. 架体上防倾、防坠装置的设置处;
4. 架体吊拉点设置处;
5. 架体平面的转角处;
6. 架体因碰到塔吊、施工电梯、物料平台等设施而需要断开或开洞处;
7.其它有加强要求的部位。
第二十二条 物料平台必须将其荷载独立传递给工程结构。在使用工况下,应有可靠措施保证物料平台荷载不传递给架体。物料平台所在跨的附着升降脚手架应单独升降,并应采取加强措施。
第二十三条 附着支承结构必须满足附着升降脚手架在各种工况下的支承、防倾和防坠落的承力要求,其设置和构造应符合以下规定:
1.附着支承结构采用普通穿墙螺栓与工程结构连接时,应采用双螺母固定, 螺杆露出螺母应不少于3扣。垫板尺寸应设计确定,且不得小于80mm×80mm×8mm;
2. 当附着点采用单根穿墙螺栓锚固时,应具有防止扭转的措施;
3.附着构造应具有对施工误差的调整功能,以避免出现过大的安装应力和变形;
4. 位于建筑物凸出或凹进结构处的附着支承结构应单独进行设计,确保相应工程结构和附着支承结构的安全;
5. 对附着支承结构与工程结构连接处混凝土的强度要求应按计算确定,并不得小于C10;
6. 在升降和使用工况下, 确保每一架体竖向主框架能够单独承受该跨全部设计荷载和倾覆作用的附着支承构造均不得少于二套。
第二十四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防倾装置必须与竖向主框架、附着支承结构或工程结构可靠连接,并遵守以下规定:
1.防倾装置应用螺栓同竖向主框架或附着支承结构连接,不得采用钢管扣件或碗扣方式;
2.在升降和使用两种工况下,位于在同一竖向平面的防倾装置均不得少于二处,并且其最上和最下一个防倾覆支承点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得小于架体全高的1/3;
3. 防倾装置的导向间隙应小于5mm。
第二十五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防坠装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防坠装置应设置在竖向主框架部位,且每一竖向主框架提升设备处必须设置一个;
2.防坠装置必须灵敏、可靠,其制动距离对于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不得大于80mm,对于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不得大于150mm;
3. 防坠装置应有专门详细的检查方法和管理措施,以确保其工作可靠、有效;
4、防坠装置与提升设备必须分别设置在两套附着支承结构上,若有一套失效,另一套必须能独立承担全部坠落荷载。
第二十六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升降动力设备应满足附着升降脚手架使用工作性能的要求,升降吊点超过两点时,不能使用手拉葫芦。升降动力控制台应具备相应的功能,并应符合相应的安全规程。
第二十七条 同步及荷载控制系统应通过控制各提升设备间的升降差和控制各提升设备的荷载来控制各提升设备的同步性,且应具备超载报警停机、欠载报警等功能。
第二十八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安全防护措施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架体外侧必须用密目安全网(≥800目/100cm2)围挡;密目安全网必须可靠固定在架体上;
2. 架体底层的脚手板必须铺设严密,且应用平网及密目安全网兜底。应设置架体升降时底层脚手板可折起的翻板构造,保持架体底层脚手板与建筑物表面在升降和正常使用中的间隙,防止物料坠落;
3. 在每一作业层架体外侧必须设置上、下两道防护栏杆(上杆高度1.2m,下杆高度0.6m)和挡脚板(高度180mm);
4.单片式和中间断开的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在使用工况下,其断开处必须封闭并加设栏杆;在升降工况下,架体开口处必须有可靠的防止人员及物料坠落的措施。
第二十九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在升降过程中,必须确保升降平稳。
第四章 加工制作
第三十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构配件的制作, 必须具有完整的设计图纸、工艺文件、产品标准和产品质量检验规则;制作单位应有完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
第三十一条 制作构配件的原、辅材料的材质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规定对其进行验证和检验。
第三十二条 加工构配件的工装、设备及工具应满足构配件制作精度的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工装应有设计图纸。
第三十三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构配件的加工工艺, 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相应规定,所用的螺栓连接件,严禁采用钣牙套丝或螺纹锥攻丝。
第三十四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构配件应按照工艺要求及检验规则进行检验。对附着支承结构、防倾防坠装置等关键部件的加工件要有可追溯性标识, 加工件必须进行100%检验。构配件出厂时,应提供出厂合格证。
第五章 安装、使用和拆卸
第三十五条 使用前,应根据工程结构特点、施工环境、条件及施工要求编制“附着升降脚手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根据本规定有关要求办理使用手续,备齐相关文件资料。
第三十六条 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项培训。
第三十七条 组装前,应根据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配备合格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并对有关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三十八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所用各种材料、工具和设备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材质单等质量文件。使用前应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检验。不合格产品严禁投入使用。
第三十九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在每次升降以及拆卸前应根据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四十条 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控制中心应设专人负责操作,禁止其他人员操作。
第四十一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在首层组装前应设置安装平台,安装平台应有保障施工人员安全的防护设施,安装平台的水平精度和承载能力应满足架体安装的要求。
第四十二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1.水平梁架及竖向主框架在两相邻附着支承结构处的高差应不大于20mm;
2.竖向主框架和防倾导向装置的垂直偏差应不大于5‰和60mm;
3.预留穿墙螺栓孔和预埋件应垂直于工程结构外表面,其中心误差应小于15mm。
第四十三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组装完毕,必须进行以下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升降操作:
1.工程结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附着支承对其附加荷载的要求;
2.全部附着支承点的安装符合设计规定,严禁少装附着固定连接螺栓和使用不合格螺栓;
3.各项安全保险装置全部检验合格;
4.电源、电缆及控制柜等的设置符合用电安全的有关规定;
5.升降动力设备工作正常;
6.同步及荷载控制系统的设置和试运效果符合设计要求;
7.架体结构中采用普通脚手架杆件搭设的部分,其搭设质量达到要求;
8.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备并符合设计要求;
9.各岗位施工人员已落实;
10. 附着升降脚手架施工区域应有防雷措施;
11.附着升降脚手架应设置必要的消防及照明设施;
12.同时使用的升降动力设备、同步与荷载控制系统及防坠装置等专项设备,应分别采用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
13.动力设备、控制设备、防坠装置等应有防雨、防砸、防尘等措施;
14.其它需要检查的项目。
第四十四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升降操作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执行升降作业的程序规定和技术要求;
2.严格控制并确保架体上的荷载符合设计规定;
3.所有妨碍架体升降的障碍物必须拆除;
4、所有升降作业要求解除的约束必须拆开;
5.严禁操作人员停留在架体上,特殊情况确实需要上人的,必须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并由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审查后方可实施;
6.应设置安全警戒线,正在升降的脚手架下部严禁有人进入,并设专人负责监护;
7.严格按设计规定控制各提升点的同步性,相邻提升点间的高差不得大于30mm,整体架最大升降差不得大于80mm;
8.升降过程中应实行统一指挥、规范指令。升、降指令只能由总指挥一人下达,但当有异常情况出现时,任何人均可立即发出停止指令;
9.采用环链葫芦作升降动力的,应严密监视其运行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可能出现的翻链、绞链和其它影响正常运行的故障;
10.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到位后,必须及时按使用状况要求进行附着固定。在没有完成架体固定工作前,施工人员不得擅自离岗或下班。未办交付使用手续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四十五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到位架体固定后,办理交付使用手续前,必须通过以下检查项目:
1.附着支承和架体已按使用状况下的设计要求固定完毕;所有螺栓连接处已拧紧;各承力件预紧程度应一致;
2.碗扣和扣件接头无松动;
3.所有安全防护已齐备;
4.其它必要的检查项目。
第四十六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使用必须遵守其设计性能指标,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架体上的施工荷载必须符合设计规定,严禁超载,严禁放置影响局部杆件安全的集中荷载,并应及时清理架体、设备及其它构配件上的建筑垃圾和杂物。
第四十七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严禁进行下列作业:
1.利用架体吊运物料;
2.在架体上拉结吊装缆绳(索);
3.在架体上推车;
4.任意拆除结构件或松动连结件;
5.拆除或移动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
6.起吊物料碰撞或扯动架体;
7.利用架体支顶模板;
8.使用中的物料平台与架体仍连接在一起;
9.其它影响架体安全的作业。
第四十八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应按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不合格部位应立即改正。
第四十九条 当附着升降脚手架预计停用超过一个月时,停用前采取加固措施。
第五十条 当附着升降脚手架停用超过一个月或遇六级以上大风后复工时,必须按第四十四条的要求进行检查。
第五十一条 螺栓连接件、升降动力设备、防倾装置、防坠装置、电控设备等应至少每月维护保养一次。
第五十二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拆卸工作必须按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要求进行。拆除工作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拆除时应有可靠的防止人员与物料坠落的措施,严禁抛扔物料。
第五十三条 拆下的材料及设备要及时进行全面检修保养,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必须予以报废:
1.焊接件严重变形且无法修复或严重锈蚀;
2.导轨、附着支承结构件、水平梁架杆部件、竖向主框架等构件出现严重弯曲;
3.螺栓连接件变形、磨损、锈蚀严重或螺栓损坏;
4.弹簧件变形、失效;
5.钢丝绳扭曲、打结、断股,磨损断丝严重达到报废规定;
6.其它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情况。
第五十四条 遇五级(含五级)以上大风和大雨、大雪、浓雾和雷雨等恶劣天气时,禁止进行升降和拆卸作业。并应预先对架体采取加固措施。夜间禁止进行升降作业。
第六章 管理
第五十五条 建设部对从事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的施工单位实行资质管理,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不得施工;对附着升降脚手架实行认证制度,即所使用的附着升降脚手架必须经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单位进行认证。
第五十六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查手续。
第五十七条 新研制的附着升降脚手架应符合本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并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试用手续,经审查合格后,只可批在一个工程上试用,试用期间必须随时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试用成功后,再按照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取得认证资格,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第五十八条 对已获得附着升降脚手架资质证书的施工单位实行年检管理制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注销资质证书:
1.使用与其资质证书所载明的附着升降脚手架名称和型号不一致者;
2.有出借,出租资质证书、转包行为者;
3.严重违反本规定,多次整改仍不合格者;
4.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或事故累计死亡达3人以上者;
第五十九条 异地使用附着升降脚手架的,使用前应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备案手续,接受其监督管理。
第六十条 工程项目的总承包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对使用的附着升降脚手架要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解决措施。
附着升降脚手架组装完毕,总承包单位必须根据本规定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等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升降作业。分包单位对附着升降脚手架的使用安全负责。
第六十一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发生重大事故后,应当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组织抢救工作,并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抢救人员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应拍照或录相。
第六十二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由建设部建筑管理司负责解释。
附录一:
名词、术语
1.附着升降脚手架
仅需搭设一定高度并附着于工程结构上,依靠自身的升降设备和装置,可随工程结构施工逐层爬升,具有防倾覆、防坠落装置,并能实现下降作业的外脚手架。
2.附着支承结构
直接与工程结构连接,承受并传递脚手架荷载的支承结构。
3.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
仅有两个提升装置并独自升降的附着升降脚手架。
4.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
有三个以上提升装置的连跨升降的附着升降脚手架。
5.架体结构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组成结构,一般由架体竖向主框架,架体水平梁架和架体构架等三部分组成。
6.架体竖向主框架
用于构造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垂直于建筑物外立面,并与附着支承结构连接,主要承受和传递竖向和水平荷载的竖向框架。
7.架体水平梁架
用于构造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主要承受架体竖向荷载,并将竖向荷载传递至竖向主框架和附着支承结构的水平结构。
8.架体构造
彩用钢管杆件搭设的与竖向主框架和水平梁架连接的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结构部分。
9.架体高度
架体最底层杆件轴线至架体最上层横杆(护栏)轴线间的距离。
10.架体宽度
架体内、外排立杆轴线之间的水平距离。
11.架体支承跨度
两相邻竖向主框架中心轴线之间的距离。
12.悬臂高度
架体的附着支承结构中最高一个支承点以上的架体高度。
13.悬挑长度
架体竖向主框架中心轴线至边跨架体端部立面之间的水平距离。
14.防倾覆装置
防止架体在升降和使用过程中发生倾覆的装置。
15.防坠落装置
架体在升降或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坠落时的制动装置。
16.升降机构
控制架体升降运行的机构。
17.荷载控制系统
能够反映、控制升降动力荷载的装置系统。
参考资料:
http://www.realestate.gov.cn/manage/uploadfile/Files/0003/1430/2000230.htm
是脚手架吧
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加强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以下简称“附着升降脚手架”)的管理,保证施工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高层、 超高层建筑工程结构上使用的由不同形式的架体、附着支承结构、升降设备和升降方式组成的各类附着升降脚手架。
第三条 各类附着升降脚手架的设计、制作、安装、使用和拆卸都必须执行本规定,并应遵守相关现行国家和行业的规程、规范、标准和规定。
第四条 建设部对附着升降脚手架实行统一管理。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附着升降脚手架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设计计算
第五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设计应执行本规定和《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J1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10)、《编制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的统一规定》(修订稿)以及其它有关标准。
第六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架体结构和附着支承结构应按“概率极限状态法”进行设计计算, 承载力设计表达式为:
γOS≤R
式中:γO-结构重要性系数,取0.9;
S-荷载效应;
R-结构抗力。
第七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结构中的升降动力设备、吊具、索具,按“容许应力设计法”进行设计计算,执行本规定和有关起重吊装的现行规范,计算表达式为:
σ≤[σ]
式中:σ-设计应力
[σ]-容许应力
第八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各组成部分应按其结构形式、工作状态和受力情况,分别确定在使用、升降和坠落三种不同状况下的计算简图,并按最不利情况进行计算和验算。必要时应通过整体模型试验验证脚手架架体结构的设计承载能力。
第九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设计中荷载标准值应分使用、升降及坠落三种状况按以下规定分别确定:
1. 恒载标准值GK
包括架体结构、围护设施、作业层设施以及固定于架体结构上的升降机构和其它设备、装置的自重,其值可按现行《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附录一确定。对于木脚手板及竹串片脚手板,取自重标准值为0.35KN/m2。
2.施工活荷载标准值QK
包括施工人员、材料及施工机具等自重;可按施工设计确定的控制荷载采用,但其取值不得小于以下规定:
结构施工按二层同时作业计算,使用状况时按每层3KN/m2计算,升降及坠落状况时按每层0.5KN/m2计算;
装修施工按三层同时作业计算,使用状况时按每层2KN/m2计算,升降及坠落状况时按每层0.5KN/m2计算。
3.风荷载标准值WK按下式计算:
WK=kμ8·μZWο
k-风压折减系数,在取当地基本风压值时,取0.7;
μ8-脚手架风荷载体型系数,按表1选用
脚手架风荷载体型系数 表1
背靠建筑物状况 全封闭 敞开、开洞
μ8 1.0Φ 1.3Φ
表中:Φ为脚手架封闭情况确定的挡风系数。
Φ= 脚手架挡风面积
_______________
脚手架迎风面积
当用彩条布做脚手架围挡时,取Φ=1.0 ;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按现行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的规定取用;
WO——基本风压,使用状况下按现行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的规定取用;升降及坠落状况可取0.25KN/m2。
第十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各组成部分的设计应按表2的规定计入相应的荷载计算系数。
荷载计算系数 表2
设计项目 应计入的计算系数 设计方法
使用工况 升降及其坠落工况
架
体
结
构 构架 (γGγQΦ),γ′m —————— 概率极限
状态法
竖向主框架 γ1(γGγQΦ) γ2(γGγQΦ)
水平梁架
附着支承结构
防倾、防坠落装置
升降动力设备 —————— γ2 容许应力法
索具、吊具 γ1 γ2
表中:
γG-永久荷载分项系数,一般取1.2,但当有利于抗倾覆验算时,取0.9;
γQ-可变荷载分项系数,取1.4;
Φ-可变荷载组合系数,取0.85;
γ′m-结构抗力调整系数,按《编制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的统一规定》(修订稿)确定;
γ1,γ2-荷载变化系数,γ1=1.3,γ2=2.0
第十一条 采用“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时,按承载力极限状态设计的计算荷载取荷载的设计值;按使用极限状态设计的计算荷载取荷载的标准值。
第十二条 索具、吊具按表2的规定进行设计计算时,其安全系数的取值参照相关的设计规范确定,但升降机构中使用的索具、吊具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0。
第十三条 对于升降动力设备,其容许荷载的取值参照相关的设计规范确定,当无规定时可取其额定荷载。
第十四条 螺栓连接强度的设计值应按表3取用;
螺栓连接强度设计值(N/mm2) 表3
钢 号 抗拉fbt 抗剪fbv
Q235 170 130
第十五条 受压构件的长细比应不大于150。
受弯构件的容许挠度应不超过表4规定的允许值:
受弯构件的容许挠度值 表4
构件类别 容许挠度
大横杆 、小横杆 L/150
水平支承结构 L/200
其他受弯构件 L/300
第十六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的脚手架构件部分的设计执行《编制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的统一规定》(修订稿)。
第十七条 附着支承结构的平面布置必须依据安全要求和工程情况审慎设计,避免出现超过其设计承载能力的工作状态。
第三章 构造与装置
第十八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架体尺寸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架体高度不应大于5倍楼层高;
2. 架体宽度不应大于1.2m;
3. 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8m;折线或曲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5.4m;
4. 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的悬挑长度不得大于1/2水平支承跨度和3m;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的悬挑长度不应大于1/4水平支承跨度;
5. 升降和使用工况下,架体悬臂高度均不应大于6.0m和2/5架体高度。
6. 架体全高与支承跨度的乘积不应大于110m2。
第十九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应具有足够强度和适当刚度的架体结构;应具有安全可靠的能够适应工程结构特点的附着支承结构;应具有安全可靠的防倾覆装置、防坠落装置;应具有保证架体同步升降和监控升降荷载的控制系统;应具有可靠的升降动力设备;应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以确保架体上操作人员的安全,并防止架体上的物料坠落伤人。
第二十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架体结构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架体必须在附着支承部位沿全高设置定型加强的竖向主框架,竖向主框架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的片式框架或格构式结构,并能与水平梁架和架体构架整体作用,且不得使用钢管扣件或碗扣架等脚手架杆件组装。竖向主框架与附着支承结构之间的导向构造不得采用钢管扣件、碗扣架或其它普通脚手架连接方式;
2. 架体水平梁架应满足承载和与其余架体整体作用的要求,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的定型桁架梁式结构;当用定型桁架构件不能连续设置时,局部可采用脚手架杆件进行连接,但其长度不能大于2m,并且必须采取加强措施,确保其连接刚度和强度不低于桁架梁式结构。主框架、水平梁架的各节点中,各杆件的轴线应汇交于一点;
3. 架体外立面必须沿全高设置剪刀撑,剪刀撑跨度不得大于6.0m;其水平夹角为45°~60°,并应将竖向主框架、架体水平梁架和构架连成一体;
4. 悬挑端应以竖向主框架为中心成对设置对称斜拉杆,其水平夹角应不小于45°;
5. 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必须采用直线形架体。
第二十一条 架体结构在以下部位应采取可靠的加强构造措施:
1. 与附着支承结构的连接处;
2. 架体上升降机构的设置处;
3. 架体上防倾、防坠装置的设置处;
4. 架体吊拉点设置处;
5. 架体平面的转角处;
6. 架体因碰到塔吊、施工电梯、物料平台等设施而需要断开或开洞处;
7.其它有加强要求的部位。
第二十二条 物料平台必须将其荷载独立传递给工程结构。在使用工况下,应有可靠措施保证物料平台荷载不传递给架体。物料平台所在跨的附着升降脚手架应单独升降,并应采取加强措施。
第二十三条 附着支承结构必须满足附着升降脚手架在各种工况下的支承、防倾和防坠落的承力要求,其设置和构造应符合以下规定:
1.附着支承结构采用普通穿墙螺栓与工程结构连接时,应采用双螺母固定, 螺杆露出螺母应不少于3扣。垫板尺寸应设计确定,且不得小于80mm×80mm×8mm;
2. 当附着点采用单根穿墙螺栓锚固时,应具有防止扭转的措施;
3.附着构造应具有对施工误差的调整功能,以避免出现过大的安装应力和变形;
4. 位于建筑物凸出或凹进结构处的附着支承结构应单独进行设计,确保相应工程结构和附着支承结构的安全;
5. 对附着支承结构与工程结构连接处混凝土的强度要求应按计算确定,并不得小于C10;
6. 在升降和使用工况下, 确保每一架体竖向主框架能够单独承受该跨全部设计荷载和倾覆作用的附着支承构造均不得少于二套。
第二十四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防倾装置必须与竖向主框架、附着支承结构或工程结构可靠连接,并遵守以下规定:
1.防倾装置应用螺栓同竖向主框架或附着支承结构连接,不得采用钢管扣件或碗扣方式;
2.在升降和使用两种工况下,位于在同一竖向平面的防倾装置均不得少于二处,并且其最上和最下一个防倾覆支承点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得小于架体全高的1/3;
3. 防倾装置的导向间隙应小于5mm。
第二十五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防坠装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防坠装置应设置在竖向主框架部位,且每一竖向主框架提升设备处必须设置一个;
2.防坠装置必须灵敏、可靠,其制动距离对于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不得大于80mm,对于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不得大于150mm;
3. 防坠装置应有专门详细的检查方法和管理措施,以确保其工作可靠、有效;
4、防坠装置与提升设备必须分别设置在两套附着支承结构上,若有一套失效,另一套必须能独立承担全部坠落荷载。
第二十六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升降动力设备应满足附着升降脚手架使用工作性能的要求,升降吊点超过两点时,不能使用手拉葫芦。升降动力控制台应具备相应的功能,并应符合相应的安全规程。
第二十七条 同步及荷载控制系统应通过控制各提升设备间的升降差和控制各提升设备的荷载来控制各提升设备的同步性,且应具备超载报警停机、欠载报警等功能。
第二十八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安全防护措施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架体外侧必须用密目安全网(≥800目/100cm2)围挡;密目安全网必须可靠固定在架体上;
2. 架体底层的脚手板必须铺设严密,且应用平网及密目安全网兜底。应设置架体升降时底层脚手板可折起的翻板构造,保持架体底层脚手板与建筑物表面在升降和正常使用中的间隙,防止物料坠落;
3. 在每一作业层架体外侧必须设置上、下两道防护栏杆(上杆高度1.2m,下杆高度0.6m)和挡脚板(高度180mm);
4.单片式和中间断开的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在使用工况下,其断开处必须封闭并加设栏杆;在升降工况下,架体开口处必须有可靠的防止人员及物料坠落的措施。
第二十九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在升降过程中,必须确保升降平稳。
第四章 加工制作
第三十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构配件的制作, 必须具有完整的设计图纸、工艺文件、产品标准和产品质量检验规则;制作单位应有完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
第三十一条 制作构配件的原、辅材料的材质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规定对其进行验证和检验。
第三十二条 加工构配件的工装、设备及工具应满足构配件制作精度的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工装应有设计图纸。
第三十三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构配件的加工工艺, 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相应规定,所用的螺栓连接件,严禁采用钣牙套丝或螺纹锥攻丝。
第三十四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构配件应按照工艺要求及检验规则进行检验。对附着支承结构、防倾防坠装置等关键部件的加工件要有可追溯性标识, 加工件必须进行100%检验。构配件出厂时,应提供出厂合格证。
第五章 安装、使用和拆卸
第三十五条 使用前,应根据工程结构特点、施工环境、条件及施工要求编制“附着升降脚手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根据本规定有关要求办理使用手续,备齐相关文件资料。
第三十六条 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项培训。
第三十七条 组装前,应根据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配备合格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并对有关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三十八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所用各种材料、工具和设备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材质单等质量文件。使用前应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检验。不合格产品严禁投入使用。
第三十九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在每次升降以及拆卸前应根据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四十条 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控制中心应设专人负责操作,禁止其他人员操作。
第四十一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在首层组装前应设置安装平台,安装平台应有保障施工人员安全的防护设施,安装平台的水平精度和承载能力应满足架体安装的要求。
第四十二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1.水平梁架及竖向主框架在两相邻附着支承结构处的高差应不大于20mm;
2.竖向主框架和防倾导向装置的垂直偏差应不大于5‰和60mm;
3.预留穿墙螺栓孔和预埋件应垂直于工程结构外表面,其中心误差应小于15mm。
第四十三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组装完毕,必须进行以下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升降操作:
1.工程结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附着支承对其附加荷载的要求;
2.全部附着支承点的安装符合设计规定,严禁少装附着固定连接螺栓和使用不合格螺栓;
3.各项安全保险装置全部检验合格;
4.电源、电缆及控制柜等的设置符合用电安全的有关规定;
5.升降动力设备工作正常;
6.同步及荷载控制系统的设置和试运效果符合设计要求;
7.架体结构中采用普通脚手架杆件搭设的部分,其搭设质量达到要求;
8.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备并符合设计要求;
9.各岗位施工人员已落实;
10. 附着升降脚手架施工区域应有防雷措施;
11.附着升降脚手架应设置必要的消防及照明设施;
12.同时使用的升降动力设备、同步与荷载控制系统及防坠装置等专项设备,应分别采用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
13.动力设备、控制设备、防坠装置等应有防雨、防砸、防尘等措施;
14.其它需要检查的项目。
第四十四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升降操作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执行升降作业的程序规定和技术要求;
2.严格控制并确保架体上的荷载符合设计规定;
3.所有妨碍架体升降的障碍物必须拆除;
4、所有升降作业要求解除的约束必须拆开;
5.严禁操作人员停留在架体上,特殊情况确实需要上人的,必须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并由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审查后方可实施;
6.应设置安全警戒线,正在升降的脚手架下部严禁有人进入,并设专人负责监护;
7.严格按设计规定控制各提升点的同步性,相邻提升点间的高差不得大于30mm,整体架最大升降差不得大于80mm;
8.升降过程中应实行统一指挥、规范指令。升、降指令只能由总指挥一人下达,但当有异常情况出现时,任何人均可立即发出停止指令;
9.采用环链葫芦作升降动力的,应严密监视其运行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可能出现的翻链、绞链和其它影响正常运行的故障;
10.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到位后,必须及时按使用状况要求进行附着固定。在没有完成架体固定工作前,施工人员不得擅自离岗或下班。未办交付使用手续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四十五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到位架体固定后,办理交付使用手续前,必须通过以下检查项目:
1.附着支承和架体已按使用状况下的设计要求固定完毕;所有螺栓连接处已拧紧;各承力件预紧程度应一致;
2.碗扣和扣件接头无松动;
3.所有安全防护已齐备;
4.其它必要的检查项目。
第四十六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使用必须遵守其设计性能指标,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架体上的施工荷载必须符合设计规定,严禁超载,严禁放置影响局部杆件安全的集中荷载,并应及时清理架体、设备及其它构配件上的建筑垃圾和杂物。
第四十七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严禁进行下列作业:
1.利用架体吊运物料;
2.在架体上拉结吊装缆绳(索);
3.在架体上推车;
4.任意拆除结构件或松动连结件;
5.拆除或移动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
6.起吊物料碰撞或扯动架体;
7.利用架体支顶模板;
8.使用中的物料平台与架体仍连接在一起;
9.其它影响架体安全的作业。
第四十八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应按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不合格部位应立即改正。
第四十九条 当附着升降脚手架预计停用超过一个月时,停用前采取加固措施。
第五十条 当附着升降脚手架停用超过一个月或遇六级以上大风后复工时,必须按第四十四条的要求进行检查。
第五十一条 螺栓连接件、升降动力设备、防倾装置、防坠装置、电控设备等应至少每月维护保养一次。
第五十二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拆卸工作必须按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要求进行。拆除工作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拆除时应有可靠的防止人员与物料坠落的措施,严禁抛扔物料。
第五十三条 拆下的材料及设备要及时进行全面检修保养,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必须予以报废:
1.焊接件严重变形且无法修复或严重锈蚀;
2.导轨、附着支承结构件、水平梁架杆部件、竖向主框架等构件出现严重弯曲;
3.螺栓连接件变形、磨损、锈蚀严重或螺栓损坏;
4.弹簧件变形、失效;
5.钢丝绳扭曲、打结、断股,磨损断丝严重达到报废规定;
6.其它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情况。
第五十四条 遇五级(含五级)以上大风和大雨、大雪、浓雾和雷雨等恶劣天气时,禁止进行升降和拆卸作业。并应预先对架体采取加固措施。夜间禁止进行升降作业。
第六章 管理
第五十五条 建设部对从事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的施工单位实行资质管理,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不得施工;对附着升降脚手架实行认证制度,即所使用的附着升降脚手架必须经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单位进行认证。
第五十六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查手续。
第五十七条 新研制的附着升降脚手架应符合本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并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试用手续,经审查合格后,只可批在一个工程上试用,试用期间必须随时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试用成功后,再按照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取得认证资格,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第五十八条 对已获得附着升降脚手架资质证书的施工单位实行年检管理制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注销资质证书:
1.使用与其资质证书所载明的附着升降脚手架名称和型号不一致者;
2.有出借,出租资质证书、转包行为者;
3.严重违反本规定,多次整改仍不合格者;
4.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或事故累计死亡达3人以上者;
第五十九条 异地使用附着升降脚手架的,使用前应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备案手续,接受其监督管理。
第六十条 工程项目的总承包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对使用的附着升降脚手架要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解决措施。
附着升降脚手架组装完毕,总承包单位必须根据本规定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等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升降作业。分包单位对附着升降脚手架的使用安全负责。
第六十一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发生重大事故后,应当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组织抢救工作,并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抢救人员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应拍照或录相。
第六十二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由建设部建筑管理司负责解释。
附录一:
名词、术语
1.附着升降脚手架
仅需搭设一定高度并附着于工程结构上,依靠自身的升降设备和装置,可随工程结构施工逐层爬升,具有防倾覆、防坠落装置,并能实现下降作业的外脚手架。
2.附着支承结构
直接与工程结构连接,承受并传递脚手架荷载的支承结构。
3.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
仅有两个提升装置并独自升降的附着升降脚手架。
4.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
有三个以上提升装置的连跨升降的附着升降脚手架。
5.架体结构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组成结构,一般由架体竖向主框架,架体水平梁架和架体构架等三部分组成。
6.架体竖向主框架
用于构造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垂直于建筑物外立面,并与附着支承结构连接,主要承受和传递竖向和水平荷载的竖向框架。
7.架体水平梁架
用于构造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主要承受架体竖向荷载,并将竖向荷载传递至竖向主框架和附着支承结构的水平结构。
8.架体构造
彩用钢管杆件搭设的与竖向主框架和水平梁架连接的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结构部分。
9.架体高度
架体最底层杆件轴线至架体最上层横杆(护栏)轴线间的距离。
10.架体宽度
架体内、外排立杆轴线之间的水平距离。
11.架体支承跨度
两相邻竖向主框架中心轴线之间的距离。
12.悬臂高度
架体的附着支承结构中最高一个支承点以上的架体高度。
13.悬挑长度
架体竖向主框架中心轴线至边跨架体端部立面之间的水平距离。
14.防倾覆装置
防止架体在升降和使用过程中发生倾覆的装置。
15.防坠落装置
架体在升降或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坠落时的制动装置。
16.升降机构
控制架体升降运行的机构。
17.荷载控制系统
能够反映、控制升降动力荷载的装置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