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木怎么算方?
你所说的木头,应当就是木材行业所说的原木. 原木按GB4814《原木材积表》规定的公式算立方. 1.检尺径(注:检尺径相当于小头直径)自4-12cm的小径原木材积由下式确定: V=0.7854L(D+0.45L+0.2)2÷10000 式中:V=材积(m3);L=检尺长(m)(注:检尺长相当于材长);D=检尺径(cm). 2.检尺径自14cm以上的原木材积由下式确定: V=0.7854L[D+0.5L+0.005L2+0.000125L(14-l)2(D-10)]2÷10000 3.检尺长超出原木材积表所列范围而又不符合原条标准的特殊用途圆材,其材积按下式计算: V=0.8L(D+0.5L)2÷10000
1.数检法
数检法就是同材长的原木根数据乘以每根原木的平均材积面得出一捆、一车或一垛的总材积的方法。这种方法最为省事简单,但检尺精度低,在实际工作中用的极少。可用在枕木等专用锯材和小杆等尺寸比较接近的木材材积的统计上,原苏联曾对若干组(每组原木2000米3)的木材进行了数检,平均误差达到5-6%。
2.形检法
这是根据木材的几何外形进行检测而计算其材积的方法,可以是逐根检测,也可以是成捆、成垛检测。
(1)小头直径检尺法:即检量原木的小头直径,根据其材长查找已颁布的原木材积表而得。这是我国木材标准规定使用的方法。
(2)中央直径检尺法:按小头直径检尺时,材积误差一般较大,特别是对于尖削度较大的长原木和原条更是如比。因此在原木或原条中央处量取的直径再乘以材长,则算出的材积与实际的更加接近。
(3)积分法:从理论上,一根原木的材积采用积分法取得是最为准确的。
(4)捆检:量取木捆或木垛的宽、高(或木捆的周长)和长,直接计算出米数或再乘以密实系数即可得该捆的材积。木材层积立米的统计常用于板皮或木片的材积计量上。由于捆检法简单易行,检尺效率高,所以在国外得到较大的重视。例如,前苏联把这种方法用在装车检尺上,1974年制订了国家标准,用这种检尺法的年运输量约占铁路原木运输的4%。瑞曲用捆检法检尺的木材占总产量的80%。
3.重检法
重检法是指对木材进行称重,然后乘上材积换算系数(容积重的倒数),即可得出成捆成车木材的材积的方法。通常用地秤或吊秤(装在装缷机械的吊钩上)称重,在我国国营贮木场普遍得到使用。重检法的关键在于木材容重的测定。由于容积重的大小取决于树种、生材含水率、有无树皮、采伐季节、贮存时间长短等,所以必须对各林场在不同季节采伐时主要树种的容积重进行测定,然后再根据树种组成获得这个林场在这个伐区,这个季节的综合容积重,测算愈准确,材积误差就愈小。目前重检法在我国只用于原条捆材积的检测上。
4.浮检法
把木放在装有一定水位的规则容器里,将木捆压入水里,并量测水位的升高值,就得到该木捆的材积,即V=Fh…(9-4)
式中:V—木捆体积;F—容器底面积;h—水位升高值。
由于这种方法可消除腐朽的木材的空洞部分材积,较好地反映了木材的实材积,所以,只要h量得准确,浮检法是最精确的。缺点是受到水温的影响,不便在室外进行检测,且检尺效率也较低。
检量原木、原条尺寸以确定其材积的作业。
沿革
中国的木材检尺历史悠久,早在17世纪40年代就创造了龙泉码价。即用篾制的滩尺(1滩尺等于34.22厘米)在眉高处量取杉木周长,按标准材长确定价码高低。码价分8种,每种均规定标准材长。木材检量时,要根据材干上的节子、弯曲、尖削、腐朽、空洞、开裂等缺陷情况以及比标准材长的短缺程度予以让尺或让码。但在1949年以前,全国没有一个统一的木材检量标准,因之各地所采用的计量尺和计量材积单位很不一致。例如前者有俄尺、日尺、英尺、市尺、闽尺、鲁班尺、扎尺等;后者有日本方、日本科、日本石、板英尺、立方英尺、市方、中国石、中国方以及重量计算。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明确尺寸度量采用米制,规定直径以2厘米、材长以0.2米为增进单位,以原木小头最小直径作为检尺径。1958年经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批正式颁布了《直接使用原木》、《加工用原木》、《木材检验规则》等国家标准。通过长期使用,于1984年修改了一系列旧标准,制订了《直接使用原木》、《特级原木》、《针叶树加工用原木》、《阔叶树加工用原木》、《杉原条》、《原木检验》、《杉原条检验》、《原木材积表》和《杉原条材积表》等新的国家标准。
检尺方法
①直径检量:在一般原条中,取原条长度中央部分的去皮直径;在杉原条中,取距根部斧口2.5米处的去皮直径;在原木中则以小头断面的去皮直径,经进舍后作为检尺径。均以2厘米为一增进单位,满1厘米进位,不足1厘米时舍去。例如检量的直径为24.8厘米,则检尺径为24厘米。原木检尺径的量取是通过小头断面中心,先量短径,再通过短径的中心垂直量长径。如短径不足26厘米,其长短径之差在2厘米以上,或短径自26厘米以上,其长短径之差自4厘米以上者,称为椭圆材,均以长短径的平均值进舍后作为检尺径,否则均以短径为准。对小头端面呈不规整、双心、劈裂等现象的原木,则按有关规定予以量取。原条检尺径的量取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用篾尺量取周长换算成直径;另一种利用卡尺直接量取。②长度检量:原条长度是从根部斧口(或锯口)量至梢头直径足6厘米处为止,以1米为增进单位,不足1米的由梢端舍去。经进舍后的长度即为检尺长。原木的长度应在大小头两端面之间相距最短处取直检量。除加工用原木允许2.5米这一长级以及特级原木外,其他原木的长度增进单位均为0.2米,不足0.2米的舍去。此外,还规定各类原木有一定的长级公差。例如直接使用原木、针叶树加工用原木和阔叶树加工用原木的长级公差均为-2~+6厘米,特级原木为0~6厘米。如量得的实际长度小于原木标准规定的长级而又不超过负偏差时,则仍按标准的长级计算,否则按下一级的长度计算。
用检尺径和检尺长两因子可直接在有关材积表中查取材积。
量取直径的工具有3种:①围量材身周长并换算为直径刻度的竹篾尺;②卡量材身直径的卡尺;③量取端面直径的尺杆。量取长度的工具有尺杆和卷尺两种。检量后的直径和长度需在材身上加盖相应的号印以便识别和使用(见打号印)。
展望
上述的都是传统的手工检尺方法和工具。为提高检尺作业效率,世界各国都在研究不同的检尺方法。在尺寸检量方面主要是光电检尺,利用平行光对原木横向扫瞄或原木反射光的幅度来测算原木的粗度。在材积计算方面除利用光电检尺配计算机以外,还有捆检法、重检法和水检法等数种。捆检法是检量木捆(或木垛)的几何尺寸,算出体积,然后乘以密实系数得该捆的材积。重检法是用地衡或吊秤称量成根或成捆木材的重量,而后除以木材的综合容重,即得该根或该捆的材积(见重量检尺)。水检法是将成捆木材沉入水箱中,根据水面上升的高差和水箱的水平面面积推算出木捆的实际材积。